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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传统戏曲演讲稿

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

在工作上,做好计划提前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听从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优秀的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能对后续的合作起到支撑作用优秀的文案该怎么下笔呢?以下“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2016〕1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2016〕157号)精神,促进我县戏曲事业健康发展,繁荣我县舞台艺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二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和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中的独特作用。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文化强县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健全**县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表演团体体制机制和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促进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可持续发展,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县形成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县戏曲的传承发展。

二、 重点工作

(一)加强戏曲保护和传承

00001. 开展**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配合国家和省普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对**县范围内的重点剧种、戏曲剧种文化生态、失传及濒危剧种等全方位剧种信息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整理全县戏曲剧种相关数据,建立**县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交流平台。

00002. 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地方戏曲保护和传承工作,将我县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一谋划。对优秀传统剧目和保留剧目进行传承、保护、恢复、汇编、录制,扶持新创剧目、整理改编传统剧目,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遗保护传承体系,进行抢救性保护。

00003. 传承保护**剧、曲剧、越调,特别是我县独有的丝弦道等特色地方戏曲剧种,做好戏曲名家代表剧目复排工作,实施戏曲音像出版和传统剧目剧本收集、编纂工程,实施剧种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加大对丝弦道等地方剧种的保护力度,大力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护,以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剧目,涵养艺术人才。文化馆要为戏曲展览展示提供场所。

(二)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00001. 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形成剧本创作、征集制度。支持开展“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面向全社会采取“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的方法,每年征集新创戏曲剧本1部,整理改编戏曲剧本1部、买断移植戏曲剧本1部,建立我县优秀戏曲剧本共享资源库,无偿提供给我县戏曲表演团体使用。我县要设立文化专项资金,每年对演艺(戏曲)企业的优秀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

(三)支持戏曲演出

00001. 推动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地方戏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县文化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演出,并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和演出效果列为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

00002. 加大送戏下乡演出补贴力度。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本地院团惠民演出的补助购买力度,县财政逐年增加惠民演出补贴场次和额度。县财政也要根据本地情况参照市级的做法设立相关资金,对县级院团惠民演出进行购买补贴。

(四)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00001. 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实施“一团一场”建设,各乡镇(街道)原则上要建有一处综合性演出场所。县乡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戏曲演出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戏曲演出空间,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注重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古戏台、历史建筑、工业遗迹等,使其成为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符合条件的县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应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提供排练演出场所。

00002. 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中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比重。

00003. 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排练和演出场所问题。以政府购买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给予演出场租补贴等形式,帮助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解决演出场所问题。参照国内大剧院通行的运营方式,政府出资对已建成使用的演出场馆和大剧院给予运营补贴。

(五)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00001. 资助合法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由县财政设立购买基层和民营院团演出专项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基层实际,财政部门要为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取得演出许可证的划转为传承保护类或其他文化单位配备流动舞台车。

00002.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00003.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加强对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或设备的监管审计,依法建立有力的资金监管制度,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财政部门要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同级财政配比政策。

(六)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00001. 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对招收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经费。积极创造条件,恢复**县职业技术学院戏曲表演专业招生。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鼓励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按照“团带学员”和设立“培训基地”等多种方式培养戏曲人才。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优秀戏曲创作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00002. 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戏曲名家收徒传艺。通过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等多种方式,支持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传授戏曲艺术精粹。要降低戏曲表演专业的就业学历门槛,适当提高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确保戏曲职业教育的入口和出路畅通。积极发挥县直专业院团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不同门类的戏曲艺术人才培训班,提高戏曲专业人员的技艺技能。鼓励各戏曲表演艺术团体在职演职员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其专业技能。

00003. 畅通引进戏曲专业人员的渠道。积极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合理确立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的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同时,授予戏曲剧团面向全国艺术院校接收本科毕业生的权力,放权于团,让其根据院团需要自主招收戏曲专业人员进团。人社、编办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留住人才,弥补各院团行当不足和人才断层问题。

00004. 扩大职称评聘范围。积极将转企改制戏曲艺术院团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放开转企后艺术院团的职称聘用比例,解决人才聘用难的问题。

00005. 保障戏曲从业人员收入待遇。保障院团在编人员的正常工资待遇,并随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增资政策予以调整。对地方戏曲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戏曲艺术人才或领军人物进行奖励,努力营造戏曲艺术人才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

00006. 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保权益。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国有戏曲表演团体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负担,营造有利于院团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吸收社会团体、社会资本,对戏曲从业人员转行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对戏曲武功伤残、戏曲职业病患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

00007. 大力开展戏曲普及工作。结合我县学校教育实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优秀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大中小学要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一场优秀的戏曲演出。向大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剧目,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鼓励各级学校建立学生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艺术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戏曲传承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各项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加强考核。同时,文化主管部门要找准自身定位,认真监督各级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使各项政策优惠切实用于戏曲艺术的振兴发展。加强对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相关经费的管理,健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提出戏曲教学排练演出场所建设要求。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独立用地,符合《划拨有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支持现在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现在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严格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供后监管,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县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单独建设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应在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改变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应。原则上县级以上国有院团均应建有一个排练演出场所。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和传承发展戏曲的好经验、好做法,宣扬戏曲界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在坚持戏曲艺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借助传统纸媒、现代传媒和高科技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和传媒形式,创新传播渠道和方式,搭建宣传推广展示平台,使传统戏曲展现新的魅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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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


市县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

按照**市和县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对照**同志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大会上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对照自己和统战宣传文化系统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并进行认真反思,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具体的整改措施。我认为我这是一个非常及时和重要的民主生活会。今天,我结合自己和分管工作实际,谈谈对优化发展环境的认识、查找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同志、**同志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讲话精神,使我充分认识到优良发展环境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一是优良的发展环境可以产生洼地效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取决于生产要素和人才的汇集程度,哪里汇集程度越高,哪里经济就会出活力、出效益。跟一些周围县市相比,跟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县的资源、区位、产业基础并不是强项,那就需要我们通过创造一个适合资本流入、生长的发展环境来提升优势,形成洼地效应,才能加速外来资本在我县的聚集。二是优良的发展环境是实现突破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的发展形势十分严峻,周围的县市都在竞相发展,势头强劲,形势咄咄逼人,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只有在环境建设上抢先一步、快人一拍,全力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一流的人文环境,才能吸引投资,发展壮大我们的企业,实现突破发展。
二、从严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
始终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与统战、宣传思想工作同时谋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长抓不懈。一是抓好优化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结合全县“创先争优”和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制定印发了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组织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孙瑞彬同志、刘云峰同志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会议讲话精神,学习了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二是抓好统战、宣传文化系统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法规,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自觉性。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树立了统战和宣传文化系统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领导干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对于分管的部门,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时常提醒他们,一定要优化发展环境放在工作首位,属尽职守,尽职尽责,绝不允许在工作中出现破坏我县发展环境的问题。并定期不定期对系统内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所分管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没有一起破坏我县发展环境的事件发生。
三、存在的不足和根源
通过深入学习和逐项对照孙瑞彬同志指出的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八个问题,认真剖析自己,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平时忙于事务,忙于应酬,放松了深入地学习,特别是对我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的十项规定,自己由于工作关系,虽然学得比较认真和深入,但是在某些方面还不能真正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二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方面,没有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势,还没有完全树立和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相适应的观念、理念。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不够。自我批评在会上多,在会下少,对同志的批评也是会上批评的多,平时批评的少。四是优化发展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对自身和其他党员干部身上暴露的一些不良现象,有时觉得习以为常,对自己还不够严格。
四、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对照孙瑞彬同志、刘云峰同志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使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使我更加增强了进一步改进的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学习意识,深入学习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理论,带头学习和遵守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真正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作风。按照市、县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真正在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方面起到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管好自己及身边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三是进一步深入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以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自己工作决策、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对待干部,一方面严格要求,强化管理,注重培养;另一方面多了解、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解除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
总之,今后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将自觉用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我县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发挥作用,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政办秘〔20**〕**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政办秘〔20**〕1**号)精神,鼓励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经20**年6月8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升级带动返乡创业。鼓励我县在外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农民工等人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我县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小工厂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力打造特色品牌,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鼓励创业基础好、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拓展创业空间。

(三)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强互联网与“三农”融合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服务业,通过对绿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本县产品与外地市场对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利用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经营主体或批发市场与第三方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深度对接。

(四)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充分挖掘我县特色产品资源,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发挥既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通过对我县传统工艺品、特色食品、绿色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输出地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

二、加大政策支持

(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税收等优惠政策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涉企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确保优惠政策落地并落实到位,完善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强化问责追责。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设立扶持返乡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房租水电补贴、购买创业项目、组织创业大讲堂、开展优秀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创业典型奖励宣传等。有条件的乡镇可对返乡创业人员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给予适当奖补。建立返乡创业财政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人员同等享受招商引资、财政优惠政策的权利。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七)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商业贷款记录但没有在贷余额的(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除外),不影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或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且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商业贷款记录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予以贴息;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或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商业贷款记录的,由地方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予以贴息。完善推广“整贷直发”模式,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经办银行,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允许借款人自主选择反担保方式,适当提高对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创业担保贷款的反担保风险控制,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贷款的30%,不得擅自提高反担保门槛。对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得要求必须由2人及以上提供反担保。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细化核销标准,提高代偿效率。鼓励开展“信用保险”、“税务保证贷款”,创新贷款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初始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八)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充分利用开发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乡镇工业聚集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孵化基地、科研院所等有利条件,通过推广创业苗圃、创业社区、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采取与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模式,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示范性的众创空间。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材料、生物科技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产业孵化。鼓励科技企业发挥创客培育和创业孵化功能,倡导“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的企业发展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场地资源建设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人员在民营孵化基地创业的落实统一孵化政策,按照吸纳企业户数和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民营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贴。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通过统筹各类创业扶持资金给予综合扶持。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鼓励创业服务企业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民营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创新服务。

(九)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农产品供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继续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建立创业服务部门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推送政策信息、服务项目和申请流程。

(十)建立社会兜底鼓励创业的保障机制。为返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接续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引导返乡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返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组织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对农民工等人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或社会组织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元补助。

(十一)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金进入本县创业风险投资领域,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鼓励各地设立创业投资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十二)扶持网络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引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月营业额3000元以上,且信誉较好的,可向注册所在地申请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

三、完善服务体系

(十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帮助农村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共建、联网、共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县、乡、村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

(十四)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按照“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原则,加大人力财力投入,推进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使其成为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重要载体,为返乡创业提供服务。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制定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清单,通过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五)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等建设一批创业基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财政扶持、金融服务和场地支持。鼓励农民工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强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的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推进青年创业富民行动,为有志自主创业或带领村民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提供经验、技能、资金等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等人员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更好示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

(十六)加强返乡创业园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农民工创业园、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园,落实统一的孵化政策和创业服务,按照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降低园区生产成本,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对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租用的给予租金优惠;对购买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的,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鼓励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或补贴。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园区经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认可,可对进入创业园区的企业或创业者提供贷款反担保。

(十七)强化创业培训。紧密结合返乡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本县经济特色,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为有志创业的返乡人员免费提供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的创业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服务紧密结合,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建立健全创业指导制度,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充实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服务。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以青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人员等为培育对象,以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重点,分产业、分类型培育一批现代青年农场主,激活农民工等人员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为返乡创业妇女提供创业理念、职业技能、政策法规等培训指导,提高返乡妇女参与农业发展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加强返乡创业企业家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提升培训,帮助返乡创业企业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安全、节能、环保等管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十八)推进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效对接。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返乡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返乡创业人员交流平台。促进返乡创业人员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对接,运用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打造线上网络平台,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对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与返乡创业人员组成利益共同体。

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由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形势分析、制定工作计划、完善落实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创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把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纳入政府招商引资管理考核体系,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务环境,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对返乡创业人员做到政治上给地位、社会上给荣誉、经济上给实惠、人才上给支持。要严格落实《**县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20**年)》,制定我县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加强示范带动。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决策部署,探索优化鼓励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环境,构建良好创业生态系统。打造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大力宣传支持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诚信模范,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交流创业信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农经发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1号)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 通过发展合作与联合,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自主兴办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这是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有利于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互助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群体规模,获得更高的规模经济效益,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由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成为农民与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大力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引导其增强自身活力和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把握的基本条件是: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主体,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有成员自主制定的章程,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应从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正确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 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民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群众基础和生命力所在。要坚持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愿自主地参加劳动合作、技术合作、营销合作和资本合作。民管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保障和凝聚力所在。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民受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吸引力所在。要通过合作经营和服务获取更高经济效益,按照惠顾返还原则,增加成员收入,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要尊重群众的创造,鼓励多种形式发展,积极引导成员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也可以采取入会形式松散半松散的合作。既可以开展单项的技术、信息合作,也可以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要积极发挥农村能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基层农业技术经济推广服务部门和推广服务人员、农业科研院所等在资金、技术、信息、流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支持他们发起或参与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把加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与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示范引导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有一个过程,要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要把功夫下在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生产和经营上,有条件的可以自下而上自愿地联合,但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推进。要通过试点示范,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正确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推动落实各项政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1号)要求:“从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标准与认证、等服务。有关

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1号)指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也专门制定了鼓励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了有关税费减免、绿色通道、农资供应、用地、用电、注册登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抓好典型示范引导。要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引导面上发展。要加强示范项目跟踪指导,深入项目单位,认真解剖典型,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国家扶持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平调。省、市、县也可以开展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扶持规模,扩大扶持试点范围,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增强为成员服务的功能,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农业项目积极支持。要注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形成全方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合力。牢固树立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就是扶持和服务农民的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超级稻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经评审合格的项目可优先纳入扶持范围统筹予以安排。 (四)构建良好服务平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网站,实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网,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分级、贮藏、运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自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树立品牌意识,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订好章程。章程主要应当载明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名称和住所;业务活动内容;成员资格、加入和退出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等事项。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向成员(代表)大会书面报告当年度组织发展、业务经营、财务收支、盈余分配和监督审计等情况。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和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会计业务辅导,加强审计监督,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不受侵犯。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等统计报表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发展动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及时报送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报告。 四、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和宣传活动 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合作意识,是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1万名农民合作经济事业的业务指导骨干和能手。农业部重点对省级业务骨干和示范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地的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进行培训,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市、县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普及合作经济的基本知识,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功典型以及优秀带头人热心为民、乐于奉献、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并共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一件大事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和充实业务指导力量,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管理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要主动搞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和配合,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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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十一五规划发展实施意见


##镇“十一五”规划发展实施意见 为实现二十一世纪小康社会全面发展,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快全镇经济建设步伐,与时具进。全力实施。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快全镇工业发展。项目建设,报商引资。同时实现农业现代化。培育养殖专业区,依托地理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加大商贸区建设力度。摆脱靠资源优势发展的局面,多种产业并举,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 实施方案 1、镇区工贸园区规划建设,位于牛店镇牛店村,辐射古角、石匠窑、武村、李湾、三叉口、土门六个村,结合我镇实际情况,2005年至2008年计划3800万元规划商贸用地800亩,发展镇工贸园区。一期工程修建,宽40米的西区大道1.5公里,完成府前街,府西路绿化,责任铺油工程。二期工程该区规划商贸用户220家,加快商贸区发展,成为重要的经济发展力量,让商贸为工业发展服务,让工业带动商贸发展,同时规划建设133亩未来住宅小区,采取科学规划,把低投入,高附加值的新型产业引进来。在未来三年之内建设成为政治中心、 经济中心的区域性星级重镇。为拉大商贸区域容量集结镇东工业走廊,以古角村为中心辐射张湾村,潭村湾。打虎亭村。该区交通得利。水电供给充足,商贸集中,在五年之内新增商户180户,以郑登公路为依托、建设成为饮业运输,信息业发展的重要区域优势,以郑州市汇通耐火村料有限公司,郑州市鑫源煤矿机械厂、郑州长安公司、郑州市美制衣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在四年之内引入外资企业2个,总投资2000万元,同时加大力度推荐资源企业实施“一带一”工程。在2009年度完成“一带一”工程22个,形成纵横交措的工业区域网,让农村社区逐步城镇化。 2、广播通信网络建设,逐步推动广播电视数家化进程,全镇范围内数字媒体改制空间1.6万空。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2009年全部改革完毕。预计投入资金4300万元;网络普及率达70%比现在的使用率5%提高14倍,使它不断地服务于我镇现代工业和现代化农业及其它行业。 3、农业现代化建设,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现代化发展步伐。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调整农业规划,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指导农民向优势农业,特色农业方向发展,引导农民群众科技兴农,发展高效农业,把:“三农”问题准确落实到实处。一是继续扶持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二引导群众发展安全无公害蔬菜,优质水果。发展生态林等现代化农业。至2010年投入4000万元行成以打虎亭。张湾、李湾村区域等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发展更多示范区。养殖业抓好畜禽规模养殖。促进畜牧业健设发展。继续稳定猪、鸡、牛、羊的发展,推广优良品种。逐步扩大饲养场户数及规模,至2010投入资 金3000万元。逐步形成的张湾村。砦脖村,宝泉村。养殖户为中心养殖大户。占全镇总饲养量的90%以上。 4、旅游业:小寨村以小杂果基地农业为龙头至2010年规划占地800亩投入资金3300万发展农业型旅游基地,以游客为中心形成产供销自助互动一体化模式;以李湾水库为基础投资3000万元 。发展餐饮、娱乐。住宿、休闲,为一体的渡假中心。发展助泉寺风景旅游区。镇政府投入1000万元资金。对景区内道路,山体进行绿化。依靠当地山体农业基础优势发展水果种植、养殖业。到2010年把助泉寺的生态族游建成郑州市示范点,成为当地发展经济的支柱力量。打虎亭汉墓族游区建设。该景区经国务院批准的重要保护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投入500万元。做大宣传。让它的历史响遍全国。 5、公路建设 全镇2005年底公路建设完成87公里,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值2009年期间把村、组间的公路全部铺油达164公里,实现村组通公路的局面,预计投资达2100万元。 牛店镇党委,政府紧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第一要服务。发挥演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全镇各项事业推向更新的阶段,确保大局稳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传承传统戏曲演讲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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