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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达到相应的目标,我们要提前写一份具体方案了。撰写方案时,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周全,关于写工作方案有哪些需要我们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2、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江东区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产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3、加强与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积极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或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5、认真协助完成街道、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录用、任免

1、社区工作者的人数一般按照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置,同时考虑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和管理服务对象构成差别,可作适当调整。对社区工作者缺额人员,要按照有关条件及相应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行考、聘分离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在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前,由区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对考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察合格人员,街道择优聘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在限定职数内也可聘用临时社区工作者。

3、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原则上一年一聘。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的社区工作者可以经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任免程序:由分管领导拟出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决定,其中居委会主任的任免须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5、社区一般工作者的调整程序:由党政办负责考核,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讨论决定,其中居委会委员的调整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对造成班子不团结的,或在居民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责任人,按程序无条件地予以劝退,解除合同。

7、社区工作者辞职,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未经批准擅离职守,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年终奖金和一切福利待遇。

四、培养和使用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2、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主管。主管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要通过在实践中识别和考察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提拔到社区领导岗位上来。对经过实践证明领导能力不高、不能驾驭全面工作的主管,可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3、完善社区工作者交流制度。立足优化社区班子结构和实现班子最佳整体功能,实行需求式交流;着眼于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培养式交流;以解决班子不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实行调整式交流,使社区班子结构日趋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以上交流对象一般仅限于社区正职、副职和后备干部。

4、建立社区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指导思想:超前储备、跟踪考察、加快培养、适时使用。基本要求:(1)后备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历一般要求大专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社区工作。(2)素质全面、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3)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精神。(4)书记后备人选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五、待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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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招聘被街道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需经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社区鉴定、街道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转正,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已享受社会保险的不再办理),反之按程序予以劝退.
2、社区工作者工资(不包括奖金)分正职(社区书记、主任)、副职(按原核定人员)、一般工作者三个档次,工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参照区内其它街道标准制定,总体与区内各街道大致持平,同时根据宁波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增资制度。
3、社区工作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间,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连续停工治疗的病、伤假期工资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者完成当年度本职工作和街道、社区分配的各项任务的,可享受年终奖。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年终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超过15天的停发奖金;年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年终不扣发奖金,病假超过30天的年终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奖金,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扣发全年奖金。
6、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补贴以出勤天数为准计发。因工伤(须经劳动部门认定)离岗的视同在岗。在病、事假期间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7、对从事社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退下来的社区干部,按照在本街道社区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1)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至10年以下(含10年),按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
(2)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按本人二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后每递增工作年限5年,补助金增加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上年限按虚年计算,所需资金在社区管理经费中列支。(以上补助金标准,在特殊时期下区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考核不合格被劝退、辞退和擅自离职的居干,不享受上述待遇。
8、对聘用的临时社区工作者,街道按不低于上年度宁波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有关待遇水平。
六、考核
1、考核对象:在职的所有社区工作者。
2、考核内容: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按工作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项目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细则另订。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100分制。采取工作者个人述职,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党工委审定的方法进行。其中,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分占总分值的50%,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分占总分值的40%,社区书记、主任评定分占总分值的10%,无物业的社区考核优惠2。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4、奖惩措施:考核得95分(含95分)以上的有资格当选为“优秀社区工作者”,被评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奖上浮20,考核得90-94分的考核奖上浮10%,考核得70-89分的为合格;考核得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对基本合格人员实行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留用,同时考核奖下浮30%;考核得5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对同时具有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会成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其相应身份的解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考核奖下浮50%。另外,考核结果还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职务、工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七、管理
1、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建立节假日和法定节日值班制度,实行补休制,由社区自行调整。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不遵守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按程序给予辞退处理。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2、请假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病因事离岗必须请假,并在离岗前交待好工作,在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请病假须持医院盖印的医生病休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补办手续。社区书记、主任外出一天至三天以内要向街道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由街道书记、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街道正职领导批准。假期完毕,必须向原批准部门及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社区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并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年终考核时酌情扣分。
3、年休假制度。社区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以工作年限区分年休假档次:1-5年,2天;6-10年5天,10年以上的7天,20年以上为10天,不满1年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凡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当年产假达到90天的工作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4、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各社区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给社区干部学习交流。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为社区书记、主任学习交流日。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加强社区领导、居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帮助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便于街道党工委随时掌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社区领导班子履职能力。
5、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现职社区工作者(学历为高中或以上),按照平稳过渡、适当调整的原则,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聘为社区工作者。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不予续聘。具体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实施办法操作。
八、其它
1、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改选,须在街道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社区不得擅自增加人员编制。

3、各居委会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收费用外,还将追究当事者和社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4、社区委托街道管理的三产用房统一由街道出面对外签订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现为社区用房,今后移作他用的,必须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商定,未经商定移作他用的,一律恢复原有性质。

5、各社区要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和书记主任联签制,使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向街道报批。

以上规定,望各社区工作者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互相监督。
本细则自20xx年10月1日起试行、以往做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若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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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行为,保障职工民主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的发展,根据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行政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中心地位,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企业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实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
第五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管理局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应由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其中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不低于60%。女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应占适当比例。

第九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单位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分配名额和比例成分,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代表名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上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时,由本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其代表候选人原则上是该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有权决定罢免其职工代表资格。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在选举单位内部调动时,仍保留代表资格。对去世、退休、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调出选举单位和因年龄等原因退出领导干部岗位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选举单位可按上级工会的要求补选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三级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数不少于100名。

科(大队)级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数不少于30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队(班组)级单位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成立职工民主管理小组。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代表团,并由职工代表推选产生各代表团正、副团长。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中应有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各代表团对大会报告、议案的审查意见,提出大会决议草案;决定职工代表大会立案事项;处理大会期间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

职代会实施细则第2页

大会的组织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专门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部分非职工代表的专业人员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或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向行政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本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科(大队)级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政领导或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列支。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报告、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工资调整和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减员分流方案,集体合同及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各级组织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章工会组织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四)主持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五)组织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职工代表,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对表现突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表彰。

(七)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八)组织开展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二条工会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模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

第六章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召开前,各单位工会应提前十五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如需换届则提前三十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提前七日将《职工代表大会预审表》报上级工会审核。

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闭幕后,各单位工会应在七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书》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并认真履行其职权。如有违反的,其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

第三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得阻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七条对侵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及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通报工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运输公司工会。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自****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街道社区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街道社区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社区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社区保洁质量,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促进社区的常态管理,根据市委办〔2016〕28号《关于开展创建星级文明社区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五水共治”、“十大顽疾”、精品街区及街道实际,特制定此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明确由街道组织协调,社区为创建工作主体的工作职责,建立职权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创建工作新机制,提升街道创建水平。

二、街道职责

城管办负责街道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1、制定各社区创建经费的年度预算,明确各社区的保洁范围、保洁要求;

2、做好创建的日常考核,核定创建经费,报财办审核签发后及时拨付;

3、指导社区做好招投标、建立健全创建制度等工作;

4、完成需要面上统一组织协调的相关工作;

5、协助街道财办做好创建经费审计工作;

6、完成市创建办及相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职责

各社区科学运用街道核定的年度创建经费,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管理考核,确保社区全时段有序、整洁。

1、社区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专人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

2、由各社区自行决定保洁模式(自行保洁或市场化运作),保洁人员及保洁面积等由社区自行配置;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招投标管理等规定,不得将保洁任务擅自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建立健全社区的巡查、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对辖区内的保洁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将巡查、督查、考核奖惩制度、网格表和保洁人员备案表等情况上报街道城管办;

5、市场化社区在当月25日前把本月考核扣款情况由社区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社区公章后上报街道城管办。

6、及时完成、回复市创建办及相关部门的督办单和街道城管办布置得各项工作;

7、社区管理的范围内容:

(1)地面保洁 (2)立面保洁(3)楼道保洁

(4)环卫设施 (5)基础设施 (6)绿化养护

(7)小区管理 (8)病媒生物防制(9)社区文化阵地

(10)社区公共服务 (11)文明城市宣传

(12)健康城市宣传 (13)居民健康服务

(14)机制建设 (15)重点(特色)工作

四、经费的核定、拨付、管理、使用

1、由城管办根据各社区的道路状况、人员流动状况、基础设施状况、产生垃圾量状况、需要保洁时间状况、保洁难易程度、绿化养护面积(面积和费用由街道城改办提供)等因素确定道路等级及所需的保洁人员和保洁总经费,报街道班子会议研究后明确各社区创建经费。

2、城管办根据考核办法明确各社区当月应扣费用。

3、每月10日前向各社区下拨上月实际经费(实际经费=应拨经费-应扣经费)。

4、所有创建经费拨付到社区后,由社区统一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自负盈亏。经费包括: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工具费、外环境牛皮癣清除费、三轮车修理费、劳保费及保洁人员工伤保险等费用。

五、奖惩制度

1、街道对社区每月日常考核扣款最高不应超过月核定经费的20%,对实际超过单位发黄牌警告,年度内2次受黄牌警告的单位,街道将通报批评,对社区书记、主任由街道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2、市星级社区季度评比中保持在五星级的社区,奖励该社区年度创建经费的1%;提升一个星级的社区,奖励该社区本年度创建经费的1%;下降一个星级的社区,扣除本年度保洁经费的1%。(市场化保洁的社区奖励给保洁公司,自行保洁的社区奖励给保洁人员)

3、街道城管办每月针对媒体等各类曝光问题和对保洁公司卫生保洁状况按月进行扣款。

4、所有奖罚采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罚的原则。

5、日常巡查、日常工作与考核相挂钩。

6、各社区对因工作不负责导致市文明办、创建办等上级部门集中考核中影响街道创建成绩的社区网格长、网格员,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作为社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当月考核为合格,并在年终考核成绩排名的基础上下调。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处罚经费从创建经费中扣除,奖励经费从处罚经费中划拨。

2、街道城管办、社区每月必须认真做好督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3、当月保洁经费在下月上旬结算并兑现。

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校区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的其它工作是为教学工作服务的。05-06学年度是“强管理、上质量”的关键一年。为落实9月7日教育局会议精神,确保小学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成绩再上新的台阶,结合我校区实际,特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一教案:﹙10分﹚

⒈教案中达到每一课时,三维目标(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落到实处。﹙2分﹚

2.重点、难点突出,且分清找准本课重、难点。(1分)

3.教学仪器,教具准备与该课堂内容相符,能使用的一定要使用。(1分)

4.要有详细的教学过程,要注明本节是第几课时,要能体现学生学习方法、学习方式,能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4分)

5.教学后记,每一节课后都要及时写出教学后记。(1分)

6.书写认真、规范。(1分)

二讲课:(10分,每一小项1分)

1教学设计:

①教学目标准确,符合新大纲新课标的要求,符合儿童心理特征个性差异。(1分)

②正确把握课程内容,根据学生实际,合理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和开发课程资源。(1分)

③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教学活动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方式。(1分)

④教学氛围有利于学生愉悦学习和教学目标的实现。(1分)

2教学行为:

⑤在学习指导上要尽量使每一位学生有参与的机会,教师语言要准确,有激励性和启发性。(1分)

⑥及时采用积极的评价方式,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过程,指导学生自我评价。(1分)

⑦教师素质,教师要有健康的心态,有爱心,求上进,有较宽的专业知识,教态亲切、自然,语言准确,使用普通话,板书合理,书写规范。(1分)

⑧每个学生都要参与学习活动,且方式多样,时间充分。(1分)

⑨课堂气气氛活跃,师生交流平等、积极。(1分)

⑩基本实现教学目标,多数学生能完成学习任务,每位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和发展,师生状态较好。(1分)

三作业批改与辅导(10分,每一项小项1分)

⒈作业布置要有科学性,能调动学生学习兴趣。(1分)

⒉作业本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1分)

⒊作业全批全改,即每位学生的所有作业。(1分)

⒋作业批改及时,即做到当天作业当天批改完成,且批改要有日期。(1分)

⒌作业批改要有激励性的批语,不同类型的学生要有不同类型的批语。(1分)

⒍作业批改无评判错误。(1分)

⒎作业有错误的要有及时纠正的痕迹。(1分)

⒏作业批改要有批改记录。(1分)

⒐要对后进学生有辅导安排或计划。(1分)

⒑有辅导内容,体现后进学生的学习过程。(1分)

四考试(70分)

每学年进行两次期末考试(平时教师自行安排的测试除外)教师所担任科目的成绩的70为考试栏目得分。

综合以上各项得分,即为该教师在教学常规管理中应得分数。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管理,扎实推进医院廉洁工程和商业贿赂治理,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治理商业贿赂和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任务,坚持教育、制度、管理、监督并举,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全体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抵制医院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等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案件明显减少。

(二)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保证资金投向和安全使用,不断增强法制纪律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确保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构建医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有关、严重破坏医院正常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等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医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设备、耗材、工程物资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院接受药品、设备、耗材、工程物资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教育引导机制

1、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切实讲清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3、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医务人员参加学习率要达到100,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制度保证机制

4、建立健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党、政领导班子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总支书记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医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正职的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正职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再分层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科室和个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导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5、建立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根据省、市、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执业规范,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已制订了《关于执行药品招标政策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和一次性耗材登记备案制度》、《药品超常规使用预警制度》、《基建工程保廉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依法从医、廉洁从医。

6、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医院民主管理,进一步发挥药事、器械管理委员会等医院内部专项管理机构的作用,实行药品、器械采购的民主决策;逐步实施“点题公开”,把事务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监督者,拓宽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第2页

群众参政议政、参与医院管理、对“官”和“权”进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专职督察队伍,有序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等。

7、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医院领导班子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重大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8、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分工不分家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的廉政建设,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坚决落实,一抓到底。

(三)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9、深化院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卫生单位内部事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实施细则,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要的政务活动作为重点及时公开,按照规范程序操作,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债权债务情况、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人员聘用任免考核情况等内容及时如实地通过职工大会、宣传栏、医院网络等形式在内部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10、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医院干部职工及代表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审议和评议。

11、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完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与行风监督员统一管理和使用。收集廉情信息,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并能针对群众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积极发挥纪检委员(兼组织委员)在医院党组织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网络。

(四)建立管理运作机制

12、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完善基层财务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财务处理流程。杜绝医务人员奖金和业务收入挂钩分配机制,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行为,对住院病人实施一日清单制。深化基层财务公开,继续抓好财务按季统一公开日制度,逐步探索财务收支按月公开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

13、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对基建工程的有关规定,完善基建工程有关教育、资金运作、质量验收、审计监督等制度,规范基建工程项目决策、发包、决算、验收等行为,工程建设项目禁止采取分期分批、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操作,积极推进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认真执行基建工程采购有关规定,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14、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争创人民满意的医疗单位。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挖掘和培养医院廉洁工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断激励、引导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五、工作保障

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必须精心组织安排,统筹谋划部署,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联络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上级的部署,要严肃科室领导的责任。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四)掌握全局,保持稳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通过专项治理,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总结经验,机制长效

1、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学习先进事迹,形成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光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医务人员执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结合构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自查自纠和办案中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举报的收受医药回扣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商业贿赂双方付出沉痛的成本,达到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4、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抵制商业贿赂的领导责任。建立干部聘任及重点部门、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抵制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区工作者队伍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约束、激励、竞争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社区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测评领导小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成立社区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干部相结合、居民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社区支部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

四、参加测评大会人员

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由党代表、居民(成员)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其他方面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总数不低于20人,同时要注意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社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前公示。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XX年12月20日—12月26日为实绩公示期

第二阶段: XX年12月27日—12月30日为社区测评期

第三阶段: XX年1月4日—XX年1月10日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测评工作流程

(一)实绩公示

社区“两委”应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对社区一年来各项工作全面总结;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对个人工作和履职实绩进行认真总结。社区“两委”总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在测评会召开前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实绩公示,公示期3天。

(二)召开测评大会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运行情况分别进行陈述;党组织和书记述职重点为落实年度目标责任、民生问题台账、以及社区队伍建设情况;居委会和主任述职重点为如何加强居民自治、推进社区管理情况以及议事小组作用发挥情况。

2、由社区议事会、监委会负责人分别代表社区居民议事会、民主监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召集人职责情况,接受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个人全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七、具体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实行无记名打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结果通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工作总结,并向社区和被测评考核对象以书面形式反馈考核结果。社区将 “两述两评”结果及时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表彰奖励。“两述两评”测评结果作为本年度考核评价社区工作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基本称职”的,酌情扣减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两年连续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区民政局相关奖励执行。

(三)整改提高。对满意度较低、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行专题研究,帮助该社区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要求该社区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在时限后检查整改结果,并将整改情况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应按市公推直选配套制度要求责令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社区公共事务所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原则上不予续聘。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客户礼品等办公采购工作(以下简称“办公采购”),加强对办公经费的统一管理,提高办公采购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和研究部门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招标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办公采购招标、投标要严格遵循国家和xx公司内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办公采购工作由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xx公司办公采购工作小组具体操作执行。
1、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由公司领导,公司财务、党支部、综合业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公司办公采购工作;确定办公采购方式;确定办公采购工作小组人选和临时聘用参与办公采购工作人员。

(2)协调招标、议标等采购事宜;

(3)监督检查招标、议标等采购工作程序和合同的执行情况;

(4)受理参加投标单位对采购工作的反馈、投诉;

(5)对招标、议标等采购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反馈、归档等工作;

(6)对违反招标、议标等采购工作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罚及处理建议。

(7)确定特殊的无需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采购的物品。

2、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在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总裁办负责人、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使用部门的领导及具体负责办公采购工作人员组成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由总裁办和综合业务部共同负责组织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国家的物价政策和执行总裁签批的公司财务、部门预算及公司领导、研究部门员工、职能部门员工客户洽谈、商务会议、外联公关等开展业务的需要,制定采购计划、起草招标、议标工作文件;

(2)制定详细的采购明细标准,安排采购日程;

(3)根据考核情况向有关合法经营单位发放标书;

(4)进行询价、谈判,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5)确定中标单位、宣布中标结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6)办公采购品的验收,核对价格、数量,质量保证检查,售后服务等事宜;审验合同履行情况。

四、办公采购招标的范围为:行政办公类和礼品类。

对日常个人使用和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如笔(签字笔、圆珠笔、笔芯)、橡皮、尺子等办公文具采取月度一次性发放元个人办公用品购置金的形式,不再另行由公司发放。

对下述需要部门统一领用的相对贵重、大宗的办公用品采购,采取统一集中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批量购买。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

1、一次性购置6000元以上(含6000元)的日常办公用品;

2、一次性购置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家俱、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U盘、数码相机、手机、Mp3等)及耗材; 

3、一次性购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提交时间周期在一个月之内的会议、项目、临时外联公关等礼品等。

4、其他大批量用品。

五、采购招标方式。

公司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

1、公开招标采购。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采购。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向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3、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物品性质特殊或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5、询价采购。采购的物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招标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如会议、项目特定需要;季度、半年度及年度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第2页

研究报告出版需要;节假日公关需要;公司领导因业务临时或紧急需要经公司执行总裁签批的情况等)临时举行。

六、办公采购招标工作程序

1、办公采购招标工作的一般程序:

(1)物品或礼品使用部门须将经执行总裁签批的采购计划预算和相关要求,提前15天提交办公采购部门(赛迪顾问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2)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拟定采购方式后提交赛迪顾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或直接提交执行总裁;

(3)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或执行总裁直接决定,确定采购方式;

(4)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方式拟订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具体操作事宜;

(5)赛迪顾问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

(6)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物品使用部门指定人员验货签章;

(7)提交物品使用预算部门负责协调和使用采购物品。

2、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的具体程序:

(1)发布招标信息,联系供货单位参加投标;

(2)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样品,由公司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xx公司采购招标领导工作小组审定三家以上供货单位作为投标单位,并通知入选单位投标。

(3)投标。入选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办公采购工作小组投标,不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或标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无效。

(4)开标。开标前应研究确定评标原则和标准;根据采购金额大小由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或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主持开标;技术性强的标书应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标;党支部委员参与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对于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按xx公司办公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处理。

(5)签订合同。办公采购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应当反映招投标书中的实质性条款或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内容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承诺。

(6)验收。供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书面合同的要求供货,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应及时组织使用部门验收。

七、每次招、投标确定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

八、投标资格认定。已在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有办公用品、礼品生产、经销权(或代理权),能够提供符合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标准的法人单位,经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小组审查认可后,均可参加投标。

九、参加投标的单位及代理人员应向办公采购招标小组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或企业简介;

2、经过当年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还要加盖公章后,由办公采购招标小组备案存档);

3、法人资格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投标工作程序:

1、投标单位到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小组办公室报名;

2、领取招标书及招标文件资料;

3、组织编制投标书;

4、按招标书规定的时间送达投标书;

5、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标会议;

6、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交至公司财务处后,与xx公司办公采购工作小组签订办公购销合同。

7、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清晰填写标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不得缺页,不得任意涂改投标书。

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1、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书未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或涂改标书及字迹辨认不清的。

4、投标单位在我公司和大厦内进行其它推销、促销活动的。

十四、开标、定标的一般程序:

1、办公采购招标小组集体对投标书进行拆封开标;

2、办公采购招标小组成员集体评标、定标;

3、宣布中标结果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4、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由公司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中标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优先;服务周到、送货率高、送货时间短、信誉良好者优先。

十六、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办公采购招标小组人员必须坚持尽职尽责,严格保密的原则,标书、文件等一切资料、数据,任何人皆无权透露,严格按招标书进行评标,不得更改标书。

十七、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照《合同法》和标书的要求签订购货合同。

十八、中标单位必须遵守货品价格、送货时间及配货要求。

十九、中标单位的发票及送货清单必须经办公采购工作小组三人以上(含三人)审验签字后,再作帐务处理。

二十、付款方式:在货物送达验收后,一个月内(遇节、假日顺延)付清该笔款项。

二十一、投标单位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私下进行不正当送货、促销活动的,取消中标资格。

二十二、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后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送货率太低、送货时间过长、价格不能兑现等),取消以后的投标资格,并按不合格产品所占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二十三、纪律。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准接受投标人的礼品、礼金、宴请,不准参加投标人组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对不按规定擅自决定采购大宗物品的,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的,不得报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四、鉴于办公采购的动态性和及时性的特点,招标对象为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供应商。在客户洽谈、会议、外联公关工作急需时,总裁办及综合业务部可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执行总裁签批后,适当现购部分办公用品、礼品,幅度控制在各部门签批预算项目、会议经费的3左右。

二十五、本办法由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二十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三年来,通过北京市各部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伤人、火情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确保了全市3万余处八类禁放点、XX余个零售网点和100余个市民集中燃放点的安全,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确保了公共安全。2011年入冬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继续从宣传发动、货源供应、打击非法等方面做好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全市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朔风”专项行动中,共查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78起,同比上升11%%,依法处理78人,与上一年同期基本持平,收缴烟花爆竹17033箱,同比上升117%%,价值450余万元。主要经验是: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北京市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每年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领导都到北京调研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有关领导也先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听取工作汇报,并做出具体指示。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亲临一线慰问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指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积极行动,建立了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机构,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
二、宣传发动工作深入扎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的执行,必须以市民自觉遵守为基础,因此,北京市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限放法规,特别是针对广大市民不熟悉新法规内容,盲目产生大放特放心理的情况,通过走家串户发放群众乐于接受的限放宣传台历、日历、手提袋等宣传材料,开展以“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既营造了宣传工作的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模糊认识,又增强了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实现了燃放者与不燃放者的相互理解,达到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的效果,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成功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积极有力。在限放法规贯彻执行过程中,公安、安监、交委、工商、城管、质监等职能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市、区县两级烟花办的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各部门进行捆绑执法和联合执法;运输部门为供销社及时协调烟花爆竹配送车;质监部门派出专门工作组前往烟花爆竹产地,确定燃放品种,加强货源抽查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安监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零售网点进行严格的审批发证;市工商局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及时查处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坚持从维护首都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摈弃部门和地区利益,合理使用行政资源,形成各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上下协调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确保各阶段工作高效、稳步推进。
四、工作措施细致周密。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治安管理总队始终坚持从烟花爆竹的管控、查处、救援等工作环节入手,抓住工作难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及措施,加大督导监管力度,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别是对八类禁放点看护工作,北京市公安局指导主管部门制定了严密的看护方案,明确了每个禁放点的看护责任,并与附近的消防、医疗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铲除了禁放点周边杂草,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确保八类禁放点的绝对安全。在除夕等重点时段的控制中,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单位,会同各区县政府、单位治保力量,成立“竹竿队”、“扫帚队”、“三轮车义务消防队”等基层灭火救援组织,确保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防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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