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导航 > 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

设定目标,制定计划,做很多事情。为了在后续工作中更好地表现自己,我们必然要先将方案制定好。方案是指挥实施的准则。好的方案是从哪些方面入手的呢?也许以下内容“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合你胃口!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生态**,构建和谐秀美新农村,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规范用地行为,切实抓好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就是要做到“三严四到位”:要通过严禁严管严查(严禁侵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严管侵占林地、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严查一切土地乱挖行为),杜绝非法“挖山(田)筑塘、挖山取土、切坡建厂、挖路挖渠搭棚建房、毁林毁地采石采矿”等土地乱挖乱象,维护**秀美山水形象;对出现的土地乱挖行为要查处到位、追责到位、复耕复绿到位,实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到位,为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土地乱挖治理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以来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包括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建窑、建房、挖砂、新**库、池塘、采石、采矿、修路、取土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占用林地和其他土地、侵占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擅自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修路、筑水库、建厂房、建临时棚及农民切坡建房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以及其他零星的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步骤和方法

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五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5日)。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乱挖治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热情。二是成立土地乱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分别成立相应的治理工作机构。

㈡调查摸底(8月5日至8月15日)。乡国土规划所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乱挖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分组、分村进行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以2012年以来逐年土地卫片数据为重点,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建立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逐一进行登记。

㈢组织实施(8月16日至11月21日)。乡国土规划所和各村要结合自身职责,集中精力,组织人员,分解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

1.对排查出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逐一进行处理。⑴自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由各村对经乡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主体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自行改正。⑵集中查处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拒不改正土地乱挖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治。对占用土地1亩以下的违法宗地,当事人能及时予以改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对卫星拍摄的或1亩以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能及时予以改正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或行为恶劣影响极坏的,按照职能分工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应全力支持配合,对重大违法行为将进行联合执法。

2.加强巡查执法,建立巡查台帐,实现执法管理常态化(8月6日至11月21日)。一是建立土地乱挖治理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巡查登记,及时报告巡查情况,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有效减少土地乱挖现象的发生,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乡国土规划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土地乱挖的巡查工作,加强镇村联动,每星期对辖区内巡查1次,重点地区要适时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自己无权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向县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纳入台帐管理。二是对2015年新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严肃进行处理。同样纳入台账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及责任单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㈣检查验收(11月22日至12月12日)。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乡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评分、排队,并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见附件2)。

1.对2012年—**年已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台帐,到实地逐宗进行查验。对已查处整改到位的,予以稍号。对未查处或未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逐宗进行扣分。

2.对2015年新发生违法行为,对照2015年卫片及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对未排查发现的或未查处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逐宗进行扣分。

㈤建章立制(12月13日至12月31日)。乡国土规划所和各村要建章立制,把农村土地乱挖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土地乱挖现象。要建立巡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制度、违法行为报告处理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实现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管理和长效管理。

取土挖土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民小组集体同意,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然后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属临时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涉及占用林地或其他土地进行采矿、养殖等建设的,须先经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县成立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曹华荣同志任组长,乡国土规划所所长黄金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国土规划所,由黄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土地乱挖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分村成立工作组,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土地乱挖治理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处理等监管工作,并将有关工作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责任人,列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三是乡国土规划所要依据自身职责,依法对土地乱挖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并指导各村开展治理工作。

㈡加强巡查防控力度,严肃查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一要落实巡查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防控力度,力争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二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重点查处违法行为恶劣,占用耕地、林地等面积较大,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突击抢建等违法行为;及在公路干线两侧挖山切坡,或侵占行洪河道、农田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三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或典型案件由领导小组牵头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㈢加强考评考核,强化目标管理。将农村土地乱挖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实行年度目标管理,结合平时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被动、成效较差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㈣加强检查督促,强化责任追究。乡国土规划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方式,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村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土地乱挖治理工作职责,巡查监管、报告制止和查处不力,造成土地乱挖现象比较严重的村,要进行约谈,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具体问责依据按各部门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

F132.Com编辑推荐

集中治理农村坟墓乱葬工作实施方案


集中治理农村坟墓乱葬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县殡葬改革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导向,以优化生态环境为根本,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为目的,坚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丧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新风,为“打造生态**、建设秀美家园”作出积极的贡献,为争得全县综合考评乡类第一方阵人民群众过上小康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㈠重点整治辽南公路沿线(卢桥、黄桥、柏林、**、仙桥五个村)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

㈡重点整治各村公路主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

㈢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

三、方法步骤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5日)

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责任要求,提高群众知晓度。各村委会要印发宣传单和张贴通告,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打造生态修水、建设秀美家园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营造良好、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好的典型,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

㈡调查摸底(8月6日至8月15日)

各乡镇要组织精干力量对乱埋乱葬坟墓以及生茔进行调查摸底,核准坟墓的墓主、墓主身份、坟墓位置,逐一登记造册,并将调查花名册签名盖章后上报至乡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

㈢组织实施(8月16日至11月21日)

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1.启动零点行动。从2015年8月1日零时起,严禁在辽南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乡集镇所在地和重点乡村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再葬新坟、再建生茔。

2.合理处理老坟。辽南公路沿线乡集镇所在地和重点乡村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老坟原则上迁移至公益性墓地。采取植树遮挡方式处理老坟墓,使其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融合。

3.坚决拆除生茔。辽南公路沿线乡集镇所在地和重点乡村旅游地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生茔要全面登记造册,动员户主自行拆除,经乡镇和村居审定确不能拆除的要进行绿化遮挡处理,并组织检查验收。如在8月30日前没有自行拆除或绿化遮挡的,建造生茔者由所在地的村居负责组织实施,乡政府视各村工作效果给予奖补。如发现辽南线可视范围内再出现新的生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扣除当年村级转移支付1000元。现已发现的生茔要充分做好当事人责任人工作,必须在8月20日前拆除,如未按时拆除,将在“六乱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由村支部书记上台表态。

4.对农村不按规划乱占耕地乱埋乱葬坟墓组织清理整顿,能迁则迁,影响较大、生态破坏严重的一律迁移。

5.加大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力度。

㈣检查验收(11月22日至12月12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由乡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延期一个月时间用于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对村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主要措施

㈠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快建设生态修水,全面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修办字〔2012〕33号)文件精神,大力整治乱埋乱葬现象。

㈡建立常态巡查通报制度。乡殡葬整治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巡查工作队,对各地的整治期间以及整治后的管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对巡查情况每月发一次通报。

㈢建立奖励制度。为推动全乡公路沿线、集镇周边可视范围内坟墓整治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将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治搬迁坟墓、绿化遮挡坟墓给予适当奖补。

㈣严格责任追究。整治活动开展后,在整治范围内新葬一处坟墓的村要全乡通报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对书记进行戒勉谈话;新葬坟墓出现二处的,对村主要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且当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㈤明确相关责任。在乱埋乱葬整治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各村“两委”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群众积极完成坟墓整治和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任务,坟墓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的工作职责见附件。要通过各个部门履职尽责、协调配合,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修水县殡葬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局。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㈡注重工作方法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乱埋乱葬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㈢严格考评督查

由乡“六乱治理”整治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

农村房屋乱建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房屋乱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工作意见》(修发〔2015〕6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就2015年集中治理房屋乱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工作目标

㈠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切实做到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科学布局、集中建设、严格监管。

㈡主要目标。1.继续完善**中心村建设工作;2.全面推广新户型建设,实现新户型率达100%;3.强化乡镇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4.强化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实现“两违”建设零增量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

㈠抓好中心村建设。一是要全面把握中心村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三原则的前提下,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的总体要求,突出中心村的人口集聚与居住服务功能、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使中心村成为人口集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中心。二是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完成中心村建设任务。大力倡导集中建房,中心村辐射范围内的农民建房要求统一到中心村建房,继续完善**中心村建设。

㈡规范建房审批。一要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四堂会审”制度(“两次公示”指村委会受理申请后进行第一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四堂会审”指村委会、理事会、国土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到场集中会审),坚持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先批后建、不超过法规政策规定限额面积标准和实际审批面积及按规划建设等原则。二要坚决做到“七个不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不批、不符合新户型的不批、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的不批、违反公路红线的不批、严重切坡的不批、占用河道的不批)。三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建房户的建房申请材料,土管所要做到一月不少于一次审查,对符合规划和建房条件的无房、危房和住房困难户要开通建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四要按照“五种台帐”的管理模式切实抓好农民建房的档案管理工作。

㈢严格新户型管理。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当地实际提供新户型图册供建房户选择。每个行政村要在村部、中心村等人口密集地的显要位置设置2至3处宣传点,张贴新户型图进行宣传。通过大力宣传新户型的美观实用,引导建房户自主采用新户型建房。同一村庄在新户型选用上,要做到和谐统一,突出地方特色。二要提高按新户型建设率。对所有建房户,要全部签订按新户型建设协议,按新户型建房协议要统一规范,注明采用的新户型编号、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及退还方式、建房竣工时限等。对履约按新户型建房的,要及时全额退还保证金。所有审批户和加层户要全部收取新户型保证金,审批户必须全部建新户型,加层户至少建坡顶(审批户指2015年新审批和历年审批未动工建设户)。对每户在建户新户型建设情况均要明确乡、村干部及国土规划所人员的包干责任,实行跟踪问效。三要规范保证金的收、管、退。要严格执行**年县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农民建房新户型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农民建房新户型保证金必须统一采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款收据,由村民理事会统一收取并加盖村民理事会公章,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共同进行监管,在乡镇经管站设立农民建房新户型保证金管理专项帐户,收取的保证金必须自收取之日起3天内进入该专项资金管理帐户,并分村分户设立资金管理台帐,国土规划所还应建立保证金管理日进帐明细;同时,严格规定新户型保证金只能作专项资金储存,不得挪作他用。新户型保证金的退回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四要加强建筑工匠管理。 联合县城乡建设局办好1至2期农民建筑工匠培训班,对培训合格的统一颁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参与农房建设的工匠应持证上岗。

㈣强化巡查监管。要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健全管控机制,不断提升巡查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民建房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一要落实乡、村干部和国土规划所及乡镇农民建房巡查执法中队人员的巡查监管责任范围。二要加大巡查频率。一是主要公路干线、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基本做到每天巡查一次,其他区域要做到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二是巡查队要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国土规划所要结合建房审批每周确保至少有三天以上时间用于巡查;三是巡查日志要具体详实地记录在建户的建房动态情况。三要发挥准建公示牌作用。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户在签订按新户型建房协议的同时,发放准建公示牌(包括拆建、新建及加层等),并督促建房户按要求悬挂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及巡查管控人员监管。国土规划所要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填写到位,确保准建公示牌发挥作用。

㈥严打违法行为。一要完成**年1月1日以后农民新建房屋的登记和“两违”分类处理工作。国土规划所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年1月1日以后农民新建房屋的登记工作,要一户不漏地建立台帐,并对农村“两违”建设尚未处理到位的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及时处理到位。(即严重违规的一律拆除到位,一般违规的一律整改到位,符合建房条件的未批先建户一律罚款补办手续到位,少批多建的一律处罚到位,未按新户型建设的一律按新户型要求整改到位,违规收费的一律清退到位)。同时,及时做好已作出处理房屋的分类建档工作。二要加大对新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三要及时处理信访举报案件。要完善农民建房管理接访接报制度,健全核实查处机制,及时兑现举报人奖励办法,调动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打击违建的积极性。

三、治理时间安排

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县乡两级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治理“房屋乱建”舆论氛围。

㈡组织实施(8月11日至11月20日)。1.8月11日至8月20日,国土规划所对**年1月1日以来农民建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由县农房办统一制作登记表格);2.8月21日至8月30日对清查出来的违规情况分类处理到位;3.9月上旬对全乡新户型建设、集中建房、“两违”建设分类处理及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4.9月中旬和下旬开展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和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并进行集中整治;5.10月份组织一次农民建房内业管理专项检查;6.11月1日至11月20日以前组织开展一次新户型建设专项检查。

㈢总结提高(11月21日至12月31日)。对治理房屋乱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核、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健全管理,把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强化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治理房屋乱建工作专项小组,由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曹华荣同志任组长、乡国土资源局局长黄金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要将治理“房屋乱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状,要将治理房屋乱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项抓,乡镇农民建房管理人员具体抓,各村(居)组全面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㈡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作为管好农民建房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来抓,国土规划所、巡查队要做到“五有”,即有人员、有经费、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桌椅、有电脑及打印机等正常办公设备。

㈢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按照“三个一律、四个坚决不放过”的要求,对在违建处理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县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新户型保证金的收取、管理与退回制度。收取的保证金要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要加强资金审计,严肃财经纪律。

㈣加强督查考核。要健全督查督办制度,乡国土规划所要对对各村的治理房屋乱建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或通报等形式,实行一季一通报制度。要把治理房屋乱建工作与村(居)委会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资绩效挂钩,通过建立严格的督查考评机制,确保治理房屋乱建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对照农村生活垃圾“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要求和验收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确保2015年5月前全市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目标。

二、工作安排

1.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各地要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义、任务、措施、目标,通过张贴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走访农户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知识宣传。

2.深入调查摸底。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核查本辖区内行政村生活垃圾助理收集处理机制建设情况,摸清家底。

3.查漏补缺,攻坚克难。

一是按照“五有”要求和验收重点内容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90%以上的指标要求,查漏补缺,完善硬件设施。维修完善好垃圾填埋场,维修好挡墙,疏通排水沟,保证垃圾运输通道畅通,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填埋场定期消杀、定期覆盖;建好垃圾收集池,保证每个村有垃圾收集池,联户池全面覆盖无盲区,山区村的村组道两边农户处有联户池,零散户由乡镇统一购买发放垃圾桶;建好垃圾分类池,要保证所有垃圾分类池有门有盖、无破损、无燃烧痕迹,该修补的修补,有燃烧痕迹的用水泥粉刷处理。乡要建有农村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并配备转至县垃圾处理场或区域共享垃圾填埋场的运输车辆,离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较远和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采用就近就地卫生填埋等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处理,禁止露天焚烧。

二是收齐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宣传画、村规民约、垃圾收运设施统计、垃圾费收支统计、承包人及保洁队伍统计、专题会议记录、督查整改记录、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承包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卫生评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图片资料:宣传发动图片、会议图片、集中整治图片等。

三是迎接验收检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常态化,随时迎接国家验收检查工作。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2015年**月**日

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验收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做到“五个确保”即: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确保有清扫保洁队伍、确保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确保有村规民约、确保有资金投入机制。全镇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 工作重点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要求,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每户有2个桶或筐,一个装可回收利用垃圾,一个装不可回收的固废垃圾,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每个村民小组因地制宜配建3—5个垃圾收集箱或垃圾收集池,每个村要按照全省城乡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建设标准改造或新建一个大型垃圾收集池,并至少配置一辆密闭式垃圾收集车辆。交通不便的村,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各村社道路两侧已建的垃圾池要全面进行检修或刷新。

(二)配足清扫保洁队伍。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洁队伍及其工作机制建设标准》要求,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并有经费保障。配足健全村清扫保洁队伍的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并落实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保洁人员花名册和台帐,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并在4月底开展一次农村卫生死角大清理专项行动,确保主要道路、沟渠及农房周围无垃圾临时堆放点,村域范围无积存的陈年垃圾。

(三)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在每个村的保洁员中确定一个保洁员兼职再生资源回收的日常工作。各村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多方式向村民普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让村民自觉养成爱护环境、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的良好习惯。

(四)完善村规民约。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各村民委员会要和农户签定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定率达到95%以上。因地制宜指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提高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群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经费保障

为保证此次迎检各项工作顺利通过,所有筹备及治理工作所涉及的经费在各村村级维护资金中开支,各村要本着“经济、实效”和“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确保治理工作经费的正常落实和运转。各村要切实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实上报经费开支,严禁弄虚作假。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治理经费的监管,对各村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五、具体举措

1、召开动员大会。4月15日前各村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工作、培训社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内容为:一是宣传动员到户;二是说明每人每月收取1元垃圾清运费的需要和意义;三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每人每月收取1元的垃圾清运费;四是培训村民做到三必须(附后)和如何对家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五是公开竟标确定村垃圾清运承包人;六是告诉村民不要乱倒垃圾和如何监督举报。通过以上会议内容形成全村动员,全体参与的良好氛围。

2、强化宣传。4月20日前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户。4月23日前,每村必须办好一个宣传栏,栏内包括村组干部卫生管理小组和村民代表卫生监督小组名单、村规民约、宣传画、宣传资料、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卫生评比结果及奖惩公示。

3、建好池子。4月23日前建好垃圾池。保证每个村有垃圾收集站,每户人有池子倾倒。山区村务必做到所有村社道路两旁有农户的就有池子,其余零散户由村委会统一购买箩筐、编号后发到每家每户。所有垃圾池有门有盖、无破损、无燃烧痕迹,有破损的全部修补,有燃烧痕迹的全部有水泥沙浆粉刷处理,看不到痕迹。

4、场镇治理。4月23日前做好场镇“五乱”治理,并保持常态。做到街道整洁、摊点规范、车辆有序、工地规范、无违章广告和“牛皮癣”。

5、组织大扫除。4月23日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一次城乡环境大整治,街道社区、全镇15个村109个社全部行动起来,对垃圾堆放点、田边地角、房前屋后等只要有垃圾的地方进行大扫除,务必清除卫生死角。

6、资料收集。4月23日前收齐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即:宣传画、村规民约、垃圾收运设施统计、垃圾收费收支统计、承包人及保结队伍名册、专题会议记录、督查整改记录、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承包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图片资料即:宣传发动图片、会议图片、集中整治图片等。

六、完成时限

本次国家验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时间为5月,我镇所有迎检准备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完成。各村要切实对照验收重点内容加大目标任务的责任落实和推进力度,在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同时,切实做好综合评审的基础性工作,要整理近年来有关“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计划)”“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建设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县5月将被检查验收,现验收时间临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居)委会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要层层落实,层层抓,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推动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5月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比率达到95%以上,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验收。

(二)制定计划,强力推进。各村(居)要密切联系实际,对照国家验收标准,围绕验收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验收步骤时间安排,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力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查漏补缺和提档升级,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对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倒排工作进度,强力推进。

(三)职责分工,责任明确。镇政府领导负责包片,驻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负责包村,村干部负责包社,社干部负责包户,形成层层落实层层抓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察。镇纪委成立专门督察小组,结合当前“忠诚、干净、担当”和“为官不为”活动的开展对各村(居)委会进行专项检查。各村(居)委会对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查,包组、包户分工明确,办法、措施得力的工作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懈怠疏忽导致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查处。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本文作者:张天宝 原创投稿
方塘乡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要素,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鼓励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尊重农户的意愿,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鼓励农户土地中长期流转,流转收益从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与当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区域特色相适应。要根据各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发展程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通过强化村级组织管理及服务职能,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土地的集中流转,努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当年新增流转耕地面积3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林地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0年以上。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1、转包。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2、转让。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3、出租(也称租赁)。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4、入股。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土地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5、互换。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6、再流转。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变更后,在取得原发包方同意的基础上,可采取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依法再次流转。
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示范引导
1、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主体。积极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等多种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试点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投资主体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2、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依托市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乡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土地流转领导组,并依托农经站整合林业、土地、农技等相关站所建立方塘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办公室设农经站),开展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并有2名以上农村经营管理专职人员从事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村一级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点,要明确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开展土地流转信息的采集上报等工作。
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的,应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第2页

,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必须经原承包方同意。乡镇农经站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指导,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4、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力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引进新的经营主体,做好承包农户的工作,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目前已流转的土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凡流转手续不全的,要尽快补全;凡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引导双方修订合同,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协调解决流转双方的矛盾,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措施
1、典型示范,科学规划。采取多种行式进行广泛宣传,推进典型示范,不断探索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提倡和鼓励以家庭为单位,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兴办家庭农场。
2、强化服务,健全体系。建立和完善与规模经营相适应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农业骨干产业规模经营作为当前农技推广的重点,为其在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标准化生产方面提供科技支持。推进农机富民工程,加快新型、适用农业机械推广力度,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强技术指导,建立各级农业科技人员与规模经营典型示范户联系制度。
3、加强培训,转移农民。依托市农广校等农民培训教育资源,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民职业化和市民化进程,提高非农就业能力,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基础。
七、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乡村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乡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的职能,各有关部门要从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 。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集中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