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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入党申请书

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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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途径

内容摘要本文针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的挑战,联系工作实际,对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途径作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服务大局新形势分析途径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是党领导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局下思考,围绕大局履职,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检察事业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条件和可靠保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是指一个地区的检察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主动服从并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去谋划、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这样,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方向和动力就得以保证。①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检察干警,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和服务的角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因此,如何探索出一条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服务大局便捷之路,是当前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历史使命。笔者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践,就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途径提出一点肤浅看法。
一、准确把握形势,明确检察机关当前的使命和面临的挑战
,是全国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当前的检察工作,服务好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准确把握形势,明确工作要求。
准确把握形势,首先要明确新时期检察机关承担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与法律监督职能密切相关,检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和谐社会的维护者,不仅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国,巩固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而且要通过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具体职责,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和服务。
准确把握形势,还要看到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因素很多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繁重;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如何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增强和谐执法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检察机关必须深入研究和认真落实的重大课题;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解决好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与和谐社会、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得更加紧迫;近几年我们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办案结构、提高案件质量,取得了明显进步,进一步落实好总体要求,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需要有新的举措;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执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经费困难、装备落后仍是当前制约基层院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就要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积极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发展的大局中去。
二、理顺三大关系,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检察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力量,必须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保障党和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中心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检察工作和广大检察干警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目前,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在服务大局的观念上还存在着一定偏差:有的不能全面把握大局,把服务经济建设片面理解为服务经济利益,在工作内容和政绩评价上出现偏差:有的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党的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在执法活动中搞利益驱动或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有的片面理解和割裂检察工作与大局的关系,缺乏大局观念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存在单纯业务观点。因此,为在检察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为大局服务的作用,就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责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既不能离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服务搞服务,或超越职能搞服务,也不能置大局于不顾,盲目地抓监督抓办案。脱离检察工作职责搞服务,不仅是不能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优势的问题,也是“瞎服务、乱服务”的问题,服务工作不可能做好,甚至会出乱子。脱离大局搞监督抓办案也不行,是单纯业务观点在作怪,不能根据大局的需要及时确定检察工作重点,检察工作很难取得理想成效。
二是要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

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途径第2页

对立统一关系。当执法工作与发展产生冲突时,应以有利于发展为指导思想;当执法工作与稳定发生冲突时,应以有利于稳定为指导原则;当执法工作与改革相矛盾时,要善于用党的刑事政策指导执法。要坚决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绝不能充当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保护伞”。当了“保护伞”,检察机关的工作就迷失了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方向,就不能实现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要求。
三是要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监督别人执法,自身绝不能做超越法律甚至违反法律的事。要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相统一,根据法律规定,在政策指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坚持执法办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单纯业务观点,依靠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办好各类案件;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防止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与服务、保护相结合,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
1、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监所检察等职能,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xx功”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破坏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绑架、伤害、敲诈勒索企业投资经营者等刑事犯罪,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积极参加“平安乐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法及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切实解决检察环节涉法上访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2、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信用政府”建设。重点打击偷税骗税、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洗钱、传销等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批捕、起诉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犯罪,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出版发行、金融保险等商业活动中的贿赂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安全和稳定。加大力度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及专利、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自主创新,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密切关注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动向,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市场法治环境,侵害投资经营者权益,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依法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改革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等犯罪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打击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依法追缴赃款赃物,积极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积极查办和预防能源水电、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田水利、电网及饮水改造、村村通公路、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村庄整治、移民安置、土地整理、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保障国家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和支农惠农的政策得到落实。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办案和监督的治本作用,抓好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围绕职务犯罪的发案状况,深入分析原因、特点和规律;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工作。坚持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4、制定和落实执法便民措施。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中心;推行程序告知、预约接待、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探索实行下访、巡访等方便、适用的接待方法;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坚持对实名举报、控告实行逐件答复。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以案讲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
5、改革不利于服务大局的工作机制。搞好机制引导,要按照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律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在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制定从宽处理的原则和基本条件,完善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和评价标准,形成正确的执法导向。当前要注意对撤案率、不捕率、不起诉率、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并通过合理的工作机制进行引导,做到既要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的提高,又不能不适当地束缚撤案权、不批捕权、不起诉权、立案监督权、追捕权、追诉权的正确适用,影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
6、创新检察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治队伍。”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一定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做为一项紧迫的重要途径来抓。”②面对新形势任务和时代机遇,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肩负起检察工作重要任务,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指示,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摆在战略地位。要突出“素质兴检”、“机制活检”、“科技强检”的新理念,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优良的服务、高效的形象,取信于党委、政府,取信于民,提升服务形象。笔者认为创新主要体现在“严”、“善”、“培”、“活”四个方面。“严”即严管。严格执行检察机关禁止性规定,对干警违反制度和出现违纪现象,给予严厉查处。还要求干警做好家属的工作,对干警家属出现违纪现象的,干警要负连带责任。“善”即善用。推行中层干部、主诉检察( )官等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科员和中层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和优化组合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警的工作实绩实行分类管理,对一年内综合考评实绩排名末位的中层干部,实行主动申请辞职的淘汰办法,同时对排名最后的干警实行定期学习提高的办法进行管理。“培”即培源。为培育干警创新的原动力,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来强化干警的素质教育。同时对创新能力强的干警在选拔任用上优先考虑,使他们逐步培养成为业务骨干。与此同时,要对干警和中层干部实行定期交流制度,避免干警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产生思维定势,促使干警最大限度地释放个人的潜能。“活”即激活。为发挥干警的最大工作效能,要注意通过开展比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吸收和汇集干警的智慧,为全面加强业务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智力资源。对干警提出的建议一经采纳,并使检察工作取得突破的,对提建议的干警实行奖励。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新要求,紧贴大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既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办案,又防止脱离职能、超越职能搞服务,坚持结合职能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实效,为实现乐平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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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明服务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明服务

人们常说“收费站就是服务站”,而作为新时期的高速收费站,更是如此,在完成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任务的前提条件下,必不可缺的就是做好文明服务、为民服务工作。经这些年以来的收费站工作经验,我总结出“要想收好费,服务第一位”,只有把服务工作做好了做扎实了,收费工作任务才会圆满顺利地完成。下面就文明服务谈谈我个人的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礼节礼貌要到位。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从古至今就是礼仪之邦,崇尚礼仪为先;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在我们平时收费过程中,大多数车户都是连日跑车已经疲惫不堪了,在准备下高速缴费时,即使再累心情再怎么烦躁,当看到我们的收费员如沐春风般的笑脸以及温暖直入心窝的文明服务贴心话语,一定会被甜蜜温馨的服务感染并感动,很积极配合收费员愉快地缴纳通行费。

二、延伸服务要到位。

所谓延伸服务,通常是指在文明服务基础上,把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宽,比如说:收费班长或备岗人员要主动拿起便民服务台常备的热水壶给司乘倒热水;有的车缴费后打不着火了,收费班长需迅速带领备岗人员把车推出收费车道或利用现有工具帮助车户抢修车辆,这样既为车户节省了修车费用,也缩短了司乘因车故障而耽误的运输时间,同时更是方便了后面的司乘快速的缴费通行。

三、特色服务要到位。

所谓的特色服务,即在特殊情况下为广大司乘提供别具特色的便民服务。比如:因特殊天气或道路断交而封道,司乘被长时间堵在高速上,收费班长应报告值班站长,通知食堂做好可口的饭菜送到司乘手中,同时把伤病员安排到便民服务室休息,及时服用相应药品,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由站领导派车送医院治疗,为患者争取最佳的抢救时机。还有就是站便民服务室设立微机电脑和图书资料,让有需要的车户既可以临时休息调整身体,又可以查阅信息;再就是主动拿出地图为司乘指明行车路线,便于司乘有效的缩短行驶里程,降低运营成本。

在新形势下,作为高速收费员,通行费征收是根本,文明服务是基础,形象建设是灵魂。我们要把**高速“感恩**情满旅途”的口号做扎实喊响亮,把“拒绝冷漠传递温暖”和“家”文化的服务理念严格落的实处,坚决将各级领导要求的“安全保大局,服务为畅通”的旗帜,胜利地扛到最后时刻,为我们集团公司这艘巨轮能够乘风破浪扬帆远航顺利前行,尽我们每位船员应尽的力量!

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


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
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
从2000年10月下旬,我国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伪劣商品的联合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捷报频传。联合打假效果显著,然而打假工作依旧是任重而道远,作为打假排头兵的质监部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打假工作值得每个执法者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必须加强打假工作
(一)加强打假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求发挥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源和调节经济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以求在资源过程中减少浪费,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和在协调活动使经济正常运转,发挥最大的效率,而假冒伪劣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还扰乱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假冒伪劣问题在我国已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序。在我国,每年因产品假冒而造成的资源损失以数百亿美元。与此同时假冒产品每年给我国政府造成上千亿人民币的税收损失。上海量刃具厂曾是全国知名的工量具生产企业,产品遍及祖国大江南北,年生产总值逾亿元,上缴国家财税千万元,由于受假冒产品的侵袭,如今全国市场上每10把量具中就有8把是假冒的,现企业工人仅数百人,年生产总值仅数千万元,大量工人下岗,“假冒”产品的存在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挤占了企业市场份额,增大了企业成本,导致了国家财税的严重流失,与“上量”厂命运相同的还有上海“永久”自行车厂,“丰收”锁厂、“洛阳”轴承厂、福建的“南孚”电池厂等等,此外,“假冒”问题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创汇,曾一度我国的产品在俄罗斯、越南、菲律宾等国以其价廉物美的品质为各国民众推崇,是市场上的抢手货。然而随着假冒产品的剧增,不少国家对我国产品失去信心,假冒产品遍及领域之广令人瞠目结舌,其中不乏有“东方红”拖拉机、“冠生园佛手”味精、“中华”牌牙膏、“凤凰”牌自行车、“真美”牌扬声器等国内著名品牌,使这些真正正宗的产品在海外举步为艰。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使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的高速的增长,必须加强打假工作。
入世谈判已结束wto大门向外敞开的同时也要求我国积极创造一个符合wto贸易规则的市场环境,即在开放市场的同时竞争必须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然而产品假冒问题正在损害中国的这种声誉,国际品牌面临着与中国品牌同样的假冒问题,宝洁、吉列等国外著名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近期就产品被假冒的问题多次与吴仪总理是行了磋商,吴仪总理在今年8月27日电视电话会上在强调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行为的同时,着重强调了对国外产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饱受假冒产品困扰的有“花花公子”、“皮尔卡丹”、“飞利浦”、“诺基亚”、“日立”等,众多国际知名品牌的被假冒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加强打假工作刻不容缓。
(二)加强打假工作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虽然近几年打假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但不可否认,打假工作任重道远,形势仍不容乐观,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在打假难度越来越大,主要是造假者的造假形式上已由过去的单一存放,销售向团伙化,区域化,高科技化发展,在其规模上也已经是化整为零,各自行动,以销定产,甚至找法律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与执法者周旋,只有加大打击力度,启动全方位打假,坚决打死,才能创造一个真正有序、良性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的措施
(一)法定当先,依法办事
首先,立法要配套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关键,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地将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写进了根本大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的颁布,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产品质量法》于2000年9月予以重新修订颁布,也弥补了旧法中的不足,但在实践中仍体现出了一些不完善之处,质监执法检查是一种要式行为,即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形式。立法中已明确了质监执法人员的检查权、调查权、查阅复制帐册权等等,但未涉及在当事人不接受调查,不同意查阅帐册时的保障权,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权力得不到行使时,谁来保障我们的权力?这都是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过多次打击后,不少违法分子依靠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钻法律的漏洞,以达到不罚或少罚的最终目的,不仅如此,打假工作与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立法都有着很大联系,如调阅帐册权与税法条例中的“为纳税人保密”明显起了冲突。税务部门也多以此为由婉言拒绝我们查阅要求。因此,只有相应法律法规完整、协调、配套、才能更好,更高效地遏制住制假售假的行为,当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玉胜教授曾说过:“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我们也不可能通过经常性地修改法律来解决随时发现的一些问题,法律的规定永远是原则的。在呼吁加强立法的同时,利用现有的法律来解决现有的问题也不失业一个积极的态度。
其次,执法者要提高业务素质,要懂法、守法。由于质量监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所以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工作水平,每个质监执法者应具备较全面的业务知识,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求他掌握众多商品辨别真伪的方法,还要求他要懂计量知识、懂标准要求、懂条码规定等等,查处质量案件其实是一场水平的较量,只有你掌握的知识超过了他们,才能抓住其违法实质及要害。在法律方面也同样如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每一个执法者首先要执行的,这要求我们每一个执法工作者要依法办事,办案过程中要作风严谨,按程序办事,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相继出台,老百姓有了自己与行政部门打官司的法。这些法都对行政执法部门起监督、约束作用,执法者本身与行政相对人在法律关系上就是一种不对等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如果执法者不依法办事、不懂法,只靠工作热情,往往一个细枝未节的疏忽就可导致败诉。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质监执法部门在查处个体户甲某经销山东一家劣质且无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一案中,在调查时疏忽了认定甲某与山东水泥厂之间的关系,后个体户在质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拿着一本盖有山东水泥厂公章的聘书,称其行为是职务代理。并以质监局认定甲某为处罚对象不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核实,聘书为伪造,质监局胜诉。”虽然胜诉了,但是如果聘书是真的话,那么结果又会是怎样?!懂法,不仅仅是懂我们系统内部的法律、法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要认真研究,如果案件承办人懂得“职务代理”一词的含义,懂得由此带来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那么在调查中搞清楚关系,确定好行政相对人,也就不会有这么一场官司,我们的工作效率必然会大大提高,因此,我们作为执法人员要多学法,学一学《民法通则》、《合同法》、《金融法学》甚至是一些行业规定都要懂一些,他山之石,可为我用就是这个道理。
目前,在我们系统中机械性执法现象还比较严重,在执法中不能深入到工艺,指不出企业质量问题出现的环节,体现不出“质量技术”这几个字,体现不了我们的打假与工商打假的区别,显示不出我们技术性打假的优势性、深入度、科技化,要解决这个问题,当务之急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不仅仅是从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打假方法,办案技巧上着手更重要的是要引入管理内容,技术环节内容有效地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顶住压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与假冒伪劣并存的另一项顽症就是地方保护主义“放任假冒伪劣,国家就没有希望”,这不仅是政府的决定,更是人民的心声,然而在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其实质为地区、部门乃至个人之小利,舍国家之大利的具体表现。作为执法部门要敢于顶住压力,要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借助新闻媒介,必要时要向省、市局汇报,甚至是国家质监总局汇报,追究包庇者的责任,同时要将打假工作与纪检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使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得心实现。更主要的是要呼吁国家从组织人事制度上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考核制度,要将地域性制假售假问题、质量问题、产品合格率与当地政府官员的升迁、考评挂起钩来,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发挥政府的牵头作用,建立落实的打假责任制,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促使各地政府将质量兴市强市作为第一要务,才能将打假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转变思路,分清主次。当前困扰我们执法人员的主要是职能调整后所带来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转变主攻方向,将我们的主战场由过去单纯的市场转到其最终的使用地——生产领域上来。要把工作思路转变到打造服务性稽查上来。要从为企业打假扶优工作中着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企业的原辅材料质量把关着手,降低企业的平均加工成本,从企业无标生产着手,帮助企业办理标准,按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要利用江、浙、沪等地质监打假联动的优势,采取市、市联合、跨省打假等各种手段,打假货、端窝点,切实维护企业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各乡镇领导人反馈最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减少各乡镇招商引资的盲目性,提供我们的服务职责,增强为外来客商服务的主动性,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地域性制假问题,提高预警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服务性稽查。
(三)系统要协调,信息要畅通。
1、质监内部要保持协调和畅通。
质监局内部除稽查执法部门之外还有检验所、计量所等多个部门,特别是检验和计量两个部门的人员多数是专业技术人员,重技术的研究,轻法律,法规的学习,甚至有些同志认为执法是稽查大队的事,自己只要专心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企业提供优良的服务即或,当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有侧重点当然是对的,但上述2个部门的同志同样要提高法律、法规的学习,不能面对违法行为时无动于衷,缺乏必要的敏感性,只懂业务不懂法不可能真正正确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懂法不懂业务,无疑是盲人摸象,计量所与检验所的同志们通常又是深入基层的工作人员,接触产品的机会要多于稽查队,发现问题的机会同样多于稽查队,所以要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将所发现的不正常的现象反馈给稽查大队,这样稽查队可以少走弯路,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力,只有执法与服务双管齐下,才能规范企业,正确引导产、销商规范经营。
要在全国质监系统建立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信息交换平台,破除本位主义,消除小部门利益思想。建立有效的案件交移制度,真正形成资源共享,使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2、质监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质监局与目前很多执法部门一样,都属于行政执职能,缺乏有效的强制力,所以也经常会碰到抗法事件,甚至在我国还出现执法人员遭遇暴力抗法,英勇牺牲的事件,因此加强协调好公安部门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通过判处一批制假、售假分子,能震憾,威慑一大批违法分子,因此,凡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数额已达到刑法规定的,必须及时移交公安,这样不仅能惩治犯罪分子,同时还能教育一大批制、售假分子。
同时质监局还要保持与工商、烟草、盐务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各个打假执法主体不同,职能不同,分工不同,要加强信息网络,增强信息触角,共同构织一张打假电网,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
打假是一项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的工作,我们所肩付着打假重担的同志们任重而道远的,只要有市场的存在,假冒伪劣就一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只要我们都来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地加以总结、改进。少考虑一些个人的,小集体的,地方的局部利益,从国家大局出发,从宏观角度着眼,加强打击假冒的力度,加强政府监督机制,在不远的将来我坚信一定能看到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一个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的信访工作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变革、大发展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完全满足,不断形成新的矛盾和问题。应该说,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产生的问题,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都可以得到逐步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信访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发挥信访工作积极作用的主战场。以甘肃为例,甘肃自然条件严酷,经济总量小,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社会事业不够发达,市场化程度也比较低,这就大大增加了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给信访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国有企业改革近年来才进入攻坚阶段,加之老企业比较多,历史包袱沉重,企业负债率高,职工安置难的现象非常普遍;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市场发育缓慢,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不强,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安置转移的难度增大,就业和再就业的矛盾十分突出;全省因企业改制、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下岗就业以及法律诉讼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总量增加了6倍,参与人数增加了3倍。 新的形势加剧了信访工作的难度,也给做好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一项工作,帮助群众排了忧,解了难,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应尽的本分。这样,才能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因此,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认真践行“”重要思想,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信访工作应立足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目前甘肃省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其中集体上访占到上访总量的80%。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之所以不断发生,根本原因就在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甘肃省当前信访涉及的内容看,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仍然是企业改制改组、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及法律诉讼等方面的遗留问题。这些问题,通过领导包案、实行信访责任制、变上访为下访,已经解决了一大批,但仍有一些难啃的老大难问题未得到完全解决。这既有政策方面的限制,也有条件方面的障碍,但主要还是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方面的问题。 各级党政和信访部门,应充分发挥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遇事先想想:群众为什么会这样?假如我是个上访者该如何?如果上访人员中有自己的父母姐妹该如何对待?从而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要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中央、省上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努力完善政策规定,从而使问题解决得有理有据。对群众要求合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早日解决。 应该看到,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绝大多数上访群众是懂政策、讲道理的。只要我们的工作对路,群众是可以理解可以等待的。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妥善解决现实问题,又要注意从政策措施上查找问题。在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树立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处理结束后,还应当总结经验教训,做好跟踪回访,检查问题的解决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信访渠道,使上访群众有专人接待,上访信件有专人办理。要在基层和部门全面推行信访首长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切实提高初次信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采取有力措施,尽量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尤其是群众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现在之所以重复上访多、越级上访多,还有一个问题是初次信访得不到重视,一时解决不了就往上推,有的甚至干脆放弃自己的责任。 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地方是否和谐稳定的“晴雨表”。为此,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属于哪一级的权限,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处理。要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调解。各级负责维护稳定、综合防治的部门和信访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改上访为下访,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防止矛盾层层上交,群众层层上访,确保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信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调、催办、督查作用 做好一个省的信访工作,省级信访部门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要进一步发挥省级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的协调、催办、督查作用。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经常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在维护信访秩序、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化解和处理群体性上访等方面,完善一系列,建立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协调各方,严格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办事。要引导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抓好信访工作,领导干部是关键。应持之以恒地坚持和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来省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案件,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党政领导包案,通过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限期解决。要加大催办、督查的力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行政机关违反信访行政条例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限期予以纠正。对信访问题推诿不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激化矛盾,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或不良影响的,要及时通报,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使信访工作真正成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 (作者系甘肃省政府秘书长)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


在到统战部工作之前,我对统战工作的认识比较模糊:认为统战工作比较虚,且主要是上面的事,不如政府的工作实在、重要。到统战部工作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亲身体验,我对统战工作特别是基层统战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基层统战工作并不是无所事事、可有可无,做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基层统战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现在基层统战工作的开展还不是十分尽如人意,那么如何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呢?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现在统战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基层统战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想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就必须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构建大统战格局。统一战线工作涉及许多领域和部门,只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才能共同做好工作。因此,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是推动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统战工作的必然要求。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统战部必须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战略和政策上加强具体指导,在工作上加强组织协调,大力争取其他部门对统战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另外,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战工作联席会议等组织体系和制度措施,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并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形成统战工作大家做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首先,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科学设置目标,合理安排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通过外出学习、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的统战干部队伍;第三,要深入开展“树统战干部形象、建党外人士之家”活动,大力加强“挚友真情”机关品牌建设,在统战系统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发展、向上的良好氛围,把统战部建设成为深受党外人士欢迎的党委职能部门。

三是摸清统战工作的底数。首先,要对党和国家制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进行认真的梳理,吃透上级的精神;其次,要对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等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准工作的的方向;第三,要对统战成员特别是统战代表人物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并为其建立档案,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服从并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牢固树立为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服务的思想,把统战工作放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努力使统战工作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真正做到在围绕中心中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尽职,以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和衡量统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统一战线在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全面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统一战线的本质就是大团结、大联合,在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的现阶段,统战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功能,正确对待统战成员的利益诉求,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照顾同盟者利益机制,帮助党和政府多做体察民情、了解民心、反映民意的工作,使各阶层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广泛而强大的力量支持。

二是发挥优势、联系实际,大力开展调研工作。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组织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区域实际,大力开展联合调研和专业调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完善措施、加强服务,努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要进一步完善工商联的民间商会职能,努力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切实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注意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集群、树立诚信形象、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夯实基础、拓宽思路,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统一战线具有联系广泛的优势,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上能够大有作为。要为同海内外有联系的统一战线成员建档立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人才资源库”;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资源库”,切实做好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业务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努力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为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三、着眼长远、培养人物,促进统战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战代表人物队伍,形成人才辈出、活力迸发的新局面,统一战线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才能代代相传,党的执政基础才会更加巩固。

一是研究和把握新一代统战代表人物的成长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外人才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宽,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判断标准日益多样。因此,必须对新一代统战代表人物的成长规律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把统战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从长计议,从早抓起,切实增强培养选拔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二是建立统战代表人物动态管理机制。掌握人物的基本情况,是做好党外代表人物工作的基础。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物和后备队伍的基本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借鉴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建立完善不同界别的评估评价体系。

三是加强对统战代表人物的教育培养。要突出政治标准,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参观考察、联系交友、例会学习和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强化对统战代表人物的教育培养,帮助统战代表人士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使他们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行上能服众、对社会有贡献的代表人物。

四是做好对统战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要按照使用也是培养、使用就是锻炼的思路,坚持政治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与党同心同德,有威望、有贡献的统战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在照顾了同盟者的利益的同时,又能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

五是做好对统战代表人物的服务工作。要进一步端正思想,把做好为统一战线各界群众服务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服务建立联系,增进感情,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走向,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对统战代表人物的教育引导工作。

六是拓展统战代表人物的选拔范围。要拓宽选人的视野,把新的社会阶层作为新的着力点,加紧研究落实“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的具体措施,抓好对新的社会阶层人物的教育引导,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几点心得


发展是主题,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没有社会的稳定,改革和发展就成了空谈。因此,必须把维护稳定摆到压倒一切的位置。笔者结合工作中的感受和体会,认为抓好信访工作,要着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多重视本单位信访工作,要提倡“小题大做”
对事关群众利益的小矛盾、小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任其发展,就有可能“小火星引发大火灾”,酿成大的恶性事件,甚至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要务必“小题大做”。特别是班子成员,办事情、想问题,头脑中要始终绷紧信访这根弦。一要小事当做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做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班子成员都要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要身体力行亲自办。对于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要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察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要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班子成员都要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略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稳定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班子成员,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要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多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要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要“眼观六路”,又要“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重点从证、照、费、办案等方面扎实细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各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要注意建立信息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一定要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多反思已发生的信访问题,要强调“求全责备”
对已经发生的信访问题,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要多进行一些反思,多问几个为什么:是因为决策不科学,排查工作不过细,政策宣传不到位,还是因为工作作风不过硬,工作方式太简单?特别是本单位内部发生了越级上访事件,班子成员要作深层次的反思:群众有问题为什么不找自己就地解决,是不是群众对自己已经不信任,是不是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伤了群众的心?经过深刻反思,通过对重点信访件和越级上访问题的“回头看”,剖析原因,追根溯源,找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避免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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