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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演讲稿,2024检察工作演讲稿范文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检察监督,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是当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扰,严重制约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一些看法,与同仁商榷。 一、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存在很多困难。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审判卷宗或进行调卷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的调查取证的职权,就使得现行法律规定的民事抗诉的力度受限,抗诉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延安市院向中院提出抗诉的一件案件,中院裁定由黄陵法院再审,该案在县院发了检察建议的情况下才审结。 人民法院将抗诉案件发回重审,弱化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而原审法院却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即其对等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通知派员出席法庭。这种做法实际违背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对等原则,同时也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裁判。 基层人民检察院无抗诉权,不利于抗诉活动的健康发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检察院无抗诉权。实际上,基层检察院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联系最直接的检察机关,由于基层检察院大量接触实际工作,熟悉情况,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情况较清楚,也便于调查取证,最易对民事诉讼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在实践中,大量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到基层人民检察院去申诉。而对此基层人民检察却无抗诉权,只能建议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提出抗诉。这无疑加大了抗诉活动的成本。可见,我国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是原则的、有限的,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受到了限制。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法理充足,法规缺位。 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但缺乏民事公诉的具体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全国许多地方检察机关对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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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要点

二oo五年检察工作要点20xx年,县检察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一、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1、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坚持与公安、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合力,更有力地打击犯罪。2、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从重从严打击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偷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及坑农害农、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结合起来,积极参与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和基层安全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二、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1、继续加大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2、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控申等部门与反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注重在审查批捕、公诉和申诉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提高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健全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拓宽案源渠道。3、搞好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预防重点,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中。切实抓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工作。构筑预防网络,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三、强化法律监督,提高诉讼实 查看全文>>>
二oo五年检察工作要点 2005年,县检察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坚持与公安、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合力,更有力地打击犯罪。 2、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从重从严打击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偷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及坑农害农、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结合起来,积极参与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和基层安全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 二、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1、继续加大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 2、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控申等部门与反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注重在审查批捕、公诉和申诉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提高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健全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拓宽案源渠道。 3、搞好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预防重点,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中。切实抓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工作。构筑预防网络,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 三、 强化法律监督,提高诉讼实效,进 查看全文>>>

通用的20xx年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wwang_cn">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继续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持和参与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x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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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演讲稿

说到“使命”这个词,我们都会有一种由心底滋生出来的庄严与敬重,仿佛“使命”是一个庞大,任重而道远的东西。然而,在我看来,作为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的使命并非遥不可及,它存在于我们工作的每一天,它让我们在做事做人时心中有警钟,它是我们肩膀上的担子,它是由一点一滴细致入微的小事而构建起来的坚韧的桥梁。

曾经,我也好高骛远,总觉得心里沉甸甸的一份使命感驱使我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随着时间的白驹跃过时光的缝隙,我猛然悟道,难道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就有辱使命吗?不,不是这样的。当我步入东辽检察院这个大家庭看着前辈们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和办案过程中的认真态度,让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们也是从我们这个年纪一点一滴地成长,在这个过程中用平凡铸就辉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宣传板上的好人榜,荣誉奖章上的优秀干警,无时无刻不在警戒我,作为青年要扛起身上的重担、要深知我们青年一代身上所肩负的使命。作为一名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倍感自豪,也一定会用饱满的热情对待工作。

春意勃发的五月注定是属于青年人的时光,踏入历史的长河,我们会发现有一种精神一直伴随着中华民族的成长。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浩然正气;含恨投江的爱国诗人屈原;将个人理想与民族命运结合起来的“五四青年”,无一不体现着爱国主义的伟大力量,同时也是这种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伟大祖国前行!作为充满朝气的青年,我们要将这种精神不断发扬下去,为创造祖国辉煌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习近平同志曾深情寄语我们广大青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 “五四”时期是一批有志青年觉醒的时代,五四青年有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作为当代青年,我们不仅要有理想、有志向,更要把个人梦想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去,迸发出新活力、新气象。

作为检察青年,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学习。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更何况我们还年轻。青年是人生中学习最好的时期,我们应树立远大的理想并为之奋斗!理想是黑暗中的一盏名灯,能照亮跋涉者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需要用理想这盏明灯照亮为人民服务的路。作为检察青年,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水稻之父”袁隆平、“航天英雄”杨利伟以及“感动中国”的那些平凡的人,正是这各种各样的责任压在了他们的肩上,正是他们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的做法,才铸就了他们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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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室外冷风嗖嗖,但我院检察职业操守讨论活动正开展的如火如荼。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检察职业操守在心中》。

操守,是人生的基本准绳,是从业的底线。是一切人类价值的基础。恪守检察职业操守,是我们检察官的立身之本、发展之源。

1、从xx 毕业后我幸运的进入了检察机关工作,从此我就与检察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刚进院时,看到公诉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义正辞言指控犯罪的身姿,我希望那就是我。从此我潜心学习业务,积累实践经验,虚心向老同志求教,把自己当成一块海绵,孜孜不倦地汲取着知识的养分。

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干警,我一直在想,什么是真正的检察职业操守?是多办些案件打击犯罪吗?是多为国家挽回一些损失吗?是,但并不完全是。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职业,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一种职业在道德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自己独特的道德标准,如行医要有医德,经商要有商德,而我们作为执行国家法律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同样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有检察操守。所谓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养。

真正的检察职业操守,应该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全体检察人员应当坚守的职业信仰和行为准则。

忠诚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公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清廉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职业本色,文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万物人为本,执法者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公正与否,正如当代美国大法官奥康纳在北京大学讲学时所说的那样公正的法律并不保证法律的公正。古人云己不正焉能正人,我们检察官作为国家权利运行的监督者,更是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司法官,因为我们的行为更加的具有示范性意义。

我喜欢检察事业执法为民,稳安天下的情怀;我敬仰检察职业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我赞赏检察机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精神;我钦佩检察干警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

我们人民检察院是一支具有战斗力、团结奋进、执法为民的先进集体。让我们以忠诚铸检魂、以公正立公信、以清廉塑形象、以文明立检威。

我将满怀对检察事业的深情,用我的青春和热血,接受岁月的洗礼,让青春在检察事业中闪烁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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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好基层检察工作之浅见干好基层检察工作之浅见 干好基层检察工作之浅见 上面一颗针,下面千条线。作为基层法律监督机关,它不但要完成自身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而且还要完成当地党委、人大交办的事情。面对这些诸多工作,作为基层检察干警,怎样才能干好、完成好呢?笔者认为,每位干警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抓起做好。 一、要珍惜工作岗位。开阔眼界,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是提高自身素质和成长进步的重要条件。猿猴为了使用劳动工具,逐步学会直立行走,最终解放了前肢,进而演变为人。由此可见,开阔眼界对于人来说,是何等重要。一般来讲,工作范围大,岗位层次高,人的眼界就较开阔。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方面是成才的条件好,另一方面是工作具有挑战性,是不是值得珍惜?遗憾的是,有的同志到检察机关已经有了好几年,可是,工作还是不能独当一面,那又是什么原因呢?一个字——“混”。有位领导曾经给我讲过,基层检察机关有没有埋没人才的现象?有,但更多的情况是,你是否真正是人才,还是仅仅自我感觉不错?真正的人才,基层检察院埋没的远远不及用起来的多。这话值得我们每个干警深思熟虑。因此,我们每位检察干警都要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要努力工作、努力拚搏,干好交办的每一件事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检察机关的中层干部要对一个单位的工作和自身建设负全责。具体区分责任时当然要有所区别,但作为个人,在主观上必须明确,中层干部是“一岗双责”,就是要通盘全局,走在前列,带头抓好落实。反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中层干部的有个工作精力的分配问题。笔者认为,在工作筹划、工作落实、队伍建设三方面,应各拿出30的精力去抓、拿出30的精力去管、拿出30的精力去干,另用10的精力抓自身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才是。作为其它干警要对交办的工作负全责。就是要你依法办事,种好自己的那一块责任田。为此,每个干警头脑中随时都要装着四件事:对于自己承办的工作,上级指示精神、意图是什么?检察机关实际情况怎么样?什么问题与矛盾值得注意的?你的应对办法有哪几条?对这四条心中有数的干警,大概就算是一个称职的干警。大家可以作一作自我测验,估价一番,看看自己是个什么状况。总之,一名优秀检察官要牢记自己的工作责任,做到“三独”,即:独立负责的意识、独立思考的精神、独当一面的执法能力。各个科室和每位 查看全文>>>

检察工作感想体会

老百姓的认同是我坚持办案的力量源泉

从一名普通的侦查人员成长为基层院的党组成员兼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在这22年的职业生涯中,主办或参办了许多职务犯罪案件,但最让我难忘的却是一件案值很小的贪污案。通过办理这起案件,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怕苦、不怕难,更加热爱和忠诚我们的检察事业。

2019年5月,我们反渎职侵权局办理了本县庙滩镇石库村原支部书记王永福、会计吴桂成贪污案,其手段就是借帮助他人办理低保手续之机贪污低保款15280元。

该村是全县最偏远的贫困村,山高坡陡,土地贫瘠,全村300多人,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低保、五保户就有74户。办案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是爬山涉水,饿了吃干粮,渴了喝山泉,走访了所有的低保户,十分的辛苦,有的同志甚至发出了疑问:这么小的案子,花费这么大的精力值不值?

2019年8月,办结此案后,我和检察长及办案同志为11名低保人员送去了被贪污的低保款,当来到75岁的老大爷李学富家里时,他驼背佝偻成90度,妻子瘫痪在床,低矮的土坯房里一贫如洗,说明来意后,检察长将2720元的低保款交到他手里,他紧紧抓着检察长的手不肯松开,嘴里一直在说感谢,不知说了多少遍。

天色渐晚,我们将要返回的时候,他仍然拉着检察长的手,不肯让我们离去,检察长也一直在对他说:“李大爷,我们还会来看你的,有什么问题你就给我们说,我给你解决。”最后在新任村支书的劝说下,他仍佝偻着身体坚持走了1公里的山路,将我们送到大山的拐弯处,当我们走到下一个拐弯处时,蓦然回首,他仍然站在那里向我们挥手,没有任何的言语,却让所有在场的人为之感动。

2020年的春季,受检察长的委托,我和办案组的同志再次来到石库村看望李大爷时,村支书告诉我们李大爷去年年底已经去世了,临终前还在对村民说:“检察官好,那是我的亲人啊!”我们也没失约,在李大爷的坟头,为老人上了3烛香,让老人心无牵挂,一路走好。

常言道:“天地之间有杆称,那称砣就是老百姓。”每当办案遇到阻力和挫折,想放弃的时候,李大爷送我们的那一幕就会浮现在我们眼前,它鼓励、鞭策着我们为老百姓办好案、办大案、办铁案,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能克服,因为我们坚信:老百姓的认同就是坚持不懈办案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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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心得体会

时光过得飞快,作为一名新人,从去年九月份入职到现在,不知不觉地在检察院工作已近一年,至今深感荣幸。在反贪局工作的这段时间,一直在协助办理案件,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及业务技能有了更好的了解并结交了战友一般的同事和伙伴,终于对于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对自己这近一年来在一线工作中的所见所闻也有了一些想法。

自我小时候开始,我就非常喜欢甚至崇拜那些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权力惩治罪犯的人物,长大后我知道他们统称为公务人员,而现在随着我自己成为检察院的一员,更能体会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份责任。曾几何时,看着身边的同事为了惩治腐败而不辞辛劳日夜奋战、四处奔走,读着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多年的检察官在回忆自己的工作历程时脸上洋溢的骄傲,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些可爱的人们所有的那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情怀和信念——切切实实为人民办事。

检察工作的学问博大精深,不仅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加深认识,更需要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够在办案过程中更大地提高办案效率以及质量,作为一名新人要学习的就更多了,还记得刚来的时候由于自己并不是法律专业毕业,更没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验,面对着案卷卷宗、办案流程以及各种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等等文书完全摸不着头脑,但好在领导和同事们对于我这个新人非常地耐心,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更快地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完成了一项项上级领导以及同事交待的工作。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充分体会到了打仗的感觉,从自侦案件初查直至最后做出裁判,无一不是在与时间赛跑,每一个决定的做出都是检察官们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斟酌的,每一次裁决,都是检察官们用自己的心血铸就的。我很荣幸能够参与他们,担任内勤工作,尽一己之力。在工作中我也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出现了纰漏和差错,但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也促使了我对自己工作方法的重新思考,我认识到检察工作的时效性非常重要,但这也提醒着从事检察工作的我们在更好地提高效率的同时更要保证工作的质量,这意味着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时必须要有有序的计划、充足的耐心以及充分的细心。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才能够将工作做得更快更好。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一直贯穿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院内定期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年轻同志的“周末成长论坛”等各项活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们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恪守纪律,严格要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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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对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检察监督,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是当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扰,严重制约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一些看法,与同仁商榷。 一、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存在很多困难。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审判卷宗或进行调卷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的调查取证的职权,就使得现行法律规定的民事抗诉的力度受限,抗诉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延安市院向中院提出抗诉的一件案件,中院裁定由黄陵法院再审,该案在县院发了检察建议的情况下才审结。 人民法院将抗诉案件发回重审,弱化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而原审法院却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即其对等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通知派员出席法庭。这种做法实际违背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对等原则,同时也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裁判。 基层人民检察院无抗诉权,不利于抗诉活动的健康发展。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检察院无抗诉权。实际上,基层检察院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联系最直接的检察机关,由于基层检察院大量接触实际工作,熟悉情况,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情况较清楚,也便于调查取证,最易对民事诉讼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在实践中,大量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到基层人民检察院去申诉。而对此基层人民检察却无抗诉权,只能建议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提出抗诉。这无疑加大了抗诉活动的成本。可见,我国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是原则的、有限的,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受到了限制。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法理充足,法规缺位。 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但缺乏民事公诉的具体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全国许多地方检察机关对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总体上取得 查看全文>>>

检察工作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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