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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处分规定心得体会考试,2024职工处分规定心得体会考试

职工处分规定心得体会考试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于12月6、7、8号在威县一中进行,我们三个实习生有幸被“推举”为监考员(为公平起见,本校老师只能当监考员,二中老师当主考员)。这几天虽然忙忙碌碌,但收获颇多。 第一场测试是历史,7点半从考务处拿了试卷之后,于7点40开始组织学生入场,瑟瑟的寒风中孩子们已经在门外排队等候。我们走进已经被布置为整齐的考场的熟悉又陌生的教室,插上手机屏蔽器。我按监考员的职责负责检查学生们的证件,手持金属探测器,组织学生入场。有消息称河北省拟在2017年之后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分数由语数外三门加上三门会考科目决定,所以xx年的会考是一个过渡期,试行有关政策,严格以待,教育局来的相关人员再三强调,本次考试非常严格,让我们所有老师们认真对待。所以当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我时,一时受宠若惊啊。以后会考也会像高考一样,每一科目都决定着孩子们的命运…… 。 所以,每一个步骤我都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报告单,一项一项对了又对,比了又比。有可疑的就逐一询问身份证上的信息如生日、住址、身份证号以及考试信息如报考科目等相关信息。估计孩子们都把我记住了吧!哎,职责所在,我也没有办法啊! 到了交卷时间,收好卷子,交到考务。安心地等待抽签决定所监的场次,完毕,出发。因为作了多年的学生,这种不带半点紧张而走进考场的感觉真是一种享受,这在我的经历中是少有的。虽然又一个陌生的教室,又一波陌生的面孔,但唯一熟悉的就是第二场到了我所教的科目地理啦,我工工整整的在前黑板上板书考试科目“地理”以及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告诉学生们把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到门外,又一门科目将要进行啦。 记得在学生当中流传着一句不成名的名句,“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在某种程度上的确道出了学生们的心声。经过前几次的月考监场经历还有这次的监考员体验,让我对考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像学生一样单纯的厌恶考试,它可以说是在现有条件下相对来说最公平的检测学生努力成果的标尺,所以它是神圣的,这也是我们国家几十年来把高考定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的原因。若高考取消,我们很难想象会带来多么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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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我们分局把学习贯彻落实《处分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全面学习和深刻理解了《处分规定》的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具体条款。并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比照《处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出台,使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处罚有法可依,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是对基层一线人员执法风险的有效防控,更是对广大税务干部成长的最好保护。具体的体会是: 一、处分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处分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共四类人员适用处分规定。对单位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处分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适用范围的明确,责任主体的界定,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利于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处分规定明确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既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税务代理、税收管理和执法环节等6个方面,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行为,又明确了其他责任主体违反规定作出有关税收政策的决定和资格认定、逃骗抗税、不依法委托征收税款、不依法代扣代缴等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规范和引导税收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处分规定体现了惩戒的严肃性。处分规定共23条,处罚性条款有15条37种,其中以警告处分为起点的有4条11种情形,最高到开除处分的有11条26种情形。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定了当前比较突出或者比较普遍、需要给予惩处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到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规定有24项,涉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规定有13项。这些规定明显地加大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了他们在税收领域的责任。有的税收违法行为,即使未造成后果,也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更体现了处分规定的严肃性,彰显了国家税收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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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 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总局发布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正式施行。《处分规定》紧贴税收工作实际,规定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为认真做好《处分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近日,我局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教育。深刻领会《处分规定》的精神实质,把学习《处分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制定相应学习计划和纪律考核方式,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为有效检验学习效果,我局系统有组织地开展知识测试,确保人人了解掌握《处分规定》具体条款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达到强化记忆,深刻理解的目的,从而规范日常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规定》精神实质。《处分规定》是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依据,是税务干部依法收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为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我局开设宣传专栏,印制宣传手册以及通过办税厅、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确保《处分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因"职"制宜,强化机制管理。《处分规定》内容实质从细处着眼、从实际出发,是对税务干部纪律要求最全面、最具体、最有操作性的。我局细化防控措施,根据不同的岗位职权,因"职"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具体化的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处分规定》的威慑作用,通过案件,认真研究和查找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容易发生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依法征税,积极完善税收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微杜渐。 《处分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通过学习,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确立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 查看全文>>>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加之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不尽完善,不尽合理,致使各种违法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尤其以钱权交易为甚,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动摇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然,这里面有国家工作人员意志薄弱、理想信念动摇、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的原因,但行为人有恃无恐大肆进行行贿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近几年来,行为人行贿数额从几千元上万元、其至上百万、千万元之巨,愈演愈烈,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法律秩序,阻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全面进步。“行贿与受贿是对向性行为,是引发受贿犯罪的温床。因此,在惩处受贿的同时,必须打击行贿犯罪活动。”⑴然而现在的立法在打击行贿犯罪活动面前却显得有些苍白,力不从心。现行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根据此条规定,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而进行行贿的,才构成行贿罪,刑法才予以打击。而行为人在为谋取正当利益时的行贿行为都不规定为犯罪,不进行刑事制裁,于法理有悖,容易造成司法实务上的混乱。笔者就此作以论述。一、“为谋取正当利益”进行行贿具有犯罪的本质特征修订后的《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权,领土完善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定义是对我国社会上形形色色犯罪所作的科学概括。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犯罪行为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的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也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与犯罪概念有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是犯罪构成。犯罪概念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犯罪构成则进一步回答:犯罪是怎样构成的?它的成立需要具有哪些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它要解决的是成立犯罪的具体标准规格。如果犯罪构成离开了犯罪概念,不与犯罪概念相连一起,那么,它就会成为一种纯形式的东西,就会把握不了犯罪本质,从而不能很好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也 查看全文>>>

今年5月起,一场教育改革,悄悄的在江苏省内进行着——严格执行省教委“五严”规定。

起先,大家并没有把这放在心上。以为不过又是一场文字游戏,一篇表面文章,顶多是夏日里一场大而疾,时间很短的暴风雨,杀伤力有限。半年过去了,随着几个学校违规被通报批评等消息传来,业界突然醒悟,这次动真格了。

开始,大家还在讨论,“五严”了,分数没得比了,比什么呢?似乎还很不习惯(想想真是命贱,拼死拼活地比分数,从前嫌累,现在还念念不忘。)但是又不敢“顶风作案”,只好硬着头皮执行。

本学期开学两个半月,是“五严”规定下的两个半月。和从前相比,我发现了学生的几处变化:本文 查看全文>>>

学习八项规定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以什么样的作风开局,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密切关注。在党的十八后近半个月时间内,中央领导反复强调、密集发声,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那就是转话风改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此基础上,中央政治局又专题召开会议,并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党的作风建设确立了新的“风向标”。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求真务实、亲民的执政新姿态,是凝聚党心得民心之举。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学习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我深受触动,感慨良多。首先,我决心坚决拥护八项规定,深入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相关举措,下大力气,下决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说空话,不说套话。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其次,我们党员干部应该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应该起好带头作用,树立新风,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自己先做好。做事情要脚踏实地,不能泛泛而谈,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敷衍群众。我们要牢记一句话“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我们不能抡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欺欺人。第三,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减少群众负担,不麻烦群众就是最大的实事。工作时不搞排场,不扰民,低调严谨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什么警察开道,交通管制,陪同成群,豪华接待都是浪费,都是摆官架子。有这种情况的我们要坚决改进,坚决抵制,严查其中的违纪行为。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不是旧时代的官老爷。党员干部不应该高高在上,应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之中,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最后,党员干部要改变思想观念,不要总是宣传自己的政绩,做了一点成绩 查看全文>>>

按照公司党委安排,在廉政学习月里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四份文件,倾听了上级集团刘建英局长的廉政工作形式报告。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思考了一些问题。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一些干部由于放松了自己思想修养,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个人私欲驱使下,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走向罪恶的深渊,由原来是人民的干部变成现在人民的罪人。让我们这些普通党员和普通百姓怎么也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偏偏是这些经常要教育人民的人会走向自己所说的反面?为什么这样的案子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尤其是每年受到惩处的省部级干部会出现层出不穷的局面?为什么我们可爱的祖国一方面走向富强,另一方面她的廉洁得分只能达到3.2分,就这还比前几年的2.6分有了较大的进步?

思考再三,感觉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念缺失导致行为失控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有了远大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就会为之努力奋斗。有了高尚的品格和品德,就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几天在电视中收看连续剧《解放》等几部革命题材的作品,看到革命初期抛头颅洒热血舍身取义的仁人志士,战争年代用自己的身躯堵枪眼、挺起炸药包以及奋不顾身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战斗英雄,他们正因为是有了推翻三座大山,解救劳苦大众于水深火热之中,建立人民政权远大目标,并有了必胜的信念才能够奋不顾身献身革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那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秀儿女,改革开放时代与时俱进一心为民谋利的先进人物,也都因为是有了脚踏实地建设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信念才能够做出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人离开了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就会奉行庸俗不堪的资产阶级的人生哲理;人如果失去正确的人生目标,就会走向人民的反面,就会让自己的行为处在失控状态。 人的崇高理想和信念不是由生俱来的,是来自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对自然界客观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而这些都要靠学习。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共产党,正是学习理解了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界发展规律正确认识的马克思主义,并以此作为旗帜,才召唤聚集了千百万中华民族优秀儿女组成了先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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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五严规定心得体会

今年5月起,一场教育改革,悄悄的在江苏省内进行着——严格执行省教委“五严”规定。 起先,大家并没有把这放在心上。以为不过又是一场文字游戏,一篇表面文章,顶多是夏日里一场大而疾,时间很短的暴风雨,杀伤力有限。半年过去了,随着几个学校违规被通报批评等消息传来,业界突然醒悟,这次动真格了。 开始,大家还在讨论,“五严”了,分数没得比了,比什么呢?似乎还很不习惯(想想真是命贱,拼死拼活地比分数,从前嫌累,现在还念念不忘。)但是又不敢“顶风作案”,只好硬着头皮执行。 本学期开学两个半月,是“五严”规定下的两个半月。和从前相比,我发现了学生的几处变化:本文一、学生的眼睛变得有神采了。从前,学生打上课铃时才刚下课,或是作业本刚刚收起。因此,抬眼,满是疲惫,满是怨恨,满是不快;现在,学生上课时眼睛似乎多了些灵气,因为他们课间有了休息,所以眼里有了快意,有了童趣。上课时思维也比往常快了些。 二、学生的腰直了,脖子直了。从前,教毕业班的老师说:看着那些毕业班的学生就可怜。小小年纪,有些背都已微驮,还有好几个肩膀、颈椎已有发育不良倾向了。是呀,一个学期到头能上几节体育课呢?!肯定没有如今一个月上得多;一天有多少次课间能休息呢,这些都成为学生的“愿望”了,因为课间还得做一张讲义呢?而今,体育课每周三节,班上的小胖墩明显瘦身,在集会上晕倒的学生几乎没有,操场上跑个三五圈再不会眼冒金星了。课间蹦跳的身影,欢快的笑声,这才是“祖国的春天”! 三、学生的整体成绩还是差不多。a老师说:“今年的这届毕业班执行’五严‘规定了,作业少了很多,上语、数、外课的时间也少了,但怎么做的练习与作业情况还和上学期差不多呢,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呢?”看来,虽小有回调,但整体持平。从前,的确是有些“高耗低效”了。 四、“五严”给了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就拿我们班的涛来说。学习习惯极差的他,家庭作业、课外作业从来不做,因此,我们语、数、外三门老师就轮番上阵,死死地抓住他“补作业”,见缝插针,让他一天到晚没得空。虽然补了前一天的,后一天的还是不做,再补……就这样,最后连“试卷”都不高兴做了,空在那儿,任你在那儿着急、叹气。而今“五严”了,咱也不能侵犯人家上“音、体、美”的权利了,作业没做就没法拉他补了;中午与课间也让他歇歇。谁知他最近一个月却做起作业来了,虽然字仍写得极差 查看全文>>>

管理规定新《规定》强化了高校对学生学籍管理的职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学习学生管理规定心得体会【1】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原《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自20xx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高校学生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时隔近12年,教育部在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重新修订《规定》,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体现促进创新创业、依法治校、提高质量等新要求。三是针对高校教育与管理的新变化,在总结实践经验、现实问题以及司法判例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更有利于高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修订后的《规定》共分7章68条,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凸显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强调恪守学术道德,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二是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了休学批准程序。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规定学生可以多种方式学习,包括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修读课程,对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明确了学生学分积累和认可制度;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完善公平的奖励制度,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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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位党委的要求,支部召开了党员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及其它文件学习。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照《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同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规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大意义,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二是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的《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出表率;带头落实领导责任制。三是要把贯彻实施《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体会到中纪委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这次活动及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纪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时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自省,就是问问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是否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是否正确行使责任和权力,就是在无人监督时,更要慎独自律,洁身自好,不能因小失大。自警,就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论是做人和做官,都要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民尽责、为国尽力、为党分忧。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格要求部门工作人员,使他们也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坚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 查看全文>>>

职工处分规定心得体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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