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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许越成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读后感(一)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一团一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一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一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一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一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一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一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抗,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一毛一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一爱一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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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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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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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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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践灭吴》读后感

身为吴越子孙,祖上的休戚情仇早已作古,然而合上书本,熟谙的历史又让我浮想联翩,遂觉不吐不快。

其实,吴王夫差倒像个本分的庄稼汉,不少自己一分,也不图他人一文。而短浅的目光最终葬送了吴国的江山社稷。几百年后,转世投胎的夫差,又故伎重演,来到乌江边自刎了事。历史惊人地相似,难怪毛主席殷殷教诲道: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可千百年来,张夫差、李夫差却前赴后继,层出不穷,人们不禁要问:他们难道不明白上述这个道理吗?我看,是胜利冲昏了头脑,是怕失去既得利益而裹足妥协罢了。听,那抒情夜曲,酽酽中透着醉人的醇美,消磨着人的意志,腐钝了人的进取心。古今又有几人能避免翅膀上黄金的累赘而理智地垒起心灵的堤坝呢?

较之吴王,越王勾践可谓城府深矣。谩骂之后,携文种;一脸堆笑,开君道;奴颜婢膝,卧薪尝胆。如果说勾践坚忍不拔,并无不可,因为历史上凡成事者,皆不失进取,卒有所成昔西伯拘羑里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而作《春秋》;屈原逐蛮荒而成《离骚》;左丘失双眸而厥有《国语》。如果说勾践厚颜无耻,也到贴切,况且史书中,厚颜者的确颇有建树刘备爱哭,一哭哭得曹操不忍杀,二哭哭得孔明出茅庐;安禄山嘛,做了娘的儿子,造老子的反,倒险些得了天下。一切的一切,是也罢,非也罢,起码有一点是不争的,那就是:谁要铁了心做断头将军,那他的身家性命可就真的阿弥陀佛了。勾践可谓彻头彻尾地领悟了这番道理。

务求实效,在这一点上,对勾践来说倒是可圈可点的。增加人口,督促生产,广罗人才他都是十分具体、踏实地去办,于是成效自然显著。不过,各项措施背后的精神支柱无疑就是他不断灌输给自己和部下的励精图治这一信念,因为在物质准备充裕的情况下,从统帅到战士所恪守的战斗意志才是取胜的关键。于是乎,物质和精神上的准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足见勾践的政治才能。倘若不然,只能髀肉复生,虚度光阴,又何谈报仇雪恨呢?

希腊神话里,传说是普罗米修斯用泥土捏塑了人类,那么泥土种类不一,捏塑后的形态就更加千差万别了。故曰:用人如器,各取所长。越王在启用文种劝吴上,的确是用对了人选。要是让李逵代劳,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恐怕把西施全家都送给吴王也难以回天了。由此可见,人用对了,难题迎刃而解;人用错了,害人害己,落得个挥泪斩马谡。

那么越王就算得上是一个英雄吗?非也!殊不知此人怀鲲鹏之志,亦藏狐鼠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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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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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这篇课文想必大多数人都看过吧,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感受很大,下面我就来谈一下吧。

记得那次去书店我缠着妈妈,非要让妈妈给我买一本《红岩》,回家后,我看的如醉如痴!

那次我像往常一样,拿着《红岩》看了起来,可是当我读到可恨的敌人把尖锐的竹签恶狠狠的钉进江姐的十指时,我的心绷得紧紧的,好像松紧带拉紧了一样,时间晦涩的流着,我真的提江姐感到担心,为那敌人感到愤怒;可是当我读到可恶的敌人用言行逼迫江姐说出共产党的秘密,而她还是不理睬敌人,昂着头,从容面对时,我真的被江姐那忠于革命、不怕困难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江姐,我们中国人以你为榜样,为你而骄傲。可恶的敌人,你们那样欺负人,定会受到报应的!

作为我们新一代小学生一定要不忘国耻,振兴中华,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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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岩》有感

南京解放六十周年了,最近我也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可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因为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所以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在我心中永远印下了一件件英雄的事迹,一个个烈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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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有过这样一句名言:凡是能够到源头去取泉水的人,绝不喝壶里的水说明了温故知新的道理,人类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历史阶段,只有不断总结上一个历史阶段,才能在这一个阶段中有所突破,从而促使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 读完这本书,发现他的宗旨就是充分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梳理了自古希腊至本世纪除西方文艺理论发展的历史轨迹,重点评论了个时期的代表人物以及他们的代表著作。 上古时期的文艺理论,柏拉图是一位代表人物,他的著作共有36篇传承了下来,内容包括哲学,美学,伦理,教育等等,比较集中论及文艺理论问题的主要有:《伊安篇》,《理想国》,《斐得若篇》,《法律篇》。柏拉图认为文艺的本质是模仿,但模仿的客体,之时感觉世界,不是理式世界,而感觉世界却不是真实体。 最令人熟悉的应是浪漫主义文艺理论的代表人物雨果,他的理论著作也广为人知,雨果创造了大量的诗歌,戏剧和小说,同时也撰写了很多理论批评文章,这些理论文字既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重要历史文献,也是有代表性的浪漫主义理论著作。雨果早起的思想受到教派的影响,因此他当时的文艺观点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期他产生了变化,开始寻找资产阶级民主政体和君主政体之间合作的可能性。 这一段历史的发展,深刻了解了文艺理论,在探究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下,对现今社会的文艺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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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许三多》这本书,感触很深。

“不抛弃,不放弃” 这样的一种精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坚持一种力量、信念,没有信念你不可能做到“不放弃”,没有一定的毅力你也不可能成功。坚持才能最后攀登上顶峰。

“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其实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干没意义的事,有时候我们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件没意义的事情,其实任何技能只要熟练后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如果你想要稳定,想要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就要习惯枯燥的过程,或许以后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重复同样的动作。

“人不能太舒服,太舒服就会有问题。” 如同秦始皇所言:“养士如养鹰。”不能给鹰吃的太饱,太饱就会缺乏斗志。的确是这样,一个人太舒服了,就不会去努力,不努力就会原地踏步,不会前进,就会被淘汰,就会出问题。

“日子就是问题叠着问题。” 作为员工,你的使命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抱怨工作环境、不断提出问题。拿几个行业内的小道消息来危言耸听,或者一知半解地向领导提出几个问题,绝对不是职业的表现。出题谁不会呢?问题是,你是否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记住,解决问题是你在任何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而不是提问题。一个光会提出问题、品头论足、横加指责的人,一定是个饭桶。任何公司求贤若渴的,都是能解决问题的职业人士。

“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每天的工作其实做久了都枯燥,长路无轻物,所以,能不断重复的做好每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职业人士。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的做,这说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许三多为什么能够成功,是他对事的态度;是他不争辩、不抱怨、不放弃的精神;是他的单纯、善良、钝感、认真、执着、坚忍、危机感、团队的精神。要知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别混日子,小心日子把你给混了” 其实生活中我们好多人都在混日子,看起来混日子很舒服,但是时间一长你就会发现,日子过你给混了,你会发现自己一事无成。所以我们珍惜好现在,做一些事情,不要再混日子,充实自己的生活。 “你玩命了,你的班长也得玩命。” 我们每天处在一个大环境里面,每天都是各顾各,都只想着工作是为了别人,上司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满足于完成任务,每个公司,每个级别的领导,包括高级管理层,都存在着混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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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许越成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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