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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鸡毛信》这本书后,海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多么的勇敢顽强啊!

《鸡毛信》这本书讲了在抗日时期,龙门村的儿童团团长海娃给八路军送信的故事。具体内容是:在一天傍晚,海娃腰里插着羊鞭,拿着一杆红缨枪,在山上的一棵小树底下放哨。这时候,从阳坡的小路上爬上来一个人,他老远就叫:海娃!海娃!海娃听出是爸爸的声音,连忙连忙迎上去。爸爸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对海娃说:马上到三王庄去,送给指挥部的张连长。海娃接过信一看,信角上插着三根鸡毛,知道是一封紧急的鸡毛信。海娃揣好信,赶着羊群转过山崖,忽然看见西山顶上的消息树倒了。糟糕!山那边准是发现鬼子了。海娃想,这条小路不能走了,就走大路吧。可是回头一看,大山口外面来了一队抢粮的鬼子。

鬼子越来越近。海娃着急了把鸡毛信往哪里藏呢?他看着胖乎乎的羊尾巴,心头一动,就抢到前面抱着那只带头的老肥羊,把它尾巴根的长毛拧成两根细毛绳,把鸡毛信折起来,绑在尾巴底下。海娃什么也不怕了,他把羊鞭甩得响响的,朝着鬼子赶过去。站住!鬼子吆喝起来,哗啦一声举起枪,对着海娃的小脑袋。一个黑军装的歪嘴狗跑过来,一把抓住海娃的脖子,把他拉到一个长着小胡子鬼子的面前。海娃一点儿也不害怕,他故意歪着脑袋,张大嘴巴,傻愣愣的望着小胡子。小胡子说声:搜!那个歪嘴黑狗马上动起手来,摸补丁,掏窟窿,把海娃周身都搜了一遍,连两只破鞋也没放过,结果什么也没搜到。小胡子只想早点进山去抢粮,就冲着海娃喊:滚开!滚开!海娃回头就跑,他拢住羊群,使劲甩着羊鞭,恨不得飞起来。没想到那个歪嘴黑狗又上来了,他用枪逼着海娃,要海娃把羊赶回山里給鬼子烧羊肉吃。海娃顾不得心疼自己的羊了。鬼子吃饱了,进屋里睡觉去了。海娃又在哨兵睡觉时,趁机把鸡毛信从羊尾巴上拿下来,冲出鬼子的营地,向三王庄跑去。在路上不小心把信掉了,只好回头去捡信,不巧被鬼子发现,又被鬼子抓回去。

海娃把鬼子带入三王庄附近,看见山上的消息树倒了,海娃知道张连长已经知道鬼子来了,已经做好准备了。于是,海娃迅速奔跑起来,朝着三王庄跑去,鬼子一看上了当,就立刻开枪,海娃在枪林弹雨中,不幸手背中了枪,但他还是坚持跑到张连长那里,把信交给了他,就不醒人世了。等到娃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的是张连长,张连长告诉他:多亏你把信送到了这里,才让我们的游击队摧毁了鬼子的一座炮楼,获得了许多三八式快枪。海娃高兴地说:那么给我一把枪吧。

我以前看的大多是童 查看全文>>>

鸡毛信读后感

鸡毛信读后感(一):

读了《鸡毛信》有感

赵升今年是建国60周年,不少关于抗日战争的书籍呈此刻我们眼前。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鸡毛信》的文章,故事的主人公是海娃。这是一个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真实事迹。一个名叫海娃的孩子当上了小八路,他每一天都用放牛的时刻来观察敌人,一旦有敌情他就会立刻推倒消息树。一天,他接到他爸爸交给他的紧急任务把一封鸡毛信送到八路军张连长的手里。可不幸的是他才出发不久就遇到了鬼子,他立刻把信藏在羊尾巴里,并机智地与鬼子周旋。在受伤的状况下,逃出来鬼子的魔爪。把信送到了张连长手里,为革命立了一件大功。

文章真实的反映出海娃机智勇敢,不怕困难的革命小英雄的精神。其实像海娃这样聪明机智的小英雄还有许多,如王二小,刘胡兰等,他们从小就因鬼子的侵略而加入了儿童团,刘胡兰更是才十几岁就加入了共产党,为革命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的年龄与我们差不多,但是他们的生活环境与我们比就差很多了。我现感到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如果我就是那个时代的孩子的话,那我的生活将会多么贫苦呀!我必须要将他们的发奋转化成我学习的动力,我必须要发奋学习,回报祖国,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

鸡毛信读后感(二):

读了《鸡毛信》,令我不禁震叹。

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为什么他们要背负着我们所承受不了的担子呢?他们又是如何将这份重大的使命完成的呢?这是我心中最大的疑惑。

也许是正因时代的差距,他们不能像我们一样无忧无虑的学习着,生活着;他们不能像我们一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他们小小的年纪就要学会保家卫国的本领,去将敌人引进地雷埋伏区,去将敌人的情报用各种方式传送给游击队员,去这是一些成年人听了都犹豫不决的事!而在他们身上却已经成了现实

读了文章,我们静静思考。是正因务必,他们才完成任务的?是正因要求,他们才与敌人搏的?不,他们是靠爱祖国,去保卫祖国,去守护自己的美丽家园!他们是靠感恩祖国给了自己生命,去感谢祖国,去回报祖国!

是啊!在他们的身上发生的事情是我们从来没有去想过的;是我们从来没有去做过的;是我们从来没有体验与思考过的。

我望着这繁星点点的夜空,心中不由泛起一阵微波,在这个时刻,我们又该怎样去保护我们的祖国,不让那一位位小英雄失望呢

鸡毛信读后感(三):

读了《鸡毛信》有感

这天我怀着激动的情绪读了鸡毛信这个故事,认识了主人公_海娃。儿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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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是新中国初年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奔波的乡村邮递员。他们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只能用肩背着重重的麻袋,靠着低廉的邮递费艰苦的过日子,而且务必没有一点儿私心,不然就会像老信客那样失去别人的信任。但是,不光是信客,普通人也要守信用。

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是欺骗的世界里,我真不敢想象那会有多可怕。

信客有时还要帮忙不识字的农民们写信,便渐渐地有了很好的文学水平。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后,他最终当上了校长。

人生缺不了诚信,更缺不了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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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

信客读后感(一):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二):

信客是新中国初年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奔波的乡村邮递员。他们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只能用肩背着重重的麻袋,靠着低廉的邮递费艰苦的过日子,而且务必没有一点儿私心,不然就会像老信客那样失去别人的信任。但是,不光是信客,普通人也要守信用。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是欺骗的世界里,我真不敢想象那会有多可怕。

信客有时还要帮忙不识字的农民们写信,便渐渐地有了很好的文学水平。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后,他最终当上了校长。

人生缺不了诚信,更缺不了磨练。

信客读后感(三):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职责感,甚至是无奈放下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此刻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能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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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

文/刘奕涵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

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

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

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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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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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励志演讲稿:当我和世界不一样

大家好,其实《开讲啦》这个节目,今天找我来演讲可以说是特别适合,特别对。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参加过演讲比赛,然后你们想听听看,我演讲比赛的时候讲了什么吗?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三年十二班陈信宏,我今天的演讲题目是没了!然后我就呆站了三分钟之后,我就下台了,所以我今天非常地紧张。

其实坦白讲,我小学的时候也去参加过合唱团的甄选,然后我只唱了两个音,那个合唱团的老师就把我刷掉了,这是真的。所以我要说我会被大家看到,真的因为我有几个很特别的好朋友。大家知道这个手势是什么意思吗?(比出一个赞的手势)看不出来对不对?这样子呢?对,其实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领悟到了,如果你要做一件让人家比起大拇指说赞的事情的话,你只有大拇指你是办不到的,你还要有其他四根手指,合起来之后你才能够做出一件让人家比起大拇指说赞的事情。这就说到我跟这几位朋友的相处认识的经过了。

在我进入高中的时候,第一个认识的乐团里面的成员叫作怪兽,然后这个家伙非常地臭屁,因为他在刚考上高中的那个暑假,他就先去偷练吉他,然后练到很强之后,他进来呢,就是逢人就弹,所以当时跟他认识之后,就看这个人特别不顺眼。其实后来对这个人越来越了解,然后发现他对音乐的热爱,也开始去计划要组一个乐团,那大家知道要组一个乐团,只有一个吉他手,一个主唱是不够的,而且当时我还不是主唱,我是第二吉他手。后来我们找了一个贝斯手,叫作玛莎,他是我们的学弟。我们原本的主唱,他跟乐团里的键盘手,是个女孩日久生情,然后就走了,也好,我就当主唱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把吉他怎么来的呢,就是我跟我妈说: 妈,你可不可借我钱买一把吉他,我打工把钱还你。我妈说:不行!我说:拜托了,我讲一个原因,你一定会答应我的。我就说:如果你不让我学吉他,当吉他手的话,我就得当主唱唱歌了!我妈从小就听过我唱歌的破喉咙,二话不说转头就去抽屉里拿钱给我了。

当然一开始真的唱得非常不怎么样,然后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的表演,那时候我就想说,那我们就动手做吧。所以我们办了野台开唱这个活动,跟很多的朋友一起来办,找到很多的乐团,大家一起来共襄盛举。但是我们自己定了一个规定,就是如果你要上台演唱的话,至少要有一首自己的创作曲,所以我们后来又找到了我们的另外一位吉他手,他叫石头。在半夜我们打给他:石头,我们要编一首歌,吉他不够人弹,不如你就加入五月天吧!于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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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的信》读后感

(一)、关于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把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基本原则贯穿在劳动教育过程中。苏霍姆林斯基的劳动教育渗透了情感教育和理想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的第一封信是在儿子初上大学时写的,也是他给儿子写的第一封信。他由信中告知托人给儿子送面包一事教育儿子要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信中说:儿子,你不要忘了,面包这个最起码的生活物资。我不相信上帝,但是我说面包是神圣的,愿面包的神圣永远伴随你一生吧!你要记住,你是什么人,是从哪里来的。要知道,获得这几片面包是多么来之不易!

不要忘记你的爷爷奥梅里柯苏霍姆林是一个农奴,他是受扶着篱笆死在庄稼地里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忘本,不要忘记,此时此刻当你学习的时候,有人正在劳动,正在为你提供生活资料。即使你学完了,当上了老师,也不能忘记这块面包。面包这是人类的劳动,是未来的希望,它永远是衡量你和你的子女们的良心的一个尺度。

这段话让我思考了很多。首先,作为一个大学生,我接受着科学的教育,知道要热爱劳动。但我所接受过的全部的劳动教育对我的影响,远远没有这一段话这么贴切,这么深刻。读过这些话,我立刻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想到学习的机会很珍贵,它是父母辛苦劳动,为我提供物资和生活资料而得来的。

以前,每次收到父母打到卡里的钱,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去买早就想吃的美食或添置几件衣服。而没有像苏霍姆林斯基在信中写的那样,想到父母为了这些钱而付出的辛苦劳动。我把给我的钱和学习的机会,这些父母辛苦劳动的所得看作理所当然。

因此,我没有好好利用大学时光。转眼大四毕业在即,面对招聘会上众多的竞争者,我没有自信能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取得成功。这个时候看到苏霍姆林斯基的这封信,感慨自己忘了本,感慨如果早点读到这封信该多好。时刻怀着对父母的感激,怀着对大学时光的珍惜,这样度过大学四年的我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不是抱怨学校没有告诉我这些道理,而是感慨劳动教育对于学生学习动机的养成如此重要,但它的重要性从没有被重视。在我的同学中,收老师喜爱的永远是学习成绩出众的同学,即使他们霸道、孤傲,即使他们在打扫除中对别的同学颐指气使,自己只在一旁观看。老师似乎在他们身上看不到缺点。成绩不好,劳动积极的同学只有在劳动时,老师才会想到他们。

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学生的成长环境越来越优越,他们的劳动不是打扫、植树,而是郊游、逛街、玩游戏。面对他们互相攀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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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女儿的信》读后感范文一

从古至今,爱情一直被有心人传诵。爱情的歌被无数人唱过,爱情的诗被无数人吟过,爱情的故事诗无数人感动。它是最美好的东西,它使人陷入美妙的天地!但,什么是爱情,却又难以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读《致女儿的信》,使我感受到爱情是充满力量的。文中的奶奶善于用童话解释极其复杂的难题,可当我问她,什么是爱情时,她那双乌黑的眼睛显入出沉思和不安的神情。她说:爱情就是两个相爱的男女一起生活,会一起劳作。当他们有了孩子时,就会在熟睡的婴儿旁边,一会儿望望天,一会儿你看看我,一会儿我看看你,互相传情。

当男孩,女孩有了爱情时,上帝就会开始迷惑不解,惶恐不已。因为他从未创造过爱情,他不懂什么是爱。于是,他去问那些有爱情的人,可爱情这东西怎么说呢?谁也不知道。

上帝勃然大怒,于是他使人不能永生,使人变老,变丑。当上帝又一次来临时,看到的却是一对老头儿和一个老太婆坐在屋前,依旧望着天空,一会儿你看看我,一会儿我看看你,互相传情。他们在自己造的家里安详的生活,那群无忧嬉戏的,是他们的儿女,子孙!现在,这不仅仅是爱情了,还有忠诚于心灵的追念!

这就是爱情。它高于上帝,这是人永恒不变的力量,它世代相替,我们每个人都不免要变成一杯黄土,但爱情却成为人类永生的纽带万物都会繁殖,都会孕育下一代,但只有人才有爱!

当作者面对十四岁的女儿提出的这个问题时,既不回避,也不敷衍,而是用一个充满诗意的故事,简述爱得真谛!

人的爱情应当不仅是美好,诚实,坚贞的,同时也是理智和慎重,严肃和神圣的,因为只有那样的爱情,才能带来欢乐与幸福!

致女儿的信读后感范文二

16岁的天空有月亮,有星星,有欢笑,有泪水,我想应该还有朦胧的爱情吧。可能那也不能称为爱情,它应该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某种物质吧,我至今不能给它一个名称。

《致女儿的信》中,作者用一个充满诗意的故事,解释了爱情的真谛。这对我们这些青少年来说,是非常好的清醒剂。因为,现在的我们都有开始对异性产生好奇的现象,也有些人开始希望自己像青春偶像剧中一样,来一场浪漫的爱情。但他们知道爱情吗?难道,眉来眼去就是爱情?难道,手牵手逛街就是爱情?难道,甜言蜜语就是爱情?如果你认为这就是爱情的话,那天下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失恋者了。如果一定要说这是爱情的话,那这也是劣质的爱情,就像劣质巧克力,只有瞬间的甜蜜。而不像真正的爱情──优质巧克力,甜蜜中有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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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心意

信件就是心意,所以,你收到了吗?

--题记

等级森严的阿帕葛兰多(即琥珀之地),底层人民永远享受不到阳光,永远无法与其他阶层的人见面,即便那个人对自己很重要,也只能放弃。所以,才有了信蜂这种职业,信蜂,就是心的传递者,他们,用自己的心作为武器,哪怕因此会失去自己的心,甚至在运送信件的过程中失去生命,他们,都不会停止对信件(也就是心)的运送,一定,一定,会把信送到收信人的手中

高修,就是这样一位因过度运送信件而失去心的信蜂。他有自己珍视的妹妹,有自己喜欢的艾丽娅,有自己重视的拉格。可是,这样一个一直以来都在为了别人而努力的他,却失去属于自己的心,只是为了把心送给那些一直在盼望着的人们,只是为了那些不理解信蜂工作的人们这个温柔而坚定的人,现在却失去了所有他所珍视的回忆,成为了掠夺者,成为了自己以前最珍惜的人的敌人,这是一种怎样的痛?!

拉格,五年前,作为高修运送的信件,在失去母亲之后,是高修,在运送的过程中,把自己受伤的心慢慢变得坚定起来,我们是朋友吧!那个只有7岁的孩子这样说道。是啊,是朋友,而不只是信件与运送人这种简单的关系。所以,当高修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时,这个只有7岁的孩子,背着他走了几十公里的路,所以,当高修结束这次的运送任务离去的时候,那个7岁的爱哭鬼才会叫出我一定要成为像高修一样的信蜂!拉格就是这样,一直把高修作为自己的目标,为了与高修以信蜂的身份重聚,这个爱哭鬼一直在努力着,在成长着五年后,这个曾经的爱哭鬼依然爱哭,可是,他已经是一名合格的信蜂了,只是,那时的高修,已经失去了心,已经不是拉格熟悉的那个温柔的信蜂了就算是这样,拉格始终坚信着,高修一定会回到自己身边,像以前一样,温柔,善良虽然到现在为止,高修恢复了部分记忆,可是他依然作为掠夺者而存在着,那么,那个能开心拥抱的时刻,什么时候才会来临呢?

丝露贝蒂,一直一个人在等待着自己哥哥的归来,可是,她收到的,只是高修被解雇信蜂职位的解雇通知书。哥哥不会回来了,她是这么想的。可是,那个比自己还要爱哭的孩子,却很坚定地对她说,我一定会找到高修的,就算他失去了心,我也会把他的心找回来!一定,把他带回来!所以,自己的心才会被找到,一直以来,依靠哥哥的她,一直把哥哥作为唯一希望的她,终于,能暂时开心的笑了,终于,重新拥有了自己心中的希望。哥哥,你的心弹枪,连同你的信念,都可以交给这个孩子了吧?

妮琪,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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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阿信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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