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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王麦穗读后感350字

《马王登基》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书中讲的是:马王登基后做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挑选新闻发布官。马王为了挑选新闻发布官,举行了吹马大赛,挑选出了一个说话一直说不停、说谎可以脸不变色心不跳、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把自己的爸爸说成自己的儿子的新闻发布官。这个新闻发布官还有一个惊人的事情:它的脸皮厚度达7.6公分,这是马世界的世界纪录。

自从新闻发布官上任以后,马王取消了所有的部门,光靠一个新闻发布官。新闻发布官帮马王占领了驴家族的一片草原、占领了狮家族的一片领土、占领了虎家族的一片森林、占领了豹家族的一眼温泉。最后,虎豹狮家族联合起来瓜分了马王国,把新闻发布官也成了三瓣。

《马王登基》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要踏踏实实的做,不能靠吹牛和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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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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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感恩的心之后非常的感动,有一篇文章的内容写着。一位学生考上了一中,可是学校要求每个月交三十斤米,可是他妈妈得了风湿不能做粗活。他的爸爸前几年去世了,于是学生准备放弃考一中,帮妈妈干农活。可是妈妈用她哪粗糙的手掌打了他一下,接着说你先走我虽后就来。过了一会妈妈拿了一袋米,厨师大开米袋检查看见了许多不同的米混在一起,说下次不要这样。

第二个月还是这样,厨师给他说亲处了规则。又过了一个月拿来的米还是混在一起厨师雷霆大怒,说这米我不收了,突然妈妈双脚跪地给校长说了一切原来这米是讨来的米。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哪位学生考上了清华大学在送学生的时候校长说了一切。说完一顺间两位母子紧紧地抱在一起。

这是人生多美的一幕啊,如果你是哪位学生你一定会感到无比的辛福温暖。我感受到了父母是多么的伟大,在此我带表大家说一声爸爸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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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犬奇兵读后感(一)

【神犬奇兵】以杨烁、夏凡、王洋、王煜等当红影星为主角,把军旅之中的人犬之情展示的形象感人。一改军旅小说的刚硬线条,【神犬奇兵】在热血的军人生活中添加了很多生活的元素。

事实上,即使是军犬说到底还是人跟动物的故事,其本身仍然有很多的生活素材。郭有栋(杨烁)所在炊事班是离一线战斗较远的单位,相对来说其本身更生活化,因而并不像有些战士那样严肃、刚硬。郭有栋的圆滑、风趣使军营与社会紧密相联,卖犬一节充分展示了他的机智与亲民特一性一,凭借自己的一张嘴硬是把犯罪分子忽悠晕了,并且不动声色地指示军犬回去报信,这使得他十分接近当下的青年人生活,让人感觉极接地气。

从其所在的生存环境来说,这个人物是军旅中的特例,其风趣幽默的个一性一恰恰中和了军旅派作品的严肃,形成热血却不失灵动的风格。当然,【神犬奇兵】并不只有幽默,以龙飞(夏凡)、熊雄(王煜)为代表的战友则让我们看到了战士的铁血风采。尽管军营中也有丰富多彩的生活,但只要有战斗就会有伤痛,龙飞、熊雄所经历的战友牺牲让他们极度收敛自己的感情,因为他们明白,在间不容发的战斗中任何感情都可能是致命的。与其说他们是炫酷的,不如说是战斗在一逼一迫他们成熟。

当然,作为故事的另一半主角,军犬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或许整个故事中最动容的就是三连那一群群退役的军犬。每一条军犬都有它们自己的故事,都有它们的荣耀。对于这些退役军犬,我们或许同样应该称一声战士,因为它们为保卫和平作出了不输于人类的贡献。军犬兽医员员老付(张永健驹军犬的感情既是战士对战友的感情,也应该是我们对于战斗英雄在一个和平大环境的年代,生活中仍然会有暗流涌动。而那边战斗在前线的英雄们连同他们的战友军犬,就是我们和平生活的最大保障。能保境安民的对象无论是人还是犬都是英雄,让我们向那些特殊的、默默无闻的士兵致敬。

神犬奇兵读后感(二)

【神犬奇兵】就这样陪伴了我半个月的暑假生活,和剧中的人物一起哭笑成长,感悟人生。我在这里记录一下我的一些感悟吧。

军犬,其实我们都不陌生,经常有新闻讲述训导员退役不得不跟自己饲养的军犬分别时发生的感人故事,比如帮训导员叼背包等等。本剧中讲述的军犬小米为避免训导员谢连城误食毒蘑菇,宁愿自己吃掉所有毒蘑菇而中毒的故事其实在之前已经有所耳闻。记得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觉得犬真是太通人一性一了,那个瞬间会觉得心暖暖的。

犬魂一缕荡悠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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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之犬》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短篇小说。

文中讲述的是有一只名叫花鹰的狗,花鹰本来是曼广寨的老猎人的猎犬。那位老猎人的名字叫艾香宰,但自从猎人从集市上买来花鹰之后家里就祸事不断,先是大儿子上山砍树时,被大树砸断了一只脚,过了一段时间小儿子磨在火药粉时,火药爆炸了,炸点了小儿子一只眼睛,跟惨的是艾香宰带着花鹰上山捕猎时,被狗熊连着鞋子把后脚跟咬去了。艾香宰请来巫师做法,巫师说花鹰是一只灾狗,不能把他杀掉,否则灾气会永远停留,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送出或卖掉。于是艾香宰就十元钱把花鹰卖给了作者

有一次,“作者带着花鹰去买捕兽夹,但是捕兽夹上的弹簧不只为什么呼的一下自己弹开了,把作者的夹了个乌血大馒头。

以后没次出去打猎,作者都带着花鹰,但每次要不是无缘无故的受伤,就是让猎物跑掉,不久,作者认为花鹰是只带来厄运的狗,就把他扔了。

天气渐渐变得炎热,作者去河里洗澡,不巧遇到了一只体型庞大的鳄鱼,作者赶紧往岸上游去,但是一个人哪有的过鱼呢?鳄鱼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在水中就如同地上的豹子一般灵活。作者拼命呼救,但是附近根本没有一人。

作者感到了绝望,但是原先被作者抛弃的花鹰一只跟在作者后面,花鹰一看到自己的主人有危险,毫不犹豫的冲向河里与鳄鱼打了起来,要知道在水中一只老虎都未必打得过鳄鱼,更何况一只狗。此时作者拼命往岸上游。作者到了岸上之后回头一望,顿时水已变成了血水,不用想也知道这是花鹰的血,作者感到深深内疚。

我为花鹰的死感到惋惜,虽然它是一条不吉利的狗,但它十分忠诚,为了文中的“我”而舍去自己的性命,它那英雄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它被主人扔掉,但它对主人的忠诚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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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350字

第二年端午,他又去了茶峒,这次她没有见到傩送,却见到了傩送的大哥天保,天保也爱上了翠翠,翠翠的命运从此与天保傩送两兄弟的命运相联系了!

翠翠依然记得那年端午节遇到的傩送,和那天发生的事情,又过了一年,新的端午节到了,翠翠在渡船的时候遇到了团总的女儿,准备给傩送做媒的。傩送二老,派人来替他们,接他们二位去茶峒看赛龙舟,他们到了茶峒,翠翠恰巧和那个女孩子坐一起,很多人都来看那个女孩子,翠翠觉得无聊,下楼,却又听到了楼上的女孩子准备用一座碾坊来作陪嫁,给傩送做媒,同时也听说了,二老要渡船,不要碾坊。翠翠心中的失落从这里开始,却又不带有一丝的喜悦。其中有一段话,让我感觉很真实,当二老的长工告诉爷爷,二老安排翠翠和爷爷坐在楼上,爷爷问翠翠你去吗,翠翠说我不去,我愿意陪爷爷去。感觉特醇厚。

大老天保来渡船,对爷爷夸起翠翠。然后托人在端午节时向爷爷提起了他想娶翠翠的事情了,爷爷很高兴得回去给翠翠开玩笑的说,天保大老要娶她做老婆,翠翠不知道该怎么做,装作生气,爷爷也没敢再问下去,这事情放下了,傩送明白了哥哥的想法,同时也让哥哥,他不要碾坊,而是要渡船的,但是兄弟两个却又不能向其他情敌那样决斗,他们只能有自己的解决方法,他们约定为翠翠唱情歌,可是一开始唱歌时,哥哥天保就认定自己输给了傩送,于是决定离开了茶峒。

不巧,当天保离开茶峒之后,在一次行船中,他在水中死去了,一个水中生水中长的汉子就这样死了,傩送前去寻找哥哥的尸体,但是毫无进展,途中,遇到了爷爷,爷爷含蓄的一问一答,让傩送误会爷爷不愿意让翠翠嫁给他,傩送在回到家之后与父亲因为是要碾坊还是要渡船吵了一架,离开了家,而爷爷去船总顺顺家,顺顺由于大儿子天保的去世,对爷爷的态度极其不好,爷爷由于担心翠翠的将来,在忧郁中死去,他死去的那天,天下雨,雷声很大,第二天,爷爷死了,屋后的白塔也倒了,可怜的爷爷,可怜的翠翠。

杨马兵来照顾翠翠,船总顺顺也来了,并准备迎娶翠翠过门,搬过去住,但是杨马兵认为不成样子,要等傩送回来,但是傩送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翠翠阿,你知道么,你所等待的傩送还能不能回来呢!

平实的语言却饱含真情,很喜欢。

《边城》读后感350字

翠翠和她的爷爷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他们的生活虽然过得平淡但是却很快乐。爷爷大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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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小学。从朋友那里借来看后就久久不能忘怀。可惜只看到一半就毕业了。过去5-6年乘着这次回国把全套一次性收入。看完也算是完成了一大心愿~

初看时还小。只是被书中奇幻的世界所吸引!海国。冰夷。空桑。云浮。木质可滑翔天空的风隼。速度快到可以分身的比翼鸟。到最后遮天蔽日的迦楼罗金翅鸟。空桑剑圣一脉的剑法。和他们手中的光剑。海族的龙神。这一切都给处在那个爱幻想年龄的我带去了很多很多。到初中有想过写小说也受其影响。多年过去了再次观看又给我不同的感受。小说里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着他们各自的伤痛。每一个种族都有他们自己的挽歌。

当海国被空桑征服。天生的美丽和柔弱成为了他们致命的伤。面对海国和鲛人身上带有着巨大的利益人类黑暗一面无限放大。无数鲛人变为奴隶。富饶的碧海被洗劫一空。死去鲛人的血液将蓝色的大海变为了红色。鲛人落泪成珠。双眼更是名贵的宝石。加上天生丽质。无数杯具发生在了他们身上。他们也踏上了7000年之久的复国路。

物极必反。强大7000年的空桑终究腐化变质。冰夷入侵时他们也为自己7000年的暴行付出了代价。千万子民被冰夷屠戮殆尽。剩下10万余人陷入在秘法帮助下陷入沉睡。化为灵体和敌人抗争着。而冰夷时隔7000年后也终于再次称霸了大陆。

看似结束的一切其实也只是暗流涌动。3个种族间的恩怨是不会那样容易结束的!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书中的人物许多从出生就背负了沉重的枷锁和恩怨。。。

苏摩。白嘤。真岚。云焕。西京。那笙。一个个名字组成了乱世的开始和终业。。。。

忘记。记得要忘记!

君生我为生,我生君以老。。

阿琅。阿琅。我看你空桑何时亡!

我们一族有着传说。我们死后。只要回到水里就会化为天上的雨云。回到我们的故乡去!

。。。。。。。。。。。

一句句话。我无法一一举例。我也不知道改怎么写了。毕竟书要读了。才知道~

此篇献给对我影响甚大的《镜》系类小说。

以上!(ps:大家也可以去看看是部好小说。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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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托起心中的太阳》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很感动,但最让我感动的是《孝女绳》这篇文章。

故事讲了一位三年级的小女孩怎样照顾她长期卧床不起的爸爸。小女孩为了更好地照顾爸爸,她想了一个好办法:把尼龙绳一头系在她自己的脚上,另一头系在爸爸的床头,如果爸爸有事只要拉一下绳子,她就知道了。这根绳子成了她们父女间晚上的通信工具。她不但要照顾生病的爸爸,而且还要洗衣做饭。但是生活的磨难并没有阻止她求学的步伐。她刻苦学习,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读完以后,我深深地为这位小姑娘的孝顺举动感动了。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爸爸妈妈时时刻刻关心着我,为我准备好吃的、好玩的;在学习上也无微不至地关心我。可是,我却常常为了少做一点作业去看电视,或者作业马马虎虎,常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看了《孝女绳》这篇文章,我想我也是一名三年级的学生,虽然没有那个小女孩那样孝顺,但是我要刻苦学习,更加尊重父母,用优异的成绩向父母、老师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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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读后感350字 题目:繁星 作者:巴金 好词:密密麻麻 纳凉 半明半昧 静寂 摇摇欲坠 陶醉 微波粼粼 恬静 佳句:1.我躺在舱面上,仰望天空。深蓝色的天空里悬着无数半明半昧的星。船在动,星也在动,它们是这样低,真是摇摇欲坠呢!渐渐地我的眼睛模糊了,我好像看见无数萤火虫在我的周围飞舞。海上的夜是柔和的,是静寂的,是梦幻的。我望着那许多认识的星,我仿佛看见它们在对我眨眼,我仿佛听见它们在小声说话。他用手指着:那四颗明亮的星是头,下面的几颗星是身子,这几颗是手,那几颗是腿和脚,还有三颗星算是腰带。经过这一番指点,我果然看清楚了那个天上的巨人。看,那个巨人还在跑呢! 我的感受:我感觉到了作者对星空的爱,以及由此引起的美妙的想象和美好的记忆。这篇散文写的很美,好多处通过确切的生动的拟人、比喻,让我也感受到作家仰望星空的快乐和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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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读后感350字 这不是乡村题材的小说,光看小说的前面几页的判断是大大的错误了。之前也没看过电影版的手机,有缘寒假在电影频道看一下。 手机讲了严守一的偷情故事。这些事情大多数因为手机暴露了。所以有那么一句话,近,太近了。在小说的最后一章。为了通知严守一他爷爷回家成亲,在没有手机的年代竟然要那么多人口口相传,过了两年多才回的来。 严受一奶奶快死的时候要让严守一回来,黑砖头给严守一打电话却怎么也不通。那时候严守一正把手机扔在家里,因为和沈雪吵架吵的凶,但最后还是因为沈雪偷发给伍月一条短信,伍月回了一条带威胁性质的,有伍月和严守一床照的彩信而彻底暴露了。在严守一回到家和沈雪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前妻于文娟打电话过来这才通知到严守一奶奶病了,让他回去见最后一面。严守一夺门而出。沈雪在门里痛哭。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恐怖片有时候就这样搞。但是严守一最后没见上奶奶。手机在该通的时候不通。不该通的时候响了。有一个问题,严守一在高速开到一百八没被抓,还有就是为什么不和奶奶通电话呢。 严守一最后觉悟了,在世界上,他是一个卑鄙的人。 昨天东北汉子借我的手机给他女朋友发了一条短信,说手机没电,有事往这儿打。24小时在线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联系不上人也是件郁闷的事情。东北汉子对他女人感情深的,怕对方担心。但很不幸,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也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不过我不用和任何人解释。不仅仅是因为我还有一个手机。 沈雪去营业厅拉了严守一手机的通话记录。我还知道固话也能拉出清单。所以在用家里固话偷偷打了几个月电话之后,我放弃了。提心吊胆的感觉。一只耳朵听话筒,一只耳朵听爸妈。后来我改到去外面打公用电话,便宜又安全。就是常常需要一个借口去外面。这个借口很好找。初中毕业,我有了自己的手机,白天静音,晚上开铃声,不关机。那时候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会听一个小时的无人接听。再往后,不用找借口打公用电话了,却要找借口打电话了。再往后,我犹豫很久却没有做的一件事情,再回到公用电话打电话,因为手机已经打不进了。 到了大学,才发现那么多的异地恋。没有手机该怎么办。手机有时候只是给我们一个保证,只要我想。就可以联系到,至少听到正在通话中,不在服务区,已关机,无人接听中的一个或几个。有时候我洗冷水会带着一瓶热水去,最后又把一瓶热水带回来。这和打了一条短信又删除还有一点点不同。在沙漠里面的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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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王麦穗读后感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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