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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岁的作业读后感300字

我的千岁寒读后感

王朔先生是我一直敬重的作家,可惜在千年之后归于寂静,很少在公共场合露面。06年底王朔先生一鸣惊人,在热烈追捧和激烈谩骂中粉墨登场,给06至07年的文艺界掀起不一样的风波。先不论动机如何,毕竟人家拿出真章来了---我的千岁寒一书出版了。我以前就读过王朔的自选集,对他的小说水准很是放心。可这次老王写的不是小说不是散文也不是诗歌整出了宗教加剧本加谈心的大杂烩,也是真正做到了私人写作这一好的作家必备的要求。在王朔的大部分人看不懂的狂言和批评者口中的低劣的炒作漫骂中,我买了。是不是被忽悠,看了才知道。

全书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我的千岁寒;宫里的日子;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也就是金刚经北京话版。王朔语;还有剧本妄想照进现实;谈话:与孙甘露对话;最后一部分是唯物论史纲。我重点讨论前三节,因为我觉得这部分最能反应王朔现在时的一精一神状态和思想一精一髓。

我的千岁寒讲的是六祖慧能的故事,讲他如何从广东的一獠牙变成中国最伟大的禅宗祖师的过程。故事讲的很有特色。王朔采用的是一种宇宙视角。古今中外,皇朝贵胄。贩夫走卒。统统聚集在宇宙的一条粒子流里。唐朝变成了老李和小李的上下岗,打仗变成了小时候的吹糖人,捏泥人般有趣。没有讴歌,没有唾弃,有的只是一个在空中高速飞翔的脑袋架着一个眼睛在观察。篇中讲到了宿命,轮回,禅机,与了彻。

先讲宿命,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看到以下一段文字的时候,我心有戚戚焉。王朔写到我朋友。七世也不是连着的。无论何国何地何世。只要我遇到他,他就帮我。甭管我当是什么境况,好还是不好,跟他挨上挨不上。我就欠他。后来七世朋友做完了,他又做我三世妻子,我接着欠她。她就是最早接我的,然后送去我要去的地方,送上岸,卷回来,自己在后面呜咽,这世上必须有一双眼睛让我想起来就亏心。佛家讲六道轮回,在身一体回归宇宙之时也就是生命重新开始的一刻。我是信佛的,个人认为佛教早已经超出宗教层面,甚至是哲学范畴,已经达到老子所讲的大道。王朔说他在经历生死离别,一精一神一度崩溃的情形后开悟并写下这些文字的。文字里有互相怜悯有无可奈何也有淡定从容。我看到的是一个智者在和世人微笑着。这和王朔在接受采访时的活灵活现的状态很不一样。他应该见到了自己本一性一,在经历挚友去世,家庭分崩后。但在世人面前,他是一个狂妄,尖刻的痞子文人。我宁愿相信那是金刚的怒目。王朔从重新出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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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布沙漠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干燥的沙漠之一,它起于安哥拉和纳米比亚的边界,止于奥兰治河,沿非洲西南大西洋海岸延伸2100公里。纳米布沙漠被艾塞布干河分成两个部分,南边是一片浩瀚的沙漠,北边是多岩的砂石平原。

纳米布沙漠年均降雨量不足25毫米,有时甚至数年滴水不下。只有大西洋的阵阵风暴,每月会给这片沙漠带来五六天的浓雾。想象中那该是一片荒凉的不毛之地,然而,就在砂石平原上,却生长着一种神奇的植物千岁兰。

作为纳米布沙漠上独有的植物,千岁兰的根一部分深深地扎入砂石中,一部分裸露在地表上,它有一对皮革般的带状叶子,长的可达3米多,这种半似松树球果半似绿色花卉的植物,顶端还生长着如同枸杞一样的红果

在那酷热的沙漠戈壁中,干旱时常威胁着千岁兰的生命。因为缺水,千岁兰宽厚的叶子便会渐渐枯萎,看起来就像一堆破布条;炎炎烈日下,风暴还要不停地抽打千岁兰,荒凉的沙漠中,挺立的千岁兰还是动物们的食物 如此恶劣的条件下,千岁兰的生命纵然不会短暂如昙花一现,大概也经不起岁月的几番轮回吧。可事实却让人目瞪口呆千岁兰的寿命竟然长达2000年!

这是怎样神奇的植物啊,干旱的日子里,肆虐的狂风中,千岁兰一任动物们吞噬自己的枝叶;而它自己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等待,坚忍地等待,等待着雨水的降临。无雨的季节,千岁兰伸展开长长的叶子;尽情吸纳雾水与露水,然后储存起来,用来渡过生命中的难关难怪著名植物学家韦尔威特希考察纳米布沙漠时,面对千岁兰感慨万端:我坚信这是南部非洲热带生长的最美丽、最壮观、最崇高的植物,是非洲最不可理解的植物之一。

人类常常自诩为万物之灵,可我们何曾拥有过千岁兰一般柔韧而顽强的生命?工作的挫折,生活的窘迫,情感的失意都能成为放弃自我的理由,而后日渐消沉下去我们却忘了,在那个数年滴雨不见的沙漠里,千岁兰骄傲地挺立着,用茁壮的枝叶,用蓬勃的气势淋漓尽致地诠释生命的美丽,最终成就了一段千古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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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两岁萌娃一枚,已到呀呀学语之时,大动作敏捷,脾气犹如夏日天气阴晴不定。考过心理学,却对此时此刻的小人儿拿捏不定,一本书《可怕的两岁》映入眼帘,封皮上那个可爱的宝宝此时哭得梨花带雨,还真像我家那位耍脾气时的模样。

心理学家说一个人的3岁前至关重要,然而我却真不记得3岁前我都经历了什么,更难以从自身的发展印证出这句话的准确性,但让我深信不疑的是,3岁前的小孩子真是卡哇伊那,小小的惹人喜爱,每个阶段都会给你带来无尽欢喜。谢谢小小的你们呀,让我们这些成年人在抚育的同时记起了儿时曾经的模样呢~所以,那个曾经忘记的3年,我想好好与可爱的小朋友一起找回。

曾经我认为作为父母应该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孩子并及时给予他们回应,也有许多教育学者和心理专家对此表示认可,美国心理学家托马斯戈登博士在1962年创建父母能效训练(pet)实质也是在阐述这样的理论,然而在亲身实践中我也产生了许多疑惑?一是,无条件的爱凡事及时回应是否会剥夺父母的权威性以及自由空间?二是,在所谓这种充分的爱中,孩子真的会被感化吗?在读《可怕的两岁》时,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简单总结起来就是:2岁前的孩子要给予完全充分且无条件的爱,2岁到3岁后,父母要逐渐走出第一季开始向权威性转变。再直白些就是:2岁前请保持理性,打骂以及讲道理,无用!2岁后,如果想打,那么可以逐渐开始了,当然此打非彼打,而是一种惩戒,动手的真打可是惩戒的最低级手段。

我认可作者部分理论,对某些理论持中立态度,毕竟国情以及社会文化不同,全部拿来主义的育儿方式不可取,真正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以下是感触较深的几个部分,谈谈自己的认识:

培养孩子的本质父母唯一的教养目标就是培养孩子的性格,而孩子两岁的时候父母就该开始有意识、有目的地去实现这一目标,性格决定命运,有良好品质的孩子,日后也差不了,怎样培养性格,以我之见无需刻意为之,言传身教,孩子就是你的缩影。

3岁以后要杜绝高度介入的育儿方式,使孩子理解关注父母是自己的职责,而此时父母应该更重视夫妻间的情感交流,婚姻关系稳固的父母养育的孩子在各方面会发展得更好。

为孩子创造优良环境两岁的小朋友非常淘气,在限制孩子行为时,注意不要抑制他探索的本能,创造安全有趣的环境,喜欢什么就去翻,去寻找,然后当他问你这是什么时候,积极给予解答。小朋友有个阶段都喜欢问问题,抓住黄金时期,一起探索奇妙的世界吧。

怎样选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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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的小鹿》一书是出自美国玛.金.罗琳斯所著,讲了巴特与他的家庭共度难关,在最后的时候,因为家庭困难而杀死小鹿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贝尼和他的儿子巴特与一只名为小旗的小鹿的故事,这本书写得很好,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其中以猎杀老缺趾最为精彩。老缺趾是一只很狡猾的老熊,经常偷贝尼家的粮食,进来的时候无声无息,只是绕了一圈便找好了风向,这样狗就闻不到它的气味了,它骗过了所有的动物。巴特一觉醒来,草草吃完早饭便去田里种地,结果却发现三分之二的地全被老缺趾吃完了,非常生气,便与贝尼商量一起对付老缺趾。巴特、贝尼和三只狗,踏上了追踪老缺趾的征途,他们越过了南边的丛莽,查找到它的足迹,在小狗灵敏的嗅觉带领下,艰难地趟过了沼泽,熊的气味越来越强烈,他们感觉就要追上它了。后来追到了裘尼伯溪边,突然,气味一下子就消失了,我们怎么都找不到它,巴特和贝尼转了半天,无奈地踏上回家的路。

已经一岁小鹿,因为受伤,楚楚可怜地倒在在凹穴里,巴特不忍心看它在痛苦中挣扎,满怀悲痛地帮它结束了生命,让它尽快摆脱了无休无止的苦难。整本书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平相处,在逆境中奋力抗争,勇敢地面对挫折与困难时坚强的决心与信念,在他们的这种无畏的精神与信念中,我感悟到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提高了尊重和保护大自然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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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单车》讲述的是那么普通的一个少年,因为教育的缺失,价值观的不健全,就像北爱里所说的一样,他不怕挨打,不怕挨饿,不怕挨冻。他的世界只有那一套38平米的房子。而这个少年,只有那辆价值500快的自行车。

是二手车贩让他们两交集在一起,同样都是爱车如命的人,一个是为了工作,是为了继续在北京这麻木的地方生存下去。一个是为了在心爱人面前表现自己的学生。有时看着是那么的让人纠结。有时也会让人反思的很彻底。剧中我经常问自己。在自己的想要过的生活里,是不是要的只有那么一点点罢。剧情里有句话说的很奇葩。女主对男主说:要不,你送我回去。男主毫不犹豫的说:没你我就回不了家了?哈。是啊。其实,生在局中,怎能看清他人所想。他很爱她,不想她看到自己差劲的一面,而她呢。毫不了解他,既然喜欢一个人,何必要摆出比他高一级别的样子呢?话的语气是有那么的怜悯。女孩子啊,你既然爱一个人,就不要在他面前展现自己高傲的一面,我知道,越是高傲,越是卑微。有那么一天,会为自己的高傲而付出代价。

故事很紧凑,由一辆自行车来连接前后。其中间接描写了各类人情世故,看到的可能是假的,听到的也许是谎言。就好比故事里那个杂货店老板在得知了那个心目中的女神只是一个保姆而已,说了一句:如果早知道她是农村来的我就会。。。好罢。故事末,重点刻画了北京胡同里冷冰的卑微的人情,特写了那几张看着别人围殴而毫无知觉的面孔。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当下的社会情况。在结局的时候,宏观拍摄了清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故事好像告诉要我们。这些没法改变,只有适应。

多亏了小学语文老师教的那么认真,读完一篇好文章还不忘写中心,写读后感。恩,想想。回不去了唉。也不用在绞尽脑汁的想怎么把字数凑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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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华夏文明到赵宋之时,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两宋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当时是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俨然是世界的经济中心,如此辉煌的经济和宋朝的国策是有关系的重文轻武,这种国策,也导致了北宋的灭亡,蹦看什么杨家将什么的,那都是小说家鼓吹的忠君爱国,说白了,北宋的对外战争没有一仗是彻底胜利了,最后都签订和平条约,打半道不打了,最著名的檀渊之盟(问*小姐),相信因果报应吗?赵老大赵匡胤灭掉了比较强大的南唐,南唐的皇帝就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那位爷,话说,赵老大真是一位爷们,而特的弟弟赵老二就不怎么样,赵老二当皇帝以后,隔三差五的就找小周后侍寝,那位爷应该是艺术家,书法家,放在现在一定比方文山写的词要牛逼,可历史无辜的把他推到的前面,成了亡国之君,因果报应,北宋的徽宗也是这样的,我们的端王(徽宗)更是大收藏家,画家,书法家,文物鉴赏家,最重要的还是足球大人,假如,那时候有世界杯,我相信端王和高太尉肯定问鼎大力神杯,弥补现在我们国足尚不能射的困境,靖康之变,赵老二赵光义这一脉的皇族除南宋的开国皇帝赵构外,全部沦为阶下囚,更不用说皇族的女性了,包括宫女在内,全都被金人给凌辱了,端王的三十几个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变得如花似玉,当然也没有逃过魔掌,就连南宋的开国皇帝赵构的麻麻还给赵构生了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弟.........

两宋的这三百年,各种政权粉墨登场,堪称第二次南北朝,先是辽,西夏,北宋,然后再是,金,南宋,周边还有吐蕃,大理,西辽,当然最后都找上帝之鞭的蒙古给征服了,英雄辈出,当然狗熊也辈出,个人赶脚比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和隋末唐初时期精彩多了,时势造英雄,这些古人,告诉我一个道理,做人要有缺点,才能留名于青史,即使是骂名,做人要有特长,才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样才能飞黄腾达,还要有敏锐的嗅觉,谁要倒霉了,要远离他,更要有战略眼光,才能成就一番事业,还有,要会拍马屁!只要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当下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甭管后人是什么评价,两腿一登,我管你们怎么评价,什么卖国求荣,杀害忠良,贪污腐败,不贪污我真对不起我这官,不杀人难道等着别人杀我么?国都灭了,为了活下去,怎么了?说这话,怎么赶脚我就和没有贞操的妓女一样,我虎躯一震,现在的社会不就是这样的么?铭铭,这就是我看后的感想,我只是个屌丝,但这些大是大非八辈也轮不到我脑袋想,所以我写的消极了些,阴暗了些,就这样,下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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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海底两万里》的书。

本书是法国作家、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之一。小说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教授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追捕当时盛传的海上怪物,不幸被怪物俘获的故事。而所谓的怪物竟是一艘当时无人知晓的潜水艇。潜水艇艇长尼摩邀请阿罗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做海底旅行。途中,他们饱览了海底千变万化和形形色色的生物,经历了重重危险。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的时候,阿罗纳克斯等三人不辞而别,将他们知道的海底秘密告诉了全世界。

小说特别有悬念,蕴含着鲜明的爱憎和广阔的地理知识,使人们在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的同时,感受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就是《海底两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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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我虽然已经看过了很多遍,但每当我再次捧起它时,却依然会被深深吸引。这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是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讲的是在1868-1869年间,海面上怪兽频频出没,于是生物学家阿尤纳斯教授就出海前去捕捉,却误上了神奇的鹦鹉螺号潜艇。在神秘古怪的尼摩舰长的陪伴下,阿尤纳斯教授纵横海底两万里,见证了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瑰丽多姿的海底世界。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告诉我们,在看到科学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提防科学被人利用,危害社会。要保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动物、破坏大自然的行为。这本书启发人们对自然与科学有更深的感悟。

幻想与科学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成就了这本出色的小说《海底两万里》。我喜欢这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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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受益匪浅,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比他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在一个木工家庭生活,5岁时,父亲的病去世了,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他妈妈的鞋、外祖母的上衣和散腿的裤子,这样的一身搭配起来很不好看,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全是新衣服。但我们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挑三拣四的。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来交学费,如果他运气好了,也只能卖半个卢布,有许多同学都说他臭。高尔基却把别人的嘲笑当成是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惭愧,我们一定要向高尔基好好学习,做一名好少年。

篇二

读完了童年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心情很久不能平静。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世间混乱的时代。他才刚刚几岁,就见过了许多世面,但他依然过的很快活。高尔基一直跟随外祖母生活,可高尔基的外祖父经常搬家,让高尔基很不习惯,这样却让高尔基接触了许多不同的朋友;有对他好的;也有跟他经常打架的等等。这些不同的朋友给高尔基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让他一生记忆犹新。

这本书描写最有趣、最可恨的人就是高尔基的舅舅雅可夫,他是一个非常冷漠又不近人情的逆子。有一次,高尔基的舅舅雅可夫喝醉了酒,就跑到了高尔基的外祖母家大发酒疯,不仅把外祖母家的玻璃全打碎了,而且还把高尔基外祖母的手臂也打断了,高尔基舅舅如此伤天害理,让高尔基触目惊心,给他的童年烙下了深深的阴影。

高尔基的童年虽然没有过上现在这样的好生活,但他还是艰苦的度过了,并且成为着名的作家,给后人创造了许多宝贵的财富。现如今经济这么发达,生活条件如此优越,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奋发图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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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认真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一个老实厚道的仆人、一个野性十足的捕鲸手,他们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纵横海底两万里,让我们演绎出一个个离奇的故事。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海底森林。

海底森林真是景色奇异。所有植物都垂直向上。它们大部分都没有叶子,只有奇怪的叶带。几个庞然大物突然游了过来,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锋利的牙齿。这是火鲛,鲨鱼中最可怕的一种。它尾巴巨大,目光呆滞,嘴边又很多孔,孔中发出点点磷光。这种鲨鱼力大无比,而且非常凶残,它们可以轻易把人咬成碎片。

这部科幻小说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气象万千,让人读后在赞美探险者的同时,也惊叹于大海的壮美!现在我要好好学习,以后有机会,我真想亲自到大海中去探索,去探知它跟多的奥秘!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00字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读过几本书,其中《海底两万里》(注音版)是我最喜欢的。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它讲述了阿隆纳科斯教授为剿灭海洋怪物而不幸落水,却被鹦鹉螺号潜艇所救。从此,他开始了惊险、神奇的海底旅行,并亲眼目睹了海底火山喷发的壮观景象,登上南极,领略了美丽而危险的海底世界。

《海底两万里》内容丰富,描写了许多海洋生物和海洋现象,使我了解了很多关于海洋的知识,故事情节让人惊心动魄又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

其中,鹦鹉螺号被困冰山群,我的感触很深。寒冷的天气里,鹦鹉螺号撞到了冰山上,五个小时的时间,它的所有出口全被冰墙堵住了。在这个时候,主人公及船上的所有人用他们的顽强,在船长的冷静、果断与坚韧的指挥下,终于让鹦鹉螺号跃出了破碎的冰面。

这个过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一定要有勇气去面对它,毫不畏惧,把我们所有人的智慧和力量集合起来,就一定能够战胜它。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00字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请追逐海怪准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于前者,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42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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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岁的作业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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