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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辙读后感400字

狼图腾读后感400范文一

《狼图腾》这本书讲的是主角陈阵从北京到蒙古学习的事。陈阵到了蒙古,对蒙古狼产生了兴趣。蒙古人崇尚狼,他们认为狼是腾格里(也就是咱们所说的天)派来的,他们每回长啸时,鼻子都朝着天上;他们每回打完了一大批猎物都要转几圈圆形才吃饭。蒙古人认为他们是再向腾格里报告。在蒙古,人们把打狼认为是最羞耻的事情。是侮辱上天。因为狼被蒙古人信奉,所以蒙古人死后要裹上毛毯放到马车上在土坡上让马奔驰直到死者被颠下来才回到家里。死者被狼吃了以后,人们认为狼会把死者带到天上,所以每当死人,都要让狼吃了。在蒙古,蒙古狼很有耐心,一般伏在草丛中,一呆就是四五个小时才出手。蒙古狼被蒙古人信奉还有一个要点。是他们保住了草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当春天,嫩草绿油油的,黄羊就成群结队地出来吃草,它们吃草跟收草机一样吃的极快,极干净,被啃过的草地没一片不是光秃秃的。因此,陈阵掏了一窝狼崽又养了一只小狼进一步观察。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蒙古狼精通每一样兵法,真让人感慨万千,蒙古狼仿佛有神助一般,每一次狩猎必成功!他们有团结意识,不丢弃每一个同伴,他们团结一致干什么事都一起干。所以战无不胜。我们要向蒙古狼学习,团结一心不吵架。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敬佩狼呢?

《狼图腾》读后感400范文二

骨硬心硬命更硬的草原狼,个个都是硬婆铁汉,它们总是血战到底,死不低头。狼的字典里根本没有软弱这个字眼,即使是母狼丧子,公狼受伤,断腿断爪,那暂时的痛苦只会使狼伺机报复变得愈加疯狂。狼之所以个个顽强,不屈不挠,不是因为狼群里没有汉奸,而是因为残酷的的草原环境,早把所有的孬种彻底淘汰了。这是小狼告诉我的道理。

姜戎作家的对小狼的细致描写让我对狼佩服得五体投地。小狼居然在沙圈里撅着屁股和尾巴,拼命刨土掏洞又过了二十分钟,洞外只剩下一条快乐抖动的毛茸茸的狼尾巴。作者如此细致的描写小狼怎样为自己挖洞,在这之中,包含了作者多么爱小狼啊!小狼还是不愿接受大狼的名字,叫它大狼它就装听不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当然这也少不了作者的精心照顾,作者的描写不仅生动而且真实。

这本书读完了,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古代的中国总是受人欺负,是因为汉人不顽强,服输,软弱,没有狼的劲头,在书中就是任狼宰割的绵羊;而匈奴和西方的国家不屈不挠,顽强,有野性和兽性,在书中就是狼。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的自由刚毅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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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400字(一)

今天,我在书店买来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一只狼,一只狗,一家人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一性一、忠诚的狗一性一以及光辉的人一性一,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一爱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流一浪一的军犬和一只狼在绝情谷狭路相逢,打成了平手。这只狗无意中来到了杜仲的家里身下了四批小狗。而那只狼的两代八匹狼都死于杜仲之手,狼来到了险恶的红石滩与黑森林磨练自己,而后母狼独眼也加入了一个狼群,和狼王魔鬼生下了四匹狼。三番五次的一騷一扰兰花坳。母狗的次子侠客一陰一差一陽一错的一爱一上了母狼的女儿血杜鹃。母狼这次趁母狗雪虎不在,杀了杜仲。母狗的长子李逵伤心地独闯狼一穴一,送了命。而侠客与血杜鹃结为伴侣的事被雪虎发现了,雪虎便杀了下课,上山杀死了母狼的长子黄风。血杜鹃知道侠客死后殉情自一杀。雪虎和前主人杜伯上山杀了独眼,却放走了灰妖,灰妖的一睾一丸被咬掉了,无法生一殖,就像狼一妈一一样训练自己,打败魔鬼成了狼王。当春天来临时,灰妖就可以率领狼群浩浩荡荡地杀奔兰花坳。一场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蓝花坳中上演。

玖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起而不舍的一精一神,他们的忍耐一精一神值得人类学习。同时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给动物们一个空间,不应该去侵占它们的生活、繁殖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森林里的树木,给森林里的动物个地方生活。否则,动物们也有可能像母狼它们一样反抗我们。动物们也有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我们人类实在是太贪婪了。为了自已的一私望而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感受到了

人一性一之光辉,犬一性一之忠诚,狼一性一之原始。人之一爱一,犬之一爱一,狼之一爱一。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一爱一。

天狼读后感400字(二)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一爱一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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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腾图》在指尖的翻动中已落在了末页,心中却一阵阵酸楚。

记得年少时的我心中总有这样一幅唯美的画面:朵朵白羽悠悠地漂浮在蔚蓝的上空,下面是散点着各色野花的大草原,将大片大片的色块色条衔接过渡得浑然天成。驰骋一匹骏马,感受这片与天相接的大气与旷野但是,随着人们陆续进驻草原,这最后的一片原始天然也正在或已经消逝。

天鹅,一直被视为圣洁的动物,竟成了一些蛮荒人的盘中餐,天鹅蛋则是珍贵的标本,可笑地作为一种体面的礼物。而狼,作为蒙古草原人的一种图腾,一种延续几千年的精神信仰,也有着同样的遭遇。一直以来,草原民族相信狼是腾格里(天)派来保护草原的,还会把崇拜腾格里的人的灵魂带上去,所以草原人民对狼有着一种敬畏,一种崇拜。然而,当不断发展的技术和与日俱增的利益驱使一大批人走进草原,草原已不再是曾经的草原。天鹅没了,狼跑到边境外了,剩下的草原也是满目疮痍,于是沙尘暴也开始横扫大片北方地区

也许,多年后,我们只能在《圆舞曲》中找寻天鹅的影子;在一张张苍美的图片中告诉我们的孩子,这就是大草原,这就是狼,长着两只大耳朵,会叼小孩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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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狼在人们的心中一直都是凶猛无情的野兽,是邪恶的象征,成语里狼心狗肺、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等等,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的厌恶和憎恨。我对狼这种动物也是惧怕又厌恶,直到我读了一本关于狼的小说,我才对狼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狼图腾》这本书是的梗概是这样的:主人公陈阵和几名知青来到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草原人民与狼斗智斗勇的战斗,看到了狼群的兴衰起伏。主人公从开始害怕狼,到后来通过草原生活中,他亲眼见证和经历的一系列有关于狼群的生存法则,团结合作精神等事情,让他近乎到了崇拜狼群的地步。在这本书里,狼是智慧的,顽强的。它们守护自己的家族,它们爱护自己的同伴的行为让我深深的感动。它们面对困难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震撼了我的心灵。狼的天性是怕光,怕火的,但是为了生存寻找食物,为了救自己的同伴,它们又不怕累,不怕死,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态度。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会像狼那样,强悍智慧,勇于进取,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爱护自己的家人朋友,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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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一本不错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狼读后感400字,欢迎阅读!

狼读后感400字【一】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 银白银白的,她是老暴的希望,为老暴所保护。狼族里的突出分子还有一只黄狼,他可是粮草征收者。专门为狼族捕猎,据说他曾多次为狼族捕捉过羚羊。

这支狼族的崛起可引起了牧民的反对,牧民们对他们的整治从没有停过。最开始先用马钱子碱、氰化物等下毒,后来又用猎狗、枪捕杀,最后又用了捕狼机、套索。可是这狼群竟一次也没上当,反而把不少猎狗和马打的粉身碎骨。

人们颁布了一封杀狼悬赏令。人们在悬赏令面前显得十分无策。

最后白姐和老暴被人逮住了,双双被处死。可是老暴却不愿意离开白姐。可我认为,同族之间,有多少次会手足相残。能达到这样不离不弃。是我们必须学习和思考的。

狼读后感400字【二】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 ),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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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如果有人问我假期里想去哪,我会说是大草原,也许这就是《狼图腾》给我的影响吧。这是一本大大的厚书,从陈阵一行北京学生到内蒙古插队写起,以他的视角将草原文化和草原狼文化徐徐铺展开。

草原上的自然法则是令人敬畏而震撼的。草原狼可以像嗜血的杀手毫不留情地封堵黄羊,集中剿灭它们;在狂暴的白毛风里追赶马群,甚至是自杀式的从背后袭击,血腥味弥漫在狂风暴雪中。也许死在杀手锋利牙齿下的是无数可怜或可爱的生灵,但草原狼实则在执行它们几千年来不辱的使命控制载畜量,保护这片草场。而对于草原人和草原狼,他们之间的爱恨纠葛很大程度上孕育了独特的草原文化。

狼带给草原人的实在太多了,不仅仅是衣食住行的习惯,更是具有无穷生命力的狼的智慧和性格。

这种智慧曾引领蒙古骑兵运用狼的战术开拓历史上最广阔的疆域,让草原上的祖辈很早就谙知可持续发展的道理。可以感受到,狼不仅仅是草原人最大的敌人,更是最伟大的老师。

篇二

当读到主人公喂养小狼的那一段,我的心为之一颤。在陈阵的悉心照料下,小狼渐渐长大,并且与他成为了朋友,但它的野性并未泯灭。

当夜晚草原上狼嚎声响起时,小狼努力去发出狼嚎声,与狼群一起合唱。它向往着自由的生活,时常想挣脱铁链的束缚。它不被人类所驯服,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狼永远也不会像狗一样为了人给它的一顿饭而摇尾作揖,做人的奴隶。

草原上的牧民之所以崇拜狼图腾,大概就是因为狼的桀骜不驯、有勇有谋、团结一致吧。他们敬重狼,但是不怕狼,有时为了生存也会杀狼。狼为草原除了许多灾害,所以牧民们爱护它。这种几千年维持下来的人与狼之间的关系,正是草原上所有生物都必须遵守的自然规律。在这种关系之下,草原才不会变成荒漠,才会可持续发展。

对于一个民族,其民族精神中包含狼性与羊性两个方面,只有当狼性与羊性比例适当时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

《狼图腾》故事性强,哲理深刻,为我们呈现了蒙古族甚至整个华夏民族的精神图腾,是一部值得一读的优秀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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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这本书讲的是主角陈阵从北京到蒙古学习的事。陈阵到了蒙古,对蒙古狼产生了兴趣。蒙古人崇尚狼,他们认为狼是腾格里(也就是咱们所说的天)派来的,他们每回长啸时,鼻子都朝着天上;他们每回打完了一大批猎物都要转几圈圆形才吃饭。蒙古人认为他们是再向“腾格里”报告。在蒙古,人们把打狼认为是最羞耻的事情。是侮辱上天。因为狼被蒙古人信奉,所以蒙古人死后要裹上毛毯放到马车上在土坡上让马奔驰直到死者被颠下来才回到家里。死者被狼吃了以后,人们认为狼会把死者带到天上,所以每当死人,都要让狼吃了。在蒙古,蒙古狼很有耐心,一般伏在草丛中,一呆就是四五个小时才出手。蒙古狼被蒙古人信奉还有一个要点。是他们保住了草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当春天,嫩草绿油油的,黄羊就成群结队地出来吃草,它们吃草跟收草机一样吃的极快,极干净,被啃过的草地没一片不是光秃秃的。因此,陈阵掏了一窝狼崽又养了一只小狼进一步观察。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蒙古狼精通每一样兵法,真让人感慨万千,蒙古狼仿佛有神助一般,每一次狩猎必成功!他们有团结意识,不丢弃每一个同伴,他们团结一致干什么事都一起干。所以战无不胜。我们要向蒙古狼学习,团结一心不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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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自古以来,在人们的心中都是一个凶险狡诈的角色,下面是挑选较好的狼图腾读后感400字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阅读。

一、狼图腾读后感400字作文

今天读了狼图腾第一章,不愧是一本好书,才看到第一章就带给人如此的震撼,其实很早以前就知道这本书了,那是去年九月份在北京,我妈妈看了这本书,跟我说这本书不错,表面写狼,实则写人。当时我很不以为然,后来又听文学院一个同学盛赞这本书,才有了想看看这本书的愿望,今天总算看了这个第一章。

表面写狼,实则写人。其实我觉得狼比人还要优秀,突出的战斗技巧,完美的团队精神,精确的作战指挥,人恐怕也比不上,其实狼好比商场上的人,商场上的战士正是需要这种精神才能战无不胜。正如张瑞敏所说,拥有狼的精神的团队是可怕的,因为他是最勇敢,最厉害的。以前总觉得江狼尊为图腾是可笑的,世界上又有什么动物比得过人呢?不过现在明白了,狼岂止是狼,他简直是神!

通过看这本书,我对草原上终日和狼打交道的人有了崇高的敬意,他们并不是一个因为闭塞而落后愚昧的群体,二是一群伟大的卫士。与狼作斗争,保卫自己的家园,在与狼作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形成了我们自以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所无可比拟的智慧和勇气。

向狼群学习吧,向草原卫士学习吧!

二、狼图腾读后感400字作文

小时侯,在我的记忆中,狼算是所有动物中最凶猛最恐怖的了。有不少关于狼的贬义成语,如:狼子野心,狼狈不堪,狼狈为奸。还有那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的童年。

看着这些成语和故事使我觉得狼是一种世上最惹人厌的动物,直到我读了《狼图腾》才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汉人到了草原从认识狼到崇拜狼的经理和心理活动。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真正草原狼的野心和头脑。 说到狼的野心,我就得拿人的野心跟它们比比了。狼虽然老盘算着有一顿美餐,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攻击人或牲畜的。它们的野心是理智的,合理的。但是人呢?人跟狼一样会盘算着一些美好的事物,像要有权利,有名利,有金钱,有名气等等。

但有些人根本就学不会狼的自食其力,而是拿金钱或不正当的手段去换取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这样换来的东西还留有多少价值呢?可以说人的野心是不和乎情理的,这些野心不但不会激励自己反而会让我们误入歧途。 人的野心的质量现在是比狼略逊一筹了,现在看看狼的头脑。有句话说,成功是准备出来的。我认为这句话,人比狼说得次数多,可狼比人的理解深。狼从不打无准备的战,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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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看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小说,让我印象深刻。

文中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但有一只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和配偶黑桑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一只饥饿的金雕把黑仔抓走了;蓝魂儿上了猎人的当,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欺凌,紫岚只能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而瘦弱的双毛被头狼洛夏双毛被打败了。紫岚的女儿媚媚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狼,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小说让我感触深刻。以前我认为狼是狡猾、冷酷的动物,现在,我却有了不同的观点:狼,也是有爱的。母狼紫岚可以为了它的孩子付出承重的代价:肚子被黑仔抓伤,腿被蓝魂儿咬瘸变 成 一 只 跛 腿 狼紫岚还为了不让狼孙们被当年抓走黑仔的金雕吃掉,竟忍着伤痛与它同归于尽。难道这还表现不出母狼紫岚对儿女的爱吗?

紫岚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母狼紫岚的不懈、勇敢、坚强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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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妈妈带我去了书店买书,我左挑右选,选中了《没有尾巴的狼》这本书。

我回到家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先看了简介,上面讲了没有尾巴的狼在抓小兔子的时候,小兔子把狼的尾巴弄掉了,大家都叫他秃狼,直到有一天,秃狼在猎人的小屋里找到了一条狐狸尾巴,非常漂亮,于是秃狼就让狐狸尾巴来到了自己的身上,从此改名为狼狐,自从秃狼带上这条尾巴,从此就跟变了个狼似的,成天作恶多端,老干坏事,小动物们都害怕他,见了他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许多动物们知道秃狼身上的尾巴是狡猾的狐狸的就壮着胆子,去跟狼狐说了一下。狼狐恍然大悟,我原来一直被狐狸尾巴控制,聪明的狼狐就笑了个办法,但是会很疼,狼狐回到小木屋,用门紧紧夹住尾巴,一把抓住了自己生身上的毛一揪,秃狼又回来了,从此秃狼改过自新,和小动物们成了好朋友!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觉到了做事是要有主见的,不能任何事都让别人替你做,这样将来你就会成为废物,这本书的确很好看,有时间你也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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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辙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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