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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1000字,2024关于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1000字

关于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1000字

范文资讯网精选栏目推选:“特种生涯读后感”。

你的读后感准备的怎么样了?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不如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此,编辑花时间整理了特种生涯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1

最经看了本书《我的特种生涯》是一个名叫猎鹰曾经是特种兵在一次任务时摔伤了腿最后退伍的军人。看了他从当兵的第一天到他进特种兵魔鬼训练营经过地狱周,炼狱周的艰苦的训练,到他成为一个狙击手出色完成任务,到他因伤退伍的经历,我的感触很多……

想到我也是一个军人的女朋友,看到他的生活很亲切,很佩服他!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是一个兵,我要忠于我的祖国,我只听上级的命令。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心爱的女孩,就算在退伍以后也一值坚守他的原则用一个士兵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首军人的赞歌!

看到他和他师父的对话心里失落,看到他受伤住院心很疼,看到他拒绝小颖很失落,很多很多感受都是说不出口的!

可是我偏偏在一个很巧合的情况下知道了一个军人骗感情又骗婚的真实故事,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军人身上,他真的是军人的耻辱!

看了这本书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一句话就是“人意志力的潜力是无限的!”还有一句是“只有你证明给别人看你是强者,你才有资格赢得人格与尊严”

作为一个未来军人的妻子,让我在自己老公身上看到了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要更加理解他!他们真的是太苦了!

真的很想认识猎鹰……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2

今天除了看完《天堂口》就是看完了《我的特种生涯》,因为是新浪上连载的,为了保持版权,很多章节都很乱,很多东西也都没打上去。但是大概意思我已经看明白了,特种兵狙击手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自从我看了狼牙之后,我就开始爱上的狙击手这个职业,看了刺客之后我就更喜欢这个职业了。但是我也只能想想,因为我近视眼。近视眼连野战军都当不了,又很谈特种兵,更何况是特种狙击手。但是看完这部关于狙击手的小说之后,我知道我根本当不了特种兵。不光是因为眼睛,我的身体素质连选拔的第一关都过不去。更何况是一周不睡觉的炼狱周,这不是小说的虚构,因为美国海豹突击队也有这个选拔项目。作为一个狙击手,要独自面对恐惧、危险还有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良心。当你要狙杀一个搀着老母领着女儿的父亲时,你不会谴责自己的良心吗?我做不到。

但是看了这么多军事小说之后,我体会最深的就是战友情。虽然我们哥们五个是情同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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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杂书,尤其喜欢看人物传记,我会被他们的故事深深吸引,通过他们的故事,我能了解这个世界的百态以及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品味它们,就像午后吃着甜点就着咖啡一样惬意、美好。

那绿色的迷彩服的封面,让我于千万本书中,一眼就发现了它--【我的特种生涯】。

不是名着,只是一个小小的特种兵对自己的特种生涯的回顾。却是我认为是我至今看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之一。我一口气把它读完,直到我喉咙干透,泪痕干了为止,我才把书合上。

感触太深太深,很难有这样一本书,直接触到你心灵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批真诚的卫士,我们的国家才能如此稳定。感谢所有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伟大士兵,对这些伟大的士兵,真正的英雄,我报以由衷的敬佩,向作者敬礼!

主人公代号猎鹰,经过魔鬼般的淘汰训练,成为了一名顶级特种兵。他是狙击组的主射手,是战斗小组的灵魂人物。他曾经创造了一个世界记录在1120米的距离狙杀目标成功。他们执行过很多特殊任务,但,从来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包括他们的任务目标。

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以为军事小说一定是情节起伏跌宕。相反,作者语言平实,没有触目的技巧,没有激昂的音节,没有触目惊心的场面,全在白描功夫。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清茶,一切都淡淡的,故事慢慢展开,军人的执着很自然的显现出来。如同照片显影,开始就一点轮廓,渐渐的完善丰满,看到最后,心灵就完全震撼了。

作者在作品前半部分用戏谑的口吻讲述了特殊部队的训练,刚开始觉得很轻松,作者时不时脱口而出的几句粗话有时候会让我禁不住笑了起来。重新拾读,发现那些以前让我感到好笑的场面看起来是那么的让人心酸,再也笑不出来了,更多的是心疼。就像茶杯中偶尔浮起的叶子,安静的飘着。然而当我们再细细品味的时候,压抑、苦涩、无奈就涌上了心头。

经过重重的考验和磨练之后,终于成为了一名顶尖的狙击手猎鹰。孤独而漫长,这5个字可谓是狙击手生涯简单而生动的概括了。有时候我会困惑,甚至在扣动板机的刹那间犹豫,但我明白一个军人的职责

。我热一爱一我的祖国,我忠实地自己的国家。然而,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他们不为外界所熟知,只是默默地一爱一着自己的祖国,默默地奉献自己,无关名和利。一个士兵,为国家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够多了。

看到最后猎鹰折翼时。我仍期盼有奇迹发生,希望猎鹰还能够重新展翅。可猎鹰还是走了,离开了他用青春灌溉的土地。有无奈,有苦涩,但猎鹰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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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富强,民族昌盛,是谁,在无私地为我们保卫着我们的家园,是他们迷彩服!这是我对他们的统称,我喜欢每一位军人。

看了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一位合格的军人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真正的成长,我在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们。尤其是主人公小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特种兵的成长过程,他所经历的辉煌与衰落,从炼狱开始,他选择了和教官对着干,教官的破口大骂,不把他们当人看,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不服输,他打心里就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 对着粪便吃饭、吃下馊了的饭菜、负重50公里跑。。。体力的耗费,咬紧牙关凭借意志力在支撑,在丛林特种部队,实力才是在这里站住脚得唯一标准,没有实力就只有被踢出的下场。

在感受他们接受这样的训练,我的心始终悬着,生怕有什么意外发生,在这里我学到了坚持,坚强,看到了真正属于军人的灵魂,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坚强的意志会改变一个人,就像我们学篮球裁判,每天都气得很早,但是我不会认为是累,我反倒觉得过意不去,因为那么多的师哥陪着我们一起在被风吹,在饱受着春日里寒风的侵袭,我的心里除了感动,就是要努力地学好裁判,我知道这才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我会怒力,因为小叶在激励着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叶开始接触了他最擅长的射击,他的实力也凸显了出来,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经过各种特殊的训练,它具备了参加任务的实力,每一次的任务都很艰巨,他们要学会消灭敌人,学会忍受孤独,他是一名出色的狙击手,枪法准的让人害怕,1120米的实战记录,两枪击毙罪犯,每一次的出人物回来都会接受心理辅导,因为每次都会杀人,这是他们有很大的心理压力,但我佩服他们的承受能力。但一次空降意外,他的腿骨折,由于血液感染,昏迷了一个多月,才死里逃生,可是他再也不是生机勃发的狙击手猎鹰了,复员后,他回到了地方,还一度因为工作而苦恼,但最后他还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

看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军人的职责,在他们因为做任务而杀人时,往往都会说上一句话我们只是士兵,我们要忠于祖国,执行上级的命令。多么有力的一句话,每次都是用这句话安慰着自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因为那是特种部队。不容许有感情掺杂在任务里面。甚至,就连和家人联系都成了奢侈。

我发现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连军人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再也不会叫苦叫累了,因为叶子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我会一直向着我的目标努力,我坚信自己会坚持的。

学习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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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生活又一次点起希望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想起了她周末时还不辞辛劳外出工作,想起了她四处奔波为我买回参考书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 最近,母亲对我说他的心脏有些不好,我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大的吃了一惊,连忙让她多多保重身体。母亲还年轻呀,不会有事的,我暗暗地安慰自己,但是看到母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日益增多的白发,我还是明白了她把自己最宝贵的精力都献给了她的儿子呀!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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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笑,笑一定带有各式各样的感情。--题记

不同于多丽丝·莱辛所写的《特别的猫》,这是一本完完全全以猫的视角来写的小说。《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也是使其赢得不朽声名的作品之一。

初读这本书,一时半会儿会找不到感觉,会认为这本书是索然无味的。其实不然,这里的每一篇章,都有无尽的笑意。这里的笑,并不是单纯的快乐的笑,种种复杂的笑的要素都渗入其中:有对自己人的调笑和嘲谑,也有对厌恶对象发出的冷笑和讥讽。

我钟爱这本书,是在于这部作品的艺术构想--以穷教师家里的猫为整个情节的叙述者。我喜欢这只猫,这是一只被巧妙拟人化了的灵猫,也是一只善思索、有见识、喜议论、好调侃并且赋予正义感的猫--虽然他不能讲话。

从猫的眼中看这些自命清高、愤世嫉俗的知识分子,会有不同的感觉。这些人在对待现实的态度上各有不同:苦弥杀对现实十分执着,遇到事情就打动肝火;迷亭玩世不恭;寒月讲究情趣,遇到事情无所沾滞;独仙十分消极;东风喜欢粉红色的唯美世界…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点让他们走到一起,那就是重视知识,热爱学问,厌恶荣华利禄。

对于猫的世界,说不上有多了解。但是,自从看了这本小说,我每次看到奶奶家的那只猫蹲坐在我面前,就会觉得它正在用它那双闪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看不懂那种那种眼神,或是鄙夷,或是嘲讽,或是不屑…蓦然发现,自己的一切都早已暴露在这只猫的面前。我在猜测,眼前的这只猫会不会也有话对我讲。

亲身的感受,更让我深刻体会到《我是猫》的意义所在,那种以第三者来看透人心的叙述,更加能走进人心。

最后那只聪慧的猫因为好奇而死去,但它那活灵活现的形象依旧在我心中。

读了此文,或许收获的并不多,但给我的感触却有许多许多。

[关于我是猫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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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关于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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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我是马小跳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喜欢上了调皮又勇敢的马小跳。

我喜欢调皮的马小跳。班里开了个积善银行,大家都往积善银行里存入自己做的好事。没有做过好事的马小跳也想存好事。下课了,他把卫生间的水龙头打开了,又把丁文涛找来,拉到卫生间看他关水龙头。结果“好事”没有存入积善银行,还被校长批评一顿。

我更喜欢勇敢的马小跳。他在植物园被坏人抓祝当三个铁哥们来救他,帮他解开绳子时,马小跳并没有马上逃跑,而是勇敢地向坏人扔石子,和伙伴们一起把坏人制服,交给保安叔叔。

这就是调皮又勇敢的马小跳,我喜欢。

这本书,里面写了马小跳原名叫马小冀,

他生下来就会跳,为什么他要跳呢?因为马小跳他只要一愤怒,他就要跳,所以他有了马小跳这个名字。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他的思想很机灵,脑袋也很灵活。在学校里却是个经常被老师批评的学生,可是当他遇到难题他总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他还和他的好朋友们打跑了偷兰草的坏人,当了回小英雄。

看完这书后我觉得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一定要把学习学好,要敬爱我们的老师,团结同学,尊敬父母。

篇二:《我是马小跳》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马小跳,一个可爱、淘气、勇敢的小学生。跟着马小跳,我又认识了他的邻居——憨厚、老实的安琪儿;他的同桌——倔强、坚强的路曼曼;他的表妹——坚决、爱找茬儿的杜真子;还有他那三个铁哥们儿:张达、毛超、唐飞。

马小跳很淘气。不管是幼儿园还是小学,老师都分配给路曼曼一个任务,让她和马小跳同桌,管马小跳的纪律,帮助他的学习。马小跳得知后,在数学课上,把路曼曼的椅子往后拉,让路曼曼摔了一跤。马小跳也很关心别人。春游的时候,他买了很多好吃的,怕别人没带,准备分给大家吃。马小跳还很勇敢。他在公园里发现了偷兰草的人,不顾危险使劲呼喊,叫来张达、毛超、唐飞,一起打败了偷兰草的人。

最有趣的是,马小跳去滑冰,一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脚上缠满了白色的绷带。马小跳一只脚跳着上学去了,一些调皮的男生叫他“独脚鸡”,老师却号召大家都来关心他,帮助他。马小跳成了超级宠物,女生们都像照顾小猫咪、小狗狗一样,马小跳想去哪儿女生们都争先恐后地去扶他。如果马小跳想上卫生间,男生们都抢着要抬他,抬不着的就抢着帮他脱裤子、拉裤子。看到这儿,我哈哈大笑,笑得肚子都疼了。我想,上学期袁宝宝手骨折的时候,要是我们也这么对待他,他该有多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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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妓女生涯》读后感1000字   刚开始读这本书是我寝室里的人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她看完了,我没什么事可干就拿来看了,这本书第一眼看到它的名,会感觉是本不好的书,这可是你错了,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四十年代名噪大半个中国的名妓康素珍,以其亲历,描绘了旧社会妓院的种种“规矩”亦即种种罪恶,以及包括像胡宗南、马步芳等在内的国民党高层军政政要们嫖娼的恶行丑态,本书中均有大胆地暴露和血泪的控诉,同时也记叙了康素珍从良后的人生转折和感悟。这本难得的真实报告,是我们全面认识万恶旧社会的形象史料。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气愤的不行了,想到当时的社会为什么会那么的黑暗,那么的不公平,在想想现在的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不过了,我们美好的生活,都是新中国就了我们,救了像康素珍她们这些妓女,救了我们中国的老百姓。   康素珍13岁被迫进妓院做了雏妓,而后在成都,宝鸡和兰州四五个妓院里,从一个普通妓女一跃而成为芳名远播的“红姑娘,”不仅接待过社会的各色人等,而且侍奉过国民党的将军,蒋介石的亲信弟子胡宗南和杀人魔鬼——“青海王”马步芳等人。康素珍和旧社会所有的妓女一样,不但饮受嫖客的蹂躏和老鸨和摧残,而且也饮受了社会的岐视,旧社会妓院里的所有“规矩”,妓女们的血泪史,她们的抗争和悲惨的命运,在书中得到真实的揭露和血泪的控诉,使今天的我们在惊毫和悲愤的同时,认识到旧社会的种种罪恶。   康素珍出生在成都市大阳沟老家是四川安岳县黄角村。那时的人家都很穷,她家更穷。

她有一个哥哥,家庭的变故,她妈妈被人侮辱后自杀,家彻底破裂了。她从此就和大伯生活。康素珍没有文化,这也是她经常被人骗的原因。   她从妓院里一次又一次的逃跑出来,可是最后的下场又是被别人骗,又是被卖到不同的妓院里,这说明当时的人都没有文化,上当受骗的人很多。   她一次一次的被骗,又一次一次的逃走,她能活着到现在是一个奇迹,和她在一起的姐妹们都遭遇惨死,她 查看全文>>>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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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与地坛读后感

暑假里,读大学的表哥借给我一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让我度过了一个充满了感动的暑假。史铁生是一位坚强的残疾作家,然而在他背后有位更伟大的母亲却很少有人知道。不经意间,眼前总会浮现出这样一组镜头:史铁生狠命地捶打自己两条失去知觉的腿,对他的母亲吼:“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去抓住史的手,忍住哭声说:“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包含了做母亲的对儿子多少深情,哭出了多少对生命的无奈,又说出了多少母亲的坚强!可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在一个秋天永远离开了史铁生,弥留之际牵挂的依旧是”我那有病的儿子……“隐隐约约地,有一种痛自心底浮起。我想那个伤感的秋,已经存活在史铁生心中,植根在成长的足迹里了。我常常一遍遍想象史铁生母亲生前对儿子的不舍与眷念,一遍遍想起我那体弱多病的坚强的母亲,是她每日起床时的咳嗽叫醒了太阳,是她每天燃起的油灯送走了月亮……母爱是那样饱满、丰润,而又是那样的琐碎,婆婆妈妈。母爱的感觉就好比喝茶,一口一口地品尝,回味无穷。当秋日悄悄的来临时,母亲,请注意身体,女儿在心里为你祈祷,如果你感受得到,那满树的红叶就是我对您的爱和牵挂。

我与地坛读后感附加资料:史铁生,中国当代着名作家、思想家。1958年如北京市东城区王大人小学读书,1967年毕业已清华附中初中部。而后,于1969年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新桥街道工厂工作,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

(二)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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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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