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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广告生涯读后感

《我的特种生涯》之读后感15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我的特种生涯》之读后感1500字,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国家富强,民族昌盛,是谁,在无私地为我们保卫着我们的家园,是他们迷彩服!这是我对他们的统称,我喜欢每一位军人。

看了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一位合格的军人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真正的成长,我在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们。尤其是主人公小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特种兵的成长过程,他所经历的辉煌与衰落,从炼狱开始,他选择了和教官对着干,教官的破口大骂,不把他们当人看,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不服输,他打心里就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 对着粪便吃饭、吃下馊了的饭菜、负重50公里跑。。。体力的耗费,咬紧牙关凭借意志力在支撑,在丛林特种部队,实力才是在这里站住脚得唯一标准,没有实力就只有被踢出的下场。

在感受他们接受这样的训练,我的心始终悬着,生怕有什么意外发生,在这里我学到了坚持,坚强,看到了真正属于军人的灵魂,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坚强的意志会改变一个人,就像我们学篮球裁判,每天都气得很早,但是我不会认为是累,我反倒觉得过意不去,因为那么多的师哥陪着我们一起在被风吹,在饱受着春日里寒风的侵袭,我的心里除了感动,就是要努力地学好裁判,我知道这才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我会怒力,因为小叶在激励着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叶开始接触了他最擅长的射击,他的实力也凸显了出来,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经过各种特殊的训练,它具备了参加任务的实力,每一次的任务都很艰巨,他们要学会消灭敌人,学会忍受孤独,他是一名出色的狙击手,枪法准的让人害怕,1120米的实战记录,两枪击毙罪犯,每一次的出人物回来都会接受心理辅导,因为每次都会杀人,这是他们有很大的心理压力,但我佩服他们的承受能力。但一次空降意外,他的腿骨折,由于血液感染,昏迷了一个多月,才死里逃生,可是他再也不是生机勃发的狙击手猎鹰了,复员后,他回到了地方,还一度因为工作而苦恼,但最后他还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

看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军人的职责,在他们因为做任务而杀人时,往往都会说上一句话我们只是士兵,我们要忠于祖国,执行上级的命令。多么有力的一句话,每次都是用这句话安慰着自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因为那是特种部队。不容许有感情掺杂在任务里面。甚至,就连和家人联系都成了奢侈。

我发现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连军人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再也不会叫苦叫累了,因为叶子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我会一直向着我的目标努力,我坚信自己会坚持的。

学习了这本书,它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心灵的震撼,同样也是鼓励,学到了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学到了很微小的事物都会导致失败的道理,认真细心地做一件事,对什么都要有耐心,多留心身边的变化对我们有好处,也教会了我很多,我学会了怎么来应对突发事件,也许这就会让我们受益终生,一个人的经历有限,但它可以去参考别人的经历,去填充自己,就像小叶学习其他特种兵的室内作战技巧,学会了就教给其他人,知识是用来发展的,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我羡慕他的经历,我更希望自己能够学习他的精神。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保持镇静,保持着头脑的清醒。就像师哥们说的,学篮球裁判,不好好练习,上场了就该不行了,会很紧张,也许第一次上场一次哨也吹不响,这就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

一本书就这样的看完了,有时会因为情节而哭,有时会笑,我把自己融到了书里面,感受着自己永远也接触不到的生活,我会在心里为全中国的士兵加油,因为他们就是英雄。至少我是仰慕他们的。

我们每一个生活幸福的人都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士兵,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青春,为我们守护着国家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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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生涯读后感900字


范文资讯网精选栏目推选:“特种生涯读后感”。

你的读后感准备的怎么样了?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不如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此,编辑花时间整理了特种生涯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1

最经看了本书《我的特种生涯》是一个名叫猎鹰曾经是特种兵在一次任务时摔伤了腿最后退伍的军人。看了他从当兵的第一天到他进特种兵魔鬼训练营经过地狱周,炼狱周的艰苦的训练,到他成为一个狙击手出色完成任务,到他因伤退伍的经历,我的感触很多……

想到我也是一个军人的女朋友,看到他的生活很亲切,很佩服他!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是一个兵,我要忠于我的祖国,我只听上级的命令。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心爱的女孩,就算在退伍以后也一值坚守他的原则用一个士兵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首军人的赞歌!

看到他和他师父的对话心里失落,看到他受伤住院心很疼,看到他拒绝小颖很失落,很多很多感受都是说不出口的!

可是我偏偏在一个很巧合的情况下知道了一个军人骗感情又骗婚的真实故事,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军人身上,他真的是军人的耻辱!

看了这本书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一句话就是“人意志力的潜力是无限的!”还有一句是“只有你证明给别人看你是强者,你才有资格赢得人格与尊严”

作为一个未来军人的妻子,让我在自己老公身上看到了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要更加理解他!他们真的是太苦了!

真的很想认识猎鹰……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2

今天除了看完《天堂口》就是看完了《我的特种生涯》,因为是新浪上连载的,为了保持版权,很多章节都很乱,很多东西也都没打上去。但是大概意思我已经看明白了,特种兵狙击手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自从我看了狼牙之后,我就开始爱上的狙击手这个职业,看了刺客之后我就更喜欢这个职业了。但是我也只能想想,因为我近视眼。近视眼连野战军都当不了,又很谈特种兵,更何况是特种狙击手。但是看完这部关于狙击手的小说之后,我知道我根本当不了特种兵。不光是因为眼睛,我的身体素质连选拔的第一关都过不去。更何况是一周不睡觉的炼狱周,这不是小说的虚构,因为美国海豹突击队也有这个选拔项目。作为一个狙击手,要独自面对恐惧、危险还有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良心。当你要狙杀一个搀着老母领着女儿的父亲时,你不会谴责自己的良心吗?我做不到。

但是看了这么多军事小说之后,我体会最深的就是战友情。虽然我们哥们五个是情同手足的兄弟,但是真的比不上这些共同经历过生死的兄弟。尤其是这些在和平年代还要去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兵,他们要去保护我们的祖国。他们不会因为自己要升官发财而出卖兄弟,甚至可以为了兄弟不顾自己的前程去和上级叫板。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是不会体会到这些的。

我想这辈子我是体会不到这些了!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3

最近在读一本军事小说,叫“我的特种生涯”,讲的是一名特种兵的故事。今天中午,擎着泪水读完了最后一章,语言很平淡朴实,但那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催人泪下。

故事从刚走进部队开始,然后被选为特种兵,历经艰苦的训练,然后离开训练营,编入特总部队,参加实战,打击猖獗的犯罪分子,直到负伤,退伍回家,开始新的生活。条理很简单,和其他军事小说差不多;但吸引我的,是是内中包含的可以把命交到队友手里的战友情;忠于祖国,服从命令的军人品质;对比与社会,军营里特有的纯洁,朴实与执着。

都说战友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情感,在战场上,你完全可以把你的生命交给你的战友。那种信任与合作,不正是我们现在社会所要求的吗。就像《士兵突击》里的“不抛弃,不放弃”,每一次行动都要尽可能不损失一个人,都活着回来。那一句“同生共死”,那一声“我掩护你”,那兄弟般的情感,只有在绿色的军营里才会那般真挚。自小我就对这种情感充满向往,但无福消受,但我拥有稍次一点的,同样真挚可贵的同学情。每当想起中学时代的事情,总会快乐的难以自己;没接到同学来的电话,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真的是欣喜若狂,但这样的时候总是少的,毕竟大家各有所忙。

又一本小说看完了,莫名的失落感又向我袭来,每一次都是如此。看小说时,总会沉浸与故事之中,与角色一起体味悲欢离合,一起感受生的意义,死的伟大。每当这一切结束时,或许为美满的结局而欣喜一回,或者为悲惨的落幕而唏嘘不已,但过后,空虚与失落便袭上心头。对生命的思考,我从没有停止过,可我始终走不出迷茫。生命,真是一部演不完的史剧。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4

国家富强,民族昌盛,是谁,在无私地为我们保卫着我们的家园,是他们迷彩服!这是我对他们的统称,我喜欢每一位军人。

看了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一位合格的军人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真正的成长,我在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们。尤其是主人公小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特种兵的成长过程,他所经历的辉煌与衰落,从炼狱开始,他选择了和教官对着干,教官的破口大骂,不把他们当人看,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不服输,他打心里就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对着粪便吃饭、吃下馊了的饭菜、负重50公里跑体力的耗费,咬紧牙关凭借意志力在支撑,在丛林特种部队,实力才是在这里站住脚得唯一标准,没有实力就只有被踢出的下场。

在感受他们接受这样的训练,我的心始终悬着,生怕有什么意外发生,在这里我学到了坚持,坚强,看到了真正属于军人的灵魂,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坚强的意志会改变一个人,就像我们学篮球裁判,每天都气得很早,但是我不会认为是累,我反倒觉得过意不去,因为那么多的师哥陪着我们一起在被风吹,在饱受着春日里寒风的侵袭,我的心里除了感动,就是要努力地学好裁判,我知道这才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我会怒力,因为小叶在激励着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叶开始接触了他最擅长的射击,他的实力也凸显了出来,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经过各种特殊的训练,它具备了参加任务的实力,每一次的任务都很艰巨,他们要学会消灭敌人,学会忍受孤独,他是一名出色的狙击手,枪法准的让人害怕,1120米的实战记录,两枪击毙罪犯,每一次的出人物回来都会接受心理辅导,因为每次都会杀人,这是他们有很大的心理压力,但我佩服他们的承受能力。但一次空降意外,他的腿骨折,由于血液感染,昏迷了一个多月,才死里逃生,可是他再也不是生机勃发的狙击手猎鹰了,复员后,他回到了地方,还一度因为工作而苦恼,但最后他还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

看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军人的职责,在他们因为做任务而杀人时,往往都会说上一句话我们只是士兵,我们要忠于祖国,执行上级的命令。多么有力的一句话,每次都是用这句话安慰着自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因为那是特种部队。不容许有感情掺杂在任务里面。甚至,就连和家人联系都成了奢侈。

我发现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连军人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再也不会叫苦叫累了,因为叶子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我会一直向着我的目标努力,我坚信自己会坚持的。

学习了这本书,它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心灵的震撼,同样也是鼓励,学到了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学到了很微小的事物都会导致失败的道理,认真细心地做一件事,对什么都要有耐心,多留心身边的变化对我们有好处,也教会了我很多,我学会了怎么来应对突发事件,也许这就会让我们受益终生,一个人的经历有限,但它可以去参考别人的经历,去填充自己,就像小叶学习其他特种兵的室内作战技巧,学会了就教给其他人,知识是用来发展的,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我羡慕他的经历,我更希望自己能够学习他的精神。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保持镇静,保持着头脑的清醒。就像师哥们说的,学篮球裁判,不好好练习,上场了就该不行了,会很紧张,也许第一次上场一次哨也吹不响,这就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

一本书就这样的看完了,有时会因为情节而哭,有时会笑,我把自己融到了书里面,感受着自己永远也接触不到的生活,我会在心里为全中国的士兵加油,因为他们就是英雄。至少我是仰慕他们的。

我们每一个生活幸福的人都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士兵,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青春,为我们守护着国家的安宁。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5

我喜欢看杂书,尤其喜欢看人物传记,我会被他们的故事深深吸引,通过他们的故事,我能了解这个世界的百态以及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品味它们,就像午后吃着甜点就着咖啡一样惬意、美好。

那绿色的迷彩服的封面,让我于千万本书中,一眼就发现了它--《我的特种生涯》。

不是名着,只是一个小小的特种兵对自己的特种生涯的回顾。却是我认为是我至今看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之一。我一口气把它读完,直到我喉咙干透,泪痕干了为止,我才把书合上。

感触太深太深,很难有这样一本书,直接触到你心灵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批真诚的卫士,我们的国家才能如此稳定。感谢所有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伟大士兵,对这些伟大的士兵,真正的英雄,我报以由衷的敬佩,向作者敬礼!

主人公代号猎鹰,经过魔鬼般的淘汰训练,成为了一名顶级特种兵。他是狙击组的主射手,是战斗小组的灵魂人物。他曾经创造了一个世界记录在1120米的距离狙杀目标成功。他们执行过很多特殊任务,但,从来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包括他们的任务目标。

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以为军事小说一定是情节起伏跌宕。相反,作者语言平实,没有触目的技巧,没有激昂的音节,没有触目惊心的场面,全在白描功夫。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清茶,一切都淡淡的,故事慢慢展开,军人的执着很自然的显现出来。如同照片显影,开始就一点轮廓,渐渐的完善丰满,看到最后,心灵就完全震撼了。

作者在作品前半部分用戏谑的口吻讲述了特殊部队的训练,刚开始觉得很轻松,作者时不时脱口而出的几句粗话有时候会让我禁不住笑了起来。重新拾读,发现那些以前让我感到好笑的场面看起来是那么的让人心酸,再也笑不出来了,更多的是心疼。就像茶杯中偶尔浮起的叶子,安静的飘着。然而当我们再细细品味的时候,压抑、苦涩、无奈就涌上了心头。

经过重重的考验和磨练之后,终于成为了一名顶尖的狙击手猎鹰。孤独而漫长,这5个字可谓是狙击手生涯简单而生动的概括了。有时候我会困惑,甚至在扣动板机的刹那间犹豫,但我明白一个军人的职责

。我热爱我的祖国,我忠实地自己的国家。然而,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他们不为外界所熟知,只是默默地爱着自己的祖国,默默地奉献自己,无关名和利。一个士兵,为国家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够多了。

看到最后猎鹰折翼时。我仍期盼有奇迹发生,希望猎鹰还能够重新展翅。可猎鹰还是走了,离开了他用青春灌溉的土地。有无奈,有苦涩,但猎鹰终究是猎鹰,他是一个特种兵,一个士兵,兵没有过不去的坎。尽管社会与军营不同,猎鹰仍坚守自己的原则,挺着胸膛,勇敢的前进。猎鹰,我佩服你。加油!

《我的特种生涯》低徊不已,耐得住回味。这是一本看了之后,能够深刻认识到什么是爱国精神,什么是特种兵精神的书。它能教会你在极端的环境下学会生存,教会怎么去爱你的国家,教会你担当的书。是一杯可以让你细细品茗的茶,久久回味。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6

心,不再平静。

雪,凝结成了心底永远的痛;叶,飘零在那丛林的深处。落寂!

再回旧地,物是人非,只有马连独驻,当然还有它——我的“战友”,马达……昔日那冷峻的面庞,那沸腾的热血,如今还剩几许?留下的大概只有那与人保持一段距离的习惯了;任务中,那与队友无私的默契,那生死相托的信任,现在,已尘封在了记忆深处。曲终人散,英雄泪不止……

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寂寞又狼狈,往日的同学,口是心非,我,冷眼相待。太多的世俗,太多的喧嚣,生活比战争更残忍!

远方的她,说:想恨我一辈子,却欺骗不了那份情感。“多情自古伤离别”,那一别成了永别,带着深深的痛,却无可奈何。

“有人恨着我,总比没人记得我好”,话已出口,成了今生最大的痛,纵使不忍,心已碎,看者她掩泪而去,不想追,因为不想悔,默默的祝福,小颖子,来世我加倍的还你……

经历了生死,便不再惧怕风雨,那种种遗憾,真正的完美了我的生活。我曾经是一个士兵,我永远忠于我的祖国,永远不悔!

《我与地坛》之读后感1500字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仿佛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众生度化佛祖。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谁动了我的奶酪》之读后感1500字


前段时间拜读了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著的书《谁动了我的奶酪?》深有感触,一则看似简单的寓言故事,提示你在今天变更时代笑对变化取得成功的方法,也提示人们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应保持怎样的一种心态。

文中虚构了四个角色:老鼠嗅嗅和匆匆、小矮人哼哼和唧唧,用来代表我们简单的一面和复杂的一面,其中:

嗅嗅:他能够及早嗅出变化的气息;

匆匆:能够迅速开始行动;

哼哼:他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拒绝变化,这会使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唧唧:当他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时,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

从 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嗅嗅、匆匆、哼哼和唧唧四个小家伙,为了填饱肚子和享受乐趣,他们每天在不远处的一座奇妙迷宫里跑来跑去,在那里寻找一种叫做奶酪的黄橙橙、香喷喷的食物。

经过一段时间艰苦的寻找,他们找到了奶酪A站,那里有各式各样的堆积如山的奶酪,他们乐坏了,疯了似的冲过去开始尽情享用,时间一长,哼哼和唧唧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本就该享受这种生活,因为他们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到此奶酪,而嗅嗅和匆匆则每天来食用之前都抓一抓,闻一闻,看看奶酪站和前一天有何区别,直到有一天当他们来到奶酪A站的时候,奶酪已经完全没有了,嗅嗅和匆匆相互看了一眼,然后快速地寻找下一个奶酪站,哼哼在大声抱怨谁动了我的奶酪?觉得这世界对他们太不公平了,用尽一切恶毒的语言诅咒那个搬走了他们奶酪的黑心贼,他觉得自己完了,唧唧在消沉一段时间后觉得应该重新去寻找新的奶酪,但哼哼不愿意和他一起走,继续留在原地抱怨,唧唧在历经一段时间后很快调整过来,又开始积极的寻找奶酪,并最终找到了更大更丰富的奶酪B站,更重要的是唧唧在这次变化中积极调整心态,从此不惧怕任何变化。

生活中像哼哼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当大家觉得在一贯性的环境中,时间久了以后,很多人害怕变化,而我们的工作、婚姻、财富、幸福、友情、梦想、学识、无一不是我们的奶酪,大家都理所当然的认为那是一直存在的,可以随意、无限度的索取,殊不知我们处在一个急速变革时代,如果不学习,今天的佼佼者很快会沦为落后者,良好的学识,如果不及时充电,很快会被社会抛弃;美满的婚姻如不善于经营,可能会名存实亡;丰厚的财富,如果加以挥霍,很快会一贫如洗,好的理想,如果虚度光阴很快会变成空想。总之我们的这些奶酪在随时变化,可能我们很多奶酪在慢慢减少,但只要我们像嗅嗅和匆匆那样及时敏感的发现并且像唧唧那样快速调整自己,我们可能很快会发现新的更好的奶酪,但是,改变是极其不易的,大到一个公司的机制、架构,小到一个人的思想、行为,当人们习惯了一种思维方式时,除非很多时候有大的触动,否则可能会终老一生都在重复,我们身边的哼哼无处不在,可能不像书中那样陷入绝境,生活中的哼哼一方面过着日复一日教科书般的生活,另一方面又整日怨声载道,怨天尤人,觉得自己或者怀才不遇,或者被待不公,他们没有像唧唧那样快速调整自身,寻找新的奶酪,有的下岗工人整天像祥林嫂一样向别人喋喋不休地诉说委屈和原单位的不是,却不去重新寻找。而另一些下岗工人则早已像唧唧那样在另外一块领域开始寻找更多更好的奶酪。积极的心态和快速的行动会使人变得精神和游刃有余。时代在发展,万物在更新,作为21世纪的我们也不应该墨守成规,只有面对变化有良好的心态和积极上进的态度才能在日新月异的当今社会立于不败之地。

这世界最大的不变就是变化,好书如良师益友,在文章最后借用书上几句话作为结束:A变化总是在发生;B预见变化;C追踪变化;D尽快适应变化;E改变;F享受改变;G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地去享受变化。

以此共享!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之读后感1500字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1984》之读后感1500字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出身英国中产阶级,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年少时仍接受了良好的学校教育。即使没有上大学,但是在其后接触贫下百姓时,仍受到身份阶级的排斥,因为在那时的英国,光从口音上就有了阶级之分。而正是这个走不如上层社会,也融不进下层群众的人,却以及其睿智的眼光窥见了极权主义的萌生,并写出了一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政治预言的经典之作的书《1984》。

符号为1984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书中的极权主义没有甚嚣尘上,这是我们庆幸的东西。但是世界范围内的极权主义,却以不同的形式在各个国家上演,并且至今未绝。极权主义便是一国内一家独大的局面,它掌握了现代政治的统治手段,包括政治组织、社会生活、舆论工具、艺术创作、历史编纂,甚至个人思想和隐私。书中描绘的极权主义是一种极端的、变态的发展状况。作为政治最高领袖的老大哥被人奉为天神一般的人物,好像每个人的忠诚都应该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以至于以它为代表的一切事物都能够被人理解。城市的各处张贴着他的头像,他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便从每一个关键的地方向下凝视。

在书中的那个社会有一句口号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这是当权者向所有人灌输的思想。国家不停地打仗,因为世界需要的和平就是战争不断;当权者对下层人民的奴役是理所当然,这就是在为他们创造自由;知识和文化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上层社会引导发展,下层人民的无知即可推动这种发展。一切我们觉得荒谬的东西,在那个极权主义鼎盛的社会里都顺理成章,因为他们的生活只有一条原则服从,他们的信仰就是忠诚于老大哥,即使只需要看到他的画像。

为了维护统治,他们在各处安装电幕,一种可以接收和放送的工具。让这些生活的居民知道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即使这种全面监视实施起来有难度,但是人心上的那道坎就会让每个人都谨言慎行。掩饰你真实的感情,控制你脸部的表情,大家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恐惧,是当权者利用得最好的武器。

极权社会里的统治者秉承着这样的原则: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极权主义者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恶去破坏伦理、控制思想、剥夺自由、扼杀人性、捏造和篡改历史,他们认为过去并不客观存在,它只存在于文字记录和人的记忆中,于是他们拥有庞大的机构为他们篡改历史,以使所有的文字记录都无一例外的表示他们的决策从来就是最正确的,而在他们的统治下社会进步迅速,至少从文字记录上来看是那样的。如果某人的记忆不符合文字记录,那么他必须修改自己的记忆,而不是质疑是不是过去与执政者说法不一致。这就需要人们学会双重思想。

所有人都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却扯着一滴水不漏的谎话,同时持两种相互抵消的观点,明知互相矛盾而仍都相信,用逻辑来反逻辑。一边表示拥护道德一边又否定道德,一边表示民主的办不到的一遍又相信党是民主的捍卫者,忘掉一切必须忘掉的东西而又在需要的时候想起它来,然后又马上忘掉它。双重思想要求所有人有意识地进入无意识,去改变我们的认知,而后又不能意识到刚刚完成的催眠。虽然很困难,但是为了老大哥,所有人都必须做到。

当所有人长时间接触这些思想,受着这种禁锢,许多人都开始信仰着当权者灌输给我们的一切东西。新一代的人成长在革命后的世界,并且不知道有别的世界,把党视为万世不易的东西,就像头上的天空一样,对它的权威绝不反抗,只是千方百计的加以回避。极权主义便更加根深蒂固,因为人民已经不会反抗了。这样的一副政治图景显然给执政者带来极大鼓舞,而对于普通民众却无疑是一个噩梦,为了避免其发展壮大,人民要学会反抗一切有悖于人性发展的东西,不要惧怕权力的压制和暴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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