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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900字,2024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900字

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900字

范文资讯网精选栏目推选:“特种生涯读后感”。

你的读后感准备的怎么样了?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不如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此,编辑花时间整理了特种生涯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1

最经看了本书《我的特种生涯》是一个名叫猎鹰曾经是特种兵在一次任务时摔伤了腿最后退伍的军人。看了他从当兵的第一天到他进特种兵魔鬼训练营经过地狱周,炼狱周的艰苦的训练,到他成为一个狙击手出色完成任务,到他因伤退伍的经历,我的感触很多……

想到我也是一个军人的女朋友,看到他的生活很亲切,很佩服他!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是一个兵,我要忠于我的祖国,我只听上级的命令。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心爱的女孩,就算在退伍以后也一值坚守他的原则用一个士兵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首军人的赞歌!

看到他和他师父的对话心里失落,看到他受伤住院心很疼,看到他拒绝小颖很失落,很多很多感受都是说不出口的!

可是我偏偏在一个很巧合的情况下知道了一个军人骗感情又骗婚的真实故事,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军人身上,他真的是军人的耻辱!

看了这本书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一句话就是“人意志力的潜力是无限的!”还有一句是“只有你证明给别人看你是强者,你才有资格赢得人格与尊严”

作为一个未来军人的妻子,让我在自己老公身上看到了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要更加理解他!他们真的是太苦了!

真的很想认识猎鹰……

特种生涯读后感 篇2

今天除了看完《天堂口》就是看完了《我的特种生涯》,因为是新浪上连载的,为了保持版权,很多章节都很乱,很多东西也都没打上去。但是大概意思我已经看明白了,特种兵狙击手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自从我看了狼牙之后,我就开始爱上的狙击手这个职业,看了刺客之后我就更喜欢这个职业了。但是我也只能想想,因为我近视眼。近视眼连野战军都当不了,又很谈特种兵,更何况是特种狙击手。但是看完这部关于狙击手的小说之后,我知道我根本当不了特种兵。不光是因为眼睛,我的身体素质连选拔的第一关都过不去。更何况是一周不睡觉的炼狱周,这不是小说的虚构,因为美国海豹突击队也有这个选拔项目。作为一个狙击手,要独自面对恐惧、危险还有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良心。当你要狙杀一个搀着老母领着女儿的父亲时,你不会谴责自己的良心吗?我做不到。

但是看了这么多军事小说之后,我体会最深的就是战友情。虽然我们哥们五个是情同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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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一)

我喜欢看杂书,尤其喜欢看人物传记,我会被他们的故事深深吸引,通过他们的故事,我能了解这个世界的百态以及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品味它们,就像午后吃着甜点就着咖啡一样惬意、美好。

那绿色的迷彩服的封面,让我于千万本书中,一眼就发现了它--【我的特种生涯】。

不是名着,只是一个小小的特种兵对自己的特种生涯的回顾。却是我认为是我至今看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之一。我一口气把它读完,直到我喉咙干透,泪痕干了为止,我才把书合上。

感触太深太深,很难有这样一本书,直接触到你心灵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批真诚的卫士,我们的国家才能如此稳定。感谢所有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伟大士兵,对这些伟大的士兵,真正的英雄,我报以由衷的敬佩,向作者敬礼!

主人公代号猎鹰,经过魔鬼般的淘汰训练,成为了一名顶级特种兵。他是狙击组的主射手,是战斗小组的灵魂人物。他曾经创造了一个世界记录在1120米的距离狙杀目标成功。他们执行过很多特殊任务,但,从来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包括他们的任务目标。

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以为军事小说一定是情节起伏跌宕。相反,作者语言平实,没有触目的技巧,没有激昂的音节,没有触目惊心的场面,全在白描功夫。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清茶,一切都淡淡的,故事慢慢展开,军人的执着很自然的显现出来。如同照片显影,开始就一点轮廓,渐渐的完善丰满,看到最后,心灵就完全震撼了。

作者在作品前半部分用戏谑的口吻讲述了特殊部队的训练,刚开始觉得很轻松,作者时不时脱口而出的几句粗话有时候会让我禁不住笑了起来。重新拾读,发现那些以前让我感到好笑的场面看起来是那么的让人心酸,再也笑不出来了,更多的是心疼。就像茶杯中偶尔浮起的叶子,安静的飘着。然而当我们再细细品味的时候,压抑、苦涩、无奈就涌上了心头。

经过重重的考验和磨练之后,终于成为了一名顶尖的狙击手猎鹰。孤独而漫长,这5个字可谓是狙击手生涯简单而生动的概括了。有时候我会困惑,甚至在扣动板机的刹那间犹豫,但我明白一个军人的职责

。我热一爱一我的祖国,我忠实地自己的国家。然而,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他们不为外界所熟知,只是默默地一爱一着自己的祖国,默默地奉献自己,无关名和利。一个士兵,为国家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够多了。

看到最后猎鹰折翼时。我仍期盼有奇迹发生,希望猎鹰还能够重新展翅。可猎鹰还是走了,离开了他用青春灌溉的土地。有无奈,有苦涩,但猎鹰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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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富强,民族昌盛,是谁,在无私地为我们保卫着我们的家园,是他们迷彩服!这是我对他们的统称,我喜欢每一位军人。

看了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一位合格的军人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真正的成长,我在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们。尤其是主人公小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特种兵的成长过程,他所经历的辉煌与衰落,从炼狱开始,他选择了和教官对着干,教官的破口大骂,不把他们当人看,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不服输,他打心里就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 对着粪便吃饭、吃下馊了的饭菜、负重50公里跑。。。体力的耗费,咬紧牙关凭借意志力在支撑,在丛林特种部队,实力才是在这里站住脚得唯一标准,没有实力就只有被踢出的下场。

在感受他们接受这样的训练,我的心始终悬着,生怕有什么意外发生,在这里我学到了坚持,坚强,看到了真正属于军人的灵魂,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坚强的意志会改变一个人,就像我们学篮球裁判,每天都气得很早,但是我不会认为是累,我反倒觉得过意不去,因为那么多的师哥陪着我们一起在被风吹,在饱受着春日里寒风的侵袭,我的心里除了感动,就是要努力地学好裁判,我知道这才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我会怒力,因为小叶在激励着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叶开始接触了他最擅长的射击,他的实力也凸显了出来,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经过各种特殊的训练,它具备了参加任务的实力,每一次的任务都很艰巨,他们要学会消灭敌人,学会忍受孤独,他是一名出色的狙击手,枪法准的让人害怕,1120米的实战记录,两枪击毙罪犯,每一次的出人物回来都会接受心理辅导,因为每次都会杀人,这是他们有很大的心理压力,但我佩服他们的承受能力。但一次空降意外,他的腿骨折,由于血液感染,昏迷了一个多月,才死里逃生,可是他再也不是生机勃发的狙击手猎鹰了,复员后,他回到了地方,还一度因为工作而苦恼,但最后他还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

看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军人的职责,在他们因为做任务而杀人时,往往都会说上一句话我们只是士兵,我们要忠于祖国,执行上级的命令。多么有力的一句话,每次都是用这句话安慰着自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因为那是特种部队。不容许有感情掺杂在任务里面。甚至,就连和家人联系都成了奢侈。

我发现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连军人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再也不会叫苦叫累了,因为叶子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我会一直向着我的目标努力,我坚信自己会坚持的。

学习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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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特种兵读后感(一)

最近一直在看我是特种兵,剧中特种兵表现出的过硬的军事素质,超强的心里素质和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承诺,让我深深的感动了。我知道我一爱一的不是这部电视剧,也不是其中的某一个演员,而是演员们呈现出的特种兵的一精一神和真正的中国军人。因此,仅想写一篇文章,向我最一爱一的中国军人致敬。

我不是成长在部队大院,家里也没有亲人从事与军队有关的工作。但应该是从小时候爸一妈一单位站岗的武警叔叔们开始,就深深一爱一上了军队。你们是为了百姓能献出自己生命的人。汶川,青海,索马里,你们总在危险的最前沿。

思绪回到了08年的汶川。与地震同时,随着中央军委一声令下,你们,全国十多万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各种渠道急奔灾区。昼夜强行军、恶劣条件下空降、紧急抢通路段,军队如此大规模的集结行动是很少见的。

到达灾区,你们没有休息,立即在灾区展开了救援。用手挖,用肩扛,在救灾一线你们履行着军人的职责。当空降某军的战士们写好遗书毅然奔赴汶川时,我被震撼了;当余震来临,有人还在喊求求你们让我再救一个时,我被震撼了;当看到你们冒着被无数石头砸到的危险,在左边是悬崖峭壁,右边是湍急河水的泥泞山路上用最快的速度挺一进汶川时,我被震撼了;当听到你们脚被磨破了,手上流着鲜血,指甲早磨开了,却谁也没有退却没有喊痛时,我被震撼了;当看到你们体力严重透支,口渴就接雨水,口袋里的干粮早用完了,但还奔跑在山路上来回救人时,我被震撼了;当得知你们扔下新婚的妻子来救灾时,我被震撼了;当你们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生命的迹象时,我被震撼了;当看到军民鱼一水情的动人画面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太多太多的震撼,太多太多的感动。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披荆斩棘、无所畏惧,因为你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灾区人民需要我们!谁是新时代最可一爱一的人,早已无需多说。

你们是真正的男人,真正的军人,真正的中国骄傲!

滔天的洪水,刺骨的雪灾,强大的地震,在华夏大地上曾有过多少灭顶之灾,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惟一知道的,是你们总是冲在灾难的最前沿。灾难发生时,人人都是尽快地往外跑远离灾难,而你们却是个个向里冲,抢救百姓的生命财产。灾民们都一爱一喊:解放军来了。解放军到了,人心就定了!解放军来了,我们有救了!被你们从断壁残垣中救出来的受灾民众,来不及擦去身上的血污喜极而泣因为一看到你们,他们就有救了,他们就有了希望。因为灾后,你们还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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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前不久,我就读了一本名叫《我的另类胖妈妈》的书。

《我的另类胖妈妈》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主创的短篇小说,里面讲了我、胖妞两个主人公身边发生的有趣的是,如:《用杀虫剂洗澡》《谁是谁的表妹》《我的抽风游戏》《幽灵入梦来》、、、、、、我最喜欢的是《同桌三八线》。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和胖妞两个人再课堂上划界线,谁超了线,就要给对方钱的故事,故事中最精彩的部分,我看过以后都会开心地笑,如:我指着课桌,警告胖妞:中间这叫课桌三八线!不许越界。

胖妞看着我,小眼睛里充满了怀疑。

真笨,我说,反正这三八线,你看你的脑袋,你的四肢,包括你的心肝肺都不许超线,否则的话就赔钱!我说。

那你。她问,我怎么了?我不解。你超线怎么办?天哪,她怎么这么愚蠢,怪不得老师老骂她是木瓜脑袋!我越线,也一样。我白了她一眼。

ladysand砖头们,数学作业都要交!我扯着嗓门喊起来。上次少收作业,李老师把我好批一顿,这次我要好好收。

好了小燕子,少卖弄了!刘浩回应我。我很满意自己此刻回头率100%,于是我张开手指扣在下巴上,做出了一个pose,开始插播广告!让你印象深刻,新一代的明智选择!

全班的反应呕声一片。

喂,超线!胖妞说。不妙,我忙换个方向歪头。

童年就像巨额财富,童年时天真、纯洁、烂漫,童年五彩缤纷。

我就有这样的童年,有一次我的同桌也弄了一个三八线,谁超线,谁就要上课时位子小,同桌位子大,结果他超线,他却不承认,而且还做了一个鬼脸,于是我像到了一个办法:我把桌子上插了一个针,上课的时候只听惨叫一声啊,哈哈,终于让他承认了。

这本书写出了这么多,我喜欢这本《我的另类胖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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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不渺小,下面小编整理了我很重要读后感900字,欢迎阅读!

我很重要读后感900字(一)

重要并不是伟大的同义词,它是心灵对生命的允诺。

题记

有多少次我们认为自己是茫茫人群中最渺小的一笔,认为我们即使逝去,世界依然还是原样。我们可能真的只是广袤大地上平凡的一个人,肯能你消失掉,世界也不会改变。但如果是对于父母呢,我们的每一滴成功,都如同经过放大镜,进入他们的瞳孔,摄入他们的心底。假如我们先他们而去,他们的白发会从日出垂到日暮,他们的泪水会使太平洋为之涨潮。面对这无法承载的亲情,我们还敢说我不重要吗?

是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一个个体形成了庞大的群体,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我们应该由不习惯说到大声地说,从我对自己小声地说到响亮地对世界宣布,我们应该有这份勇气,因为能大声说出我很重要,就是心灵对生命的一种庄严地承诺。

其中在文章里读过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日本食品公司就快要倒闭,这家公司为了起死回生,决定裁员三分之一。有三种人在名单内,一种是清洁工,一种是司机,还有一种是仓库保管,经理找他们谈话,说明了裁员的意图,可这三种人都说了同样一句话我们很重要并说出了自己重要的理由,经理从他们的话中得到启发,在企业门口挂了一块大匾,上面写着我很重要,结果公司的每个职员看到这四个字后,都认为领导很重视他们,因此工作也很卖命,结果这家公司迅速崛起,成了日本有名的大公司之一。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们难道不应该意识到,我很重要这句话对我们的重要性吗?从今日起,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爱现在的我,也爱将来的我,我是伟大的。假如没有了我,在湛蓝的天空就少了一只充满美好遐想的鸟儿,假如没有了我,在金灿灿的沙滩上就少了一颗明亮的珍珠

泰戈尔写小小流萤时说过,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无论我们是谁从事着怎样的职业只要我们付出着,那么我想我们都是必不可少的是重要的。

我很重要读后感900字(二)

读毕淑敏的散文,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情感的细腻,文辞的华美,更能使人受到深深的启迪。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她的笔触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于是,在她的笔下,我们看到的是一位用充满睿智的眼光在对生活、对生命进行理性思索的智者。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说我不重要,文章一开始,作者就用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来解释我不重要的教育,其实是忽视个体尊严和个体价值、缺乏人文关怀的教育。接着作者从多方面列举了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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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900字(1)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生活又一次点起希望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想起了她周末时还不辞辛劳外出工作,想起了她四处奔波为我买回参考书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最近,母亲对我说他的心脏有些不好,我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大的吃了一惊,连忙让她多多保重身体。母亲还年轻呀,不会有事的,我暗暗地安慰自己,但是看到母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日益增多的白发,我还是明白了她把自己最宝贵的精力都献给了她的儿子呀!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我与地坛读后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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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道门老九的忠实粉丝,我非常喜欢他所写的《我的盗墓生涯》。

《我的盗墓生涯》主要讲述了张家三兄弟为了解开他们侄子张萌的鬼脉,深入墓穴探究,最后纷纷不幸遇难。而张萌在一个墓冢中意外揭开了鬼脉,而张萌他的朋友叶九,胡佛(胖子)也都变成了双重人格,身体内都有一个潜在的灵魂存在,而那个灵魂的力量,是惊人的,是恐怖的。尤其张萌的另一个灵魂经常出来。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萌,因为张萌年纪不大,却敢于探险,热爱国家。并且,在伙伴遭遇危机的时候,他总是能不顾旁人的阻拦,去救自己的同伴,所以,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伙伴。

接下来是九哥儿和胖子。九哥儿实力非凡,外表的冷酷实际上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被叶八(其父)教育成了畸形。再说胖子,身体肥胖,灵活无比。本事不相信任何人,后来被张萌敢作敢当为友谊献身的精神感动,真心当他为朋友。

这本书,其实我只是看了一半而已,还没有看完,不多说,我去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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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伯父帮忙黄包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这件事的大意是:有一天,作者和爸爸妈妈去她的伯父鲁迅先生家。在伯父的家门口发现了一个受了伤的黄包车夫。作者的爸爸经过询问,明白了这个黄包车夫受伤的原因。于是作者的爸爸跑到伯父家,之后跟伯父一齐帮这个黄包车夫包扎好伤口。

让我最感动的场景是:爸爸和伯父把那个拉车的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给给那个拉车的夹出脚里的碎玻璃片,伯父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伯父又掏出一些钱来给他,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剩下的药和绷带也给了他。这一件事,使我对鲁迅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鲁迅先生和街上的人一样与黄包车车夫素昧平生,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来关心一下车夫,视而不见。人情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而鲁迅先生是那样细心地为车夫包扎伤口。鲁迅先生看到车夫在寒冷的冬天光着脚拉车,连一双鞋子都买不起,肯定是极穷苦的人。又看到伤势的严重,想到;没有药,伤口会发炎,受了伤,得休息几天,家里怎样过?先生又掏出一些钱来给他,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剩下的药和绷带也给了他。先生多么体贴、多么周到、多么善解人意、多么善良的人啊。

鲁迅先生当时是一个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的伟人,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崇高,他却跪着身子给车夫包扎伤口。他就是这样一个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啦!

读完文章,再回头想想,鲁迅的品德实在是太高尚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鲁迅那样助人为乐,做了好事而又不要报酬的呢?我就亲身经历过一次与文章中的这件事恰恰相反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一次,一个小朋友独自玩着玩着,突然踩到一块香蕉皮,四脚朝天滑倒了,他大哭起来。但是,在旁边的路人,都只是冷眼旁观,却没有一个愿意前来帮忙这位小朋友,把他扶起来的,怕惹伤嫌疑;有的人甚至幸灾乐祸,指着这位小弟弟哈哈大笑,还就这个小弟弟的狼狈样而议论纷纷甚至取笑。我也是这行人中的一个。此刻想起来,我真是很惭愧。

读了这篇文章后,先生的品格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我也要做像先生那样善良、有同情心的人。虽然我是一个像沙子一样渺小、平凡的人。但只要我切切实实的做好每一件事,力所能及地帮忙需要帮忙的人,无愧于心就好。我也期望每一个人都能热心地帮忙别人,这样不仅仅会使世界更完美,还会使自己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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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 我的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每当听到罗大佑的这首歌,我就会回忆起我那快乐的童年,也会想起我读过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书中写了在二十年代末的旧中国,小女孩英子跟着爸爸妈妈从台湾来到北京。北京的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惠安门前的疯子秀贞;身上全是鞭痕的好朋友妞儿;出没在草丛,有着一副老实样儿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英子都为此着迷。

小英子的童年让我着迷,让我浮想联翩,常常想着想着就过去了半天。童年啊,多姿多彩!我的童年也不例外。

记得那是一年暑假里,一天我做美术作业时需要用到粘性特别好的胶水,就问奶奶要。奶奶一边拿出一个小塑料瓶,一边说:这个胶水效果很好的,你用的时候必须得特别注意,碰到手指上,能把手指都粘住,到时候会分不开的。嘿嘿,哄谁呢?我心里暗暗发笑,奶奶真是把我当小孩看了。知道了!我边应着奶奶,边接过了奶奶递过来的胶水。

502,胶水的瓶子上写着这几个数字,嘿!这名字挺有创意的。粘性好,速干真的吗?这粘性到底会有多好呢?我感到很好奇。做好了美术作业,我忍不住挤出一滴胶水滴到大拇指上,然后用食指去揉。不好,瞬间有种被粘住的感觉。我努力把两根手指往两边使劲分开,可是不管我如何努力,还是无法分开两根手指。怎么办?我开始着急了,后悔没听奶奶的话。妈呀!两个手指上的皮会不会被扯下来呀?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奶奶,不好了!我哭着大声喊。怎么啦?怎么啦?奶奶着急地从厨房冲出来。我手指头被胶水粘住了!我向奶奶投去了求救的眼神。让你小心点,偏不听。奶奶看到我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别急,别急!我去拿点热水,你手放里面泡一下就会好啦!真的行管用吗?我望着奶奶端过来的一盘热水,半信半疑。不管了,试试看再说,我把手伸进有点烫的水中。咦,真神,没一会儿,胶水融开了,我的双指终于得救了。那一刻,整个人感到特别的轻松。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手指还没有分开。于是,回家作业我不能写了;去舞蹈班上课,老师看了看我的手,直接跟我说,你还是去学孔雀舞算了;到电子琴老师那儿,老师让我练练手,可是我的手无法弹出标准的音符,完了!完了!我马上就要考级了,这可如何是好呀?哇!我嚎啕大哭起来,一下子梦醒了,我赶紧看了看自己的手,还好,还好,虚惊一场

读着《城南旧事》,又想起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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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特种生涯读后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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