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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腿叔叔》有感

读《长腿叔叔》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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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长腿叔叔》有感(篇1)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长腿叔叔》,我读了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本名著,也是一本童话,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乔若莎在孤儿院里生活了十七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富有的叔叔帮助乔若莎上了大学。乔若莎的记忆中,这位叔叔的特点是腿长,于是写信时候就亲切的称他为长腿叔叔,在信中和他交流、聊天。她在大学里交了很多朋友,认识了一位好朋友的的叔叔,并和这位叔叔交谈融洽。有一天,她终于要和长腿叔叔见面了,一看,居然他就是好朋友的叔叔!结尾让所有读者震惊、感动。乔若莎纯洁、可爱,长腿叔叔大方、善良,从乔若莎的信中可以看出来。长腿叔叔的做法让我感动,他赞助了孤儿院,帮助了乔若莎,他的钱是来帮助人的,并没有去留着自己吃喝玩乐,这样的品德,在当今社会是很难看见的。现在的人们已经被金钱所诱惑,不懂得去帮助他人,老奶奶跌倒了谁都不扶;纸掉在了地上,谁都不捡;百元大钞掉在地上,捡起来就直接塞进自己的钱包;有钱人在那吃喝玩乐,路过孤儿院时一分钱也没给孤儿院,只懂自己享受,不会分享。

希望你有机会去读一读吧!

最新读《长腿叔叔》有感(篇2)

《长腿叔叔》是一本十分搞笑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其实,这是一个女孩成长中的一点一滴,也是一个不知不觉间来到的感情。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但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十分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先“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不正常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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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直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情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

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曾经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曾经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非常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

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

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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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道:如果每个人都患过几天聋盲症便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教导他喜慕声音。合上书页,我仿佛坠入了玫瑰园,深吸一口,肺腑弥香。这是简

伟伯斯特创作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茱迪自幼为孤,直至某天,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由于她出色的作文资助她进了大学。而她则只因偶然地瞥见被车灯拉长腿影的理事,亲昵地称其为长腿叔叔。自此,她的命运镶上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在大学里,她汲取知识,体验多姿。长腿叔叔的要求只是愿她努力成为一名作家并且写信汇报学校进展,于是,她拿起纸笔,开始了一次漫长而又丰富的书信之旅。书中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无不洋溢着茱迪无限的热情。在信中,她向唯一的亲人长腿叔叔倾诉烦恼,分享快乐。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将原在孤儿院的名字杰瑞莎改作茱迪。在第四十四封信中,她又向长腿叔叔描述心中的理想: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渴望去流浪,一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瞧,当你看到这段话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小姑娘热情的话语所打动。透过纸扉,我甚至可以看到茱迪兴高采烈、瞳中发光的模样。她渴望独立,甚至渴望去流浪。这让我想起中国作家三毛,也有着一颗同样追求流浪式洒脱生活的心脏。她们兴许是同路的旅行者罢,在她们视野的前方便是一片广袤无际的原野,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幸福的植物,在湛蓝的天宇下向她们微笑。而茱迪对于快乐的享受并非止于此。在第五十七封信里,她唱道:快乐的奥秘便是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懊悔上,而是要充分享受充满乐趣的生活。我决定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在第七十五封信里,她说:对孤儿院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但现在,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读至此,我深深地陶醉在茱迪营造的温馨氛围之中了。她的文字在信笺上娓娓流出,散发着芬芳。虽然上帝并没有厚待她,可她并不气馁忧伤,而是心怀感激,做个顶快乐的人。在末尾的第七十九封信里,她说: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这个原本身心脆弱的孤女已从自卑愚昧成长得自信聪颖,并且被长腿叔叔培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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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见这本书的封底):茱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浪漫的爱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长腿是理事留给茱迪的印象,茱迪不知道他的其他特征,更愿意叫他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而且你也可以感觉到她在成熟,不仅在知识的增加,还有心灵的成长。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己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下面是我选的一些片段,和大家分享。

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茱迪(她原来的名字是杰瑞莎,是在孤儿院李佩特太太给她选的),我更喜欢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一定很诱人。(另外,我真的很高兴,在译者序里,小意也把她称作茱迪,而不是杰瑞莎,哈哈哈。)

在第三十八封信里,茱迪有一段话我认为,每个人,不管他长大后有多少麻烦,都应该有个幸福的童年。哈哈,看到这样的话,你难道不会想到你的童年吗?你难道不会为自己现在为各种外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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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文学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漫长的暑假里,我像一条小鱼儿,在书的海洋里愉快地畅游。《鲁滨逊漂流记》让我觉得神秘而又刺激;《天方夜谭》带给我们天马行空的大胆想象;《笑猫日记》中笑猫经历了千难万险,终于获得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长腿叔叔》这本小说,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正能量。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社会活动家简韦伯斯写的。他的叔叔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韦伯斯从小便受到了良好的文学教育,她的著作多以孤儿为主题,其中《长腿叔叔》是最脍炙人口的巨著,被评价为:一本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内容胜过路易莎奥尔科特的《小妇人》。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孤儿少女茱迪,在长腿叔叔查比斯先生的帮助下不懈努力,成长为优秀女xing,后来成为了作家,最终和长腿叔叔幸福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茱迪的生活很辛苦,每天都要在孤儿院里干活,从来都没穿过一件漂亮的衣服,得不到一点关爱,但是她丝毫不感到自卑,总是开朗乐观,积极向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是个阳光girl。最让我感动的是,当她生病的时候还一如既往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最终收到了长腿叔叔的回信,不仅如此,她还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礼物一束鲜花,她激动得泪流满面。我读到这里,也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喜欢,关心,爱护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向茱迪学习,做一个豁达坚强的人。

茱迪虽然是个孤儿,但是她从未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她因为很贫困,没有钱去买书看,所以她上大学后,一直在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弥补自己的知识的贫乏。她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她上大学时,就开始写小说了,甚至在校刊上发表了。她又开始向杂志社投稿,结果都被杂志社退稿了,可茱迪并没放弃,在长腿叔叔的帮助下,反复认真地修改被退回的稿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小说出版了,并深受人们的喜爱。(星辰ww)茱迪成为了作家,实现了她的理想。从茱迪身上我深深体会到: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树立理想,坚持不懈,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终究是会成功的!

在书中,我不仅喜欢茱迪,而且还喜欢长腿叔叔。我喜欢他的英俊潇洒,温文尔雅,一表人才,我更喜欢他的高尚的品质。他有一副热心肠,他有一颗像金子般的心。他一直自助孤儿读书学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一点也不求回报,多么令人感动啊!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做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从现在起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受人爱戴的长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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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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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因此,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快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知道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知道: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伤心、希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后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知道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知道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因此,我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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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600字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600字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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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再忙,我们都不能忘记读书,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引起我们的共鸣。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作品,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经过收集,范文资讯网小编为您献上《长腿叔叔》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可以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大学,那一刻是欣喜的,但又是害怕的,害怕不一样,努力活的和普通人一样。少女心爆棚,对遇到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那些可爱的想法总让人忍俊不禁,那些少女的小心思又何尝不是和大家一样,童年虽有许多不愉快的回忆,但她细心地呵护来之不易的幸福并用强大的内心开朗地活着,那是上帝深深爱着的孩子。

在她要成为孤儿院一员时,她是不幸的;在她一次次没有被认领的时候,她是不幸的;在她为了在孤儿院生活下来努力干活的时候,她是不幸的。正是这些不幸让她又变得格外的幸运,她遇见了长腿叔叔,曾经无法想象可以遇到的人,更不敢想象可以有这样的相遇。正是这些不幸,她独立,拥有自己的想法,清楚地明白要什么。正是这些不幸,她更加感恩生活的点滴,感谢来之不易的给予。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乐观的她对生活一直充满信心,越活越幸运,而长腿叔叔也就这样像太阳一样照进他的生活。

所有的幸运都是赐给努力生活的人,感谢茱蒂有这样的遇见,她不幸却比谁都幸运。

我们虽不像茱蒂这样不幸,但我想如果我们同样像她一样感恩生活,乐观生活,属于我们的那一缕阳光也一样会照进我们的心。愿我们都能遇见最好的'自己,遇见最适合的他?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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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茱迪(她原来的名字是杰瑞莎,是在孤儿院李佩特太太给她选的),我更喜欢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一定很诱人。(另外,我真的很高兴,在译者序里,小意也把她称作茱迪,而不是杰瑞莎,哈哈哈。)

在第三十八封信里,茱迪有一段话我认为,每个人,不管他长大后有多少麻烦,都应该有个幸福的童年。哈哈,看到这样的话,你难道不会想到你的童年吗?你难道不会为自己现在为各种外来的压力而形成的不良感觉而难过吗?

在第四十四封信里,她说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终有一天会去的我会的,真的,叔叔,当我成了一个伟大的作家,或者艺术家,或者女演员,或者剧作家任何一类我能成为的伟大人物吧。我强烈渴望去流浪,一看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我想在看到这样的话的时候,你一定会心里亮堂起来,尤其如果你读过并喜欢三毛的话。在你的心里会有一大片开阔的地方,你会那么快乐,那么洒脱。流浪、流浪,多么美的生活啊。哈哈。想想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吧,茱迪也是这样的神秘女子吧,她们会是多么幸福的人啊!

在第五十七封信里,茱迪写到这还不是最快乐的事!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叔叔,就是活在现在。不要永远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总在盼望着将来,而是努力从现在中得到更多。这就像耕田一样,可以广耕,也可以精耕。从此以后,我会精细地活着,享受每一秒钟的时间,享受它的时候就要感觉这是种享受。大部分人并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赛跑,他们想达到一些远离地平线的目标。在路上,他们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失去了欣赏路上漂亮的风景和宁静的乡村的机会。当自己衰老时,他们才认识到自己的精力不够了,达不达到目标已经显得很不重要了。而我呢,则决定在路上坐下来,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我不说什么了,您自己读这段话吧。

同学们,读了以上读后感是不是深有启发呢?别忘了记录下来自己感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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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腿叔叔》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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