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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归来读后感900字

读了大雁归来 很有感触 作者对大雁的爱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 但人们对大雁的猎杀行径却更让人深思~作者开篇便用对比的手法点明了对大雁的喜爱之情:春天充满了生机和希望,人们热切盼望春天的到来,而大雁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春天。

在作者的心中,大雁并不仅仅是大雁,而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动物

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 更让作者对大雁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情 。作为一个爱鸟者,他同样感伤着大雁的忧郁悲伤。经过多年的观察,作者和他的研究团队发现,6只的雁群是一个家庭,以6的倍数出现的雁群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 。那些忧郁的孤雁之所以孤单,是因为他们丧失了亲人,或成了心碎的寡妇,或失去了子女,当这种结论被证实以后,作者对瞄准它们的猎-枪们的反感更加强烈了,乃至成了愤恨!

因而,其对猎杀者的鄙夷和憎恶便显而易见。其实 ,大雁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在自然界中 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猎杀它们,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更要和-谐相处。他们是我们的朋友 难道人类已经残忍到连自己的朋友都不能容纳和接受的地步了吗 为什么非要置之于死地呢 不知为何 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 想到大雁悲惨死去的情景 想到作者看到他最好的朋友慢慢死去却不能帮上一把那种痛不欲生以至于无语凝噎的画面 我甚至不能在写下去了,人类应为自己的行为低头 为大雁的联合性而自愧不如 收起你们滴血的猎-枪吧 用心忏悔你们的罪恶 才能冲刷你们肮脏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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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雁归来读后感

《大雁归来》用拟人手法描写大雁,表达了作者对大雁的喜爱之情。学习完这篇课文,你有何感想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大雁归来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大雁归来 很有感触。作者对大雁的爱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 但人们对大雁的猎杀行径却更让人深思~作者开篇便用对比的手法点明了对大雁的喜爱之情:春天充满了生机和希望,人们热切盼望春天的到来,而大雁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春天。

在作者的心中,大雁并不仅仅是大雁,而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动物。

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 更让作者对大雁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情 。作为一个“爱鸟者”,他同样感伤着大雁的忧郁悲伤。经过多年的观察,作者和他的研究团队发现,6只的雁群是一个家庭,以6的倍数出现的雁群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 。那些忧郁的孤雁之所以孤单,是因为他们丧失了亲人,或成了“心碎的寡妇”,或失去了子女,当这种结论被证实以后,作者对“瞄准它们的猎-枪”们的反感更加强烈了,乃至成了愤恨!

因而,其对猎杀者的鄙夷和憎恶便显而易见 。 其实 ,大雁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在自然界中 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猎杀它们,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更要和-谐相处。他们是我们的朋友 难道人类已经残忍到连自己的朋友都不能容纳和接受的地步了吗 为什么非要置之于死地呢 不知为何 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 想到大雁悲惨死去的情景 想到作者看到他最好的朋友慢慢死去却不能帮上一把那种痛不欲生以至于无语凝噎的画面 我甚至不能在写下去了,人类应为自己的行为低头 为大雁的联合性而自愧不如 收起你们滴血的猎-枪吧 用心忏悔你们的罪恶 才能冲刷你们肮脏的灵魂~~

[关于大雁归来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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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读后感(一)

大晚上的还是睡不着,我想,我还是写点东西吧。

昨晚上和一妈一一妈一看的归来,然后一直到现在,一精一神都有点恍惚的感觉。脑海里还不时回响着郎朗弹的那首跟着你到天边的钢琴曲,那首歌的谱子虽然简单,也太太太洗脑了吧!

其实归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催泪,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因为那个女孩挺好看的。后来一直猜测着剧情。有一幕我最喜欢,男主角在钢琴前弹着女主角最熟悉的钢琴曲,清瘦的背影,旁边坐着烧水壶,窗边,一陽一光照进来,照在绿植上面。女主角渐渐认出他来,将手搭在男主的肩上。男主一震,停了弹奏,头一低,颤一抖着一抽一泣,眼泪簌簌地往下掉。随后,男一女主顺理成章地拥在一起,女主将头靠在男主颈里。轻轻闭上眼。

这一幕我哭的最多,因为我认为这次是真的好了,男主终于可以回家了。结果还不是这样,女主又一精一神不对了。

陆焉识,冯婉喻。一爱一情就是长久的陪伴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盼君归来,一诉衷肠。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在陪伴中等待。

其实,我对这里最感触的并不是一爱一情,而是父辈的归来。我觉得,这部电一影也代表着父辈文化的归来吧。我们这一代人,往往就像片中的女儿那样,试图否定,否定父亲,否定传统保守的父辈文化。其实,正是这样的父辈文化撑起来一片天,所以,当我们试图全盘否认父辈文化的时候,其实自己反而被这个时代所抛弃了。

一妈一一妈一说这个电一影的结局太真实了,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苦,她说,一旦大一团一圆结局了,反而是一种虚构的美化。

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想要是电一影是个大一团一圆结局该多好,笑着哭泣,这是开始看电一影的时候就在期待的一刻,却一直等到影片结束。我知道,我肤浅,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可我真的太想看到两位老人含泪相拥。

人总会期待苦后甘甜的吧。我想,以后就要多看看喜剧片了,快乐一些,不要老看这样的发人深省的悲情片。明天我要笑着面对众人,今天,让我流尽泪水,今夜,让我心里着实痛一回。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最难过的时候,都会先想起你来呢?

归来读后感(二)

5月20日,原本一个非常平凡,就只是日子的一天而已,可是被现代人喧嚣到底,生生硬译成我一爱一你!网络上信息铺天盖地的那么提醒着你,到处叫嚣着我一爱一你难道真的就是一爱一吗?抑或只是疯狂的泛一爱一、滥一爱一导致一爱一无能,到处探头探脑的嘟囔着:世界已经没有真一爱一!所以需要用艺术来安慰自己那么无能和空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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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落脚的地方读后感(一)

文/珺珺

颗假的第一周,爸爸就给我买了老师推荐的书【毕淑敏散文】,我感触最深的是散文的第一篇【大雁落脚的地方】。

出生在新疆巴岩岱的毕淑敏,半岁便与父母搬到了北京。北京的喧嚣,自然使作者对巴岩岱产生向往,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幻想。终于,1997年夏末,作者与母亲赴新疆。巴岩岱,意思是大雁落脚的地方。路途中的母女俩,想象着巴岩岱的美景,却怎么也不会想到,到了那里,四五十年前的破旧房子,四五十年前屋旁的溪流,四五十年前附近的小山,也包括四五十年前当作者父亲在世时,母亲临产,父亲张望随后又再赴疆场的小窗户,都消失了似的,一切都找不到了。临走前的一个早晨,老王帮忙带着两人找到了那所破房子,门上那把生锈的大锁锁住了儿时的哭声与欢笑,也锁住了母亲夜晚不住地抚一摸。撬开锈锁,屋内布满蜘蛛网,但埋不住母亲的记忆。她一一地介绍着原先屋内的摆设。

我对这篇文章的题目大雁落脚的地方有深深的感悟。在大雁落脚的地方,也就是作者的出生地,一直以来都是作者向往的地方。但多年以后,一切都变了。顿时回忆起我上幼儿园。那时家在一妈一一妈一单位的旁边,整个单位的人都住在那儿,既有幼儿园,又有小学,从两三岁开始我就常常独自下楼找小朋友玩。门口的小花园,更是趣味横生。里面的榆树,不怎么高大,我刚刚能够到。春天,那迎春花,金黄的,满树的不知名的红白相间的花儿,更是引起我无限的兴趣。因为我一岁半就上幼儿园了,所以幼儿园里的老师对我特别好,老师一直抱着我,在老师的怀里,我寻找到了欢乐。

可如今,幼儿园因孩子少便停办了,朋友们也都搬到了城里住。那小花园,也很荒凉了。走在大街上,再也听不见孩子们的欢笑声,这真是一种悲哀。爸爸却告诉我,时代变了,人自然也变了,人们的离去正象征着时代的进步。但我觉得,在那大雁落脚的地方,永远地失去了什么

大雁落脚的地方读后感(二)

在幼年的时候,陪伴我们暗夜的篝火,是无边无际的母一爱一。成年以后,在一爱一的温暖帏帐里,织进了更辽阔的亲情;我歌唱亲情,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臂力单薄。我渴望亲情,是因为我惧怕孤立无援。我怀念亲情,是因为我无法完全战胜怯懦。我珍视亲情,是因为那是人间无法复制的礼物;我们勤恳地劳动,是为了家园更美丽。我们不断地发现,是为了让明天更卓越。我们勇敢地探索,是为了手中的火炬越燃越明亮。我们无畏地追求,是为了远方闪烁的希冀这一切的核心,都是为了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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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卿和兰芝两情相悦,不能长相斯守,便有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苍凉。为了摆脱独自徘徊的悲凉,他们选取了共同殉情。留下了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千古盟誓。终究,他们还是走在了一齐,好不令人掬泪的悲凉生不偕老,好不令人慨叹的幸福死求同穴

对于兰芝为焦母不容而致使夫妻分离的缘由众说纷纭,各执其辞。我虽不才,也还想置喙几句。在我看来,还有两大可能:

《礼记内则》中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仲卿甚宜其妻,这无疑问――当焦母坚持遣兰芝走时,只听到仲卿绝望而悲怆的呼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从前嘘寒问暖,无所不谈,可谓母子深情矣。此刻小夫妻昵喃燕语,忘乎所以。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失落感猛然袭向焦母,她踉跄失措。试问向来都把全副精神寄托于独子身上的她,情何以堪?于是,杯具的序幕被拉开此或为其一。

其二,焦母守寡多年,独独地守着这么的一个宝贝儿子。深闺一贯孤独寂寞,自我的日子不好过,也便见不得别人比自我幸福。时下,却忽然地瞧见儿与媳的卿卿我我,如胶似膝,好不恩爱。不论是嫉妒也好,忌恨也好,反正,她愤怒了!

你听我说,这并非谬论。张爱玲的《金锁记》里,主人公七巧就是翻版焦母。七巧出身低微,嫁入豪门。丈夫却是患有骨痨,离不得床半步的。且豪门是非多,这样的生活,尽管七巧非善男信女,与幸福大概也沾不上边吧。守到大女长安长大了,要嫁人了,七巧还困着女儿不放。别人以为是爱女心切吧。推掉了几个忠实信徒,长安步进了尴尬的年纪,最后遇了那么的一个男人,她以为幸福就要到来了!这时,七巧却轻手轻脚地从阴森的木梯上吱吱地走下来。应对着准女婿,她也许只要轻轻地问候一声,甚至仅是牵动嘴角的一丝笑就能够了。然,她没有,轻轻地张口,微微地笑道:长安还在上方吸着烟呢,再等一下吧,或是幸福的水晶苹果让七巧轻轻地一抹,碎片散落一地。天明白,为了这男人,可怜的长安早已戒掉烟了!

曹七巧,这母亲,她到底怎样了?难说不是仲卿的母亲心里怀的鬼胎在曹七巧身上还魂了。

终究,兰芝还是穿着新娘妆向清池赴身而去了。这与祝英台葬身梁山伯的坟里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身的嫁妆,漫天的通红,本该都是洋洋喜气的一片,然而这轻轻的一跃,那生不偕老,死求同穴的追求却教这一切都于瞬间停止了,这美丽举动如流星被定格,在数千年的时间荒野里,数亿人的心灵深处,是瞬间,也是永恒!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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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弟子规》是根据《三字经》编写的。其中的礼仪规范是做人的根本。就像大树,只有根扎得牢,树才会长得茂盛。做人,只有将最基本的道德建立起来,一个拥有谦虚恭敬仁慈博爱的心的人,才会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像画画,让没有绘画基础的孩子发挥想象创作是不会创作出一幅优秀的作品的。不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凭着自己的意愿任意胡为,那他不会被别人接受,他的人生不会快乐。我也没有接受过正规传统文化教育,在学习了弟子规后,我就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在正确理解古老地中华文化的基础上将这块文化瑰宝传承下去。真心希望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从我们班级教育的一点一滴做起,帮助每一位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算起来,真正意义上接触传统文化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其实,这么算也不见得正确,因为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人都随时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毕竟,文化是一个连续的传递过程。就好比我的一位语文老师讲的无论世家子弟还是山野村夫,无论略识文字还是一字不识,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显现儒家文化的教养。这句话,我是感受越来越深。一种思想理念在中华大地上延续了几千年,这里的人民哪里还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呢?虽然传统文化在近代屡遭浩劫,她还是在中国大地上有很强的生命力。

在我看来,《弟子规》包含了《孝经》《礼》等传统思想,特别是在行动方面做了规范。所谓弟子规的规,也就是规范的意思。本来这本书是作为儿童启蒙读物的,大约和《三字经》的效用差不多。可是,我们现在的人,普遍缺乏这种教育,所以现在学习这本经典也是恰当的。特别是当今,社会伦理失纲,人心不古,有志之士呼吁重新定位我们的教育,突出人本思想,突出人文关怀,创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学习经典也就显得尤其必要。

学习的过程就是一个认同的过程,而对自身产生影响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例如,我们学习《弟子规》,背诵下来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真正对一个人产生有益的影响,那就需要时间了。一个人处世必定有一些原则,在他们潜意识中受到这些原则的制约。学习了《弟子规》,就是要把圣人教诲贯彻到生活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中。

学习《弟子规》,我想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变成和谐的社会,这个世界才变成和谐的世界。

900字读后感范文二

带着几分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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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酥油》读后感 一盏酥油灯,感动10亿人,一本爱与信仰的书。 酥油,一本以去藏区支教为引的书,讲述了一对年轻男女的爱情在面对不同的信仰时他们是无助的,也是无奈的,谁也无法去说服对方。当然他们是有爱的,可是当面对信仰不同的冲突时他们又是那么地倔强,那么地执着。 梅朵,一个心地善良的汉族小姑娘,接受着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崇尚着科学,热爱着她的教育事业,更为了已逝的爸爸及妹妹,她义无反顾的走上了支教的道路,她不知道面临的困境是什么。当她先坐火车,再坐汽车,再坐拖拉机,再坐摩托,还骑了两天的马,终于到了她开展草原孤儿教育工作的地点麦麦草原时,迎接她的是一望无迹的草原,她迷茫了,此刻她才意识到这将会是一条多么艰辛的路程。 月光,一个纯正的藏区草原小伙,常年累月地接受着藏区文化的洗礼,供奉着他们的活佛,信仰着他们的喇嘛。在他的世界里,活佛是神,活佛是天,活佛就是权威,谁都不可忤逆。 故事就是以两个信仰不同的年轻人的相识为开端,他们的相识是一场美丽的邂逅,他们一起的经历有欢笑,有悲伤,有恐惧,所有这一切的经历促使他们彼此之间有了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尽管如此可是每当面对信仰不同的他们出现分歧时梅朵总是无奈的,其实我更愿意相信梅朵是无力的。她一个外来的汉族女子不管如何的心地善良;如何的想为他们着想;如何地想改变他们的现状。可是,她是无力的。她一个人的力量怎么能够抗衡整个藏族的信仰,她要抗衡的不仅仅是一个月光,而是整个藏族的文化传承,那不是她可以改变的事实,所以她是无力的。任由着他们信仰自己的活佛,尽管她是多么地不愿意咽下 藏传秘药,她明知那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可是她却无力去抗衡,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她每晚必不可少的噩梦。不论是信仰还是人心,她都是无力的,也是无奈的。 故事的结局往往不都是那么完美的,梅朵和月光的故事就是因为那些意外和灾难而无缘地错过了并就此画上了句号。那个倔强的女子---梅朵是遗憾的、是惋惜的、更多的是不甘心的,她不甘心就这样错过了,她不甘心努力了那么久却成了一场空。而对于那个憨厚的藏族男孩----月光来说他是无奈的,他没有想过他的梅朵还活着,他是愿意和自己心爱的女子在一起的,可是他许诺了佛祖。他认为既然佛祖选择让他出家那便是他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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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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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一本讽刺意味极高的作品,其中精选的十四篇(包括序)文章,严谨、明了,含义深刻,通俗易懂,不像其他文章难懂难辨,以种种事例来打击当时社会雾霾,用冰冷残酷的笔调融出了一个个利益熏心、泼辣凶暴、庸俗可悲的人的嘴脸,同时又含有自责、惭愧和感叹。遂将其命名为呐喊。

文章所塑造的狂人、孔乙己、阿q等人物形象,性格鲜明,属于社会底层人物,是受尽社会迫害、不堪一击、举无轻重的人,作者以人物为中心,侧面写出当时社会动荡无情、百姓深受欺迫的整个原状,以及百姓生活中衣着的恶劣、吃穿的用度等,总是一笔带过,却少不了暗示。描写生动形象,人物中心突出。

印象最深的还是《孔乙己》,以一个穷读书人为主人公,刻画了此人的平庸可笑,讽刺了社会对待没有身份地位的人毫无留念的态度。

念过书么?这是孔乙己问我的话。念过。那你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么?孔乙己自知与大人说话会被取笑,便和小孩子炫耀起来,第二次提到其迂腐。关键来了:我心中气愤:难道我还要给这样的人教一个字吗?这是我的心理描写,看不起孔乙己,一个庸俗的人。会写罢我教你他很恳切地说。迂腐再现,其随便找个人炫耀也好的心理突出。再看几个动作服装描写:他总是穿着那件破布长衫,虽是长衫,却是补了再补,他从不肯脱下长衫是读书人穿的,孔乙己不论如何也要让人知道我是读书人、有身份的人的性格显然可见。他从门前踱了进来,从踱字可见,此时他是慢条斯理地进来,就像有身份的人,譬如宫里的娘娘,走路仍神神气气。他排出了大钱来从排可见其装模作样的架势,对短衫主顾的不屑一顾。孔乙己,你又偷钱了。这是主人家对其的玩笑,对其的鄙夷,自认为他的存在就是给人解闷的,是死是活无所谓。你凭空诬陷,之后又是什么君子固穷之类的其迂腐又浮现纸上。直接跳过,细观最后主人家的话:孔乙己还欠着钱呢!如果没有钱,根本不会想起有孔乙己这个人,在社会上,他只是个可悲可怜、可多可少的人。

鲁迅强烈地碰撞了当时与他笔调一般冰冷的社会,勾出种种鲜活人物,此书不但风格新颖、人物刻画精准,而且讽刺意味深长、可见民国社会无情,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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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历史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岁月的涛声似乎很难再激起回忆中不曾起伏的涟漪。那些不只是激情飞舞和庄严神圣的画面,像是时空隧道里的灰尘,虽平凡却不失凝重,虽朴素却不乏张扬,在理想与现实,追求与阻碍的碰撞中阐述了不朽生命的伟大意义。所以,当我捧起《红岩》的时候,我知道这是一种收获。

怀着沉重与敬畏的心情来阅读这部著作的,不想去过多的纠缠于纷乱复杂的故事情节或者性格各异的角色,因为知道任何文章,不管是鸿篇巨制,或是简短小诗,其文字及其所构成的故事整体只是表达情感的手段,而对于我们读者而言,最值得研究就是抓住故事其所体现的本质,即一个时代或是一类事物所表达的客观规律与情感世界。对于《红岩》,我抓住的是两个字永恒。

应该是有感慨的!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按照自己的风格,走自己的路,一个人对于一个时代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这大抵是客观文明的普遍共识,可我们相信这个世界存在永恒,因为有一种精神叫做气节,而那些坚持气节高于利益,坚持自己的抉择并且为之不懈努力的人会永垂不朽,这类人,我习惯地称之为英雄。

很难想象也不敢想象那些革命生涯的片段,因为那些鲜血染红的文字对于现代的安逸生活是一种刺激,严格来讲,是一种激励。而当我们怀着缅怀先烈的态度回顾这样历史的时候,除了钦佩与赞扬,更多的是震撼,一种难以抗拒彻彻底底的震撼。我相信文字的力量,也相信那些伟大作家所具有的高超的表达技巧,但我宁愿相信,那些给我深刻印象并且在我的成长历程中给与我人生启示的故事,其灵魂所在,是一种诠释永恒的气质。这不仅仅是之于理想的坚持与奋斗,不是决心,不是毅力,而是融合了千百年来璀璨文化与一切优秀品质的力量,我们叫它民族精神。如果有人要我跟这个词语下个定义,我说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民族一直在发展,我们的文化也在不断地丰富,我们可以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奇迹,将来也必然会有下一代的不朽传奇,而我们的民族精神就像是一条没有终点的河流,汇聚着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炎黄子孙的智慧结晶,而作为这个光荣历程中的一员,除了责任,更多的更重要的是一种骄傲,一种与生俱来,恒久不息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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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归来读后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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