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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活着读后感700字,2024初中活着读后感700字

初中活着读后感700字

它叫活着,可每一页都是逝去。 《活着》讲述了福贵的一生,富家少爷福贵嗜赌成性,最后赌光了家产。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在福贵为母亲求医的路上,又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后来被解放军俘虏,放他回了家。结果回到家中,母亲已因病逝,妻子家珍独自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女儿在一次意外中变成了哑巴,儿子尚且活泼机灵。本以为这次大难不死是必有后福,但是悲惨的人生却才刚开始上演。极端的情节略有一味荒诞,但小说本身就不是为了描述现实,而是在现实与想象中找到交集,从而来反映生活。有人说,福贵对于苦难的承受能力反应了一种当时大环境下大多数人的麻木,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靠时间去稀释那些痛苦的记忆;还有人说,福贵饱受命运打击还活着,那是因为他的家、他的亲人,他们需要他,当亲人都离他而去之后,他也要为怀念他坎坷的一生而活着。福贵在一次次离别中承受,没有太多的愤怒,表达出的是对命运的接纳,感受它、体味它、消化它吗,这就是生活。许多读者将自己生活中的困境映衬在福贵的经历前时,会多些许释然, 正如他们终于会明白,无论现在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时间遗忘,作为正在经历的人需要做的,就是给时间一个机会。 说到《活着》,就联想到了电影《一九四二》,虽然故事背景不同,创作初衷不同,但两部作品的情怀有相似之处,两部作品中人物对活着的渴望不单单是求生的本能,而是在绝境中懂得放大原本微弱的希望。老东家闷死了自己家的根儿,福贵的孙子因为吃豆子而撑死,以为这些会成为压倒他们的最后的稻草,但他们找到了新的寄托,给了命运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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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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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看来,福贵的命运是如此的坎坷,他一生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亲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在他的眼里,生命脆弱得不堪一击,各种飞来的横祸都血淋淋地抢走他想要的平淡的生活,而他的生命却又如此顽强经受了难以想象的打击和苦痛,到头来只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老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黄牛相伴。但福贵却乐观豁达坚韧的活着,他没有抱怨,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比如小说开头写作者遇见福贵时,他正在地里耕田,他给自己的老黄牛起名也叫福贵,可能是老牛累了,拉不动了,他吆喝着说: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他呼唤着死去的家人,他说这是骗正耕地的老黄牛,让老黄牛觉得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啦,耕田也就起劲啦。(星辰ww)

小说结尾时,福贵又在对老黄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在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此处无限心酸中又不由得钦佩福贵老人的坚强与幽默,他是换一种方式思念亲人,在他心中他们就没有离开过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这是对生命的深刻认识,也是对逝者的尊重只有在失去后才能体会到,不管生活如何苦痛,生命总要继续、生活还得前行。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路,如同书名《活着》。

平日里我们也大谈善良、宽容、幸福之类的词语,但当不幸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是怨天还是忧人?我们能否坚韧和顽强地直面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读《活着》这篇小说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多处直戳我的泪点,陪着书中人物哭泣难过。都说悲情是最高级的情感,读完后心情沉重复杂,看看安静习字的老公和玩手机的儿子,想想父母和兄弟姐妹们,幸福感立刻包裹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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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什么是活着,什么是死去,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个个死去。毫无征兆。

你问我什么是因果报应,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富贵遭到了报应。我想,那是他应得的。

你问我,为什么这个故事不像《格林童话》那样,让作者给它安上个美好的结局?这个我知道,余华先生本意亦是如此。

父亲,母亲,儿子,妻,女儿,外孙,一个一个离他而去。到最后啊,只剩下那头老黄牛和他。莫名地难受。

我承认,《活着》是唯一一本读完了、放下了、却再也不敢拿起来的书。放在了书架的最后一层,那个小角落里。

我不明白,为什么余华先生要给每一个人安上那么悲惨的死因,还有白发人送黑发人。惨不忍睹,甚至荒诞。

两眼泪汪汪的老牛,因吃豆子而吃撑死的外孙,给县长夫人献血却因失血过多而死的儿子,因生孩子而死的女儿,每一个情节都足以让你明白活着啊,就够了。

可能每个人看到书的标题都会想活着,什么是活着,我也是。本以为会在读完这本书后能解答这个问题,但很遗憾,我没有。我不了解什么是活着,我把这都归咎于我还是孩子罢,没有足够的经历,也没资格去回答这个问题。

转眼,(星辰ww)我又陷入了思考。如果当初富贵没有那么败家,而是好好做生意,那么以后的日子会不会不一样?所有的事是不是都不会发生?很可惜,我不是余华,我没权利来改写这个故事。倘若真的按我所想的改了,那么《活着》也不能称之为《活着》了。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活着亦是活着。

免不了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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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700字2024

福贵是我认为的最悲惨的主人公。余华和莫言的作品写尽了人间的阴暗和悲惨,心里承受能力弱的人和崇尚美好生活的人是铁定受不了的。

余华的小说《活着》我几年前就略微了解了一下,对于这种极端的、极其痛苦的生活经历,我充满好奇又担心自己会受不了其中的残忍的情节和人物悲惨的命运,拖了几年都不忍心阅读一页。

前段时间我终于鼓起勇气翻开书,篇幅并不长,如我所料,果然看得很吃力,每当觉得福贵一家人就应该这么平静地过日子时,残酷的现实就会给他们重重的一击,灾难接二连三地降临在这个不幸的家庭。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在历经各种不幸后,成为一个孤独的老人,最终陪伴在他身边的只有一头和他自己同名的老牛。

年轻时,他是地主家的大少爷;整天游手好闲,却幸运地娶了一个漂亮又贤惠媳妇家珍;有了一双优秀的儿女;他当过兵,在枪林弹雨下有幸捡回一条命。

可是,他因好赌一夜之间把家里的财产败得一干二净;他爹被他活活气死,他娘不久后也随之而去;他的优秀的女儿因生病成了哑巴;他的懂事的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被抽血过多而死在医院;他的女儿难产而死,女婿死在工地上;爱他的家珍死于疾病;最后唯一个亲人——他的孙子,吃豆子撑死了。

为什么书名叫活着?余华在《活着》的自序中写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从青春年少到风烛残年,历经了多少磨难,面对亲人们的一个个离去,他始终坚强乐观,多大的灾难都无法击垮他,具有这种坚韧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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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7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利用五一放假的时间把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读了一遍。这是一个乡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的哑巴青铜,父亲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是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的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看戏能有个好位置,青铜一声不响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能够编些芦花鞋去卖;她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中,青铜一家艰苦而又快乐的生活着。

12岁那年,命运又召回葵花回到城市,失去妹妹的痛苦使青铜仰天大叫,他从心底高喊出一个名字葵花!

相信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被主人公之间的友谊、亲情打动,谈不上泪流满面,但心灵一家是被深深震撼。生活在现在,我们无法体会到他们的艰难以及快乐,我们要学会珍惜,不要整天抱怨,与青铜葵花那样的孩子相比,我们幸运太多了!!

初中700字读后感范文二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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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前在学校图书馆借了几本书,最近天太热,刚好在家啃书,利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请原谅我在书中划了一些我认为经典的句子。

趁现在有空闲时间,来写写自己的一点感想。六十年动荡造就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一次次遭受厄运的打击,令人无法喘息,而他却一次次选择坚强的活着。第一次厄运是他儿子有庆的死,一个五年级学生,多么鲜活的生命,却在一次义务献血时,出现医疗事故而死亡。

第二次厄运是他女儿凤霞的死,凤霞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却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她的人生在遇到偏头二喜后有了转机,她得到了二喜的宠爱,生孩子之前的那段时光她是幸福的,可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最终她的生命在生孩子时由于大出血嘎然而止。

可是厄运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紧接着是身患软骨症一直卧床不起的妻子家珍去世,这时这个家只剩下福贵,二喜,还有年幼的外孙苦根(因他一出生就没有了妈,爸爸又是个孤儿,他的命很苦,因此而得名)。总以为厄运不会再找上门来,可接踵而至的又是亲人的离去,二喜在一次外出搬运时被水泥板砸中而身亡。

原本圆满的家庭却只剩福贵和苦根祖孙俩孤苦相依。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简单,而简单便也是一种幸福,但好景不长那一年,苦根他才七岁,因为孩子生病了,福贵心疼他,于是鲜少地给孩子煮了一大盆豆子,结果孩子由于过度食用而撑死了,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湖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从此,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独的活着。

到此故事也就讲完了,真不知道福贵凭啥勇气活到最后?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福贵守着时光如住常般活着,然后无惧地老去,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迹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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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我没太认真的去读,但是,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有了解,也领悟出来许多道理。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但在两人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一位夫人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正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庄园,并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领悟到的,而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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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读后感700字范文一

放暑假了,我读了一本来自著名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看完的我感触颇深,我第一时间给我的感想就是现在的我真的太幸福了!想想作者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生于俄国中部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从小就受到苦难生活的折磨,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走入社会。底层的生活使他亲身体会到人民的痛苦,看到社会的丑恶。

我,虽然出生在乡村,但是想想现在的生活条件,我看自己都得偷笑了,童年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活泼,和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嘻哈,想起来自己都在笑。比起高尔基我真的是幸福一千倍一万倍了。虽然比不上那些城市里的小孩子,但是我的生活学习条件并不差,自己在心里已经觉得很开心,每天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互相进步,这种感觉真的很棒,老师也很有耐心地传授知识。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

《童年》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阿辽沙*彼什科夫。阿辽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和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初中作文读后感700字范文二

在寒假的空余期间读了这本书,然而书中的主人公保尔,身残志坚,依然为了人民的利益,愿付出一切的伟大品质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身。

这本书的作者是20世纪30年代的伟大苏联革命作家尼古拉阿历克赛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保尔自小家境贫困,早年丧父。又经历了十月革命。保尔历过千辛万苦,甚至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却依然坚持写作,创造了人生辉煌!唱响了生命之曲!倚栏轩文学网

读完这本书,保尔的一句经典语录使我受益匪浅: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该怎样度过呢?当回忆起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也不会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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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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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活着读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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