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门前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门前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法律门前读后感范文一
天空湛蓝,没有一丝尘埃,天空下的人们自由行走、欢笑、嘻戏。我托着下巴趴在窗台前阅读《法律门前》这篇文章,心灵为之一震。
在法律门前站着一名卫士,一个乡下人来请求让他进到法律门里去,可卫士没有允许,于是乡下人就坐在大门旁边,一直等待卫士的允许,一直等到了残废之神将他带走。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极度悲哀,在20世纪以前,专制的政府高高在上,而平民百姓求助无门的残酷现实,按说法律门前人人平等,法律之门向所有的人开放,随时都可以进出,可是乡下人连第一道门都没能进去,还能指望别的什么呢?
权力,拥有而强大,就因为卫士拥有管理第一道门的权力,才使得他变得如此强大。读了可怜乡下人的故事,我的心像被一块大石头重重地压了下来,心弦久久地颤抖着。是气愤、悲哀?这复杂的感情,我简直难以用语言描述,由此,我知道,权力会使人更加猖狂、更加没有人性、道德,更加残忍、残酷。如果权力占满所有人的心灵,那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天空不再湛蓝,太阳失去了光芒,人们的笑容也会被忌妒和猜疑所代替。
暮霭在悄悄地降临。一片片宁静,在当时的社会里,天有这么蓝、花有这么香、人们的笑容有这么灿烂吗?我顿时明白:唯有爱才能将恶人变成善人;只有爱,世界才能和平;只有爱,家才能更温馨而幸福。
从小事做起
在一次诺贝尔奖的发奖大会上,有许多获过奖的科学家出席。一位记者采访其一位科学家,问道:您认为在哪个大学,哪个实验室学到的知识对于您最重要?老科学家的回答竟出乎人意料幼儿园。他说,他从幼儿园中学到了:要经常整理好自己的东西;别人的东西不要拿;饭前要洗手从中我认识到:每个成功人士都是从小事做起,从不马虎的。
从小事中得到大智慧。闻名于世的牛顿,小时候,因为看到苹果成熟后就会从果树上掉下来,经赤字一番思考后,他发现了万有引力;也许你也知道瓦特吧?瓦特小时候坐在炉灶前,通过看到壶中的水煮沸后就会冒水汽的现象,发明了蒸气机。从小事中悟出大道理。乐羊子因为捡到路旁一饼别人丢失的金子而为此感到喜出望外之时,其妻却并不高兴,说道: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听了很惭愧,便把遗金放回原处。
从小事中体现伟人风范。开国总理周恩来一次,他去理发店理发。理发店生意很红火,凳子上已经有几个顾客在等了。正在理发的军人见是总理来了,连忙站起来让总理先理,周总理却说: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我不能因为特殊身份而乱了秩序。后来,总理轮到最生一个理。
综上所述,老科学家的回答是意味深长,富有哲理的。我们须从中知道:任何人只有把身边的小事做仔细了,做好了,才有可能向成功大门前进的机会。
《法律门前》读后感范文二
读了卡夫卡的《法律门前》,我看到的是中国,其表现出一种猥琐的法律。我并没有否定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庄严,而用表现特此说明。
一:民主与法治何在?
记忆尤心的是士兵最后所说的一句话:其实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从这里进去,因为此门只为你一人所开。也许他想表达的是乡下人为代表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一面的人,能享有法律的权利,所以会特设一门给他们。但是由于见到法律需要过一道道的门,所以法律表现出的往往甚至全部都是一种猥琐的感觉。也许法律本身是想贴近民生的,但是实行法治的人(也就是文中守着一道道门的士兵)怎么会肯。以下是一则《视频:重庆疑犯劫持女人质被制服现场曝光 》的报道,可以通过强大的*可以了解到。但是我更喜欢谷哥,因为昨天韩寒所发布的《孩子们,你们扫了爷爷的兴》一文在新浪被和谐后,*不给予搜索,而谷哥显得更男人。直到次日早上,*才很娘的给予搜索,又很娘的显示此文以删除。
回到正题,我先介绍下《视频:重庆疑犯劫持女人质被制服现场曝光 》的报道。摘自新浪:2月23日下午14时许,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年轻男子持刀在重庆市长寿区江南派出所附近持砍刀挟持一名妇女,并将砍刀架在人质脖子上,扬言要杀死人质。为稳定嫌疑人情绪,避免其伤害人质,当地民警将嫌疑人劝至派出所办证大厅内进行疏导和劝解。经过与犯罪嫌疑人近两个多小时的谈判,16时05分,民警在劝解疏导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趁其不备,果断出击,将嫌疑人制服,人质安全解救。但是希望观看视频更加真实,都说有图才有真相。其中亮点一:该罪犯抢劫人质到了派出所,索要一支枪。我都觉得这位哥哥太有才了,竟然敢在派出所劫持人质,还所要枪支,简直是藐视法律,抗击政府。亮点二:随后,该罪犯索要一名记者。很少有劫持人质者索要这两样,可见这位哥哥是有故事的人。亮点三:在记者来以后,这位哥哥表示不需要记者了,说明这位哥哥已经明白,他背后的故事说了也肯定被和谐,所以这位哥哥面对现实,又索要了亮点四:高潮出现,这位哥哥走出门,在门外埋伏的公安民警毫无畏惧,扑了上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请国家统计局告诉我究竟扑上去了几个。这一平方米一定是地球上人口密度最高的一平方米,瞬间满屏幕的屁股在晃动。亮点四:这位哥哥被抓进了审讯室,警方拉扯着这位哥哥的头发,扬我警威。虽然结果是可喜的,但是过程绝对是值得商榷的。原来媒体报道也愈发猥琐起来。
二:法律的公开、公平性何在?
有一种说法:乡下人所见到的只是法的假相,其实本质仅仅是位阶最高的守门人的旨令,而这一切均为法的神秘性使然。所以有的评论家认为,守门人和乡下人都是受骗者,个人持赞同意见。还有一种大众一点的理想想法:冒犯是见到法律的最直接方式,遵守法律的人永远见不到它。个人是反对的。就拿4月29日发生的《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泰兴幼儿园行凶事件》来说,在新浪、网易等各大媒体中皆无报道,只有小部分不怕死的小网站报道了。而在5月2日,才有搜狐勉强像个男人似的站出来报道了此话题。在最近的变态凶手杀人事件中,他们都选择了幼儿园和小学,相信在很多想报复社会的人心中,去幼儿园小学杀人成为了一种时尚,因为在杀人过程中,你将遇到最少的抵抗,杀掉最多的人,造成民间最大的痛苦的恐慌,是最有效的报复社会手段。我很庆幸我的外表看起来不像幼儿园的孩子一样脆弱,但还是恐慌哪天发展出中国的塔利班,那连出门都会担心了。转回话题,探究为何此新闻为延迟报道了呢?想想最近的热点就知道了。当我们5月1日围坐在电视前看着上海世博耗资千万的烟花的时候,正欣赏耗资千亿的上海世博会的时候,正式我国耀武扬威,扎台型的时候,怎么容的下这些反面的报道。显然受伤32人,无一死亡的报道,一定都不公开。想到温州上次某处着火而死人的案子,结果死亡人数上报到中央还给打了个优惠折扣。这真是猥琐。苦难深重的人们,看着世博会哭了。
当然,真正苦难深重的人已经未必能够申诉,对于在正在申诉自己苦难的人,他们始终没有一个申诉的途径,他们曾经向干部申诉,后来发现好像除了干部以外也没其他什么人欺负他们,于是他们向组织申诉,后来发现组织是由大大小小的干部组成,然后他们找到了信访办去登记了一下自己,以便于公安机关监控,最后他们到法院去缴纳了诉讼费,这条路上绕来绕去都是敌军,于是他们另辟蹊径,他们找到了能贴近民生的媒体,但是发现自己的苦难发生的不是时候,不符合事实热点。结果,在表现出猥琐的法律和猥琐的媒体的强暴中,只能自己哭着安慰了。
按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就就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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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读后感
法律讲堂读后感范文一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起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因为没钱奶奶也不给,所以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因为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所以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法律讲堂》读后感范文二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法律读本读后感
法律读本读后感一:《法律读本》读后感
读了《法律读本》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解决方案和各种犯法行为。
我认认真真的看了一边第二条、我们应该得到父母的有益监护,这个当然是法律规定的。所有在16岁以下的儿童都属于未成年,还没到法律年龄的话,父母就是你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是应该严格监视、控制孩子的一言一行,可是父母却做了一件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就是偷看孩子的私人物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小空间,这个道理当然包括16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孩子们。可是父母根本就不在乎,自从我买了一本日记本,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趁我沐浴或其他空儿,一妈一一妈一就会趁机偷看我的日记。要不是上次被我发现了,我还真不知道一妈一一妈一居然会管到这种地步!父母却说,偷看孩子的日记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心事,好好的帮助她们。其实未成年的孩子也是人,也需要一些小小的私人空间,哪怕是一本可以在里面写任何你的秘密或心事的日记本也罢。于是,我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把日记本的钥匙带在身上才防止的了这类事故发生!
哪怕是在网上建一个自己的小空间也好,我也不需要任何人能把孩子们管的那么紧。让我们一丁点自一由的感觉都没有,更何况属于是父母想了解孩子的内心呢?其实我们的内心就是希望有一个自己的世界,在里面建立属于我们的青春的一些小小的,却不能被任何人知道的小秘密。
法律读本读后感二:法律读本读后感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它,应该遵守它,应该使用它,应该一爱一护它。
说到我们中小学生的犯罪问题,最近数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为,犯过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环境促使他犯罪,事实却不是这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电脑网络,很值得注意。现年许多学生因为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还踏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他们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戏。自从网络被发明以来,它不但为人们带来知识的宝库,却令我们青少年常常“受伤”。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该做的不是叛逆。我们不该不听父母,老师的劝阻,不应该不以学习为重,反而却天天沉迷着游戏。假若我们没有极强的自控能力,没有抵御各种触犯法律的诱-惑的信心,未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我们的成长至关重要。《小学生法律读本》中有着这样一个实例,一位叫小英的单亲女孩,听社会上的朋友说吸烟能解愁排闷,提神醒脑,便学会了一抽一烟,越一抽一越多,她渐渐成了学校闻名的“问题少女”,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一良朋友的引一诱,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对心理只会微不足道的影响的游戏,就像大家赌赌钱,虽然尽管是5一毛一1块,这样下去,赌上了瘾,接下来的行为将可能变得不理智,抢劫,盗窃。我们要杜绝自己受引一诱,首先应该加强思想与心理的防线,还要增强自律、自尊、自强意识。当我们受到诱-惑时,必须提醒自己,坚决拒绝。
让我们点亮心中那盏法律的明灯,要从小学法、知法,从而慢慢的懂法、守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一份贡献。
法律读本读后感三:《法律读本》读后感
一开始,我对法律的认知并不多,只是有些模糊的概念,但读了《法律读本第一章》后,我不仅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懂得了像家长不能侵犯孩子隐私这么法律条款。
我们有权让父母在我们的抚养权内抚养我们的同时,也有权不让父母偷一窥到我们的隐私。隐私就是说只属于我们自己的一些东西,譬如我们的日记,私人信件……这些都是我们的个人隐私。如果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父母是不能私自偷看我们的日记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隐私保护法这条规定:《条例》对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记录、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等行为都作出了明文禁止。
所以说,偷看孩子日记或聊天记录是犯法的。为了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一些家长背着孩子偷看他们的日记和q一q聊天记录。今后,这些表面上看是为孩子好的行为将被禁止。
但是,在如今这个世界,这个21世纪,这个什么事情都完全不能由我们说了算的世界里,又有多少学生的日记是可以受到保护,没被家长看过的呢?又有多少家长真正在意过这些法律呢?真正在意过我们这么小孩的感受呢?很少,真的很少,我甚至敢说没有。
我一直很期待,甚至是认为我的父母是一个明智开放的父母,但是虽然表面上,他们总是对我的日记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暗地里却总是会为我的日记十分好奇。他们好奇里面的内容,好奇我在里面有没有写他们是怎样怎样的,好奇那些关于我自己的小秘密。如果不巧,他们偷看日记时被我发现了,就算我生气万分,甚至顶嘴。他们也只会说:行了,你也不至于这样。不就是偷看了你的日记吗?我们只是为你好,我们只是想知道你内心的想法,想和你更融洽地相处好,仅此而已。
有时,我是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样?难道我们小孩真的不应该有隐私吗?不应该收藏些专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吗?难道那些法律条款都是摆设吗?就算我们和他们讨论法律问题,他们也总会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可是你父母,你什么东西我们没看过?看一下你日记你还心急如焚了?难道法律的束缚真的没用吗?他们偷看我们的日记真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这些问题,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
就说说我自己一次发生的事情吧。
那天,我正在翻看自己的日记时,恰巧这时,一妈一一妈一却让我去帮忙买东西。我立刻惊慌起来,赶紧把日记藏好,生怕一妈一一妈一偷看。然后以风的速度跑下楼去买完东西后,上楼时我还一直在担忧着一妈一一妈一会不会偷一窥我的隐私,殊不知此时一妈一一妈一此时正看的津津有味了。当我叫一妈一一妈一开门时,却觉得不对劲了,奇怪,一妈一一妈一不应该在厨房的吗?应该听得到我的喊声的埃怎么貌似在我卧室?于是,我紧张起来,轻声地用钥匙开了门后,蹑手蹑脚地来到卧室一探究竟。果然,一妈一一妈一真的坐在椅子上看我的日记。似乎是察觉到了有人进来,发现是我后,她先是一阵诧异,然后又理所当然地说了一句这些隐私最好少想点,影响学习。我很生气地说:一妈一一妈一,你怎么可以偷一窥我隐私!而一妈一一妈一却不以为然偷看你一下日记而已,不用反应这么大吧?又不是国家秘籍。再说了,我可是你一妈一,有权利调查你在我看不到时的表现以及看看你心里是不是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其实,我很想对家长们说,日记是我们个人内心的表露,是我们内心世界的自己的想法。在成长之路上,谁都会有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谁都会有不可外露的隐私,谁都会有自己内心的想法,毕竟没有秘密长不大!如果家长偷一窥了我们的隐私,偷看了我们的日记,就等于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扼杀了我们应有的隐私权。
这样的话,就会对我们的心灵一陰一影,会让我们对你们有隔。。你们总抱怨我们和你们不亲,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但是,如果你们都无法做到不偷一窥我们隐私的话,我们又怎么愿意和你们沟通呢?所以,为了亲子之间的沟通,请你们不要再偷看我们的日记了。
《地狱门前》读后感-从“法制”到“法治”
《地狱门前》读后感-从“法制”到“法治”文章标题:《地狱门前》读后感-从“法制”到“法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也逐步确立和完备。随着法律制度的确立,依法治理就成为了各级执法机关和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这就是我想表达的从“法制”到“法治”。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整顿党风党纪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严肃党纪党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党内监督、党内民主和党的纪律等规章制度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党在党的建设方面走上了“法制”轨道。[本文来源于第1-www,,找范文请到第1]乔云山在《地狱门前》中的一段话发人深省。大意是,过去在战争年代,没有那么多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条例,只一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管住了全党、全军的作风和纪律。如今,虽然有了那么多的制度和规定,各类违规、违纪者却前赴后继以身试纪或以身试法,走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当然要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许多复杂的情况,诸如信仰缺失啦、监督缺位啦、体制不健全啦等等,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制度和规定的执行中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只有了这么多好的制度的规定还远远不够,要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去做才是更加重要的。邓小平同志在论述制度的重要性时曾经说过,制度不好能够使好人无法做好事,使好人就成坏人;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得逞,使好人理直气壮(大意如此)。但是,有了好的制度而不执行,使制度行同虚设,这与没有制度有什么不同呢。经常可以看到路上的行人,为走“捷径”,放着人行横道线和人行天桥不走,翻越交通隔离栏,横穿马路;更有许多驾驶员以规避交通法规为炫耀资本,并以此为“经验”传授给他人;许多政府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把办事程序公布于众,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可是仍有一部分人,热衷于找关系,走后门,搞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已经成为国人通病。《地狱门前》中的主人公——李真,一个领导的秘书,尽管这位领导曾经有过多大的权力,但按照职责和制度,秘书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拥有这么大的权力和神通。李真也曾是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在工作中应该也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如果按照正常的人生轨迹,他不应该是一个入“地狱”之人。是谁把他送入“地狱”,是他自己?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此,我们假设:假如李真没有当上省委主要领导的秘书;假如李真当上领导秘书后能够对自己严格自律;假如李真在拥有极大能量的同时不那么张扬和张狂;假如李真能够尽早收手不要走得太远;假如李真供职的机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其行为实施有效的约束的限制;假如李真为其当秘书的领导同志能够按照党纪中规定的管好身边的人,等等,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的假如,李真只要做到其中几个假如,他怎么也不应该年纪轻轻就入“地狱”了吧。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李真也是身不由己地被自己膨涨的欲望和顺利实现欲望的优裕的客观条件送入了“地狱”的。撇开李真的主观因素不说,按照党章、党纪,一个秘书决不至于也没有权力能够犯下能下“地狱”的“大罪”的。李真现象的产生是我们党的制度不够健全?还是规定不够具体?我看,主要是有了制度和规定不执行,不按制度和规定办事所致。战争年代,一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虽然条文不多,但革命者都是严格按照执行的,在纪律执行中也是动真的,所以才有革命的胜利,才有共产党从农村进城执掌政权。现如今,党已经执政多年了,不少执掌权力的官员把制度视为约束自己的枷锁,认为按制度办事效率不高、麻烦。还有些人,更是不愿意或有意不按制度办事,为自己做一些不可见人的事情提供不为人知的“方便”。长此以往,类似李真者恐怕还会后继有人,党风廉政建设还是任重道远。制度的执行要有监督,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了监督,制度才能有效在被执行;要实施有效监督,就必须公开,不公开,监督就没有对象,监督者也就无从监督。监督也是制度,如果有了监督制度而不执行,那也与没有监督是一样的。因此,仅有法律制度是不够的,这只是第一步,依法治理才是更重要的。尽快地从“法制”进入到“法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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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门前》读后感-从“法制”到“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