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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之灯读后感100字

《大地之灯》读后感1500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大地之灯》读后感1500字”,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因了动物总是能够或多或少地带给人心灵上的慰藉,亦或多或少地增添生活中的乐趣。于是,喜欢养些小动物,但许久以来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小狗总喜欢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找一个黑暗而阒静的角落结束自己的一生?直到看完小七的《大地之灯》后,才有点懵懂,也许这就是生命的尊严。

在那个拥有最为稀薄而洁净的空气、最为廖烈的阳光、最蓝的苍穹、最广袤的大地的藏族高原,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流传着这样的神话,秃鹫从不会把自己的遗体存于大地之上,他们的祖先相信每一个快要死去的秃鹫都会离开群体,腾空万里、往太阳深处飞去,直到融入太阳的光辉之中,让生命的尊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得到绽放,所以藏族人民总会把秃鹫看成是比丘的化身。

卡桑的藏獒晋美,在和雪豹交战的过程中身负重伤,惨不忍睹的身体让卡桑心如刀绞,就那样死死地搂住她生命的守护神。藏民之中流传着这样的故事,神獒在意识到自己生命即将走向尽头的时候,会离开忠心耿耿守护了一生的牧场和主人的帐篷,独自往远处走去,他们活着的时候将生命献给主人和羊群,死后要将灵魂献给雪域神山。只有那圣洁遥远的神秘家园才是它们的归宿,它们回到神的身边,回到那雪山顶峰的金色旗云之上,俯瞰曾经的牧场和家园,它们都是神的孩子。晋美黑色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已经淡漠了的苍茫夜色深处,它正像它的祖先那样义无反顾地踏上最后的牧归,那视野清冥的雪峰的臆想正从灵魂深处召唤它回家。晋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喷薄出了生命的尊严,这是圣洁的灵魂的归属。动物尚且如此,我们人类又岂能自甘逊色?

大学是我们值得骄傲与自豪的时代,说起大学校园,恋爱是个永远的话题。诸如所有的一切,大学恋爱也承载着欢乐与悲伤。但总有那么多的人输给了欲望,想象着恋爱会有多少的浪漫,想象着恋爱会有多少的情调。但却忘却了生活并不只是一种添加剂调和而成的,五彩斑斓中隐含着太多的出其不意。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时代,尊严似乎不怎么被人看重,更有甚者,觉得尊严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值得一提。

总会在上学的路上亦或是小树林中见到恋人的身影,很是幸福的样子,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你亲我吻,也许这是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吧!但这种过分的行为我实在无法苟同。

随处可见男孩俯身为自己心仪的女朋友系鞋带,也许这真的没什么。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是父母给了我们生活的权利,试问:又有几个人能俯身为我们操劳一生的父母系哪怕是一次鞋带啊!恐怕没有吧!再说这样男孩子的尊严到哪里去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应该去拼搏自己的事业,去应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而非这样卿卿我我,屈尊做这些世俗的事情,因了尊严是包括男孩子在内的所有人活着的重要理由!

从来都认为女孩是圣洁的化身,她们应该有高贵的灵魂和典雅的举止。但有时候,恋爱中的女孩为了赢得男孩的原谅而死乞白赖的讨好,即使男孩再怎么狂吼。基于传统观念,就有或多或少的人对于女孩子存在不公平的歧视。所以女孩就更应该让自己活的有尊严一些,因了尊严是自己争取来的,要通过努力使自己拥有善美的灵魂与典雅的气质。

喜欢隔离于喧嚣的尘世,更是喜欢歆享于圣洁的灵魂与思想。让我们的生命有尊严一些吧,因了生命本身便是一种高贵与典雅,生命的色彩让我们每个人都存有生活的欲望,于是我们就不自觉的掉进了深不可测的深渊,警醒于世。

让生命更有尊严一些吧!这样才不枉人世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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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之灯》的读后感2000字


《大地之灯》是七堇年19岁时创作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讲述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出生的两个少年非同于常人的成长历程:卡桑,在雪域高原深处长大的孤儿,父母在一次朝圣的途中因车祸双双遇难;简生,父母为北大荒的插队知青,出生不久被急于返城的父母遗弃,直到十岁时被接回大城市,母亲却因为受贿案件自杀。年幼的简生遇到美术老师淮,让他的人生走进一段新的岔口。简生长大后又偶遇卡桑,并将其带回城市,作为养女。两个有欠缺的少年,不同的时间,在不同人的庇佑下长大,并完成自我内心的救赎。

这本书的作者属于80后人群,很多不明就里的人看到这个数字就会很自然的想到滥俗的言情小说。但七堇年用自己的坚持和尽心证明了她对于文学的决心。

没有华而不实的辞藻,没有堕落的非主流,没有虚伪的美学,更侧重不同年代和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巨大影响。在书的开头,她用西藏风情这样一个大多数人好奇却也陌生的地方引出故事,冰寒的天地,虔诚的藏民,忠猛的藏獒,羊群,天葬的风俗,寂冷的黑夜高原。后来,又陆续引出尼泊尔,中国东部,引出不同人物的命运纠葛。

或许这本书不只是严肃,而是悲剧。

简生,从小被父母抛弃,十岁的时候被亲生母亲接走,然后度过了苦闷的青少年,在他眼里,那段时间每天陪伴他的只有痛苦。淮的出现是他尚且幼稚的心灵窥见光明的天使,他把淮当作自己的老师,而后是母亲,后来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他幻想淮成为他的妻子。但事实毕竟不是童话,后来他辗转认识了了辛和,并与他结婚。但他一直固执的相信,他爱的是淮,他的心理只有淮,甚至于他娶辛和也是因为他看到了淮了影子。再后来,为了弥补生命的缺憾,他收养了卡桑。在故事的最后,他固执地离开辛和,坚决去照顾淮。那样的痛楚和坚毅的决心是可以震彻我们的内心的。完成这一切,他给辛和打电话说,我想回家。辛和说,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辛和,努力维持着与简生之间的平静以及和睦,她始终进入不了简生的内心,她也始终是活在表面的配角。她爱着简生,她看着简生痛苦而又无能为力。面对简生的离开,她也只能无奈的接受。一个渐入中年的女子,丈夫因为另一个女人而离开自己,长达一年。这样的苦痛也绝非一般,他对简生的爱是疼痛式的,因为疼痛而持久,并且一直迁就。

卡桑的人生满是分离,阿爸阿妈、爷爷、晋美、叶蓝相继离去,后来与简生和辛和解除了养子关系,逃离与迦南的婚姻年幼时被强暴,后来遇到好心的简生夫妇而有了新的人生。她为新的生活而努力,并且取得学业的进步。但她毕竟也还是长大了,她遇到了迦南。做爱之后成为迦南的另一任妻子,辗转到了尼泊尔却没有名分。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她靠叶蓝逃回北京,依旧孑然一身。她的人生艰难而又痛苦,尽管在青少年时看似光鲜,但在内心深处她有自己无法抹平的伤疤,在暗夜里独自舔舐亲人死去的伤口。

淮,她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人生,并且不会跟简生交错。在简生还是孩子的时候,她那样善良地去接受简生并且照顾他,没有任何血缘和物质的关系。她认真扮演一个老师的角色,同时还有母亲的角色,引导少年简生长大成人。简生长大,她也结了婚,但最后这婚姻没有完美。在她生命的末尾,只有年迈的母亲陪在她身边,躺在昏暗房间的床上,无奈等待死亡。那时,简生来了。在她命途的冬天,简生用宽阔的肩膀挑起她生命的重量,后来她的身体越来越糟,视力模糊,活动障碍,无法自主呼吸,被迫裸露,浑身插满仪器。直到最后,瞳孔放大,心跳和呼吸全部停止。她安静下来,如同是安睡。这样一个善良安静的女子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叙述,留下沉重。

在书的末尾,七堇年写道:现在完成的这本书,仅仅是这样一个开端。写的过程当中,我用了全部心思与精力去构架。其中有不可避免的无力和缺憾。但我依旧觉得这对自己的努力是一次比较尽心的交代。尽管知道困难但我仍旧希望它能够成为一个告别。一如刚才这样一句话:如果我们能真正举重若轻起来,至少在表达上,该是多么好。

合上七堇年的《大地之灯》,在心中的感触还没有降温的时候,在那些岁月的痕迹还没有结上霜雪的时候,心中是这样的安静,就像是行走之后的旅途中,翻看一组组照片。这是一本沉重的书,在序言中,安波舜说,她的写作姿态和对语言的膜拜,预示着我们的严肃文学在隔代复苏。书的质感和油墨的香气,拿在手里的真实感,以及内容的厚重感,使它成为不拘泥于青春文学的里程碑式的著作。事实也的确如此。

封面上的巨大莲花依旧静美。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之读后感1500字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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