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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诗

问,世间革命为何物?。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问,世间革命为何物?,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革命是为天下人造一个风雨不侵的家,给孩子一个宁静温和的世界,纵使这些被奴役久了的人们早已麻木,不只宁静温和为何物

电影开篇的镜头是就是秋瑾就义的镜头,秋瑾走在街头,缓步走向断头台,伴随着画面,响起;我此番赴死是为了革命,中国妇女还没有为革命流过血,当从我秋瑾开始,纵使世人并不尽知革命为何,竟让我狠心抛家弃子;我此番赴死,正为回答革命所为何事的誓言。

电影的开篇就如此煽情,想必是为了阐述革命的价值和意义。然而这段话总让人联想起《十月围城》中孙文先生的阐述,同样与革命有关:十年以前,一个学生在这里提问:何为革命?我告诉他,革命,就是要让四万万同胞人人有恒业,不啼饥,不号寒。十年过去了,与我志同者相继牺牲,我从他乡漂泊重临,革命两次于我而言不可同日而语。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做革命

革命之路,异常艰辛,有杀戮,有牺牲,有战争,有炮火,是对人性的最大磨砺和考验。无论是秋瑾慷慨赴义的话,还是孙文的感慨,都透支了革命的意义。然而,《辛亥革命》则是这样一种典型的革命:看似成功,实则失败。而且,革命并不预付美好未来

或许这真的是一部主旋律电影,但我个人认为,只要电影还原的是历史真相,那是不是主旋律电影就不再重要了。说到这,我们必须还要回到100年前的这场革命,之所以为革命,是因为革命党人在孙文先生的领导下革了清政府的命。事实上,我相信很多人对历史上的辛亥革命的了解仅仅只来源于书本上所学,对于革命的细节、前因后果知之甚少但《辛亥革命》这部影片很好的描述了当年革命时的前因后果,以及革命精神。主要是孙中山先生的那种精神,而且影片将辛亥革命的重大历史事件都很详细的描述了,像黄花岗起义、武昌起义、孙中山回国、孙中山就任总统、袁世凯逼清王朝退位到最终袁世凯窃取革命成果,至少很好的解释了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思想,以及他为什么要辞去总统的职位,其实,在那个时代,孙中山先生也有很多无奈。

辛亥革命虽然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社会性质和人民悲惨的生活境遇,但它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消灭了皇帝制度,打破了君主世代相袭的制度,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此后发生的两次帝制复辟都没成功。最重要的是,辛亥革命揭示了一个真理: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不可阻止,顺其者昌,逆其者亡。

死不是革命的目的,革命是改变命运,为天下人谋取幸福,是许多年轻人用生命的代价换取让活着的人更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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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苦,为何苦?


二十多年前,有这么一个人,毅然辞去一切行政职务和高位认命,孤身一人寻访中华文明被淹没的重要遗址;二十多年前,有这么一本书,宛如一位外出的浪子,一路伤痕斑斑,而身心尤健,默默地反驳着文人对它的糟践。

这个人,是迄今全球唯一完成抵达人类史上最重要的文化遗址的学者一一余秋雨。

这本书,是上海读者投票评选三十年来影响最大的书一一《文化苦旅》。

看到书名的那一刻,沉重感油然而生。目光落在一个苦字上:何为苦?为何苦?

为解心头疑云,且打开此书,细细品味。

(一)

开篇的《牌坊》、《寺庙》,只立足于童年旧事,并未写远游。既无远游,又何来苦旅一说?

读了第三篇《我的山河》,方才豁然开朗。先前看似偏题的文章,实则阐明了作者作苦旅的缘由。作者本是山河之子,女教师的到来使冰封的村庄解了冻,也把家乡的山河拉进了书本。他便从解了冻的乡村走向城市,博览众书,却蓦然醒悟:人,应当回归山河;文本文化,应当回归生态文化。

于是,他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文化之旅,探寻各种历史选择的生态理由。只有走在路上,才能赋予文化以生气;只有走在路上,才能凭借山河找寻大量细节,真切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多少个春夏秋冬的苦读,方能换来这一弥足珍贵的顿悟。这一蓄力的过程,想必也充满艰辛。后来,便有了佛的那一声动身吧。便有了这场惊天动地的文化苦旅。大智不群,大善无帮,何惧孤步,何惧毁谤。

(二)

文化苦旅的第一部分是中国之旅。从莫高窟到道士塔,从荒无人烟的西域到人间天堂苏杭,作者的足迹遍布了大半个中国。

余先生喜欢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体现出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历史感和沧桑感,因而饱含深切的民族和文化忧患意识。在此,且以我最喜欢的《阳关雪》为例,略窥见一二。

作者在开篇写自己游白帝城、黄鹤楼、寒山寺的经历,由己及人,写出了当今人们骨子里对诗的追寻,归根溯源,便是人们的历史文化情结。

于是,在第七段中,作者带着这份情结、冲着王维的《渭城曲》,去寻阳关了。这儿,作者第一次提到了雪,这雪是苍凉悲壮的;也第一次提到了苦,这苦则是因为天寒路远,却孤身前行。

此为苦的第一层。

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天地,作者感叹自身如侏儒般的渺小之余,又将思绪投影到了历史的长河中,由寻阳关的经过转为对阳关的直接凭吊。

在用寒风、苇草、群山、白雪、烽火台等景物描绘出阳关的苍凉后,终于姗姗点出了那首《渭城曲》,也带出了唐人风范。可惜,唐王朝并没有将此延续久远。

因而阳关坍塌了,成了废墟,作者为之惋惜;

阳关坍塌的背后,是一个民族精神疆域的坍塌;苦,亦一种是对封建统治阶级对文化的轻视、对本该傲立于世的中国文化的摧残的无奈。

此为苦之第二层。

然而,旅途仍没有停下,步履依然向前。正如前文所说,这是一场探索文化的本质、生命的意义的旅途,因而免不了踽踽独行、苦苦求索。

这儿,苦的第三层也呼之欲出了。

探寻之苦,是旅途的艰辛,是对文化的反思,更是对人生意义的追寻。

(三)

接着,作者的步伐迈向了更遥远、更广阔的文明一一世界之旅。

此次考察,是对中华文明的自然延续。

作者是极喜欢对比的,从《寺庙》中的寺庙与学校、冷与热、新与旧,到《沙洲隐泉》中的巅峰与低谷、粗犷与明丽的,对比过后知无一不去向一个和谐统一的有机体。此处则构成了一系列更为宏大的对比,在对比中更深入了解中华文明,从中华文明中更深入了解其他文明。

在《远方的海》中,这种苦又得以升华。在此文中,作者阐述了家的哲学意义,从自己和妻子的四海为家,上升到对整个中华民族灵魂的思考:中国人的生命过于拘泥于文字,缺少了对大海的向往,缺少了大家的意识。

于是,在这个可以走出文字、走出小家的时代,作者选择以他的苦旅,唤起中国文化中长久被埋没的生命力。

这种苦,和作者所提倡的生态文化,是如出一辙的。

(四)

在经历了中国之旅和世界之旅后,《文化苦旅》进入了第三部分一一人生之旅。

无数的古迹背后,是一个个高贵的生命在支撑;高贵的生命要创造文化,势必会经历坎坷。因此,作者终于正式声明:他所说的苦旅,并不是指旅行之苦,而是指创造之苦。由创造之苦连接而成的人生旅途,便是文化的宿命。

作者以最熟悉的文化创造者为例,加之自己的个人经历,揭示了文化苦旅的本质一-中国文人艰难的心路历程。也发出了他对艺术的感慨:艺术的重大使命,就是在寒冷的乱世中温暖人心。

这里,作者将目光放在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上,对中国文化的宿命进行了深思。

读罢全书,感慨良多。关于《文化苦旅》,却有一段不得不说的闲话。曾有人作文写道:在一次扫黄行动中,妓女的包里被查出三样东西,口红、避孕套、《文化苦旅》。面对这样的挖苦,余先生却潇洒道:我不拒绝自己的书散落于寻常巷陌、浅楼窄门。

余先生豁达之余,也告诉了当代人文化存在的真正方式:并非阳春白雪,而因镶嵌在每一个人的生命里,成为雅俗共赏、喜闻乐见的事物。

正如作者在本书序言中所说: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

兴许我一辈子也做不到行万里路,但我愿意在时间的荒野里,静静阅读此书。于粗糙中提升生命的大境界,又何尝不是一场文化苦旅?

《为何爱会伤人》读后感


看到老韩在微信群里发了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很好奇,于是毫不犹豫就要了一本,原来是心理学作家武志红写的心理学方面的书,有点小失望(我一向认为心理学书是很难懂的),还是带着爱怎么可能会伤人?的疑问开始读起来,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因为这不是纯理论方面的书,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把现实的生活呈现到我的面前,我不得不相信:爱是会伤人的。

《为何爱会伤人》讲述为何爱会伤人?因为我们常常看不清爱情的真相,总是与自己幻想出来的人相爱,而忽略对方的真实存在。我们所歌颂的美好爱情,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其实只是爱情的初级阶段而已。

为何爱会伤人?因为我们无法正视自己的内心,总是把幸福寄托在找到一个正确的人,而从不反思自己的真正需要。其实,大多数的爱情悲剧,都是两个人造成的。

为何爱会伤人?武志红从心理学的角度,给了我们答案:爱情是一个轮回,在爱情中,我们想重温童年的美好,修正童年的错误。我们在童年所经历的幸与不幸都将在爱情中找回来,童年时与异性父母的关系也决定了我们与爱人的关系。从这个角度说,我们不仅要关注与爱人的关系,也要关注与孩子的关系,因为我们如何对孩子,将决定孩子的爱情结果。

要想爱不伤人,我们就需走出幻想,正视对方真实的存在,夫妻同心协力,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能够用自己的尺子去量对方,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慢慢地改变对方。如果说女人的温柔是男人疼出来的,女人的哀怨是男人冷出来的,女人的快乐是男人暖出来的,女人的娇媚是男人惯出来的,女人的勤劳是男人夸出来的,一个正常理智的女人变成一个神经病似的泼妇也是男人逼出来的。那么我要说,好男人也是好女人造就出来的,孩子的幸福是好父母给与的。

事出有因,因必果。正视问题,直面问题,结出善果,让爱不在伤人。

存在之问


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无限重复,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那么我们的生活会怎么样呢?也许,我这样描述,过于抽象,那么把这种永恒轮回放在一个具体的情境中呢?如果14世纪两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一直被重复?如果法国大革命一直被重复?如果法西斯战争被一直重复?那么现在我们所学的历史给予我们的感受会不会不同呢?又或者说我们可能不会有历史,我们一直都是重复的现在。永恒轮回中的历史,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那些历史,少了那些血腥的沉重,历史变成了文字、研讨。在轮回不存在的世界中,一切都被卑鄙的许可与谅解了!

人生恰恰是不存在轮回的!每个人都走在偶然的道路上,没有彩排,没有比对。昆德拉将人生比作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如同书中提到的那句德国谚语: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人们肆意的生活,变得比空气还轻,随意的漂浮在空中,脱离了土地与人群。那么问题来了,重就真的残酷,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显然就是这个问题的询问者。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内心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所以他为自己制定了一套外遇法则,与不同的情妇做爱却不同床共枕,他是一个灵与肉的分离者。昆德拉亲切的称呼他对女性的迷恋为放荡型的迷恋,事实确实如此,托马斯只是一个猎奇者,在不同的女人之间游离,他幻想通过性能够揭示每个女性身上真正到的自我,或者可以说他想用自己的手术刀剖开身体的外衣,追求女性身上难以想象的部分。他认为每个女性身上都有一个有别于其他女人的百万之一的我。只有在性上,才能征服女性身上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可以说促使托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乐,而是征服世界的这一欲念。

但凡事总有例外,歌德曾说:世界就是一个隐喻,那么爱恰由隐喻开始。一个叫特蕾莎的年轻女侍者以一个隐喻出现在他的世界里,随即占据了他的诗化记忆。他选择了让这个顺流而下飘至他床榻之岸的涂了树脂的孩子占据他床榻的另一侧。但他追求生命之轻的灵肉分离观,让特蕾莎经常活在嫉妒之中。

特蕾莎从小生活在一个类似集中营一样的家庭里,在这个家里仿佛没有隐私,母亲美丽却粗俗,她总是向特蕾莎灌输一个观念,特蕾莎你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而特蕾莎认为人与人之间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这种个性。但是托马斯与情妇的放荡一直在否定着她与情妇之间肉体的差异,也间接否定着灵魂的差异。可以说特蕾莎追求的是托马斯对她的一种责任,她背负着沉重的负担,这沉重牢牢地吸引着托马斯。特蕾莎的梦靥与颤抖的双手常常让托马斯产生同情,他深爱这个女人,爱这个源于六次偶然来到他身边的女人,特蕾莎就是他的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与特蕾莎一直追求着的就是轻与重灵与肉的和谐,换而言之他们追究的是存在,究竟该以何种姿态存在于这世间。托马斯的身上住着两个人,外表是唐璜,其实细看却是特里斯丹。托马斯看似追求的是存在之轻,其实他内心渴望的却是生存之重,他渴望责任,比空气还轻的轻让他如同无根的浮萍,在只能活一次的人生中,非如此不可是存在的天性。而特蕾莎,不想被母亲决定自己,她渴望变得不同,甩掉身上的重担,得到存在之轻,她讨厌嫉妒的自己,把托马斯拖成了弱者。由于对母亲的爱,所以她不能忍受母亲的粗鄙;由于对托马斯的爱,所以她不能忍受托马斯的灵肉分离;由于对祖国的热爱,所以她不能忍受人们无知的媚俗。因为有要求,才有不满。她唯一没有要求的便是卡列宁,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它,她接受卡列宁最初的形态,他们彼此之间是一种无私的爱。

相比较于托马斯与特蕾莎之间对存在的迷茫,书中的另一个人物萨比娜却是一个坚定的背叛者。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所以她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这是由于这种背叛的精神让她讨厌一切忠诚与媚俗,所以她反对把一切展示在别人面前,她认为私密才是真正的真实。她从不参加任何游行组织,她认为伟大的进军是一种以博爱之名的媚俗,在这点上她与托马斯不谋而合,他们认为媚俗,是多数人盲从,寻求共同的观点。每个人都想抵抗媚俗,但是媚俗并不容易那么抵抗,人们很容易把抵抗媚俗变成另一种媚俗。

萨比娜追求背叛,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她追求的存在就只有轻呢?并非如此,萨比娜渴望征服,正如昆德拉在开篇所讲的一样,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切大地,它就越发真切实在。恰如其所言,她渴望一种存在的重量,她与托马斯在关于重的渴望在此是共通的。

有背叛就有忠诚,萨比娜的情人弗兰茨就是一个对妻子如同母亲般的忠诚,他认为爱就是放弃力量,即使他拥有强健的体魄,却在内心住着一个男孩子。他的一生循规蹈矩,20岁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他却不满足于此,他渴望呐喊,所以他经常参加各种集会,他是一个典型的集权下的媚俗者活在别人的目光下,喜欢寻求群情激奋的共同点。他称赞萨比娜为真正的女人,萨比娜对他而言有种不可抵制的吸引,,他觉得不应该欺骗妻子,甚至想要离婚,永远与萨比娜在一起。但正是他这种天真的忠诚,与萨比娜有一条不可调节的鸿沟,萨比娜最终选择抛弃他,前进在背叛的路上。而弗兰茨在萨比娜离家以后意识到他对萨比娜子是一种近乎偏执的崇拜,他又爱上了他的女学生,他把萨比娜当他的超世之爱,把女学生当做俗世之爱。

为了向着他的超世之爱的方向前进,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但最终却死于掩盖死亡屏障的媚俗之中。

弗兰茨存在于人们的眼光中,换言之,他存在于重之中,俗世中人们的眼光是如此到的重,压得你喘不过气,弗兰茨渴望得到一种漂浮空中的自在感,却误入媚俗的泥沼之中。正如他的墓志铭所言:迷途漫漫,终有一归。总有一天人们能够摆脱存在于遗忘之间的中转站媚俗,牧歌终将在人们之间传颂,尘世间的上帝之国一定能在人间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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