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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宪章读后感

滚滚红尘三毛读后感。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滚滚红尘三毛读后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滚滚红尘三毛读后感

我很喜欢读三毛的文字,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她可以一直写下去,只是《滚滚红尘》却成为三毛的封笔之作。于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读完它并且写下这篇读后感。

沈韶华的身世是离奇和坎坷的。于是我一直觉得,她那满身才气和独有个人魅力,都与其家庭遭际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杀未果,父亲死后,韶华独自离家靠写作为生,于是才有了章能才看了韶华文章后,写信慕名而来。只是这一来,就让韶华为这一爱付出所有。她的际遇身世是以张爱玲为引子的。但是韶华比张爱玲幸运,至少能才至始至终都是全心全意爱着韶华一个人的。我感动于最后那个在码头上,人潮拥挤中,能才始终拥紧韶华,想要与她一起离开永不分开的决心,只是那是个乱世啊!韶华把唯一一张船票给了能才,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能才一个人离去。我也感动于,余老板虽然知道韶华是利用他,但她对韶华的那份痴情是有多深。从他从船上跳下来,放弃离开的那一刻就足以衡量。而书中还有不得不提到的是韶华的挚友月凤,为了爱情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春望与玉兰在那个年代中,被挤压迫害的爱情,造就了韶华的《白玉兰》。

不知不觉已经写完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那是为三毛手下爱情的感动,也是为旧事吃人和动乱的社会而感慨气愤。而最后三毛的那篇余作《滚滚红尘》是好样的、三毛更是如此!

三毛的倾城读后感红尘绝恋——《滚滚红尘》读后感

三毛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是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能明显感觉三毛是在用灵魂写作,是一首血泪的挽歌,满含对爱情的悲悯,是那种动荡的大背景下对渺小无助的小人物的悲悯,时代判决的爱情,可是忠贞的人们将它们缝补起来继续爱下去,就因为这样,我觉得韶华的爱情特别的值,因为她能遇到一个跟自己灵魂相互依托的人,还能轰轰烈烈爱一场,哪怕他是汉奸,哪怕他背叛过她,可是很值得,就是值得。他们彼此懂得,彼此珍惜,足够了。

《滚滚红尘》中能才有一句台词“不逃了,死好了”依稀记得三毛剧本中另有一句注解,能才对韶华说:“韶华,你就是我的故乡。”这句注解极好,可惜片子没有放出来。韶华毁家千里寻能才,这情节取自爱玲千里温州寻兰成,爱玲曾对兰成有此一说“我在船上想到你在温州城里,那城里仿佛含有宝珠在放光。”“回思至兰成薄情”这话只愈发透出了悲凉。 爱玲和韶华都是至情至性的女人,一旦爱人,便是如火如荼,如生如死,全身投入而忘了一切,所爱之人在何处,便是只把他乡作故乡,爱人所在即是“家”。

《滚滚红尘》里“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苍凉,取材于张胡的爱情故事,却不在上海拍摄,而取景于北国长春的漠漠雪景,我原来不懂,现在懂了。 只有北国冰封的地方才拍的出这种悲凉大气的片子,大时代下小人物命运不由自主的无奈与苍凉,震撼人心的力度,被奉为爱情文艺片的经典是极有道理的,张胡的倾城之恋,三毛的生命悲歌,林秦的爱情绝唱,三笔这么重的底色即使其一已经够叫人回味终身了,何况还是三者俱全,所以才成就了这出绝唱的“爱与恨的千古愁”,只留下“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生命感伤,如同红楼梦尾宝玉离去前的碣语: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谁与我逝兮,吾与谁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爱的火焰是不会熄灭的,即使在历史最曲折的时候,爱也是不可以忘记的。爱是心灵的寄托,更是一种人生境界。《滚滚红尘》这部电影,在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展现给观众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关于爱的主题。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我们不要忘记爱,爱是温暖的,可以捂热我们曾经冰凉的心;爱是惬意的,可以让我们重新找到人生的自信;爱的闪光的,可以照亮前方崎岖的山路。我们的那份爱要给自己、给朋友、给恋人、给伟大而美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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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读后感800字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是我们自愿的,他把他的心,交给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那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小勇追逐着他的救国之梦,而月凤的梦只是追随着小勇,帮他完成他的梦,而自己欢喜于和他在一起的小幸福,无所谓生与死,只要彼此一起不分离。纵然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只属于他们的甜蜜,外人无法涉足。月凤认为的幸福着实让人不知所措,祝福抑或怜悯都称不上她的一汪深情。
  这样的对白亦让小编不禁想起了简桢的一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月凤的爱情就是一幕戏剧,她用心用力地演绎,然而,全力付出也终究无法改变悲剧收场。
  一抹红尘,滚滚而逝,留给我们的只是缅怀与回忆。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滚滚红尘》读后感3000字


小说《滚滚红尘》的时代背景始于抗日战争,历经解放战争、***,结束于八十年代末,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动荡年代里的爱恨情愁。细细品味三毛对那些小表情的细微描写,莫名其妙地就被缚在故事之中了。她以其怅惘和那个时代的强烈时代感,一点一滴地把生死与爱情织补得井井有条。

三毛说在《滚滚红尘》中,韶华是内向的自己,是内在灵魂的自我;月凤是外向的自己。她把自己分为两个女人,借此,在两个女人的个性里面,偷渡了自己的灵魂。 在凉意的深夜,窝在床上,褪去往日的浮躁,看完这本书。 在民国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三毛以其细腻丰润的笔触,写下了沈韶华与章能才之间的点滴爱情。

那是一个乱世,人们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生活。1943年,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女学生韶华因父亲不准她与恋人小健结婚,被锁于家中,自杀未遂。父亲死后,韶华离家出走,独租一间小屋,以写小说为生。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小屋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章能才,章仰慕她的才气与人品特来相识。 对于章经常性的伤感神情,韶很不能理解。出版社的朋友警告韶,章可能是一个汉奸。周围的人也都如此猜测。后来二人惺惺相惜,就此相爱起来,不久,只重感情、不问政治的韶华与为日本人做事的文化官员章能才相恋,而章不得已在两人私定终身的夜晚离开了。抗战胜利后,章能才销声匿迹,不知去向。韶华几经周折, 在农村找到章,却见他与一寡妇同居,章表示自己已经担当不起韶的爱情了。韶抛弃一切来寻找章,但她悲痛欲绝地发现章竟是个不忠于爱情的男人。。

我始终觉得韶华对能才的爱是远远多于能才对她的。韶华曾问月风,是不是女人的身体都跟着心走,那时,韶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能才。但是在韶华献出自己的初夜,在无视能才汉奸的身份与他结为夫妻,把八字命书交给他时,能才始终没有对韶华说一句我爱你。也许解释为能才是深沉的,对韶华是爱她在心口难开。但是,韶华追随避难的能才到乡下,看到他显然是与所谓的房东太太过起了生活。韶华说,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我不知道此时的能才把韶华置于何地,他爱着韶华吗?若爱着,怎会把韶华抱在怀里时说的话竟也对别的女人讲?能才指着自己的心口,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那么即使爱着,他的心和身体也是分开的,心在韶华,身在那个女人。对两个女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倔强的韶华离开了能才。

韶华于绝望中回到女友月凤处生活。不久,月凤亦因与热心学生运动的男友小勇一起参加反政府集会而双双遇难。也许,爱情是这个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主题,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感情要素。但是,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而带给我们的永远都只能是无尽的遗憾与回味。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是可悲的。通过爱情,可以让人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曾经也真正的活过,即使出于当下的我们依然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是毕竟有值得珍惜的感情存在过,也就不枉此生了。正如月凤死后韶华来到学校为她收尸时与她的一番对话一样,在外人眼里,月凤纯粹是可以避免这场灾祸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因为他是她的男人,即使死在了一起也是值得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的。月凤说过,当一个爱上心爱的人的时候,那就是她最痛苦的时候。的确。一个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包括生命,韶华从小姑娘起就有了这种悲剧性格,直到随着剧情的发展,她的爱情陷入了危机。韶华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悲剧的女性形象。

后来韶华偶遇穷困潦倒、 四处躲藏的章能才,恰逢为报杀夫之仇的老邻居小妻子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为共产党,韶华为救章能才,逃跑中被汽车撞伤。几年的后一个夜晚,能才与韶华再次相见。正逢国民党排查行人,能才以为有人捉他,情急之下对韶华说出了我实在是爱你。我想作者的内心也是希望让痴痴等爱的韶华如愿的,那可是女人穷尽一生对爱情的追求。

解放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乘末班船赴台的通行证,欲携韶华离开大陆,而结尾却是人潮拥挤的码头,韶华把珍贵的船票交给了能才,同时交出的还有她未知的命运。但韶华是敢于承担将来的,时局动荡而独自面对。因为她爱他,胜过自己。能才发现韶华并未上船,拼命往船下挤,也要跳船,但是迟了。 而悲剧的是人逃不过大时代的命运摆弄,滚滚红尘中,无论情爱多深,如何九死一生,注定悲剧。四十年后 ,章能才返大陆寻找爱人,历经千辛万苦回来所找寻的人已变为一部薄薄的人事档案,能够躲过战乱,最后却死于一场文化浩劫。只留下一部小说《白玉兰》。红尘中的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终抵不过匆匆数十载的世事变迁。

但是,我觉得韶华也是幸运的,有个一直爱慕韶华的商人,为了韶华他可以放弃逃离大陆的唯一机会,表现出一种赴汤蹈火的坚毅精神,只是通过他的外表很难发现他具有这种刚韧的性格。通过他,让我再次认识到一个人为了爱情真的可以连生命都可以放弃。

不知谁说过,一个人理性的活着将会是个喜剧,感性的或者将会是个悲剧。我认为此话相当有理。当一个人回过头去看那个曾经承诺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自我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可理喻,时间会将一切都冲淡,冲淡,直到像韶华一样遇见那个曾几何时可以为他去死的人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平淡。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年轻的时候把一年两年当做一生来过,觉得那么的漫长,对女人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精神;稍微年长点后,发觉十年二十年也是很快的事情,突然之间发觉人生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不堪,还要乏味枯燥的多,年轻时候是那么热血沸腾,那么的冲动。去为一些迟早会来到的事担了那么多多余的心,而没有把时间好好用在将来的事业上,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奋斗一番,发现当下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做什么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等到年纪再大点,连孙子都大了的时候,发觉时不我待,来不及享受生活了,并且开始埋怨年轻点的我为什么没有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每一天,没有抓经时间去充实人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虚度了。都在幻想中,不切实际的行动中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然后,郁郁而终。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因为真挚、坚持,尽管有太多的无奈 ,人面对战争就太渺小了,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只有适应或者死亡。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社会中,很难再有里面那样的感情了吧,里面那样的韶华了吧。三段感情,却都支离破碎,里面的章能才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那样的男人到处都是,以前、现在、以后,于老板最开始不喜欢他,觉得真的是有点懒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但后来被他的行为感动,为他不值。

里面的爱情太浓烈了,尤其是韶华,她的爱带有一种毁灭性 ,一个以爱为生的女子,其实也没有谁对不起谁,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能相守一生,是何等幸运的事,可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呢。

记得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

滚滚红尘,非云却又飘忽不定,非烟缺又欲迷人眼。说不尽红尘滚滚,道不尽儿女情长,听不完旧闻逸事,看不完离合悲欢。豪杰千年往事,尽成渔樵山歌,故人儿女情长,赚得几多惆怅?

剧本《滚滚红尘》的读后感2000字


  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

  在一切混沌未明的时刻,时光如卵,一切故事还没有破壳而出,来不及发展,还来不及悲伤。初见,被他温暖的双眼魅惑,看不见世事的峥嵘,投向他,如从断崖纵身扑入大海,义无反顾。情深不寿,天妒红颜,心存侥幸,可是仍旧没能逃得过。

  不经意间在一个店子里,随意溜达,店面不大,所以倒显得安静,店子里放着老歌,带着岁月沧桑的音乐,歌名叫做《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这让我想起三毛最后一本同名著作里的故事。旋律流转的缓慢,那种苦涩难言的细流随着节奏在心头开始萦绕。曾跪在山寺蒲团上膜拜,仰首眯着双眼俯视芸芸众生的佛祖,不经意间也会默问,是否人群中也有一个人注定要与弟子纠葛一生,至死方休。

  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让我数度情难自禁,泪流满面,重重地扼住思绪却不能自主,只觉得掏心掏肺狠狠的哭泣才能表达。可是《滚滚红尘》做到了。或许能才就是韶华生命中业障,她始终是无法消除,最后毁灭的就只有她自己了。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不是不够爱而是爱得成了伤害,而是即便是拼了一条命去爱,也翻不出尘世后的那只的翻云覆雨手。

  他总是抛却她离开,无论有意或是无意间的抉择,却始终是无法在一起。鸡皮鹤发的他回来了,得知的只是她早已消失在了文革中消息。文的最后不禁会想是否会见到她的遗照,那个失去了爱便枯萎的女人。还是不要见到的好吧!就让那滚滚红尘里的旧事,兜上心头,演化出苦涩、甜蜜、岁月悲喜、情感蹉跎、刻骨铭心、以及一生不变的真情。

  人说,中国的女性大多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韶华或许便是其中的一位,无论那人多么自私为己,多么的伤爱毁情,多么的无法的贴合彼此的灵魂。她还是依然爱他,爱的痴缠无比,也可以说是爱他给的爱情,无法自拔,不可自已。

  觉得滚滚红尘中最理性的是月凤,她在整剧中气质出众 个性鲜明,形像丰富饱满。如果说韶华那义无反顾,飞蛾扑火般热烈纯粹的爱让人震憾的话,那么爱憎分明,自由洒脱的月凤的出现,就像浑身散发着灵秀光华的精灵,使让观众眼前为之一亮,在整个故事中是最为鲜亮的一笔。月凤说,男人,是随时可以换的,可是你啊,放在这里(从衣领里掏出一只小项链,打开来,那是韶华的照片) 月凤要去看好友的爱人,特地打扮了一翻,韶华问她,看我的男人,你打扮什么,她说爱屋及乌。

  有两幕看得我泪流满面,心疼不已。一是:当韶华被才能所伤, 觉得生命中的一切仿佛都失去了,人生到了绝境的时候。月凤在床头敲着怀表呼唤韶华回来。二是: 韶华躺在满地积水的小屋里奄奄一息,月凤小心推开门,淌水而入,拥住绍华,用嘴咬开一个栗子,欲要喂到韶华口里,韶华却反喂给月凤,轻声说了句:“心被狗吃了。”然后俩人相拥而笑,继而痛哭。

  这种情谊继而转化成能穿越生死,抵挡生命中的严寒的力量。让再绝望悲伤的心,会有了生的希望和勇气。我想韶华的体会是最深的,原本生命中一切黑暗孤寂和绝望都只能与月凤分担,失去月凤,她心中的巨痛是如魂灵剥离肉体般锥心刺骨的。

  韶华终于再见章能才。她只是放声痛哭,你知道我是怎么走过来的吗?月凤死了。是我,替她清洗干净,是我,将她身上的弹孔填上棉花,是我,亲手替她掘好坟墓——那时候,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是啊!他不在,他始终不在。他总是缺席韶华最需要他爱的时候,那会是怎样的悲凉、无奈、埋怨又无从说起。虽然月凤死了,作为读者的我,并不为她悲伤,因为,她的爱,是真正值得无怨无悔的,这和韶华有本质的区别(我不相信韶华没有过后悔)。她对小勇的爱,并非韶华对才能一样的盲目,虽然她曾认为小勇对信仰和梦想的追求,超过了对她的爱,但是,她明白小勇的救国梦是对的,从心底她不但爱了这个人,还爱了他的灵魂和梦想。他们要去参加反政府会议时,韶华担心她有危险,要她别去。月凤说,“一个女人,找到她心爱的男人的时候,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她去了,结果和小勇再也没有回来。韶华问:“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月凤说:“他把他的心,交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怎样的一种爱,这种爱的勇气才是值得佩服和推崇的------爱,要爱得值得,爱要爱得义无反顾,无怨无悔,爱要爱得把整个灵魂都赋予给了他。

  我们赞美爱情亦享受友人之间的情谊,浮生若梦,以一首小诗来结束我的期期艾艾。

  爱情的喷泉,永生的喷泉!

  我为你送来两朵玫瑰。

  我爱你连绵不断的絮语,

  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

  在一切混沌未明的时刻,时光如卵,一切故事还没有破壳而出,来不及发展,还来不及悲伤。初见,被他温暖的双眼魅惑,看不见世事的峥嵘,投向他,如从断崖纵身扑入大海,义无反顾。情深不寿,天妒红颜,心存侥幸,可是仍旧没能逃得过。

  不经意间在一个店子里,随意溜达,店面不大,所以倒显得安静,店子里放着老歌,带着岁月沧桑的音乐,歌名叫做《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这让我想起三毛最后一本同名著作里的故事。旋律流转的缓慢,那种苦涩难言的细流随着节奏在心头开始萦绕。曾跪在山寺蒲团上膜拜,仰首眯着双眼俯视芸芸众生的佛祖,不经意间也会默问,是否人群中也有一个人注定要与弟子纠葛一生,至死方休。

三毛读后感


三毛读后感范文一

《三毛》这本书,大家一定读过吧,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孩,古灵精通,在那时,那种环境,他竟有这样强的生活意识,小小的他,饱受霜,经历了平常人所未经过的生活。

在《三毛寻亲记》中,三毛他找到了妈妈,而他妈妈却因生活的困难,在舞厅嫌钱,没法带三毛,她只好把三毛抛弃,之后三毛踏上了流浪生活,又滨写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表达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和当时地位等级,而显示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三毛在这里被人压迫到当小偷,可是他小小的心灵里存着善良,他把钱偷来,看到别人是用这钱救命,又把钱还给了人家,之后,自己反遭坏人的一顿毒打。这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所腐败,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恶化。

迫不得不已三毛,有一天,走在大街上,听到喇叭里招人丛军,三毛以为到那里有饭吃,有衣服穿,但参军了,而又开始了一部《三毛从军记》,进述了三毛因个小,而被司令调到家里,名义上军人,实际上,也就给司令当佣人,这也表示当时的地位等级的待遇,官大、权大,他就是凶,他可以欺压百姓,司令有一个儿子,是吃的好,穿的好,一天到晚玩,还挑三捡四,与三毛成了一个对比,也说明了,当时,不的身份地位,可以开表一个人的全部,看他就不能在社会立足。

而如今,也与过去说了再见,三毛的生活,一路所经历的事,也让这个小小的身影不时在脑海中浮现,由它们故事情节搞笑,意义也很深刻,让我觉得:我们要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也更要认真学习,以后,为国家做社会,不要让人再像三毛一样的生活。

三毛读后感范文二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提高我们的修养,寒假读了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一书,就喜欢上她的作品。三毛的作品不以虚构情节吸引人,靠的是真实和自然。喜欢三毛的性格,开朗、与众不同;喜欢她和荷西的故事,浪漫、唯美;喜欢她在撒哈拉的家,简单、独特;更喜欢她的文笔,诙谐、机智。同样,我也是从她的文字中认识她的,从她生活的点点滴滴,我感觉她似乎和我们活在不同的世界不随波逐流。我不是三毛的超级铁杆粉丝,只是喜欢看她的文章,而且很被感动。她是一个倔强的女子,一个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人 。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一个有灵魂的精怪 ,以万水千山走遍的豪情,惊天泣地的爱情遭遇,引出了无数传奇故事 ,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以美丽的文字 ,融入自己的情感 ,为我们构筑了一个有泪有笑的文字世界。

三毛文章中最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是她的真诚和爱心,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我羡慕她的浪漫自由,风花雪月;羡慕她的豁达与大方;羡慕她的胆大与超脱。撒哈拉的生活中,我最钦佩的,便是她的善良大方,和对那些无知又无情的撒哈拉人的宽容和忍耐。每一次翻阅三毛作品都被感动,被吸引。当读进三毛的书时,我特别欣喜,因为我发现她是医治烦躁、苦闷的良药。我常常想:也许正是因为三毛经历了很多,很多常人不曾经历的事情,因此她的人生观才如此透彻。于是,越来越喜欢她,一遍又一遍体味她的文字,感受她的生活。三毛让我懂得了要乐观的对待生活这个道理,以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对待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上都绘有大大小小的几次挫折与磨难,这一点每个人是相同的。不相同之处就在于每个人对待挫折与磨难的态度。每个人的生活之所以有缤纷绚丽与枯燥无味之分,是因为每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有的人热爱生活,对生活过充满激情,所以他们的生活是绚丽多彩的;反之,有的人不热爱生活,对一切事物都冷眼相看,所以他的生活才是枯燥无味的。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是一件美好好的事情,不要把它当作是一种负担,应该去享受它,珍惜它。生活中难免会有几次挫折与磨难,其实这些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个乐观的克服困难的心,可怕的是这些东西毁掉了你的生活。要永远记住,只打倒挫折,而不能让挫折打倒你。乐观的去对待生活,才会多一些快乐,少一些忧伤,就像文章汇总的荷西与三毛那样,快乐的生活,快乐得走遍非洲大沙漠。

三毛的作品读起来,是那么地亲切与放松,她并不奢求华丽丽的生活方式,她只想平淡而又不平凡地与荷西共度此生,这是她的独特,也是她快乐的源泉。她教会了我享受生活,教会了我寻找快乐,也教会了我要珍惜现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平淡就是一杯最香甜的清茶,清香、淡雅、回味无穷。

《滚滚红尘》读书笔记650字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是我们自愿的,他把他的心,交给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那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小勇追逐着他的救国之梦,而月凤的梦只是追随着小勇,帮他完成他的梦,而自己欢喜于和他在一起的小幸福,无所谓生与死,只要彼此一起不分离。纵然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只属于他们的甜蜜,外人无法涉足。月凤认为的幸福着实让人不知所措,祝福抑或怜悯都称不上她的一汪深情。

这样的对白亦让小编不禁想起了简桢的一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月凤的爱情就是一幕戏剧,她用心用力地演绎,然而,全力付出也终究无法改变悲剧收场。

一抹红尘,滚滚而逝,留给我们的只是缅怀与回忆。

三毛文集读后感


你翻越洋河,踏步沙漠,一路逍遥洒脱,足迹印在天涯。题记

一幅动人的沙漠图景,一场浪漫的沙漠接触,透过你的文字,我伴随你的沙漠足迹同往共睹。你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踏着光阴而行,携一笠风,带一袖月,在撒哈拉踽踽独行,找寻前世的乡愁。

怀揣着对沙漠的向往,你一路勇闯,带领我们来到这神秘的土地。

你曾写过一段关于撒哈拉沙漠早晨的文字,让我对那片神秘的沙土心生好奇,为之震惊。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地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这时候的沙地,总能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地感动着。

读过后,我深深觉得,你克服这一路的艰辛,能够一睹此景,即使满身风尘也值得。

撒哈拉沙漠是一片浩瀚而壮美的沙漠,却也是一片精神文明的荒漠。你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愚昧无知的部落撒哈拉威人。

他们讳疾忌医,身体过度的疲乏;他们目不识丁,精神极度的空虚。他们似乎与文明隔绝,只与落后与封建为伍。

你宽容他们的无知,包涵他们的愚昧,你用真心与行动,为他们进行着身体的清理,心灵的洗涤,给那片荒漠带来了勃勃生机。

撒哈拉的故事被你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传递给我们,更有的,拍成了照片,保存了魂魄。而有些,铭记在脑海,镌刻在心中,不会忘记。

一个人的旅程是冒险,两个人的路途是浪漫,真为你庆幸有一个叫荷西的男子甘愿为你放弃海的梦想与你相守相随,因为有你的地方,就是他的梦想。你们各自为对方挡一片乌云,寻一处明媚。爱把你们相连,难以分离。一携手,便是天涯。

品味你的文字,一路追随你的足迹,如此精彩绝伦的沙漠之旅令人如痴如醉。你把尘埃装进行囊,将故事寄去天涯。为了能独对千山,踏步浩瀚沙漠,探寻黄沙之上的落后文明,你在岁月干枯万年的河床里忘记繁华,让心灵自由飞翔。

我不求能冒险沙漠同你一样,但愿能够保持与你一般的心境,勇闯未知与未来。三毛,愿你在那个国度安好。

三毛背影读后感


三毛背影读后感范文一

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看着三毛对荷西刻骨铭心的爱和依恋,让我心酸,也令我汗颜。三毛为了爱情,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简简单单的死又怎么能唤回断了线的爱人?冥冥之中,爱的力量能得到永生?

可是,世俗的人啊,爱到底是什么?除去一切珍贵的亲情和友情,这爱情究竟这么令人生痛和心酸。

以前,常常苦想着爱一个人就要为他付出,甚至是生命。尽管觉得不太公平,尽管有些委屈,但仍是那么认真那么执着地照着去试、去做了。付出了代价,能换回一时的甜蜜,一时间也会觉得自己已经潇洒过了,伟大过了,即使是生命立即终止,仍是无悔无憾了。可是,从不满足、从来自私的心又怎会为此而宁静,不再掀起巨浪?付出了,总是渴望得到回报,回报了便希望再多一些。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给了回报的已经算是大大的君子,没有回报的,他会甩给你一句话:付出的不够,仅仅只是令他感动了一下子而已。究竟,多少的付出才能换回长时间的感动,或是更深刻一点?没有人回答!多少的痴男怨女,恰恰不懂得怎样将付出与感动划上一个完美的等号。

这爱的魔力也太大了!就像灯火外飞窜的飞蛾一样,明知道跳入火坑便是自取灭亡,但是,总是有太多人跳入了爱情的火坑。爱的火花燃烧起来,火苗越来越大,恰到火候的时候,能将爱情烧铸成一座丰碑。但是往往被烧得体无完肤、粉身碎骨的居多。

三毛能有那么辛酸的爱情,那是她前世修来的,毕竟,人鬼两界的爱情仍在不断地延续着,延续着

三毛《背影》读后感范文二

上个星期六、星期日,我重读了三毛写的《背影》。

文章印在油墨小试卷前两页,本来是儿子的语文阅读作业。我断断续续分两次将文章全部看完,看的过程中情不自禁多次流泪,写得实在太感人了!

我大学时期是读过三毛全部作品的,包括《梦里花落知多少》。现在重读一遍,感受完全不一样:那时觉得她的异国潇洒游历、恋情很让人羡慕;现在是看到的则是父母的坚忍和亲情的距离

父母,是世界上对你最好的人,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亲密无间,没有距离。

孩子2岁的时候,可以很开心地让你给他洗澡;12岁的时候,孩子洗完澡后换衣服,都要把卧室的门锁得紧紧的;等到他32岁结婚以后,父母都不能随便进入他的家或者房间了

每一个孩子长大后都需要有自己的独立生活空间。

父母亲年纪大了,说话难免啰嗦,又因为个性人生经历不一样,在一起不可避免会有一些冲突。例如我那贫农出身的母亲,退休前是大学副教授,但是经常说话不注意分寸。我曾经470元买过一条亚麻质地的裙子,她不但说不好看,还说象麻袋做的一样,让我心里十分难受,当时真觉得2个月都不想理睬她(实际上,三个星期后就和好如初)。真希望她以后说任何话之前,先在脑袋里过一下,多多考虑下别人的感受。我家孩子3个多月的时候,还在吃奶的时候,她还说过几百万可以把孩子卖掉的傻话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早已经过去了,但有些东西似乎还留在心里。

其实,家长陪伴孩子成长,就像一个坐公共汽车的过程:知道中途会经过哪些站点,也知道终点站会在哪里。我们做家长能做到的就是,在需要陪伴的这一路,给予孩子支持和帮助!幼儿时期,让他吃好、穿好、玩好;青少年,心智和身体飞速发展,在思想品德方面给予适当和及时的引导;大学,谈恋爱的经历;初入社会,适应职场环境;壮年,找到自己喜欢从事的职业并成家立业;中年,职场的中流砥柱或者自己创业;老年,退休后老有所乐,健康长寿

我家先生只知道给他老家的母亲汇款,安排他姐姐照顾。一年却打不了几次电话,更不会邮寄什么吃、穿、用的礼物。还好有淘宝,网上买东西邮寄到农村老家十分方便。我过年过节的时候,都会买一些用的着的物品,让老家的长辈们感受到城里晚辈的关心。

前一段时间,看到国家需要立法:规定长大成人的子女们要定期回家看望老人。可以想象,有多少子女肯定是经常不回家,也不打电话。我家有个亲戚的女儿就是,可能借了家里的几万块钱,还不起,2、3年都没有和父母联系了。她妈妈感叹说:辛辛苦苦养大一个女儿,虽然都同在一个省,可是看都看不到啊!

当我老了的时候,如果能经常看到儿子,是否就该满足了呢?

可以肯定的是,父母子女之间是有距离的。保持好这个距离,既能表达互相的关爱,而又不过分干涉互相的生活。

希望天下所有的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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