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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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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永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车、路、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到2014年底,全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街道集中力量于20XX年8月至10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到10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安全整治。

(三)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街道将于9月份由街道分管交通的领导、燕南派出所、公路站以及各村居主任,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制订整治方案。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一是推进安保工程。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二是明确隐患整治的责任。对排查出的仍未纳入安保工程建设的全市约30余处道路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整治。街道将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整治经费的投入。从明年起街道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道路隐患整治工作,力争3年内将全街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积极配合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加大农村客运补助力度,在符合二厅一局的《福建省农村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情况下,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农村客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90%以上。9月底前,全市自8月25日起,对所有农村客运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运营资格,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规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

(五)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面向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谢宁主任任组长,分管交通的赖霭利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小辉兼办公室主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同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制度,制定整治效果检查评价体系。街道每年1月3日前要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广安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9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1 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的原则,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XX〕21 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罗府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区派出所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武装部长曾学明任安办主任,万安派出所所长刘理兼任安办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各村要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 23 名村干部组成。

(三)强化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做到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有人监管,有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爱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镇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道路上的各类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镇安办主抓、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督管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政府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一名领导值班,带领有关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巡查。三是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四是建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机制。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头,提高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打造农村安全公路

(一)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四川省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不能因地形和经费等因素降低坡度、坡长、转弯半径等技术标准。

(二)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示标志。

三、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一)摸清家底,建立档案。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大、中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轮式拖拉机等)进行全面清理,详细掌握每辆车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公益宣传工作,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篇三: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我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交警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力作用,主动与各有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

3、明确奖惩,严明纪律。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问题突出的要重点督导。年底前,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篇四: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孙镇,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扎实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推进平安孙镇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左右的努力,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本完善,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平安孙镇,具体目标为: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年底前完善建立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村和村民小组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镇村道路、过境主干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改建道路规划设计科学合理,交通流分布均衡,道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

(三)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复杂路段得到有效整治。

(四)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四进 (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普及率达到100%,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

(五)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镇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平安畅通孙镇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也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并督促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相应交通安全组织,配备好专(兼)职工作人员。

2、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筹安排,镇领导小组要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定期汇报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解决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XX年3月底前,根据实际制定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单位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安监、派出所、交通、农技、中小学、城建、工商等部门要对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5、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镇村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面向广大农村的客运网络,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和出行安全的问题。明确通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

6、规范学校学生客运管理。教委、交通、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学生乘车的监管,年底前要建立中小学学生乘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与安全防范责任。

7、认真落实交通事故专报和检查制度。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向镇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向镇政府书面报告。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深入开展四进宣传活动。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落实专门人员,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四进宣传活动。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列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客运站要严格客运驾驶员学习教育监管责任。派出所要加强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3、建立基层宣传网络。结合实际,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要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镇派出所要在相关场所展出或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并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由派出所、交管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对路面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主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管理工作,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镇驻地交通秩序。派出所、城建办要切实加强蛛丝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清理非交通占道行为,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管理。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派出所要在机动车拥有量大、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地段加强监管。各村委会要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

4、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派出所、交通办等部门要加强对镇村公路的检查和管理,对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路段,不允许客运。

5、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由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组成的,包括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传输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系统、紧急救援与救护绿色通道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

1、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督检查。交管所、派出所要严格督促,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

2、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监管工作。派出所要加强对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安监站要会同派出所、交通、卫生院等部门完善剧毒化学品事故现场施救机制,进一步完善处置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

3、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派出所要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管所要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安监站要根据整治做好督促检查登记工作。派出所要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安监站。

2、完善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改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无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公路,不得投入使用,对未经验收擅自通车发生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深入开展重点路段、公路路口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现有主干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要实行综合改造。

四、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工作站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交警部门的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全力维护本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

3、建立本辖区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平台,做好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纠正、制止、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5、根据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积极参与道路建设规划,科学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对事故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和整改。

6、依据工作站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

7、负责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教育管理。

(二)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站长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交警中队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主持工作站全面工作,抓好交通安全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对本辖区内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梳理预防交通事故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3、加强对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教育管理,经常性组织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4、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在交警中队的指导下,组织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6、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积极做好机动车、驾驶人、道路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信息的排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7、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辖区内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1、交通协管员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领导下和交警中队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对辖区内县、镇、村道路以及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建立道路、机动车和驾驶员等基础台帐。

3、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将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镇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4、做好辖区内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和学校周边等重要场所、重要时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无牌无证、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5、组织指导各行政村交通安全信息员开展道路交通基层基础信息员的排摸和道路安全巡查。

6、督促村民办牌办证,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辖区内车辆检验、驾驶证审核、换证等工作。

7、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和调解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交通安全日常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张贴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上课辅导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内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9、在交通民警的带领下上路协助执法。

10、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执勤文明规范。

五、考核与评价

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底前,组织对各村委会进行检查初评,重点考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组织专门人员,切实抓好平安畅通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管理合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整体管理水平。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组织明察暗访,并请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


篇五: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止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监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整治交通秩序,规范运输市场,改善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遏止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实施,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明显下降,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止,预防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超员和货车、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道路安保设施、标志标线不断完善,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相关职责

主要负责运输市场的管理和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改,建立、完善辖区道路档案,完成现有公路的安保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对现有运输企业和车辆修理行业的管理,切实搞好客运公司(站)的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年终会同交警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一次评估;完成辖区道路基础档案,加快辖区停车场建设,逐步解决机动车辆停靠问题;清理整治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拆除占道建筑,清理城区路面污染物。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学校校车管理,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校车和接送幼儿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校车档案,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路面行车秩序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

(二)完善道路标志线的设置管理。要加强对标志标线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规范完好,加强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消除非公路标志标牌。

(三)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管理。加大对非客运车辆载客的打击力度,督促各专业运输企业、专业运输户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监督并承担管理责任,切实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

(四)广泛开展道路安全的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交通安全宣传理念。督促运输企业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驾驶员,督促学校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社区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协作配合。各科室、社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主动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究,主动建言献策,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通过用重点、出重拳,协调好执法管理职能部门,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处罚力度,使交通违法者受到震慑。

(三)更新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充分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管,针对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趋势,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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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职责,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乡域各单位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积极预防涉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结合我乡交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法》以及省、地、市级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维护道路交通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促进我乡道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客运车、摩托车、乡道公路、农村道路为重点。

2.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3.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源头管理。

三、工作职责

1.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2.落实对客运车辆“六必查”措施,集中整治酒驾、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管养道路中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的整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对突发的道路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4.联合道路养护队清除管养道路障碍、保障道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结合本乡实际,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对严重交通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五、责任追究

对紧急事件实行救助是全乡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此方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怠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追究工作责任,构成渎职失职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1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 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 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季度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对属于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于2004年3月1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送市公安局。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xxxx〕114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xx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城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具大量增加,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也由此增多,在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中占了较大的比例。为有效地预防我县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提高我县城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把学校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细化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安全教育内涵,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和社会安全责任,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提高中小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乘坐公交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戏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2.加强安全骑车教育。教育骑车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3.加强安全走路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按指示信号穿越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戏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4.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广大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5.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和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

6.强化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外出活动的用车必须由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要与出车单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

7.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严格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按规定审批备案。有学生接送车辆(特指学校、幼儿园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的学校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车辆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绝对禁止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问题。

8.各学校有监督非本单位接送学生车辆的义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及存在非客运车搭载学生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交警、运管等部门举报,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支持,从严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把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加以落实,每年度要集中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最大限度的消除学校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1.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治活动。各学校要不落一个班级、不落一名学生,以向学生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学生租乘车辆上下学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对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各校要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档案和接送车辆排查治理工作台帐,报教育局安监科备案。

2.集中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印发《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生命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确保学生人手一份,并通过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通过学生发放到家长手中,使学生家长明确并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告之家长学校对学生交通道路安全方面的要求及常识,使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3.放学时间,各学校至少每周一次组织人员到各自负责的路段,察看学生交通安全情况,对违反交规的现象进行制止和教育,并拍照作为教育资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冰 东平县教育局

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刘立新 东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城区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监科。

主 任:赵培端

副主任:李 宽 、马忠军

信息联络员:马忠军

五、责任分工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市县两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第2页

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公安局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机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市安全监管局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14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市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14年1月9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15年1月3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方案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村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乡安监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辖区的主、次干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村道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的;在临崖傍水、坡道、弯道路段占道装果品的;无明显警示标志装卸果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果品的;超员超载、人货混载、农用车运输采果工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7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2月16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8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果业协会、果品加工企业、果农代表、经纪人代表、果商代表、果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行政村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告;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隐患整改,重点整治非法占道装、卸果品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路上的路障;负责建设本辖区内国、省道示范性果品装卸点,并进行硬化。

六、整治方式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整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自身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

(二)乡安监站牵头具体实施,抽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乡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肩负起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所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杜绝降格、办人情案而不了了之。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整治领导小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掌握和推进整治工作。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村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方案二:环溪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社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在全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违规违法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环溪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1、居民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道路状况良好,辖区内所有路段标志、标牌、标线齐全;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重要条件明显改善;

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

在区、街道政府领导下,对辖区内三车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及驾驶员培训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违规办理牌证等情况,并逐项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全面排查问题,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要组织专门班子制定调查方案,统一登记表格,周密组织部署,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

3、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向街道报告,综合运用多种防控措施,开展综合整治示范活动。对需要整治的重点路段及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路段明确人员、措施和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短期内迅速改变面貌。

4、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在主要路口设置相关标志。


方案三:武胜县赛马镇茶盘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和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学校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安全宣传教育为抓手,以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确保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防护设施更加完善,不发生涉及学校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5月21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师生

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5月27日)。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是否按规定操作;学生是否在道路上和道路两侧的空闲场地上从事体育活动;师生是否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校车驾驶资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车辆是否进行户籍化管理,是否存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车况及驾驶资格是否合格;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学校周边车辆、摊点或其他物品是否占道停放;学校是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10月16日)。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帐,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认真总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下阶段工作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小组为组织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积极主动配合协调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知识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师生员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三)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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