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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前虑不定,后有大患,提前准备方案很重要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来制定方案,方案可以明确工作目标,让结果更可控。可能正在考虑如何才能写好方案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根据县纪委要求,现决定在我院开展"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和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市委书记王树山同志、县委书记何天立、院长张玉华同志所做的专题党课精神,以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立规执纪为抓手,着力解决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等问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从严从实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院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不严不实"问题,净化政治生态

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郭庚茂书记党课报告中提出的"十不十欠"、王树山书记党课报告中明确的"不严不实"16种具体表现、何天立书记党课报告中提出的"六不六弱"张玉华院长做提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警",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和社会风清气正。

1.重点整治思想信念动摇、信仰迷失,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决定之上,重大事项不向组织报告甚至瞒报虚报等问题。

2.重点整治信奉"圈子"文化,热衷于琢磨拉关系、找门路,拉帮结派、亲亲疏疏,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问题。

3.重点整治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操行不严、情趣低俗,道德沦丧、腐化堕落,追求物质享受,经不起金钱、美色诱惑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好处等问题。

(二)整治"四风"反弹问题,防止故态复萌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盯住关键领域、重要岗位与要害环节,创新监督手段,尤其是重点解决"四风"隐身衣问题。

1.重点整治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只愿"盯上级""傍大款",不愿见群众,甚至害怕群众,奉行实用主义,把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搞成"蛙水"关系等问题。

2.重点整治公款招待转移到隐蔽场所或跨区域招待,大额消费化整为零,巧立名目集中消费,想法设法将公款消费合理化,打"擦边球""搞变通",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当作正常福利待遇发放等问题。

3.重点整治以公车名义为私车补助油料费、报销私车运行费用,检查后恢复公车私用、恢复办公场所面积,宴请宾朋时化整为零,暗地里通过其他渠道收受礼金,顶风违纪搞"四风"等问题。

(三)整治庸政懒政问题,切实转变作风

持续推进"三官"治理,按照市委《关于深化"三官"专项治理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的意见》,持续开展"整改清账行动",确保"三官"治理长效化,着力构建正风肃纪新常态。

1.重点整治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等思想平庸问题,履职能力差、执行能力差、创新能力差等能力不强问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工作开展不力、落实决策部署不积极等业绩不佳问题,重权轻责、遇事推诿、明哲保身等不敢担当问题。

2.重点整治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急功近利等高高在上问题,颐指气使、态度蛮横、独断专行等冷硬横推问题,搞特殊化、公器私用、假公济私等特权思想问题,热衷形式主义、欺上瞒下、揽功诿过等弄虚作假问题。

3.重点整治精神萎靡、怨天尤人、意志消沉等精神不振问题,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等工作懈怠问题,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等纪律涣散问题,政令不畅、执行梗阻办事拖拉等效率低下问题。

(四)整治社会突出问题,开展"三查三保"

按照《关于在全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执纪监督和督促整治,严厉追究"三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实现"三保"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1.重点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认真检查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重点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围绕我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部署,着力解决"政令不通、执行不力"的"中梗阻"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搞变通"等问题,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3.重点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围绕我院出台的相关政策,查落实措施、推动力度和实际成效,重点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发展的各类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三、方式方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刻领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把握"三严三实"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充分认识"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入查摆,剖析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工作运行机制和快速联动机制,积极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号入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要求,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既要发现共性问题,也要发现个性问题,既要发现表象问题,也要发现深层次问题,既要发现现实问题,也要发现遗留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挖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建立台账,认真整改。本院各部门要切实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加强对"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紧扣查摆出的、基层和群众反映的、上级指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院纪检监察机关把"四项重点整治任务"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的暗访督查,凡发现有整治不力、顶风违纪的,无论涉及到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护短,决不姑息迁就。要对典型案件依法依纪进行追究和点名通报,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工作震慑。

(五)立规执纪,健全机制。围绕推进简政放权,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本民生、加强党的建设等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调研、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四项基础制度和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立规执纪的成果要对群众进行公示,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切实做到整改彻底、落实到位、难题破解、制度管用、群众满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常抓不懈。要明确"不严不实"问题整治不是活动、不划阶段、不设环节,是一项长期开展、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对"不严不实"问题整治常抓不懈,贯穿始终。学习教育要与日常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查摆问题要与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建立台账和立规执纪要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不严不实"问题整治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二)强化示范引领。本院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标杆、做示范,上级为下级做表率,主要领导为班子成员做表率,带头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合力,确保在整治"不严不实"问题上有力度、有突破。

(三)务求整改实效。要聚焦制度建设,对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深入分析研判,全面梳理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情况,看建立的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是否结合实际、设计科学、长期有用。要挖掘新的问题,对新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要及时跟进,集中攻坚,一抓到底,确保"不严不实"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搭建平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营造氛围,对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树标杆、扬正气、鼓干劲,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确保"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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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XX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规范履职行为、加强职业教育、提升道德素养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健康型”四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强化道德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献身、求实、负责”的水利行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局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市水务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
二、目标任务
通过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着重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把工作中存在的不讲诚信问题梳理出来,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严格的办事程序、严明的纪律要求、有效的管理机制、整洁的办公环境等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结合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先争优系列活动,树立职业道德建设正面典型,大力表彰道德模范和工作标兵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舆论氛围,达到诚信理念切实树立、公德意识切实增强、行业风气切实好转,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元市水务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赵潜任组长,副局长谭东全、张勇、秦乔昌、陈榕、机关党委书记王琪、市防汛办主任魏委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潘洪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教育治理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上旬)。召开动员会,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文件,制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局关心、支持、参与的局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在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阶段性成果。
(三)教育整治阶段(2013年5月—12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成果公之于众,让群众能看到明显进展。全面总结本科室、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巩固活动成效,接受上级检查。
五、工作措施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效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廉洁自律。
(一)加强道德教育。结合“道德法制大讲堂”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开展诚信教育和公德教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
(二)组织明察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以及市民志愿者等进行巡查,找出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查找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道德评议。组织退休干部、群众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评议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听取反映,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
(四)选树先进典型。在教育治理活动中,我局将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过广元水务网、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全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五)深化活动内容。以“亮牌践诺、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和作风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深化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文明宣传、礼仪示范、秩序引导、排困解难、环境维护中的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结合广元“四联创”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公德水平提高。
六、责任分解
社会服务专项教育治理——涉水事务管理服务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科室(单位):农村水利科、供排水管理科、水产渔政科、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责任内容:对供水、水利设施修建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讲诚信、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等进行排查整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教育和治理作为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途经、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教育治理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播发一批生动鲜活的通讯综述。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明确工作责任。把开展教育治理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具体。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查。要健全制度,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效。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各科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城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等任务,紧密结合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建设和廉政风险评估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完善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用2年左右时间,对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局决定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马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方玉(建设局副局长)
胡思泉(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周庆容(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昕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徐超(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陈芳(建设局规划股股长)
刘云(建设局城监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李昕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任务措施:
1、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2、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加强与县有关部门配合,改革完善评标办法。
3、严格合同签订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4、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
5、整合各类市场资源,逐步建立我县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
6、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7、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主要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
2、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4、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全县建设领域信息共建共享,并将相关信用信息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全县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综合性数据库。
4、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深入排查问题
各相关股室,要根据履行的工作职责,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自查排查。查找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对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自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自查排查有关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情况组织督查。
(三)案件调查和问责追究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通过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措施,发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认真进行整改
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内容,积极推动,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五)巩固治理成果
1、认真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尚未完成的要督促加快进度。
2、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工作步骤及时上报总结报告。要善于总结好的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以利于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助推平安**、法治**建设,着力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治安良好,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学有效编织社会治安防控网,健全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增强打击防控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决定从**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排查摸底、梳理问题、集中打击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镇治安实际情况,坚持以治安突出问题为导向,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明确主攻方向,集中打击锋芒,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平安实效。

(一)强力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各种恶势力团伙,集中打击地方帮派、村霸、乡霸等严重影响地方安全稳定不法势力。

2.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辆)、电话和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聚众斗殴、打砸公共设施、强奸、妨碍和阻挠行政执法、寻衅滋事、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镇综治办)

(二)强力开展危爆物品整治专项行动

1.集中检查整治辖区内加油站、液化气零售店、烟花爆竹零售店,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单位,烟花爆竹及原材料非法生产、销售单位。

2.加强运输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安全设施不达标、驾驶员无资质的危爆物品运输行为。落实辖区内邮政、圆通、国通、中通快递物流寄递实名、收寄验视、安全检查、违规寄递处罚警示制度,严防危爆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

(责任单位:**派出所、镇交管站、镇安办)

(三)强力开展毒品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控隐性、复吸和新滋生的吸毒人员。

2.加强对辖区内茶馆、休闲会所、KTV、宾馆、网吧等娱乐场所有无贩毒、吸毒犯罪情况的排查。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

(四)强力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

1.加强对辖区内休闲会所、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有无从事卖淫嫖娼、色情淫秽活动的排查。

2.清理辖区内在运行经营的赌博机,打击、取缔聚众赌博的行为。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

(五)强力开展重点场所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对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医闹”、影响办公秩序、非法聚集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2.依法取缔“黑网吧”,严查重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镇文广站、**中心卫生院、**小学、**中学)

(六)强力开展治安巡逻防控专项行动

加强民警、网格员、治安巡逻队伍等治安管理队伍的巡逻力度,提升居(村)民的“见巡率”。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治办、镇应急办)

四、整治措施

(一)全力排查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深入辖区内治安事件多发、易发区域、部位和场所,逐地逐点、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据实填写《**镇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表》(见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切实把社会治安问题摸准,把突出治安问题和一般矛盾纠纷分清。对群众有合理的诉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无故纠缠、煽动闹事、侵害公共利益等影响公共秩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上报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偷抢、斗殴、阻碍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镇党委政府将配合公安机关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全力提升巡逻防控水平。全力推进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建设,**场镇由镇政府牵头成立由民兵、综治办干部、网格员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治安巡逻队,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大防控的治安防范体系。巡逻队对本辖区重点部位、重要路段、复杂场所进行巡逻防控。赶场天、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必须上街巡逻,有针对性的开展夜间巡逻,巡逻期间必须佩戴“治安巡逻”红袖标。在场镇重要路口、重要场所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健全视频监控网络,提升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全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一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办公室要组织网格员加大对辖区内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症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摸排力度,落实管控措施。二是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登记、申报工作,把流动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前科或嫌疑的人员纳入重点监控人员内。三是把社会治安政治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

(五)全力推进群防群治。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将会议精神和工作内容传达给群众、职工,并结合实际,利用标语、短信、微信等形式开展好社会治安宣传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来,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好群众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已成立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亲自抓好落实。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认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本部门所承担的治安专项整治任务,迅速开展整治行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专项行动期间,针对整治内容的不同,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召开职工会、社员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整治成果,确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振民心。通过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学法守法意识,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重民生、建和谐、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1月1日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二)阶段性目标
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工程建设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
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44项,具体目标要求、任务分解和牵头、协办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决策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任务分解:
1、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
2、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健全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区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区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和督促检查及定期通报制度。
4、向社会公示各类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5、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审。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委会、区环保局、区政府信息产业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经贸局、区教育局。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和未经批准邀请招标、非法指定招标代理、设置障碍排斥投标人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任务分解:
1、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管理,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在依法招标的前提下,简化招标程序,提高招标效率。
2、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统一全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3、大力推行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行业标准文件,严格执行省制定的评标办法。
4、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管,规范操作程序。
5、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实行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7、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机制、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串通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8、建立区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9、坚决纠正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行为,不得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取消非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委会、区政府信息产业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产管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政府法制办。
(三)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任务分解: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本文 地的通知》,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3、以“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合同管理”为总体要求,强化矿业权审批,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方式和退出机制。
4、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土地、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维护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
5、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矿业权的综合监管平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水利局、区安监局。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任务分解:
1、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审批公开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度。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开展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用2年零4个月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湖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水利行业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社会投资,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加强水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做好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后续工作,完善水利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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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特区”、执行“禁区”、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0731-85483813。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线索。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研究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水利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三、专项治理工作步骤

(一)抓好动员部署

1、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厅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任副组长,陈志江(副总工)、周柏林(副总工)、游建华(办公室主任)、唐少华(规划计划处处长)、郭炳奎(财务处处长)、郭世民(建管处处长)、尹仲春(水保处处长)、刘启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坤桃(防汛办副主任)、段炼中(洞工局副局长)、陈子年(工管局局长)、李雪辉(农电局局长)、朱健荣(重点办主任)、章建乔(建管总站站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郭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更新、吴若飞同志为副主任,分别从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管处、建管总站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各市(州)水利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省厅检查与各市(州)自查自纠相结合、专项治理综合监督检查与各业务处室检查相结合(各业务处室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由厅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抽调熟悉业务和财务的精干人员,组成7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表,见附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近期拟安排在20xx年9月~10月份开展第一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摸底。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20xx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利投资项目3个100%(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各部门检查(稽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过去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进行自查、摸清底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xx年2月15日,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3个环节。一是全面进行摸底造册。省厅由规划计划处会同财务处、建管处、洞工局、工管局负责。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xx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查找。三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监督检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

1、认真整改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逐个项目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及时认真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问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总责,落实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巩固治理成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市州水利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10月底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特别是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综合服务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加大前期工作深度。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有关规划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虚列工程项目、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立项审批(核准)必须充分论证,决策应科学、合理、合规,必要时要充分听证。项目前期工作安全评价、勘测设计等中介服务,应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严禁附加夹带无关工程设计内容。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好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注重落实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多方案优化设计。建立健全工程勘测设计等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每一个项目都有一套工作方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各督查组每到一地,当地水利部门和被检单位应公开督查组到来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实地抽检项目不少于新增项目总数的40%,省督查组实地抽检的项目不少于被检查地区项目总数的20%。对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现场与被检单位沟通信息或会商情况、交换意见,或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在每一阶段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都应当向被检单位以明传电报、通报或整改意见函的方式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各督查组应当及时提交阶段督查小结和年度督查工作总结(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及说明原因等)。

(五)严格执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水利部门应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影响项目推进的,因落实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虚报套取和冒领国家资金的,要认真查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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