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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排土场方案

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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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3〕4号)和《四川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精神,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3个阶段分步有序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进行检查督导整改和阶段性小结。

(三)梳理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二、排查重点领域及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XX市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组织实施

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并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设立XX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处非领导小组组长陈捷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XX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总体指导和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处非办(设在XX银监分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并按要求负责有关材料、信息的组织,拟写上报活动总结等工作。各主要参与单位确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

各区市县应按照要求,负责制定辖区内组织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处非办备案。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危害性,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将此次活动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注重配合。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是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要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好各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市级各主要参与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及此次排查活动的内容,做好指导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对此次活动的全面指导;工商部门负责对广告发布环节的审查把关,对已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取缔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对网络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市政府法制办、金融办、住建、农业、林业、城管执法、通信、银监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在排查清理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依据规定,建立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规定,提高广告清理有效性,各区市县要建立四项机制:一是社会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的内容,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用事实教育群众;二是约谈通报机制,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对于纠正不力的由主管部门对媒体和发布者进行约谈和通报;三是定期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定期沟通,研究进展和形势,提出下一步措施,协调推进;四是监测督导机制,对各类媒体发布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督导,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删除,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督导,定期报告。各主要参与单位要加强对市辖区内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清理主(监)管行业内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各区市县要在活动过程中做好相关数据统计、资料留存、梳理总结等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报送市处非办。按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本次活动将纳入2013年度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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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5〕5号)、《**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处非发〔2015〕3号)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决定于2015年7月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监)管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市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各部门职责,逐一落实有关部门在清理整治、行业监管、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加持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警示教育、整改规范等方式,努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县(市、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打防结合,打早大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集中力量打击处置一些重案要案,加快陈案旧案办理进度,提高威慑力。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在积极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全力加强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此次专项整治,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市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区域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群体,以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网下公开宣传,尤其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及电话、短信宣传为重点清理对象。切实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资讯发布审查把关,防止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及欺诈性广告肆意发布传播;坚持重点突出,稳步实施,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一批风险隐患,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势头。要严肃纪律,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提供支持;要加强对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一线经营网点和员工队伍的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

(二)分类处置。对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程度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分类处置,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决依法查处恶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资金、借资金运作非法牟利,非法集资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既要高度警惕行业无序发展可能造成的风险,也要切实防范清理整治过程新引发的风险,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处置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三)强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积极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有效应对非法集资手法翻新、欺诈性、隐蔽性更新等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管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制度规范,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推动有关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经营异常、银行账户异动、发起人违法犯罪等信息实行有效监控预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予以处置。探索建立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涉嫌违规经营和非法集资的企业及高管人员、股东名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风险警示,在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单位经营场所明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账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四)联动查处。加快建立各相关部门“同步上案”机制,进一步畅通涉案资金查询、冻结渠道,分工落实参与办案工作机制,完善奖惩及经费、人力、装备等保障措施,为行政查处及刑事打击工作提供全面支持。

四、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每月向市处非办报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9月7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总结(加盖公章)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市处非办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可随时报送市非办。

乡镇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乡镇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镇开展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力度,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的预防和查处体系,根据省、州、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州、县打击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多发形式、多发行业、和新发形式进行重点排查。对已发案件逐一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发现的有关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情况逐条调查核实。通过排查,推动我镇建立和完善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维护我镇农业领域经济金秩序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新发案件排查与原发案件排查相结合、风险排查与加强处置相结合。摸清辖区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施磊长为组长,洪太云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农经站工作人员、各村委会主任、司法所长、宣传委员为成员的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经站,由赵炳润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农经站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展风险排查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风险排查工作。
四、排查内容
(一)截至20xx年末,辖区内发生的农业领域筹集资金情况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二)截至20xx年未,辖区内已发生的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基本情况(公司和个人)、集资形式、经营方式、范围、涉及人数、金额、资金去向、风险状况及处置情况;
(三)20xx年各类媒体公开登载(发布)各种涉及农业领域融资类广告的情况。
五、排查范围
对本镇辖区内农业领域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工作
各村、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工作,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加大打击力度;二是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和排查方案,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任务,做好督促检查
围绕排查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沟通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岗位职责,完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协调机制等工作规范,落实风险排查责任,明确职责,确保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有人管、有人抓。镇人民政府将对农业领域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并适时对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对排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县农业局。
(三)加强分析研究,做好预警宣传
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本着“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案发的特点,通过各种形式向当地群众做好预警和宣传工作。一是抓好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宣传教育实效。二是抓好非法集资危害性和风险防范的宣传,使大多数群众辨别是非,做好自身防范,真正达到增强社会公民法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的效果。三是抓好各种类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的宣传,以案说法。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和打击农业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四)加强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结合“大接访”、“大下访”工作,对已发生或正在进行中的非法集资活动,要深挖细查,发现线索要边查、边报、边处置,防止此类活动扩大蔓延,力求工作做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早结案。
(五)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在排查过程中,要注意保密,切实避免因泄密而导致群体性冲突。
(六)及时报送材料
1、及时报送材料。对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案件数量、分布情况、发案特点、主要方式范围、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于20xx年1月1日前呈送镇长审阅,并报送县农经站。
2、建立月报制度。从20xx年1月起建立月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各村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1日前上报。
3、各种报表、材料及总结上报时必须由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报鹤庆县农经站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大理州农业系统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统计表(一)
2、大理州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表(二)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59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沐处非办〔201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做好住建系统领域非法集资的警示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处非办、县处非办的文件要求,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切实保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在住建系统范围全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局长田自云任组长,副局长王丽萍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局中层干部任成员的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职责分工:房管局负责房地产领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管股和质安站负责建筑行业领域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

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此次活动。

(二)宣传阶段

由政策法规股收集住建系统非法集资案列,办公室统一制定宣传单以及宣传标语,房管局、建管股、质安站分别负责房地产行业和住建行业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

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相关总结材料于2016年5月28日前报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统一汇总上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宣传方式和内容

(一)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标语。

(二)设置咨询站点,派发宣传资料。在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广泛派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增强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并逐步形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引导,强调成效。要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力度,着重对人民群众进行正确引导,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主动性、法制宣传的普及性和社会宣传的广泛性。

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有效遏制非法使用和侵占林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xx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规范管理”的总体思路,加大林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生态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县范围内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排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使非法占用林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地单位对毁坏的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及临时占用到期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建章立制,加快建立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林地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整治范围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已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到期仍继续占用及未按规定恢复林业种植条件的行为,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化整为零、到期未还等。重点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阔叶天然林(生态保护小区)、水源地保护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采石采矿、建筑等各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四、方法步骤

根据目标要求,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简称“县清非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要求,全面布置推进林地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传媒工具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管理保护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林地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摸排自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乡镇成立林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清查同时要加强对违法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各违法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积极配合乡镇清理领导小组工作,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进行整改,争取从轻处理。县清非领导组将组织清非督查组加强工作督查,确保林地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清查数据准确、情况真实。清查结束后,各乡镇要将林地占用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及时上报县清非领导组。

3、依法查处阶段。全县清理排查情况汇总后,召开县清非领导组成员会议,对违法占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交专案组处理。县公安局、林业局要抽调得力干警及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刑事、行政专案组,负责全县林地案件的办理工作。专案组要根据县清非领导组的安排,及时依法查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

4、巩固提高阶段。县清非督察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整治行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各乡镇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充分借鉴先发地区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探索建立职责明确、监管高效、参与广泛的林地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xx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行动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组织,做好辖区内的林地清理整治行动。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及社会监督作用,重点宣传报道林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林地整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及时曝光负面典型案例,为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县清非领导组统筹全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的清理排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清非领导组的要求及研定的整改措施方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4.严格执法,分类处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按照“集中整治”的要求,对所有非法占用林地的企业(个人)一律实行停产整改。专案组要严格按照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领导组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结束及时交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办结的案件,符合用地条件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或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厅补办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对违法责任人灭失或无法确定违法行为主体的,由所在乡镇政府研究确定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报县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领导组审核同意后,交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恢复森林植被。

5.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县清非督察组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指导、督查。对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消极懈怠、敷衍塞责及其他工作开展不力的行为,及时报县清非领导组进行处理。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干扰执法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某局集资建房方案


某局集资建房方案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将在×××小区修建职工住宅楼2栋××套住房,修建面积×××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含阁楼面积×××m2),阳台面积×××m2,地下室面积××××m2。为了顺利完成建房、分房任务,把好事办好,让住户基本满意,特提交局务会研究,集资住宅楼的建房方案。
一、集资人范围
本单位在编并在职人员中没有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三、套型及设计意向[网文章-找范文,到网]
注:1、建筑面积不包含阳台面积和顶层阁楼面积。
2、如11号楼建为底商住宅楼,则1层房屋没有阳台。
设计本着合理、经济、使用方便为原则,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住户装修风格。
客厅、卧室的墙面为毛墙,地面统一按设计铺设瓷砖;卫生间、厨房的地面、墙面在做完防水后按设计贴瓷砖,安装卫生洁具。住户根据自己要求需调整时,提前申请,自行购料,按预算价调整造价。工程竣工后,楼内住户不得再进行土建施工。
四、集资价款
1、本集资楼按全额集资。每平方米价格(建筑面积)按建筑决算价计算。
2、每户住宅价格以每平方米建筑决算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楼层系数计算。地下室、阳台、阁楼按实际面积乘以决算价计算。
五、楼层系数及地下室分配办法
1、楼层系数:一、五层0.94;二、三层1.14;四层1.10;六层0.74。
2、地下室分配原则按面积从大到小,按6、5、1、4、2、3层次顺序进行分配。
3、顶层阁楼按对应6层房屋分配。
六、分房办法
分房按打分多少和申报面积来决定住户楼层及位置,以得分高低排序,得分高者,优先挑选。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1、工龄得分:从参加工作月份累计得分,一年得1分,不足一年按月计算,每月1/12分,不足一月者,大于等于半月按一月计,不足半月得1/24分。(具体时间以打分时间计算)
2、职务得分:从任职月份累计得分。正处12分/年、副处9分/年、正科6分/年、副科3分/年,计算办法同工龄计算办法。
3、局龄得分:以调令为准,计算办法同工龄计算办法。
4、职称得分:干部(含聘干):中级以上职称按正科级、助理职称按副科级套用;工人岗位:高级职称按科级、中级职称按副科级套用。
5、职称和职务得分按得分高者只取一项计入总分。
七、住房集资款收缴
1、需集资购房户请于20xx年月日前到局财务科预交住房定金3万元。
2、确定个人住房层次及面积后,暂按市政府集资建房预算价1200元(地下室、阳台、阁楼暂按600元计)计算个人房屋价格后,将余款于20xx年月日前一次交清,待房屋建成后以建筑决算价多退少补。
3、逾期不交款者视为放弃集资建房权。
八、挑房办法
1、挑房时间:20xx年月日。
2、挑房地点:12楼会议室
3、挑房方案:
方案一:集资户凭财务科的收款收据按得分高低顺序不分房屋面积依次进行挑房。
方案二:集资户凭财务科的收款收据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进行,副科以上(含按副科级套用职称者)挑大房。
4、挑房过程中,不到者,延顺名次至到时挑房户之后。
5、挑房时必须本人到场签字,不得代理,否则无效。
6、分房后如有空房,另行规定通知。
7、待挑房完毕后,每单元推荐一名代表,反映本单元住户意见。
九、领导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 
办公室下设基建室,主任、副主任,财务室,主任、副主任,协调室,主任、副主任。

河道清理施工方案


方案一:河道清理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上海崇明北沿风力发电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地区,从崇明东旺沙闸处,原上海崇明东旺沙风电场西侧开始沿92塘东段、98塘内青坎上向偏西北方向顺序2排布置风机,至近北八滧港西侧约1300m。

风机布置如下:

在东旺沙闸东侧,至现有崇明扩建工程已建的#13风机之间,沿98塘布置1#~2#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80m。

在东旺沙闸西侧,至北八滧港西侧1300m,沿98塘布置3#~19#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共布置17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600m。

在东旺沙闸西侧,沿92塘布置20#~24#风机,共布置5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m。

二、编制依据

1. 随塘河青坎原始样貌记录;

2. 相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 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条例;

4.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现场施工情况

#3、#4、#5、#6风机因所处大堤青坎不足需占用部分河道,固对河道进行如下图回填(以3#为例),我项目部将根据随塘河青坎原貌对回填土进行清理。

其青坎处原貌如下表所示:表略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一台

装载机 一台 20t自卸车 6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力8人,分别安排在清理现场及弃渣场。

五、 清理施工方案

1、回填土挖掘

(1)回填土挖掘前首先确定清理挖掘边线。

(2)回填土挖掘施工时长臂挖掘机对河道进行清理施工,普通挖掘机用于清理施工时对淤泥的转移及装载工作。施工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控制好清理深度及范围,防止挖机超挖扰动。

(3)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青坎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4)清理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理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理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挖掘深度不够的区域。

2、淤泥运输

我项目部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五、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


方案二:银浩河道清理提供河道清理施工方案

一、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准备:银浩河道清理公司在开工前进行固定线路,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并进行记录与整理,送交银浩公司监理工程师核查。

2、施工调查及试验: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现有管线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3、场地清理:在施工现场工作界限内,保护所有规定保留的植物及结构。对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腐植土进行清除运弃。场地清理完成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重新测定地面标高,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 河道围堰

遵照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河滩地上不得取土围堰。围堰施工前与河道管理部门协调,核对围堰时的河水断面流量、流速,以防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水流对堰身的冲击,保证围堰的稳定。

围堰土比现况水深高1~1.5m。迎水面坡度为1:0.75,背水面为1:0.5,土坝外测采用钢筋笼,钢筋笼采用5光圆钢筋焊接而成,尺寸为806040,内装石块。钢筋笼交错压茬码放。土坝内侧采用编织袋装土,土坝水下部分土袋为24交错压茬土袋封口方式,叠至水面以上时,改为23交错压茬土袋方式。

当围堰完成后,要详细检查围堰的填筑质量,确认围堰体的稳定后,安装泥浆泵,抽出围堰内存水。

三、 河底处理

本项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清表、挖运弃土方、拆除旧有的构造物、挖除树根等。

首先抽水、清淤泥。抽水的潜水泵型号和数量可根据围堰内的水量的多少来决定。在施工准备期间要充分的准备所需的水泵及相关的设备等。淤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挖泥采取斗容量1.2m3挖土机将淤泥集中,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将淤泥全部外运,挖泥深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但必须保证将淤泥清走,露出原状土层,并在清淤泥后,池底面进行平整,以利于分层回填处理。

四、 河底砂砾垫层

对于浆砌底插石灌浆河底要进行换填天然砂砾30cm.,填土分层压实。土方回填采用机械铺土,振动碾碾压。河底验收合格后,先用推土机找平,12-15吨振动压路机碾压两遍。然后分层摊铺回填。每层土虚铺厚度为15mm。碾压时轮相互搭接,防止漏压。由于填土采取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形成阶梯形。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检测密实度(密实度要求为重击实90%)。还土操作流程为:池底淤泥、杂物清除检验土质分层虚铺土分层碾压检测密实度。

对于安装预制板护砌的河底要进行粗中砂层底施工,施工方法同上。

五、 河底插石灌浆铺砌

1、主层块石铺筑

1)铺筑前对基层设计高程及边线进行复核测量不符合规定差偏,表面清洁无杂物。

2)采用人工铺筑的方法。将块石的多棱面中表面平整的面朝上铺筑,各石块铺筑紧密,其空隙用小碎石填充。

灌满,并用末子将面抹平。

六、 土工布的铺设

土工布铺设前检查砂砾垫层的高程和坡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表面如有大的棱角尖要先将其粘平,防止其扎破土工布。土工布交错搭接铺设,侧边搭接长度25cm,端边20cm。

七、沉砂池施工

钢筋的加工成型按照图纸的尺寸及要求编制钢筋下料单并按其要求加工。钢筋在加工成型之前进行调直及防锈清理,确保钢筋表面的洁净。

钢筋成型后,挂牌注明其所用之部位、型号、级别,并分类码放整齐。成型的钢筋一般暂存在加工厂内;施工中按照施工计划以及施工现场的要求分批运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只能少量地暂存工程急需的成型钢筋。

运至现场的钢筋要码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底部垫方木与地面保持距离。

钢筋的现场绑扎及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及要求进行。 架立筋:控制上、下层钢筋间距。

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在模板与钢筋之间设置水泥、砂浆配比与所浇筑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垫块,垫块数量不得小于2块/m2。

绑扎时铺板作业,严禁踩踏绑扎完毕的钢筋。钢筋安装时接头的位置及数量,符合国标验收规范及规定。

模板采用木材和覆膜胶合多层板制作,用1515cm的方木做支撑。

浇筑前进行吹仓工作;在施工时用清水湿润;在浇筑混凝土时施工队组严格控制下灰速度,不得大于1.0m/h;

混凝土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振捣时振捣棒采用一字式下棒,移动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

八、砌筑砂浆

施工时,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准混合使用。砌筑砂浆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砂浆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砂浆试块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块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

九、 石砌挡土墙

石料要求:块石形体大致方正,厚度不小于20cm;长及宽不小于厚度,顶面及底面平整。 基础施工前,在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标明基础、墙身和轴线的位置及标高。 砌筑基础前,应先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32002的规定。

砌体施工,设置皮数杆,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砌筑挡土墙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先由底下往上砌。当设计无要求时,在基础高低台阶接头处,下面台阶要砌至少500mm的实砌体。

2) 每层块石高度一致,每砌高0.7~1.2m找平一次;

3)砌筑块石,错缝按规定排列,同一层中用一丁一顺。灰缝宽度为2~3cm;

4)砌筑填心石,灰缝彼此错开,水平灰缝不得大于3cm,垂直灰缝不得大于4cm,个别空隙较大,在砂浆中用挤浆填塞小块石;

5)伸缩缝、沉降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

6)砌体工程工作段的分段位置,设在伸缩缝、沉降缝、洞口处。

7)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和预埋件等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宽度超过300m的洞口,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

8)砌体中的预埋件均防腐处理。

9)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校正。标高偏差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校正。 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a、砌体砂浆嵌填饱满、密实;

b、勾缝均匀整齐,缝宽符合要求,不得有脱落、漏勾;

c、砌体分层砌筑咬茬紧密,不得有通缝;沉降缝制顺贯通

十、沥青木板沉降缝

结构施工完毕后统一进行变形缝处理,处理时先将变形缝用特制钢丝刷将凹槽掏空,用空压机吹干净,然后进沥青木板施工,最后进行砂浆抹面。


方案三:河道清理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河道清理工程是城市环境专项整治工程河道淤泥清运施工部分,为保证该整治工程达到预期效果而进行疏掏,以清洁河道达到设计要求的河床标高和防洪及通航要求,还老百姓一个干净,清洁的河道。

此次清运为摸底河河道段的专业疏掏。该工程由我们银浩河道清理公司负责清淤工程,为摸底河河道淤泥疏掏,工程范围从摸底河二环路处开始到三环路路处,全长5700m。该段摸底河河道平均宽度10.0m,两岸为h=3.5m高的直立式河堤。矗种鼷河道内淤泥平均宽度为5.0m,深度为0.8m。

二、三通一平及临设水:

利用我处摸底河沿线管理设施的水源解决饮用水。

电:利用就近单位的电源搭设夜间施工的照明和排水用电(或河堤上的路灯电源)。 路:利用河道两岸的通道组织运输,以方便外运淤泥的车辆运行。但摸底河两岸的护河通道目前还没有完全贯通,一些地方还有障碍物阻挡在护河通道上。我们在清运河道淤泥时必须利用护河通道才方便运输,因此必须拆除这些障碍物,障碍物的具体方量在进场施工时再行测量。

临设:由于本工程施工周期较短,工地沿线长度较长,因此我公司考虑不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设施。而是在邻近处租用居民住房代替临时设施。

三、施工人员安排:

人员组织为保证该工程按市容环境局和市水利局要求的工期保质保量完成。银浩清理河道为此专门成立疏掏工程指挥部,并配以分管后勤部、分管机械设备部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实施。

四、施工措施

1.施工段落划分:

由于该河道沿线距离较长,根据疏掏数量和工期要求,可以分3~4段进行疏掏,每段设一个下河马道。疏掏的土方全部外运。

2.施工措施:

①排水:

在河道淤泥外边一侧挖一条纵向排水沟使水归槽。用土方堆在槽边形成土埂,使少量的河水通过水槽排水。在疏掏时分别自上而下或自下向上依次清理。

②疏掏:

本次河道疏掏地段地处二环路至三环路位置,白天、夜晚车辆均可通行。因此需根据淤泥量和施工工期合理安排疏掏施工。该河道沿线没有大的交通道路,且一些路段道路状况较差,不便于运土车辆通行,疏掏效率不高。因此,需考虑增加运输车辆和考虑夜间施工。

疏掏河道时,先由人工将河道淤泥挖运上岸,再用挖掘机、装载机和汽车配合清运疏掏土方。在清运淤泥时,就立即派人将道路上撒落的土方清扫干净,给周边市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该河道部分堤段堤顶上是绿化带斜坡,斜坡顶上才能行驶运输机械,挖掘机械等都不能下到河道内疏掏淤泥。因此,此段落的河道淤泥只能采取人工挖淤泥,再用人工转运到绿化带斜坡顶上,最后由运输机械外运出去。因此,此部分的淤泥疏掏单方工程量价格就较机械直接挖运费用高。根据我们的测量,此部分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40%。

其他河段我们考虑使用挖掘机械直接开下河道内进行淤泥疏掏,但摸底河全段都没有下河马道,我们考虑在摸底河适当位置采用硅块铺设临时下河马道。根据现场情况,下河马道需要设3处。在河床淤泥清运完毕后,由人工拆除硅块下河马道。

五、清运淤泥

倒土场为了配合将挖运出的河床淤积土顺利清运出去,我公司将联系三环路外附近的倒土场。倒土场距离此次疏掏的工地约6~8km。运输车辆进入交通道路后路途交通顺畅。倒场配一台推土机推倒场,以方便推土。

六、清扫保洁

根据关于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此次疏掏摸底河工作进行的同时,不给周围已形成的环境造成影响,在疏掏过程中应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各施工段分别配备20名民工。负责保护沿河已形成的设施,同时在出口铺设草垫;值班,组织路口交通。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车厢后方可放行,以保证每天还民众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

七、安全措施

在主要交通出口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派专人值班,组织路口交通。在施工河段作好照明和安全红灯,并对有关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八、机械设备

履带式挖掘机ex200 2台

装载机zl50 2台

5t自卸汽车 30辆。

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活动方案


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活动方案内容显示中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8号令)、《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218号令)和《黄梅县关于规范孕产管理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通知》,切实有效降低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根据鄂政办发[2004]167号文件通知精神,决定从2005年元月起到2005年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中央和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严厉打击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坚决依法查处一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达到“处罚一批人,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控比工作的七项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4、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县乡服务站、全县所有的医疗单位、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药店等。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05年元月)。
1、宣传发动,形成依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大力宣传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要对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独女户、双女户予以大力表彰,宣传他们少生快富的事迹。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在全县营造关注和参与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良好舆论氛围;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县乡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张贴举报公告,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举报一例非法鉴定或非法引产查证属实后,给首位举报者奖励5000元。
3、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1)各乡镇要摸清2003年元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妇女的生育情况。特别要对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的,以及2003年元月1日以来有人流、引产史及有孕在身的育龄妇女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县、乡、村各一份,从中掌握“两非”案件线索;
(2)调查孕情,发现线索。各乡镇要对村级上报的孕妇花名册逐一核实,特别是符合政策怀孕14周以上胎儿去向不明或自报流产死亡的对象要进行跟踪调查;
(3)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对全县所有计生服务站机构和医疗单位的妇产科、B超室、个体诊所2003年元月1日以来进行三查,查门诊日志、查人流引产手术记录、查B超检查记录、摸清人流引产手术和B超检查对象名单,看人流、引产对象是否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通过“三查”,从中发现“两非”案件线索;
(4)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阶段(2005年2月至4月)。
1、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进行有关调查取证;对有嫌疑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
2、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规定进行立案调查。有关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交给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3、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是党员干部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为政策内的孕妇终止妊娠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薪或撤销职务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或解聘的行政处分,并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妇女违反规定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处以5000元的罚款。属生育一孩的,三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活动方案

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活动方案内容显示中年内不批准其生育申请,属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准予生育二孩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禁止药品零售单位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2005年5月)。
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孕情监测包保、生育证查验、B超监督、引产报批、定点接生、死婴核查、责任追究、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制度。
(四)监督检查,总结评估阶段(2005年6月至7月)。
1、实行查处“两非”案件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10日前将上月查处“两非”案件情况报县计生局法规股,县计生局将定期对各乡镇立案、结案和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2、2005年4月15日以前,各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自查,5月初全县将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
3、对专项整治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乡镇,要写出整改报告。专项整治结果将作为2005年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计分;
4、整治活动结束后,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乡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人事、计生、卫生和药品监督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附:二OO五年各部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附件:
监察部门:
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案件查处进行协调,必要时,直接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
计生部门:
1、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调查清理2003年元月1日以来领取一、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
3、对乡镇计生服务站的B超机进行清理登记;会同卫生部门对2003年元月1日以来人流、引产和B超孕检情况进行清理;
4、调查孕妇怀孕后孕情消失的情况;
5、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7、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8、会同卫生、药监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
卫生部门:
1、在卫生系统宣传关于“两非”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B超医生、妇产科医生严格管理;
2、对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机进行清理登记,对2003年元月1日以来人流、引产和B超孕检情况进行清理。
3、整顿医疗市场,对个体诊所非法施行人工和药物终止妊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个体B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
4、与计生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执行出生婴儿的统计、婴儿死亡登记和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报告制度;
5、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派人参加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专班,参与有关案件的查处;
2、负责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调查清理,对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进行查处;
3、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公安部门:
1、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有关刑事案件;
2、依法查处弃婴、溺婴的案件。
人事部门:
案件查实后,人事部门负责在一定时间内处理到位。
广播电视部门: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
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活动方案

管道疏通的清理方案


管道疏通的清理方案

一、沟槽开挖

朝阳区管道疏通首先清除开挖范围内不可利用土方全部挖除运至指定地点。

沟槽开挖采用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为辅,沟槽开挖将采用单坡式放坡,坡度按1:0.33放坡,挖土机挖至离设计标高20cm时,采用人工清底,并在槽底两侧留排水沟,以防止沟槽底浸泡。

二、立模浇筑混凝土基础

根据道路中心线由技术员、施工员共同定出管位中心线后在两侧立模。模板采用新模板。木模要求立稳、标高准确,设10cm碎石垫层,垫层要求级配碎石表面无风化,基本平整。底板采用C20砼浇筑,底板砼用平板震动器震动二次后,抹平拉毛,并及时加盖草袋养护。

三、安管、稳筋

安管采用机械下管,操作中应轻轻放下,以免撞坏底板,两管连接用卷扬机拉紧,管口基本平接调整管底标高后,方可进行下一接管的吊安。

四、稳筋浇砼

在管道吊装完毕后立模浇筑稳筋砼,浇筑时应两边同时进行,用插入式震动棒反复振捣,直至管底充实方可。

五、窨井

所有窨井均采用砖砌园井,直径为Φ1000。窨井做法严格按市政设计院通用图进行施工。

六、闭水(污水管道要求)

待窨井砌筑完毕,封头保养好后,方可进行。

先放水浸泡24小时后,目测无明显渗漏方可进行闭水试验。

七、回填

回填待闭水合格后进行,首先抽干槽内积水,在有土地段用挖机将土挖至沟槽边。在无土地段,全部用挖运1km外土方到沟槽边平土,反复翻耕,用挖机回填,回填厚度为每30cm一层,人工整平后夯实,分层回填,注意沟槽两边同时进行。当回填到一定高度后,采用压路机碾压密实。

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近段时间,我市“黑车”非法营运现象比较突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规范客运出租市场营运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4月19日开始,集中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城市出租客运经营行为,规范城区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重点对非法营运的轿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各大宾馆、饭店门前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长效监管机制,使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和营运秩序明显改观,保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运行。

三、部门分工与职责

(一)建设部门:负责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整体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城区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营运的人员和车辆依法予以查处,研究制定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出租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围攻执法人员等群体性事件,对带头闹事者依法从严处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无牌、无照、报废车辆依法处理。

(三)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空闲公共场地监管和停车泊位管理力度,严禁非法营运车辆在各酒店和各主要路口停放。

(四)交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五)广电部门:负责非法整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六)监察部门:对在整治活动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私养“黑车”、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取缔残疾人专用车辆参与营运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灵宝市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整治活动中有关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二)积极宣传,加强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群众出行、城市文明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要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竞赛和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安排抽调人员,组成涧东区、涧西区两个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整治活动。执法人员要佩戴胸卡,亮证执法,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对个别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和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完善交通、建设、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实现联合整治的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严防非法营运反弹,促进城市客运出租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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