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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检讨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计划是日常创作的行动指南,是我们能够取得进步的可靠系统。为了确保工作能够如期的开展下去,有效的方案对于项目进行必不可少方案可以让我们正视活动和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完成情况。一份优秀的方案都包含哪些内容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极大,它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而且直接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类的共同任务。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我镇各单位都要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我镇是我县重点林区之一,森林火情隐患严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各级消灭”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金石桥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相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全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镇党委书记李博任政委、镇长刘琴任指挥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曾奖章、肖卫、寥雅妮、肖元中为副指挥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行政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职责

①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履行下列职责:

a、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b、加强全镇森林火灾预防、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c、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d、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e、直接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②工作职责

a、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负责;

b、确立重点,防火林区、地段,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c、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资源进行调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扑火救灾工作;

d、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预测和预警

(一)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人工监测。各村在重点林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通信形式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

(二)预警

1、接警:各村要向村民公布接警电话,镇森林防火办电话为:0739—8832304 8832310

2、处警:各村报警后,必须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4级预警响应: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扑火准备到位,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3级预警响应:在保护4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2级预警准备:在保持3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到各自联系的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1级预警响应:在保持2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由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党政领导和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五、报警响应:

1、基本响应程序

(1)火灾发生先行处置

a、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或者接到报警的基层组织,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b、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2)应急处置级别

当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有迅速扩大趋势时,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应急处置措施

由镇负责协调处置的森林火灾、设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县、镇有关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了解火情,制定扑火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

a、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并对受伤者迅速进行救治;

b、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火火势蔓延。

c、若需救火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后批,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d、若需森林火警部门或者其他兄弟单位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

3、应急指挥原则:

a、统一指挥:火灾现场指挥部是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b、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指挥体系。下级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c、分级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若干地段,分片分救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段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火灾扑救原则:

a、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b、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c、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打旱、打小、打了”,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六、扑火力量保障

1、扑火力量组成:

镇、各村委会,要建立3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和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所需要求。

2、扑火力量的调动:

火灾发生后,需要跨行政区域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跨区域增援。

3、扑火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准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要加强力量对扑火储备物资补充和更新(砍刀20把、打火棒20根,防火服20套)。

4、扑火资金保障:

镇设立森林火灾储备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预防或应对森林火灾而建设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建设信息系统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部门统一安排。

七、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党政办要优先提供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镇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八、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上报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森林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由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过错人员进行追究。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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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文章标题: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阳平高速公路NO.2合同段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本预案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结合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确定,重点把握起火具备的条件、消防的方式、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及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办法和措施。二、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各项方案,制定好方案以后,责任落实到人。三、制定本预案的方针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位,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健全组织,严密制度,消除隐患,贯彻措施,同时在组织上、思想上和技术上做好准备,如果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有效的将火灾消灭。四、了解火灾事故的前提条件,主要的工程部位和施工环节,查缺堵漏,便于方案的及时实施,同时,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发生及财产的巨额损失,所以,做好应急准备和预案是必要不可缺少且十分重要的。五、应急预案(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刘通副组长:荣国柱、冯铁根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见下图)3、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任务分工如下: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安全组织机构框图应急总指挥:刘通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荣国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魏福兴项目副经理: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求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工程部长(项目总工):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安质部长(安质部):组织本部门人员监督现场抢险人员安全并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财务部长(财务部):资金支持。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保证所需物资、设备和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服务。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织本部门人员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现场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稳定队伍。必要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应急救援队(一、二、三工区):由各工区经理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当有关项目在日常施工中突发火灾紧急安全事故(状态)时,由项目经理下达指令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挽救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三)应急救援资源配备1、资金的配备由项目经理批准,项目财务部门必须保证10~2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火灾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落实。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见下表)序号名称数量位置负责人1急救车1辆项目部办公室主任2物资运输车1辆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长3医药箱、药品1套项目部办公室主任4安全帽100顶项目部及各部物资设备部长5安全带100条项目部及各部物资设备部长6应急联络电话数部见应急联络3、社会资源:在发生突发性紧急火灾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119、120、110支援等。(四)应急计划的实施1、接警与通知⑴接警:接警部门为现场值班办公室。项目值班员接到报警后,迅速弄清和掌握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人员伤亡、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生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项目值班办公室电话0773-8776349,办公室主任电话13457369537⑵通知:现场值班员立即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项目经理马上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业主发出应急救援请求。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应由项目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2、应急通讯联络与报告项目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⑴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0773-8776349⑵项目部应掌握集团公司、子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公司,业主、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电话。⑶向上级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伤害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子分公司领导报告。⑷对外应急求救: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⑸项目部应急求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项目经理:13597163188;项目书记:13457368177;项目副经理:13597163207;项目总工:13597163173;安质部长:13457369537;财务部长:13907834375;物资设备部长:13597163137;工区经理:13737398728。(五)急救与抢险项目部卫生所组成临时医护队,对事故中伤员进行急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争取住院时间,对死亡者进行临时处理;配合120急救医生做好抢救。(六)现场保护与警戒事故发生后,安质和计划合同部应立即派人赶赴事发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立即开展收集证据工作,需要移动现场证物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公安部门在事故与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人员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扩音喇叭警告,警戒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七)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和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保护,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轮换抢救。(八)、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到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应急令。由安质、技术等部门验证现场,当隐患消除后解除现场警戒。警戒解除后,应由急救援助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由职工工会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公司阳平高速公路NO.2合同段2016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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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x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

xx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工作。

(四)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监察局、县民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工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和指挥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灾事态变化情况,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4.根据需要,向州人民政府和州林业局、驻瓮武警部队及外县(市)请求支援和帮助。

5.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森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掌握全县森林火情动态,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森林火灾情况,研判森林火灾发展趋势,向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执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决定。

3.按照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示,召集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协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开支。

5.向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提出对实施应急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6.修订完善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完成县森防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森防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及县应急办:督促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工作部门(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工作;负责森林火灾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的扑救提供技术咨询;组织人员扑救森林火灾及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和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协调安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监督执行。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加强森林防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农工局:负责规范和指导农事用火管理,防止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做好受火灾威胁农作物的抢收及灾后生产自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快速高效调配车辆,安全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到达火灾现场。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学校特别是林区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指导做好受森林火灾威胁中小学校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县民政民宗局:负责指导做好森林火灾受灾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承办追认烈士的申报、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各类绿地的防火规划设计方案,并协调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期间灾民所需生活用品等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提供应急通讯保障,确保森林火灾现场通讯畅通;根据需要向社会公众发送森林防火公益信息。

县工信局:负责林区工矿企业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县监察局:负责对森林火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县文旅局:负责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并正确引导舆论;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防范的指导工作,做好受灾景区旅行者疏导救援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监察局:负责依法依规追究森林火灾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驻瓮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四)现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

1.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维稳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等若干小组,具体负责森林火灾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监控

1.县森防应急指挥部要充分利用县域内的瞭望塔(哨)、“中国森林防火网”和气象部门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及高火险天气预警等,建立森林防火监测、预测机制。

2.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可以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林场等区域的特定范围为常年禁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3.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高火险期和危险区域的监督管理,适时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对以下对象进行监测监控: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林场等区域。

(2)林区公路沿线。

(3)林区墓地聚集区、公墓区。

(4)林区及林区边缘重要设施、仓库、油库、加油站、气站、炸药库。

(5)林区周边村寨、居民居住区等。

4.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火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

5.林业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气象卫星遥感火点监测,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指定火灾现场附近气象台、站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天气条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二)预警发布

发生森林火灾时由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等级标准见附件2。

(三)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预警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3)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监测、宣传等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和物资。

2.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根据预警级别,针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或部门可以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火灾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调集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5)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突发森林火灾应急义务。

四、信息报告

(一)基本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二)责任主体及时限规定

1.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森林防火部门报告。

2.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在森林火灾发生后30分钟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县人民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森林火灾发生后1小时30分内,向州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支援的报告后,立即作出准确判断,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2)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与乡(镇)、办事处保持联系,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向县应急办和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情况。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县森防应急指挥部视火灾情况指导、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4)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县森防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5)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导,组织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

2.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县森防应急指挥部通知后,按照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3.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准确分析研判森林火灾性质、发展趋势,发生森林火灾时,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监测森林火灾动态,并及时报告州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平息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4)迅速执行州人民政府或州森防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立即调动半专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起始阶段,并报告至县应急办和县森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县人民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

(2)加强森林火灾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分析原因,科学预测灾情发展趋势。

(3)及时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群众的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县森防应急指挥部除采取“(二)应急处置措施”中“2”所述措施外,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请求州人民政府或州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增援,并积极配合州派出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三)应急响应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森林火灾全部扑灭。

(2)火场清理验收合格。

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终止按以下程序实施:

(1)一般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政府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州及州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处理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县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应当对一般森林火灾组织调查,较大森林火灾由州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组织调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县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二)善后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地区的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治和抚恤。

(三)总结评估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森林火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林业厅会同州林业局组织应对工作总结评估,较大森林火灾由州林业局会同县林业局组织应对工作总结评估,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对防止或避免森林火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森林火灾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对扑火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引发森林火灾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或不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应职责,拒绝承担森林防火应急义务的。

(3)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森林火情、火灾情况的。

(4)拒不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阻碍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对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保障

加强县、乡两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扑救森林火灾以森林消防专业队、武警部队、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同级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做到科学扑救、安全扑救、高效扑救。

(二)物资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储备满足300人以上需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风力灭火机不少于30台、2号灭火工具1000把以上、消防水枪20支、夜间照明器材50台(把)、油锯10台以上。根据防火任务的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水泵、割灌机、对讲机、防火服等物资。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需要依法征用社会交通工具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所需预防扑救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村寨或城镇居民紧急避难场所由当地政府负责安排落实,重要设施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避难场所由设施管理单位与当地政府共同负责安排落实。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林场等发生森林火灾,其区域内珍稀动植物、物资等紧急避难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安排落实。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县林业局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林业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扑救林火能力。

3.县人民政府及其林业部门要定期组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森林火灾的处置工作水平。

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火灾事故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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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篇一)

炎炎夏日,火灾频发,做好火灾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消防着眼于防,尤其是夏日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如工厂车间等尤为重要。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工厂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火灾应急救援消防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企业确定注册安全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企业行政副总担任;节假日期间由企业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保安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灭火抢救工作,企业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保安员和各车间的基层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灭火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救援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或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马上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消防救援装备如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炮、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重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操纵时,要马上通知当班保安和安全负责人;

3、当班保安接到火警后,马上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保安组长迅速调集全体保安员利用身边的消防设备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操纵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马上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具体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火灾救援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指挥设备维修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马上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7、人资部马上组织司机疏散本厂内停放的车辆和厂门口的障碍物,以确保救灾现场的畅通和车辆用急。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量、各消防装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马上向消防队员具体汇报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操纵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各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用的建议,并随时服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医疗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或车间)应马上清点本部门(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做好具体的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以意外损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或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冲动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不入险地,不: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珍贵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进入电梯逃生;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马上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用;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火灾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篇二)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治理的相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梁茂良;副组长:张九龄、陈宜峰;成员:曹兴彬、鲁亚光、李茜、杨金奇、蒋宝珍、李卫东、张景波、石岩、校医、保安等,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马上打电话报119与学校保安处,保安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重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与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阻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重事项:

1、灭火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

(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2)、应配备急救箱;

(3)、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

(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与广播所在地;

(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3)、了解火的走势;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灭火组负责人:鲁亚光、杨金奇、杨建华

警戒组负责人:张景波、保安

救护组负责人:石岩、校医

疏散组负责人:李卫东、班主任、生活老师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火灾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篇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用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浙江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宁波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各级部门和消防队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紧密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时,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马上就位,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1.1领导小组成员

总指挥:梅百烽。副总指挥:鲁定峰郑永勇。

成员:沈媛君张霞波鲁铁逵曹迪良周建波李展

周庆成李剑赵赟章乃芳

2.1.2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镇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镇政府请示镇政府,要求启动镇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

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信息并马上上报。

(2)制定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方案。

(3)统计分析本镇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3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镇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镇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领导小组。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分工和落实:

(1)灭火抢险组:镇综治办牵头,镇消防队、民防队参加,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工作。

(2)现场警戒组:镇派出所牵头,镇交管站、镇城管队等单位参加,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镇党政办牵头,镇财政所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灭火抢险物资装备供给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镇社务办牵头,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闻组:镇宣传办牵头,镇广电站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新闻公布等工作。

3、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ii级)、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和一般火灾事故(iv)四级。

3.1特别重大火灾(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伤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3.2重大火灾事故(i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一下死亡,或危及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镇党政机关等重要建筑,镇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3.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3.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监测预防

4.1火点监测

镇消防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马上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2火灾预防

各相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全镇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4.3隐患消除

镇消防队依法加强对相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相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消防队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当马上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操纵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消防队接到较大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调度扑救力量的同时,应马上向镇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视情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镇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消防部门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5.2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镇消防队及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预案。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应迅速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或需要跨村增援时,启动本预案。并在市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实施应急处置。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应马上(半小时内)上报镇政府。

(2)镇领导小组和镇相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相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4医疗卫生救护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相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5.5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派出所、交管站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损害。

5.6案件查处

消防队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5.7信息公布

信息公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镇宣传办应配合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公布信息,组织报道。

5.8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镇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5.9后期处置

事发后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0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相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相关问题,相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镇消防队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镇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治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2装备保障

消防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要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与演练

7.1宣传

消防队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培训

镇综治办和消防队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养和灭火能力。

7.3演练

每年要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相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3预案治理

本预案由镇综治办牵头制订,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年5月3日起实施。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


未来的事情,我们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但是我们可以在发生之前,先做好预案工作,防于未然,相关社区火灾安全应急预案有哪些范文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篇一】

做好防火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防火安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信誉和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危及社会的稳定。随着经济的进展,高层建筑大量涌现。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层出不穷,企业发生的火灾危险性比较大,一旦发生火灾,由于楼层高,作业人员多,蔓延快、扑救和疏散困难,往往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的消防治理。果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一、建立消防安全治理档案:

消防安全治理档案包括防火和灭火两方面内容。

1、防火档案,是消防治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建设。各级防火责任人,应对本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单位,建立防火档案,防火档案有如下作用:

⑴、它是消防重点治理单位的“户口簿”。记载重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消防安全的文献资料,便于消防监督部门熟悉情况,向决策者提供信息。

⑵、是企业消防安全的历史记录,在平时,可以通过它考察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发生火灾时,它可以为追查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处理责任者提供佐证材料,还可以为研究消防技术提树碑立传第一手资料。

⑶、可以提高防火责任人业务水平的教材。当接触新单位时,可以先翻阅防火档案,再到实地察看使得较快地熟悉情况开展工作。也是调查研究,提高防火治理水平,有利于熟悉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

⑷、是考核企业义务消防队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一种凭据。

2、建立档案的基本内容是:

⑴、培训消防骨干人员,使他们熟悉防火档案的内容,学会建档方法,明确建档要求。

⑵、建立防火档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按照档案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填写,进行建档工作。

⑶、领导检查验收,档案建立后,主管部门领导要对档案进行检查验收,以保证档案的质量。

3、消防档案的内容:

⑴、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员工总人数、建筑总面积、常用消防器材(消火栓、水带、各类灭火器等)。

⑵、义务消防组织和人员情况。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专(兼)职防火治理人员,义务基干消防队成员等。

⑶、总平面图。标出建筑结构、相互间距等分布状况,周围的交通道路,灭火施救方案等(义务消防队)。

⑷、电气设备和线路情况。包括电源、电压线路示意图、变电、配电设备情况等。

⑸、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的使用、储存数量和性能,包括储存部位场合,安全措施。

⑹、重点部位情况。部门名称、人数、面积、结构、防火负责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的使用、储存情况、防火制度、消防组织、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设备、措施等。

⑺、重大火险隐患情况。火险隐患的情况和整改意见,整改步骤或措施,在复查时,应将整改的进展情况、措施记录在案。

⑻、防火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⑼、消防工作奖惩记录。

⑽、历次火灾登记及其处理情况。

(11)、特别工种培训复审等情况。

(12)、防火工作记事。

(13)、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的文件,图片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二、防止火灾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建立消防岗位责任制,建筑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消防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普及消防知识,对安全疏散、电气、报警、灭火等各种设施,要分片包干,明确职责、定人治理。

2、在生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切割、焊接必须领取动火证,经相关治理部门批准,在有消防措施,派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操作。

3、生产作业场所工地应设在消防器材平面示意图,企业内的消防设施,每个月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生产作业场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计划措施,每个季度(年)要进行一次疏散演习。

5、建立吸烟、用火、用电、值班等为内容的消防治理制度,对生产作业员工要进行相关消防知识教育考核。

6、楼梯间、走道上不准堆放杂物。易燃杂物要及时清理,不能堆放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四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7、生产作业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论多少,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存放,并严格操纵储存量,并要落实防火措施。

8、电线架设、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架设要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乱拉乱接电线和维修电气设备。

9、生产作业现场要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高层建筑,重点工程必须按《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设立消防供水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高压水泵应设专线供电,供水管径不小于76毫米(mm),每层设直径为65毫米(mm)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米(m)的消防水带。

三、制定灭火应急预案的方法:

1、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小组,按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工艺特点及火灾危险性,进行全面的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确定防、消对策,作为制订应急预案行动的依据。

2、制订预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要害部位的灭火应急方案预案,内容包括报警的召集讯号、灭火组织分工,灭火方法与消防器材。疏散物资的地点与方法,防爆防毒措施、安全措施等。

3、群策群力,对制订出来的预案,应交相关部门员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进行演练,不断补充修改,完善灭火应急方案。

四、灭火应急预案的格式:

灭火应急预案示意图,按其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种格式。

1、总平面图,用以反映本企业的总体布局,包括其地理位置,内部主要建筑、设备、通道的'分布、毗连情况、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分布以及要害部位的所在位置。

2、分区平面图,是总平面图中某一要害的平面图。用以反映要害部位灭火应急方案战斗行动部署情况。主要包括要害部位平面布局,标明周围环境、消防水源、各种灭火器材数量的分布,水带铺设路线和物资疏散路线等。

3、立面图,以正面和侧面投影图形式,主要反映要害部位的外貌和灭火行动部署情况。包括建筑或设备的立面布局,水带铺设路线等内容,立面图通常在分区平面图不能表示的情况下进行绘画。

4、剖面图,用以反映建筑物内部结构或比较复杂的部位,灭火行动部属的情况,主要包括建筑内部的分层情况。

5、图的组成:

⑴图廓线要严肃、齐整、一般用黑色描画,线条内细外粗。

⑵图例通常设置图廓内左(右)下方的空白处,所占面积应与图幅的大小相适应。图例中的符号要求正确、清楚、排列整洁;且要与图内符号的大小、形状、颜色相一致。

⑶制图应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方向绘画、比例尺总平面图按1:2000,应急方案灭火示意图与图幅大小比例相适应绘制。

五、灭火应急方案示意图的线型和着色

1、要害部位外轮廓用粗实线绘出,内着红色。

2、水井、水池等到可供灭火使用的消防水源,其图例外轮或外轮廓也采用粗实线绘出,内着蓝色,并加注容量,用立方米表示。

3、其他主要建筑、其轮廓采用黑色中实线绘出,内不着色。建筑等级加注数字表示建筑层数。

4、灭火行动部署路线用红色实线,疏散路线用蓝色实线表示。

5、道路采用黑色双细实线绘出,其他均可采用黑色线条绘出或按图标志绘画。

六、灭火应急方案演练要求:

为了使应急方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企业应安排时间按应仇方案要求进行演练。

1、演练要求。实地演练的次数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生产任务而定。一般要求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开展演练的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或节假日前等情况来确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季到来之前。

2、演练形式:

⑴模拟操场训练,按接警、出动、分工配合以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练,检验是否符合应急方案的要求。

⑵模拟实战训练,即按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距离要求出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⑶演练的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练、或分部分、分段(片)开展演练。

⑷演练注重事项

a、演练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参演人员明确演练任务、方法和要求。

b、要选择适当时间,尽量要求要不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C、要点火演练的,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

七、火灾扑救的方法

一旦发生火灾,能否顺利成功进行扑救,这与火势大小,起火时间,楼层高度,建筑物内有无消防设施等因素相关。建筑物起火后,燃烧速度快,如不能迅速扑灭,就会扩大成灾。要防止火势扩展,防止重大火灾损失,必须把火灾扑灭在初期火灾时间内。

发生火灾后,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查明火情和火势进展蔓延的途径。三查(一查火场院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从那里进火场最近);三看(看火烟方向、二看建筑结构、三看环境);九定(定方向、定火势、定性质、定结构、定通路、定重点、定战力、定路线),确定灭火策略。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工作。

1、根据物质燃烧原理,灭火的基本方法,就是为了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燃烧的反应过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体有以下几种灭火方法:

⑴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下,从而使燃烧停止。

⑵隔离灭火法,将燃烧物体与四周的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⑶窒息灭火法,采取适当措施来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氧的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

⑷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链锁反应,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

2、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⑴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多数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引燃竹木而引起的,对于这类火灾。可用冷却灭火法,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物体上,使其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达到灭火目的。

⑵织专职、义务消防队、按消防组织的分工任务,进行灭火活动。

⑶动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泵等消防灭火设施。

⑷织专职、义务消防队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灭火。

⑸电,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或引燃四周可燃物时,必须首先想办法切断电源,尽快关闭总开关,断绝电源,并及时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干粉)进行扑救。

3、救人,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现有的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抢救人命,同时部署一定力量扑救火灾。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火场救人的主要方面

⑴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时,人员受到烟火威胁,

⑵居民住宅和集体宿舍起火,特别是夜间发生火灾时,有人受到烟火的威胁,尤其是老人、病人、儿童受到火势的威胁;

⑶发生爆炸、倒塌、毒气跑漏时,有人受到烟火和毒气的威胁;

⑷当人员失去知觉不能自行脱险时。

总之,凡是人们的生命受到了火势的威胁,都要积极进行抢救。寻找被救人员时,要特别注重下列容易掩蔽的地点:

⑴通向出入口的通道,走廊及门窗四周;

⑵晚间寻找的重点是床上、床下和床的四周;

⑶在施工场所、车间等寻找人员时,要注重通向出口的处所及其它容易掩蔽的地方。

⑷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或由战斗员引导,让他们自行离开危险区;

⑸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战斗员护送,对处于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的人员,还要进行安定情绪或说服工作;

⑹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可不能行走的伤者,要采取背、扛、抬、抱等办法救出火场院;

⑺在通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以利用安全绳、消防梯或其他救助设备救人。

⑻人员疏散时间必须操纵在3分钟内全面疏散到安全地方。

4、疏散与保护物资

疏散与保护物资慢灭火战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是在下列情况进行:

⑴重要物资受到火、烟雾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珍贵和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马上抢救和疏散;

⑵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以及承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或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析出毒气等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⑶当物资阻碍战斗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进行搬移或疏散;

⑷为了减轻楼板的负荷,防止倒塌,要组织人员疏散楼板上的物资;

5、防爆

⑴对于处在受高温威胁的气体钢瓶、石油贮罐、液化气瓶要加强冷却;

⑵对于受热膨胀的桶装物品,不要撞击;

⑶⒋扑灭易燃液体火灾后,应彻底扑灭建筑物以及周围物品上的残余火烬;

⑷扑救可燃气体或液体漏跑后的火灾,要做好堵漏工作后,方可一举灭火,在堵漏工作末绪前,除采取冷却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后可以让其稳定燃烧。

6、防塌,扑救砖木结构建筑的火灾,应当做好预防设备建筑物倒塌的工作,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砖木结构建筑物的楼梯间,不入墙的木梁,以金属物拉撑的金字架屋顶等部位,是最容易被火烧塌的部位。因此扑救火灾时应首先扑灭这些部位的火势,且不要在这些部位集中太多人。

7、排烟,火场上烟气不但阻碍灭火人员的行动,威胁人员安全,还会造成火势蔓延,因此,在灭火战斗中要采取排烟的措施。排烟可分别采取自然通风、机械排烟、破拆建筑物结构等方法。

8、警戒,为了保证灭火战斗有秩序地顺利展开,应在单位外转围设置警戒区域,派出警卫人员维持秩序,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灭火场内。

9、对于抢救出来的伤员要作妥善的护理,并组织专车送医院抢救。

10、火灾事故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主管部门或消防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确定起火原因。依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消防工作,通过火灾事例,教育员工,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八、各类灭火剂与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是扑救火灾必需的武器,只有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的技术性能、适用范围、使用和保养要求,才能做到根椐企业灭火的需要,正确配备消防器材,才能教育员工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充分发挥消防器材在灭火战斗中的作用,及时扑灭火灾。

(一)、灭火剂;能够有用地在燃烧区破坏燃烧条件,达到抑制或中止燃烧的物质,称作灭火剂,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取用方便,来源丰富,价值低廉,因此,在火场上获得广泛的应用。

⑴水能冷却燃烧物质,

⑵水能隔绝空气,使燃烧窒息;

⑶水在机械作用下具有很大的冲击力,水流强烈地冲击火焰,可使火焰中断而熄灭

⑷水能够稀释某些液体,冲淡燃烧区内可燃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强度;能够浸湿末燃烧的物质,使之难以燃烧。

水不能扑救下列物质和设备的火灾:

⑴碱金属(如金属钾、钠)发生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⑵碱化硷、氢化硷金属,不能用水扑救;

⑶三酸(流酸、硝酸、盐酸)不宜用强大的水流扑救。

⑷熔化的铁水、钢水不能直接用水扑救。

⑸高压电气装置火灾,在没有良好的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用水扑救的。

2、泡沫灭火剂,是扑救可燃液体和易燃液体火灾有用的灭火剂。能扑救石油、石油产品以脱离其他许多油类火灾。但不能用于醇类、醚尖、酮类等水溶性液体、气体火灾(如丁烷、丁二烷)。通常在半年内检查一次,一年更换药剂,以免失效。

3、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救电器设备、周密仪器、图书和档案火灾,以及不大的油类、气体和一些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质的火灾。

二氧化碳不能扑救金属钾、钠、镁、铝等金属和氢化物质的火灾,也不易扑灭某些在惰性介质中燃烧的物质火灾(如硝酸纤维)和某些物质(如棉花)内部的阴燃。要定期检查二氧化碳钢瓶的存量,如重量减少十分之一,应补充灌装(一般可用秤称)。不能放在高温和阳光晒的地方。

4、干粉灭火剂,多用途干粉灭火剂(又称通用灭火剂或ABC干粉灭火剂,这类干粉多以磷酸铵盐和硫酸铵为基料)。适宜和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以及某些不宜用水扑救的火灾。使用干粉灭火时,要注重对容器或物质的冷却降温,以免引起复燃。

干粉灭火器必须挂在通风干燥的地方,各连接部件在拧紧,以防干粉受潮结块。防止日光曝晒和火烤。每年应检查一次桶内粉末是否结块,二氧化碳是否充足,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和充气。正常情况下这类灭火器可保存2—4年。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篇二】

1、目的:

生产系统有原煤场、原煤仓、煤粉仓、液压站、配电室、煤粉管网等火灾事故危险源点,为有用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健康、财产安全和生产正常,制定本预案。

2、指挥机构:

2.1、成立日照京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小队长:

2.2、指挥人员职责

队长:及时向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并负责对事故全盘指挥,组织人员分析,猜测事故的进展和后果。

队员:服从和落实组长下达的工作任务,防止事故的扩大化。

3、事故预防:

3.1、根据作业地点实际情况,配备一定的数量的灭火器。危险区域设有壁式消防栓13个,室外消防栓11个。

3.2、开展消防教育,组织员工消防演练。

3.3、消防器材经常检查,灭火器随用随换。

4、火灾事故报告程序

调度员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时,应当首先及时报告公司消防队和通知临近的岗位人员到现场进行灭火;有人员伤亡时还需要请求日钢医院(救护车)进行支援,然后报告厂长和公司相关部门。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5、事故处理措施:

5.1、油脂类着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灭火。

5.2、电器着火,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严禁用水浇。

5.3、原煤着火,小范围火警可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调度室和消防队,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5.4、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予灭火,有义务抢救伤员和设备,防止火势蔓延。

5.5、所在车间应作好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及时上报厂部。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篇三】

一、网吧消防应急预案职责

1、治安负责人负责。

2、网吧的应急和响应的治理,组织编制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和响应方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有用性、符合性。

3、负责应急措施预案所形成的文件的治理与发放。

4、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急救工作的指挥与调度,落实后勤工作,协助事故处理与调查。

二、网吧消防应急预案工作程序

1、报警方式:向当地消防队报警,报警电话联络号码:(手机拔打:所在地的区号+119)。

2、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报告与伤员救护的工作程序:发现火情——马上高声报警,联络四周的人员开展火情扑救工作——根据火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急(拔打119)——联络义务消防队员——向公司报告——救助因火灾而受伤的人员——火灾扑灭后保护事故现场——公司指挥部门安排伤员的后勤保障——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3、急救方案:

①火情发现人员马上高声报警,并首先考虑切断电源线路(但必须此人懂得电工知识,如不懂,则不要冒险),四周的工作人员马上赶赴火灾事故现场,如报警人没有切断电源,应先切断电源,按照救火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开展救缓工作,并注重自我防护。

②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消防指挥员,指挥现场救缓工作,根据火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当地消防部门求急(拔打119电话),联络业务消防队员,指挥救火工作,向公司领导报告灾情。

③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应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护,必要时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救护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

4、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

①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为现场的最高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与调度,最高指挥员应保持冷静的头脑,有序的指挥现场灭火,并在事故后报告事故经过。

②现场参与救火的人员,应积极参与紧急救缓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缓经验的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缓,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缓人员工作,并注重保护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三、火灾扑灭常识

1、物资仓库的火灾扑灭知识

①消防重点部位是油库、劳保库和建材电线仓库,按要求在此部位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基本满足消防规程的要求。

②仓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库区消防治理规定,随时消除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区吸烟。

③发生火警时,全体义务消防人员马上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灭火。

④对初始火点的扑灭。现场人员应使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较大时,应马上切断火场电源,再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同时向119报警,并向局领导报告。

⑤及时清理火场通道,清除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辆进入火场灭火,并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的灭火工作。

2、电器设备的火灾扑灭知识

①初起火场所的扑灭:现场人员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火灾。

②火势较大的扑救:马上切断火场电源,组织人员利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不能操纵时要进行火灾报警,在报警中组织人员疏散火场上的爆炸物品和清理通道障碍,以保障消防车进入火场,全体人员协助消防队扑救。

③防止爆炸:火场四周如果有压力容器,如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的钢瓶、油桶、储灌等,凡不能搬走的,可用水冷却,以防爆炸。

④变电所运行设备起火的灭火:高压设备着火,当班正值(正班)首先切断起火设备电源,坚守值班岗位,履行职责,根据火势负责报警;副班组织并参加灭火。

⑤低压、操纵、保护等设备起火:初起火的设备,因断电会造成严重影响,扩大事故的,可带电灭火,扑救中使用干粉、1211、干砂灭火。为保证人身安全,应保证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俣不得用水灭火。当火势较大不能操纵时要切断电源,用水扑救,并进行火灾报警。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篇四】

1总则

1、1为及时有用而迅速地处理我公司火灾事故,防止或降低燃油库区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防止和减轻因燃油库区火灾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及人身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治理办法》的通知,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油库区防火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相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燃油库区火灾事故处理需要动员全公司力量,充分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和周边的社会力量。总经理是本危机事件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危机事件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单位危机事件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个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燃各个油区(油泵房)火灾事故是指储油罐、卸油罐、油泵房燃油因外泄引燃着火。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其火势扩散蔓延极为迅速,可以直接终断锅炉燃烧用油,造成设备严重损毁及相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1背景描述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油库坐落在厂区北侧。燃油库区北侧为煤场,西侧为综合给水泵房,南侧为水塔,东侧为输煤栈桥。燃油系统主要由供油系统、卸油系统和储油系统组成。另外还设有污油回收系统、燃油伴热系统、燃油冷却系统、消防系统等。燃油系统按-10号轻柴油设计。

2、1、1储油系统主要由两台300立方米的储油罐组成。两台储油罐通过油管道和阀门相互连接在一起,即可同时也可单一地接受卸油系统的来油和向供油系统提供油源。在正常运行时,两油罐联通运行。

2、1、2卸油系统主要由卸油油箱和两台卸油泵组成。来油进入卸油油箱,经两台并联的粗网滤油器中一台滤油后,经两台卸油泵中的一台将燃油送入储油罐。卸油系统按汽车来由设计,可同时完成两至三辆8—10吨油罐车的卸油。

2、1、3供油系统主要由三台供油泵组成,三台供油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供油系统为连续运行。储油罐内的油经三台并联的细网滤油器中一台滤油后,经三台供油泵中的一台将燃油送入炉前或直接经供油泵再循环管线返回储油罐。若锅炉不用油时,燃油经回油管道返回储油罐作炉前燃油系统循环运行。供油泵再循环管线上安装有一针型阀,当回油压力升高至5、7Mpa时,针型阀打开,以泄放回油管的压力。当针型阀出现故障时,可打开针型阀的旁路门。

2、1、4污油回收系统主要由污油池和一台污油回收泵组成。储油罐底部的污油泄放至污油池内,经沉淀后,上部的清油由污油回收泵再送至储油罐。

2、1、5燃油伴热系统主要是由厂用蒸汽母管来的蒸汽对油管道每100m一段,分段伴热。在储油罐、卸油油箱内装有蒸汽加热器对储油罐及卸油油箱内的燃油进行加热。

2、1、6燃油冷却系统采用消防水喷淋,当温度达到45℃时,来水靠三个电动截门操纵,分别从油罐两侧到达油罐顶部,对油罐进行喷淋降温。

2、1、7燃油消防系统主要有PHYZ64/20M⑶、C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系统、防火报警系统,在油泵房内设有灭火器具。

2、1、8燃油管道的供油管道规格为ф159×5,回油管道规格为ф57×3;设计压力5、4Mpa,温度50℃。蒸汽管道规格为ф32×2、5,设计压力0、60Mpa,温度160℃。各个油区管道材质为#20无缝钢,采用焊接连接。

2、2应急目标

根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贮存的燃料油的危险性质及可能引起重大火灾事故的特点,确定5个场所为应急目标:

2、2、1油库卸油系统,主要分布在油库卸油栈台各卸油管及卸油罐至卸油泵管道、卸油泵至油罐管道。

2、2、2供油系统,主要分布在油库油泵房及三台供油泵至#1、#2油罐间管道。

2、2、3污油处理系统,主要排污泵、污油回收泵及相互间连接管道。

2、2、4储油系统,主要有#1、#2油罐及相互间连接管道。

2、2、5油库至炉前输油管道。

2、3燃油库区的火灾

燃油库区火灾是指燃油库区内的设备、油罐车、油罐发生火灾,它包括:卸油栈台、供油泵房、储油罐。燃油库区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的后果主要有五种:一是造成人身损害;二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三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是造成设备损坏;五是造成机组停运。

2、3、1油库区的火灾类型

1)受外来火种的袭击;

2)雷击或接地系统故障;

3)系统发生严重泄漏;

4)电气设备短路;

5)储油罐内储油超温。

2、3、2油库区火灾原因分析

1)燃油库区动火未严格办理动火工作票;

2)各供、回油管道未定期检查管道的磨损情况;

3)各个油区值班员未按各个油区防火、出入制度进行检查,外部火源带入各个油区;

4)各个油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或使用工具不当;

5)各个油区存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6)各个油区内存在油污或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7)各个油区内消防设施保管不善;

8)各个油区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

9)油泵房内、管道沟可燃气体聚集;

10)储油罐、管道、阀门泄漏;

11)储油罐存油超温。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XXXXX

机构成员:XXXXXXXXXXXXXXXX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 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解放军、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等进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二)报告
1. 报告内容
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周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情况、信息来源等。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3.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核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请求支援: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进行扑救。
四、预 警
根据卫星监测情况、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特别严重(ⅰ级)
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本文 ;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二)严重(ⅱ级)
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三)较重(ⅲ级)
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四)一般(ⅳ级)
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五、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1. 四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2. 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势情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行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
3. 二级和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蔓延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衔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扑火指挥
1. 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根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加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加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 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三)扑火原则
1. 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行。
3. 在扑火力量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彻底消除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六)火案查处
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发布。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市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总结
应急结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各级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撰写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
(五)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
八、附 则
(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全县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指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周边发生并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火灾分级。根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将森林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体系建设的通知》(**委发电〔2014〕1号)精神,结合**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要求,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政委、县应急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工业能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森防指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等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安排县森防办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各有关部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根据火情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向市级人民政府及林业局、驻**武警部队及外市(县)请求支援和帮助;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具体办公。

县森防办主要负责处理县森防指的日常事务;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筹集、储备、供应和调配;抓好专、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县森防指要求,召集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森林火情信息,认真做好扑救火灾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贯彻执行县应急办和县森防指各项决定,做好与省市森防指、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森防办的协调联系;完成市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除完成包保乡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外,完成以下各自职责。

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森林火灾需要及时调集力量参与扑救。

县应急办: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分析、会商森林火灾重要信息,提出处置意见报县森防指;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国有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防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着力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森林公安配合和协助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的扑救提供技术咨询。负责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

县公安局:组织森林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侦破、查处本乡镇森林火情火警行政及火灾刑事案件;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指派不少于两名以上交警(干警)参予每一个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设卡堵源工作。

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组成森林防火工作密查督查组,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县森防办;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实时通报全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县工业能源局:协调森林火灾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因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调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林区工矿企业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责任主体落实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内容并组织实施,做好森林火灾事故中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确定等工作。

县农牧局:协调、指导和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管理,防止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负责在林区或与林区毗连的牧场、天然草场的防火工作;指导做好受火灾威胁农作物的抢收及灾后生产自救。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和因灾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济等工作;承办追认烈士的申报、审批等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宣传**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组织广播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协调扑救火灾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

县气象局: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灭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林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小手拉大手"、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出一期森林防火专刊;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指导做好受森林火灾威胁中小学校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快速高效调配车辆,安全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到达火灾现场。

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拟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辖区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筹集、储备、供应和调配;抓好兼职森林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各自乡村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防巡查工作进行安排、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着力消除火险隐患;组织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各类案件;就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对县森防指负责。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森防指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各自包保乡镇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与乡(镇、街道)同责。

(四)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森防指派出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县森防办提出建议,由县森防指指挥长确定。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社会维稳、后勤保障、舆论宣传等若干小组。

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研究扑救措施,制定扑火计划;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兵力具体部署,合理划分扑火区域,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向县级森防指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理余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监控。县、乡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森林火灾监测制度,建全森林火灾监测报告体系;要建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森林火灾隐患信息,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可以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林场等区域的特定范围为常年禁火区,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要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火灾有关人文环境及气象要素观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人文环境及气象要素变化情况,并及时处置。

(二)预警发布

1.预警级别确定。低度危险,发布蓝色(Ⅳ级)预警信息;中度危险,发布黄色(Ⅲ级)预警信息;高度危险,发布橙色(Ⅱ级)预警信息;极度危险,发布红色(Ⅰ级)预警信息(详见附件2)。

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Ⅰ、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林业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林业局发布预警信息;Ⅲ、Ⅳ级预警信息由县林业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级别并发布预警,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备案。

3.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森林火灾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急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三)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预警地乡(镇、街道)及其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县森防办;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监测、宣传等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和物资。

2.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根据预警级别,针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火灾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相应的突发森林火灾应急义务。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乡镇和县林业局要密切跟踪评估气象灾害进展,及时调整或解除预警,或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建议。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信息报告

严格按照《**县火情报告制度》规定执行。

(一)基本要求。一般火情由乡(镇、街道)森防办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逐级上报县森防办。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县级森防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上报市森防办。

1.市级行政区划边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6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重要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7.县级行政交界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8.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的行政界线为依据确认其责任主体,责任人为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森林公园)责任主体为林业局,直接责任人为相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难以确认责任主体的,相应的由所涉乡镇(或林场)为共同责任主体,其相关主要领导为共同直接责任人.

(三)森林火灾报警时限要求。火灾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为各级森防指或森防办。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各级森防办报警,森防办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向本级森防指指挥长报告。对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接到核实通知后30分钟之内向县森防办报告核实结果。县森防办在接到核实结果后立即将核实结果报告市森防办,并在中国森林防火网上反馈相关信息。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防办实行森林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对新闻媒体需要报道的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及上级森防办。县森防办对各乡(镇、街道)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响应。县森防办提出建议,经县森防指指挥长审批后,由县森防办直接发布启动本级应急预案Ⅳ级响应的指令信息,报市森防办备案。

2.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Ⅰ级、Ⅱ级)响应。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或市森防指报省森防指,省政府或省森防指按程序发布启动应急预案Ⅰ级、Ⅱ级响应的指令信息。根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市政府可以向省政府提出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的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响应)。根据需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立即就近调动半专业(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起始阶段,并逐级报告至市森防办。

2.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

(2)加强森林火灾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分析原因,科学预测灾情发展趋势。

(3)及时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群众的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3.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Ⅱ级、Ⅰ级响应)。除采取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告市森防指,并请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县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

(2)迅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

(3)与森林火灾事发地乡(镇、街道)森防办、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省森防指报告应对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县级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和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森防指请求增援,并积极配合市派出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由县宣传部门或县林业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有关森林火灾数据的报告,按照规定统一由县森防办核实上报。

(三)应急响应终止。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一般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县林业局要迅速组织工作组对发生的森林火灾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办;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森林火灾事故刑事责任人进行快捕快判。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善后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灾害善后处置工作,制定灾民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计划和灾区植被恢复、基础设施重建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征用的财产,完好无损的要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应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对防止或避免森林火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森林火灾扑救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对扑火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

(5)对森林防火期内遇节假日或者重大节点执行24小时值班的人员,参照国家加班补助标准发放补助到人。

(6)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7)森林防火期内,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分工区要安排好值班职工就餐等后勤事宜,就餐补助从县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列支。

2.责任追究。在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该项年度考核为零分;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引发森林火灾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不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应职责,拒绝承担森林防火应急义务的。

(3)森林防火值班不履职尽责、渎职、失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森林火情、火灾情况的。

(4)在森林火灾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失职渎职的。

(5)拒不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6)阻碍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对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9)对野外火源控制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或被市县督查组通报的。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林业局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林业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林火扑救能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同类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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