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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检讨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做事情前有方案,才不会显得窘迫。想要活动有序且顺利地开展,行动前的一份方案是必须要撰写的,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新手如何去写好一份方案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全县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指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周边发生并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火灾分级。根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将森林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体系建设的通知》(**委发电〔2014〕1号)精神,结合**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要求,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政委、县应急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工业能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森防指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等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安排县森防办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各有关部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根据火情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向市级人民政府及林业局、驻**武警部队及外市(县)请求支援和帮助;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具体办公。

县森防办主要负责处理县森防指的日常事务;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筹集、储备、供应和调配;抓好专、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县森防指要求,召集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森林火情信息,认真做好扑救火灾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贯彻执行县应急办和县森防指各项决定,做好与省市森防指、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森防办的协调联系;完成市县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除完成包保乡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外,完成以下各自职责。

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森林火灾需要及时调集力量参与扑救。

县应急办: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分析、会商森林火灾重要信息,提出处置意见报县森防指;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国有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防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着力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森林公安配合和协助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的扑救提供技术咨询。负责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

县公安局:组织森林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侦破、查处本乡镇森林火情火警行政及火灾刑事案件;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指派不少于两名以上交警(干警)参予每一个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设卡堵源工作。

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组成森林防火工作密查督查组,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县森防办;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实时通报全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县工业能源局:协调森林火灾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因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调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林区工矿企业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责任主体落实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内容并组织实施,做好森林火灾事故中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确定等工作。

县农牧局:协调、指导和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管理,防止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负责在林区或与林区毗连的牧场、天然草场的防火工作;指导做好受火灾威胁农作物的抢收及灾后生产自救。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和因灾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济等工作;承办追认烈士的申报、审批等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宣传**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组织广播电视台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协调扑救火灾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

县气象局: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灭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林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小手拉大手"、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出一期森林防火专刊;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指导做好受森林火灾威胁中小学校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快速高效调配车辆,安全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到达火灾现场。

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拟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辖区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筹集、储备、供应和调配;抓好兼职森林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各自乡村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及巡防巡查工作进行安排、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着力消除火险隐患;组织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各类案件;就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对县森防指负责。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森防指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各自包保乡镇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与乡(镇、街道)同责。

(四)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森防指派出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县森防办提出建议,由县森防指指挥长确定。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社会维稳、后勤保障、舆论宣传等若干小组。

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研究扑救措施,制定扑火计划;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兵力具体部署,合理划分扑火区域,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向县级森防指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理余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监控。县、乡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森林火灾监测制度,建全森林火灾监测报告体系;要建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森林火灾隐患信息,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可以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林场等区域的特定范围为常年禁火区,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要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火灾有关人文环境及气象要素观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人文环境及气象要素变化情况,并及时处置。

(二)预警发布

1.预警级别确定。低度危险,发布蓝色(Ⅳ级)预警信息;中度危险,发布黄色(Ⅲ级)预警信息;高度危险,发布橙色(Ⅱ级)预警信息;极度危险,发布红色(Ⅰ级)预警信息(详见附件2)。

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Ⅰ、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林业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林业局发布预警信息;Ⅲ、Ⅳ级预警信息由县林业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级别并发布预警,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备案。

3.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森林火灾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急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三)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后,预警地乡(镇、街道)及其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县森防办;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监测、宣传等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和物资。

2.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根据预警级别,针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火灾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相应的突发森林火灾应急义务。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乡镇和县林业局要密切跟踪评估气象灾害进展,及时调整或解除预警,或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建议。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信息报告

严格按照《**县火情报告制度》规定执行。

(一)基本要求。一般火情由乡(镇、街道)森防办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逐级上报县森防办。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县级森防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上报市森防办。

1.市级行政区划边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6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重要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7.县级行政交界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8.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的行政界线为依据确认其责任主体,责任人为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森林公园)责任主体为林业局,直接责任人为相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难以确认责任主体的,相应的由所涉乡镇(或林场)为共同责任主体,其相关主要领导为共同直接责任人.

(三)森林火灾报警时限要求。火灾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为各级森防指或森防办。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各级森防办报警,森防办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向本级森防指指挥长报告。对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接到核实通知后30分钟之内向县森防办报告核实结果。县森防办在接到核实结果后立即将核实结果报告市森防办,并在中国森林防火网上反馈相关信息。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防办实行森林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对新闻媒体需要报道的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及上级森防办。县森防办对各乡(镇、街道)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响应。县森防办提出建议,经县森防指指挥长审批后,由县森防办直接发布启动本级应急预案Ⅳ级响应的指令信息,报市森防办备案。

2.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Ⅰ级、Ⅱ级)响应。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或市森防指报省森防指,省政府或省森防指按程序发布启动应急预案Ⅰ级、Ⅱ级响应的指令信息。根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市政府可以向省政府提出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的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响应)。根据需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立即就近调动半专业(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起始阶段,并逐级报告至市森防办。

2.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

(2)加强森林火灾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分析原因,科学预测灾情发展趋势。

(3)及时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群众的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3.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Ⅱ级、Ⅰ级响应)。除采取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告市森防指,并请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县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指挥部。

(2)迅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

(3)与森林火灾事发地乡(镇、街道)森防办、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省森防指报告应对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县级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和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森防指请求增援,并积极配合市派出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由县宣传部门或县林业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有关森林火灾数据的报告,按照规定统一由县森防办核实上报。

(三)应急响应终止。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一般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县林业局要迅速组织工作组对发生的森林火灾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防办;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森林火灾事故刑事责任人进行快捕快判。县纪委(监察局)、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善后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灾害善后处置工作,制定灾民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计划和灾区植被恢复、基础设施重建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征用的财产,完好无损的要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应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对防止或避免森林火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森林火灾扑救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对扑火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

(5)对森林防火期内遇节假日或者重大节点执行24小时值班的人员,参照国家加班补助标准发放补助到人。

(6)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7)森林防火期内,国有**林场、国有化作林场、大坪箐湿地公园及珙桐自然保护区分工区要安排好值班职工就餐等后勤事宜,就餐补助从县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列支。

2.责任追究。在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该项年度考核为零分;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引发森林火灾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不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应职责,拒绝承担森林防火应急义务的。

(3)森林防火值班不履职尽责、渎职、失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森林火情、火灾情况的。

(4)在森林火灾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失职渎职的。

(5)拒不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6)阻碍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对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9)对野外火源控制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或被市县督查组通报的。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林业局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林业部门应加强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林火扑救能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同类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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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 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解放军、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等进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二)报告
1. 报告内容
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周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情况、信息来源等。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3.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核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请求支援: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进行扑救。
四、预 警
根据卫星监测情况、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特别严重(ⅰ级)
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本文 ;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二)严重(ⅱ级)
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三)较重(ⅲ级)
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四)一般(ⅳ级)
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五、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1. 四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2. 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势情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行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
3. 二级和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蔓延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衔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扑火指挥
1. 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根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加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加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 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三)扑火原则
1. 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行。
3. 在扑火力量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彻底消除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六)火案查处
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发布。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市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总结
应急结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各级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撰写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
(五)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
八、附 则
(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勐仑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较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属抢险救灾工作,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大力调动人民群众和各单位的防火、灭火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促进我镇的绿色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加强火情监测
搞好森林火险预测是“早发现、早准备、早出动、早扑灭”的前提条件。镇护林防火指挥所要及时掌握森林的气象情况;加强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护林员要对重点林区进行巡山守护,严密监视火情,以便抓住有利条件,尽快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灾处置报告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时,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报告。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就近各单位和群众扑救。同时,将火情和扑救情况立即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传的卫星热点,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将重点查处情况立即反馈县防火办。
三、组织领导机构
勐仑镇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所一个,由镇主要领导任防火指挥长,村委会设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人员由村委会主任、支书、副主任、护林员等人组成。要在镇政府驻地就近建立一支由民兵组成的应急扑火小分队,人员40人。义务扑火队伍由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组成,每个村委会不少于150人。森林火灾扑救,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组织指挥。
四、火灾现场指挥及后勤物资供运
发生森林火灾时,由镇政府协同森林防火部门组织自救,并立即组成由一名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为首的扑火前线指挥部。
现场指挥员到火场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火场情况,制定扑火行动方案;
(二)组织调动扑火队伍,落实扑火任务,明确划分扑火责任区;
(三)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位置,尽量选择靠近火场,交通、通讯方便,便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情况及指挥的位置;
(四)勾通各扑火队伍与现场指挥部的通讯,确保高度自知;
(五)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必须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各级领导参加时,必须明确统一指挥的指挥员,以防多头指挥,形成混乱现象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六)森林火灾在短期内难以扑灭时,必须要有足够的预备扑火队,并做好必要的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七)有降雨条件时,要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实施人工降雨灭火。
(八)扑灭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并经前线指挥员检查验收,确认无余火后,扑火人员和指挥部才能撤出;
(九)在扑灭森林火灾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强调和坚持安全第一。
发生重大、特大火灾时,镇政府必须有一名政府领导为首,财政所和政府人员参加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工作。所需物资由后勤保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度,既要做到保障有力,又要避免浪费,有关单位必须大力支持。
五、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
扑救森林火灾时,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切忌无组织、无纪律的散兵作战,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一般分三个梯队进行。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时,首先就近组织当地村民和民兵组成的义务扑火队。
第二梯队:就近农场的职工,各单位职工和民兵应急分队。
第三梯队:调动驻军、武警。
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有计划地调动扑火队伍,既要防止盲目上人,打人海战术,人员拥挤民不开,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和伤亡事故,以不能因扑火力量不足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更大的损失。
六、火灾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公安部门要立即组成火灾侦破组赶赴火场进行调查取证,尽快侦破火灾案件,视情况进行依法处理。凡属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勐仑镇护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二○○九年元月十日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县毗连的县或境内,对我县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并实行各级别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书》,把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的快速反应和顺利进行。
1.4.3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限度。
1.4.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掌握全县火情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工作。
2 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
2.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2.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2.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 指挥机构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武装部和县公安边防支队主官担任。
专指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政府外事办、县气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怒江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县森林公安分局、县自然保护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救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各乡(镇)和前线的请求,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协助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负责总值班调度,保障火情信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作为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同时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心的牌子。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以县防火办为基础,抽调相关部门和县林业局相关科室人员,成立指挥部调度组、赴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1)指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调度组:掌握火情与扑火动态;起草《重要森林火情专题报告》及《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总结报告》;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落实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应急通信保障等。
(2)赴火场工作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与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扑火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对扑火救灾的重要指示;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及扑救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后勤保障组:联系组织扑火救灾物资,协调运输管理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运输,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
(4)宣传报道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告,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新闻发布的筹备工作。
(5)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审核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提供指导性意见,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3.3 成员单位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规定,检查督促挂钩乡(镇)做好防灭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还要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支持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县武装部、公安全边防支队:按照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就近组织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搞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和灾区恢复重建。
县财政局:负责按《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筹集调度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政府外事办:负责指导各乡(镇)外事办公室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边境地区的对外联络工作。当边境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积极协助有关国家边境地方当局共同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县交通局:负责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运输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及周边地区的短、中期天气预报,组织实施人工增雨灭火作业。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线通信和应急移动通信保障。
县广播电视局:积极做好森林防火新闻舆论的宣传报道工作,播放气象部门提供的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警报。
县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协调保障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确保指挥通信网络畅通。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中特困户的生活救助和转移;按优抚政策做好扑火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优待和抚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帮助、指导灾区开展防疫防病工作,救治受伤人员,提供紧急药品援助。
县旅游局、县环保局:负责督促涉林的基层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自然保护局: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保护所森林防火和火案查处工作;指定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规划,建立健全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4 预警、监测、报告
4.1 发布森林火险等级
依据森林的可燃性和燃烧的危险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个森林火险等级。森林防火期内,由县气象局和县电视台每天向社会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连续出现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高危火险警报,同时进入应急预备状态,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4.2 林火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县乡(镇)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对全县乡(镇)林区的防火安全情况实施地面与江东、江西互对监测,一有火情相互通报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情况,还要设立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监视哨点,24小时监控林火发展动态。
4.3森林火情报告
森林火情火灾的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制度。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受理森林火情火灾后,负责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同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4.3.1 一般森林火情火灾,由县防火办以森林火情火灾日报、旬报、月报的形式上报州防火办。
4.3.2 当出现下列重要森林火情之一时,县防火办必须立即报告州防火办:
(1)《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8种森林火灾;
(2)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调动驻军、武警各警种、预备役部队参加扑伙作战的森林火灾;
(3)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森林火灾;
(4)县城面山发生的森林火灾。
4.3.3 当出现下列重大森林火情之一时,县防火办必须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
(1)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重、特大森林火灾;
(3)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4)州(市)、县行政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5)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7)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8)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火势仍在继续蔓延,需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5 森林火灾扑救
5.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即使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应相应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5.1.1 一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成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人民政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示州人民政府或州林业局给予支持、指导。
(1)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或重点林区火场持续48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3)烧入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严重威胁重要保护目标的较大森林火灾;
(4)距国界5公里以内,严重危害国土生态安全的境外重、特大森林火灾。
5.1.2二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启动《××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率工作组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会同当地人民政府组成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人民政府。
(1)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或重点林区火场持续24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人员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国家及人民群众财产较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3)直接威胁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或重点保护目标的森林火灾;
(4)需要县协调、支持处置的森林火灾。或距国界5公里以内,并对国土生态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境外重、特大森林火灾。
5.1.3 三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由县人民政府,或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1)受害森林面积达25公顷,或重点林区持续12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可能造成国家及人民群众财产较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3)对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或重点保护目标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4)距国界5公里以内,对国土生态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境外森林火灾。
5.2 信息的共享和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在可能发生或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要按制度和规定的程序向上报告,并及时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通报火情和采取的对应措施。
(1)距国界5公里范围内发生的境外森林火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外事办要及时互通信息,保持处置工作高度协调、高度合作。火情统一由森林防火办归口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2)县交界地区突发交界地区突发重特大森林火情时,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通报受到火灾威胁的相邻县的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与相邻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协调。
5.3 扑火前线指挥
5.3.1 指挥机构。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并在火灾现场临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各级领导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在火灾现场设立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视情况,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一位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乡(镇)和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5.3.2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扑火救灾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检查督促应急措施的到位情况;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审核扑救方案;组织全体扑火人员,用科学的方法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3.3 指挥原则。坚持“统一、逐级、分区”的指挥原则,由县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调度火灾现场的一切扑火物资。并实行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原则上不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
5.4 扑救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重点的原则,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的原则;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的原则。
5.5应急通信
扑火前线指挥部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有线和无线移动相结合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指挥扑火救灾的信息畅通。
5.6安全防护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在火场外围划定安全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把受到或可能受到山火威胁的群众及财产撤至安全地带。严禁无组织人员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进入火场。对直接参加扑火救灾的人员,要配备灭火服、防烟罩等防护用品。投入作战前,指挥员要作扑火动员,重点强调扑救安全和紧急避险的要求。
5.7扑救力量的组织和动员
5.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各乡镇森林消防专业队、民兵义务扑火队为主,作为第一梯队投入灭火作战,主要用于扑打火线。以经过扑火训练的驻军、武警、边防部队、民兵预备役、林业部门组成的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主要用于火场清理。以当地民兵、机关干部及群众组成的扑火队为第三梯队,主要用于火场看守。
5.7.2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熟悉村情、山情、林情的地方力量,参与扑火救灾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5.7.3执行跨乡镇灭火作战的力量调配。增援力量以各乡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民兵义务森林消防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5.7.4调动程序。当需要跨乡镇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组织实施。需要调动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部队增援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商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7.5扑救力量及装备的运输。以自运为主,特殊情况下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运输。
5.8新闻报道
各新闻单位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报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官方网站等)进行宣传报道的,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方可播放。重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报州防火指挥部审核,经过州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后发布。
5.9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本文 灾明火扑灭后,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州人民政府或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6 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灾后处理
6.1火灾调查
6.1.1火灾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县、乡森林公安要会同地方公安,组织精干力量侦破火灾案件,对肇事者和责任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做出处理。
6.1.2损失评估与工作总结。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灾害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建立专项森林火灾档案,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生火灾的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对扑火救灾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写出专题报告,按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重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专题报告。特大森林火灾报告由县人民政府专题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6.2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对扑火牺牲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依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归口办理。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救灾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视频系统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2应急支持与保障
7.2.1扑救经费保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按《怒江傈僳族自治洲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7.2.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工具防灭森林火灾的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平时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通信器材,用于各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7.2.3扑救队伍保障。各乡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重视扑火队伍建设,建议一支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逐步实现扑火专业化。
7.2.4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当地政府负责火场后勤保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有经验的外科、内科、骨科、烧伤科医生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患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需要县级卫生部门支持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落实。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保证有效扑灭重、特大森林火灾,要组织林业、防火、气象、通信等行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开展对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方法的研究,为扑火救灾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依据。要充分运用人工降雨增湿、森林航空消防、卫星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做好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警和紧急处置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宣传安全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常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建立分级培训的体系和机制,培养合格的林火管理人员和扑火指挥员。按“学为用,练为战”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练。
8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及时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乡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提供森林火灾信息,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2)参加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务安全,表现突出的;
(3)在执行扑火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4)为火案侦破提供准确线索或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有重大贡献的;
(5)因扑火救灾牺牲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善后处理。授予烈士称号的,由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申报办理。
8.2.2凡具备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发布虚假火灾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3)在扑火救灾中,组织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4)负责扑火救灾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玩忽职守的;
(5)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6)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7)在救灾工作中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极大,它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而且直接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人类的共同任务。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我镇各单位都要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我镇是我县重点林区之一,森林火情隐患严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各级消灭”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金石桥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相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全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镇党委书记李博任政委、镇长刘琴任指挥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曾奖章、肖卫、寥雅妮、肖元中为副指挥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行政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职责

①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履行下列职责:

a、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b、加强全镇森林火灾预防、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c、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d、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e、直接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②工作职责

a、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负责;

b、确立重点,防火林区、地段,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c、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资源进行调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扑火救灾工作;

d、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预测和预警

(一)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人工监测。各村在重点林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通信形式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

(二)预警

1、接警:各村要向村民公布接警电话,镇森林防火办电话为:0739—8832304 8832310

2、处警:各村报警后,必须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4级预警响应: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扑火准备到位,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3级预警响应:在保护4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2级预警准备:在保持3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到各自联系的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1级预警响应:在保持2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由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党政领导和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五、报警响应:

1、基本响应程序

(1)火灾发生先行处置

a、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或者接到报警的基层组织,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b、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情况。

(2)应急处置级别

当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有迅速扩大趋势时,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应急处置措施

由镇负责协调处置的森林火灾、设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县、镇有关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了解火情,制定扑火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

a、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并对受伤者迅速进行救治;

b、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火火势蔓延。

c、若需救火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后批,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d、若需森林火警部门或者其他兄弟单位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

3、应急指挥原则:

a、统一指挥:火灾现场指挥部是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b、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指挥体系。下级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c、分级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若干地段,分片分救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段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火灾扑救原则:

a、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b、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c、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打旱、打小、打了”,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六、扑火力量保障

1、扑火力量组成:

镇、各村委会,要建立3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和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所需要求。

2、扑火力量的调动:

火灾发生后,需要跨行政区域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跨区域增援。

3、扑火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准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要加强力量对扑火储备物资补充和更新(砍刀20把、打火棒20根,防火服20套)。

4、扑火资金保障:

镇设立森林火灾储备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预防或应对森林火灾而建设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建设信息系统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部门统一安排。

七、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党政办要优先提供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镇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八、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上报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森林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由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过错人员进行追究。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三月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内容显示中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县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新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在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2、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上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3、东堡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的程序
(一)各片、行政村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报告;××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县防火办上报。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乡镇、村、土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的程序
(一)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进行扑救,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不得参加;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应根据火情动态,按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防火巡逻值班人员按照××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县防火办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五)根据火情需要,××领导应亲自或指派××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赴火场督查,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六)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指挥部和县防火办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有领导坐镇指挥,并组织××干部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各村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当地村干部迅速组织的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乡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和单位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
(五)秩序维持。××派出所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六)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派出所和各村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防火办。
(七)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要及时报导,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方案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全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坚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8小时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分管副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军分区副司令员、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林业局局长、部队参谋长、武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林业局、民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委、气象局、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人防办、人社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组成。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响应时,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

扑火前指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长担任,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火场扑救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种扑火力量,处置火场紧急情况。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或由扑火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协助总指挥检查落实扑救方案和救援措施,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应急指挥协调任务。

扑火前指调度长:由扑火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调度工作,组织落实各项扑救方案和保障措施,综合上报扑火情况。

扑救指挥组:由林业局组成,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力量调配组:由军分区、部队、武警支队、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组成,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公路运输车辆等。

通讯信息组:由林业局、气象局组成,负责组织扑火前指通讯保障,确保扑火前指通信畅通。

后勤保障组:由林业局、财政局组成,负责火场前线扑火工具、扑火服装、燃料、食品等灭火物资的供应保障。

综合材料组:由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组成,负责收集汇总火场信息,拟制、上报阶段和综合火场情况报告,同时负责扑火前指文秘工作。

火案调查组:由公安局、林业局组成,负责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林业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组成,负责火场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救护安置组:由城乡规划建设委、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组成,负责森林火灾伤病员和灾民安置的协调救护工作。

扑火督察组:由监察局组成,负责督察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

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文章标题: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本县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努力把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办法》、《**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降低损失;整章建制,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4)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5)因当地力量不足,需县里支援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武装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电信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支高办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队长。
总值班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1.2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实际需要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各组的具体任务如下:
(1)综合调度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林业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直接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
(2)后勤保障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宣传报道组
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
(5)技术咨询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集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工作程序
(1)按照本预案启动条件,需要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报请县森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各工作组人员安排和分工方案,经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后迅速函告或电告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按照县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函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3)上述工作程序,除第一款外,其余环节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或传真通知等方式。务必做到工作高效、责任明确。
2.2.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武装部: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加强防扑森林火灾培训演练,积极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县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全县森林防火的组织、扑救、检查和监督工作;承担县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完成其它临时指派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训练,加强林区城镇、乡村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林区城镇、乡村消防和森林火灾的共同预防,确保安全;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对发生森林火灾违纪人员的调查处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县交通局:加强对本系统司乘人员的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等,按规定办理森林消防车辆免征有关规费等相关手续。
县电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通信联络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协调广电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安全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事故。
县环保局:负责对县辖林区的企业厂矿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关闭、整改污染大,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企业厂矿、旅游景点。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将县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拨付和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预、拨付和使用等有关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等方面的问题。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医疗等问题。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学校和教育单位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监督林区学校和教育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做好全县林火卫星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所发现的林火信息,协调解决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加强林地管理监督,消除林区矿山等野外火源隐患。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火灾灾民考察发展经济项目,发放扶贫贷款。
县司法局:负责搞好林业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调解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纠纷。
县支高办:负责高速路各施工标段森林防火的安排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因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协助培训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组织消防队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3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努力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狠抓森林防火行政、业务双线责任的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向全县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全面监测火场天气状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林火监测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面了望台等密切监视林区火情,全面详细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般火情,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和燃烧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本县省与邻省市县或者邻县区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级别和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达1500亩以上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情况,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力扑救的同时,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请求市上支援。
4.1.2П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持续燃烧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0亩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市林业局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赴火场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调动扑火力量。
4.1.3Ш级响应
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1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或发生需要跨乡镇支援扑救的火灾时,组建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赴火场协助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按组织扑火机构级别要求,由同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等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上,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4.4应急通讯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必要时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和驻军、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参加扑救工作。
4.8.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它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就近增援为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命令,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当地驻军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装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发布
4.10.1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政府发布。
4.10.2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
4.10.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0.4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政府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县林业局根据有关火场资料和乡镇政府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或组织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根据有关规定,县民政局会同火灾发生地政府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并保证重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林业局根据县政府和市林业局的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6综合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县、乡、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讯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物资储备保障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4资金保障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5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方面能够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提供技术支撑的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6培训演练
6.6.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常识,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与演练,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6.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县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起火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4)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6)因当地力量不足,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扑救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我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其修订和实施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分别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依据《***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林业局解释。
7.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来源于第1,欢迎阅读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秋冬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为明年春防打下坚实的基础。镇防火办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关于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改相结合、集中排查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方位加强防范措施,认真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全县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水平和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从而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

全镇各街村。

(二)排查整改内容

1、责任制落实方面:森林防火书记、主任负责制、护林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各街村签订责任书情况,是否与护林员、矿企业主、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火源管理方面: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火源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专(兼)职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防火检查站、了望哨值守情况;巡逻队巡逻及日常管理情况。

3、火灾扑救方面: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村防火组织建设情况。防火期内,扑火队备战备勤情况;扑火物资准备情况;扑救火灾组织指挥情况等。

4、重点区域方面:与周边乡镇、村,农林与山场结合部的坟头、地块、京张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重点造林工程区等。

5、街村防火内业建设方面:防火机构、专职人员现状;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材料建立情况;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整改标准

通过排查整改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明显进步。

(一)各制度健全完善。街村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着力解决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各街村防火责任区划定及责任人明确,智障人员、中小学生等监护人到位,监管有力。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制定了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奖惩分明,激励和警戒作用明显。发生火灾后,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二)各项措施扎实有力。各街、村要增加护林员数量,达到每1000亩山场(林地)有1名护林员目标,并加强日常管理;重点主要路口、关键地段、风景旅游区入口处等重要位置建有防火检查站,全天侯开展防火检查;每个街村至少有1支防火巡逻队,每天开展巡逻检查。

(三)五清行动落实到位。各街村将坟边、地边、林边、矿边及防火隔离带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工作作为秋冬季森林防火的重要措施,及时稳妥地对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的可燃物进行了清理,确保家火不上山,火种不入林。

(四)各项活动成效明显。深入扎实地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村干部要做到广播天天有声,标语处处可见,防火人人皆知;对旅游人员的宣传做到林缘、路口有警示,门票上面有提示,导游过程讲防火;对重点林区的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活动,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切实摸清底数,全面展开清查,严格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在修订完善扑火预案基础上,强化火灾扑救指挥演练和火场应急能力训练,防扑火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明显提升。

四、时间步骤

此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11日。

五、工作要求

这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街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活动期间,镇森林防火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街村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整改活动行动迟、进度慢的街村予以通报。


方案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坚持点面结合,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着力提高队伍扑火战斗力,为强化灾前防范,提高应急能力,增强我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防火宣传培训

1、扎实开展以森林防火鸣锣告示为主的宣传活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铜锣和喊话器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防火标语、宣传单、横幅、踩街活动、摩的、高音喇叭、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2、继续抓好全镇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持久深入开展下去。

3、继续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紧迫性送到林区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对弱智、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分别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由户主负责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对外地流入辖区内的弱智、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由各包村干部和村干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严防玩火烧山。

5、全面开展一次全员扑火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镇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及扑火队员安全培训。

6、进入秋收冬种农事用火高峰期,各村(居)应印制下发宣传单广泛宣传农田计划烧除的意义和计划烧除技术规程,组织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排查

1、查驻村工作队、村(居)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各村(居)要对林内林缘各种厂矿企业、寺庙、烧香祭祀点、砖瓦炭窑、电力线路、林内临时作业点等危险地段,对进山脂农、猎人、果农、烧香祭祀人员、伐区工人、盗伐、采矿人员等危险人员进行一次火险隐患大排查,对所有危险地段、危险人员进行梳理并造册登记,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3、查生态护林员开展四个登记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加强护林员管理,确保生态林资源安全。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由镇政府统一在3月至4月份和9月至10月份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当作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战役抓紧抓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开展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要落实好包村包户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宣传、林业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达到预期效果。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干部、护林员、鸣锣告示员的积极性,结合乡情、村情、林情,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3、着眼防范,点面结合。各地要结合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克服三种思想,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高度警惕,未雨绸缪;二要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开展宣传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坚持日常性宣传和重点性宣传相结合,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方案三:湖州市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关于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的通知》和全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安全工作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议的要求,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xx年11月5日1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代号清剿火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代号清剿火患)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消防办(森林公安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

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森林火灾多发区,特别是野外火源管控的薄弱区域,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内容:一是森林消防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情况;三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四是重点区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情况;六是扑火物资装备准备情况;七是值班带班调度人员安排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秋冬季我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高火险天气偏多,森林消防形势不容乐观。省、市两级政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清剿火患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以此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为契机,抓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深入乡镇和重点林区进行全面排查。要结合本县区林区分布实际,制订科学周密的排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督促隐患整改。各县区在排查过程中要严肃认真、不徇私情,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及时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落实,跟踪督导检查,做到查处一处整改一处,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4、畅通信息渠道。森林防火期内,各县区要积极与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互通信息,遇有火情火灾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11月28日前,各县区通过公安网或农民信箱上报本县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72xxxxxx。


方案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遗产最珍贵、自然景观最优美、自然资源最丰富、生态地位最重要的区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载体,是体现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要形式。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最大天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森林防火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基础工作,为加强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森林火灾隐患的类型

1、自然隐患:雷击等。

2、人为隐患:清明祭祖、烧田坎、烧荒、烧火驱蜂驱兽、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林区吸烟、弱智人员点火、输电线路、机动车脱瓦等。

二、保护区内各种森林火灾隐患的风险评估

根据保护区所处乡镇结合全县以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清明祭祖、烧田坎、烧荒、烧火驱蜂驱兽为最大隐患;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林区吸烟、弱智人员点火次之;输电线路、机动车脱瓦相对较低;雷击在保护区没有引发过森林火灾,也难以人为控制。

三、保护区内对森林火灾隐患的措施

1、加强森林防火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2、防火期实行值班制度。

3、加强高火险天气火灾防范。

4、清明祭祖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做好巡山踏查。

5、保护区内严禁野外用火,烧火堆。

6、要求相关监护人加强对小孩和弱智人员的监护。

7、全面禁止烧火驱蜂驱兽。

8、进入保护区旅游观光人员严禁野炊。

9、督促相关部门对保护区林区输电线路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以防引发火灾。

10、对主要区域道路两旁的枯枝、残叶、杂草等及时清除。

11、与周边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

12、根据功能区划确定特级森林防火区。

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1、七月:局森防办按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求对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部署安排。

2、八月:管理所森防办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对社区内弱势群体联系相关监护人,建立弱智人员监护责任制;联系周边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做好日常防火宣传工作。

3、九月(防火宣传月):管理局森防办安排宣传车到保护区进行防火宣传;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树立固定森林防火标示牌。

管理所森防办在保护区内悬挂防火横幅、张贴防火标语;召开社区村级森林防火宣传会议;对主要道路两旁的枯枝、残叶、杂草等进行清除。

4、十月:各级森防办安排森林防火期(10月1日翌年4月30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安排专人守望了望台;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5、十一月翌年元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6、翌年2月3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管理所森防办做好农民烧田坎、烧荒用火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7、翌年4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管理所森防办要加强对清明祭祖用火的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宣传。

8、翌年5月7月:做好日常防火宣传工作;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本方案由局森防办制定,报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由应急专家组及管理所森防办提出修订意见。

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一)

一、目标

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

二、指标

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2、做好岗前安全消防,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意识,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购原材料,燃料要严格把关,符合标准要求,严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仓库设立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居住区和火源,仓库温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备隔热通风设备,电源开关必须安装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灾爆炸。

5、库管员必须懂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和灭火对策,必须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件。加油员、库管员由专人、专职负责,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跑、漏和蒸发。

6、各种化工漆品存放库房,保管员必须保持库房通风,温度保持35oC以下,严禁与其它物质混合储存,保管员要严把入库关,入库危险品严防跑、冒、漏现象,确定无变质、分解、助燃方可入库。

7、在防火重地,禁火区域内如油罐、油车、油箱和储存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脱桶导热油作业范围等场所需要动火,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单,并拟制防火措施方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8、所有项目区域的电力设施,安装要符合规定,标识标志警示齐全明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线路严禁搭铁、接地、短漏,防止人员触电和引起火灾。

9、电焊工及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并严格操作规程,电、气、焊操作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并把周围的易燃物品妥善处理干净方可作业。

10、司机、机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对机械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杜绝跑、漏油现象,严禁机车带病作业,司助人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劳仗。

11、试验室化学品要有专人负责,隔离存放,远离火源,严防碰撞,跑漏蒸发,做好领用、回收处理等日常事宜,并详细记录,以备查阅,试验室严禁吸烟,明火。

12、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人员,由项目部劳资考核制定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到专职门市购买。(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罩、焊接手套、胶鞋、护盖、绝缘鞋、安全带、脚扣、电笔、绝缘拉杆、防毒面罩、防护手套)。消除火灾隐患,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并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不适合再从事本工种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13、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配备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业面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危险源分布图,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四、应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安全员:

2、成立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长:

副队长:

队员:

3、配备充足合格的消防设施

(1)灭火器、消防砂、铁锹、镐、钩、消防桶

消防吹风机

(2)消防水车:解放水车三辆

4、建立与当地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

电话:

成立临时急救小组:

并配备急救箱、氧气袋、绷带和相应的救急药品。

5、易发生火灾的部门及责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认证记录,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6、保证消防器材及物资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发现短缺,及时补充。

7、勤监督、勤检查,早发现、早整改,提高防火灾意识,扫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隐患消灭于零的状态。

8、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做到消防队员及员工懂得火灾火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发现火情能够合理,有序疏散人员,并实施灭火。

五、应急响应

1、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2、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高音喇叭紧急哨音,召集人员抢险救灾。

3、应急领导组要迅速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设立隔离带,警戒线控制火灾漫延,加强灭火,尽量降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4、发现电源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采取救火措施,严防触电伤害。

5、如有人员伤害,应迅速进行抢救,本着“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疏散抢救。

6、火灾扑灭后,应进行认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7、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处理、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六、资金投入

1、特殊工种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金额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资,金额1500元;

3、急救培训、药物配备,金额150元;

4、其它投入,金额1500元;

总计投入金额5150元人民币。

七、职责与权限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

3、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经理强白亮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和预案的监督实施。

4、财务部长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到位。

5、材料部长负责各类物资、燃料、化学品的购进,严把质量关。

6、库工、试验室主任负责各自所辖物资的保管、使用、检查。

7、办公室责项目部办公区域临建设施和用电线路的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8、路基队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操作,保证消防车辆的完好使用率,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和对外联系。

八、实施控制阶段

从驻地临建开始到工程结束转移为止。

火灾应急预案(二)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注册安全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公司行政副总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保安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灭火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保安员和各车间的基层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灭火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或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当班保安和安全负责人(本司由人资部主管担任);

3、当班保安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保安组长迅速调集全体保安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指挥设备维修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7、人资部立即组织司机疏散本厂内停放的车辆和厂门口的障碍物,以确保救灾现场的畅通和车辆用急。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各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或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或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做出事故,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险地,不贪财物: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5、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进入电梯逃生;

6、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7、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人力资源部

火灾应急预案(三)

一、酒店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将火灾信息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A)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总机(房务中心)报火警情况;

B)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保安员到达火灾地点进行火灾初级扑救;

C)组织保卫人员对酒店内客人进行疏散。

二、当接到总机(房务中心)报火警情况时(可群呼各部门通知发生火灾地点),酒店应立即成立火灾扑救疏散指挥小组;

A)白天由酒店总经理担任火灾扑救疏散指挥小组总指挥,组员各部门经理及中控室消防人员;

B)夜间由酒店值班经理担任火灾扑救疏散指挥小组总指挥,组员各部门在店经理、主管及中控室消防人员;

C)火灾扑救疏散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报119火警;

D)火灾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看守监督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2)指挥参战人员疏散、灭火及抢救伤员;

(3)根据火势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掌握各部门实施情况。

三、工程部:

A)指派一名技术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B)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要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C)将客梯沉到底层关才,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或保卫部门使用。

D)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四、房务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个人防烟呛),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C)抢救、疏散着火层的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各到达指定的案例区域酒店车场空地,在前台人员的配合下准确的统计撤离人员和安抚客人的情绪。

五、营销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按指令或视火情转移客人存放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六、餐厅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C)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D)准备、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食品。

七、财务部:

A)前台结账停止营业,管好钱物、帐册和旅客登记簿单;

八、消防控制中心和电话总机(房务中心):

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必须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灾信息及指挥部的指令,保证报警、通讯设备的完好。

九、火灾扑灭后,接到火灾指挥救疏散指挥小组指示,总机呼8119解除消防警报。

界江国际大酒店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一)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汪翀;副组长:郭明康、贺荣夫、欧阳志梅、孙箭;组员:郑学斌、陈星、左中、袁亚生、黄天成、江旭君、韦昊、刘华勇等,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6)、了解火的走势;(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2)、应配备急救箱;(3)、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5)、了解火的走势;(6)、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灭火组负责人:汪翀、郭明康、陈星、左中;

警戒组负责人:贺荣夫、黄天成、韦昊;

救护组负责人:欧阳志梅、袁亚生、刘华勇;

疏散组负责人:孙箭、郑学斌、江旭君。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二)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和物资,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系统及职责

总指挥:书记兼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正副主任、年级主任、总务主任、保卫科长

职责:指导日常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灭火的宣传、教育、和演练,在发生火灾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配合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后勤校长

副组长:年级主任

成员:各及科任教师组成。

职责是:负责平日货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事务。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撤离、自救工作。

3、消防灭火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安全校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政教副主任、保卫科长、教辅人员

职责:平时进行经常性的灭火战术、技能和快速反应能力的培训、演练,灭火器材、工具、设备的管理、维护。火灾发生时协同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护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由办公室、后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话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

1、报警:火灾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9”火警电话,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报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静,不拨错电话,以免误事。

(2)讲清着火部位,详细地点和行走路线。

(3)说明燃烧的是什么物质,火势如何,有无被困人员,必要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疏散人员和物资,引导被困人员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职工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按各组分工情况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三、人员疏散

1、上课时发生火灾,任课教师要及时疏散学生,并向领导汇报。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指挥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处。

2、就寝时发生火灾,舍务教师迅速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和学校值班室。把学生撤离到安全处,指挥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人员抢救

1、火灾发生时如有被困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进入火场救人时,烟雾较大、视线不清,可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细听、触摸等方式,若无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伤,甚至死亡。

3、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员不能行走时要背、拖出火场。

五、物资抢救

火场物资抢救室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及贵重物品。疏散出来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点,指派专人看管,以防万一。

六、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政教处、保卫科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学校领导。

4.事故通报: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上报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三)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责任人:武大)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责任人:张飞)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责任人:武松)

(4)学校领导在向梁山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责任人:张飞)

二、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责任人:武大)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责任人:武松)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责任人:武大)

三、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四、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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