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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做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让我们在行动时不跑偏。根据公司新一阶段的任务要求,我们都需要制定一份方案。编写方案要做到有头有尾、有板有眼。怎样去写好一份工作方案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3〕1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基〔2013〕14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历年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14年乐清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了加强对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詹庆岳、魏樟庆、李马顺、傅华琳、朱观敏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乐清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乐清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乐清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 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2011年至2013年上乐清中学公费线且被乐清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2012年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乐清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乐清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乐清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六、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xcel电子表(见附件3),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邮箱:),另一份发送到乐清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邮箱:),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

七、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 2014年3月29日。由乐清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八、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乐清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乐清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九、有关规定

(一)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温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乐清中学报到,若未如期报到或参加2014年各类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录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被推荐学生所在初中下年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其学校的录取名额不补,收回的名额用于乐清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

(二)被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乐清中学将自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

(三)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由乐清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自主招生学生的条件和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4年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表

3.2014年乐清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推荐名单汇总

4.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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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二)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接”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对接”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下面第四条),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三个一样”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不得接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学生,对接收的小龄学生,要在校内单独公示一周。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城乡小学一律按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跨越学区招生。程序如下:

1、各小学于6月15日前将学校招生方案及材料初审组、接待组和材料复核组等招生工作小组材料送区基教科审核备案(乡镇由中心学校报送),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

2、登记报名。7月25日至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根据公布的各小学学区范围,直接到对应的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户口簿;

⑶房产证;

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⑸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3、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复核,同时校验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于7月30-31日将审核合格并公示后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集中审核。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校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达学校。各校于8月10日集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初中新生招生:我区初中新生招生由招生学校按对接的学区和招生计划直接招生。程序如下:

1、导出打印小学学生学籍表。小学毕业生学籍表(姓名1)由小学毕业生所属小学负责从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盖章,并于6月25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一生一表。对于前期因其他原因发放了学籍表的,学校要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确保每名学生到一所民办或公办初中报名,若发现有学生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学籍表报名登记,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初中招生学校将其作为入学资格条件之一,并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严禁个人提留、复制、造假。若学籍表中的家庭住址与报名时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住址不一致,以报名时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2、报名登记。小学毕业生所在小学(含乡镇中心学校、村小)通知学生家长,根据公布的各中学学区范围,于7月25-26日持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附件5)和复印件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登记。乡镇需要外出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应委托人,按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3、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同时校验报名材料原件,于7月30-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同时将审核合格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教育局集中审核。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校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后,市局下达批准的新生录取表到学校。审核结果下达后,各校方可退还学生报名材料原件,同时将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整理归档。各学校依据审批的录取表,于8月10日集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到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我区两所民办学校按照《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进行招生。5月28日前,民办学校须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到区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组织考试、测试,或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禁止在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外进行招生和超班额招生。规范收费行为,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意见》(皖教基[2013]1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市区小学毕业生,7月18日,持所在小学盖章的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等材料,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7月19日下午,民办学校将录取新生花名册上报市教体局,并及时返还未录取学生的学籍表,到公办学校报名登记。

(四)特殊群体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来市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持居住证;

⑵初中新生持小学学生学籍表(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到我区入读初中的,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到安庆市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盖章);

⑶持市区经商或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登记证等;

⑷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⑸房产证(无房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若现有的教育资源一时难以满足直接按学区就近入学的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轻度和中度智障的适龄儿童到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高花亭小学继续开设“智残儿童辅读班”。

3、留守儿童入学。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4、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回我区入读初中的,根据公布的市区各中学学区范围,于7月25-26日持小学毕业生学籍表(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后,到安庆市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盖章)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登记报名。

5、石化职工子女入学

根据有关协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属石化总厂正式在编职工子女可在石化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或母为石化正式职工的上岗证(红色)、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光荣证

(3)户口本

学校要将拟录取石化职工子女名单在校内单独公示。

四、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

(一)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如下: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2、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

3、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市区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⑵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⑶租住公房。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的,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⑷自建房户。自建房住户需出具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并有乡、村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若有房产证,则不用出示证明材料);若不能出示房产信息证明,则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学校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上门核查,核查需留存图片、文字等核查资料,相关核查人为第一责任人。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或核实情况不实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⑸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⑹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长期居住(登记表本人确认)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每一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学校,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入学。

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⑼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以居住地确定学区;已购期房的,凭房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依据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也可参照实际居住地情况,依据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确定学区。

⑽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⑾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233号)执行,学校要将拟录取的军人子女名单在校内单独公示。

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条件。

⒀其它无法认定实际常住地的,将参考户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

住房、户籍地址一致的

住房在户籍不在的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爷孙户

未办理房产证但已入住的全额购房户

证件齐全的自建房住户

证件齐全的公租住房户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的共有房产户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挂靠户(私租住户)

说明:各校视招生规模(学位情况),按以上先后顺序认定。在招生计划控额内,先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招收就近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学区内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先后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未录取学生到公办学校入学。此表中 所指为学校应接收的学生, 所指为统筹调剂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我区公办中小学严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区择校学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凡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各校要规范报名秩序,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公布的招生政策、划定的学区范围、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报名流程,组织新生报名登记。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应将学区范围示意图、报名材料清单、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报名流程等制成展板,放置或张贴于校园内醒目位置。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市区两级基教科长和部分学校校长组成的初中招生协调服务组,8月11日至12日左右接受咨询并处理相关事宜。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协调服务组和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并在基础教育管理中国共产党享,能够为基础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和准确的数据。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的原则,不得擅自招收未经教育局批准和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不予批准学籍,无籍生不享受在籍生的待遇,不得参加所在学校的各类评优,不予拨付违规招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各校要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新生报名登记表和房产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应保留至学生毕业,以备查),学生转学、休学工作,落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其中,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进行。

(四)落实问责机制。各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问题的投诉,各校应及时核实情况,妥善处理。

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登记及乱收费行为。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查处通报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严肃处理。对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民办学校,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当年年审定为不合格,并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1、审核材料时徇私舞弊;

2、拒绝本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学区招生;

3、擅自超计划招生;

4、擅自提前或延迟招生时间;

5、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的,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选拔性招生;

6、招收特长生、无学籍材料学生、以及通过挂靠户、虚假户择校的学生;

7、拒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8、拒收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

9、利用招生入学收取择校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10、违规举办重点班、实验班。

(六)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基教科5549577,5546107;区教育局监察室5531604;太平寺小学5571373;德宽路第一小学5564271;高琦小学5515166;德宽路第二小学5542615-803;公园小学5366111;石化三小5375078;高花亭小学5680506;集贤路小学5358002;石化二小5374578;皖河中心学校5910056;皖河中学5910050;十里中心学校5329448;十七中5368805;海口中心学校5247903;巨网初中5244913;红星初中5247911;山口学校5698658;全新学校8769955;独秀文武学校5348107。接受家长、社会的咨询和监督。

附件:

1、2015年大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5年大观区中小学学区范围

3、2015年安庆市大观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4、大观区2015年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

5、安庆市区2015年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材料清单

6、安庆市大观区2015年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7、大观区2015年小学新生报名简明情况登记表(含公示表样,共三个工作表)。xls

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班”学生。

一、招收计划

2015年“**班”计划招生人数40人。

二、报名条件

报考“**班”的考生,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招生范围内在籍在读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2、第一志愿须报考我校。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村居(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及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或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初中学校出具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成绩优良证明,以及应届毕业生证明。

3、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三、实施程序

1、报名

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备齐以上需提供的材料,于2015年3月13日至15日到市二中教务处报名。

2、审核

我校组织报名材料审核,确定学生参加自主测试的资格,于2015年3月18日前发放《自主测试准考证》。

3、笔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20分。语文、数学考时为120分钟,英语考时为100分钟。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周日),上午语文(8:00—-10:00),

英语(10:20---12:00);下午数学(14:30---16:30)。

4、资格确认

依据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报名情况,确定通过自主招生测试学生的人数和名单,并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通过“**班”自主测试的学生名单,同时向考生发放“**班”报考资格证明。

5、录取

取得“**班”报考资格证明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录取成绩控制在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前20%以内。未被“**班”录取者,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剩余计划的录取。

四、相关政策

“**班”的学生,享受“三免一补”的优惠和救助政策,即:免交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元/每人(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以满足“**班”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市二中愿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提供继续接受高中教育,完成学业的最佳机会,并助他们迈入高等学府的大门,继续深造,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市第二中学

2015年*月*日

秋季著名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秋季著名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秋季著名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为完成**市教育局下达我校20xx年高中招生计划中15自主招生指标任务,特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如下。
一、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东
副组长:陆柏峰、曾纪宁
成员:孙京丽、詹毓文、张新洲、高一年级组长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无滥的原则。
三、招生人数及范围
1、招生人数
今年秋季我校高一自主招指标为54人,其中艺术特长生招20人,体育特长生招24人,余下的指标招潜能生。
2、招生范围
(1)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以招收声乐类和舞蹈类特长生为主),体育特长生(以招收田径类和篮球类特长生为主)。
(2)潜能生:具有特殊资质和发展潜能的各学科潜能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龄在17岁以下的我省本市20xx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学科潜能生外,本省20xx年文章转载自网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特长生)。
2、第一志愿填报****中学的考生。
(二)录取顺序
二类学生的录取顺序依次是:(1)艺术、体育类特长生;(2)潜能生。
(三)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程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xx年5月24日—20xx年5月26日
 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办法:①如实填写“报名表”;②在报名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1寸照片。
报名地点:****中学办公楼一楼大厅
(2)报考条件:
 ①艺术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在初中阶段获得过县、市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声乐或舞蹈等比赛获奖证书或艺术考级证书的,请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处报名。
 ②体育特长生
田径类特长生:在初中阶段代表所在学校参加过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并获个人单项前2名的学生;或在初中阶段参加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且获过单项奖的学生。
篮球类特请支持原创网站网长生:有较好资质,且有一定培养前途的篮球爱好者,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篮球赛且获过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凭证书到报名处报名。
特长生的各种证书只作为报名的参考条件,关键是看专业现场考核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5月28日—5月29日:上午:8:30—11:40下午:3:00—6:00
考试地点:声乐类在电教楼五楼声乐教室、舞蹈类在电教楼一楼舞蹈练功房、体育类在学校大操场。特殊优秀生(潜能生)的综合测试待定。
(4)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面试方式
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分别组成艺术、体育考评专家评审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测试。
 ②面试内容
艺术特长生
声乐类:视唱练耳、清唱等。
舞蹈类:基本素质现场测试、特长展示、跟我舞等。
体育特长生:
田径类:百米跑、立定跳远、后抛铅球、擅长专项测试
篮球类:百米跑、立定跳远、跑跳摸高、篮球基本功测试
(5)录取
 ①5月31日公布并电话通知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学生名单。
 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并结合中考学业成绩,确定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录取名单。
(四)学科潜能生的录取
学科潜能生按照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按1:3的比例,统一将报考我校的潜能生名单和有关材料(联络方式如电话号码一定要标明)送交我校。如从学业考试成绩中能直接区分出其学业特长的,可直接录取;确实需通过测试才能加以区分的,则由我校电话通知进行面试或理科的实验等综合素质测试,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确定后将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
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由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发放至考生本人或所在学校。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晋江市2016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2016】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三、招生名额

一年级招生二个教学班,100名新生。

四、招生时间

5月1日前,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7月30日,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8月25日前:招生结果送罗山教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五、入学证件

《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入学时需提供的证件。(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六、招生办法

(一)后林社区范围内居民子女

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编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①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提供)

②预防接种证明(携带预防接种证到福埔卫生院开证明)

(二)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允许入学对象:招收在辖区内务工、符合以下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后林社区持合法居住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员工),私营业主办理营业执照,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编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①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提供)

②预防接种证明(携带预防接种证到福埔卫生院开证明)

③父母的劳动合同(或企事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④有效的居住证

(2)招生办法:如无法全部满足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采用"先到优先"办法招生。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予招收入学。

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④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⑤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号的。

⑥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七、插班生

二到至六年级转插生登记时间:7月5日,7月6日,条件同上,在原班生报名后,如有剩余学位再电话通知,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延林小学

2016年5月

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16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 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王田丰

成员:李永毅、于彩新、吴连明、宋洋、姜伟、周健、于晶、陈思宇、

4、录像负责人:钟建刚

5、医务组负责人:王利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大连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2015年大连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2015—2016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 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2016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0411-86532258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 400m、800m

女子:400m、100 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6月4日(身体素质)8:00—12:00

6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4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根据"2016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附件1

1、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2kg)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依据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组织测试。

2、测试规则

身体素质测试顺序:按报考的招生学校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每组10人,先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项目的测试,再进行50米跑项目的测试;每项测试之间休息5分钟;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身体素质测试,不补测。

(1)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平行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起跳线为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单位采用厘米,取整数,小数点后1位数字采取四舍五入。丈量成绩时,工作人员要当众唱出成绩(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生应穿着平底胶鞋或赤脚起跳,最多可循环试跳3次,选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动作犯规的考生,该次成绩按"0"处理。

(2)掷实心球: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测试时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测试10人。考生在小组内按序号循环投掷3次,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若有1次投掷达到满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再进行下一次投掷;测量成绩按从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可按评分标准划线,不进行丈量;工作人员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场为考生准备体积大、小不一的2种相同重量的实心球各5-8个,供考生自由选择。

(3)50米跑:每位考生测试机会只有1次,采用蹲踞式起跑,不允许穿跑鞋。

每次测试2名考生,3名人员计时,当3名计时成绩不同时,若有2人数字相同,则采用该数字;若3人数字均不相同,则采用中间数字。成绩精确到十分之一秒。若有两次抢跑,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大学生的评分标准。成绩达到满分以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三个项目的成绩均上不封顶。每测试完一项,由考务人员将原始成绩记录在登记表上,并签字或盖章,合分人员根据成绩转换成对应的分数,同时,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若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唱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答复仍不满意,根据考生自愿,可在考试结束前,三个项目重新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无故不签字的,测试成绩有效。

附件2:

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安全预案

为了全体师生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 杨明 杜彦

成员: 陈宝顺 孟祥利 李述良 刘旭 王利民

二、职责: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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