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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如果没有制定计划,对前面的工作一点头绪都没有。当我们想高效率的开启工作时,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计划,方案可以节省工作时间。那大家对于方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2009年合肥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我市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合肥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农业部加强农药管理的新规定,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抽查,春耕前,市县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及时公告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抽查,突出监管重点。结合农时农情,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等标志是否规范为重点。并组织开展小麦、水稻、油菜、蔬菜等病虫草害防治用药质量专项抽查。组织开展市县(区)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三)规范执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公布查处结果,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构建监管平台,强化源头管理。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建立案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县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监管信息一地发布、区域联动。继续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切实发挥纽带作用。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生产企业,但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将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定点生产许可及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县要建立由主管单位领导同志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要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和农药市场,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完善配套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各县要认真疏理、总结近年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上报市农委,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和农民用药制度、农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县要从实际出发,制订针对性强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提供保障。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3月下旬,在肥东县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
(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3月,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户)信息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执法支队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油菜、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至7月,市农委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县区和农资经营市场,加大检查和处罚,进行整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秋季农药市场检查。8-9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市县联动,进行交叉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张厚伦副主任任组长,农业局、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局。各县农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农委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农业部门从2009年3月1日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县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的具体部门,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七)保障监管经费。加大农资执法设备、经费保障,设立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支持,解决农药监管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不断增加农药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配备执法装备,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
表1:2009全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生产企业
(个)检查经营单位
(个)印发宣传资料(万份)检测农药样品
(个/次)检出假劣农药产品(个/次)立案查处
(起)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吨)涉案金额
(万元)

表2:2009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项目查获
数量
(公斤)货值
金额
(万元)查处起数(起)检查
企业
(个/次)整顿市场(个/次)受理举报案件(起)捣毁制假窝点(个)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印发
资料
(万份)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立案查处
查处(件)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件)涉案人数(人)逮捕
人数(人)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起)价值
(万元)

表3:2009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案件
名称案件
来源涉及农药品种组织查处部门涉案商品数量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涉案
人数
(人)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拘留人数(人)判刑人数(人)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表4:2009年农药经营单位数量分级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合计(个)其中
村级(个)乡、镇级(个)县级(个)地级市(个)省会市级(个)

注:按农药经营单位所在地进行分级统计
表5:2009年农药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经营单位信息监管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所属地分级经营方式法人联系电话年销售额监管联系单位联系人

注:所属地分级,是指农药经营单位所在地是属于村级、乡镇级、县级、地级市还是省会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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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市**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三)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等非登记成分等大案要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按照省里部署,调查分析农药经营单位现状,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摸清非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名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广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各界的农药法制意识。按新制定的我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经营许可,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年活动
1、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备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确保到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在**市由政府下文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基础上,力争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区域逐步向全市延伸。
2、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确保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一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和对非法生产窝点的打击,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生产企业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是积极排查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要在关键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监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除禁限用高毒农药外,还要对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关注,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实行全市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月报表制度,掌握自产农药产品产销动态、质量状况。建立农药经营单位市场检查记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做好农药市场常规监管的基础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争取财政对抽检经费的支持,努力实现农药市场监管由标签管理向质量管理的重心转移,要对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从外观、标签、包装、价格、防效等方面可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提高执法有效性,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药产品。
4、狠抓农药案件查处,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要案件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照货值标准,及时移交,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第2页

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实行案件查处奖惩制度。对历次农药监督抽查合格、在为农民服务、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扬。省设立案件查处奖励基金,对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及时果断、措施有力并对外宣传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5、打假扶优,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继续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跟踪。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控。省厅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企业挂牌管理动态,市县(市、区)要根据企业挂牌情况,分别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管。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对农药抽检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实行评选“一票否决”制度,通过表彰树立起农药行业学习的标兵和榜样。做到药生产企业监管到位率100%,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到位率100%,
(二)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大对媒体农药广告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对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批刊登的农药广告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农业部门对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检。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向农业部门提出广告申请,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杜绝不经审查批准发布农药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力度,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参展企业和产品及时查处。做到农药广告审批受理率100%。
(三)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发布、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农药药害事故受处理率100%。
(四)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
《条例》出台以前,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要对目前的农药管理单位进行清理,调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经营单位各自比例以及各自销售农药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许可条件,合理核定经营者数量,研究制定现存经营者处置方案。二是对拟禁止经营高毒农药、杀鼠剂的区域及进行定点经营的四类农药(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农药品种)进行调查,确定本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区拟禁止经营的农药品种和拟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种,并提出本辖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研究不同类别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管理办法,探索经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办法等。
《条例》出台后,省厅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县市区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农药登记办理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县要有农药管理单位,乡镇要有农药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业局领导联系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人员联系农药经营企业的办法,做到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单位、农药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农药产品。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县市区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从20xx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要向市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药检定所。
(六)做好农药项目。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栖霞市的蔬菜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组织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2-4月,组织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xx年全市农药监管工作。
(二)4-6月,制定全市农药监管和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两项制度”的推行,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统计,对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四类有风险农药进行调查,开展经营许可试点。
(三)4-10月,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检查活动。4月,组织春季农药市场、小麦用药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抽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1月份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抽查。5、10月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6-10月,开展蔬菜用药调研和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开展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六)7-10月,组织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组,结合农药抽检情况,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同时进行基层农药广告暗访工作。
(七)7-11月,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加强对农药交易会的监管工作。对各市(县、区)大案要案进行总结、宣传。
(八)11-12月,对各县(市、区)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电子信箱:**@126.com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不断依法依职责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今年6-11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整治市场乱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为组长,党组成员李顺为副组长,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管股、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经济检查大队、消委会等业务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查处、督办重大案件,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市场秩序监管股,负责日常工作和情况收集上报。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 工作目标

(一)对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网络传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二)对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本地的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行政约谈、指导,落实平台责任,指导加强行业自律。

(三)依法关闭一批严重违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

(四)公布一批违法典型案例,点评典型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

(五)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实施更有效的失信惩戒,指导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针对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强化检查规范。在专项行动期间,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加强监管。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以及本地政府关注的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市场等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充分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强化后续查处工作,坚决打击网络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6-11月)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二)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对严格落实“电子标识亮照”、“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核发并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要求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通过专项行动,各所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亮照亮标”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区别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等不同情况,各所要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主体网站。(7-11月)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行政审批股、经济检查大队

(三)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对县内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广分支机构)销售的家用电器、服装、鞋(皮鞋、运动鞋)、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开展专项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发现有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的网店,采取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加强商品质量管控,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6-11月)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四)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各所、队要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县组织开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大规模、跨区域、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涉网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要强化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6-11月)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股、 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五)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各所、大队要严格执行新《广告法》的规定,认真加强对监管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进一步加强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6-11月)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六)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所、大队要加强对通过网络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行为;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附赠式和抽奖式有奖销售商品,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种类、数量等具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的落地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积极开展线索排查,依法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充分利用四川省工商局《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机制,排除干扰,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大要案件、疑难案件、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切实做好电子证据留存及相关技术保障工作。(5-11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七)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各所、大队要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二是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是制定实施管理制度及平台运行维护;四是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和交易信息;五是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调解或协助维权;六是区分标注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七是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有关信息数据资料;八是平台已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要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九是平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以及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发现平台不履行管理责任、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惩。(6-11月)各所要进一步梳理、明晰本地网络交易平台情况,以当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落实平台管理责任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并形成对平台的专项检查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7-11月)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政策法规股、经济检查大队

(八)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各所要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并完善网购消费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梳理微信、微博、网站等消费投诉举报,打通条线、地区间“诉转案”通道,扩大网络案件的案源。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收集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格式条款,对重大、疑难的条款提交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认定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进行点评,督促交易平台整改。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中消协推行的“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运行,督促网络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和解并提升其工作效率;积极推进消费民事诉讼司法援助机制建设,努力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就损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并采取约谈经营者、发布消费预警等措施,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工作。(6-11月)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消委会、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九)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相关股室、大队要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重点加强对网络经营者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其开设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的督促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网络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约束管理。(6-11月)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秩序监管股、商标广告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

各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整治工作任务,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使社会各界知晓、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和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针对9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6-11月)。

2.对当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行政约谈,落实平台管理责任,并形成情况报告(7-11月)。

3.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组成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赴各所开展中期督查(6-7月)。迎接省、市局专项行动督查组的中期督查(6-8月)。

4.各所、大队对查办的重大案件,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县局报告,县局将适时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6-11月)。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

2.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局进行全面考评和总结,对整治成效突出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强化工作保障。各股室、所、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践行五个发展理念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监管、执法、检测、监测等工作经费加大投入,要有专门的网监人员。

(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网络市场监管是全口径的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都要守土负责,主动作为,部署工作要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业务条线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各所、大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要对9项工作内容逐个细化、落实,逐级建立责任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三)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所、大队要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切实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要畅通与公安等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部门间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

(四)改进宣传方式,注重教育引导。各所、大队要采用新闻报道或专题栏目合作等方式,主动向各类媒体推荐重点宣传题材,反映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做好舆情监测分析,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典型案例,注重以案说法,引导理性消费,警示违法经营。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五)加强信息报送,不断总结提高。

为了加强信息报送和不断总结提高,请各所、大队于每月2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关闭网站和停止平台服务网店名单》(附件3)报送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请各所、大队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对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的专项检查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关闭网站和停止平台服务网店名单》(附件3)、5-10件违法典型案例(附处罚决定书)、网监执法检查相关现场图片及视频资料(含说明),报送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工商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实施方案


工商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实施方案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市场安定有序,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市场气氛,我局特制定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工商所、公平交易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消费安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度,将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而紧张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各工商所要把好烟花爆竹经营登记准入,对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够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经营者,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三)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各单位要迅速部署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检查中要重本文 点查处下列行为: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
(四)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五)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单位及相关的职能职室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为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社会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增强共同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做好信息反馈
各单位在实际工作遇到重大或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要做好该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并请于2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小结及报表上报市管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浏安发〔2016〕4号)精神,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一杜绝、两控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和死亡人数)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

转变监管重心,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转变执法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执法转变,坚持计划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转变监管角色,推进由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转变,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法定责任,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规范检查具体内容,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执法计划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乡安委成员单位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

(四)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乡安监站必须使用安全生产执法软件。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格执行《**市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基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定期集中通报和信息平台上曝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7日—3月6日)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建章建制阶段(3月6日—3月15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计划要于3月15日前报乡安委办(设乡安监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集中推进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3月起至12月份,每月5日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向乡安委办(联系人:张勇军,联系电话:13874906268,QQ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附件)。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肃责任追究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精心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年”活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乡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安【2016】4号)精神,按照省、长沙市、**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一杜绝、两控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和死亡人数)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监管执法年”活动。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努力争创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突出事故预防,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努力实现源头治本。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执法转变,坚持计划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我局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出了全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将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切实加强对各监管对象的安全监管和业务指导。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各行业领域、各执法科室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

(四)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在全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执法年计划,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等措施。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规范专项检查,建立和实行“四有六查”机制,即:有方案、有内容、有目标、有责任,企业自查、日常检查、定期排查、政府抽查、动态暗查、重点督查,杜绝监督检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监察。切实抓好年度执法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科室落实执法计划的监督监察和业务指导,推行“阳光执法”,确保公正执法。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基础保障。全面摸清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信息表或信息台账。

(七)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定期在**日报公示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和教育,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局领导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并把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监管对象。主要分责人专题部署,按照要求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把“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完善制度,有条不紊。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安全执法计划,形成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按部就班,扎实推进。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执法方案,精心组织。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切实增强我局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分行业领域对监管对象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合法守规生产经营的意识。坚持每月调度一次信息并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两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确保

“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和落实。

(四)分析总结,取长补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比武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执法人员,对全年“监管执法年”活动工作要查摆问题、弥补不足、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市场监管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市场监管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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