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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研究》之“绪论”演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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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完整的中国通史,必须包括中国各少数民族史,这已是史家的共识。同样,一部中国法制史,如果只是津津乐道于华夏"正统"王朝立法建制的辉煌成就,而对各少数民族政权,尤其是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建政权的法制漠然置之,或视其为华夏王朝法制的附庸,那么,这部中国法制史就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它不能算作一部真正的中国法制史。

我国古代的少数民族,大致可作南北之分。从某种意义上崐讲,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地位较南方突出。他们多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素以勇猛、强悍著称,曾多次入主华夏建立统治全国的政权,或控制中国北方,与南方汉族政权长期并存。从西晋末年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在中原建立十六国,到北魏统一中国北方;从辽、金、西夏与两宋的长期对峙,到元朝和清朝的"大一统"政权,历时近千年之久,几乎占了整个封建时代一半的时间。

在入主中原之前,北方少数民族大多已经历漫长的发展历程,创立了富于特色的游牧民族文化。他们大多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有记录成文的习惯法规范或成文法典。诸如契丹族在耶律阿保机为部落联盟首领时的"籍没之法";女真族在十一世纪初石鲁联盟时代的"条教";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时编纂的《大扎撒》等。在入主中原的过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法文化虽然受到源远流长的华夏正统法文化的冲击和融汇,但仍然顽强地固守自己的领地,凭借本民族在国家政权中占居统治地位的优势条件,对国家立法建制以至整个社会生活发挥影响,使这些政权的法制呈现出多元化的色彩。

然而,正是这些富于多元化特色的法制融入,为儒家思想束缚下步履蹒跚的中国法制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才使中国古代立法建制创造出世人注目的辉煌,中华法系才会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而跻身于世界大法系之列。

可是,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中国法制史论著,除对北魏、元朝和清朝法制稍微注意外,五胡十六国、辽、金、西夏、蒙古汗国、后金等少数民族占居统治地位政权的法制,备受冷落,或只字未提,或一笔带过,或基于"华夏正统"的观念,只是对其中野蛮残酷的内容痛加挞伐,却置其法制上的建树于不顾。至于有关少数民族法制史的专著,则基本上是空白。

这种状况,显然与少数民族政权法制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因此,全面、系统地探讨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的立法建制活动及其经验教训,无疑是民族学和法学理论工作者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有鉴于此,笔者在完成国家"七五"期间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中国法制通史》之《宋辽金卷·金朝法制》撰稿任务后,对所搜辑的大量金律资料进一步作了深入的探索和考察,汇纂成此书,力求反映金朝立法建制的全貌,期望对民族法制史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各少数民族中,女真族尤以历史悠久著称。其先世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受周王室册命的肃慎。后来,肃慎部族在汉魏晋时期被称为挹娄,北朝称之曰勿吉,隋唐称靺鞨,五代始将黑水靺鞨称为女真。到十一世纪时,以靺鞨为主体,吸收不同祖源、语系的氏族部落形成的女真族,在"白山"(长白山)、"黑水 "(黑龙江流域)间崛起。自公元1115年建立国家政权后,相继吞并辽朝和北宋,在中国北部建立了长达一百二十年较为稳固的统治。

在此期间,女真族以开放的恣态,吸收和融合了汉族及其他各族文明的精华,促进了本民族的飞跃发展。同时,对异族文化博采兼纳,又使女真文化获得了丰富的滋养,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多元文化。女真文化与中原文化双向渗透的结果,形成以儒家思想居主导地位的多元一体的金文化。可见金文化并非同时并存的宋文化的附属,而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华文化发展史上,金文化应与宋文化并列于"正统"地位。

儒家思想在金代社会意识形态中主导地位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金建国之初,女真"旧俗"尚支配一切,占居上风。到熙宗时,金朝在中原的统治基本稳定,统治者开始提倡尊孔崇儒。在世宗、章宗时期,儒家思想已成为金统治的思想基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儒学的精神原则成为衡量是非的标准;儒家的忠孝观念被奉为调整君臣上下和家庭、宗族关系的准则。少数民族在礼俗、丧葬、文体、游艺、岁时杂俗乃至心理素质等深层文化中,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华夷同风"的文化积淀。

有金一代,中国古代的各种思想灿然皆备,百家争鸣,儒家思想、佛教、道教尤为盛行。儒家思想之所以独占鳌头,成为金朝统治思想的核心和主体,乃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金崇奉的儒家思想,已不同于先秦和汉代的儒学,而是继承北朝以来兴起的新儒学。这种新儒学不尚虚名,注重博实,敢于摒弃"贵华夏,贱夷狄"等陈腐观念,敢以北方王朝自重,以"正统"自居,完全适合金王朝力图在当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树立"正统"形象的需要,因而受到统治者的青睐。

此外,金统治者崇儒还缘于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现实目的。世宗即位后,鉴于女真贵族集团内部不断发生争权夺利的血腥事件,熙宗、海陵王相继死于暴力政变,遂大力宣扬和提倡儒家忠孝观念,特别强调忠君,把忠君思想作为调整君臣关系的法宝,要求臣僚"惟忠惟孝,匡救辅益,期致太平"(《金史·纥石烈良弼传》),告诫臣民不要做有亏忠节的事。

金统治者带头尊孔崇儒,使女真人皆以学习华夏文化为荣,汇成一股学习华夏文化的潮流。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文化逐渐为女真人普遍接受。儒家思想成为汉、女真人等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
各民族共同思想基础的确立,推动了金代政治经济制度改革和封建文化的发展,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在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文化氛围中,金朝立法上采唐辽宋之制,参以女真传统习惯法,形成具有多元特色的法崐,并对元朝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金朝第一部成文法规熙宗《皇统新制》,就是以本朝旧制为基础,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汇纂而成。此后,海陵王《正隆续降制书》、世宗《军前权宜条理》、《大定重修制条》等法规,都是修订皇统以来历代法规基础上颁行的。集金代立法之大成的《泰和律令敕条格式》更是以唐律疏义》之翻版。它不仅是金朝的一代成法定规,其效力还及于元初。"元兴,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断理狱讼,循用金律"
(《元史·刑法一》)
直到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始禁用金泰和律"(
《元史·世祖本纪》)。从蒙古汗国太宗六年(1234年)灭金而沿用金律,至此已三十七年时间。而且,金律的效用并未因元世祖一纸禁令而中止。世祖下令禁用金律时,并未颁行一部足以代替《泰和律》的成规定制。以致至元十六年(1279年),御史中丞崔 仍建言:"宪曹无法可守,是以奸人无所顾忌,宜定律令以为一代之法"。(《新元史·刑法志》)在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颁布《至元新格》后,元成宗于元贞二年(1296年)以"律令,良法也,宜早定之"(《新元史·刑法志》),命参知政事何荣祖等更定律令。但新律直到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仍未颁行。时中书省臣上疏:"律令者,治国之急务,当以时损益。世祖有旨,金泰和律勿用,令老臣通法律者参酌古今,从新定制,至今尚未行。臣等谓律令重布,未可轻议。请自世祖即位以来所行条格,校雠归一,遵而行之。"(《新元史·刑法志》)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大元通制》告成,才最终取代了《泰和律》的地位。可见,在中国法制史上,金律和两宋法律共同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关于研究金律的资料问题。
金代律典法规早已亡佚不传。我们只能从散见于历史典籍中的法制资料,勾勒出金王朝立法建制之概貌。

作为二十四史之一的《金史》一百三十五卷,乃是可资参阅的基本史籍。《金史》系元代官修的一部正史。其依据是金朝史官编纂的诸帝《实录》和《国史》,并以金人刘祁的《归潜志》、元好问的《中州集》和《壬辰杂编》、王鹗《汝南遗事》等著作参证补遗,内容详实而可靠。正如《四库总目提要》所论:金代"制度典章,彬彬为盛,征文考献,具有所资。"而且,《金史》成书前,已有不少史家对金朝史实做了大量的考订整理工作,"相承纂述,复不乏人",为修成《金史》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四库总目提要》说,"元人之于此书,经营之久,与宋、辽二史取办仓卒者不同",对《金史》赞誉有加,称该书"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赡而不芜,在三史之中,独为最善。"清人赵翼亦指出:"《金史》叙事最详核,文笔亦极老洁,迥出宋、元二史之上,"谓为"良史"。(《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七)
此外,题为"淮西归正人宇文懋昭撰"的《大金国志》、宋人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洪皓的《松漠纪闻》等,亦是研究金律的重要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商务印书馆于1972年出版了叶潜昭先生的学术专著《金律之研究》。该书以宋朝律博士傅霖所撰《刑统赋》之疏解,及《元典章》为依据,参照《唐律疏议》,对金《泰和律》的条文进行了"复旧",为金朝法制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对弥补金代法规亡佚造成的资料阙如作了有益的探索。其研究方法和视角独特而新颖,给人以启迪。

然而,《金律之研究》所"复旧"的金律,只是颁行于章宗泰和二年(1202年)五月之《泰和律义》。该律典虽然堪称金朝立法的主要成果,却不能反映此前近九十年间金律发展演变的历程,无法显示金代立法建制之全貌。须知,无论熙宗《皇统新制》、海陵王《正隆续降制书》,还是世宗《军前权宜条理》和《大定重修制条》,都是金代长期通行的成法定制,当然是金律的有机组成部分。

再则,《元典章》、《刑统赋解》、《刑统赋疏》等,多为元人著作。其中对《刑统赋》的疏解,援引了《唐律疏议》和元代的判牍、案例作为印证。在未经信史佐证,其中唐、宋、金、元之制难以区分的情况下,将上述著作中的内容认定为金律条文,似值得商兑。
《金律研究》之“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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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律渊源辨演讲范文



北魏(386年-----534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少数民族为主,在中原地区建立比较强大稳定的统治,持续时间较长的封建王朝。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的历史大潮中,北魏统治者吸取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立法和司法经验,荟萃以拓跋鲜卑为主的北方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之精华,兼收并蓄,广采博取,取精用宏,创建了具有多元色彩的法律体系,在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建政权的法制中独树一帜,被史家誉为"北系诸律之嚆矢",(1)
"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2)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居于重要地位。探索北魏律的渊源,不仅是澄清隋唐律渊源的关键所在,也涉及如何认识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所创建法律的渊源问题,学术界历来对此颇为重视。但迄今为止,各种意见仍存歧异,具有代表性的就有"汉律说"、(3)
"晋律说"(4)、"三源说"(5)等。笔者认为,以上诸说都只注意到北魏律作为普通封建法律的一般性,而没有把它置于南北朝民族大融合的特定历史环境,也未能对北魏律作为少数民族政权法律的特殊性予以重视,因而均失于偏颇。本文拟就北魏律渊源的几个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以就正于学术界同仁。

关于考察北魏律渊源的依据问题。

鲜卑拓跋部入主中原建立北魏政权后,锐意求治,在立法建制上颇多建树,先后颁行了一系列重要法典,这就产生了考察北魏律渊源的依据问题。例如,有的学者主张,探讨北魏律之源应以其后期的《正始律》为依据。(6)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

如所周知,在我国封建时代,任何一个王朝的法律都不是凝滞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修律立法活动经常进行,几乎每一个新君即位,都要根据当时的需要对现行律令作一番修订。同时,皇帝还经常以敕令等形式对某些重大案件进行裁决,经过整理汇编又形成了编敕、条格、条例等法规形式。这些具有很高法律效力的灵活的法律形式,或者修改了律典的条文,或者补充了现行律令所未备。故从严格意义上讲,同一王朝的法律不存在所谓"定本"与"未定本"的区别。各个时期的"未定本",实为当时通行的定制。即使有些王朝在公布了基本律典后很少对其修改(如宋、明、清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律典以外的其它法律形式的地位和作用也必然上升,甚至出现取代基本律典的现象。因此,考察一个封建王朝的法律,不能以其中一部律典,即使是具有代表性的律典作为唯一的依据,而应当全面考察这个王朝各个时期制定(包括修订公布)的律典和以敕、令、格、式、科、比、例等形式颁行的法律法令。否则,就可能得出有乖史实的结论。

北魏而言,从《天兴律》、《神麚律》、《正平律》、《太安律》、《太和律》,以至《正始律》,都是曾经通行全国的律典。它们共同构成了北魏法律体系的主干,其中任何一部律典都不能反映北魏立法的全貌。况且,我国古代立法奉行"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7)的准则,同一王朝历代皇帝制订的律令总是一脉相承的。后代皇帝制订法律的最直接的依据和渊源,首先是他的列祖列宗颁行的法律。即使如《正始律》这样的一部比较完备的法典,也只是对此前立法建制的一次总结。它不可能是直接承袭前朝(如汉、魏、晋)法制的产物。因此,考察一个王朝法制的渊源,不能裁取其某一个时期的立法状况作为"标本",而只能以其立法建制的整个发展过程为考察对象。事实上,北魏历代皇帝制定公布的律典之间的承袭沿革关系十分清晰:

太祖道武帝天兴元年(398年)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伊始,鉴于"前代刑网峻密,乃命三公郎中王德除其法之酷切于民者,约定科令",以求得"兆民欣戴"。(8)此次"定律令,申科禁",颁行的《天兴律》,是北魏建国后,在过去拓跋政权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的首次重大立法活动。

世祖太武帝继位后,"以刑禁重",于神麚四年(431年)十月"诏司徒崔浩改定律令,……蠲除烦苛,更定科制,务从轻约,除故革新,以正一统",(9)
是为《神麚律》。正平元年(451年)
六月,太武帝诏令:"刑网太密,犯者更众,朕甚愍之。其详案律令,务求阙中,有不便于民者增损之"。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改定律制,"盗律复旧,加故纵、通情、止舍之法及他罪,凡三百九十一条,门诛四,大辟一百四十五,刑二百二十一条",
(10)是为《正平律》。
高宗文成帝初,"仍遵旧式";太安四年(458年)"又增律七十九章,门房之诛十有三,大辟三十五,刑六十二",(11)是为《太安律》。

高祖孝文帝太和年间,在太后冯氏和孝文帝的主持下,为配合大规模的经济、政治改革,展开了频繁而卓有成效的修律立法活动。孝文帝在北魏诸帝中以重视法制著称。他"留心刑法",强调"法为治要",并亲自参与立法修律。《魏书·
李冲传》称:"文明太后崩后,……及议礼仪律令,润饰辞旨,刊定轻重,高祖虽自下笔,无不访决焉。"太和年间的重大立法活动有三次:第一次从太和元年(477年)秋开始,"以律令不具,奸吏用法,致有轻重。诏中书令高闾集中秘官等修改旧文,随例增减。又敕群官参议阙衷,经御刊定",对北魏前期的律令旧文作了全面修订。至太和五年(481年)冬完成,"凡八百三十二章,门房之诛十有六,大辟之罪二百三十五,刑三百七十七"(12)。第二次在太和十一年(487年)。是年春诏曰:"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而律不逊父母,罪止髡刑。于理未衷,可更详改",加重惩罚不孝罪;又诏:"前命公卿论定刑典,而门房之诛犹在律策,违失《周书》父子异罪。推古求情,意甚无取。可更议之,删除繁酷",从法律上废止了门房之诛一类繁酷的规定;秋八月诏:"律文刑限三年,便入极默。坐无太半之校,罪有死生之殊。可详案律条,诸有此类,更一刊定。"(13)第三次从太和十五年(491年)开始,至十六年完成。太和十四年(490年),孝文帝开始亲政,决心加大改革力度,以修订律令为切入点,加速业已开展的封建化改革进程。太和十五年五月诏大臣"议改律令",七月又"议律令事",在修订北魏前期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律典。翌年四月正式"班新律令,大赦天下",是为《太和律》。至此,北魏律基本定型。太和立法修律,不仅为全面推行改革措施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也是北魏法制自身迈向封建化的一次飞跃。法律制度中的奴隶制残余和游牧部族落后习俗的影响基本消除,如改革了野蛮的"门诛之法",废除了族刑、车裂、腰斩等酷刑,使北魏法制向着文明进化了一大步。随后,在孝文帝的主持下,以太和十七年(493年)从平城迁都洛阳为开端,掀起了以汉化为中心的改革高潮。在政治重心移向中原和民族大迁徙形成民族大杂居形势下,孝文帝在语言、服饰、姓氏、风俗习惯、文化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制同化的改革措施,大大缩小和消除了北方胡族与中原汉族之间在文化上和心理上的差异,实现了太和改革的目标。

世宗宣武帝继位后,"意在宽政",于正始元年(504年)冬命太师元勰、司空元雍以下"公卿朝士儒学才明者三十余人"(14)修订律令,诏曰:"议狱定律,有国攸慎,轻重损益,世或不同。先朝垂心典宪,刊革令轨,但时属征役,未之详究,施于时用,犹致疑舛。尚书门下可于中书外省论律令。诸有疑事,斟酌新旧,更加思理,增减上下,必令周备,随有所立,别以申闻。庶于循变协时,永作通制",(15)是为《正始律》。

由此可见,"晋律说"引为唯一依据的《正始律》,也只是北魏历代相承的刑律经过不断损益修订的产物。当然《正始律》吸收了北魏自建国以来,为适应拓跋政权封建化进程而进行法制改革的成果,是北魏诸律中比较完备的律典。但它也只能反映北魏律在一定时期的发展水平,而不能当作北魏律的唯一合法代表。撇开《正始律》产生以前相承沿革的北魏诸律探讨其渊源,显然无从谈起。

关于北魏律渊源中拓跋鲜卑的民族习惯问题。
探讨北魏律渊源的所有论著,对此均未涉及。笔者以为,作为北魏政权主体的鲜卑拓跋部族的传统习惯,是北魏律的重要渊源之一。

鲜卑拓跋部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早在中原华夏族由原始部落时代向阶级社会演进时,他们的先祖就已经在我国东北大兴安岭北段的大鲜卑山活动。后来,鲜卑拓跋部在由东而西再南迁的漫长过程中,逐步向文明时代迈进。西晋末年,拓跋部成为塞上的一支强大的部族,其首领猗卢接受晋朝廷敕封的"代王"称号,以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及平城为中心建立起初步形式的国家政权。在漫长的氏族部落时代形成的拓跋鲜卑的传统民族习惯,也成为鲜卑国家的习惯法。史称:"穆帝(猗卢)时,刘聪、石勒倾覆晋室。帝将平其乱,乃峻刑法,每以军令从事。"(16)
到什翼犍继代王位时,拓跋鲜卑国家进一步完善,于建国二年(339年)公布了拓跋政权最早的成文法律。其内容见于《魏书·
刑罚志》记载的有:"当死者,听其家献金马以赎;犯大逆者,亲族男女无少长皆斩;男女不以礼交皆死;听与死

家马牛四十九头,及送葬器物以平之;无系讯连逮之坐;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由此可知,此次公布的法律是在早期拓跋政权习惯法的基础上制订的,虽然也带有模仿中原汉族政权制度的痕迹,但其主要渊源显然是拓跋鲜卑部族的传统习惯。其中准许犯死罪者献金马以赎,及民相杀者,可用马牛和送葬器物了结纠纷等规定,就是我国民族习惯法"以罚代刑"特点的反映。氏族部落时代盛行的血族复仇习惯,到氏族社会末期逐渐被以物赎罪所取代,即向被害人或其亲属给付马牛、谷物等实物以代替处罚。这在社会经济极其落后,物质财富极为贫乏的情况下,已经是一种极大的惩罚。例如,我国北方游牧民族习惯法中,都有"赔命价"的规定。除拓跋鲜卑部族习惯法的上述规定外,建立金王朝的女真族习惯法中有"杀人偿马牛三十"(17)的法条;辽王朝早期刑法规定:契丹人与汉人相殴,致汉人死亡者,"以马牛偿之,弗诛也"。(18)此外,四川凉山彝族习惯法关于杀人罪的处罚,也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害人的身份等级,规定了不同的赔命价的金额。(19)

北魏和代国是一脉相承的。拓跋鲜卑部族的传统习惯和包括早期拓跋政权习惯法在内的代国法律,也必然为北魏所承袭。当然,在民族大融合的进程中,在中原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下,遵循优胜劣汰的客观规律,拓跋鲜卑传统的民族习惯和早期的习惯法,一部分因其野蛮和落后,或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而逐渐被淘汰;另一部分则保留了下来,有的习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与汉族文化相结合演变为北魏法律中具有民族特色的制度。因此,与后世辽、金、元法律直接渊源于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的民族习惯和中原王朝"正统"法律一样,拓跋鲜卑的民族习惯,也是北魏律的重要渊源之一。

北魏社会具有明显的早熟性,旧制度的残留有其适宜生存的环境和土壤。加之北魏前期基于"胡汉分治"的基本国策而形成的"一国多制",使拓跋鲜卑的某些习惯法在一定范围长期通行,法律制度也明显地带有鲜卑传统习惯影响的痕迹。正如《南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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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虏传》所载:北魏自"佛狸(世祖太武帝)以来,稍僭华典,胡风国(汉)俗,杂相揉乱"。如民相杀偿马牛的习惯法,曾通行于北魏前期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三朝达半个世纪之久。由于它助长了民间私斗仇杀的风气,有碍于北魏统治者正在着手建立的法制秩序,才于太延元年(435年)明令废止:"操持六柄,王者所以统摄,平政理讼公卿之所司存;劝农平赋,宰民之所专急;尽力三时黔首之所克济。各修其分谓之有序,今更不然,何以为治?越职侵局,有紊纲纪;上无定令,民之何从?自今以后,亡匿避难,羁旅他乡,皆当归还旧居,不问前罪。民相杀害,牧守依法平决,不听私辄报复,敢有报者,诛及宗族;邻伍相助,与同罪。"(20)

在行政立法方面,北魏虽自太祖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年)"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爵位)。"(21)但职官和爵位的名号都十分混乱,带有浓厚的拓跋鲜卑原始习俗的色彩。如官吏称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此"。(22)

特别是在北魏中央职官体制中,始终保留着一种具有氏族部落联盟时代贵族元老会议性质的特殊机构,即前期的"八部大夫"、"八大人官"和后期的"八座"。这些机构由特别身份的贵族组成,居于国家政权的中枢位置,拥有重大国策的议事权和决定权。这在我国古代中央政权体制中是不多见的。其渊源可以追溯到拓跋部落联盟时代的"八部大人制"。

鲜卑拓跋部族的"八部"体制,创始于部落联盟时代的献帝(拓跋邻)时期。献帝将"王室"直接统辖以外的"国人"分成七个部分,分别由其七个兄、弟统领,形成拓跋部族的"宗室八姓(部)",(23)诸部之长称为"大人"。(24)宗室八部是拓跋部落联盟的主干力量,也是后来拓跋国家政权发展壮大的基础。拓跋政权入主中原之初,基于巩固政权和保持拓跋贵族特权的需要,在职官体制上采取了双轨制:一方面仿行中原汉族国家的政权结构,一方面继续保留着拓跋部传统的部落组织形式。《魏书·
官氏志》载:天兴二年(398年)"置八部大夫……等官。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魏书·
食货志》亦记:"天兴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此处的"八国"显然是沿袭过去八部的传统设置。当然,它已不再是氏族部落的划分,而是实行于拓跋部的依地域划分的政权机构,以区别于中原地区的州郡建制。八部"大夫"也只是借用了中原官制的名称,拓跋部仍习称其部大夫为部帅或"国部大人";(25)其所辖拓跋部民则称国人或八部民。(26)可见,八国制及其部帅的设置,是拓跋部传统的八部大人制的延续。八部帅在朝廷"拟八座",拥有执行八座职务的权力,是除皇族外最为显贵者,在拓跋贵族中居于特殊的地位。

随着汉族上层分子与胡族贵族的进一步合作,太宗明元帝于神瑞元年(414年)"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署三属官,总理万机,故世号八公云";(27)又据《魏书·
长孙嵩传》:"太宗即位,(嵩)与山阳侯奚斤、北新侯安同、白马侯崔宏等八人,坐止车门右,听理万机,故世号八公"。据此,八大人官与八部大夫是有区别的。八部大夫的本职是拓跋部的部落帅,只能由拓跋贵族担任;而八大人官则包括汉族上层人士,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的朝廷中枢。八大人官(八公)的称谓显然渊源于拓跋部古老的八部大人制;但八公之号又是沿袭魏晋旧制。(28)故八大人官的设置,既适应了民族融合的时代潮流,也反映了传统习俗对行政立法顽强的影响。
"八座"本非胡制。据《晋书·
职官志》载,其制始于东汉,以尚书令、仆射及六曹尚书合称"八座",魏晋南朝因之。北魏前期似有沿袭八座制度之意,故此才有"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座"之举。但由于胡汉杂揉造成行政立法上的混乱和滞后,尚书台等机构时兴时弃,八座之制迟至孝文帝改革时才得以确立。孝文帝厉行改革,任用原南朝世族王肃主持行政立法,依魏晋南朝之法改定官制,创立了"九品三十级"的职官品级制度;(29)同时,又按中原汉族王朝的模式改革了封爵之制,力图廓清北魏行政法制中原始部落残余的影响,标志着北魏前期的双轨制向单一体制的转轨。然而,改制的推行却面临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新的政权体制下继续保持拓跋亲贵的特权地位。鉴于过去的八部大夫、八公议事等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现实的社会环境,北魏统治者选择了烙有中原汉制标记的八座之制。此项设施可谓一举三得:一是符合仿行汉制的改革潮流;二是通过扩大八座的职权,保持了过去八部大夫、八公议事的权力及拓跋贵族在国家政权中的特权地位;三是借八座之"壳",行承袭拓跋贵族议事制的内涵,满足了拓跋贵族在心理上对部落时代元老民主议事制的依恋和怀旧之情。因此,北魏的"八座",远非魏晋时期的八座可以比拟。它对重大国策拥有广泛的议事权和决定权。稽诸《魏书》,北魏八座的议事范围包括议封爵赏赐,议重大经济政策,议官员任免,议刑律,议礼乐,议迁徙移民,议南伐战争与换俘等事项。

由此可见,在北魏行政法制中长期保留着相当浓厚的原始军事民主遗存。从八部大夫、八公议事到八座,实际上都带有贵族元老会商议事的形式和特质,与部落时代的八部大人议事制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它们典型地反映了拓跋部族传统习俗对北魏法制根深蒂固的渗透和影响。拓跋鲜卑的民族习惯为北魏法制的重要渊源之一,此乃一项有力的例证。

此外,北魏朝廷设有与中央司法官廷尉和都官尚书(隋唐刑部尚书前身)并列的"三都(内都、中都、外都)大官",通常由皇子皇孙、王侯勋贵担任,执掌"听狱察诉",凡"论刑者,部主具状,公车鞫辞,而三都决之。"(30)这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所没有的。早期的三都大官是在胡汉分治的体制下设置的,主要负责审理拓跋部民之间的辞讼。其司法活动具有部落首领处理其部民纠纷的传统特色。据有的学者考证,(31)三都大官同时设置6人,在品秩和行使职权上没有高低之分,颇有部落元老民主议事之遗风;在审讯时"不加捶楚";(32)且大多数能做到"鞫狱称平",(33)
"号为公正"。(34)由这些身份独特而地位显赫的司法官"坐朝堂,平断刑狱"(35),正是北魏司法保留过去拓跋鲜卑部落首领"坐王庭决辞讼"(36),处理部落成员纠纷和罪错遗俗的反映。

随着北魏在中原地区的统治日益巩固,民族融合进一步形成,三都大官的部落制色彩逐渐淡化。汉族官员开始跻身三都大官之列,标志着北魏前期胡汉分治的司法体制,逐步向以拓跋皇帝为首的胡汉联合统治下的单一司法体制转轨。至孝文帝改制时,于太和十五年(491年)废除三都大官,以大理寺卿取代之。

值得注意的是,北魏统治者始终保持着氏族部落时代敬老怜幼的习俗。历代皇帝经常巡视各地"亲见高年",并赐给爵位和衣食。类似记载,史不绝书,可见并非完全是史家溢美之辞。在这种原始民主遗俗的影响下,北魏法制出现了一些独特的制度。例如,我国古代设有百姓直接向朝廷申诉冤屈的直诉制度。但无论是"挝登闻鼓"、"邀车驾",或是唐武则天创置的"匦函"以纳诉状等方式,都是朝廷被动受理申冤。而北魏除设置登闻鼓外,还特地建造了"申讼车",由皇帝或执政的皇太后亲自乘车巡行京城,主动受纳冤诉。此外,北魏首创"存留养亲"制度,也是敬老怜幼的原始遗风与汉以来儒家提倡的忠孝仁义思想相结合的产物。它规定:"诸犯死罪,若祖父母、父母年十七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37)此项制度为后世历代封建王朝所承袭。
同姓为婚,华夏族早在周代已成禁例。《礼记 ·
大传》云:"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婚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此制自周以降,历代相承。于是"男女辨姓",
"娶妻不娶同姓"遂成为婚姻的基本原则,礼设轨仪,律悬厉禁,倘有乖违,不特有亏名教,且将治之以刑。但同姓为婚之禁,于北方游牧民族却一直未能形成定规。孝文帝于太和七年(483年)诏曰:"淳风行于上古,礼化用乎近叶。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绝同姓之娶。斯皆教随时设,治因事改者也。皇运初基,中原未混,拨乱经纶,日不暇给,古风遗朴,未遑厘改,后遂因循,迄兹莫变。朕属百年之期,当后仁之政,思易质旧,式昭惟新。自今悉禁绝之,有犯以不道论。"(38)这说明拓跋鲜卑部族同姓为婚的"古风遗俗",在北魏延续了近百年之久!

另外,北魏律的一些佚文,也带有游牧部族传统习惯的鲜明烙印。诸如"为蛊毒者,男女皆斩,而焚其家";"巫蛊者,负羖羊抱犬沉诸渊";"当刑者赎,贫则加鞭二百";"畿内民(服刑),富者烧炭于山,贫者役于圊溷,女子入舂槁,其固疾不逮于人,守苑囿";"拷讯不逾四十九"等等。(39)

总而言之,尽管拓跋鲜卑的民族传统习惯,随着拓跋部族的封建化(汉化)而逐渐失去了昔日的魅力,但仍依赖其深厚的社会基础,植根于北魏社会的方方面面,使北魏律始终表现出封建法和民族习惯法的二元制特色。

关于北魏律对华夏王朝封建法律的承袭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主张"多源说"。这是由魏晋南北朝时期大分裂、大动荡的历史环境所决定的。自东汉末年以来的军阀大混战,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而暂告一段落;此后出现的西晋的短暂统一,很快被皇室内讧的"八王之乱"所葬送;中国北方又陷入了"五胡十六国"军阀割据的漫漫长夜,直到鲜卑拓跋部族入主中原,建立北魏,才基本结束了北方的割据纷乱状态。北魏政权对于华夏历代封建王朝不存在"蝉联交代"的直接承袭关系;当它以"外来者"的身份从遥远的边塞入主中原时,源远流长而曾繁盛一时的华夏文明,在中国北方因长期的战乱而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已被弄得支离破碎。在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的情况下,北魏立法建制可资借鉴的"样本"有着很大的选择余地。因此,北魏律对于自汉以降华夏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律,都可能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承袭关系。目前学术界流行的"汉律说"、"晋律说"等单源说,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勾画了北魏律渊源的某些方面,但它们仅持一端,认定北魏律仅出自汉律或晋律一源,显然失于偏颇。如前所述,北魏律定型于孝文帝太和年间,《正始律》则是其完备的形态。而《太和律》是孝文帝时期"太和改制"的一项重大成果。太和改制作为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成功的改革范例之一,是两汉魏晋以来,北方各民族陆续进入中原后民族斗争和民族融合的一次总结。它推动了少数民族异质文化与中原汉族传统文化的融汇和交流,促进了封建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的发展。《太和律》正是民族大融合的产物,因而必然涵括多种法文化的因子,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色。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论:"元魏刑律实综汇中原士族仅传之汉学,及永嘉乱后河西流寓儒者所保持或发展之汉魏晋文化,并加以江左所承西晋以来之律学,此诚可谓集当日之大成者"(40)。此论虽然颇为确当,但却语焉未详,失之于笼统,有待进一步提出佐证。
(一)中原士族仅传之汉法文化,是北魏律的渊源之一

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建立起来的北魏王朝,历来被封建史家视为非正统的"僭伪"政权。鲜卑拓跋部之所以能够从一个落后的塞外游牧部族,成为统一中国北方达一个多世纪的统治者,除依赖其骠悍的"控弦骑士"的赫赫武功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能够广揽各族贤德智能之士,效法有着悠久历史的华夏文明,善于把拓跋部族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与汉族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兼收并蓄,广采博取,创立了具有多元特色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等各项制度,以适应当时中国北方胡汉各族杂居的社会环境,促进民族融合。在法制建设上,正由于北魏统治者集汉以来历代封建立法和司法经验之大成,结合拓跋鲜卑传统习惯法中适用的内容,才取得了南北朝各国所不及的辉煌成就。

在我国封建时代,皇帝虽掌握着最高立法权,但宥于学识和精力,举凡重要立法,尤其是制定律典,无不依赖于具体主持人和修律者。如《天兴律》由崔玄伯"总而裁之";《神

律》由崔浩主持修定;《正平律》由游雅、胡方回执笔;太和修律,孝文帝处处征求李冲意见;《正始律》则以刘芳"为大议之主,其中损益,多芳意也",(41)等等。皇帝只是行使最后裁决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相寻,干戈是务",战乱连年不断。包括历代法制资料在内的图书典籍,或毁于战火,或散落民间。北魏从塞外入主中原时,官府所藏史籍寥寥无几,以致孝文帝迁都洛阳后,还不得不"借书于(南)齐",(42)以充实皇家典藏。在文化传播和信息交流极不发达的时代,在可资参阅的资料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修律立法者个人的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必然对其所参与制订的法律有着重大影响。而他们的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又必然与其家世背景和个人阅历密切相关。以北魏前期修律立法的主要决策人崔玄伯、崔浩父子为例。崔玄伯乃三国曹魏司空崔林六世孙,熟知汉朝统治经验。史载道武帝经常向他请教"王者制度,治世之则",并"曾引玄伯讲《汉书》"。而崔玄伯则常常援引汉代的历史经验,向皇帝提出决策意见。例如,他曾以汉高祖嫁鲁元公主与匈奴的故事,建议道武帝也对北魏周边各部族首领采取和亲睦邻政策;太宗明元帝时,他又引秦汉之制对一起大赦事件提出咨询意见:"王者治天下,以安民为本,何能顾小曲直也。譬琴瑟不调,必改而更张;法度不平,亦须荡而更制。夫赦虽非正道,而可以权行,自秦汉以来,莫不相踵。"(43)其子崔浩自幼"博览经史",及袭乃父爵位后,"朝廷礼仪,优文策诏,军国书记,尽关于浩","常自比张良";(44)他对汉律颇有研究,曾作《汉律序》。(45)以崔氏父子这样的出身汉以来的名门望族,书香世家的人主持立法修律,必然为北魏律带来汉律的影响。

实际上,在仅存的北魏律佚文中,有的显然直接源自汉律。例如,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445年)诏:"诸有疑狱,皆付中书,以经义量决";(46)《魏书》还录有仿效汉法,以"春秋之义"审决的疑难案例。《九朝律考
·后魏律考序》认为,此"略如汉之《春秋》决狱,江左无是也。"又如,北魏律设有不道罪。孝文帝太和七年(483年)禁止同姓为婚的诏令规定:"有犯以不道论";皇族元愿平因"志行轻疏,每乖宪典",甚至"强奸妻妹于妻母之侧",被御史中丞侯刚"案以不道,处死,绞刑"(47);定州刺史许宗之借故杀人,反而诬告死者"谤讪朝政"。案发后,有司"以宗之腹心近臣,出居方伯,不能宣扬本朝,尽心绥导,而侵损齐民,枉杀良善,妄列无辜,上尘朝廷,诬诈不道,理合极刑"。(48)《九朝律考》卷五《后魏律考下》评曰:"按汉律,不道无正法,最易比附,以不道伏诛者,无虑数十百人,俱见《汉书》各纪传。魏晋以来,渐革此弊。元魏定律,多沿汉制,此亦其一端也。"

再如,汉律规定有旨在孤立、打击农民起义军的"通行饮食罪"(49)和"监临部主见知故纵罪"。(50)而北魏因445年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盖吴起义,太武帝为扑灭此次起义而费尽心机于正平元年(451年)修订律令时,特增设"故纵、通情、止舍之法",以加重地方官镇压"贼盗"的法律责任。此法未见于魏晋律,应是北魏根据当时形势的需要直接取法汉律制定的。

此外,北魏司法因受拓跋鲜卑民族习惯的影响,常常"行刑犯时",以至"京师及四方断狱报重,常竟季冬",与儒家"顺时行刑"、"春生秋杀"的学说相违背。直到太和年间,中原名儒李彪才向孝文帝建议,明确提出仿行汉代"秋冬行刑"制度:"诚宜远稽周典,近采汉制,天下断狱,起自初秋,尽于孟冬,不于三统之春,行斩绞之刑"等等。(51)由此可见,北魏立法建制深受汉律的影响。中原士族薪烬火传之汉学,在吸取了拓跋鲜卑传统文化的营养后,更加发扬光大,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汉律是北魏律的渊源之一,但不是其唯一的渊源。
(二)北魏立法亦有取法晋律之处

晋律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建制的重要成果,是这个时期唯一通行于全国的律典,必然对后世立法包括北魏律产生一定的影响。据程树德《九朝律考》考证,北魏《正始律》与西晋《泰始律》的篇目均为20篇,其中有刑名、法例、宫卫、违制、户律、厩牧、擅兴、贼律、盗律、系讯、诈伪、杂律、断狱、请赇、告劾、关市、水火等17篇篇名与晋律相同;(52)在不同的三篇中,仍有两篇出自晋律:北魏"捕亡律"是由晋"捕律"和"毁亡律"合并而成,(53)"斗律"则是从晋"系讯律"中分出。(54)此外,从北魏律的一些佚文也可以找到与晋律的某种联系。晋律出自贾充、刘颂、张斐、杜预等儒学大家之手,比较充分地贯穿了礼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是我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礼法结合的典型的儒家化律典。例如,晋律引《仪礼》"丧服礼"入律,"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55)创立所谓"五服制罪法"。即以确定亲属范围和划分亲等的"五服"之制,作为亲属相犯行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北魏沿袭此制,如其"盗律"规定:"按律:卖子一岁刑,(卖)五服内亲属在尊长者死,卖周亲及妾与子妇者流"等。(56)由此可以认定,晋律是北魏律的渊源之一,但不可能是唯一的渊源。诚如陈寅恪先生所论:"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57)
(三)北魏律渊源亦含有"江左律学因子"

南北朝时期,北方和南方政权虽然处于分治状态,但经济、文化的交流却始终没有中断过。北魏统一北方后,曾与南方的东晋、宋、齐、梁政权长期并存。尤其是孝文帝改革后,北魏进入了其繁荣兴盛的时期,时人所著之《洛阳伽蓝记》称:"于时国家殷富,库藏盈溢,钱绢露积于廊者,不可较数"(卷四);都城洛阳成为北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南朝人欣慕向往之地。如当时南梁官员陈庆之到洛阳后,就曾大发感慨:"自晋宋以来,号洛阳为荒土,此中谓长江以北,尽是夷狄。昨至洛阳,始知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所谓帝京翼翼,四方之则。如登泰山者卑培,涉江海者小湘沅。"(58)在此国富民康的形势下,北魏采取了睦邻友好的对外政策,和平共处更成为南北关系的主流。自太和六年(481年)北魏与南齐发生边境冲突后,直到太和十八年(494年)趁南齐宫廷内讧之机挑起战事,其间十多年相安无事。

南北朝经济、文化交流的频繁,使南朝的典章制度得以透过各种途径对北魏立法建制产生影响。特别是熟悉南朝制度的人士投奔北魏,参与或主持修律立法活动,直接为北魏律注入了新的成分。如江左人士王肃,世代为东晋南朝显宦,永明十一年(即太和十七年,493年),其父被齐武帝所杀,遂入北魏,受到孝文帝的礼遇和器重,并委以修订典章制度的大任。据《北史·
王肃传》载:北魏"朝仪国典,咸自肃出。"而且,王肃所定制度,多以自己所熟知的南朝制度为蓝本。正如《南齐书 ·
魏虏传》所说:"王肃为虏制官品百司,皆如中国。"至于王肃是否参与北魏律典的修订,史无明文。他死于景明二年(501年),仕北魏仅8年。其间未见北魏有重大立法活动。不过,倘若他不在38岁时骤然去世,以其地位和学识,完全可能参与,甚至主持三年后的正始修律。我国古代礼法本为混通之学,稽诸《魏书》,北魏主要修律者如邓渊、崔玄伯、崔浩、李冲、常景等人,都同时参与修订礼仪朝典。与王肃同时在孝文帝和宣武帝时期参与议定礼仪的原南朝人士刘芳,后来就是正始修律的主持人。既然王肃为北魏定"官品百司"而"皆如中国",则刘芳为《正始律》注入"江左因子",当是符合逻辑的。事实上,《正始律》确为北魏诸律中儒家化色彩最为鲜明的律典。这不仅是北魏统治者长期推行汉化改革的结果,也与王肃、刘芳等江左人士为其带来南朝历代相承的、自魏晋以来法律儒家化传统的影响密切相关。

综合上述,在南北朝民族大融合的历史潮流中,北魏揽胡汉各族精英于一朝,集华夏八百年封建立法建制之大成,荟萃以拓跋鲜卑为主的北方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之精华,广采博收,取精用宏,创立了具有多元特色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封建法制发展史上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

(1) 程树德《九朝律考 · 后魏律考序》
(2)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3)主张汉律说的学者颇多。如程树德《九朝律考》(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考元魏大率承用汉律,不尽袭魏晋之制"。陈顾远《中国法制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北朝为律虽非魏晋之旧,而北魏律依然源出汉律";"北魏乘五胡之乱,据有中原,修律改制,虽亦求源于汉,但不直接效法魏晋,遂立'北支'一系,隋唐承之,迄于明清,多守旧制";"北魏别于南朝,远宗汉律,更立新制"。杨廷福《唐律初探》(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认为,"由于南北朝统治集团的对立,南朝既袭用《晋律》,北朝就不能不以《汉律》作为标榜";在该书所列封建法律沿革表中,将北魏律与曹魏律并列为汉律的直接继承者。
(4)如刘俊文《唐律渊源辨》(载《历史研究》1985年第6期)一文认为,程树德、杨廷福的"汉律说"是不正确的,"后魏律源出晋律"。
(5)三源指汉律、魏晋律、南朝前期宋、齐律。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元魏之律汇集河西、江左三大文化因子于一炉而冶之。"

(6)刘俊文《唐律渊源辨》:"后魏律的定本是宣武帝正始元年袁飜、常景、刘芳等人所修"永作通制"的《正始律》二十篇,而《神麚律》和《正平律》则只是定本产生前频繁颁布的众多未定本之一。探讨后魏律之源应以《正始律》二十篇为依据。"
(7)《汉书·杜周传》
(8)《魏书·刑罚志》
(9)《魏书·世祖纪》
(10)引自《魏书·刑罚志》。北魏律中的"门诛"是指诛其同籍,轻于"族诛"。《魏书·
高祖纪》载有孝文帝的诏令:"其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止一门,门诛止身",以缩小株连范围。而"刑"则是指除死刑以外的刑罚,包括宫刑、流刑、徒刑、鞭刑、杖刑等。
(11)(12)(13)《魏书·刑罚志》

(14)《魏书·彭城王(元勰)传》:"议定律令,勰于高阳王雍、八座、朝士有才学者五日一集,参议轨制应否之宜";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一:"太和十九年,(常景)为高祖所器,拔为律学博士,刑法疑狱,多访于景。正始初,诏刊律令,永作通式。敕景共治书侍御史高僧裕(倬)、羽林监王元龟、尚书郎祖莹、员外散骑侍郎李琰之、等撰集其事。……景讨正科条,商榷古今,甚有伦序,见行于世,今律二十篇是也";稽诸《魏书》,参与修律者还有中书令刘芳、尚书令源怀、河南尹李宪、将作大匠李韶等。
(15)(16)《魏书·刑罚志》
(17)《金史·世纪》
(18)晁补之《鸡肋集·上皇帝论北事书》

(19)例如,家族内部发生的人命案,被认为是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须以令其自杀的方式抵命。但如果被害者理上有亏,或死者留有遗嘱,要求不予追究,而由"德古"(家族中德高望重者)调解改赔命价者,分三种情况处理:误杀,赔50锭银子;因酒醉等原因杀人者赔80锭以上银子;挟嫌报复杀人者要赔偿一千锭以上银子。若黑彝(贵族)无故杀害或施加凌辱,致所属曲诺(百姓)死亡的,得分不同情况赔命价17锭、12锭和10锭银子。若死者系男子,应赔其父家及舅家各一份;若死者系女子,则应赔其父家、舅家、丈夫家各一份。(引自杨怀英主编《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法律制度研究》)
(20)《魏书·世祖纪上》
(21)(22)(27)《魏书·官氏志》
(23)《魏书·
官氏志》:"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为纥骨、普、拓跋、达奚、伊娄、丘敦、侯七姓,加上帝室为八姓(部)。故《隋书·
经籍志》有关于拓跋部族"八姓十氏,咸出帝族"的记载。
(24)《魏书·
官氏志》载:"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值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辩才干者应选。"
(25)如《魏书· 尉古真传附尉诺传》:代人尉诺"少侍太祖……从讨姚平,还拜国部大人"。
(26)《魏书·太祖纪》:天赐三年,"发八部人(民)自五百里内缮修都城"。
(28)据《晋书· 职官志》: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合称八公。
(29)九品之内,每品分正、从,自第四品以下,正从品又分别加设"上阶",共计三十级。
(30)《魏书 ·
刑罚志》;另据《北魏三都大官考》一文(载《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一辑)统计,北魏三都大官共52人,其中皇子皇孙19人,其余多为诸王和因战功敕封的公、侯爵贵族,以政绩卓著任职者仅二、三人。
(31)参见严耀中:《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第六章。
(32)《魏书·唐和传》
(33)《北史·魏文成五王传》
(34)《魏书·张蒲传》
(35)《魏书·长孙嵩传》
(36)(37)(38)《魏书刑罚志》
(39)《魏书刑罚志》
(40)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41)《魏书·刘芳传》
(42)《隋书·经籍志》
(43)均见《魏书·崔玄伯传》
(44)《魏书.崔浩传》
(45)见《史记·文帝纪》唐司马贞《索隐》
(46)《魏书·世祖纪》
(47)《魏书·安定王休传》
(48)《魏书·许彦传》

(49)如《汉书·陈忠传》:"至于通行饮食,罪至大辟。注:通行饮食,犹今律云过致资给,与同罪也。"《史记·杨仆传》:"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等。

(50)如《汉书·百官公卿表》:"胶西太守齐徐仁为少府,坐纵反者自杀";"左冯翊贾胜胡坐纵谋反者,弃市。"《晋书·刑法志》:"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张汤、赵禹始作监临部主见知故纵之例,其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失不举劾,各以赎论,其不知不见不坐"等。
(51)《魏书·李彪传》

(52)在《唐律疏议》中有关于《北魏律》间接沿袭《晋律》篇目的记载:如卷一云:"晋于魏刑名律中分为法例律,宋、齐、梁、陈及后魏因而不改";卷七云:"卫禁律者,秦、汉及魏未有此篇。晋太宰贾充等酌汉魏之律,随事增损,创制此篇,名为宫卫律。自宋洎于后周,此名并无所改";卷九云:"职制律者,起自于晋,名为违制律。爰自高齐,此名不改"。
(53)《九朝律考》卷五据《唐律疏议》称"至后魏名捕亡律,盖合晋律之捕律、毁亡为一篇。"
(54)《唐律疏议》卷二一:"至后魏太和年,分系讯律为斗律"
(55)《晋书·刑法志》
(56)《魏书·刑罚志》
(57)《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58)《洛阳伽蓝记》卷二
北魏律渊源辨

我国推行判例法可行性之研究演讲范文



潘哲锋


判例法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施行。具体方式是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建立“范例”或“法律原则”,在将来出现类似的案件就可以用同样的原则加以处理,这种通过判决建立起来的“范例”即是“判例”。由于判例可以作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所以判例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判例法即可定义为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判例的遵循、分析、归纳和解释[1],从中归纳和抽象出来的能成为解决某类案件的法律规范。
英国在世界判例法国家中可谓鼻祖。1066年法国北部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加速了英国的封建化进程,形成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对英国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的成果即是促成了普通法这一判例法系统和作为其补充的衡平法的成型。
威廉征服英国后,保留了盎格鲁撒克逊人原有的习惯法。后来,为了克服这种习惯法过于分散的毛病,加强中央集权,于是设立了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派出巡回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巡回法官在各地审判案件时除遵循王室法令外,主要依据当地的习惯法,只要这些习惯法与王室和贵族的利益不相冲突即可作为判案的依据。巡回法官的审判实践过程即是对各地的习惯法进行调查、选择、剖析和加工的过程。当巡回法官回到伦敦聚会时,通过情况交流和磋商,彼此承认对方的判决可以作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在全国推行。这样通过长期的审判实践,以判例的形式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习惯法逐步统一起来。大约公元13世纪就形成了在全英国适用的习惯法即普通法。
普通法是一种判例法,普通法的规范和原则都包含于大量的判例之中。所以在它形成后为了便于法官判案时利用和学习者的学习,法学家们对这些大量的判例中所包含的习惯法原则和规范加以整理、编纂、归纳和注释,出现了许多法学著作。如1186年格兰威尔的《英国的法律与习惯论》,1250年布拉克顿的《英国的法律与习惯》,利特尔顿的《土地法论》。这些中世纪产生的著作被视为英国的法律渊源之一,具有普遍约束力,成为法院的办案依据。
由于普通法的诉讼程式较刻板僵化,不适合审判实践的客观需求,于是就产生了对普通法起补充作用的具有英国特色的衡平法。公元14世纪时专门设立了衡平法院。中世纪,英国产生和发展了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但仅居于次要地位。进入现代后,英国成文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上升而判例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下降。尽管成文法比重日趋上升,但英国法仍然基本上是判例型的。因为一方面判例法仍然占据着英国法的某些领域,法官仍可通过判例来发展法;另一方面,英国的法官和法学家仍保有很深的传统观念,认为成文法再多,只有通过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运用和解释后,才能真正进入英国法的体系。甚至法官宁愿引用经过其他法官适用制定法的判例,而不愿直接引用条文法。[2]
从以上可以看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一、判例法是英国法律的主要渊源。英国法律主要由判例法构成,成文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只起到对判例法的补充、解释的作用。虽然成文法的比重在不断上升,但英国法如没有判例法就不成体系;而没有成文法,则其体系依然可以独立存在。二、遵循先例原则。遵循先例是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判例法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即是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具体表现为: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同一法院的判决对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遵循先例原则保证着英国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自中国法产生时起就一直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出现了郑国子产铸刑鼎,邓析编竹刑。秦统一全国后更是全面采用成文法主义的法家理论。以后朝代的更迭并没有改变秦所建立的法律体制,中国从此走上了成文法化国家的道路。
中国虽然自始采用成文法,但在成文法施行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抛弃判例。相反,从商周时期开始,就明确认可判例的法律效力,并在实践活动中加以应用。据史料记载在商代即有比照先例予以处罚的情况,及至春秋战国时代,判例对司法审判活动已经产生了比较积极的影响。进入秦汉时代由于审判组织和诉讼程序的完善,判例法正式出现。秦代出现的廷行事及汉代的春秋决狱和决事比即是这一时期中国判例法实施的主要形式。
自秦汉后,判例法在各朝代的司法实践中均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有代表性的是宋代出现的对审判有指导意义的判例编纂成集的立法活动——编例。如《熙宁法寺断例》、《元符刑名断例》等案例汇编即是。进入南宋后,判例的地位急剧上升,编例活动频繁,先后形成了《绍兴刑名疑难断例》、《乾道新编特旨断例》、《开禧刑名断例》等,编例成为南宋的判例法。孝宗时甚至出现“法令虽具,然吏一切以例从事,法当然而无例,则事皆泥而不行”及贪官污吏“隐例以坏法,贿赂既行,乃为具例”等怪现象。宋代还出现了一种与判例性质相似的法律形式即“批状指挥”。在一定条件下,下级官署可以引用“以降指挥”办理类似公事,以前案例作为后案的样板,前案就是判例。南宋秦桧时达到“续降指挥无虑数千,抵牾难以考据”的程度。孝宗时,经整理筛选的指挥正式被编入《乾道赦令格式》于乾道八年颁布,与赦令并立。
近代的北洋政府把判例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使之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的“未备”又便于发挥成文法所不易发挥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1912年至1927年北洋政府大理院汇编的判例就有三千九百多件。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包括成文法和例(判例和解释例)两大部分。除了成文法《六大全书》,;例就是南京国民政府重要的法律渊源,是成文法的重要补充,甚至可以对成文法加以引申或进行实质意义上的修正。可见,判例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3]
当代,我国十分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从1949年建国至今颁行了大量的成文法,对我国司法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活动更加活跃和频繁。但是进几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型,成文法的施行遇到了大量的问题。
(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使立法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各级法院都曾遇到或将遇到各类新型案件。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根本无法解决,而立法活动或现行法律的修正工作无法即时跟进,造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所适从。最近报载,广西横县地方税务局为了挽救该局的一名职工向全国税务系统发动了捐款。这笔捐款在该职工医治无效死亡之后还有节余,于是围绕这笔剩余捐款就产生了归属问题。我国对此并无法律规定能够适用,因此导致了两级法院审判结果截然相反的尴尬局面。
(二)成文法法条及有关的司法解释有许多模糊不清的概念
我国有些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达无法达到立法本身的意图,而且相当一部分存在歧义,容易使人有许多理解和解释,在审判实践中各级法院的理解也不一致。有些弹性较大的语言越解释越迷糊,诸如正当理由、显失公平等等,这尤其需要判例来为它作注解。
(三)成文法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和漏洞
成文法在立法时除了对现有的违法犯罪现象作出解释和确立惩罚规则外,还要对许多未来可能发生和出现的犯罪活动和犯罪现象作出预测。但是立法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对未来犯罪的预测也不可能是全面的。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成文法上的空白和漏洞逐渐暴露,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空子却无法用法律手段予以惩处。
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实施有着相当成功的经验,我国施行判例法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因此,汲取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历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发展判例法,克服现行成文法的缺陷,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其意义也十分深远。
首先,判例法在我国的发展有十分良好的机遇。判例法在我国法制有着很深的渊源。虽然判例法是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的法律渊源,但是现今英美法系国家也在加强成文法的立法工作;普遍适用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国家也在尝试创制判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正在日渐靠拢,逐步融合。这样的世界潮流给我国发展判例法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契机。在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更无须陷入姓资姓社的泥潭。
其次,判例法在我国的实行已具雏形,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公报》除了公布人民法院文件、司法解释外,自1985年创刊2001年,还公布了368个案例,涉及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知识产权、海商事等)共209件,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31件,执行案件13件[4]。这些典型案件叙事清晰,分析精辟,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给各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模本。这些案例的公布另一方面也给普通民众打开了了解法律的大门,有助于对成文法法律条文的理解,“可为”与“不可为”“罪”与“非罪”的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更加清晰。这对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极大。
第三,案例法与成文法并行有助于弥补成文法中存在的缺陷,同时对后继立法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立法(包括司法解释)具有滞后性,无法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作出预测,立法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在任何时候都无法克服。随着社会的发展,成文法的漏洞便会暴露,于是便会出现针对这类漏洞的“定向犯罪”。如果单纯依靠成文法,那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类犯罪无法遏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对这类犯罪的审判,从中引申出法律原则和判案规则(法官立法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同类案件,那对此类犯罪的制止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样,判例不仅弥补了成文法和司法解释中存在的漏洞,也给后继立法提供了立法参考。
第四,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并行有助于我国法官的素质的提高。我国由于是严格执行成文法,法院审理案件也是按既定条文行事,审判基本上是用法律条文去套案件。如此,裁判文书往往千篇一律,僵硬呆板,缺乏严谨的逻辑推理和详尽的法理分析[4]。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裁判文书往往像一篇学术论文,充满了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法理分析,对诉讼双方都能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因为法官们需要从原先的判例中抽象出理论依据和法律原则,这就需要法官有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平庸的法律工作者根本无法胜任法官的职业。
综合以上的分析,判例法在我国与成文法的并行,不仅有助于弥补现行立法上的空白和漏洞,能够随时捕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迅速进行法理分析,抽象出法律原则和规则,指导审判工作,为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对我国法官的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对司法体制的改革也能起到推动作用,而且能够把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明确表达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便于人民大众的理解和遵守,对维持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在我国实行成文法与判例法并行的制度是可行的,作用也是积极的,明显的。

浙江省天台县 潘哲锋

参考资料:
[1]《试论判例法的适用方法》 刘静

[2]《外国法制史》(自考版) 由嵘、胡大展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七章、第十一章、第十六章
[3]《中国法制史》(自考版) 叶孝信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
[4]《独具中国特色的“判例”》 姜联润 人民法院报 2002.3.15

汉初律名新证演讲范文


摘要: 汉律承秦制,而秦律又是商鞅携《法经》变法为律后,历经多载发展而成。后世文献记载汉初律为“汉三章”、“九章律”等。作者试图依据出土文献对汉初的律名作以考证,探讨汉代法律初创时期的状况,以尝试用当世的实况来说明汉律在初创时期是开放的架构。
关键词:秦律 汉律 律名 九章律 初创 开放

前辈高学集所学而成汉律诸考。研读有日后,深感前辈求学之严谨态度,及大师的博学多识之风采,并为之所深深触动。又喜闻《张家山汉简》之注释得以面世,故依简椟对前辈先学说作以小证,并斗胆提出小异,希能得以良责,并万望师长、同仁斧正。
“《史记》言‘王者制事立法一禀于六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盖六律之密必无毫厘圭撮黍累之差,立法者皆应如是,故亦以律名”。[1]又有“律以正罪名”。[2]从沈家本所考可知“律”之概略,汉律承秦制,秦律又乃商鞅携《法经》,而修“律”而成。现就汉律之律名稍作探析。
一、汉三章
《史记·高祖本纪》,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集解》应劭曰:“抵,至也,又当也。除秦酷政,但至于罪也。”《索隐》韦昭云:“抵,当也。谓使各当其罪。”今按:秦法有三族之刑,汉但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使之抵罪,余并不论其辜以言省刑也。则抵训为至,杀人以外,唯伤人及盗使至罪名耳。[3]
由沈家本之所考,可知汉初兴之时,以应便时,立法三章当为极简之式,并无律条。其论罪之依据,当为其时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所用之秦律,只是去除了酷及残的内容。正如文中所述“余悉除去秦法”,再由《云梦秦简》出土所述之秦律部分内容。有关伤人、盗的条文散见于不同律名的条文中。能否推出汉初所谓“三章”乃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并未专指三种律。而是指三个方面的有关秦律之适用状况。
二、汉律九章(九章律)
“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4]历的“汉律九章”当源于此。至晋时,则演变为:“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三夷连然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益事律兴厩户三篇,合为九篇。”[5]至此乃形成汉律中的“九章律”之说。即“九章律”为沿习秦律之源《法经》之构架,外加萧何所定兴,厩,户三篇而成。
然萧何定九章律古已有疑之,如“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文帝在萧何后,知时肉刑也?萧何所造,反具有肉刑也?而云九章萧何所造乎?”[6]。当然其疑已经为众多历代考实之家所不认同,现在需要提出新的疑问:“九章律”就只有“盗、贼、囚、捎、杂、具、兴、厩、产”九篇,还是另有别论?由历史典籍之出处,我们可知,“汉律九章”之说始于《汉书》,而详定其九篇目,则是在《晋书·刑法志》中了。故而可以推知后人为前人所做之事立名,然后才又以所名传于世,那必然有其所推加之词。现从出土的秦简及汉简中可查寻出一些问题。
1)从《云梦秦简》可知秦律在商鞅变法之后,经过几世,已历经变迁,内容广杂,具体篇目已非原《法经》之构架。况且在先秦时代所形成的法律实用状况,也使得当时立法强调具体之应用,而非理论化。这从秦简中法律问答可略知一二。如秦律关于“共同犯罪”、“集团犯罪”、“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罚”及连坐制度都在《秦简》中有述。简举一例。“盗及诸它罪,同居所然当,何谓同居?产为同居。”[7]。汉承秦制,为可信之事实。从秦简中《秦律十八种》及《秦律杂抄》可知秦律不仅仅是为所言之“九篇”,何以萧何定律时成九篇?没有一定的理论化过程,萧何又怎复改详细的秦律为汉九章律?汉律是经过律学之盛,各个大家解律之后,于曹魏时整理而成篇名体例。
2)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又可知,汉律在吕后二年时期至少有简文中所述律名二十七种。且与《秦简》中同名之律有田律、金布律、徭律、置吏律、效律、传令律、傅律等。[8]这些不但实证了汉承秦制,而且还彰显出一个问题:《秦简》之中律名在《吕后二年律令》中有显,而萧何修律当在两者时间段之中间,而史记中又述曹参任相,用萧何所定之法而不改。那么萧何所定之律必然被传承沿袭。那么,二年律令之律名,使所传述的“萧何作律九章”怎么解释?
在对上述问题的思索后,然后再参阅文献,就会逐渐得出一个汉律发展的新轮廓。“何乃给泗水卒史事,……及高祖起为沛公,何常为丞督事。沛公至成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而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9]”司马迁《史记》所载当为可信之史实,由上文可知萧何原本秦朝职官,对秦之法必有所通,而随刘邦而起反秦,后入咸阳尽得秦之图书。而秦之律书在焚书后亦藏于丞相府,自然萧何就拥有大量的秦律之藏籍。所以就萧何定汉律之框架来说,应该有很充实的资料基础,和实践能力。就如太史公所言:“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10]及在曹相国世家中所述“平阳候曹叁者沛人也。秦时为沛狱掾,而萧何为主吏。”“参始微时,与萧何善;及为将相,有隙。至何死,所推贤唯参。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11]吕后元年,当是惠帝于七年崩之后,此时相为王陵,吕后夺王陵相权,而二年律令当为吕后削刘氏子弟权力之时,故律条因政之多变而不会多变,而且多以吕后之令而出。如“元年,号令一出太后”。[12]由此也可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应多为萧何之所次之律令。
通过以上综述,文章得出这样一个思考,汉律无疑是萧何在秦律之基础上依当时之政需而厘定,但很难确定如班固《汉书》中所言“作律九章”,更难以《晋书·刑法志》所言“合为九篇”为定论。萧何次令,应非仅盗、贼、囚、捎、杂、具、兴、厩、户”九篇,而应还包括其他律名。就如《二年律令》所述二十七种律名,应至少有一部分乃为萧何所次之律令。故对班固之“九章律”之说当有所重思。
三、傍章、越宫律朝律
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13]因文章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为考据之史料,故对张汤《越宫律》及赵禹之《朝律》难作考证。仅能证叔孙通之傍章非正律,乃为律之补充。且有太史公言“叔孙通定礼仪”当可理解傍章与礼仪通。就如程树德所言:“按司马迁传,叔孙通定礼仪,梅福传叔孙通遁秦归汉,制作仪品。……论衡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算。是通所著为汉仪。……后考礼乐志云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藏于理官,而后得其说,尽与律令同录,故谓之傍章。……应劭传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奏之,是可证通之傍章,即汉仪也。”[14]
四、具体律名细证。(以程树德《九朝律考》中的具体律名为对象来述)
1)盗律 “取非其物谓之盗。……悝以为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贼,故其律始於盗贼”[15]李悝首制法经,有盗法贼法,以为法之篇目。自秦汉逮至后魏,皆名贼律盗律北齐合为贼盗律,后用有劫盗律,复有贼叛律,隋开皇合为贼盗律。[16]
2)贼律 无变斩出谓之贼。[17]由于后世贼盗同律,故将其列入同考。二年律令对于贼、盗律有所述且条文较多。故汉律文考中所述贼、盗律当为不虚,且有实证。
3)囚律 断狱律之名,起自於魏。魏分李悝囚法而出此篇。[18]二年律令中无囚律之项。而且依《唐律疏议》之述,囚律篇名乃魏分李悝囚法乃成。而非沿汉律。
4)捕律 李悝法经六篇,捕法第四,至后魏名捕之律北齐名捕新律,后周名逃捕律,隋复名捕之律。[19]二年律令有捕律名,且有条文九条,故可知《唐律疏议》之述非全真,当有所疑,应对秦汉时的律名有所陈述。
5)杂律 李悝首制法经,而有杂法之目,递相祖习,多历年所,然至后周更名杂犯律,隋又去犯,还为杂律。[20]二年律令中亦有杂律篇目,且律文十四条,与捕律之结论同。
6)具律 魏新律序略云,旧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固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21]二年律令中有具律篇目,且有律文二十四条。证实上述所表。
7)户律、兴律、厩律 汉相萧何承秦六篇律,秦世旧有厩三篇,迄於后用,皆名户律。[22]魏新律序略,秦世旧有厩置秉传副车食府,汉初秉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故后汉但设骑置,而无车马律,犹著其文,则为虚设,故除厩律。[23]二年律令中有户律、兴律篇名,且户律,二十二条,兴律九条,但无厩律之篇目,所以对古文献的记载应慎思。
8)钱律、田律 五年,除盗铸钱令。[24]六年,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25]野田有律。疏谓举汉法以况之。[26]二年律令中有田律,钱律篇日,且田律十三条、钱律八条。
9)尉律、酎金律,上计律,左官律、大乐律,田租兑律,尚方律。这些律目依程树德先生所考皆在吕后执政以后,甚至有律目乃武帝、宣帝时所载,故二年律令不宜为证,只能佐证,二年律令所载不存上述各律目。
10)二年律令所载而《九朝律考》未考到之律目
告律、亡律、收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赐律、□市律、行书律、复律、效律、置后律、爵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共十八种。
律名考至此略书,试想如程树德前辈能一阅《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将必有大成。今后学慎书此论,希能从他处得以教益。
五、结束语:
从上面考实是否可衍生这样的陈述,法律在早期的初创年代,不可能在理论上未达到一个提升的过程之前就形成一个完整体系,而构成某种固定架构。而是由于为解决具体问题而逐渐递加的形成一种粗致的框架。汉代法律当属此状况,汉三章,汉律九章,是后世对汉律理论归结,而汉实际的律名状况,应如秦时,依其社会实际状况的变化,向己有的架构中归类或者创造出新的律名。即汉律名应是开放性,而非反限于固定的“三章”“九章”,依据其所调节具体对象而命名,还未成体系化。


参考文献:
[1] 《历代刑法考》沈家本 撰
[2] 《太平御览·杜预《律序》》 转自《历代刑法考》
[3] 《历代刑法考》 沈家本 撰
[4] 《汉书·刑法志》 班固·班昭著转自《历代刑法考》
[5] 《晋书·刑法志》 转自《九朝律考》程树德 著
[6] 《论衡谢短》转自《九朝律考》
[7] 《睡虎地秦墓竹简》 文物出版社
[8]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9] 《史记·萧相国世家》 司马迁 撰
[10] 《史记·太史公自序》 司马迁 撰
[11] 《史记·曹相国世家》 司马迁 撰
[12] 《史记·吕太后本纪》 司马迁 撰
[13] 《晋书·刑法志》 转自《历代刑法考》
[14] 《九朝律考》 程树德 著
[15] 《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
[16] 《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 法律出版社
[17] 《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
[18] 《唐律疏议》 刘俊文点校 法律出版社
[19] 《唐律疏议》 刘俊文点校 法律出版社
[20] 《唐律疏议》 刘俊文点校 法律出版社
[21] 《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唐律疏议
[22] 《唐律疏议》 刘俊文点校 法律出版社
[23] 《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
[24] 《史记·文帝纪》 司马迁 撰
[25] 《史记·景帝纪》 司马迁 撰
[26] 《周礼·秋官·士师注》转自《九朝律考》

金典文摘 演讲范文


在场的X总以及XX公司的全体伙伴,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xx总给我们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在演讲之前做个小小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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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
进入主题之前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叫XXX,来自全亚洲成长速度最快的创富教育,是亚洲创富第一任导师杜云生老师在中国大陆冠军讲师团队。跟杜云生老师学习创富学,小的时候我就想赚大钱,但不知道什么是赚大钱,更不知如何赚大钱。在上大学的时候,我看到过很多成功者的撰记,到华人首富李嘉诚,世界首富比尔盖茨都是从销售做起。我梦想着有一天跟他们有一样的结果,所以我放弃了专业选择了销售工作。
我去应聘一家直销公司,去销售磁带和百科全书,找到经理谈了20分钟,经理问我:“有没有信心?”我说:“有!”经理说:“那您明天来上班吧。”我说:“经理,应聘60多人为什么会录取我?”经理说:“您明天就知道了。”第二天上班,我发现60人全被录取了,这个公司怎么什么人都要?早上开了30分钟早会,经理让我们拿着百科全书去卖,见到男的叫大哥,见到女的叫大姐,喊口号:“加油、加油、加油!冲啊!”
就冲到了一个居民小区里,砰砰砰,一敲门,里面有人说:“谁呀?”我说:“大姐,开门,我是卖百科全书录音带的。”“不要了,家里有了。”我觉得这个大姐没文化,不找她了;
又跑到下一家,“大姐,开门,我是卖百科全书录音带的。”“不要,家里有了。”这个大姐没水准;
又跑到下一家,一敲门,里边有人回答:“谁呀?”“大姐,我是介绍新产品的。”“不要,家里有了。”我还没有说什么就有了,
推销好难做啊。连续被拒绝几家,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冲进去。砰砰砰,一敲门,里面说:“谁呀?”我说:“大姐,有急事。”门刚一开,我就钻了进去,把门一关,我说大姐,我不走了,至少呆30分钟,结果呆了两个小时,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大姐是卖化妆品的,给我介绍两个小时的化妆品,说:“徐先生,假如我们公司办个卡可以打7折。”我说:“没有钱。”她说:“没有钱没关系,可以借呀。”我说:“大姐,我有急事。”大姐说:“你不说不走了吗?”我说:“我要上厕所。”我拎包就跑了出来。一上午一套没有卖出去,到处都被拒绝,
各位,曾经有被拒绝过的举手让我看一下。我连续被拒绝了几十家,只有一家不被拒绝,那就是麦当劳,欢迎光临,这边点餐。我点了汉堡,可乐,薯条,一吃就到了下午三点,回到公司开夕会,“报告经理,我满载而归。”经理说:“什么意思?”“今天很努力,但一套没有卖出去。”经理说:“没关系,明天再接再厉,成功者绝不放弃,放弃者绝不成功!明天一定要来哦!”
经理他怕我阵亡。
第二天开早会,“加油,加油,加油,冲啊!”冲哪里?麦当劳,一呆就是一天,三点钟回到公司开夕会,“报告经理,很努力,但依然一套没有卖出去。”
经理说:“没关系,再接再厉,成功者绝不放弃,放弃者绝不成功,明天一定要来哦!”又过了一天开早会,“加油,加油,加油,冲啊!”冲哪里?肯德基,不要总吃一个口味,呆到三点开夕会,“报告经理,今天很努力,依然没有卖出去。”
经理说:“没关系,成功者不会放弃,放弃者绝不成功。”有一天开完早会,“加油,加油,加油,冲啊!”冲哪里?家里,不能再吃了,没钱了。到家睡个觉再说。
半个月下来,一起应聘的基本快走光了。成功者绝不放弃,我坚持了一个月,因我的努力,依我的口才,大家猜一猜卖了几套?一套没卖出去。月底开工资的那一天,我去领工资,经理说:“你要干什么?”我说:“领工资呀。”经理说:“您领多少?”“保底工资900块。”经理说:“如果每一个员工都象您一样,一套不卖,月底领900块,公司会怎么样?”我说:“倒闭。”我问经理:“在应聘的时候,是您告诉我有900块保底工资的。”经理说:“我给您保底工资,您需要给我保底业绩呀!”我说:“什么意思?”他说:“一个月卖30套才能给900底薪,一套不卖没有底薪。”我说:“你为什么不早说?”他说:“大家都知道啊。”
我感觉啊每天这样跑来跑去却赚不到什么大钱,改行去做房地产,果然不一样,每天西装革履,风吹不着,日晒不着,每天接触人的层次很高,业绩怎么依然不好呢?
我感觉公司产品不好,服务不好,培训不好,天天跟一些没有业绩的人在一起抱怨,有一天,经理啊,把我叫了过去,画了一个 圆,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是奔驰。”他说:“奔你个头。
这是什么?”我说:“是产品。”“这是什么?”我说:“制度。”“这是什么?”我说:“培训啊”。“为什么产品一样,制度一样,培训一样,您的业绩最差,这是什么原因?”我说:“不知道。”经理说:“没有结果就没有功劳。”
各位,我业绩不好,原因在于自己,但我之后并没有改变,依然按原来的想法,整天跟失败者在一起抱怨,公司不好,制度不好,原地踏步了好几年没有收入,换了十几份工作依然没有成功。
直到有一天,遇到我的老师杜云生,告诉我一句话,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一生。
您不要用过去的思考模式和行为方法得到您所期望的结果,过去的思考模式和行为习惯只能得到现在的结果,
假如您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意,您什么需要改变?思考模式、行为习惯吗。要想使事情改变,谁先改变?自己!要想使事情变得更好,谁先变得更好?
以前业绩不好,都埋怨别人,我知道在座的各位,你们都很负责任,没有抱怨过别人,那你周围的朋友有没有抱怨过别人呢?是这样吗?
自从上了杜云生老师开的超级说服力的课程,学到了一些销售的方法,发现我以前的推销方法完全不行,之所以失败,是用错了太多的方法,于是损失了很多机会和顾客。
于是按老师教的方法,及世界大师共同用的秘诀之后,收入从几百块到了几万块,业绩增加了300%,在半年之内。各位,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们的身上,你们说好还是不好?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三点如何在半年之内将业绩提升300%。你们说好还是不好?要不要掌声鼓励一下?
第1点:以最短的时间采取量的行动。
为什么这么做会更成功呢?世界第一名潜能成功学大师安东尼罗宾的演讲费用高达每小时15万美金,在座觉得一年收入15万美金,也就是100多万人民币,认为这份收入不错的举手让我看一下。安东尼一小时1小时赚15万美金,你们想不想学习一小时赚15万美金的方法?
安东尼罗宾曾经私下告诉我的老师杜云生,因为他有一个观念,这个观念就是以最短的时间采取量的行动。
举例:安东尼17岁帮他的老师工作,每天演讲3场,他的同事每天演讲1场,他演讲一天的经验就等于别人三天的经验,他演讲10天的时候,就有别人30天的经验;他做一年,别人就要做三年。他做10年,别人就需要做30年。17岁第一份工作在银行扫厕所,为了成功,跑了43家银行去借款上成功学的课程,结果被拒绝了43次,当跑到第44家银行时,感动了银行经理,银行经理自己借钱给他,支持他去学习;到27岁时他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名潜能大师。
只用了10年的时间,但一般人到达这样的成就需要50岁左右,不是安东尼罗宾聪明,而是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了量的行动。
要不要给安东尼罗宾掌声鼓励
认识柴田禾子的举手我看一下,
他是日本最顶尖的保险业务员柴田禾子,她有世界吉尼斯纪录。她一个人的业绩可以抵805人业绩之和。
有人曾经问她:“您一天拜访几个客户?”柴田禾子说:“一天拜访30位。”一般业务员拜访客户不到5位,假如业务员1天拜访5位,柴田禾子1天等于一般人6天的拜访量,她1年等于别人6年的拜访量。柴田禾子做5年,一般人要做30年。假如柴田禾子做30年,其他人做180年才会有同样的业绩。所以世界顶尖的业务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以最短的时间采取量的行动。
亚洲创富第一任导师杜云生老师来中国大陆演讲,分享如何快速致富的方法,激励了无数人,有很多学员想拜他为师,接受他亲自指导,但是中国大陆只收了10个讲师,杜云生老师是如何招聘的呢?
他有一个理念,只有第一名的推销员才有资格当讲师,所以考核的标准就是比赛销售产品,选出第一名,不管多少人来应聘,他只要第一名。销售产品可以选择陌生拜访,也可以选择电话行销。
为了加入机构,我采用最有效的方法,省时省力省钱电话行销,当然杜云生老师在创富学的课堂上教我们电话行销的话术,每个人都有一个小本,我每天打100通电话,
站着打,不到100通
不吃饭不喝水,
不上洗手间,
最多一天可以成交十几个客户,其他的人一天拜访不到十几个。之所以被杜云生老师录取,同样是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量的行动。各位,感觉自己的行动力还需要加强的举手让我看一下:
第2点:如何倍增业绩的方法:时间管理。
有人说时间等于金钱,善于掌握时间的人比较会赚钱,你们说是还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在于思考模式和时间管理,如何做好时间管理?我个人研究过23种时间管理的方法,今天我要把23种时间管理的方法浓缩成3种在短短的10分钟内分享给大家好不好?
想学23种时间管理精华的举手让我看一下:
(1)每一分每一秒做最有生产力的事。
各位,为什么有的人比您成功百倍千倍,难道他们比您聪明百倍千倍吗?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的收入比您多百倍千倍?也许您没有做错什么事,但你们想不想知道他们做对了什么?
想的举手让我看一下,那就是每一分每一秒做最有生产力的事。什么是最有生产力的事? 1-只有您能做别人做不了的事;
-2-把他做好会对目标产生的效果。
总裁最有生产力的事是什么?思考、企业发展规划;高级主管最有生产力的事是什么?
开会、沟通;业务员最有生产力的事是什么?拜访客户面对面的销售,一天至少应该有75%的时间面对客户,在我没有了解这个观念之前,早上9点到公司上班,刚上班,开始整理资料,时间还早,不急,冲杯茶看看报纸,与同事聊聊天,打了几通电话,哇,
到中午了,吃完午饭,工作不急,先睡一觉,醒来又跟同事聊聊天,打了几通电话,然后拜访了一两个客户,刚回到公司又下班了。打电话问家里吃什么菜,一天就混过去了。把时间全部浪费在没有生产力的事,结果没有业绩。
(2)有效授权。
把所有别人可以做的事交给别人去做,只做最有生产力的事。杜云生老师最有生产力的事就是演讲,除此之外什么事都不做,连电话都收助理来接。他共有6个助理。要想提高销售业绩,对推销员来说销售是最有生产力的事,整理资料服务客户,都应该请助理来做。各位,没钱请助理的人更应该请助理,因为您做了助理应该做的事,没有把时间花在赚钱上,这样越来越没有钱,我们机构有个讲师业绩不好,老师问他每天干什么?他说:“每天洗衣做饭,然后拜访客户。“陈老师让他请助理帮他,结果发现业绩依然不好,杜老师问他:“您每天都做什么?”他说:“我请助理洗衣做饭,我在旁边看着他,没有真正的授权。我们每个讲师至少两个助理,一个做业务服务顾客,一个做行政,处理日常资料,讲师就去演讲,虽然多花了一点钱,但可以利用节省下来的时间赚更多的钱。我每天8点去演讲,每天3场,晚上12点回家,除了演讲之外,每天有16个小时都与客户接触,做最有生产力的事情。有时1天睡两三个小时。成功人有个习惯,早睡早起,早上睡早上起。为什么有这么长时间与客户接触?因为把一些无关的事让助理去做。一般人业绩不好,没有把时间用在赚钱上。
(3)使用别人证明有效的经验。
要成功是自己摸索,还是使用别人证明有效的经验,哪一个好?觉得使用别人证明有效经验比较快的举手让我看一下。有一次我问陈安之老师:“为什么您能在27岁成为亿万富翁?到底秘诀在哪里?”他告诉我:“在我很年轻的时候,花一些钱去上成功者的课,花钱买别人的时间,使用他们成功的经验,让我节省了很多摸索的时间,所以很年轻就成功。这样我可以剩下大部分时间享受成功。既然河上有桥,为什么要摸着石头过河呢?收点过桥费就好了。他曾向100位以上世界第一名学习。世界顶尖的成功者可能花二十年不断摸索学习成功,20年可能失败很多次,损失宝贵的财富和时间而得到经验,而我们直接学习这些成功的经验,是不是节省了很多时间呢?各位,节省时间就等于增加收入,你们说是还是不是?所以杜云生老师,在短短的两三年成为了亿万富翁。觉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好不好?希望自己时间管理更好,更年轻成功的举手让我看一下。
第3点:提升业绩的秘诀:要有一个成功的教练。
为什么这么说?我在没有教练之前,不管怎么努力都得不到我要的结果,我想这样下去五年十年跟现在没有什么差别,依然得不到想要的生活。有一天杜云生老师告诉我一个成功的道理:
为什么一般人不成功?是因为缺少成功的方法,除非您是李嘉诚的儿子,比尔盖茨的儿子,既然大部分人没有人教成功,而有些人依然成功,靠的是什么?
各位,你们同不同意学习是成功的第一个起始点,你们说是还是不是?学习分为两种,
一种是自我摸索,是种是使用别人证明有效的经验。各位你们想快点成功还是想慢点成功?你们觉得靠自己摸索快得起来吗?所以成功最快的就是有个教练教你们,你们说是还是不是?
迈克乔丹打篮球有教练,桑普拉斯打网球有教练,拳王泰森打拳有教练,我想我要成功,哪一个是教别人成功的教练呢?
我找了又找,看了又看,选了又选,发现社会上有很多教别人成功的讲师,但有的自己都不成功,不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没有人会教您他没有做过的事,显然言行不一致不是我学习的榜样。
世界上医师很多,同样的病人给不同的医师诊断开方,治疗的效果怎么样?不同,所以跟不同人学习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是还是不是?各位你们同不同意,一流的选手要有一流的教练。假如今天同样是学习,你们是想学普通的还是想学好的?你们是想学好的还是想学的?
的也是最贵的,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好贵?为什么贵?好吗,找一流的教练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我当时很想省这笔钱,心里想买本书看算了,一本书38块,盗版的10块,后来我发现为什么每一个学校都有老师教,而不只是发个课本?
各位你们有上过学吗?上过学的举手让我看一下。有哪个学校是发了课本让学生回家读,期末再回来考试的呢?每一个学校为什么都有老师教?因为效果比较好。
我想,难怪不成功,只看书是不行的。杜老师讲过,如果您经营一个企业遇到法律问题,是买本书回家读,还是找一个律师帮您解决比较快?命运,使家庭更加幸福。
各位,你们希不希望跟正常人得到一样的结果?万一您学到比他们更好如果公司遇到财务问题,是自己看书,还是找一个会计帮您解决比较好?
各位,想成功而且很努力,但依然没有达到自己理想境界的举手让我看一下,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缺少成功的方法,
杜云生老师还有个学员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康福,学习杜老师的“赚钱机器”课程后,按照杜老师教的方法设计出了“陈佬鸽”这个品牌连锁店,目前该店已成功加盟了16家连锁店
TCL商用洗衣机全国总代理董事长 王定坤——我上完杜云生老师20倍班后发现,杜老师已经把全世界所有利润翻倍的方法,从2009年上完后到现在2010年为止,这一年额外多赚了2000多万。
我的老板学了杜云生老师的课程既然在打工的时候从900元一月做到全国销售总冠军,月收入10万,后来上杜云生老师的课,现在拥有自己的轿车,还买了百万的房子送给了自己的爸妈,拥有自己的公司,而且是我们创富教育发红发紫第一总经理,现被杜云生老师誉为创富教育成交女神,当初的一个决定改变了一个家庭的的结果呢?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掌握了正确的方法。
有人问,黄老师,上课会不会保证成功?保证成功不可能,就像没有任何一个学校能保证一个人念完之后会成为百万富翁。为什么每位父母都送孩子上学呢?上学可以提高成功概率,是还是不是?所以保证成功不可能,提高成功概率绝对可以。
在场各位想提升业绩达成目标的举手让我看一下;在未来想买房买车孝敬父母的举手让我看一下。
这位朋友,您想买多少钱的房子?多少钱的车子?
您现在有没有您要的房子和车子?(没有)
为什么?没有钱?是还是不是?
为什么没有钱?是缺少正确的赚钱方法同意吗?(同意)
现在您的月收入大概多少钱?
如果方法不改变,未来五年实现目标的机率不大,您说是不是?
如果长期月收入一两千块钱,10年之后仍然不能实现您的目标,会给您带来什么样的感觉?
一生当中对您最重要的是什么?(家庭幸福)
假如一个月收入2000块,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钱孝敬父母,您觉得家庭能幸福得起来吗?(不能)
您觉得这样痛不痛苦?要不要改变?想要还是一定要?
杜云生老师26岁成为亿万富翁,住千万豪宅,27岁获得财务上自由,您觉得杜老师有没有资格教您住上100万的房子?觉得有的举手我看一下,杜老师不是比您聪明,而是在10年前就学到了成功赚钱的方法。当初跟穷爸爸富爸爸罗伯特清崎学习的时候,学费5000美金,半年后业绩提升了10倍,你们觉得杜云生老师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杜云生老师后来报名参加了这个课程,一年半之后成为亿万富翁。所以真正的成功者看的是价值而不是价格,您说是还是不是?
假如今天有人教您成为行业的顶尖,成为百万富翁,教你休闲时间多三倍收入都5倍,收您5000块,您说贵还是不贵?假如投资5000块,让您拥有您要的房子和车子,您说值不值得?所以一个人要成功,投资学习是必然的,只不过是在什么时候,您说是吗?您觉得先投资、先学习、先成功比较好,还是晚投资、晚学习、晚成功比较好?您选哪一个?
您是想要成功还是一定要成功?假如让您投资5万块让您学会成功百万富翁的方法,您干不干?
有的人说,没有钱怎么办?如果您心脏动手术需要五万块,钱是不是问题?生命对您很重要,成功对您来说重不重要?假如成功与生命对您来说一样重要,钱也不是问题您说是吗?各位,拿笔记下来,成功只有决心和意愿的问题,没有钱的问题。
假如花5万块上课学习,有人说您疯了。各位,成功者之所以成功,愿意做三件事情,别人不想做的事,别人不敢做的事,别人做不了的事。成功者在成功之前都被人认为是疯子。爱迪生发明灯泡之前有人说他是疯子,莱克兄弟发明飞机之前有人说他是疯子。
杜云生老师在没有成功之前,说自己将要成为亿万富翁,也被人认为是疯子。一个人对事业的追求,没有一点狂热度,不疯狂一点很难成功,当有人说您是疯子的时候,您就快接近成功了。
各位,你们觉得周围的朋友支持您比较容易成功,还是否定您比较容易成功。假如听否定您的哪个人的话,未来有成功的希望吗?
一个人的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里,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我有一个学员,非常想成功,报名参加杜云生老师的课程,开课前一天打电话说要退费。一个想要成功的人,还要把成功机会送给别人,我问为什么?他说朋友不让去。我说您朋友一个月赚多少钱?他说1500块。听一个月收1500块人的话,他有可能月收入800块、500块。驿涵听了亿万富翁的话,业绩提高了300%。各位,您的成功绝不会高于您的思考格局,千万不要让小人物影响您伟大的格局,成功需要犹豫不绝还是当机立断?犹豫不绝会成功还是立即行动会成功?成功需不需要勇气?成功需不需要代价?成功需不需要冒险?世界上的风险就是不去冒险,不去冒险将意味着原地踏步。假如您不敢冒险,满足现状,愿意过目前的生活,人生没有一点长进的心态,不要去上杜云生老师的课程,因为这样的课程对您没有任何的帮助。如果您跟驿涵一样,特别想成功,想改变家庭的命运,提高生活品质,达成目标,实现梦想。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天下的父母亲都不期望自己的儿女给他多大的物质的回报,但是他们只期盼在他们有生之年,可以亲眼的看到自己的子女 在这个世界上可以出人头地的那一幕 对吗 各位其实全天下的父母亲他们都默默无闻的给我们一片海,可能最后因为我们真的成功的太晚连一桶水都没回报过去所以各位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顺父母不可以等,因为我们也不知道那一天是他们生命的最后一天,各位成功不可以等,因为全天下所以为大夫母亲们他们都在拭目以待 对吗 所以在座各位朋友 从现在开始 从大家认识驿涵的这一刻开始 给自己找到一个迫不及待的成功的理由 好不好 迫不及待 迫不及待 迫不及待 我的作用名我经常告诉我自己 拼了豁出去了 是的我可以 YES I CAN YES I CAN 各位当一个人 可以为自己的成功找任何借口的时候 当一个人 一定要成功一定要把房顶都掀开的那个时候 当一个人一定要到把成功跟生命化为等号的时候 他一定会成功了是还是不是 是的 所以各位真正的给自己一个承诺 真正的告诉自己 你是独一无二的 各位从前一无所有 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驿涵 仅仅靠着一定要的决心 仅仅很幸运的找到的教练 快速的成长到今天 我相信驿涵可以做到的 每一个人都可以对吗 你们都可以 都可以 都可以 那么在现在我要非常兴奋的我要非常感动的我要无比骄傲的 向大家汇报一个好消息 这个好消息是所有的人真正的一直在寻找而没有寻找到的礼物 这份礼物是要送给那些面对成功没有任何借口的朋友的礼物 这份礼物也是驿涵每天每分每秒用生命去宣传的礼物 那么各位我要告诉大家 一个好消息 我人生的恩师杜云生杜老师亲临大陆为我们作两天两夜的演讲,各位你们兴奋的声音在那里呢 那么各位大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太兴奋了 大家现在最想问的是驿涵多少钱 对吗 各位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x月x日超级说服力的课程,是免费的 免费的 各位 免费的课程一定要去的去见到伟大的杜云生老师的举手我看一下,各位,脚都要举起来了各位 给自己掌声鼓励一下 各位真的是免费的 为什么是免费的呢 请听好了,各位当我们做到课堂里 两天的时间钓几条大鲸鱼 我们的学费就被报销了对吗?各位假如你是公司的总裁 你是公司的董事长 当你做到课堂里 三天的时间 学到杜云生老师20年绝对成交的的 成功的系统,各位你学到一点帮助你解决一个问题, 你的票价已经翻十倍百倍了, 是还是不是 是
各位假如你是公司的领导, 团队的勒的 ,当你做到课堂现场 ,你三天认真抄笔记 ,认真吸收学习,当你学回来之后 把所有的方法复制给你全公司的每一个员工, 各位每一个人的业绩都提升百分之五, 你的学费已经报销无数倍了, 是还是不是 ,
而且当你发自内心的把你学来的分享给你下面的员工的时候 ,他们会爱死你, 他们的爱会把你淹死,是还是不是 是
各位假如你们是像驿涵以前一样,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人,出现在课堂的现场找到真正的自信 ,勇于跨出人生的第一步站在舞台上 ,真正的明确自己人生的方向你的学费也就被报销了,是还是不是 是
所以各位我要自信的告诉你们, 学费不仅仅是免费的 ,而且是物超所值十倍百倍千倍的 ,是还是不是 是 ,所以 在座各位朋友我要认真的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觉得在这个世界上, 有没有任何一家银行当我们把钱存进去 ,他就五倍十倍几百倍的还给你, 有没有这样的银行 ,没有,
但是 ,唯有一家银行可以做到 ,这家银行的名字叫做成功发展银行, 银行的地点就在我们的大脑 ,让我们把钱从银行移出来, 移给自己的大脑钱还是自己的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五年十年二十年 ,
他还给你的是无价的自信,
无价的人格魅力 ,
无价的领导能力,
无价的全方位的领导能力 ,
是还是不是 ,是, 所以在座各位朋友我要告诉大家的好消息是, 学费一点都不贵了 ,和三年以前驿涵第一次上课的一摸一样, 刚刚5800元 ,各位5800元去学习 全世界最有效的超级说服力系统 ,觉得贵吗
节省我们十年二十年摸锁的时间值不值 其实又免费的对吗?所以在座的各位朋友听到5800没有被吓倒的, 愿意给自己最有价值的生命, 做一个最有价值投资的举手让我看一下,举高一点 ,举手的朋友请起立,起立的通通有大礼送 ,请起立 来举手的朋友请起立 不起立的不要后悔也不要勉强 来先给自己一个掌声架尖叫声 好吗
OK各位现在我要隆重的宣布 我即将送给大家的大礼是什么 OK 请站稳了不要晕倒了 因为有人听完了我的课程直接晕倒
各位第一份礼物请听好 成功人士最喜欢言行一致的人 最喜欢面对成功没有任何借口的朋友 对于今天现场大家可以把握住今天报名的朋友 即将得到我们公司送给你们的立刻行动的奖金 每人2000元 要不要掌声
也就是说今天现场拿到报名表 交一点点定金表明你的承诺度 然后就会得到2000元的奖金 上课5800的课程 3800元就可以了
那麽没有借口的继续站着有借口的坐下了哈 那么第二份礼物是什么呢 你们要不要 ,很多当老板的朋友或当主管的朋友听了就会晕倒 ,第二份礼物, 请听好, 因为杜云生老师经常物超所值十倍以上 ,不仅仅让您个人成功 因为成功需要一个环境 ,让你所在的团队也超级大成功, 所以呢凡是今天现场所报名的朋友即将得到杜云生老师送给您的, 那么我们公司金牌讲师 ,亲自到您的公司到您的团队, 进行价值5000元的企业内训一次 那么如果有的老板说 驿涵我一次报十个您给我什么样的奖励 我说驿涵老师给你奖励 因为我们赠送的内训不包括我 那我公司的冠军讲师 那么要得到驿涵的内训 ,那么可以呢今天现场报十个 ,驿涵就可以到您的公司进行半年的培训 ,那么各位今天我们看一下今天站起来的人, 非常的多, 一定要的朋友 ,没有任何借口的朋友 ,非常的多 ,那么今天呢我们现场3份大礼 ,那么一会我们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呢 ,我们前一百名跑到台前来有效拿到签到报名表 ,而且呢立刻交一点定金 ,表明承诺度的, 前一百名 ,会有三份大礼 ,你们准备好了吗? 来音乐响起 ,来我们助教请到台上来 ,来前一百名, 前一百名,有请, 接下来几分钟之后呢,我们还会有更精彩的内容 ,来大家排队 ,排队写上名字 ,报五个就乘以五 报十个就乘以十 ,在台上每个人至少交五百元的定金,如果你的钱没有带够互相借一下, 好现场有带刷卡机, 前一百名的交定金有效 ,前一百名的人交定金的有效, 前一百名交定金的有效, 每个人交五百元定金 ,如果没带够可以申请助教一下 ,音乐大一点声 ,写好你的名字电话, 工作单位, 好我们助教数一下前一百名的交定金有效 ,好我们五分钟之后还会有更精彩的内容 ,好 ,恭喜恭喜 OK 大家拿到报名表之后呢立刻写好你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然后今天现场交五百元定金者拥有的现场的两个礼物 ,第一是一千元的奖金 ,第二个 ,是我们公司的金牌讲师到您的公司进行一个五千元的企业内训一次 ,你可以把内训送给你的老板也可以卖给你的老板 ,或者送给你的顾客都可以 ,今天现场如果带信用卡的呢 ,也可以直接刷卡领到我们的门票 ,我们这如何绝对成交1000人超级盛会, 助教可以点一下, 前一百名的交定金的朋友有礼物 ,一百零一个没有了,好我们还有最后的三分钟,三分钟玩了没了,好 好说到做到言行一致 ,OK 我把我的电话留下来在未来我们亲爱的朋友有什麽需要的地方可以打我的电话 , 好OKOK 请坐请坐谢谢你热情的掌声

OK 刚刚驿涵老师的演讲对大家有没有一点点帮助, 有还是没有 ,有帮助的 ,掌声 加尖叫声 ,那么各位我们刚刚提到要感恩的心, 那么我们要真正的借助大家 ,热情的掌声感谢所有的每一位最可爱的同事们 ,那么给大家提供了这样成长学习的机会 ,包括也感谢我们大家的舞台好不好 ,给他们掌声鼓励一下 ,谢谢 ,谢谢我们聚成 ,那么接下来 ,驿涵,分享的内容呢 , 即将是大家有史以来 ,听到所有的演讲可能是 ,最最不可思议的内容 为什么呢因为当我三年的时间全国各地巡回的演讲 那么巡回去学习杜云生老师的课程 其中有一个是五万的总裁课程 我学的时候杜云生老师亲自为我个别指导 ,那么帮我指导了那个问提之后 ,从此真正的改变了我 改变了我所有的思考的格局, 以及自我的一些设限 ,所以现在呢我即将挑选出, 挑选出几位一定要成功的 ,那么成功意愿非常强烈的, 跟当时的驿涵一样没有任何借口的 ,那么到台前来我扮演杜云生老师, 然后呢下面的学员扮演我,然后帮你进行一个人生的调整,从而帮助台下所有的每一位,进行一个人生自我分析的自我整合,这样好不好,好 现在我要选择几个人 我先调查一下, 刚刚有报名2杜老师课程的朋友请举手我看一下, 有报名的现场交定金的 ,非常好我们先给这些朋友热烈掌声鼓励一下 ,当然了我们现场也坐着很多曾经有上过杜云生老师课程的学 ,OK 各位在我每一次在我演讲的过程当中 ,我都有一个深刻的感受,什么样的感受呢, 当我分享到杜老师课程是免费的,每一个人都举手 ,对吗 免费的大家都举手 ,最后我告诉大家是多少钱学费的时候, 真正报名的是多数还是少数各位, 请告诉我, 各位你们觉得成功者是多数还是少数 ,言行一致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 立刻行动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 各位拖延是一种习惯, 找借口也是一种习惯 真正的言行不一致也是一种习惯 ,我发现免费和付费的区别就是 ,钱的问题时还是不是, 各位在我们这次销售的过程当中, 遇到的问题是什么样的问题请告诉我 ,什么样的问题 ,钱的问题对吗? 各位假如课程正的是免费的 ?我相信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可以去了 ,对吗 ?各位假如这个学费不是用来学习 而是用来3800元 去救一个人的命这个人亲近的关系, 你的亲人你的朋友,包括这个人就是你你用3800元去救命 ,各位能拿出两千八百元的请举手,救命的钱能拿出来的,非常好手放下,各位说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条件去付费学习,都有这样的条件去付这样的3800, 是还是不是, 那为什么真正报名的人是少数呢 ?各位说明了一个最重要的道理,什么样的道理 ,各位说明全天每一个人他们一定要活者 ,对吗 ?每一个人都告诉他自己我一定要活着 我一定要活着 ,所以基本上现在每一个人都有穿有助,都还活着,包括路上要饭的乞丐 他们也还活着,因为他们下定了一定要活着的决心,是还是不是 但是各位我想问大家 生命重不重要,那我也想问大家 ,成功重不重要, 如果活着不成功又有什么意义 ,是还是不是 ,如果当一个人真正的不仅仅是喊口号, 而是实际行动 ,他把成功和生命化为等号, 救命的钱可以拿出来 ,成功的钱 ,一定可以 是不还是不是 ,所有的人都在自我保护, 今天报名的人我恭喜你们因为你们敢于像自己挑战, 你们敢于向自己说,YES ,你们敢于卖出你们人生的第一步 ,各位当我们突破我们自己, 当我们真正, 迈出第一步的时候,我们才有可能迈出第二步 ,迈出第十部迈向第一百步 ,你才能感受到你迈出 ,若干步的那种快乐精彩的滋味, 是还是不是 ,那么在座的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 ,驿涵,每一次的演讲我都非常重视一个字就是缘, 我非常珍惜和我认识的每一个朋友的这份缘, 所以我也真正的用生命的力量想去帮助到 ,每一位我认识的哪怕见过听我将一个字的朋友 ,所以我真正的跟大家讲 ,从现在开始不要在跟自己说NO 永远YES 因为你讲YES 你的顾客也会跟着你讲,YES ,你言行一致你的顾客就言行一致 ,你立刻行动你的顾客就立刻行动, 你相信你的产品你的顾客就相信你 ,是YES ,所以在座的各位从现在开始 ,真正的不给自己找一点任何的借口, 因为成功和借口不再同一屋檐下, 从现在开始, 决定这辈子不给自己找任何的借口 ,愿意把自己生命和成功化为等号的 ,愿意全力以赴去珍惜自己, 爱惜自己, 让自己迈向更大成功的 ,愿意重现在开始养成每一个成功的习惯的 ,举手, 愿意的 ,举手的请起立 ,好吗? 请起立, 所有起立的真正一定要没有任何借口的, 请到台前来 ,告诉自己我愿意迈出这一步, 我愿意 我从现在开始我真的愿意我没有任何的借口, 我愿意把生命和成功化为等号 ,我愿意不顾任何代价3800算什么未来的十年未来的二十年给你两百捌拾万是两千八百万 真正愿意的, 言行一致的 没有借口的, 愿意全力以赴的 ,我们给他们掌声鼓励一下好不好, 没有任何借口各位成功只需要自己作对一个决定就好了,你决定你自己相信这个机会 ,你决定你自己愿意迈出一步 ,你决定你自己愿意跟的人 ,真正的走一辈子, 各位我们大家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 多一个像驿涵这样的朋友会不会很失败, 如果有我这样的一个朋友 ,会不会比现在好一点点 ,会吗 ,各位在这个世界上机会就像小偷,当他来呢身边的时候 ,你真的不知不觉 ,可是当他走的时候你却觉得损失很大, 是还是不是, 各位聚成讲师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机会永远不会消失 ,只会转移在别人的身上 ,所以台上站着所有的朋友, 你们从现在开始, 真正的给自己一个一定要的决心吗? 愿意吗? 愿意的说YES 愿意的说YES 太棒了从现在开始,愿意在生命当中愿意不给自己找一点一点借口的在生活, 工作, 朋友 ,交际, 所以方面 ,不找任何借口的说YES 那么从现在开始一定要把握住x月x日教练如何绝对成交课程这次机会的 ,说YES, 非常好你们都是言行一致的人, 是还是不是说YES ,各位你们都是立刻行动的人是还是不是 ,说YES ,你们站在台上面对台下所有的人, 真正的给自己一个一辈子的承诺 ,从现在开始, 如果今天什么都没有学到, 但是我相信每一个人站在台上 ,你们学到你们给自己一个机会 ,迈出人生的第一步 ,是还是不是 是 ,YES , 真正的成功 ,这刚刚是第一步, 但是驿涵愿意和大家走一辈子 ,我愿意和大家成为一辈子的朋友, 同时你们成功是我的责任 ,那么驿涵从现在开始为你们服务一辈子好不好, 好谢谢 ,坐在下面的朋友,你们真的还想做下来吗 ?你们真的还想坐着吗? 假如一个一定要帮助你的人 ,黄驿涵一定要帮助你这样的决心要帮助你 ,你可以拒绝我吗 ?要上来的请继续上来我们给他们掌声好不好, 请上来吧? 没有任何借口, 你们不上来我就下去抓你们了 ,请上来吧 ,我们给点音乐好吗 ,没有借口 ,有借口是习惯 ,你这件事情有借口 ,其他事情都会有借口, 请上来吧 ?我们给一点音乐 ,掌声热烈一点 ,看猫没有借口上来, 有借口的就不要上来了 OK 音乐停 全场的每一位朋友 你们现在看到了什么请告诉我 看到了什么 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对我推广的1000人超级盛会的论坛 ,对我推广的课程百分之一造的相信 ,有没有看到 ,各位假如你们公司的员工向驿涵一样, 相信自己的产品你们的公司早就发达了 ,是还是不是 ,是 ,各位冠军是怎麽做的 ,就是这样作的 ,各位 ,用心的去爱自己的产品, 去帮助到每一个人, 让我们把爱传出去 ,没有一个人可以拒绝你对她的爱 对他的帮助是还是不是 各位每一个人一生当中 他都会有一些习惯 什么养的习惯当他在十字路口的时候 非要有人推他一把提他一脚给他几棒, 骂他几声 ,他才会, 敢于突破自己 ,是还是不是 ,同意的话说YES 所以各位驿涵愿意成为你们心中的小爽 ,真正的唤醒你们心中的巨人 从现在开始给自己一个迈向的机会好吗 同意的说YES YES YES 来我们给所有的朋友掌声鼓励一下 那么现在有请我们伟大的主持人 我们的助教发给我们台上的每一个人 言行一致的人 永远没有借口的人 说YES 的人 一张现场优惠券 每人一份 每人一份 立刻每人交定金 如果没有带五百交三百,没有带三百交两百如果你说驿涵我今天真的每带钱 我让我们公司开着车回家取钱 好不好 成功没有借口好吗 好一定要就一定行 来我们的助教们立刻发给现场每人一份报名表 每人现场交定金 让所有的人看到我们是怎么样的言行一致怎么样的立刻行动 当你付钱的速度有多快你收钱的速度就有多块 是还是不是 YES 非常好 各位那么在最后 驿涵要送给大家一句话, OK ,这句一直激励着我前行, 人因梦想而伟大, 你因学习而改变 ,更因行动而成功 ,最后祝愿全场的每一位我生命出现的伙伴们好朋友们, 未来你们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好吗, 希望下一次驿涵见到你们的时候都听到你们每一个人成功的故事 ,都听到每一个人站在讲台上分享你成功的喜悦 ,那么真正的把全天的祝福送给你和您的家人 ,祝大家一切都好, 再一次的感谢你们谢谢。那么接下来我们台上的每一个学员刚刚报名的除外, 没有报名的继续交定金, 哪怕你交十块钱也是对你成功的一个承诺, 成功开始一个承诺, 成功者言行一致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办理一下 同时台下的学员呢 ,我们这里大概在十分钟之后 ,我开始和我们全场的每一位朋友和影留念, 这样好不好。好啦那么再一次的感谢我们在座的朋友给自己一个成功的机会谢谢你们谢谢再见 ,没有报名的现在可以拿报名表了 ,已经报名的可以下去了 ,没有报名的立刻添报名表, 因为成功不可等,报完名的同学请坐在台下我待会跟大家分享怎么注意事项。
各位,今天我讲的方法对大家有没有一点点帮助?认为有一点帮助的让我看一下。我讲的只不过一点皮毛而已。这些方法都是从哪里来的?跟杜云生老师学来的,是还是不是?认为一个人学得越多越容易成功的举手让我看一下。
假如有同样的学习机会,有兴趣想了解的举手让我看一下。在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个成功的资讯,亚洲创富第一任导师应邀在X月X日亲临深圳现场举办两天两夜的课程,分享他如何在26岁成为亿万富翁的秘诀。我做个市场调查,对这个课程感兴趣,想了解的举手让我看一下。虽然举手的人很多,但这个课程并不适合每一个人,只适合少数的三种人。
第一想提升业绩赚钱的朋友,
第二想解除心理障碍改变旧习惯,让自己更自信更有行动力;
第三想提高自己领导力,使自己的团队或公司更有凝聚力的人。
感觉属于以上三种人其中一种的举手让我看一下。有人问多少钱?太好了学费一点也不贵只需要6800元,听到这个价格没有被吓倒,对这个课程依然感兴趣,依然愿意投资6800元在自己未来的举手让我看一下。陈老师最喜欢言行一致,当机立断的人,对于今天现场报名交款每个人享受3000元钱的现金大礼,现场只需要3800元就可以了,
钱没问题,时间没问题的再次举手让我看一下,举手的请起立,。那些钱有问题的人,想想看,连3800元钱都拿不出来,更需要掌握正确的知识和方法,您们说是还是不是?这些钱拿不出来,更需要拿这些钱投资在自己的未来。钱拿不出来,但决心百份之百,意愿请留下来,
今天演讲到此结束。祝愿各位一切美好的事情发生在您和您家人的身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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