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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

世界会给提前写方案的人让步。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行动前的一份方案是必须要撰写的,方案对于大公司的管理者来说是至关作用的。如何制定一份全面的工作方案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于5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卫妇社发〔〕48号),云南省卫生厅、成都军区、武警云南省总后勤部10月2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20xx年起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和精神。为做好创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烟草控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至底,全市100%的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xx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与无烟日主题活动相结合,开展大众媒体宣传活动。底,市直医疗卫生系统中,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要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无烟单位。
二、创建时间:1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市级成立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组,负责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方案制定、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由以下人员组成:

四、主要工作任务
㈠范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县区级
2.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
3.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乡镇卫生院
㈡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化建设。
⑴各创建单位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控烟规划,设立控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建立机构内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⑵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⑶制定本单位无烟制度。参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制定或完善本机构无烟场所制定。选择特定时间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公布无烟制度,正式启动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2.开展现状评估。了解本单位创建无烟机构的准备状态、现有资源以及员工的相关情况等。现状评估可参照《创建全面无烟医院指南》执行。
3.全面无烟环境建设。
⑴统一规范无烟环境布置。开展机构内无烟环境布置,统一规范禁烟标识张贴。场所入口处有醒目禁烟标识,大厅、候诊室、病房、卫生间、手术室等候门口等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吸烟室和烟具。
⑵设置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⑶开展宣传活动。张贴宣传资料,利用机构内多种途径宣传本单位无烟制定,提高知晓率,促进无烟制度执行。
⑷建立无烟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将无烟环境纳入机构常规检查,每月督导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并调整控烟措施。
⑸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控烟知识宣传活动。
⑹开展机构内创建宣传工作。利用已有的条件开展媒体、电子屏、电视、墙体广告、橱窗、板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宣传工作和控烟相关知识。
4.开展全员戒烟技能、劝戒技巧等控烟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提高医务人员提高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高戒烟服务。包括在问诊中询问吸烟史,鼓励其戒烟。
5.开展过程和效果评估
⑴开展过程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启动会的情况、环境布置情况、监督员工作情况、控烟计划实施情况、培训情况等。
⑵开展效果评估,创建效果符合全面无烟环境标准。评价内容包括场所内二手烟暴露情况、员工健康指标、员工戒烟比例增加、员工对吸烟和被动吸烟知识态度的改变情况等。
五、督导检查与评估
㈠省级:卫生厅委托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指导组(省健康教育所)对全省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创建无烟单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检查督导全省各级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执行情况,采取听取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工作汇报、检查档案资料、现场考查(包括暗访)等形式进行,时间6-11月。
㈡市级和县级: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单位情况进行逐级督导检查,时间5-10月。
㈢自查:在机构无烟环境创建过程中,各机构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进行定期(1次/1-2月)自查,时间5-10月。
㈣评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效果由各级督导评估机构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进行评估。并以县级为单位,于11月5日前提交本地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效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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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从即日起至xx年9月20日,在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强化市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二)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提请单位上层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储xx,副组长:刘xx、施xx、鲍xx、祁xx、欧xx、严xx、纪xx,成员: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毕xx、苏xx兼任主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位。(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5月30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中高考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


中高考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

一、目的

根据市卫计委工作安排,为了保证我县中、高考顺利进行,确保考试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不发生突发疾病延误救治事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依据

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及全市、全县中、高考会议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中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及全市、全县中、高考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传染病防控,决定成立县级中、高考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县人民医院及市中医院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高考医疗卫生保障的协调指挥和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成员**,联系电话:**,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医疗救治小组:全县共设3个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中、高考期间学生及相关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及其它相关医疗救护工作。

1. 市四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 ,联系电话:**,联络员:张崇新,联系电话:*,成员:**

2. 市七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联系电话:*,联络员:*,联系电话:*,成员:*

3. 市八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

**市人民医院为**县中、高考保障定点收治医院。考试期间各医院要安排医疗救治专用车在医院待命,不得作为他用,确保在本院不能处置的患病学生能及时转运到市人民医院。各驻点成员请在八点钟之前进场。

(二)传染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治技术指导,对中、高考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各考点考前消杀技术的指导工作。对考生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及时劝其就医;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监考人员建议不得再进行监考工作;一旦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出现流腮、水痘、季节性流感等常见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县疾控中心应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加强对考点相关防控工作的指导,视考生情况提出安排单独考试的建议。

**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应急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中、高考期间负责考点传染病监控监测、考前考点的消杀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三)卫生监督组:负责对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各职部门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涉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学校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情况。

**

中、高考前,县卫生监督所对考点学校及考区范围内公共场所饮用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饮用水安全监督

1.要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承担高考、中考任务的学校及周边地区宾馆、饭店的饮用水安全要实施过细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

2.加强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食堂、学生饮用水情况安全巡查。

(二)医疗救治

各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医院要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应急救治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要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器材和药品等的储备,要做好组织协调、人员配备、车辆、物资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考试期间所有120急救车在接送病人途径考点时禁鸣警报器。

(三)疾病预防控制

县疾控中心要提前介入,做好考点学校因病缺课、传染病发病情况摸底工作,保持与学校校医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传染病发病动态,对考生出现的各类传染病突发疫情要及时进行处置。要主动与县教育局、学校联系,加强对考点防护、消毒工作的指导,视情况提出安排单独考试的建议。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参与保障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卫生保障工作,按照保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要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的专业人员参加保障工作,保证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车辆及物品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高考中考期间要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如出现突发事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县卫计局报告。

(三)确保工作质量。各参与卫生保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尽心尽责。在保障期间要确保工作质量,坚守岗位,做到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做到职责、人员、措施和责任全部到位。

(四)卫生应急处置及时高效。高考中考期间各有关单位应急专业队成员、医疗救护人员、应急车辆要按时在位,保持通信畅通,充分做好组织协调、队伍配备、药械物资保障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深化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云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自治县委组织部自治县人事局关于印发自治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竞聘上岗的范围和职位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本县卫生系统内符合竞聘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借用到县外及县内卫生系统以外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职位:县民族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忠于党和人民,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勇于奉献、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公道正直、善于团结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
(二)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在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现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可放宽到助理医师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可适当放宽),在职在编人员。
4、县民族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院长要求主治(管)医师以上职称,其他各乡(镇)卫生院要求医师以上职称。
5、具备竞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三( )、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县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包括竞聘职位、资格条件、竞聘范围、程序方法和各阶段完成时限要求等内容的工作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议,公布职位。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召开动员会对竞聘上岗相关事宜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县卫生局将在自治县公众信息网公告竞聘职位、条件资格、程序方法等相关事宜,保证广大干部职工对竞聘上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竞争上岗的透明度。
(三)民主推荐和公开报名。参加竞聘人员可采用民主推荐、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产生。竞争者持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任命单位证明)在卫生局医政股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确定正式竞争人选。领导小组根据竞聘的条件资格及民主推荐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聘条件资格的,列为竞聘人选。竞聘职位与参加竞聘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报名人数与竞聘职位比例为1:1,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参加竞聘。
(五)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竞聘
1、组建监督组: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监督组,对竞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组建评委库:由县卫生局在卫生系统内抽取相关人员组成评委库。
3、现场抽签确定评委:竞聘上岗开始前在监督组监督下现场抽取评委5人,县卫生局在局机关人员中指定2人共7人组成评委,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评判评分工作(确定评委实行回避制度,与竞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当选为评委)。
4、确定计时员、计分员、报分员和记录员:严格按照回避制度的要求,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在本院职工中临时指定计时员1名、报分记录员1名、计分员2名。由报分员依次报分,计分员计算,记录员作记录。
5、确定竞聘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6、竞聘项目和计分办法:竞聘项目分为竞聘演讲、现场答辩两部分,其中竞聘演讲占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总成绩的40%。竞聘演讲60分、现场答辩4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两项平均分相加为每位竞聘者的最后综合得分,并当场公布。
7、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采取集中统一演讲答辩形式,演讲材料打印分发评委各成员。演讲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讲结束,由评委对其进行提问,竞争者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答辩。参加竞争人员应在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等候演讲和答辩,按顺序第一人演讲答辩结束到指定地点休息

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第2页

,不准与未演讲答辩和其他人员交流。后一个人演讲答辩结束,前一个人入场听取竞聘成绩。
(六)组织考察和公示。按规定程序取前2名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10天的公示。
(七)决定聘用。公示期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
四、任职与任期
(一)任职实行聘任制。任职人员应签订聘任合同,合同签订按《临沧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评议测评,如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试用期计算在任期内,任期满后重新进行竞聘上岗。
(四)县卫生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竞争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任期管理和考核,并认真应用好考核结果。
五、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竞聘上岗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了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包金伟(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林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杨国明(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俸志刚(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张昌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芬(县卫生局合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包金伟兼任,人员由杨国明、俸志刚、李国燕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自然更替)
六、竞争上岗纪律要求
(一)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二)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竞聘上岗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本方案自4月开始执行,由县卫生局医政股负责解释。

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提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对口支援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6—2020年)》,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努力实现县级综合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提高县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县卫生计生局根据功能对应、双方自愿、尊重历史的原则,明确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对口支援关系,并加强宏观协调,统筹安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

2.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要求,以加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全面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和提高远程医疗使用率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3.注重实效。围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将阶段性和长远性目标有机结合,实现按需支援,有计划地加强受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我县对口支援工作将实现3个100%: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覆盖率达100%;贫困乡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覆盖率达100%;二级乙等医院对口支援覆盖率达100%。

(一)县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由**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县人民医院,支援医院每年至少同时派驻5名医务人员到受援医院工作。

(二)贫困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由自贡市卫生计生系统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县**镇中心卫生院、**县**乡中心卫生院、**县**乡中心卫生院、**县**镇中心卫生院、**县**乡中心卫生院、**县**镇中心卫生院,每年至少向受援中心卫生院派驻1名医务人员。

(三)疾控、卫监和妇幼对口支援。

1.疾控对口支援: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自贡市疾控中心对口支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至少派驻1名医疗卫生人员到受援单位。

2.卫生监督对口支援: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自贡市卫监支队对口支援**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每年至少派驻1名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到受援单位。

3、妇幼对口支援:具体待市卫计委发文确定后执行。

(四)乡卫生院(或分院)对口支援。

根据我县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需求,由县卫生计生局统筹安排辖区内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卫生院,实现对口支援全覆盖。

1、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安靖乡卫生院、烈太乡卫生院、民建彝族乡卫生院,共计3个。

2、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口支援**乡卫生院、附城乡卫生院,共计2个。

(五)其它。

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监大队根据乡卫生院工作需要,分别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此外,个别既往关系维持较好的,且双方愿意继续支援的,仍可续签对口支援协议报我局备案。

四、帮扶内容和形式

在既往开展实物捐赠、进修培训、巡回医疗、驻点帮扶等基础上积极开展以下帮扶。

(一)托管帮扶。

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互利共赢、能够取得实效的对口支援形式。可采取医联体、医疗集团、增挂“分院”牌子等形式,带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全面提高。充分发挥支援医院区域医、教、研中心作用,实现支援双方管理、人才、技术、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顺利实施。

(二)实时远程帮扶。

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支援医院要帮助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确保适时可用,双方要扩展远程会诊使用范围,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远程医学教育和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开展远程指导和驻点帮扶相结合试点,市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内科医师在下派当年累计远程教学时间达50小时或远程会诊累计达50人次(须保留影像资料备查)可缩短下派时间1个月。

(三)人员驻点帮扶。

县级医疗机构,要有计划派出医疗卫生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广泛开展坐诊、会诊、手术、讲座和义诊。三级综合医院支援县人民医院每年至少同时安排5名医务人员驻点帮扶,市级疾控、监督等机构对口支援每年至少安排1名医疗卫生人员驻点帮扶。各支援单位应按照受援医院需求下派医务人员,选派时可兼顾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需求。若两者有冲突,应优先满足受援方需求,未满足受援需求、仅满足职称晋升需求的下派人员不得计入下派任务数(不发放对口支援补助),派驻人员至少半年方可轮换。

(四)输出技术和管理团队。

支援医院要结合自身专科、学科特长,以派出团队、科室对科室和担任特色科室首席专家等方式带动受援医院专科诊疗水平发展。支援双方要确定具体的技术协作项目,重点要帮助受援单位独立开展适宜新技术、新业务,建设一批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和科室带头人。双方要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有条件的可以任职,把支援单位成熟的管理经验输出到受援单位,重点帮助受援单位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五)重点科室建设。

城市三级医院获得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要帮助受援县级医院建设相应的临床专科,并指导县级医院结对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

(六)其他。

对乡卫生院(或分院)进行对口帮扶。县妇幼保健院要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对各医疗机构妇幼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各医疗构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现场执法带教和案例评析等方式开展支援帮扶,增强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全县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县对口支援帮扶关系;统筹安排辖区内对口支援工作,确定年度支援计划,制定本县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并负责辖区内对口支援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

成立“**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计生局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医政科教中医股,负责协调全县对口支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市卫计委汇报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支援单位。要结合受援单位的需求,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对受援单位开展帮扶。建立激励机制,保证医师派驻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并给予生活补贴。对对口支援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及奖励。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降级聘用或不再聘用其专业技术职务。对口支援医务人员下派期间,派出单位不得安排工作。

2.受援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为下派人员提供安全、便利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要加强派驻人员管理,及时考核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工作量、医德医风、连续工作时间(以病历文书记录为依据)、病员群众反映、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等,并反馈支援单位。受援单位可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下派人员适当补贴。

(三)争取财政投入。

省级财政为对口支援工作安排配套经费,用于省卫计委确定的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生活交通等补助。县卫生计生局将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作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予以财政保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

县卫生计生局将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并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复查、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挂钩。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时提供对口支援虚假证明者,3年内不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相关单位应于每年12月25日、6月25日之前将下一阶段派驻人员名单报我局,由我局统一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便于群众就医和监督。

(五)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对口支援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升社会认同感。要大力表彰对口支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行业新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创建市级卫生镇工作方案


创建市级卫生镇工作方案

创建市级卫生镇,是镇委、镇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跨越发展,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改善镇域卫生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现结合**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级(**省)卫生镇标准》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市级卫生镇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卫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方位开展创卫活动,使**镇的设施更加完善,镇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优美,城镇管理进一步加强,居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创卫标准,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创卫重点

1.全覆盖开展创卫宣传,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采取拉标语、办宣传专栏、开办文化墙、开通电子显示屏、开动流动宣传车、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创卫工作,使居民对创卫的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变“要我创”为“我要创”,真正做到“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形成创建市级卫生镇的浓厚氛围。

2.花大力完善城建设施,进一步增强**的城镇功能。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夏市公园、镇区立面改造、公厕改造等城建十大工程建设。着力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旱厕改造,农贸市场下水管网建设、公厕改造等,提升城镇品味,不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3.全方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村镇办、工商部门要根据《**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调整集贸市场内活禽交易区域,实行宰杀、销售分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

二是开展村(居)和单位卫生整治。实施环境卫生整治、镇容秩序整治、重点部位整治,努力把村(居)建设成为环境洁净、绿化美化、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所有村(居)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开展小餐饮整治。在镇创卫办、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指导经营门店实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三防设施,确保食品安全,达到检查标准。

四是开展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网吧整治。镇创卫办公共卫生组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指导经营门店实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达到检查标准。

四、责任界定

(一)总支、村(居)责任

1.负责辖区内环卫保洁人员的配备;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无遗撒,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制度。

2.负责辖区内道路、居民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按规定运至指定地,消灭垃圾死角。

3.负责辖区内道路维护保养,确保镇域路面无坑洞、无沉陷、无拥包;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污水漫溢;确保辖区内雨污水井盖保持完好。

4.负责辖区内自建公厕的改造和管理,做好公厕的卫生保洁、消杀除害及日常管理工作。

5. 负责辖区内自办市场、停车场的管理,确保所管市场摊位设置规范、卫生整洁、环境优良,取缔马路市场。

6.负责辖区内道路乱堆乱放石沙、建筑材料的清除工作。

7.负责辖区内街巷秩序管理。无违章占道经营,无占道搭棚,无门店外延,无露天支锅立灶,无乱搭乱建构筑物,无乱栽乱竖广告牌,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噪音扰民等现象。

8.负责辖区内道路、居住区乱贴乱画、流动散发各类宣传品的整治工作。

9.负责组织村(居)民搞好室内外卫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10.协助有关单位在辖区内开展城管执法活动。

11.负责辖区内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拉标语、办专栏、贴告示等各种活动,提高居民文明程度。

(二)有关单位责任

(1)村镇办

①集镇管理

1.负责城镇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店招牌的审批管理工作,整治公共场所乱设广告行为。

3.负责开展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摆乱占、乱堆乱放、流动叫卖、出店经营、占道搭棚、街头洗车、露天夜市的整治工作。

4.负责查处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5.负责查处侵占道路和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停靠的行为。

6.负责城镇路名牌的管理,确保用字准确,路牌干净整洁,无破损。

7.负责全镇范围内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8.负责建筑工地、市政施工、私人建房、装修等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9.负责对施工车辆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为进行查处。

10.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搞好门前三包工作。

11.负责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集贸市场内配备足量的垃圾容器和保洁员,场内垃圾定点倾倒,经营设施完好无损,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12.负责市场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确保所管市场摊点摆放规范统一,确保所管市场及周边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所有经营业主进场交易,无外延占道现象。

13.配合有关单位取缔未经批准自然形成的马路集贸市场。

②集镇环卫

1.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清扫、清运、保洁工作。

3.负责清除辖区内垃圾死角工作。

4.负责辖区内公厕改造及管理工作。

5.垃圾的运行及管理。

(2)工商所

1.负责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商户依法进行规范或者取缔。

2.负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规范管理。

3.负责废品回收营业执照审批工作,取缔主干道及临街门栋无照经营和有碍镇容的废品收购点。

4.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内容的审批工作,经常性开展检查,查处和打击虚假广告。

5.负责“六小”行业整治工作。

(3)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所

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辖区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负责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食堂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3.负责督促各类饮食点、食堂有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4.负责监督检查食品摊贩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售货。

(4)卫生院

1.负责组织本院开展卫生大检查工作。

2.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3.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5)中心学校

1.负责对辖区内学生开展创卫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各学校“门前三包”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责任

1.负责建立创卫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2.定期研究创卫工作。

3.经常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创卫工作经费。

4.认真搞好“门前三包”,按照“六个一”的要求(一张桌子、一块牌子、一把旗帜、一把扫帚、一个撮箕、一个保洁员),在单位门前设置“门前三包”监督岗,确保临街单位、门店门前卫生整洁,无乱泼乱倒垃圾。

5.负责做好门前人行道上的卫生保洁,管理好门前花草树木,摆放好门前的非机动车辆,制止各类占道行为的发生。

6.负责与出租门栋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合同书,配合村镇办加强临街经营门栋管理,从事餐饮经营不具备前店后场条件的,管理单位要及时收回门店。

7.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指定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劳动。

8.做好机关庭院环境卫生管理。

五、实施步骤

9月:成立创建市级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各村(居)、各单位创卫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卫工作,营造全民创卫氛围;按照市级(**省)卫生镇标准进行自查、自检,整改达标。

10月:听取各单位整改意见,进行修补查残缺扫尾,迎接市级卫生镇市级考核。

11-12月:开展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对创卫工作,我镇将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季结账、年总评”的方式,对全镇参与创卫工作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严格考核结账。

关于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工程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实施医疗卫生工程,把群众意见最大、最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工作的重点,明确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效果。启动村级卫生国债项目建设、新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改建一批乡镇卫生院,稳步推进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活动,努力改变农村卫生条件落后状况,为群众提供公平、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人民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好医生看病、看得起病,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全面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重点总负责:***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取政策投入和项目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发改委支持启动村级卫生国债项目建设,年内争取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改建乡镇卫生院25个。稳步推进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有人看病和有地方看病问题。1、完成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具体责任人:***县人民医院院长2、是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业务楼建设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责任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3、完成县中医院搬迁、争取开行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县中医医院具体责任人:***县中医院院长4、启动25所二期国债乡镇卫生院建设责任单位: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局长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党委委员、爱卫办副主任***县卫生局财务股长5、启动一期国债村卫生室建设责任单位: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局长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党委委员、爱卫办副主任***县卫生局财务股长6、完成县民卫医院业务楼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争取增挂“**县精神病医院”、“优抚医院”牌子责任单位:卫生局民政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7、完成全县卫生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局长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党委委员、爱卫办副主任***县卫生局财务股长8、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责任单位: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副局长直接责任人:***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南江镇卫生院院长(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人事编制部门解决好医疗机构卫生人员编制和人员招聘,推行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活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采取引进来,送出去进修的方式加大对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大中专院校医疗技术人员招聘活动和公开向社会考试招聘医疗技术人员充实到卫生医疗队伍中,解决好医疗人才的后顾之忧,逐步解决人民群众有医生看病、有地方看病和看得好病问题。1、医疗机构卫生人员编制和人员招聘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人事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事局副局长2、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局长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3、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副局长直接责任人:***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三)、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18年继续完善报费补偿方案,提高门诊和中医药报费比例,降低起付线,对住院分娩孕产妇另行补助100元,调整体检周期、增加体检项目,扩大特殊疾病用药范围,对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报账范围,实施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偿,调整新生儿参合缴费时限,扩大用药目录和诊疗范围。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工程的实施方案2018年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再次增加,筹资总额(80元/人)的情况,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报账比例分别提高至:乡镇(中心)卫生院65%,县级医疗机构50%,县外医疗机构40%;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凡住院使用中医药,报账比例在原基础上上调10%;进一步强化医院监管规范运行程序,与贫困医疗救助制度、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制度等制度有机结合,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率,力争参合率稳中有升,超过92%以上,扩展参合农民受益面,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问题。责任单位:卫生局**县新型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具体责任人:***1、完善报费补偿方案责任单位:**县新型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2018年1月底前2、规范基金运行程序责任单位:**县新型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具体责任人:***3、新农合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卫生局**县新型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纪委书记***县新合中心副主任(四)减免困难群众相关费用。对下岗职工、残疾人,低保户、经济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免收许可证工本费、卫生监督检测费和健康体检费;对参合农民住院床铺费下调10%。责任单位:卫生局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新农合中心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纪委书记***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医政股长***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县新合中心副主任新农合各定点机构负责人1、办理卫生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具体责任人:***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2、参合农民住院床铺费下调责任单位:卫生局南江县新型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具体责任人:***县卫生局纪委书记***县新合中心副主任新农合各定点机构负责人(五)、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县民卫医院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责任人:***县卫人民医院院长***县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队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县人民医院急诊科配套建设。畅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提高120急救水平。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具体责任人:***县人民医院院长2、疫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儿童“五苗”免疫接种率城镇达95%以上、农村达90%以上,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县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县民卫医院具体责任人:***县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民卫医院院长3、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学校、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对餐饮单位的监督面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执法监督大队具体责任人:***县执法监督大队队长4、妇幼保健工作,完善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下,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20‰以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责任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工作,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72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分发挥优势医疗资源辐射作用,稳步提升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逐步增强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对口支援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市直医疗机构全市行业技术指导作用,帮助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对口支援,受援乡镇卫生院在医院管理、诊疗技术、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全面提高,能正确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能及时对急危重症进行识别、处理和转诊。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不出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工作内容

(一)支援医院以市级医院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定期驻点支援为主要形式,同时可以采取免费接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支援。针对受援医院的实际和当地群众的需求,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特色和重点科室,培养一批骨干和科室带头人,要选派一名具有管理能力的业务人员到受援单位挂职,指导受援单位医疗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二)支援医院要选派以主治医师以上为主的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所选专业以医疗为主,兼顾护理、医技、管理和其他方面。援受双方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在确保支援工作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但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三)派驻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指导受援医院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指导开展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台帐;组织开展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技术培训,帮助提高人员素质;帮助受援医院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改进管理。遵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拓展服务范围。

(四)派驻人员要求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派驻人员要把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和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要坚持长期吃住在基层,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要结合工作体会,对受援单位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人员安排

在未调整前继续执行2010年度对受援单位挂职院长(或副院长):刀忠亮、何荆、董学俊、施俊峰、余莉新、姜建林、洪文国、张志军。其他派出人员见附件2。

(二)**年度重点支援单位

**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

(三)时间安排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1年。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是深化医改的具体要求,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领导,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摆在医疗卫生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对口支援工作制度,制定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

1.健全联系机制。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做好四个对接。一是专业对接。要根据受援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支援专业范围和工作任务。二是师生对接。要根据受援方业务骨干发展方向,明确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带教指导。三是班子对接。受援单位和支援单位领导班子要经常联系,根据实际研究确定援助方式、援助内容。四是部门对接。受援单位和支援单考核管理人员,要建立长期联系,强化派驻人员和进修人员的考核与管理,保障对口支援落到实处。

2.健全轮换机制。支援医院派驻人员要根据受援医院实际进行调整轮换,每次派驻和轮换前,支援医院要将派驻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支援医院不得随意调回派驻人员,确因需要临床调回,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支援医院须经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批准。

3.健全管理机制。支援单位要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以及下乡补贴、交通费用等,不给受援单位增加经济负担。受援医院要做好下派人员的全面管理和日常考核,如实反馈下派人员工作情况,并在其支援工作结束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受援医院在政策支持、工作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为支援医院和派驻人员提供必要条件。

4.健全奖惩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工作的奖惩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凡是对口支援工作考核不合格和出现派驻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支援医院,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医院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

(三)加强宣传,搞好反馈。支援单位和受援要认真搞、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整体发展。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扎实开展。

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改善县城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树立县城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以城带乡、城乡共进、促进全县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推进“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四大战略为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以基础建设、绿化美化、卫生整治、文明创建、县城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配套,注重规范,提升县城品位,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进程,树立对外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环境、变作风、引资金、上项目、调结构、促发展、建小康”的总体思路和“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强力度地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在县城创造天蓝、地净、树绿、水美的优美环境,形成文明、优质、周到的优质服务,建设安全、安定、安心的优良秩序,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把壶关县城建设成长治市区的“后花园”,打造成中国北方绿城,管理成最干净、最漂亮、最文明的一流县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各项任务,成立壶关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领导组,并对各创建小组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八个创建小组。创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搞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创建规划、宣传发动、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资料归档等工作。
具体要求是:1、协调各有关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完成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文件起草、材料汇编等工作。3、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专题简报》。4、按照“测评体系”,对全县有关部门的资料进行收集、指导、整理、建档。5、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意见。6、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7、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美环境组(设在县城建局)
优美环境组的主要职责是突出抓好县城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区域绿化、生活垃圾清理、公厕管理、环境保护、污水治理、街道整治、公用设施管护、交通车辆达标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城建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3、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m2以上,县城主干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主要街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4台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m2以上,县城主街道和街心花园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由城建局、林业局落实)。
4、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的公厕,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由城建局落实)。
5、完成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以及长壶一级公路、长平路、四赵线等主要干线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创建工作,实现城乡一体,推动城乡共进(由龙泉镇、常平经济开发区、集店乡、交通局、林业局、公路段、长平商品公路公司及公路沿线乡镇落实)。
6、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街巷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由卫生局、龙泉镇、环保局、疾控中心落实)。
7、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及社区的路牌、街牌、巷牌、广告牌、门牌等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要求一街一牌、一路一牌、一店一牌、一区(社区、居民区)一牌、一巷一牌(由龙泉镇、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队落实)。
8、县城主要街道的电线及一切光缆要合理规划并地下埋设(由城建局、广电中心、电业局、通信分公司落实)。
9、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14、制定并出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建成区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由龙泉镇、城建局、卫生局落实)。
15、每3万居民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以上;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由卫生局、疾控中心落实)。
(三)优良秩序组(设在县政法委)
优良秩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治安、交通、市场等县城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局面。具体要求是: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出台门前“五包”规定,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县城临街门店房产所有人、四街村委会、家属区(楼、院)产权人签订责任制,使门前“五包”管理落到实处(由城建局、工商局、龙泉镇、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3、强化交通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齐全、达标,每年刷新两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位置和运行线路;坚决并彻底制止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扔、乱推、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4、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市场设施齐全达标,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规范,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工厂,做到坐商归店、游商进市,临街门店严禁门外经营(由工商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落实)。
5、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2.2起/万人以下;公民对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和制、贩、吸毒案件的满意度在80%以上;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设有符合公安部110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加大对破坏县城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措施,严防死守,保证创建成果(由公安局落实)。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路街”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四安”活动,“四安”单位的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努力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由综治办落实)。
7、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区要成立基层民调组织,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等问题(由政法委落实)。
8、把新建路(北至北关大池,南至农场)创建成严管路、示范路。试行垃圾袋装管理;改变沿街饭店燃料结构,禁烧散煤、型煤;取缔一切占道(含人行道)和门外经营,取缔占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各门店招牌由文化中心制定统一标准;限制大卡车、大货车、三轮车、四轮车、牲畜车进入新建路;合理规划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点,有专人看管,有醒目标志(由交警队、工商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9、成立见义勇为组织,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利益,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由政法委落实)。
10、青少年不宜的文化娱乐场所均有明显的警示牌,并禁止对青少年营业(由文化活动中心、工商局落实)。
(四)优质服务组(设在县直工委)
优质服务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开展“满意在壶关,岗位做奉献”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是:1、由县直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经贸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2、突出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明星单位和服务标兵活动,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和创建活动,窗口服务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行风评议良好率达到70%以上(由县直工委、经贸局落实)。3、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文明执行公务,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由政府办落实)。4、培养、推广一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争取在市一级以上产生影响(由县直工委落实)。5、制定并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制定服务行业、执法部门的公开承诺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承诺制度的竞赛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由县直工委落实)。6、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一批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站,注册志愿者人员总数要占到县域总人口的1%以上(由团县委落实)。7、积极开展诚信服务、竞赛评比系列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诚信服务机关、学校、企业、门店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全县(由政府办、经贸局、县直工委落实)。
(五)优秀文化组(设在县文化活动中心)
优秀文化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商业文化、体育文化、科普文化等活动,全面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具体要求是:1、由文化活动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2、文化、体育设施达标,活动经常,管理规范,最大限度地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博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广场文化活动全年不得少于10次,县城室内文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20处,每处不得少于100m2。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m2以上,群众体育活动团队达到10支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由文化中心、体育中心落实)。3、依法规范管理文化市场,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由文化中心落实)。4、80%以上的社区、单位、楼院、街道建有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并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由科协落实)。5、组织县直各学校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师生形成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良好习惯,教育教学目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教育局落实)。6、年内力争获得最少三项省级“五个一”工程奖(由文联落实)。
(六)社会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
社会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采取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其具体要求是:
1、由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登记失业人口的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由劳动保障局落实)。
3、县城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77%以上,每百名老年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1.7张以上(由民政局落实)。
4、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由计生局落实)。
5、搞好各种统计工作,要求人均gdp指标为2.2万元以上;gdp年增长率指标为12%以上;恩格尔系数指标为小于37.9%;县城电话主线普及率指标为45线/百人(由统计局落实)。
6、成立扶贫帮困组织,设立专门扶贫帮困基金,保障弱势群体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民政局落实)。(七)文明创建组(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县城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水平。
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中心组理论学习经常,形式多样;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长期坚持;建立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活动经常;县委党校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有实效;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社区)有理论宣传阵地;着眼现实问题,设立社科研究课题,产生实际效果;汇总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汇总近三年我县获省级以上的研究成果;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规范,经费有保障;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有全县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公民对本县重大典型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由宣传部落实)。
4、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做到有机构、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青少年理想、道德、健康教育活动进课堂;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有规划、有实施;家庭美德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由教育局、团县委、妇联落实)。
5、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好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由文明办落实)。
6、编印《城镇居民文明行为规范守则》,最大限度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自觉遵守文明卫生规范行为的好习惯(由文明办落实)。
7、强化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由文明办落实)。
8、县城四街及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保障措施
9、开办壶关县文明城镇居民学校,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由文明办落实)。
10、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文明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推动城乡共创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健康发展(由县文明办和各乡镇落实)。
宣传报道组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
具体要求是:
1、按照县里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并做好本组建档工作。
3、设置创建公示栏、功绩栏、通报栏,追究不落实的人和事。
4、做好创建活动专题片摄制工作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5、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宣传标语进单位、进社区、进村镇。特别是县城主要街路要有规划地设置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标语,营运车辆要张贴统一的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口号。
督促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之有效的督查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按照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坚持每月最少一次。
3、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成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随时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5、在新闻媒体设立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公示栏目,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
四、工作进程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创建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4月—6月)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活动高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及“测评体系”,制定细则,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要搞好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明、标准高、措施实。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1年4月—12月)各职能小组要根据县里的总体规划要求及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实施,保证按要求标准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第三阶段:申报(2011年6月—7月)县文明办要全面总结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经验和成果,并汇集成册、制作光盘,正式向中央文明办呈报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报告。第四阶段:总结评比(2011年12月)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及时总结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未按照方案和细则要求,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通报全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定(定目标、定措施、定方案)、三有(有领导、有载体、有投入)、三纳(纳入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五同步(与经济工作同步规划、布置、实施、检查、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将创建经费列入预算,按年度划拔;机关单位、临街门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要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最大限度的满足创建需要,确保整个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中不落实的人和事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创建过程中行动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不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令其停业整顿,限其整改。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县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05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16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第二阶段(2016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三、职责任务㈠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县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㈡县卫生局、爱卫办: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县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县)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县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㈢县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县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县、“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㈣县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县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城建监察工作。㈤县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㈥县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㈦县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㈧县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㈨县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㈩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县、风景名胜县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十一)县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十二)县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县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十三)县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十四)县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十五)县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县、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十六)县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十七)县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县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十八)县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县、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县、卫生村达标活动,2016年平寨镇中心城县所有社县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县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县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二十一)县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四、组织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五、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县创建办和县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县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㈢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创卫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创卫工作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卫日常工作的开展。㈣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卫活动与生产、工作、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创卫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重分考核。从2005年起,县创建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县党委、政府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典型宣传,对未完成当年创卫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㈤所有承担创卫任务的部门一定要注意工作资料、文件的收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方案


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方案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形势,维护全县医疗市场秩序,优化县域卫生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就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党为公、执正为民”的宗旨,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药店“坐堂医”等扰乱全县医疗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整治村卫生所“一证多点”工作力度,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卫生安全,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具体做法(一)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卫生监督所要对全县医疗市场秩序负主要责任,必须把此项工作做为2016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此文件下发10日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科室分工和奖惩措施,并立即落实。1、与县电视台协调,在电视台开通常年公益广告,下大力度对非法行医、药店“坐堂医”的主要形式、社会危害、法律规定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2、制定严密、合理的群众举报、作证的奖励机制,并通过电视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3、加强稽查队人员和执法工具的配备,充分发挥稽查队的稽查作用。稽查队除完成常规稽查任务外,要随时随地准备在不通知卫生监督所任何领导的情况下,接受局法监疾控股的调遣,对所有卫生监督员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对大案要案进行处理。4、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3)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4)给患者造成伤害;
(5)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6)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凡查有实据的非法行医案件,符合以上七款中任何一款规定的,一律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能够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的,一律予以没收,罚款金额不得低于9500元。对于此类案件,任何人均不得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卫生局将不定期采取调阅案卷或走访知情人的方式对此类案件进行稽查,一旦发现有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是行政领导的,要对其职务进行调整;是普通工作人员的,要将其调动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是借调人员的,要责令卫生监督所将其退回原单位;是多人共同决定的,分别给予处理。5、今年年底,卫生局将组织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对卫生监督所所有卫生监督员进行评议,对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有案不查、查而不严或违纪监督执法,不能很好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一律按上述第4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6、今年6月1日至年底,卫生局将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队,率稽查队进行不少于15天的不定期稽查,15天内如共查获5起以上(含5起)非法行医案件,则视为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不具备领导能力,卫生局将对其班子进行调整。(二)聘任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提高打击非法行医效率。为建立农村医疗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执法尤其是打击非法行医效率,卫生局聘任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壮大执法队伍,切实将医疗卫生监督的触角伸向农村,覆盖全县。1、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2)在辖区内加大力度开展对非法行医,特别是对药店开展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3)加大卫生院内部各岗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把法制管理纳入到卫生院的日常管理中;(4)遏制卫生系统人员开办或参与开办药店履禁不止的问题。对已经开办或参与开办药店的卫生系统人员要与卫生监督所共同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使其做出明确选择,或者退出药店经营,或者辞去工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方案

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方案职。年内及以后年度辖区内不准再出现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新开药店问题,否则对辖区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所主要、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按上述第(一)项第4条进行处理。
(5)协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6)承担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2、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聘用与管理:
(1)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职、在岗,并不得有开办、参与开办药店、诊所等第二职业;从事卫生工作两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够胜任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工作。(2)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聘任两名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卫生局首先对各院长、防疫医生进行资质审查,有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从院内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资质审查合格的统一参加县政府、县卫生局组织的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卫生局统一到县政府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依法在辖区内行使监督检查和取证权。(4)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必须每月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一次,每周至少对辖区内药店、医疗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以最快的方式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收到结果后,立即进一步核查,情况属实的,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5)经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对非法行医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最终处以罚款的,卫生监督所要为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所在的卫生院提供执法经费,提供的额度原则上不能低于罚款金额的30。卫生院要严格按财务规定管理并使用卫生监督所提供的执法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卫生院集体收入。卫生院可以在制定全院工资分配方案时,将执法经费的30—50作为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效益工资的来源之一。(6)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开展工作所需的必要工具(如照相机等)由所在卫生院提供,执法文书由卫生监督所提供。(7)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监督职能,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为净化医疗市场做出贡献。如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能及时发现辖区内非法行医案件而造成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行医案件的,将追究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责任,辖区群众在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举报药店非法诊疗行为达3次以上(含3次)的,卫生局将免去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职务。今年年底,卫生局还将根据平时稽查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免去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职务,同时追究由于其在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岗位上不作为而导致辖区医疗市场秩序混乱的责任,对其领导职务或业务岗位进行调整。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卫生监督所要对卫生监督员及受聘的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切实发挥其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对包括卫生院自身在内的整个医疗市场进行监管,使之日趋规范,确保群众医疗卫生安全。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履行,有错必追究。(二)加强学习,规范执法。卫生监督所、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强化卫生监督员以及受聘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采取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学习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等知识,并建立考试、考评、考核制度,从而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及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规范执法、依法办事。(三)加强稽查,落实奖惩。今年6月1日以后,卫生局将加大稽查力度,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将随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该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到2016年年底,卫生局将把稽查情况、评议结果、投诉举报案件发生频次和社会反应情况等各类信息综合到一起,客观评价全县非法行医打击效果和每一位执法人员的工作业绩,卫生监督所年底前要准备出奖励专用资金4万元,在打击效果理想的前提下,结合卫生监督全面工作和综合考核结果,对卫生监督所优秀班子成员、优秀科长、优秀卫生监督员、优秀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进行奖励。
被评为优秀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防疫医生,除落实奖金外,将在未来有机会解决全额待遇时,优先考虑。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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