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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普宣教培训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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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有效提高食药监局队伍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年度目标管理,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提高执行力。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化服务基层意识,提升服务基层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共分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总结整改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3月底以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人事局。
第二步:组织实施(4月-11月)。按照制定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逐项开展工作。
第三步:总结整改(12月)对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考评、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网管中心。
三、具体措施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1.加强学习、培训。明确培训的目的、任务,结合实际建立年度培训专题计划(附表1),报州食药监局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2.建立健全培训相关机制。一是做好登记、备案:要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人员培训档案;二是强化监督、抽查: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推进实施,适时开展培训抽查;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工作的实施,实行专款专用。年终形成培训总结,报市人事局备案。
3.着力完善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包括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自学、网络办公学习园地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干部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
4.强化集中培训。建立制度,定期开展党课宣讲和举办各类讲座、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等活动。集中培训不得少于3个专题,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
5.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有计划、分批次、分级别、分专题地选送干部进行理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工作交流。
6.组织机关干部广泛开展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读书评比和征文活动。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5月上旬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局纪检监察负责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吃、拿、卡、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行政审批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行政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4月底前,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重点确定行政处罚事项,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反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等)编制成目录。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三)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
1.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工作中确定一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附表3)报市人事局。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工作目标进度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督察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以实现全过程倒逼管理。
3.进行目标成果督察。再重点工作推进中,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工作,分别于6月底和12月10日前向人事局报送自查报告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1.调研在一线落实。结合领导班子分工,建立领导联系基层科室制度。市局领导要经常与分管科室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征集意见建议,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工作在一线办理。围绕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一线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统计(附表5),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明确一线事项责任部门、办理形式、办理时限、标准或要求,按计划实施。
3.问题在一线解决。对确定的一线工作要通过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
4.创新在一线体现。工作思路的创新,工作方法的创新将进一步提高一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要求各个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五)推进电子政务
1.搭建电子政务平台。配合州局开通州市两级门户网站,实现州、县(市)局电子政务互联互通。
2.深化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第2页

工作。充分运用电子公文交换和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配合法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
3.建立健全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的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四、责任追究
市局各项工作实施科室配合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科室和个人,依照行政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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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行政机关工作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小编,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wmxz.cn
第二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履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赋予的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职责,建设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
第三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密切协调;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干部和内设机构职责
第五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工作。
第六条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七条局长外出期间,委托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副局长外出期间,其分管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副局长代管。
第八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局长、副局长领导下,各司其职,做好本处室和本单位的工作。
第九条局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驻地。
第十条干部基本职责:
(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决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局,为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和振兴山东经济做贡献。
(二)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熟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熟练业务技能,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四)正确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严于律己,为政清廉,公正办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
(六)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团结协作,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争创一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基本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各项。
(三)组织全体人员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及相关知识,强化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和,带领干部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五)解放

思想,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大胆改革,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六)加强机关和基层建设,关心群众生活,积极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章依法行政要求
第十二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程序行使监督管理权,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立法工作,由政策法规部门归口管理,在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立法,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第十五条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授权进行行政审批,并制定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责任制。
第十六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批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收。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
(二)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
(三)审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法事项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四)讨论决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五)讨论全局年度预算,审核年度决算;
(七)研究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其他议题。
第十九条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组成,办公室和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局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听取机关处室或直属单位等的专题,通报机关重要工作情况,协调机关重大政务工作;
(三)研究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市局上报的重大的请示事项;
(五)讨论重要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应诉意见;
(六)审议决定重大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安全案件的处理意见;
(七)研究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其他议题。
第二十条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报告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确定。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和会议议题。
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二十一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省局局长、副局长,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省局各处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部署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第二十二条按照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驻局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局行政领导会议;驻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局有关行政会议。
第二十三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例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和处理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
第二十四条局机关各处室召开面向全系统的各类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和参会人员数量。
第五章公文处理
第二十五条依据《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鲁政发99号)规定,制定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凡主送或者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文,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提出拟办意见;涉及重大问题的来文,应及时报局领导阅批。
各处室应认真负责地按照局领导批示及办公室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公文。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及反馈。
第二十七条公文运转应高效、规范。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涉及人事等机密事项外,机关各处室报送局领导的内部批阅件,须经办公室按公文运转程序呈批阅。
 

 第二十八条制发公文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处室应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一致并会签;如分歧较大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列出各方理由和意见,提出办理建议,按照公文审批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或者签发。
第二十九条制发公文必须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会签和签发。报送上级的请示报告,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由局长签发或局长授权有关局领导签发;以局名义制发的其他公文,按照局领导的分工,由局长或副局长签发;以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局机关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可以以函的形式商洽或者答复业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得审批下达应当由局审批下达的事项。各处室的发函,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发。
第三十条大力精简公文,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第六章公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局领导的内事活动(包括接待来访、出席重要会议和活动、出差等)及外事活动(包括出访、接待外宾等)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局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由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第三十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局长同意。处室负责人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须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
第三十三条除组织安排的公务活动外,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行政相对人或下级机关组织的颁奖、剪彩、奠基、开业、竣工、庆典等事务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有关单位或部门以及其他兄弟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访或商洽工作等,需局领导接待的,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安排。
第三十五条局领导出国访问和局机关处长、副处长以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均须按程序报批。
副局长离开驻地外出应事先向局长报告;局领导离开驻地外出,应事先向办公室通报。局机关处长、副处长以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驻地外出,须报分管局长批准,并在局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六条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约稿,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必要时由办公室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对外发布信息、接受采访约稿等要保证内容准确、口径统一。
第三十七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与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或法规相悖,或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务人员身份不符的文章和言论。
第七章行政监督
第三十八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质询,报告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处室负责对建议或提案的具体办理。
接受司法监督、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和整改。
第三十九条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纠正违反法律、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条认真办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由局长、副局长及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重要的群众来信,由局领导本人阅批。
第四十一条实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便于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处理。
第八章请示报告
第四十二条请示
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一般问题的请示,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进行;重要问题的请示,必须行文。对下级的请示,上级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的要在十日内给予答复。下级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批复或答复执行,并抓好落实。
第四十三条报告
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一般性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要及时报告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必须随时报告。
第九章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上传下达联络畅通。
第四十五条领导实行轮流值班。其一般职责是:
(一)及时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
(二)检查本级和下级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第四十六条值班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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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二)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三)做好值班期间的文电收发、保管。
(四)协助值班领导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五)夜间值班人员除遵守值班员一般职责外,应协助门卫共同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十章作风纪律
第四十七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坚持学习制度。各级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法律政策水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八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十九条坚持廉洁从政。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拉关系、谋私利。领导干部还要严格要求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十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
第五十一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确需兼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扰乱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依照党的纪律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第十一章后勤保障
第五十三条要经常教育干部职工爱护公物,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产、装备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第五十四条各级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房产、设施和装备。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毁、改建;不得擅自变卖、出租和转让。
第五十五条房产、设施和装备必须加强维护保养,实行责任管理,防止损坏、丢失,确保使用安全。
第五十六条加强水、电、暖管理,保障单位正常用电、用水和取暖,注意节约水、电和燃料。
第五十七条加强计算机局域、广域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办公网络系统、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资料、病毒防治以及机房维护等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资产装备的新建、购置、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十条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第六十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编制预算,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使用资金,降低监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四)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实施监督、控制、检查。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流失。
(六)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六十二条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改善办公条件和监管手段。
第六十三条接待工作要坚持统一管理、对口接待、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六十四条接待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接待范围和标准,做到从简从便,朴实节俭,热情服务,周密细致。
第六十五条各级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一)录入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和病史登记。
(二)引导、教育全体干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
(三)开展经常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强身健体。
(四)按照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身体检查,通常每年一次,并记入健康档案。
第六十六条搞好办公和生活区域室内外卫生。
第十二章督查、考核
第六十七条会议

、公文督查:
上级机关下发的重要文件,公布的重要监管业务政策,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等,必须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实施意见;有限办时间的必须在限办时间内办结;无限办时间的主动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第六十八条日常工作督查:
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进行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做好工作指导。
第六十九条日常督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重要工作进展和工作完成情况。
(二)办公秩序的保持以及规范统一情况。
(三)人员出勤和在位情况。
(四)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五)安全保密工作情况。
(六)本单位(部门)的其它工作情况。
第七十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要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公务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
第七十一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效和贡献的机关公务员,分别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权限给予表彰、奖励。对受奖人员,可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二条机关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告诫规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规则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06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小编,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wmxz.cn
指导思想: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坚持科学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工作目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工作任务:
1、加强药品的法律、法规的的宣传教育。搞好3.15、9.15、12.1“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积极协助市局搞好专业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涉药单位和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营造依法治药的良好经济氛围。
2、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制、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信用体系、评价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摸底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围绕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积极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整治。加大对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3、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搞好农村药品定点配送工作,每季度对涉药单位购药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反馈情况,规范好药品购销渠道,建立起具有活力的药品供应系统。继续抓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规范药房”建设,鼓励在农村开设药品零售企业,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服务体系,争取在农村增设10家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扩大药店的幅射面,确保农民群众购药方便、快捷。发挥好“四员”在监督中的作用,规范农村涉药机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4、加强药品监管力度。加强药品打假治劣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疫苗、一次性医疗器械、专科“特效药品”专项检查。加强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认真做好药品抽检、药品快速检验工作。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的作用,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adr监测、报告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确保对所有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5、认真开展gsp认证工作。严格按gsp认证要求,抓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完善企业与经营单位设施与设备,规范药品陈列与储存、经营与管理,组织完成好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一次督查,防止通过认证的企业则产生一劳永逸的思想,放松管理,背离gsp认证的宗旨。
6、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实行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全年力争做到 办案合格率100%,被复议的案件维持率100%,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100%,行政赔偿案中无承担赔偿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提高机关的管理水平,工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7、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严格工作纪律,正规机关的日常工作;加强机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机关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活动 ,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各级反映情况,争取资金,建好办公用房。
9、优化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为医药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来县

医药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积极引进药品零售企业来县落户,促进我县医药经济的发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我局实施或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便民的原则,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以局为单位,报请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为简化办事程序,由办公室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其主要职责:一是接收《行政许可申请书》和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呈领导批办、移交承办股室;二是确定现场验收时间、下达现场验收通知书;三是送达《补正资料通知书》、《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行政许可证件。
第六条承办股室负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相关资料的初审;二是负责与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对申请人进行行政许可业务指导;三是负责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和办理有关验收手续。验收人员由局长统一调度;四是制作相关文书,报送领导审批签发。
第七条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
1、自接收《行政许可申请书》或相关资料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其申请资料的登记造册、呈报并移交承办股室;
2、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资料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初审和相关文书的制作、审批并移送办公室;
3、自收到现场验收申请书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时间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
4、五个工作日内送达《补正资料通知书》、《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行政许可证件。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申请股室向局长书面申述延长时限的理由,并在局长批准的时限内办结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第八条在受理和初审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和资料时,应当按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㈠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权行政机关申请;
㈡申请事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㈢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经更正合格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九条在制作《补正资料通知书》、《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等文书时,对申请资料不齐全要一次性提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向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第十条承办股室应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方便公众查阅。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㈠被许可人是否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㈡被许可人是否在行政许可确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版权所有
㈢纠正或者查处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不能随意拒绝行政许可申报人的申报,不准违背时限实施行政许可,不准违反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不准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利益。在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导致办理事项错误或者显失公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提高行政效能,第1,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今年开展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民主评议活动,为保证我局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促进我局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公开行政权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2、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经济的观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照《意见》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抓住矛盾,集中解决本单位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合力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设“诚信××”,建立和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和失信公示制度”。
3、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畅通举报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落实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重要日程,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主评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总结升华抓政风行风建设经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促进本单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执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有效形式。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组长:杜景军,副组长:林树义,成员:王世良、徐凤芹、万春庚、张国富、姜淑芬,并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办公人员。二是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2、完善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制、过错追究制、案件核审合议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监督机制。一建立不少于50名人员参加的服务对象评议代表库,并经常召开座谈会,向代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质询,并认真给予解答。二是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在全县聘请500名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监督,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协助我们管理好本地的药品市场,从而达到信息灵通、工作方便及时、管理没死角、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三是向全县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诚恳征求对我局在药品执法、行政效能、权力公开、廉洁行政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来促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4、公开承诺。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材料等方式,把我们的职责权力、服务标准、服务时限等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政必诺,有诺必践、违诺必纠”。
5、践诺公示。采取召开服务对象质询评议会、新闻媒体、公示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践诺情况。
6、开展各项活动。一是搞好“阳光服务”活动,把此项活动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存在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县纠风办与电视台合办的“聚焦行风”栏目,做到准备充分、反馈及时、保证效果。
7、进行自查自纠。要通过自查自纠,切实解决无德、无效、无能的问题,达到机关职能进一步理顺,干部队伍进一步优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化、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评议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按照县里的统一安排,4月下旬开始,进行学习动员安排部署评议工作;5月底报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围绕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6月份准时参加县纠风办与县电视台合办的“聚焦行风”栏目。组织好“阳光服务”活动,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解答群众问题,受理投诉;8月份进行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抓好典型,通过典型推动工作开展;11月进行践诺公示;2017年3月份进行全面总结。
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政策、政务、市场和法制环境,为构建“和谐××”做出我们的努力。
药品监督管理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更好地推动我局责任制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点及防范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织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及防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把现代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开展防范管理,能够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增强预见性,真正把十八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坚持、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方针,坚持“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两种意识、立足三项建设、建立四个在前”,即: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为主线,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立足班子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防范机制,积极营造廉政勤政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局反腐倡廉建设。

工作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领导干部和行使干部人事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权、为民服务事项、基建项目以及资金、资产监察的部门及党员干部进行风险防范和监控。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抓住风险查找、权力公开、教育防范、监督控制和预警纠偏等重点环节,构建权责明确、防范有效、动态监控、处置有力、评价科学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形成以人为本、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态势。2013 年重点抓好机关股室、县直卫生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三、开展防范管理的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以年度为周期,通过实施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步骤和廉政风险规划、廉政风险教育、廉政风险识别、廉政风险防范、廉政风险修正五个环节的管理活动,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工作手段,控制和约束权力运行,防范与消除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廉政风险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任务是制定计划、成立机构、健全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监控推进机制。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一把手”的责任,认真研究部署,严密组织落实。为使防范管理取得实效,我局成立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业务分管各负其责,组织召开分管单位干部职工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廉政风险教育 、教育和保护干部职工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要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要围绕转变观念、淡化权利、加强责任、强化服务,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健康成长,避免人生挫折,防止走上弯路。

(三)廉政风险识别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找,开展廉政风险评析工作,准确划分廉政风险等级。

1、查找。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以往经验教训、社会评价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重点查找工作实践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认真开展“四查”工作,通过自己查、群众提、集中评、领导帮、上级审等办法,查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

一是岗位自查。每个干部职工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自查,填写《岗位(个人)自查与领导评查点》中的自查内容,确定个人岗位风险点。

二是股室自查。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股室、县直卫生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对本单位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自查,填写《自查与领导评查表》的自查内容,确定本单位每个岗位的风险点。

三是领导评查。由局各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对所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岗位自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查完善。

四是综合联查。召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邀请行评代表、廉政监督员参加,对自查、评查出的所有风险点进行联查和综合评议,确定本单位各岗位、各环节的风险点。根据会议情况填写《部门综合评查记录》。

2、评析廉政风险等级。综合联查时,依据查找出的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等内容,对进行风险等级评析和确定,填写《部门综合联查表》。

一是分析风险表现,要从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出发,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看哪些部位有潜在廉政风险;

二是分析风险危害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力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在什么时间、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段时期内发生的几率高不高等;

三是开展风险排序,由各单位对所负责的风险点,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填写《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目录汇总表》,认定一般风险与重大风险,突出预防重点。廉政风险等级分为三级: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一级风险;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二级风险;存在苗头,可能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三级风险(一般风险)。对分析评定的一、二、三级风险点和等级目录要报局党委审定,同时报县纪委备案。

(四)廉政风险防范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系统。采取廉洁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重点对风险等级高的进行预警,提高单位和个人的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根据行政权力不同等级风险,分别制定相应预防措施,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办法,强化对风险点的预防,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行风评议,及早发现征兆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风险预警,努力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2、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一是分级负责。根据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在局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行政权力,在股室、县直卫生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局分管领导人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低的权力项目,由在股室、县直卫生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二是动态管理。要根据形势变化、行政权力项目的增减、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现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踪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快速反应处理系统。要适时、不定期或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综合评析,填写《岗位(个人)动态评估表》、《股室(县直、乡镇卫生院)动态评估表》,及时调整确定各、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 3、开展廉政风险动态监督。要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垂直抽查、办事公开、重点环节监督、纪律检查监督、党外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制止和纠错,以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同时,要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控相结合,形成防范合力。上级对下级廉政风险要定期检查纠正;纪检机关采取受理、检查、暗访、巡视监督等形式,对权限内的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控;群众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进行监控;新闻媒体通过事项公开、开设专栏和对典型案件曝光进行监控,形成全方位的廉政风险监控网络。 4、开展廉政风险评价考核。将防范管理工作列入到本单位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在执行过程中和执行之后,按照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采取日常考评、抽捡,半年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进行工作整体评价。将其结果作为机构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凡机构内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取消该机构和行为人评先选优资格。考核工作由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局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廉政风险修正 1、叫停。对考核中发现存在廉政风险的制度、岗位和人进行“叫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完善。 2、问责。因廉政风险查找、防范、监控不到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对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整改。根据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一般风险,采取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先进人物事迹、加强办事公开、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信访约谈、诫勉谈话、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形式进行提前处置,避免出现权力寻租问题;对重大风险进行定点监测、定向分析和定期反馈,防止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章标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起到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制售假劣终止妊娠药品行为,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1、大力宣传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法规社会知晓度。
2、坚决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3、健全和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医院)、厂校及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二)检查的重点内容。终止妊娠药品购销渠道情况,是否存在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药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等违法经营情况;终止妊娠药品的质量;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
四、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1、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让广大公民和涉药单位了解依法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专项检查声势。
2、在电视和网站上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建立社会监督和专业监督协作机制。
3、对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购用品种、购销渠道和各涉药单位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初步摸底,明确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内容。
(二)执法检查阶段(7月11日至8月30日)。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稽查人员全面开展检查。
(三)立案处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对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案情线索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取证违法事实属实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处理;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
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书面报县专项整治“两非”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涉药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活动,积极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向我局报告,并组织单位职工学习终止妊娠药品相关管理法规,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药品稽查人员要把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看成是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充分认识到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稽查科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制定和落实各项责任制度,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在行动过程中,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处工作由稽查科负责,综监科、药检所通力配合。要注意内部机构间的协调,检查中发现属于日常监管的内容,综监科要做好服务,落实企业整改;属于违法违规的,稽查科要依法查处,属于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的,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培训。
(二)、重点突出,主次分明。1、加强对农村基层的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重点内容的重点检查。凡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发现一户就取缔一户,发现多少就取缔多少。检查中要发挥现有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确保检查面不得少于全县被监督单位的二分之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件件落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抽验力度。对国家、省、市药监部门通报不合格的终止妊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药品要加强跟踪抽验,利用抽验这一方式来发现假劣药品,提高群众用药质量。
(三)、依法查处,注重实效。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科室要加强与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形成合力,提高办案效率。行动中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查清终止妊娠药品非法流通的各个环节,彻底端掉黑窝点,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他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联合办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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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全省各地设置了9个分会场,全系统2100多名干部职工都就近及时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各地市的党委、政府及纪委的有关领导也应邀出席了分会场的会议。会后,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普遍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态度鲜明,行动迅速,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尤其聆听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长和监察部副部长曲万祥的讲话,进一步提高了对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大家纷纷表示,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是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搞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吉林省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坚决拥护并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的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同时,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向各市县局党组提出,要积极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号召,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治理工作。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治理工作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治理的重点内容和措施、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从2016年4月10日起,全省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式启动。全部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学习教育阶段(4月10日--5月15日)、宣传动员阶段(5月16日--6月15)、查摆阶段(6月16日--10月31日)、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主要完成四项治理任务:一是通过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注册审批、违法违规经营、给予或收受回扣、违法广告宣传、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一药多名、未经批准改换包装等行为的监管治理力度,重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研发注册环节的商业贿赂及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二是通过在药品注册、药品检验、审批发证、认证检查、监督执法等重点环节上建立“权力公开、权力分解、权力量化、权力运用、责任追究”的长效制度措施以及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政务,用规范的行政行为和完善的监管体制遏制商业贿赂行为。三是通过督促,使企业自查自纠,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通过大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公示、警示制度,鼓励宣传守法守信的企业,警醒违法违规失信的企业,从而减少商业贿赂行为。四是通过探索、完善药品招标采购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约束商业贿赂行为。另外,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将于近期召开由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参加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食品药品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要求各地也要组织本辖区企业法人召开专门会议,会上要提出拒绝商业贿赂的倡议,企业法人要签订承诺书。预计全省系统治理工作于2016年年底前结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扩大民主监督,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和正确的权力观,自觉转变作风,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遏制腐败发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并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三、公开透明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
(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四)便于监督原则,既要便于监督机关监督,又要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五)高效快捷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开的内容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依法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确保行政权利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承办处室等;
2、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3、行政收费事项的依据和标准;
4、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依据、程序和审批权限;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6、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对违诺违纪行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7、人员录用情况;
8、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情况;
2、财务支配情况;
3、物资采购情况;
4、其他内部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
五、行政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间及形式
(一)公开的范围。应让领导班子知情,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应让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在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以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二)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与内容相一致,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权力,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查询获得;阶段性或临时性的,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三)公开形式
1、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咨询电话、机关简报等载体。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及时的优势,推行电子政务,在局网站上设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专门网页,将所有公开的情况及时上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某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纪检组长
成员:***监察室主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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