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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计划对于每个人去完成一件事来说都是必需的。为了更快适应工作环境,我们一般都会被领导要求制定一些方案。方案对整个工作过程都具有指导意义。怎样写出有实际作用的方案呢?也许以下内容“全市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合你胃口!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全市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解决我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以下简称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全市治超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工作成果,根据《陕西省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我市决定开展治超“春雷行动”,现结合我市
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抓实抓好,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施“铁腕治超”,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交通运输快速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县区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监控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深化联动治理机制,多管齐下,互补互促。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清理整顿非法料场、砂石场、煤场等货物集散地。
一是交通、公安、工商、国土、水利、经委等部门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完善货物装载源头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集中执法力量,采取联合行动,取缔非法料场、煤场。
二是交通运管部门对货物装载源头重新核定、合理分类,并及时对外公布。市运管处督促运管系统组建专职的源头监管队伍,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煤矿及非煤矿山等重点货物集散地实行进驻监管,使源头装载企业超限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各县区政府要与县区交通、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签订货物装载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责任。
三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沙石、建材、水泥厂和大型工程建设施工料场等货物装载源头,实施重点监管。对二类以上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实行100%进驻监管,对三类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增加巡查频率。建立完善货物装载登记制度,规范货物装载单位装载行为,加强货物装载单位的自我监督和约束。
四是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运输货运车辆超载非法经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货运车辆无证无牌、有牌不挂、有证不带,标识不清、大吨小标、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超载的车辆该查扣的查扣,对超载的企业该取消经营资质的坚决取消。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要严厉查处。
(二)强化干线公路治超,解决好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的超限超载问题。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检测网络,对重点区域和盲区路段实行集中整治。
1、重点路段集中治理。以国道316、省道207、省道310 沿途的多处砂石料场及运送水泥、石料、砂石的超限运输车辆;省道207、308 线镇坪陈家湾、平利广佛等多家煤场的运煤超限运输车辆及平利境内重晶石矿始发的超限运输车辆为重点,实行领导分片包抓,明确具体责任人,配套专业设备集中检测,实施重点治理。
2、盲区路段治理。对重点盲区路段要依托卸货点、计重收费站管控,加强巡查,从严监管。认真开展施工车辆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车辆行驶路段,要及时掌控该路段超限车辆信息,主动做好与重点项目管理单位衔接,督促其抓好自身监管。发现施工车辆超限运输的,一律按照社会车辆实施处罚。通过严管重罚和严密监控,促使施工车辆规范装载。
3、加强源头集散地管控。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运行规律,合理部署布控点位,对于已查实的车辆超限装载源头单位,经多次告知拒不服从管理的,可采取强制封闭其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等措施实施处罚。市公路局对查获的源头装载单位和超限车辆信息要及时收集,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按照黑名单制度逐级上报,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4、严厉管控大件运输行为。要加强与高速公路治超部门衔接,对由高速公路进入干线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要实施严格监管,逐一核验车辆通行证是否合法;三个省界卸货点要对外省进入我市境内的大件运输车辆进行严密监控,一经发现大件运输车辆,要重点检查车辆是否持证上路,所持证件与车型、运输货物、车货总重、通行线路是否相符,对超限车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深化收费治超联动。规范收费治超联动模式和工作程序,落实责任倒查,进一步夯实收费站治超责任和收费人员治超意识,使收费站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区域治超网络中的作用。
6、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运输行为。集中整治强行闯站或利用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利用安装液压系统、千斤顶、气囊或假轴,跳秤、压秤、冲秤、走s 形等方式偷逃漏费和逃避超限检测行为。
(三)强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维护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各县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要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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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起治超责任,迅速制定农村公路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1、坚持以堵为主、打防结合的政策。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村公路治超工作规定和措施。加大对农村公路盲区路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和频率,集中打击公路沿线砂石料、煤炭企业等非法装载行为。可采取在农村公路主要出入口增设路障、门架等必要的限宽、限高设施和警示标志等措施,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要通过治超工作的实践,认真研究并逐步建立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成果,防止返弹。
2、实行群众治超与专业队伍治超相结合。在农村公路治超中,要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形成群防群治体系。市公路局要利用流动检测车和便携式检测设备,深入农村公路主要路口配合县区治超,加强超限车辆的流动检测和超限认定,减少治超的盲点路段。各级路政人员要加强道路巡查,对重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路段实行24 小时监控,通过围追堵截和严防死守的办法,有效防止超限车辆驶入农村公路。
3、充分发动群众,实现农村公路治超与养护工作同步进行。各县区政府要动员群众,轮流出勤出工,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在开展日常养护的同时,全面监控农村公路,建立巡查制度,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通行的,要进行堵挡、制止和劝返,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三、实施步骤
本次治超“春雷”行动从20xx 年3 月初开始,为期两个月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3 月1 日~3 月15 日)。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治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当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详细明确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调配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装备,并结合实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 年3 月16 日~4 月15日)。在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货运源头统一实施春雷行动,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掀起新一轮治超高潮,确保治超目标全面实现。
(三)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xx 年4 月16 日~4 月30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对典型事例和有效经验进行学习交流。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治超“春雷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国土局、水利局、安监局、工商局、经委、交警支队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超“春雷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春雷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综合治超格局。安康公路局牵头负责干线公路整治行动;各县区政府负责源头治理和农村公路治超联动的方案制定、协调和组织实施,落实好治超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治理。市运管处牵头负责全市货运源头整治行动。各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治超春雷行动工作方案,要及时报市治超办备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治超“春雷行动”专项宣传,加大《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宣传力度,并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以及违法拒不接受检查、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行为进行曝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治超“春雷行动”。公安部门对强行闯站、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治超工作顺利进行。公安交警、工商、国土、水利、经委、安监等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交通部门要做到治超和保畅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空车免检,提高检测和通行能力,防止出现交通堵塞,确保治超检测站畅通。
(四)强化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上将对治超“春雷行动”实施专项考核,市交通、监察、公安、安监、国土、工商、水利、经委等治超责任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市治超“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治超工作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治超“春雷行动”结束后,要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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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乡县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宁晋“7.12”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无照、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改装车辆、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和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和化工企业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2)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和卫星定位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5)非煤矿山。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期换证继续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未通过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查,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查活动,以探矿名义实际从事采矿活动,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排查事故隐患活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专项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校车和旅游车辆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打非治违”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三、时间步骤

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抓紧制订本地、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要制定分层级、全覆盖的执法计划,整合行业内各级执法力量开展协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要取得一批成效: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1、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地区和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2、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安委办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编发信息,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负责查处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方面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查处;道路交通路面违法、消防方面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建筑施工方面由住建、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校车专项整治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水利设施安全管护由水利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油气管道由安委办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牵头查处。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对督导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省、市认真汲取宁晋“7·12”事故教训,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出的重要安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对此项工作亲自安排,主动作为,亲力亲为,并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制定和细化本地、本系统“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责任、措施,使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承担的责任,不留盲区。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活动。各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没有执法权的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和移交给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处理。各部门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这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群防群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格局。要明确乡镇各所站及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回头看”检查、公布“黑名单”、“一案双查”、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约谈警示等方式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来。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五)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按时上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 “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红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红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省局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18年3月25日,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

“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是“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

“净市场”:主要针对节日消费市场活跃、市场违法行为进入易发高发的实际,突出商品质量监管,强化消费维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促公平”:主要针对市场中存在“傍名牌”、虚假宣传、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传销活动以及其他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助发展”:主要针对经济受市场需求不足、民间投资增长乏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影响,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的实际,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立足工商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商品质量和市场公平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改善消费环境为经济增长提供新供给和新动力,通过优化竞争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切实助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二)“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xx市第4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注重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工商工作的结合渗透,立足工商职能职责,突出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把维护市场秩序体现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全过程,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传统市场和互联网市场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当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通过行政指导、信用监管等手段,规范相关行业和领域,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公平、诚信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年货,欢度元旦春节。

二、“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要任务

“红盾春雷行动2018”包括省局确定的“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2个子行动和市局确定的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含4s店)。各区县局(分局)根据辖区实际,确定1-2个重点整治行业或领域。(简称“3+x”)

(一)强化商品质量监管。

1.行动目标:关注民生安全,加强重点民生商品质量监管;围绕民生关切,集中开展重点商品质量的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聚焦消费热点,深化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xx315值守,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冬季取暖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组织消防器材质量专项抽检,严肃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建材市场的良好秩序;四是以节令性、季节性商品质量为重点,加大对成品油、化肥、农膜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五是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六是畅通xx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推进“诉转案”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消保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分局)、市场科、网监科、经检支队

(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1.行动目标: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积极作用,建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指导、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一是严厉查处“傍名牌”仿冒行为。针对白酒、钢材、家电、日用百货、食品、取暖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假冒、仿冒行为进行查处。各局要积极联系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名酒企业打假机构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结合双保行动(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工作),围绕辖区支柱产业、园区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xx市知名商标称号企业认真开展查处假冒仿冒行为。二是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节日消费的重点商品及市场热销商品虚假打折、虚构交易、误导消费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根据市局向各局通报的公用企业第三方市场调查结果,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深入排查。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指定交易、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四是打击和查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对利用互联网、微信开设实体店进行线上线下传销行为,要积极排查,一经发现,迅速与本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联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查处传销行为。

牵头科室:公交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分局)、网监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三)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含4s店)。

1.行动目标:围绕汽车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以及《20xx年xx市消委会汽车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汽车行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xx汽车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和安全消费环境,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行业规范,积极引导汽车经销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进销台账、信息公示和消费维权承诺等制度,推动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一是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针对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严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对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进行查处。查处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对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进行查处。四是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对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行为进行查处。五是严厉查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六是查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经销商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车用附件、装饰品、车辆装潢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强制消费者接受其指定的贷款、保险、担保服务等行为。

牵头科室:公交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分局)、消保科、信用信息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自选行业或领域(简称“x”)。

各局要结合实际自选1-2个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整治范围不仅限于省局确定的“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局确定的“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要加强调研,立足工商质监职责,综合考虑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和当地市场情况及民生民意,以突破案件查处为主线,确定自选整治的重点行业或领域。各区县局(分局)确定自选行业或领域后,要及时上报市局红盾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及时掌握各局确定的自选行业或领域,及时跟进指导、督查。

三、“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26日。各局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xx月27日至2018年3月25日。各局要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总结表彰阶段。

市局将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适时开展总结和表彰。各局要做好本级考评总结工作,巩固提高行动成果。

四、“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由贺建文局长任组长,卓红梅、吴学东、何建琼副局长和机关党委书记王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单位。下设“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交科,吴学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公交科、消保科、商广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任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和强化商品质量监管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组、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各区县局(分局)要按照市局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固化机构和充实人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坚持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服务发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办案纪律,注重文明执法;执法活动中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做好规范指导工作,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用;要依靠信用约束规范完善市场秩序,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要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充分发挥xx315维权平台作用,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与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信息互通共享;统一调动系统执法骨干集中力量和时间,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大要案件要及时申请挂牌督办;要加强与质监、食药监、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发挥整合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

(四)高度重视督查考评。

市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开展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抓两头促中间,确保行动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各区县局(分局)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开展专项行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进工作。

市局将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依据方案落实、工作推进、案件查处、宣传报道、材料报送、大要案件、领导重视、自选行业或领域的整治成效等多个方面对各局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五)大力加强舆论宣传。

各局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密围绕行动主题,拓展宣传领域,创新方法手段,突出宣传策划,使“红盾春雷行动”执法品牌深入人心;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篇二: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篇三: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篇四: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反弹,按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超活动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曾卫华任顾问;镇长陈兵任组长,副镇长谷名东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周东杰,镇干部职工邓继承、王小生、曾荣平、李昌凯、曹利华、龙志宏、李辉腾、谷健、薛友华、黄文锋、谷冬高、陈鹤飞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谷名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装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1个月的努力,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超行为;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五化要求的长效治超机制(治超工作常志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全镇治超工作从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四、行动措施

(一)展开货运源头治超攻坚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货运源头各类违规装载行为,完善机制,监管到位。

主要任务:

1、严打四种行为。即严厉打击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行为;严厉打击接纳、纵容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货运源头源企业出现违法装超行为或接纳、纵容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2、强化四项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增强企业治超自觉性。企业治超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必须依法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同时自觉抵制违法双超车辆进入厂(站、场)。经公示的合法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必须做到六有(有一个机构,有一名专干,有一套制度,有一本台帐,有一份承诺)。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要定期向县运管所报送治超台帐资料。二是强化监管巡查机制,实行网络化管理。以镇、村(居)为单位,把全镇境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源尾企业和车辆维修站全部划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治超任务逐项分解,形成责任网格体系,责、权明确,人、事对应。对所有经公示的合法货源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必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并进行责任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11月28日前,对镇辖区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重新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核定企业年货运规模(年产量),建立《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档案》,并报县治超办在全县统一进行公示。镇政府将轮流组织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做到每周必查并有检(巡)查记录。三是强化培训上岗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县治超办的统一要求,企业治超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未按要求培训的,不得上岗。各货运源头企业要将治超纳入企业员工培训和考核内容。

(二)展开打击短途超载驳载阵地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实行乡镇围、边界守、流动查、从严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路面双超和短途超载、驳载等违法行为。

主要任务:

1、乡镇围堵拦截。全面禁止双超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安全。各村居公路的交接处要设置固定的治超警示牌,镇治超纠察队成员要经常上路巡查,全面围堵、拦截违法双超车辆,对经检测认定的违法双超车辆,一律就地强制卸载,要及时移交到县流动治超稽查大队对其车辆进行处罚。

2、边界联合整治。镇政府将会与县治超办联合行动,开展经常性综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边界地区短途超载驳载行为。对采取短途超载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查的,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顶格处罚。

3、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镇治超办要充分发挥流动治超车的作用,加大流动稽查力度和频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货物重要集散地的综合执法整治,对短途超载、避站绕行打时间差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4、严查上路车辆违法双超行为。做到逢车必检、超载必查、超载必卸,超载必罚。

(三)展开割马槽车行动歼灭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以台帐更细致、工作更深入、打击更有力为准则,坚避清野,风扫落叶,彻底铲除双超违法载体,夺取治超割马槽车风暴行动全面胜利。

主要任务: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再掀打马狂潮,要切实发挥打击马槽车固定殷勤点的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对途经的马槽车非法改装货车、非法改装农用车辆,一律要做到现场强制切割,并建好台帐,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达到货运车辆及改装车辆清理复查到位率100%,非法改装车辆查处率100%,基本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这次整治活动是巩固扩大治超成果的再升温再加力。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局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一个战役、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个预案、一抓到底。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督查,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居组的治超责任包干制度,上下同心真抓实干,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治超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口号,挂横幅,办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依法治超、和长效治超的理论,使规范装载成为一种习惯,为实现治超工作新跨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秩序,确保稳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和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行动期间,实行党政领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要切实加强安全执法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六、完善举报制度。

在瑶岗仙境内出现的所有超载超限车辆,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者实行奖励,每次500元。


篇五: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XX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XXX。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XX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XX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

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

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xx

副组长: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成 员:惺惺惜惺惺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 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 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 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 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年**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巩固和深化去年集中整治民爆等危险物品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依法、规范和严格管理各类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分局的统一部署,**派出所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方针,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任务目标以强化打击涉枪涉爆案件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化学品,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进一步宣传发动,力争动员市民群众再主动上交一批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二)紧盯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深挖追缴一批“黑、恶”犯罪团伙持有的涉案枪支。(三)堵截外来贩枪活动,收缴一批非法制贩的枪支弹药。(四)通过清理小商品市场、化工市场、种子农药市场,收缴一批仿真枪、管制刀具、弩和“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五)强化非煤矿山、剧毒化学品行业单位的安全检查,整改一批不安全隐患,清理收缴一批违法违规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六)规范枪支弹药内部单位管理,完善武器库(室)硬件条件,健全枪支弹药领用登记、值班守护制度。三、工作重点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部位和单位是:1、**煤矿、土方爆破队等使用民爆物品单位;2、夜市摊点、小商品市场、繁华闹市等销售、携带管制刀具易发地区。3、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人员是:1、采石场等非煤矿山集中地区的民爆管理服务站、爆破队从业人员;2、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成员、有前科人员和少数行为不良的青少年,以及有狩猎习惯的可能持枪人员;3、来我辖区无正当职业人员;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及兜售鼠药的商贩。对上述工作重点,各民警都要采取分析治安、刑事警情、发动治安信息员提供情况、利用旅馆业信息系统和派出所综合查询系统等方法,进一步开展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四、工作措施(一)深入宣传发动,大造治爆缉枪舆论声势。一是广泛宣传公安部、省公安厅治爆缉枪通告。各分局要以派出所为单位,积极依靠各管理处和各单位,发动居民群干、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通过广泛宣传,告诉群众持有、携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动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往的老猎户和农村矿山集中区域的村民主动交出私藏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各类涉爆涉枪案件线索,敦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二是充分利用上级进行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典型。三是实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派出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充分调动检举揭发人和知情人的积极性,广泛获取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二)强化侦察办案,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清理涉枪涉爆涉刀线索,开展破案会战。各级警区对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组织专班,开展破案攻坚。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爆涉枪犯罪案件,要依靠上级刑侦部门快侦快破,坚决打击。同时,要认真查证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逐一落实破案单位和人员。二是加强巡逻盘查,及时查获现行案件。各级巡逻小组要强化社会面重点部位的巡逻控制,重点拦截盘查深夜在外游荡和成群邀约拦乘出租车人员,及时制止和查处现行涉枪涉刀案件,收缴非法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三是建立刑事案件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凡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最低定罪标准的,都要作为刑事案件,逐一明确责任,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破,并分级实施督办。四是强化办案深挖,提高打击处理质量。查处案件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追究到位不放过”。(三)突出外来人口清理,最大限度地堵截非法制贩的枪支弹

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药。各级治安部门要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的监控,对外地来我辖区的外来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组织民警上门清查,收缴可能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同时,要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私房出租的情况进行清理,对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要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四)清理有关市场,及时收缴仿真枪、弩、管制刀具和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对我辖区仿真枪、禁用剧毒鼠药销售较为集中的集市,要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清理检查,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物品。(五)开展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各辖区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单位库房技防设施和守卫力量、看护制度是否落实;发放、领用、清退等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是否规范;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场所或设施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存在私藏截留民爆物品、无证人员违规作业、非法买卖、转让爆破器材等行为;已关闭的“三小企业”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和储存民爆物品问题。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由戴建辉所长任组长,刘志国教导员、陈建平付所长为成员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二)分段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按照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现在开始至4月15日。精心策划,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阵地,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宣传声势;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4月16至5月24日。认真落实清理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规范管理等各项整治措施。(三)严格依法办案。对涉爆涉枪等案件,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用足用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高法、高检有关司法解释等现行法律规定。(四)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及其责任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附件1宣传口号一、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或者使用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托运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二、严禁非法制售、携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三、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四、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民爆、剧毒物品和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弩、管制刀具。五、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及投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六、非法私藏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必须立即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七、发动群众打好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八、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从业和管理单位的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管理、监督失职责任。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镇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镇 发表时间:2015-07-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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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2、打击液化气供应站或经营门店无证经营、异地灌装、使用螺丝瓶或过期钢瓶、非法运输、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打击客车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专项整治由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单位见附表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

2、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对于本村(社区)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打非治违”相关详细台帐,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1、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监站报送“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便上级信息报送统计。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出现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各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每月30日前一案一档报镇安委办备案督办。

3、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安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附件3)。根据上级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每次集中行动情况汇总及时报镇安委办;联合执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约谈警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村和行业领域,开展约谈警示;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

“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3、注重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九打九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办。

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减排责任,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20xx年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组织开展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暂停审批一批新(扩、改)建项目

按照“绿色高压线”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年内不再受理和审批冶金、焦化、水泥、煤化工等“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

(二)叫停一批违法建设项目

开展贯彻《环评法》专项检查,对“十五”以来所有建设项目,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审批的钢铁、水泥、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及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经环评审批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及总量置换、搬迁和淘汰承诺未落实的,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通过竣工验收;违规建成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减排项目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xx年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的通知》(并政办发〔20xx〕7号)要求,对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减排效果的9个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切实削减污染物存量。

(四)严格监控一批重点排污企业

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远程监控和在线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对企业实施24小时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改、严厉打击。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和整改期间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治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监察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减排要求频次和规范,对全市46个国控、33个省控和15个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市政府确定的20xx年20个重点减排单位和项目,现场监察监测率达到100%。同时,按时汇总上报减排监察监测系数,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为国家和省组织减排核查奠定基础。

(五)限期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设施

结合全市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和西山地区综合整治要求,对一批物耗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及落后生产设施限期实施关停淘汰;已具备关停条件的,提前实施关停,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六)严格减排措施

为切实减少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投产发电形成的新增so2排放量,充分发挥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cod减排能力,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按照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减排工作任务,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20xx年新增cod削减量要达到800吨以上。市城乡管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在制定并落实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前,杨家堡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年内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不低于20xx年水平,并不得因改建工程停产。

2.太钢电厂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古交电厂2×600mw燃煤机组延迟投产发电。具体投产时间由市环保局根据减排和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确定。

3.国电第一热电厂12#机组结合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工程在6月底前停产,大唐第二热电厂在采暖期停运1台200mw机组。

4.市环保局要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月度分析;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减排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或出现不利于减排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对全市火电、冶金、焦化、化工等行业采取限产等应急措施。


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组织机构

成立市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市长)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兼)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西山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一)工业污染治理及综合协调组

组长:(兼)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工作任务:组织对工业污染治理减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对全市国控、省控和市控污染源实施监察监测。对全市减排形势进行分析、报告,提出对策。

(二)资金保障组

组长:(兼)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主要任务: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脱硫电价、已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财政补贴;制定和落实财政优惠、配套政策。

(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组

组长:(兼)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

主要任务: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现有污水厂稳定运行,cod减排任务完成。

(四)工业企业关停与限产组

组长:(兼)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主要任务:下达落后生产能力和设施关停通知并组织关停,对火电、冶金、焦化、化工等行业提出限产或停产要求并组织实施。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主要任务:负责新闻宣传和媒体监督。

(六)责任追究组

组长:(兼)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主要任务:组织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减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年度减排计划,确定减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保证年度减排任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及发改、城管、财政、物价、环保等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等经济杠杆,尽快建立健全推进减排长效机制,落实脱硫电价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履行社会义务。工业企业污水设施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及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足额补助污水处理费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参加,每月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警示,并实施责任追究。强化环评“限批”措施,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和地区,暂停受理和审批新增cod和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项目。

(四)加强部门联动。发改、经信、住建、城管、国土、水务、规划、环保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各类审批手续办理,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减排重点项目减排核查效果。

(五)加强预测预警。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发改、经信和统计部门参加,结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每月对减排形势进行分析,向市政府和市攻坚行动领导组报告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六)营造舆论氛围。各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减排工作重要意义和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先进典型,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跟踪监督,为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2、打击液化气供应站或经营门店无证经营、异地灌装、使用螺丝瓶或过期钢瓶、非法运输、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打击客车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专项整治由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单位见附表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

2、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对于本村(社区)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打非治违”相关详细台帐,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1、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监站报送“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便上级信息报送统计。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出现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各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每月30日前一案一档报镇安委办备案督办。

3、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安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附件3)。根据上级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每次集中行动情况汇总及时报镇安委办;联合执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约谈警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村和行业领域,开展约谈警示;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

“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 “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3、注重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九打九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5〕]17号)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2015年9月至12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为本系统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化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化品(含成品油)、电力、商业会展、通信以及物流、展会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涉爆、油气罐区、商场等重点部位,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以及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开展情况。

2、检查内容。一是按照《**县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青委办[2015]5号)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极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5]133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四是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实施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按期销号。五是要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对近3年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处理到位。六是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办函[2015]57号)要求,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和偷盗油行为。重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此项工作由总经济师杨开荣同志负责,石油天然气保护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承办。

2、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行为,民爆物品和成品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副局长魏平同志负责,电力和能源股、经济运行和综合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承办。

3、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在建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防电、倒塌等措施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电焊电气、起重、蹬高等特种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此项工作由总经济师杨开荣同志负责,产业园区股、项目投资股具体承办。

4、商场、通信、物流、展会等商贸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督促商场、通信、无线电、电子商务和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各种商业会展、商贸企业(含电子商务企业)、在建商贸项目(园区)及本系统食品行业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经营(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经营防范工作,做好市场监测、应急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副局长高扬负责,商务流通股(执法大队)、信息化股、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三、工作安排

本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含项目业主)全面自查、各业务股室执法检查、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督查”方式进行。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各业务股室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9月)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局各分管行业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行业和所管业务领域的安全检查、监察执法及督查等工作(分工见附件)。各企业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股室要结合各行业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股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业务管理责任,组织对分管的所有行业和所有业务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按企业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将隐患治理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局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10月至11月)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

1、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股室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通过对一线的检查,倒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股室、各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牢记责任。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势、走过场。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股室,要对所管行业和业务工作的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此次集中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要充分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生的一般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敷衍了事。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

附件:局级有关领导、业务股室工作分工

**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5年9月16日

局级有关领导、业务股室工作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级有关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各单位(各企业)的工作实施,并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督查等工作。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人民政府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其中: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由总经济师杨开荣同志牵头组织,石油天然气保护股王长跃、产业园区股唐代杰、项目投资股张鲁具体承办。

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电力、规上工业企业等领域由副局长魏平同志牵头组织,电力和能源股黄成、经济运行和综合股俞孟秋、安全生产办公室王长跃具体承办。

商场、通信、物流、展会等商贸和电子商务领域由副局长高扬牵头组织,商务流通股(执法大队)羊斌、信息化股李仕清、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罗会全具体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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