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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方案

县河道整治方案。

有毅力,计划克服所有的困难。为了确保工作能够如期的开展下去,制定方案必须考虑发生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何写出层次分明的优秀方案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县河道整治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县河道整治方案

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我县境内河道采砂秩序正常和河道环境优美,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四、整治内容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五、具体办法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七、时间安排

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

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河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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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河道管理秩序,合理有序开采砂石资源,维护河势稳定,保持河流生态平衡,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三城联创”活动,重点针对河道内存在的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越界开采、超期开采、乱搭乱建、乱排乱倒、超载运砂及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砂,促进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河道、界河、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重点整治渭河、藉河、牛头河、葫芦河沿线河道及县、区城区河道,天平铁路、天定高速公路、庄天二级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以及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采砂量较大、群众和媒体关注的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的河段。渭河沿岸的麦积、武山、甘谷三县区所辖的河段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无许可证的、手续不全等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限期拆除撤离河道。对非法采砂工具依法查扣、拆解。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对抗和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严处。

(二)进一步规范有证采砂行为。对已取得采砂权的采砂业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砂场存在的超深、超界、超时限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渣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坚决吊销采砂许可证,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综合整治河道环境。结合“三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各县、区城区段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河道内的垃圾、淤泥及废弃堆积物由各县区负责,监督砂场业主进行清理回填,对采砂形成的砂坑进行彻底平整,恢复河床原貌,对开采的砂料,在保障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堆放,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结合本次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对群众反映、投诉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对采砂引起的水事纠纷及时调处,对暴力抗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从严查处,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四、实施步骤

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11月25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区要立即成立河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通知辖区内所有砂场全部停业整顿,并通过召开河道综合整治相关单位的协调会议、辖区内砂场负责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对这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对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提高砂场业主对依法采砂、规范管理、保障行洪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本次河道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由县区政府负责,县区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户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核实采砂户数量、摸清河段及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政府负总责,水务部门总牵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对经水行政部门依法许可、有合法手续的采砂场,要规范其采砂行为,督促采砂后河床砂坑的回填,加大河道内垃圾、淤泥的清理,保证行洪安全,对未经水行政部门许可、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砂场,限期坚决拆除,凡逾期不拆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着手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

由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市水务、公安、国土、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河道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合格的有证经营的砂场可以进行开采,整治不彻底、验收不合格的有证砂场,继续停产整治,直至达标为止;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砂场,一律无条件拆除,并恢复河床原貌。对这次综合整治活动期间工作行动迟缓、清理整治不彻底、发现问题查处不得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召开后进推进会,责令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王钧副市长任组长,法院、检察院、监察、公安、建设、国土、水务、环保、安监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天水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一名政府领导具体负责本地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执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影响河道安全的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县区,按照《天水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二)密切协调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好本辖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真正把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暴力抗法者及黑恶势力进行依法打击;环保部门负责配合水务部门取缔关闭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地安全的砂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关闭取缔砂场违法占用土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砂车辆超载及损坏道路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监督砂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砂场安全运行;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支持违规违法采砂的行为。

(三)加大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对各县区河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治工作搞得好的县区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整治工作不力,重点案件查处不彻底的县区及有关责任人要进行曝光,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为了加强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从综合整治工作开始,全市河道实行属地管理和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水务局不再直接负责全市河道采砂拍卖、发证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砂石资源进行勘查,对采砂规划进行修编,确定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向社会公示,做到规范管理,依法开采。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河道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2年时间,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法开展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无证采砂、清理河道堆砂场(以下简称“两禁一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乡镇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动执法,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既要注重当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又要着眼长远,科学编制采砂(碓砂)规划,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县境内的秋浦河、黄湓河、清溪河及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秋浦河干流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未定点停靠的采砂船舶。

四、实施步骤

整治活动从2016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采砂点、重要交通道口张贴宣传标语及通告、悬挂宣传横幅等,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整治期间,我县境内秋浦河干流依法禁止采砂,因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确需采砂的,须报县领导小组核准。县水务局、各乡镇要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依法打击。要建立非法采砂行为跟踪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2.清理整治沿河堆砂场、制砂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堆砂场、制砂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整治。无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从整治之日起依法禁止进砂和制砂,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同时,县水务局、各乡镇督促其2017年4月30日前自行清除河道内弃置的渣土、砂石、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有水行政许可、经营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要规范管理,确保2018年4月30日前归并经规划批准的堆砂场。

3.清理整治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采砂船只(采砂机具)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处置方案。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禁采区、禁采期内应在指定的停靠点停靠;无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要依法拆除采砂设备、统一封存,并在指定的位置停靠;从事采砂的其它机具禁止停放在河道内。

4.编制采砂规划(含堆砂场规划)。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内河采砂规划(含堆砂场)修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2018年1月10日前,各乡镇完成工作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018年4月30日前,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乡镇,并提出整改清单。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县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足配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开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执纪问责。县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要严肃整治工作纪律,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法涉砂活动、干预采砂案件处置,对相关单位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坚持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采砂活动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视、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采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制意识,引导其依法进行河道采砂。二是保障行洪安全。河道采沙工作的开展要以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为前提,确保临岸丁坝等各类防洪设施设备不受采砂活动的毁损,发挥应有的防洪效益。三是严格禁采期管理。在禁采期内,各砂场要将主要采砂设备撤离采砂场,对大型设备无法搬运时可拆除其动力设备,除必要留守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同时,将采砂废料全部清出河道,确保行洪安全。对违规采砂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怠,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直至申请吊销采砂许可证。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采砂办、水利、公安、交通、安监、国土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在所有采砂场入口及周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宣传牌和必要的救护设备。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其采砂许可证。五是强化环保意识。加强采砂现场及相关地段的环境保护,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废弃物及生活垃圾,严禁采砂船漏油,严禁运砂车辆在夜晚居民区附近鸣笛扰民;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月**至**月**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建立组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依法采砂。

2、登记摸底(**月**至**月**日)。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所有河道内从事采砂人员、船只或采砂机械进行调整摸底,并对采砂船只、机械一律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准确把握第一手资料。

3、清理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由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联合行动、乡村两级倾力配合。根据摸底情况,对全县所有河道内的采砂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全县采砂规划的、无证的、手续不全的等各种非法采砂活动坚决取缔,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通过整治,达到规范全县河道采砂行为,达到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的目标。

4、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2月**日)。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县采砂办为召集单位,县水利、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国土、港航、海事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执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和督导重点。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会议及督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县采砂办。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关镇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整治效果不明显、执法不力的单位或人员,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非法采砂查处不力、专项治理走过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严打舆论和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有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月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坚持抓主干促支流、抓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在保障行洪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健全机制,常态落实,实现河道采砂有序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建立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禁采区有:县城禁采区、盐官禁采区,其它沿**乡镇设立 1公里 的禁采区。在县城设立禁采区警示牌6块。禁采期为每年的 6月15日 至 8月30日 。健全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务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一)整治区域。全县“一水十河(**及十条支流)范围的采砂河段。重点以**为主线,辐射其他各流域,依次推动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堆积物及非法采砂活动中滥采滥挖严重造成河道行洪安全的企业或个人;采砂过程中破坏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乱堆乱倒、肆意排污造成河道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形成的砂坑不回填,人为设障,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良田村庄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未经许可开展的非法作业行为。

(三)整治内容。针对全县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加强对超深超界、超采保护范围、砂坑不回填、未设立围栏警示牌及毁坏堤防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倒、随意排污等污染水资源行为,保护全县水生态安全。四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附近旱地筛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是开展河道采砂审批的专项整治。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采砂以及防汛期间对渡汛方案不落实的,如采砂设备没有靠岸加固的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摸底。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乡镇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境内河道采砂船只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集中整治掌握第一手资料。

2、严格河道采砂准入制度。要严格河道采砂准入,采砂许可证的办理须经本人申请,县环保、安监部门和乡村两级实地审查同意并加注意见,经县河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签发,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做到严格把关、依法审批、规范有序。要按照《**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足额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

3、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涉河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项目有关部门不能先行批准,以避免发生不符合防洪规划和标准的项目开工建设,增加防洪安全风险。对已建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凡没有水利部门审批手续的,责成建设业主补办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对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必须制定渡汛计划,并与水利部门签订安全渡汛责任书,缴纳围堰、弃渣清除押金;对待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必须凭水利部门开具的开工许可证开工,并于水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砂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全县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户要坚持予以打击;对证照不全的采砂船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取缔;对无证无照偷挖滥挖河道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的要严厉处罚、坚决取缔;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河道采砂中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禁止在河道内乱排乱倒弃渣,对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采砂企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并平整河道,回填砂坑,从严打击危害河道公共安全的行为。

5、逐步推进河流绿色河道建设。在河道管理中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河道水生态保护工作。要依法开展疏浚清障,做好防大汛的准备,彻底清除河道采砂的堆积物,杜绝新的设障行为出现;要对**城区以下9家采砂场的河道必须设立铁丝笼围堰坝和高 2米 的围栏,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重点区域要设立警戒线。

6、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要大力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保持河道的自然特征;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河道堤防、河床及生态多样性的破坏;要梳理沟通河网水系,提高河道的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恢复河流生物的多样性,维护水系生态平衡,充分发挥河流的生态功能。

7、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水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河道巡查制度,重点河段和重点区域实行责任包干、分段管理的办法,统分结合、量化考核,建立起从采砂许可、过程检查、执法监管、日常巡查、违法打击、刑事衔接等长效监管机制。

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县河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衔接牵头组织河道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县水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目整治工作方案,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查处无证采砂船只、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行为和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坚决不能视而不见,管而不严,徇私包庇;

交通、运管负责查处采砂及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内采砂清理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抗法及暴力行为,打击河道采砂、砂石经营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保障专项整治行为的顺利开展;

环保部门负责督促采砂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查处打击造成水源污染的业主;

安监部门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执法督察和督促采砂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其按规程生产作业,清除安全生产隐患;

电力部门负责拆除非法砂场所属变压器及电力设施;宣传部门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依法监管,排查隐患,整改问题,规范行为,确保辖区河道度汛安全;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联合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集合、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主动督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监督检查不得流于形式,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落实督导意见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行政问责;对经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到位,拖而不办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 2016年6月1日起 至9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 6月1日 --- 6月15日 ):召开全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河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整治规范阶段( 6月15日 --- 7月15日 ):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进行综合整治,针对采砂河段及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由水务部门牵头,对全县河道内的采砂场,要规范其采砂行为,督促采砂后河床砂坑的回填,加大河道内垃圾、淤泥的清理,保证行洪安全;对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砂场,限期坚决拆除,凡逾期不拆者由水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严厉予以打击;对全县所有采砂业主,重新界定开采及保护范围,根据各河段的砂石蕴藏量和可开发量,评估各采砂业主年生产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所有采砂许可证进行重新申请、登记、审批,今年要加大采砂管理费用征收力度,按规定上调一定额度的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标准。

3、巩固提升阶段( 7月15日 — 8月30日 )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依照《礼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礼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河道巡查,特别是重点河段要增加巡查次数,变化巡查时段和手段,加大违法现象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县河道平整美观,河流畅通。

4、总结验收阶段( 9月1日 —9月31日)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吸取经验教训,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河段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职责方案要求验收合格后进行有序、有计划地开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无证采砂、违法填河、占河等涉河违法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参与联合执法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对待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部门配合,突出整治效果。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各乡镇、村组要全力配合好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要恪尽职守,密切协作,确保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重点的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形成涉河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社会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填河、占河的势头,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确保全县河道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严格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研究和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变专项整治为常规化管理,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不断提高河道执法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河道行洪及航运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打击非法淘金开采行为,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吉府办字[2013]20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自**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整治范围为赣江**县段。

二、方法步骤

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县直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乡镇积极配合完成。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县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罗塘乡、百嘉镇、**镇在沿江村庄的显著位置装贴专项行动公告,做好沿江各村群众、非法淘金船只业主的思想工作。

2、自纠劝离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责令非法淘金船只限期驶离赣江**县段。同时明确告之非法淘金船只业主在限期内未驶离赣江**县段的将进行联合执法、扣押或强制拆除。

3、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海事处、县港航管理所、县安监局、罗塘乡、百嘉镇、**镇等部门乡镇进行联合执法,对限期内仍不退出赣江**县段的非法淘金船只进行扣押或强制拆除(爆破)。

4、巩固成果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适时组织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乡镇要加强巡查,若巡查过程中发现仍有非法淘金船只停留在赣江**县段的,一律联合执法进行强制拆除,以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形成联动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国土的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海事处、县港航管理所、县安监局、罗塘乡、百嘉镇、**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郭永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肖小华同志兼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落实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的牵头抓总以及非法淘金行为的查处工作。县水利局主要负责河道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河道采砂采区现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保障防洪安全。县公安局主要负责河道非法淘金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河道非法淘金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对淘金设备的扣押、拆除(爆破)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租船、燃油、拆除(爆破)等工作所需经费(主要是执法车船只用油、联合执法检查用餐等费用叁万元)。县海事处、县港航管理所主要负责船舶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证书不全的船只同时提供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船只。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砂业主,一律责令停止采砂活动。罗塘乡、百嘉镇、**镇等乡镇主要负责做好公告装贴、沿江村民思想宣传工作,并督促当地村民配合专项行动不参与到非法淘金活动中去,同时加强平时监管,发现非法淘金船只及时上报,对参与非法淘金的党员、村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3、务求整治实效。积极宣传河道打击非法淘金的相关法规、政策,适时对整治行动的成效、典型事例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抓好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大力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注重工作质量和实效。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将本次专项活动的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于**年12月10日前报县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道治理方案


河道治理方案(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污染源基本情况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00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划分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河道治理方案(二)

“能否设想有朝一日,河道两岸铺上的是我们的蜂窝排水模块?模块表层种有各种净化植物,形成两道可玩可用的绿色屏障。”灼热的夏日午后,当浙江农林大学**级农学专业学生诸葛亦弦站在杭州双龙港河畔,谈起关于这条臭黑河的治理思路时,掩不住兴奋劲。

日前,杭州城管委河道监管中心与“绿色浙江”联合启动城市河道水质改善创意大赛,就“调查监督”、“工程治理”和“绿色畅想”三个参赛板块向公众征集河道治理方案。诸葛亦弦作为负责人,带领同校其他五名相关专业的同学组成“蜜蜂团队”参与了此次比赛,并以其作品“双龙港蜜密花园”创意方案获得“绿色畅想”类板块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一条河的未来,因为自己的亲身参与,让这些高校学子心生期待。

蜂窝体系,构建蜜密花园

位于杭州西湖区蒋村街道的双龙港河道呈“L”形,全长1300多米。河道两岸与河水表面形成斜坡,其间穿插种植着茂密的常绿型乔木以及低矮灌木,每隔几百米还建有观景走廊及凉亭。

而在“蜜蜂团队”所提出的方案中,这里可以被改造为另外一番景象:一个个模块状的“蜂窝排水净化体系”将沿着河岸平铺至河床底部,取代了原先品种较为单一的茂密植被;承托有各类水生植物的生态浮床,依照一定比例点缀于河面之上,并配以LED灯光,起到水体修复及美化环境的双重作用;另外,河道的重要结点处皆设有主题广场,例如水车喷泉区、儿童沙滩区、老年健身区等,由此形成一个亲水、近水的“蜜密花园”。

据诸葛亦弦介绍,蜂窝结构的模块化设计是这一创意方案的核心,它源自国外一个利用蜂窝状设计改善河道水质的实际案例。每一层蜂窝体系都有一层滤膜,可以吸附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最表层则种植不同功能的植物。雨量较大时,不能通过地下径流及时排出的地表水,借由“蜂窝体系”的高度差一级一级跌落,经层层净化后最终排入河道。同时,还可将雨水收集贮藏在这一体系的每个小单元——“生态池”,用以在平时浇灌植被、滋润土壤或补充地下水,从而达到节水的目的。

此外,“蜂窝体系”采用“实时监测”,方便市民与水产生互动。“我们的设想是利用多个荷叶状蓄水池来落实,把它们设于河道两侧的人行区域,河水可以随时被抽上来经过市民检验,最后再把它们注入一系列种有植被的洼地。”诸葛亦弦这样描绘道。

实地调研,收获治水心得

“绿色畅想”并不等于“空想”。为了准备此次的创意方案,6名团队成员不仅积极向专业老师请教,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还多次到双龙港河道及周边进行考察,拍摄了总共4000多张河道实景照片。

调研中,团队成员对于河道的污染现状也有了更多的认识:“一段一公里不到的河道,竟然有五六个排污口,排出的水又黑又臭,一面走一面还能看到有居民在河里洗衣、洗拖把,甚至给宠物洗澡……”诸葛亦弦告诉记者,原以为做好一条河道的治理方案已属不易,没想到河道整治是个大工程,既要有创新、有细节,更要着眼源头和整个流域的全局。

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20xx年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县非煤矿山实现合法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开采、现场安全的目标。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行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 )1、提升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车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3、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巷道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严格加强防排水和用电安全管理。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1、矿山企业有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挖掘机司机、厂内运输车驾驶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3、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墙和伞檐违规开采行为。
4、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小于20米以下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行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5、推广机械挖掘、铲装作业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严禁高陡边坡和悬浮石下冒险作业。
6、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严格爆破物品管理,切实落实使用、运输、储存、领退制度。
7、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监测,对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后才能组织生产,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
8、确保用电安全。用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安全防护装置完备;重点部位、设施警示标志齐全明显。机械设备传动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有效。
9、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所、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健全维护防洪沟渠,严防雨季泥石流的发生。
四、整治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

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第2页

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
(二)企业自查和整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的每一个生产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岗位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安监部门督查和抽查。乡镇安监办要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督查,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安监局挂牌督办。
(四)检查验收。年底各乡镇安监办对辖区内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既是改善企业安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级部门和矿山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要把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将矿山数量多、事故频发、矿业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重点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项研究,采取果断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年年在整治,天天在整改”的整改不落实现象。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要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用法制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要逐一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长期以整改名义行开采之实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止民爆物品供应乃至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的强硬措施。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和技能知识,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七)强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做到打牢基础,稳步推进。
(八)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发展。

河道治理施工方案


河道治理施工方案(一)

1.1工程概况及特点

1.1.1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河

建设单位:**市**区**河生态治理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全长1500m。

我标段施工范围:马道工程、亲水平台工程、码头工程、部分土方及绿化工程。

1.1.2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情况 施工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点和水源点引出。

施工用电采用电杆由电源点架设到施工现场,施工用水采用镀 锌管由水源点埋地接到施工现场。

1.1.3工程特点

(1)施工环境:施工场地比较复杂,场地交通比较方便,施工要注意各工序衔接合理,并积极与其他有关单位及甲方、监理协调关系。

(2)工期: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25日,为了更快地完成本程,我公司本着以优秀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施工技术,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圆满完成此工程。

(3)搞好当地群众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安全文 明生产,不干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仍是本工程的关 键。

(4)道路沿线可能有各种隐蔽管道,施工时应注意管线的保护工作,并注意各种管线的安全。

(5)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较短,必须制定有力的工期保证措施,以确保在要求工期内优质完工。

1.1.4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I标段)招标件;

(2) 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文件;

(3) 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 我公司机械、人员、技术的情况和资源的调配能力;

(5) 我公司对施工各工种工序有关规定及操作标准、质量 控制手册;

(6)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7) 现场实地踏勘了解的情况。

1.2施工部署

1.2.1施工组织准备

本标段工程施工管理将以项目经理 部为核心,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原则,依托我单位管理力量和 后勤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高效、精干” 的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部、后勤部等部门,为充分调动 全单位力量及时优质地为本项目部服务,由公司负责行政工作 的领导组织公司所属后勤生产部门组成后勤部,充分发挥本单 位的人力、机械和资金等优势为本项目服务。

河道治理施工方案(二)

本工程共包含四段河道整治

第一段:本段长1941.73m,渠道起点位于规划洗瓦堰轴线,在XX沟进口设置闸门于洗瓦堰分洪。明渠标准横断面为倒梯形生态渠道,渠底宽5m,首部设置分洪水闸、新建3座涵洞,利用2座现状涵洞并对其上下游加长处理。

第三段:本段长1281.07m,第三段XX沟起于规划XX大道与XX路交叉处,沿规划XX大道北侧绿化带由西向东到达XX大道西侧,在XX新城绿化带范围内沿XX大道由南向北将洪水排入现状横穿XX大道桥梁。矩形渠道宽7m,新建1座涵洞,并在末端设置为暗涵形式排泄洪水,末端暗涵段总长782.82m。

【渠道护坡工程】

渠道护坡底设置C20砼护脚,顶宽0.5m,面坡1:0.5,高出渠底高程0.8m,并设置1m基础埋深。护脚挡墙沿渠道纵向每隔10m设置一道2cm宽沉降缝,内填沥青木丝板。

渠道护底采用2层结构。表层为30cm厚C20砼铺砌,其下为10cm厚砂砾石垫层, 上层砼铺砌中部沿排洪渠纵向间距2.5m对称设置尺寸0.8×0.7×0.3m的C20无砂混凝土块;挡墙及护底原则每10m分沉降缝。

【涵洞工程】

本工程涵洞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由顶板、底板、侧墙构成。根据不同宽度和覆土厚度采用不同取值,顶板、侧墙取值为50cm~60cm,底板取值为50~70cm。顶、底板和侧墙之间均设置梗腋倒角。箱涵底设置15cm厚C15砼垫层。

涵洞主体结构采用C30混凝土,翼墙采用C30砼,顶部挡土板为C25砼,直径大于10mm钢筋采用HRB400,其余采用HpB300钢筋。

【导流方案】

本工程施工特点是范围大,堤线长,构筑物呈线性布置。由此,结合现场情况,我单位拟在原河道,截弯取直段,堰坝等处采用纵向式围堰,侧向导流方式。

纵向、横向施工围堰采用编织袋装土外侧围护。

堰顶宽1m,迎水面坡1:1.5,双层袋装土;背水面坡1:1.5,单层袋装土。

【土石方工程】

河道改造工程施工主要以土方开挖为主要内容,共需开挖土方量41.5万m3.

基坑开挖前,用石灰粉撒出基坑的开挖边线,并在临近位置打入水平桩,在水平桩上标记出开挖深度。

挡土墙基坑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采取沿等高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编制依据】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 F50-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13)

《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 SL/T235- 2012

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水利设施的完好,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鄞州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XX〕21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浙水河〔20XX〕11号)精神,结合鄞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洁目标

(一)河道保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二)保洁覆盖率目标全区范围内的河道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及河道护岸、行洪桥梁、两岸绿化均纳入保洁养护范围,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河道、集镇及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市级河道(甬新河、沿山干河等)由区水利局承担日常保洁工作。

2.区级河道由区提供工作经费委托所在镇乡(街道)承担具体保洁工作。

3.镇村级河道由所在镇乡(街道)为主、镇乡(街道)与村共同实施保洁工作。

4.鄞州新城区内河(包括首南、钟公庙、中河等三个街道)由区城管局承担保洁工作。

5.望春工业园区内河道由望春工业园区承担保洁工作。

6.皎口、横溪、三溪浦、梅溪和溪下等五座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分别由章水、横溪、东吴、塘溪、横街等五个镇负责具体保洁工作。

7.各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内河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标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

三、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

河道保洁走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以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采用公开招标、专业化队伍打捞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等情况,区水利局可确定专门保洁单位,实施河道专门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河道保洁要求有专人每天巡回保洁,实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无经营性群养畜牧业;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及两岸绿化养护完好率在98%以上。

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

(一)日常性保洁区级以上河道,原则上每2~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河道,每5~6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特殊性保洁对于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或台风暴雨过后等特殊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特殊期间河道保洁工作。

1.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所在的镇乡(街道)或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河道保洁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垃圾清运处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年度河道保洁财政预算。按河道责任范围,区水利局、城管局河道保洁费用由区财政预算核拨,镇乡(街道)和其他部门自行筹措解决,但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补助;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费用由区财政对各所在镇实行定额补助。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一)河道保洁补助标准

1.区级及以上河道1200元/公里·每年;

2.镇村级河道1000元/公里·每年。

(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补助标准

各所在镇12万元/年。

(三)考核得分与资金补助

1.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给予全额补助;

2.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按70%补助;

3.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乡(街道),不予补助。

六、保洁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安全生产主体组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在工作过程中,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有效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同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也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关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等。

七、保洁检查考核

(一)考核机构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台帐、保洁质量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至2)。

(三)考核形式河道保洁实行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河道及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做好建章立制、自查等工作,每月自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帐,迎接区检查考核。

(四)奖励机制实行河道保洁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及年终奖励相挂钩机制。区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乡(街道)河道保洁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补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同时,区里每年底对符合考核要求、长效保洁效果显著的部门、镇乡(街道)等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一)

一、工程概况

上海崇明北沿风力发电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地区,从崇明东旺沙闸处,原上海崇明东旺沙风电场西侧开始沿92塘东段、98塘内青坎上向偏西北方向顺序2排布置风机,至近北八滧港西侧约1300m。

风机布置如下:

在东旺沙闸东侧,至现有崇明扩建工程已建的#13风机之间,沿98塘布置1#~2#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80m。

在东旺沙闸西侧,至北八滧港西侧1300m,沿98塘布置3#~19#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共布置17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600m。

在东旺沙闸西侧,沿92塘布置20#~24#风机,共布置5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m。

二、编制依据

1. 随塘河青坎原始样貌记录;

2. 相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 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条例;

4.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现场施工情况

#3、#4、#5、#6风机因所处大堤青坎不足需占用部分河道,固对河道进行如下图回填(以3#为例),我项目部将根据随塘河青坎原貌对回填土进行清理。

其青坎处原貌如下表所示:表略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一台

装载机 一台 20t自卸车 6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力8人,分别安排在清理现场及弃渣场。

五、 清理施工方案

1、回填土挖掘

(1)回填土挖掘前首先确定清理挖掘边线。

(2)回填土挖掘施工时长臂挖掘机对河道进行清理施工,普通挖掘机用于清理施工时对淤泥的转移及装载工作。施工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控制好清理深度及范围,防止挖机超挖扰动。

(3)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青坎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4)清理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理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理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挖掘深度不够的区域。

2、淤泥运输

我项目部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五、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二)

一、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准备:银浩河道清理公司在开工前进行固定线路,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并进行记录与整理,送交银浩公司监理工程师核查。

2、施工调查及试验: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现有管线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3、场地清理:在施工现场工作界限内,保护所有规定保留的植物及结构。对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腐植土进行清除运弃。场地清理完成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重新测定地面标高,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 河道围堰

遵照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河滩地上不得取土围堰。围堰施工前与河道管理部门协调,核对围堰时的河水断面流量、流速,以防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水流对堰身的冲击,保证围堰的稳定。

围堰土比现况水深高1~1.5m。迎水面坡度为1:0.75,背水面为1:0.5,土坝外测采用钢筋笼,钢筋笼采用Φ5光圆钢筋焊接而成,尺寸为80×60×40,内装石块。钢筋笼交错压茬码放。土坝内侧采用编织袋装土,土坝水下部分土袋为2×4交错压茬土袋封口方式,叠至水面以上时,改为2×3交错压茬土袋方式。

当围堰完成后,要详细检查围堰的填筑质量,确认围堰体的稳定后,安装泥浆泵,抽出围堰内存水。

三、 河底处理

本项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清表、挖运弃土方、拆除旧有的构造物、挖除树根等。

首先抽水、清淤泥。抽水的潜水泵型号和数量可根据围堰内的水量的多少来决定。在施工准备期间要充分的准备所需的水泵及相关的设备等。淤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挖泥采取斗容量1.2m3挖土机将淤泥集中,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将淤泥全部外运,挖泥深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但必须保证将淤泥清走,露出原状土层,并在清淤泥后,池底面进行平整,以利于分层回填处理。

四、 河底砂砾垫层

对于浆砌底插石灌浆河底要进行换填天然砂砾30cm.,填土分层压实。土方回填采用机械铺土,振动碾碾压。河底验收合格后,先用推土机找平,12-15吨振动压路机碾压两遍。然后分层摊铺回填。每层土虚铺厚度为15mm。碾压时轮相互搭接,防止漏压。由于填土采取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形成阶梯形。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检测密实度(密实度要求为重击实90%)。还土操作流程为:池底淤泥、杂物清除→检验土质→分层虚铺土→分层碾压→检测密实度。

对于安装预制板护砌的河底要进行粗中砂层底施工,施工方法同上。

五、 河底插石灌浆铺砌

1、主层块石铺筑

1)铺筑前对基层设计高程及边线进行复核测量不符合规定差偏,表面清洁无杂物。

2)采用人工铺筑的方法。将块石的多棱面中表面平整的面朝上铺筑,各石块铺筑紧密,其空隙用小碎石填充。灌满,并用末子将面抹平。

六、 土工布的铺设

土工布铺设前检查砂砾垫层的高程和坡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表面如有大的棱角尖要先将其粘平,防止其扎破土工布。土工布交错搭接铺设,侧边搭接长度25cm,端边20cm。

七、沉砂池施工

钢筋的加工成型按照图纸的尺寸及要求编制钢筋下料单并按其要求加工。钢筋在加工成型之前进行调直及防锈清理,确保钢筋表面的洁净。

钢筋成型后,挂牌注明其所用之部位、型号、级别,并分类码放整齐。成型的钢筋一般暂存在加工厂内;施工中按照施工计划以及施工现场的要求分批运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只能少量地暂存工程急需的成型钢筋。

运至现场的钢筋要码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底部垫方木与地面保持距离。

钢筋的现场绑扎及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及要求进行。 架立筋:控制上、下层钢筋间距。

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在模板与钢筋之间设置水泥、砂浆配比与所浇筑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垫块,垫块数量不得小于2块/m2。

绑扎时铺板作业,严禁踩踏绑扎完毕的钢筋。钢筋安装时接头的位置及数量,符合国标验收规范及规定。

模板采用木材和覆膜胶合多层板制作,用15×15cm的方木做支撑。

浇筑前进行吹仓工作;在施工时用清水湿润;在浇筑混凝土时施工队组严格控制下灰速度,不得大于1.0m/h;

混凝土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振捣时振捣棒采用一字式下棒,移动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

八、砌筑砂浆

施工时,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准混合使用。砌筑砂浆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砂浆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砂浆试块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块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

九、 石砌挡土墙

石料要求:块石形体大致方正,厚度不小于20cm;长及宽不小于厚度,顶面及底面平整。 基础施工前,在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标明基础、墙身和轴线的位置及标高。 砌筑基础前,应先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3—2002的规定。

砌体施工,设置皮数杆,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砌筑挡土墙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先由底下往上砌。当设计无要求时,在基础高低台阶接头处,下面台阶要砌至少500mm的实砌体。

2) 每层块石高度一致,每砌高0.7~1.2m找平一次;

3)砌筑块石,错缝按规定排列,同一层中用一丁一顺。灰缝宽度为2~3cm;

4)砌筑填心石,灰缝彼此错开,水平灰缝不得大于3cm,垂直灰缝不得大于4cm,个别空隙较大,在砂浆中用挤浆填塞小块石;

5)伸缩缝、沉降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

6)砌体工程工作段的分段位置,设在伸缩缝、沉降缝、洞口处。

7)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和预埋件等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宽度超过300m的洞口,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

8)砌体中的预埋件均防腐处理。

9)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校正。标高偏差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校正。 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A、砌体砂浆嵌填饱满、密实;

B、勾缝均匀整齐,缝宽符合要求,不得有脱落、漏勾;

C、砌体分层砌筑咬茬紧密,不得有通缝;沉降缝制顺贯通

十、沥青木板沉降缝

结构施工完毕后统一进行变形缝处理,处理时先将变形缝用特制钢丝刷将凹槽掏空,用空压机吹干净,然后进沥青木板施工,最后进行砂浆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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