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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扶贫实施方案

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与其忧虑未来,不如计划未来。想要活动有序且顺利地开展,我们要事先规划好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能否制定出一份高质量的方案,是对职场人士策划能力、文字功底等的直接检验。怎样规划一份详细的方案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关于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六大工程建设,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市安办发〔2014〕1号)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基础,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涉及公共安全的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及市政设施(城市燃气、供水、热力等)、水利、学校、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行业,以及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重点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隧道重大安全隐患;完善辖区国、省干道的安保工程;继续完善运输企业GpS定位监控平台建设;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两个规范”;强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排查治理相关营运车辆、交通工程建设和道路养护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严把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源头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实施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二)消防。重点排查治理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重大节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政消火栓、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程建设及市政设施。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治理供水、燃气、热力、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水利。重点排查治理水库、河道水利设施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水库大坝、淤地坝和农村人饮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五)教育。重点排查治理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深化校安工程,加快校舍危房改造速度,提高校舍安全等级;继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启用校车动态监控系统,严格校车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校园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六)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展览馆、公园、餐饮场所、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七)旅游。重点排查治理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团队使用客运车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排查治理旅游车船、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主管部门主办和承办的大型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旅游经营、接待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八)电力。重点排查治理电网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电和应急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安全检查责令停止供电等处罚指令的执行;强化电力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供电公司。)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制定方案阶段(**月)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各项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各部门实施方案要科学谋划,合理可行,并将方案于**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阶段(**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内容,深入开展监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位置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等级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完善隐患台账。
(三)加大措施,集中治理阶段(7-11月)

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第2页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已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对能够督促整改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整改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要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有关部门要在12月1日前将本行业保障工程实施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年底,市安委办将对各行业落实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实施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公共安全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来抓,把公共安全保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行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各实施单位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督促落实各级部门和企业安全责任,推动公共安全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公共安全保障工程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行动相结合,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工程。各牵头单位要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10日内将工作完成及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投入,整改隐患。各有关部门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加大对治理公共安全重大隐患的资金投入,落实公共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维护资金,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式”管理。
(四)建立机制,长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在整改治理公共安全隐患的同时,着力构建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长效机制,对行业交叉的单位、场所,要建立联合执法和监管机制,政府统一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科学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加强应急,强化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机制建设,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逐级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救援物资,畅通救援渠道,确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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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工商局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经营行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整治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广告经营行为,督促重点领域的广告经营单位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探索和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净化广告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整治工作任务:以整治报刊、电视、广播及互联网领域发布的违法广告为重点,大力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违法广告和不良广告,严厉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_、从严查处在食品广告中宣传对疾病的预防及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
_、严查处在医疗、药品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行为;
_、从严查处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_、从严查处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_、从严查处在房地产广告中无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广告科。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主任:潘彦芳
(二)实本文 施方法
整治工作从____年_月至年底,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严格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广告监测和案件查处力度。市、县(区)两级机关要组织专人负责对报刊、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实施广告监测,要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等违法广告及不良广告实施重点监测,通过发布提示公告、召开座谈会、日常走访、约见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等形式,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单位处以行政告诫和查处。
(二)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报刊、电视、广播及互联网领域的广告经营单位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及档案管理等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度。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违法广告影响社会秩序、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严重违法行为及不良广告的报刊、电视、广播及互联网领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认真落实《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提高查办效率。对监测发现、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举报投诉的广告案件,要做到有记录、有落实、有报告。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以及推诿不办、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定期公告违法广告。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在整治行动期间,对查办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及不良广告案件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警示公告,曝光违法行为,震慑违法主体,并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布联合公告。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此次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细分,有效构建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根据方案要求,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的广告监测和监管力度,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坚决有效遏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四)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在整治行动期间,适时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对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难点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向市局汇报,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局要不定期对各县(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年底通报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xx府厅字〔xx〕xx号)精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现根据我市实际,就抓好xx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监管体系

(一)加快推进市、县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统筹调配监管资源,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强。到xx年底,全市100% 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到位,并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健全乡镇(街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妥善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问题。到xx年底,100%的县(市、区)在乡镇(街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60%的县(市、区)建立协管员、信息员报酬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级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沟通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到xx年底,全市100% 的县(市、区)政府成立食安办,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提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推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xx年底,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全部移交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农业局

(五)推动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县二级公安机关食品安全办案人员力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到xx年底,市、县二级公安机关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公安局

(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将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中的粮食加工等6大类84个品种食品生产许可权下放至县(市、区)。制定全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逐步推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依法推进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和备案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七)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打击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和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假劣农资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力争全年新增“三品一标”30个以上。加快“三品一标”产业升级,将认证认可的重点转移到绿色、有机食品上来,把我市打造成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八)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蜂蜜掺假造假、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信委

(九)强化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流动餐饮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景区、铁路车站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南昌铁路局xx车务段

(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摸清底数、排查风险。按照不同业态、规模、经营品种等分类要求进行细化梳理,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监督检查和日常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摸研判,建立“风险清单”,开展综合治理,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检信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等法定义务。xx年,食品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的处置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治理体系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分阶段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督促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白酒生产企业完善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督促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推动食品企业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加大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完善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完善企业信用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继续完善“黑名单”发布工作,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倒逼企业增强主体责任;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二)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积极性。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发挥专家学者咨政启民作用。促进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检查和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学校食堂、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健全法规标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十三)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等重点农产品,组织制定20项以上农业地方标准。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的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出台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溯标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同级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通报、重大案件咨询会商、提前介入、涉案物品处置和案件信息联合发布机制等,全面提升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

(十五)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健全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制订工作规范,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积极发挥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六)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继续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组织实施年度优先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提高数据利用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七)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与溯源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发风险、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力度,健全风险线索发现、分析、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到xx年底,全市11个县(市、区)各设置1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能力建设

(十九)进一步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抓紧实施 “十二五”规划项目,加大预算内基建投资,规范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到xx年底,100%县(市、区)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经验,紧扣全市食品监管发展现状和基层需求,科学编制全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重点规划一批有迫切需要、有争取空间、有实际作用的项目,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基础设施、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县级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二十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市、县及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组织开展实战、模拟、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全市食品医药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狠抓督促落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督促检查,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到xx年底前,各级政府要逐级与下级政府签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新区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突出抓好用水、用电、办公耗材和公务接待等节能工作,引导新区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营造良好的机关节能氛围,以全面节约为重点,建立机关节能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3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2014年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2%、3.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4%。
三、领导机构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为营造**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为了抓好节能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经新区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是**。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节能制度。根据《公共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步理顺职责范围,抓好节能工作。一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节能规划,将本单位节能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新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推进本单位节能工作。要切实发挥《公共节能条例》赋予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抓好节能管理工作,切实把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2014年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严格考核指标,加强机关节能目标管理。实行节能工作管理岗位责任制,与具体责任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其职责和任务,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责任人年度考核的内容,考核考评情况实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加强节能工作的宣传。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精神,学习市政府关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有关要求,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自觉性。以开设一至两期节能降耗宣传专栏、细化节能降耗标识提示、设计宣传手册、开展节能降耗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性,普及节能资源知识,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实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节能氛围,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理念,养成良好的能源资源节约习惯,努力在新区营造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日常节能管理。以新区节能降耗为主题,积极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支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常态管理和动态掌握,以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用气和办公耗材“五节”为重点,从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做起,加强空调运行管理,推广办公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促进新区各项服务保障向节约化、效能化发展。
1.节约用电
(1)办公室白天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杜绝“长明灯”。
(2)办公室内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
(3)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所有办公场所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设定不高于20℃,无人时关闭空调。
(4)将电脑显示器亮度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显示器亮度过高既会耗电量,也不利于保护视力。
(5)为电脑设置合理的“电源使用方案”,短暂休息期间,可使电脑自动关闭显示器,较长时间不用,使电脑自动启动“待机”模式,更长时间不用,尽量启用电脑的“休眠”模式。
(6)养成随手关灯习惯,办公大楼楼道灯、走廊灯、卫生间等照明设施在白天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状态。下班前要关闭办公电脑、饮水机和照明灯等室内所有用电设施的电源开关,减少待机能耗。
2.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做好排水系统日常维护及节水改造,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调低卫生间水箱水位,降低水龙头水压,减少小便斗出水量。
(3)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4)在卫生间张贴节水标志,并请专人不定期检测各水龙头、厕所水箱及饮水器,避免漏水,浪费资源。
3.节约用纸。尽可能采用电子化作业,倡导网络无纸化办公,尽量通过网络传递资料,减少纸张浪费。提倡纸张双面使用,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信封、稿纸、复印纸再利用,减少纸张浪费。
4.节约办公用品。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用品,不盲目采购使用高档的办公设备用品,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5.严控接待支出。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在办公接待中严格控制用水、饮料;在用餐接待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实行工作用餐,不得以各种理由擅自提高标准,杜绝高消费等现象的发生。
6.养成节能习惯。积极参与“低碳节能”行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使用环保购物袋,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座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楼梯鼓励走楼梯。



区兜底保障脱贫实施方案


区兜底保障脱贫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兜底保障脱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脱贫作用,将中省市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助推精准扶贫,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统一到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实施兜底保障脱贫要求,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确保精准识别兜底保障

1.分档落实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两线合一”后的政策,我区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015元/人年,严格落实农村低保A档250/人月,B档200/人月,C档140/人月的保障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全面实施“分类施保”。贫困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其中,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多重残疾一、二级),持我区户籍,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低保对象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保障标准的20%,重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和父母一方去世的单亲未成年人按保障标准的50%,儿童和父母离异的单亲未成年人按保障标准的30%,哺乳期妇女按保障标准的7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保障标准的60%分别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3.加大“渐退帮扶”力度。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原政策延续12个月的农村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延长到18个月救助时限。通过提供保障过渡期,为其彻底脱贫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

(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能力,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我区将按照省市分类制定的相关特困供养标准,落实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加快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改善特困对象居住环境,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机构,最大限度实现对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进一步促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院规模、服务能力实现双提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

1.积极推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救助模式。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

2.对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A类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给予定额补助;

3.民政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继续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以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切实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

(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防止因突发事件致贫返贫

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后,按照人均不高于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我区临时救助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应救尽救;按照《**区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区政办发[2015]10号),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行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升救助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落实养老保险参保和待遇,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落实中央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实现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群享受养老待遇;落实好残疾人参保政府补助政策。

2.完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3.加快区养老机构、镇街办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打造集机构养老、社区照料、农村互助、居家养老“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委、区民政局)

(六)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1、对农村“三留守”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2、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面向贫困妇女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贫困救助、生产帮扶等服务活动。组织动员爱心人士和社会公益组织发挥技术、资金和资源优势,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和贫困妇女帮扶活动。

3、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与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

(七)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群众因灾返贫

1.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以减轻灾害损失;

2.进一步推进农房保险工作,坚持“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农村居民自愿投保,提高农村住房风险保障水平;

3.积极开展灾害应对工作,按照《**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冬春救助、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八)主动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加大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力度

对贫困户中的重点优抚对象,确保抚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已享受定期定量补助资金但生活仍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启动“解三难”程序,加大解决力度,把各项优抚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帮助重点优抚对象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办)

(九)加快培育发展扶贫济困类公益慈善社会组织

对以扶贫济困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按照“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区民政局直接登记。依托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孵化一批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枢纽型扶贫社会组织,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依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打造“一村一品”,形成扶贫开发品牌项目,带动农民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兜底脱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成立由区民政局局长马千里为组长,其它成员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狠抓落实。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区民政局将履行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兜底;区财政局要合理预算安排各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资金,加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资金监管;扶贫办负责提供兜底保障脱贫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扶贫对象纳入建档立卡以及享受相关行业扶贫政策数据情况;卫计、人社、残联、妇联、团区委、老龄委等部门按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帮助和服务,确保我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广泛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活动,第1不断提升医院行风创建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以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针,加大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他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把卫生行业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保证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
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我院行业作风建设要跨入全市先进行列,必须动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经过努力奋斗,达到以下目标: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医疗卫生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医疗卫生人员普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基本消除医院“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加强门诊力量,安排高年资医师应诊,提高诊断水平,减少复诊次数;医院要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完善病人选医生制度,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住院费用实行“一日一清单”制,方便病人就医和查询医疗费用,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量应达到采购总量的90,并将形成差价的60以上让利于患者。
(三)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和措施健全,病人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达到95以上,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达到90以上,各项检查、检验报告诊断符合率达到98以上,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医院急救物品完好率和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例文书书写合格率和甲级病案率达到90以上,病人平均住院日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医院感染率小于8,药房无伪劣、过期药品和保健品,无医疗责任事故和重大技术事故发生。
(四)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单位内各种应有标识齐全、美观,服务环境整洁、安静、温馨,各个工作环节管理有序,按规定要求进行了绿化。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医院行风建设由党支部书记XXX同志负总责、主抓,院长XXX、业务副院长XXX、XXX、XXX、XXX、XXX配合抓,成立行风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把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精心组织,把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分解到科室和岗位,落实到人头,签定责任状,年底实行个人绩酬挂钩、奖优惩劣。
(二)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培训。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重温毛泽东同志的《纪念白求恩》,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江泽民总书记为卫生行业提出的“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32字风尚,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卫生工作宗旨观念,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认真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作风培训,不断规范人们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骨干和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党员干部是行风建设的骨干力量。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抓好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以党风带行风,以干部带群众,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见贤思齐,促进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院支两委和各科室(部门)要经常派人对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对医疗质量进行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人们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五)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行业不正之风的产生,既与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关,也与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有关。因此,行风建设要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来进行,以改革促进行风的好转。当前,要着重抓好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病人选医生制度。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消除各种弊端,切断行业不正之风产生的客观根源,促使人们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职业作风。
(六)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医院的行风建设情况,要作为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和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对行风建设搞得好的,要通报表彰、奖励;行风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搞不正之风的“害群之马”,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今年是“医院管理年”,我们决心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动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振奋精神,齐心协力,积极和创造性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医院管理的各个层面,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开创我院行业作风建设的新局面。
2005年3月28日
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根据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侨〔2005〕调1号)精神,为了顺利地组织实施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结合我县侨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重点侨情调查的对象调查对象为河东县海外华侨华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情况,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情况;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三是1979年以来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情况;四是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情况。二、重点侨情调查的内容重点侨情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三、重点侨情调查的方法和步骤(一)调查方法:重点侨情调查主要采取行政村、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我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资料。正式调查开始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重点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从2005年9月开始,2016年1月结束。(二)调查步骤:1.成立机构(9月10日~12日)成立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主任李莉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付军赐,统战部副部长欧林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华,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力非,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淑治,县人事局副局长杨德昌,县统计局副局长吴昌荣,县科技局副局长林生华,县侨联主席兰金泰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以下简称“调查办”)。2.动员部署(9月13日~14日)召开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会议,对做好侨情调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组建队伍(9月15日~20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队伍。4.调查培训(9月21日~25日)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10月下旬,省调查办对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5.调查摸底(9月26日~10月7日)在重点侨情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社区进行摸底,掌握需要开展调查的行政村、社区的有关情况,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表》。二是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摸底工作以1996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县调查办要对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1996年普查相比有减少的,县调查办会同基层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6.调查实施(10月8日~11月20日)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按省统一印制的重点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二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三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在开展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传真或发函联系等方式,请县外、海外乡亲和社团协助了解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侨情资料,补充、完善县内调查的数据与信息。7.质量检查(11月21日~25日)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调查结束后,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对填写的各类调查表进行全面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不合格的组织人员重新调查。县调查办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调查数据、材料的质量。8.录入汇总(11月26日~12月26日)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村、社区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录入汇总采取人工汇总与计算机录入汇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实行人工汇总(有条件的也可用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可实行人工汇总外,《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必须实行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除要在录入汇总的基础上对重点侨情调查的数据、材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9.资料上报(12月27日~30日)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在12月30日前按要求将侨情调查资料汇总报市重点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几点要求(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调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调查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专项经费和办公设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重点侨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注意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调查的有关侨情调查表格,须经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调查办审查。(三)确保调查质量。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好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把握好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保证侨情调查资料的真实可靠。(四)依法开展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及县调查办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特别是对入户调查表和重点对象的有关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外泄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整治生猪屠宰领域问题实施方案


整治生猪屠宰领域问题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生猪屠宰领域问题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希望可以帮到您!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打击整治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业字[**]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年打击整治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扫雷行动”(以下简称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环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有效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行动重点

针对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联合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

(一)重点区域。县城周边密集点以及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区域等。

(二)重点行为。重点打击没有取得定点屠宰证仍在屠宰的小型屠宰场点及屠宰病死生猪、出厂未经检验检疫生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在屠宰过程中注水、注入有毒有害物质、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对“代宰”屠宰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等行为。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三)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屠宰违法行为大案要案查处上取得重大突破,消灭县域内“零案件”现象;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健全屠宰监管责任制、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摸排清理,管控风险。深入开展小型屠宰场点、“代宰”经营屠宰企业、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屠宰场点布局、“代宰”经营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系统梳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小型屠宰场点转型升级,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完善记录,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屠宰厂(场)落实生猪进厂(场)验收、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出厂(场)等记录制度,并以此为重要抓手,落实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生猪“代宰”企业建立委托屠宰协议制度,明确“代宰”企业与猪贩肉贩权利义务关系,督促屠宰企业健全“代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按标准进行屠宰,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

(三)严格标准,换发新证。切实把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和换发新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对已列为整改的屠宰企业,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各地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生猪屠宰资格清理整顿和换发新证工作中的职责,定期协商会商,妥善解决资格审核清理整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审核清理换发新证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清理整顿和换发新证,进一步明确界定B类屠宰企业的销售范围,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跨区域销售行为。

(四)严惩重处,打击违法。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和刑事追责力度,对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集中整治、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深挖严查,联合执法,一查到底。强化检打联动,在组织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同时,加大对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重大案件信息共享、联合督办机制,采取集中办案、异地执法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监管、强化督办。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切实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县开展屠宰违法行为线索收集、案件查办的督查督办,切实解决有案不办、涉嫌犯罪案件不移等现象。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本辖区的畜禽屠宰监督执法举报投诉电话。

四、时间安排

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时间从**年**月至**年**月。包括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组织开展全县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动员会和部门联席会,部署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月)。集中力量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年**月)。四项整治重点:(1)集中整治小型屠宰场点存在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小型屠宰场点在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取缔无证小型屠宰场点和经整改仍不达标的生猪屠宰企业(场、点)。(2)核查核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不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骗取、套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3)全面落实屠宰企业“代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4)严厉打击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猪、未经检疫检验生猪、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猪以及在屠宰过程中注水、注入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设屠宰场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升阶段(**年**月)。召开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开展“扫雷行动”是根据省农业厅、公安厅**年打击整治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对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强配合,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办理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生猪屠宰环节的违法案件或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执法活动时,可以商请当地公安机关介入,公安部门应积极配合,联合开展执法。按照《**省农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的要求,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农业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农业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侦办。对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公安机关自行发现并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案件,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应积极配合,为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鉴定等侦查工作提供便利。

(三)营造良好氛围。全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生猪屠宰“扫雷行动”进展情况,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要总结宣传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信息,让社会了解生猪屠宰监管工作。

(四)强化舆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建立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事件要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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