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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工作总结

供销社工作方案两篇。

计划对于我们的工作生活有着很大的意义。为了有序地开展工作,此时我们就需要一套具体的方案。制定方案要把实现的可能性与实施的可行性结合起来。优秀的方案有哪些特点?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供销社工作方案两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供销社工作方案两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供销社工作方案两篇供大家参阅!

【一】

为深入贯彻五届市委十三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要求,进一步改进市社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提升市社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和“四有”的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增强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不忘本、不懈怠、不妄为,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机关效能,严肃工作纪律,激发干事创业新担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执政,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队伍,为供销社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凝聚正能量。

二、治理对象

治理对象主要是市社机关、党员干部以及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

三、治理内容

(一)玩忽职守不作为。拒不履行自身职责,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特别是对市社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稳定等2015年度重要任务,以及对科室或个人分工负责的职责任务、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或拒不办理,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纪律松懈不作为。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矩、不听指挥,不服从组织调配或工作安排;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娱乐、上网聊天购物炒股、工作日午间饮酒;作风浮漂,精神不振,效率低下,业务不精,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经常完不成组织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

(三)推诿扯皮不作为。科室之间不互相协作,不配合、不协助;工作只部署、不落实;服务意识淡薄,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在面对职工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时,推卸责任,相互推脱,让群众办事来回跑,导致事情久拖不决;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长期无视或不处理、不纠正。

(四)监管缺失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多次出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发生严重事件;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放任不管、不依法监管或监管不力;对各类风险点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力。

(五)违反程序乱作为。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依法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件,擅权独断,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职权。

(六)行为失范乱作为。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让当事人逃避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受到损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职工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

(七)不守规矩乱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开会、违规出国出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等;在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八)以权谋私乱作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谋取小团体利益,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好处乱办事。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做好动员部署。3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方案和部署情况要于3月20日前报市“一改双优”活动办。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五届市委十三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通过学习教育,促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践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大力弘扬“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忠诚党的信仰、党的宗旨、党的事业,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记职位就是责任,就必须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就必须守纪律、讲规矩、有戒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肩负起促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重任。

(二)查摆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机关人员根据科室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广泛接受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投诉,通过社会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各方面意见,确定问题较多、职工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列为重点监控指导对象。

2、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易落实、好检查。整改方案要以任务台账的形式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针对群众意见和投诉,实行挂销号督办管理,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一改双优”活动办反馈销号。

3、解决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出台完善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的制度。“一改双优”活动办要配合市社监察室,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案事件,集中公开曝光。

4、组织集中评议。要结合“三亮三评”活动,对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评议,进一步收集机关内部的意见建议。市社“一改双优”活动办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督促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督查。市社“一改双优”办将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在服务市社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中的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监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送市“一改双优”活动办。

2、明察暗访。市社“一改双优”活动办组成若干暗访检查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贯穿于整改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严厉追责、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事,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1、检查验收。市社“一改双优”活动办组织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实行分级负责、综合评定的办法,在市“一改双优”活动办的统一组织下,统一标准、集中时间统一开展。在检查验收中,对治理不认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仍较为突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社及时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一改双优”活动办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一致,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一改双优”活动办公室。组长:王奇,副组长:何应俊。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高度重视,严肃纪律、服务大局,把治理工作的成果体现在全面落实推进市社部署的各项工作中。

(二)认真整改。广泛深入地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排查,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和症结,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

(三)强化问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一改双优”活动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律作为顶风违纪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事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综合施治。市社“一改双优”活动办要开设专项治理工作专栏,深入广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举报电话,曝光典型事例,开展学习讨论,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直属各单位和机关科室要及时上报治理信息,交流沟通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努力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市供销社按照全市“一改双优”活动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突出“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主题,以改进作风为切入点,以专项治理和追责问效为突破点,以推进工作落实见效为着力点,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支撑点,全力服务三农,为促进供销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服务“三个xxx”建设。

一、加强纪律约束,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

市社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7个方面要求和22条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关于治理“四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文件规定,积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执行纪律,切实维护纪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抓好焦裕禄等典型事迹的学习,进一步弘扬“扁担精神”,挖掘身边实例,特别是工作推进中忠诚担当、务实为民、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比有标杆,追有目标。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三亮三评”活动,弘扬“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作风建设“四句话”要求,通过进一步明确学习标准、严格时限要求、逐级核查落实,严防学习教育走过场、图形式,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形成讲团结重干事、讲敬畏守规矩、讲忠诚勇担当、讲落实求实效的政治生态。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传导压力,以从严认真的态度、严抓紧管的韧劲,紧紧围绕狠刹“四风”、执行工作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突出重点对象、重要节点、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督查,开展高密度、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反“四风”改作风良好势头。加强对“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紧盯“四风”新症状、“隐身衣”问题,不断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更加注重过程跟踪、科室联动,提高督查效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抓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玩忽职守,纪律松懈、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四不作为”和违反程序、行为失范、不守规矩、以权谋私等“四乱作为”问题。做到自查自纠不遮掩、不隐瞒,明察暗访无盲区、曝光处理不手软、敢动硬,建章立制出实招、求实效,通过专项治理,提高执行力,树立新形象。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党办、办公室、人事科

(三)完善制度体系,严肃追责问效

紧紧围绕推进市社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零容忍”、“无禁区”的态度,加大对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落实不力等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四风”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综合采用通报批评、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等方式严格进行问责。以强力问责问出执行力、问出战斗力,推动市社各项决策、措施得到快速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得到顺利推进,关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加大公开问责力度,问责情况和问责结果要适度公开,对典型案事件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一步扎紧织密问责求效的制度笼子,建立起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问责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落实,始终保持明察暗访常态化、通报曝光常态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主动适应作风建设从实的新常态、追责问责从严的新常态,监督检查从紧的新常态。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市社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党办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优化供销经济发展环境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督查推进重点项目。紧紧围绕市社确定的新网工程、发展专业合作社、基层社重建、深化企业改革等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挂销号监控,排出任务时间节点,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定期亮进度、晒问题,以过程控制、监督倒逼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资产科、业务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

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健全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对市社和直属各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加强配合联动,统筹推进,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室、资产科、业务科、信访科、安保科、监事会、办公室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为基层、为“三农”、为直属企业和下级社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资产科、安保科、信访科

(二)切实优化社务环境

一是提升服务效能。探索服务标准化工作,逐步完善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促进服务方式的标准化。结合村级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加快推进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资产科

二是坚持依法治社。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细化职权行使的标准和规则。全面梳理机关科室主要职责、厘清职责边界、提出监管措施,建立与权力相统一的责任清单,形成全方位、经常化立体式的监督和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快职能转变。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党办、监事会、业务科、资产科、安保科

三是以机关行为规范涉及“三农”、直属企业和下级社行为为重点,杜绝乱摊派、乱收费,减少检查评比次数,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资产科、安保科、监事会

四是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收集办理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影响项目建设、企事业生产经营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问题整治情况的问责问效。重点加大对影响项目建设、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恶意阻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业务科、信访科、安保科、监事会

三、加强服务引导,优化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转型。围绕“三农”服务,优先发展科技型、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产业,加快庄稼医院、“一测三配”等建设力度,引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用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涉农生产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发展。促进生态农业建设,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经济实现转型跨越、绿色崛起。

责任领导:王奇、彭义举、刘学太、何应俊、董文基、史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强化目标责任,力求工作实效

(一)完善领导机制

市社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是本单位“一改双优”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行动上要率先垂范,全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社“一改双优”活动办要协助市社党委履行好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的职责,配合纪检监察室加强执纪监督、追究问责,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结合“三亮三评”等重点工作,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入手,重点抓好预警防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科学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形成落实有据、问责有规、推进有力的工作新局面,切实巩固“一改双优”活动成果。

(二)强力推进落实

市社活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市社上下同频共振,全面推进“一改双优”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市社活动方案,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更加详实的实施方案,丰富活动载体,扩展活动领域,深化活动内涵,确保“一改双优”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

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改双优”活动的重要任务,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贯彻始终。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认真研判,紧抓当前影响供销经济发展、系统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根源,找准切入点,多措并举、化解难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

供销社工作方案两篇第2页

的发展环境。

(四)营造舆论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手段,出台专门宣传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充分加强协调,利用市社网站等宣传手段,为开展好“一改双优”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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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两篇


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 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2015〕2号)精神,结合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宴席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乡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做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个体店铺,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烧烤、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乡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乡村结合部、集镇街道、车站为重点,依法做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干部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店铺为重点,突出做好市场开办者和个体业主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村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农村宴席环节。对我乡餐饮服务环节和农村办酒宴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乡街道餐饮业、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农村办酒宴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管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 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乡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 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 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乡中心小学校各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乡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乡畜牧站为主,邀请公安、工商、食药监、卫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乡街道旅馆、农庄、酒楼、饭店、宴席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乡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做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三、主要职责

乡政府安办负责牵头,组织乡村干部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四、工作步骤

隐患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 月 18日至 3 月 25 日)各村、学校按照职责召开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 月 26 日至 11 月 5 日)各村、学校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1 月 6 日至 12 月 6 日)各村和学校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政府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各村、中心小学校及村校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本村内,本单位内,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乡政府安办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乡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四)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及乡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报送,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

(五)严格问责。各村、学校对本村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不严、排查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篇二)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2015]2号)文件精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做好我镇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生产、加工、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梳理全乡食品市场的监管薄弱环节,严控不法食品准入,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真正解决当前困扰食品市场平稳发展的突出问题,以食品生产、加工、学校及周边食品店、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食杂店和流动送货商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食品的购进渠道和加工、经营、销售行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12月6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日至3月25日)

各村委会、乡辖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现状初步调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对辖区内群众和业主进行宣传。

(二)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月26日至11月5日)

各村委会、乡辖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食品流通、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大清理,重点打击制假、售假和“三无产品”。

(三)落实长效机制阶段(11月6日至12月阶段)

各村委会、乡辖各相关单位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完善长效的管理制度。

五、整治任务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将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按照从重从快的原则,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每一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留下监督检查文书,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一)乡农技站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测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测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

(二)乡畜牧站

集中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放心肉服务体系技术系统,规范生猪屠宰业监控终端系统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行业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兽药的行为,对兽药销售点进行检查,责令其建立兽药销售台账。

(三)乡卫生院

协助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四)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要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频率、提高巡查效能,增强对违法食品的严控力度。要强化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把好进货关、质量关、销售关,加强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生产“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抓好对各村及有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要加强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 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整治指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假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业主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县供销社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县供销社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社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1、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制定我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2015年学习培训计划和安排。(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月底)

2、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及我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制定我社《廉政谈话制度》、《廉政约谈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责任部门:政工股;完成时限:2015年**月底)

3、按照县委县政府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及要求,适时召开我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议程、审核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月底)

4、适时召开我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组书记、主任报告工作,签订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月底)

5、每年社党组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第二次专题会议拟定为9月上旬,听取机关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月底)

6、社党组书记、主任每年至少向县分管领导、县纪工委第二分局专题汇报本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1次,出现问题可及时汇报;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廉政约谈1次,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7、班子成员半年向党组书记汇报1次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平时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对分管股室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及各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8、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1次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乃至党组书记报告。(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各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9、继续推进“反四风”活动的深入开展,扎实开展“讲规矩,守纪律”教育活动,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把督查督办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各股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10、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及《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进行自查,迎接半年、年终检查考核。(责任部门:政工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11、年底写出我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纪委和纪工委第二分局。(责任部门:政工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供销社属于国家机关单位。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希望可以为您指点迷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xx〕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xx〕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xx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xx作出应有贡献。

目标任务:着力建立经营规模化、企业产权多元化、劳动用工社会化的经营和管理体制;打造立足城镇、覆盖乡村、龙头带动、连锁经营的产业体系;探索开放办社新路子,引入营销新方式,构筑为农服务新体系,开创发展新格局,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二至四年的努力,提升供销社系统农资、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农村金融服务六大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每个基层社领办、兴办2-3个专业合作社、创办1-2个综合服务社(中心);进入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达到2个以上;成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1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原则。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把经营服务网络由乡(镇)延伸到村、社,不断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建立完善经营服务性、生产公益性组织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

二是坚持开门开放办社原则。按照办社《章程》和“平等、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把从事种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大户、专业人才通过供销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等形式组织起来,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规范管理,共同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服务,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三是坚持优质服务原则。加强行业管理,改进经营方式,创新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积极开展送货下乡的便民利民服务,让农民放心购买、放心消费。

四是坚持互惠双赢原则。引导县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通过合作联合方式与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抓好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帮助农民开发特色农产品营销市场,使企业、社区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在农业特优产品的流通中加大合作联合,实现互惠双赢。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转变县供销社职能,理顺社企关系。

县供销社围绕职能定位,按照经济组织的属性和要求,坚持资产联结、股权管理的原则,适时完善治理结构,落实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发挥县供销社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和培训学习职能作用,促进主要职能由经营管理向资本运营转变,由行政管理向服务协调转变。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协调合作组织之间的关系;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对出资企业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和监督检查等权益,有效发挥县供销社资产管理管理办公室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服务领域。

(二)改造基层供销社,密切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基层社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以改造为主,“新建与改建并举”的原则,逐步将基层供销社建设成为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合作经济组织,密切与农民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

一是对已经改造的城关、王人、马店、中疃、刘集等基层供销社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对社有资产保持比较完好的城南、潘楼、张村、旧城等基层供销社,要积极引导,盘活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是对无资产的供销社,坚持综合服务、全产业链服务理念,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快恢复空白、薄弱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吸收具备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加入基层社,吸纳农民为社员,密切与农民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系,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要扩大服务的覆盖面,使基层社成为新时期为农服务的主要终端和重要载体;

四是按照小社并大社、弱社并强社的思路调整基层社建制,对经营条件落后的经营网点进行改造升级,提高服务质量;

五是探索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由县供销社、社有企业投资,并吸收农民、农产品经纪人、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其他各类为“三农”服务的单位和职工个人参股或由县供销社组织农民和各类涉农企业及职工个人投资设立。开展供销社传统业务经营的权利,同时,开展发展现代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相关经营,参与小城镇建设,开展的资金互助、信用合作,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指导、领办专业合作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做大做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有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七是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把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层社倾斜,资源要更多投向基层社。注册后的基层社按规定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按规定作为上级社股权由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上级社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开展涉农经济活动,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创新供销社直属企业的体制机制。对企业人员要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用工,依法管理。对企业按照开门开放办社和合作制原则整合的经营网点或经营企业要明确责权利,实行“独立经营、自纳税费、自谋发展、自负盈亏”。xx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结合实际,依法按程序操作,改造开发老大院,盘活社有资产,筹建“xx县新合作城市广场”,对外实行开放办社,吸纳不同类型的农资生产厂家和经营、服务实体为成员单位,构筑农资服务新体系。

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农村环境改善。xx县物资回收公司要利用现有政策,发挥“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及回收网点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作用。一要加强与系统内外大型加工、回收利用企业的对接,培育壮大再生资源经营龙头企业,积极兴建各类专业性和综合性再生资源市场,以分购联销、连锁配送、代理制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中的行业自律作用,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三是支持开展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和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业务。

xx县日杂果品公司尽快根据xx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关于xx县xx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xx政地〔xx〕595号)、《关于xx县xx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xx政地〔xx〕880号)的批示,征用建设烟花爆竹仓库用地项目,项目建设按照符合国家级重点防火标准的烟花爆竹储存库总建筑面积34524.5平方米。

(四)努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突出流通现代化,提升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农村现代信息(电子商务)等网络的现代化服务水平。

一要加快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场要求和农民购物便捷的需要,对农资经营网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开发,积极开办标准化的县级、乡(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建立健全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切实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抓好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引进和推动大型农产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养殖专业大户等建立直接的采购关系, 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益。

三要依城关供销社为依托,培育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配送服务县级龙头企业。切实加强供销社系统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的改造和连锁超市、便民店(农家店)等农村零售终端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超市、村农家超市(便民店、农家店)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为农民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四要完善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加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回收分拣及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网络建设,实现再生资源的分购联销及产业化经营,做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五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的行业管理;对零售网点实行烟花爆竹点对点配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承担本系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确保全县烟花爆竹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六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经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建设,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建设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产业政策咨询、科技知识、商品、特色农副产品供求等方面的现代农村信息化服务。利用合作经济信息平台连接购销市场,畅通网上购销渠道,把的特色农产品推向市场。

(五)坚持服务宗旨,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创新为农服务工作。一是抓紧xx县中疃镇大鹏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xx年xx市xx县年出栏1.5万头生猪繁育基地扩建项目”建设,通过“合作社+养殖基地+农户”方式,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路子,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系列服务,促进农业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调动农民进行生猪养殖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是各基层社要坚持那里有美好新村建设,就在那里建综合服务社(中心)的思路不动摇,大力实施“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到2020年,有条件的基层社都要建立1个综合服务社(中心)。

三是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要真正成为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载体。xx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给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等等。x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加强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对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支持供销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这些新政策都为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拓展的新平台,为供销社服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赋予了新任务。

(七)敢于创新,在农村金融服务上有突破。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的历史性机遇,因地制宜,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地加以推进。一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解决社员生产资金需求和其他生活应急的需要;二要由县供销社牵头,创造条件,委托有经济实力的单位等发起组建金融互助组织,逐步培育服务“三农”的投融资平台。

(八)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要大力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着力构建网络交易系统。要在健全完善系统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实体网络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实体网络”有机融合、良性互动的方式,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互联互补、互助共荣。加快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物流、服务、体验、质量追溯等功能,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

四、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步骤

供销社综合改革牵涉面广,工作任务重,必须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营造供销社综合改革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有过硬的工作措施,明确的工作步骤,进行缜密操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为加快我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步伐,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工商、财政、商务、农发办、畜牧、农业、公安、质监、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税、地税、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农行、农发行、信用社、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改革实效。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改革、边完善、边提高,建立专班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分析解剖问题。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以保证改革少走弯路,降低成本。

(三)、分步实施,慎重操作,狠抓落实。

第一阶段制订上报方案。在调查研究、摸清家底,理清思路的基础上,结合供销社的客观实际,制订科学的、便于操作的和可持续发展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事项及落实时间表,建立联系点制度,落实分工责任制,并报县政府和市供销社审批。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综合改革有序开展。改革方案批复后,通过会议、电视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方式方法,在社会上造成浓厚的改革氛围。

xx-2020年,改革举措逐步落地并向纵深推进,供销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围绕改革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

县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县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召开的全省供销改革发展会议及云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按照县社20xx年工作意见安排,供销社主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企业改革,抓好农副产品开发公司、烟花爆竹公司改制,指导好城关供销社改革,二是继续创办“两社一会”,三是抓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全系统资产管理工作,理顺劳动合同关系,五是切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主要指标:完成商品经营总额120xx万元以上,销售化肥20xx0自然吨以上,实现企业利润35万元以上,创办“两社一会”50个以上,其中:专业合作社20个以上,培训行业人员600人次以上,现将工作任务及责任人明确如下:

一、继续推进企业改革,抓好农副产品开发公司、烟花爆竹公司改制,指导好城关供销社改革,深化城关供销社改革,组长:穆尚军,成员:刘金能、张志平、谢赛跃、杨崇华、李素菊;

二、继续创办“两社一会”,组长:刘金能,成员:汪天华、段文明、于为群、辉耀光;

三、抓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组长:穆尚军,副组长:刘金能,成员:张志平、谢赛跃。

四、加强全系统资产管理,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组长:穆尚军,副组长:李广、张志平,并由李广书记主抓该项业务。

五、切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长:李广,副组长:张志平。

在全面推进和完成五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指导县农资公司搞好农资的经营工作,一是保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二是保持农资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为促进全县“三农”工作提供服务。

总之,县供销社将按县委政府的工作布置和要求,努力转变工作作风,迎难而上,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全省供销改革会议的精神实质,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寻求各种有效途径,努力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促进我县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供销社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情况,经七月八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统古交供销社、**供销社、**棉油厂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改造的必要性

目前,我系统基层供销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房屋、门店等硬件设施老化,服务功能下降,部分基层社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具备原来小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偌大个院落杂草丛生,闲置多年,造成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退化、单一,起不到主导带动作用。近两年来,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已对南社、北张两个供销社进行了改造,但总的说来,整体改造步伐缓慢,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适应,为此,县供销社在充分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启动对**、古交供销社以及**棉油厂的改造工作。

二、改造要坚持的原则

基层社改造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最大限度的提升社有资产增值幅度;二是最大限度的提高基层供销社的经济实力;三是要与供销社的主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尽可能的

建设高标准的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以及家电超市;四是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改造要达到的目标和总体部署

基层社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有目标、分步骤的进行。各改造单位,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大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进行规划设计。**供销社和古交供销社要围绕把供销社建成当地居民高标准的中心消费场所作文章,要通过建设单元楼等办法筹措资金,尽最大限度保全营业门面房。**棉油厂也要通过开发单元楼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遗留问题并保证留有足够大的土地面积建设集贸市场,为当地商户入市交易、创业致富提供方便,也为建设**供销社奠定基础。

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多渠道招商引资,与有资历、有实力、有意向、守诚信的开发商进行洽谈,联合开发。在改造建设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与镇政府、村委会以及租赁户的关系,确保改造工作积极稳妥,顺利进行,争取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目标。

四、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基层社改造的组织领导,县联社成立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xx发〔2015〕31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党和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市供销合作社立足农村、统筹城乡,加强基层为农服务组织建设,拓展经营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城镇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必须看到,我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层级关系比较松散、综合服务实力不够强,与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开创xx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创新治理机制,拓展经营服务,加强扶持监管,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xx作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积极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着力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注重试点先行,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四)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建成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建成高水平的为农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形成上下贯通、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到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流通网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新格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建成规范协调的管理指导体系,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供销合作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能力显著提升。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

(五)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实施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以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和庄稼医院(“两超一院”)为主要服务功能,注重基层社网点的对接利用,把为农服务社打造成功能全、形象好、服务优、环境美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载体。加快推进村级服务社电商网店建设,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六)打造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公司等为载体,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菜单式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技服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民培训、收储加工、产品销售及资金直贷、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形成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链。完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布局,建设农资配送中心、直销连锁店,加强农资网点信息化改造;提升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产业园)建设水平,加快农资国家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和推广应用农资质量溯源、农资智能物流、农资知识服务系统和农资电子商务,加快农资物联网技术应用产业化步伐;推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采购配供,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平的农资商品和快捷高效的服务。鼓励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基层社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依托全国供销合作社特种职业技能鉴定xx工作站、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和基层“农民讲堂”等载体,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七)打造电子商务发展平台。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市供销合作社要牵头抓好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网上供销社”。积极推进各类基层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

(八)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起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九)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新网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工程),形成贯通城乡、覆盖村镇(街道),连锁化、规模化、信息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重点加强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将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市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社建设、运营、管护;加快推进xx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整合、建设城市规模型农贸市场,完善城市农副产品公共配送网络;,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农超、农企、农校”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统一平台、加强管理”的原则,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街道)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

(十)推进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十一)推进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加快办成一批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其恢复发展经营服务业务,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对于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要创造条件将其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逐步提高自营比例。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新建基层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

(十二)推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基层社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入股以及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基层社围绕“三农”服务需求,发展土地流转、秸秆综合利用、消费、农机、公共服务、资金互助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加强同产业的横向联合和产业链上的纵向整合,引导发展区域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十三)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发展的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社改革改造,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区级联合社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

(十四)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好地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为农服务职责,承担产销调控的任务,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本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稳定县(区)及县(区)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等办法。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制定联合社章程,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选好配强市、县区级联合社领导班子,县区级联合社主要领导调整配备,需事先征询上级联合社意见。

(十五)构建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工作导向,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功能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全国总社和省总社的有关规定,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县区级联合社在自愿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十六)推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上级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下级社涉及机构调整或重大资产处置,需事先征询上级社意见。按照“放活社企、管好社资”的要求,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提高社有资产产出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社有企业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各级联合社探索组建本级供销集团或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市供销合作总社整合市本级优质社有资产组建供销企业集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区级供销社社有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资本链结加入市供销企业集团。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五、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十七)加快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并购重组、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本级企业集团化发展。支持供销社企业靠大联强,加强与上级社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合作,引入上级社资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为农服务、农业产业化、现代流通网络、民生项目等建设,各级政府在用地指标、项目立项、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十八)加快社有企业机制创新。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与“三农”的关联度,因企制宜设置股权。充分发挥社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营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强化对董事会中社有资本股权代表的考核评价和管理。

(十九)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在经营领域上,从单一购销业务向多元经营服务转变,从传统商品经营向实业经营和资本经营并举转变,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服务范围上,从服务传统农业向服务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拓展,从服务农村经济向服务城乡经济拓展,从服务农民向服务城乡居民拓展。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高社有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提供更多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优质服务。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有资本与其他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以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积极融入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外包基地、孵化基地等,形成主业突出、有限多元的发展格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经营业态、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实施名品、名企(社)、名人(企业家)“三名工程”,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六、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二十)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改革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事项。涉农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综合改革协调小组批准后实施。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据中央和省政策,市、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资金支持力度。市农业专项资金、农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资金要加大对供销社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倾斜力度。涉农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设立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供销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具体方案由同级供销合作社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二十二)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具有独特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出资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加强供销合作社地方立法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二十三)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紧密联系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大胆探索实践,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向前推进。

(二十四)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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