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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实施细则

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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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以下简称管养)范围涵盖所有纳入年报统计里程列养的农村公路。

第三条 本次管养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主要为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 本次管养坚持“乡为主体,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第五条 通过管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订制度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建立健全管养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通过开展管养,逐步建立适合我乡特点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第七条**乡人民政府作为管养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管养方案、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和措施,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指导、监督、检查管养实施情况,评估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目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认真落实乡为主体的职能职责;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八条 制订管养实施方案,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养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分解细化活动目标,指导开展管养具体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乡道养护单位和各养护人员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 认真研究市、县关于管养的具体要求,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管养实施细则,做好管养的相关工作,以管养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管养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 根据《**省农村公路规范化小修保养工作规程》,结合我乡农村公路规范化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明确各级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操作程序、痕迹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小修保养资料。

第十八条 建立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批评。农村公路养护巡查抽取路段比例,按照《**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规范养护工程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审计工作,建立我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报账拨付制度,确保养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其最大效益。

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以乡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乡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厂矿企业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弥补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不足。

第二十一条 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小修保养工作,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小修保养电子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智能化管养系统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第二十二条 建立乡管养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管养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各村(社区)和各农村公路管养人员发出指导意见和安排。每年6月底和年底前,各村(社区)向乡交通管理所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加强全乡农村公路统计工作,按要求上报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道路交通的班子成员任组长,乡交通管理所所长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安监站、乡林业工作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交通管理所,负责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等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 积极开展示范村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每年选取不少于2个村(社区)作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村,选取不少于乡村道管养总里程的10%作为农村公路管养文明示范路予以推进,并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示范村和示范路(段)。

第二十五条 认真落实管养资金,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进行足额配套。

第二十六条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有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营造良好的保路护路氛围。

第二十七条 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农村公路管养,逐步建立适合我乡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第二十八条 多层次开展技术交流培训,着力培养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高素质人才队伍。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农村公路管养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力度。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和超载超限车辆逐步减少。引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村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不断创新路政管理模式,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三结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小修保养与路政管理相结合,推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整合有限的管理力量,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规范养护作业管理制度,完善养护作业模式。依照国家、省对农村公路管护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的经常性养护率,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状况。

第三十一条 强化养护工程管理。加强对我乡养护工程计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控制、验收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细化养护工程目标和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养护制度;完善养护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地施行分段承包养护、委托承包养护、专业养护等多样化养护模式。

第三十二条 鼓励技术创新,树立循环发展理念。结合我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以科技应用保证养护质量,提高效能。

第三十三条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乡养护路段设立养护公示牌,公布小修保养主管单位、养护人员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四条 我乡农村公路管养考核,采取按年度阶段考核、整个活动综合考评的方式。按照省、市、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要求,逐级签订管养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管养三年任务两年达标的各项要求,进行管养综合考评。并且补充完善年度管养工作责任书,认真进行工作考核和综合考评,逐步推进管养要求的各项工作,确保管养分阶段目标任务及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五条 年度考核表彰奖惩按《**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及**乡人民政府与县交通运局签订的《养护管理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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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乡农村公路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乡党委、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乡范围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护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小修保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善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清理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路障,保障全乡所有路段安全畅通;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管养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各村要建立农村养护管理领导小组,村上由支部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村范围内的农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协调员,对各路段的管护人员做好日常指挥、协调工作。配合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农路管护的“十无”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尤其对农路边建(构)筑物,必须控制在离公路边三米以上,并对各道口警示桩、路名牌、急转标志、桥头限载标志等确保完整无缺,如有缺少的要及时补冲完善,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无阻。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乡共有8条农村公路在养护范围内,共计里程达65.393公里,路线分别为:××至联席、九甲电站至大九甲、渔塘丫口至新河村、小河口至兴文村、大桥洼子至下六甲村、黄家丫口至杞木林、××至鹿塘、倒坟丫口至光山。
不在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暂由受益的村自行解决管护。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三有三无三到位”,即:有机构、有责任、有资金、路面无堆积物、路肩无种植物、路边无违法建筑物,路肩硬质化到位、交通标志到位、绿化栽植到位。
主要标准为:路面养护要达到路面清洁和路面完整完好。路基养护要达到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强度和水稳性,路基横断面形式和尺寸符合原设计标准,两侧路肩宽度达到标准。桥涵养护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危桥。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养护要使之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公路绿化养护要达到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病害。
(二)监督管理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对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考核督查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半年度考核、年终考评等四种方式进行考核督本文 查。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对管护人员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并通过每季度一次例会及时点评通报当季度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必须与养护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突出、管护到位的养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所有养护路段管护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人档案,并发动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考核内容及办法
1、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对不达标的实行倒扣分,保持路面整洁,发现路面脏污或有抛洒物,每处扣1分。
2、实行路田分界,边沟通畅、路肩边坡无农作物。未实行路田分界,每1000米扣1分;边沟不畅或路肩边坡有农作物,一处扣0.1分。
3、整理路肩、边坡,路肩平整度,路肩、边坡培土密实度,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每1000米扣1分。
4、桥栏杆、道口桩等缺损,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采取措施的,扣1分/处。
5、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桥梁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乡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未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的或发现桥梁存在隐患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6、加强公路绿化管理。出现擅自损毁公路绿化,未及时制止查处的,扣1分/处。
7、公路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病害,未及时发现并及时维修的,扣1分/处。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目标是达到“十无”标准,即: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公路和公路用地无“马路市场”及摆摊设点;集乡段无摊外摊、店外店;公路路肩和边坡无种植物;公路沿线无未经许可的各式广告牌和搭接公路的道口;公路两侧无未经审批的架埋杆线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第2页

;无公路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和损毁绿化;以及无其他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
(二)路政管理考核内容及办法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乡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1分、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公路桥梁上下无堆积物和临时搭建,有一处扣1分。
2、公路路面无打谷晒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如出现打谷晒场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扣1分。
3、加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管理,杜绝出现违法建筑(构)筑物。公路两侧建筑控制距离为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的区域。
(1)出现违法建筑,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2)出现违法棚披或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3)在弯道内侧和十字路口等位置出现遮挡视线建(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3分/处;
4、加强公路道口的管理。出现未经许可的搭接公路道口,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5、加强非公路标志的管理。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包括灯箱广告和路灯杆上的旗杆广告等),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2分/处;
(2)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高炮广告或跨越公路的门式广告,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4分/处;
(3)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活动非公路标志,扣1分/处。
6、未经许可,不得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埋)设杆(管)线,不得穿(跨)越公路。凡未经许可已经实施,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7、未经许可,不得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
非法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未及时制止,并责令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恢复原状和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三)路政安全处理
1、农村公路发生侵犯产路权的案件,由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路政协管员现场劝阻、制止、力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对路政案件,路政协管员确实无法制止和消除违法状态的,报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其协调公安、城管、建设、国土等部门,会同属地交管所联合查处;
3、路政协管员必须加强公路巡查管理力度,确保达到责任落实。
四、奖惩办法
1、对季度考核、半年度及年终考核都能进入前三名的村,乡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2、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按照养护人员的总人数的3%评出先进工作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3、对各村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每分按3元计算,所扣分值换成金额后在下拨的700元/公里养护费中扣减。
4、对养护不到位,综合考核评定低于85分的村,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养护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努力实现XX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XX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X月X日行务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我社从XX至XX作为全程考核时段,在行内储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网文章-]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XX专柜、XX储蓄所及XX储蓄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5、办理业务用机具、赁条、文件、报表资料、安全防卫器具、纸篓等摆放不整齐、办公区域地面不洁,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9、柜员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情,不允许与其他员工闲聊;如必须接听电话,一定要告知客户,请客户稍等。凡在办理为业务中接听电话超过2分钟,扣2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办公区域吸烟,扣5分;柜台内发现有烟头,每根扣5分;超过三根,扣8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17、工作时间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环境很差,柜台内外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客户随地乱扔的烟头、纸屑不及时打扫或在营业场所堆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杂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识或违反安全制度规定,营业时开封包、调缴款不在监控下双人办理,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25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公路养护就是对公路的保养与维护,保养侧重于从建成通车开始的全过程养护,维护侧重于对被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全镇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健全养护管理机构,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养护资金渠道,实行目标考核,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和谐”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是:尽快建立符合我镇农村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管养分离、招标养护、养事不养人的农村公路管养市场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分级职责

农村公路的技术范畴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安保工程三个组成部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养机制。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因地制**、确保长效”的原则,逐步做到全面养护、有路(桥)必养。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层层建立目标考核制,镇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一)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统筹安排、管理、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检查考核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交通运输局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具体承担交通部门管理的国、县道(包括国、县道上的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指导监督县、乡、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对县、乡、村道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二)乡(镇)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乡、村道(包括辖区内乡、村道上的桥梁和渡改桥)的日常管理养护、养护工程计划的编制和养护资金筹措。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内容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分为路政管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大中修)。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车辆未经批准行走于农村公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上挖沟、砍伐路树;严禁在大中桥桥位上游100米、下游150米范围内采砂;严禁铁履带式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行驶于水泥或沥青路面;禁止以路代市和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堆放建材和垃圾;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造成的路产路权破坏行为进行追究、核定路产路权损失的赔偿等。

日常养护的主要工作有: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路树管理、补栽,绿化修剪,涵洞清淤、排水沟疏通,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增设、维护、更新交通警示、指示标志和里程牌,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下的安保工程,每公里100平方米以下的路面整修,150立方米以下的边坡塌方清理、路基缺口填筑。

养护工程的主要工作有:每公里100平方米以上的路面大中修和路面重铺、自然灾害损毁工程,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上的安保工程,150立方米以上的边坡塌方清理、路基缺口填筑,危桥改造,全路段新设交通警示、指示标志和里程牌等。

四、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路政管理资金、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等三大块。养护工程费由省统筹,市、县配套;日常养护资金由县负责统筹、乡(镇)配套;路政管理资金由县负责统筹。

(一)养护工程资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厅发〔2017〕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申请和使用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交规划字〔2015〕67号)精神,用于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专项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按标准统筹安排,市财政进行奖补、县财政根据大中修工程需求情况进行配套。凡县(市、区)日常养护资金到位(县级财政按每年县道3000元/公里,乡道1500元/公里,村道500元/公里安排);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做到“五到位”(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可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二)日常养护资金

1、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筹集,整体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专户储存管理(或专账管理)与使用,县交通运输局检查、考核后,资金拨付到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对象(机构或养护队)。按照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1500元、500元的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需要,其中养路的经费占总经费的80%,养桥的经费占总经费的20%。

2、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公路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乡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专户储存(或专账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

农村公路总量和增量很大,必须充分发挥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沿线群众的积极性,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积极推进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建立养护工程和正常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行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公路养护效率,提升养护质量。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因技术性较强,应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有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乡道及村道的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沿线农民。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乡、村公路,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个人(农户)分段进行养护。

(三)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由乡镇负责,可结合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县交通局进行业务指导。

六、完善配套措施,平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技术指导下,要针对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和规律,抓紧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所在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领导,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邵阳市人民政府《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隆回县人民政府《隆回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原则、目标任务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效养路”、“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和“责权明确、管养分离、保障投入、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镇为主、村配合”的管养机制和“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登记制度,逐级明确养护管理责任主体。

2、目标任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日常养护指日常保养护和小修工程,专项工程指中修、大修及灾害修复、附属设施完善工程。养护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行政村养护任务为行政村辖区内所有村道,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在业务上接受县交通局及其农村公路管理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镇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各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隆回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在镇人民政府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养护。

2、各村成立以各村主任为组长,村支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公路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行政村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择优选择专业队伍或专业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三、养护质量和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依据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镇村道实际,常年保持公路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稳定,边沟、桥涵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具体要求:

1.路面:及时清扫,无堆彻,无积水,无遗洒;

2.路肩:无堆彻,高度适宜,无杂草,无违章种植;

3.边坡:坡度适宜,()培植草皮;

4.边沟:排水通畅,无杂草,边沟三米内严禁建房;

5.桥涵:泄水孔畅通,无淤积物。

村民委员会要将乡道村道纳入村公益性服务设施,把维护村道路产路权列入“村规民约”。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也是农村公路路政协管员,应及时制止、报告侵占、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保护好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四、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遵循“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原则,镇政府建立政府为主、村民自筹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筹集机制,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正常运转。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镇人民政府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专账,专户归集本级及上级拨入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实施的养护情况,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动态管理,视养护任务完成、养护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拨付至养护单位。养护资金分日常养护资金和专项除草、救灾基金。日常养护资金村道按800元/年公里做为考核基数,按实际考核得分计算养护经费。专项除草、救灾基金由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用于聘用农村公路养护专业队,专业队员负责全镇农村公路统一进行除草及灾害抢修修复。对当年未用完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留存在镇人民政府的专户内,滚存使用。每年度总体控制在预留10%年度养护资金根据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组织的年终考核评比作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

五、检查与考核

镇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镇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日常巡查、月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四种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办法以《滩头镇农村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依据。

1.日常巡查:各村公路管理小组负责所辖村道养护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养护作业动态,巡查路况变化,养护人员出勤等情况,保障公路畅通,及时向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报告养护情况。

2.季度抽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第三个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季度检查评比,并依据《滩头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和促进日常养护。

3.半年检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镇列入养护的村道进行普查,将其结果通报全镇,同时将其结果纳入镇年终考核,并根据半年检查的综合得分情况发放半年养护经费。

4.年度考核:镇人民政府按年度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根据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的技术评分结果,对位列前三名的予以资金奖励,对养护不力甚至根本没搞的除通报批评外,并按责任状扣减绩效考核分值和养护经费。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下面我就承德市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组织
根据《公路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规定,本着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成立乡村公路管理所,由主管乡镇长任所长,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2名,负责辖区内乡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每个行政村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该行政村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工资由县区财政列支。在管理人员配备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管理组织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冀政办〔2006〕16号文件精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市、县级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进行统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得以正常养护。
县级公路养护资金执行省厅下达的养护资金计划,主要用于县级公路的养护、养护工程和养护管理;乡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部分和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配套组成,主要用于乡级公路的的大中小修工程;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部分和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配套组成,主要用于村级公路的的大中小修工程。
乡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人员工资由县级政府负责,按《承德市乡级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承财综〔2003〕37号)规定的县区财政每年从农村税费转移支付中按每公里1000元的补助标准予以列支,用于乡道的日常养护。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采取“一路一议、一村一议、一事一议”的方法筹资,进行养护。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组织要加大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力度,组织村民委员会制定《村民护路公约》,树立村民爱路护路意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须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承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及有关要求,做好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的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也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力度,设专人对辖区内乡、村级公路的桥梁、涵洞和地质不良路段进行经常检查,特别是汛期要经常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桥梁、涵洞重要部件存在明显损坏或不良地质路段存有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要采取限制交通或断交绕行等措施,同时向县级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采取乡镇每月检查、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季度检查、市局半年检查、年终联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报
年初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对乡、村级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合理编报乡、村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和日常养护计划,适当安排桥涵、排水设施配套项目,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后审批报市局备案;县级公路养护计划由县区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后报送市交通局审批,每月25日前报送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
五、做好乡、村道路的绿化工作。
各县区、乡镇政府应本着“谁栽、谁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宜林路段县乡道路进行绿化;由各行政村本着“自养、自得”的原则进行村级道路绿化。建议林业部门尽可能的将有关资金安排在农村公路绿化上,为农村公路绿化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逐步使农村公路达到“畅、洁、绿、美”的效果。
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1、日常养护:乡、村公路日常养护不设置专门的养护道班,也不设置专职养护作业人员。乡级公路由乡镇公路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养护标段,采取招投标形式择优社会养护公司进行养护,也可通过招标形式择优养护专业户进行养护;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由乡镇公路所组织各村民委员会采取划分养护责任段、分路到户到人等多种形式进行养护。乡镇公路管理所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依照养护合同和养护完成工作量计量支付养护资金。
2、大、中、小修工程:乡、村级公路的大中小工程,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协同乡镇公路管理所采取招标形式,公平竞争,择优施工队伍,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竞争。农村公路大、中、小修工程将逐步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和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按批准的计划,依照养护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养护工程资金。
3、对那些未改造且路况较差、交通量较小的路段,经过充分论证后可采取季节性养护形式,但也要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养护责任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验收。

七、加强行业管理,做好人员工作
针对乡村公路养护点多、线长、面广,从事养护工作人员构成复杂、工作经历短等特点,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重点培训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养护作业施工操作规程等。尽快建立起一支责任明确、素质优良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
八、合理编报2007年县、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计划
根据省交通厅精神,近几年,省厅大部门资金主要用于村村通油路工程上,减缓县乡公路改造速度,进而县乡公路改造资金补助标准较低,需地方政府配套大部分资金,所以在编报2007年县乡公路改造项目时,本着量力而行,先易后难、配套资金落实的原则编制项目计划。在报送计划的同时,也要把配套资金一同打入市交通局规定的财务帐户。由于省厅对县乡公路计划方向的调整,要求各县区把县乡公路大中修和危桥改造项目作为2007年报送项目的重点,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编报2007年通村公路计划时,也要本着先易后难,积极性高的原则,同时兼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2005年至2006年超计划完成的村通工程项目,认真做好通村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州)药品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队)。

第三条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与省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目标分为年度工作目标(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专项目标和督办目标。

第五条目标制定:

(一)年度工作目标依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目标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业务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工作报告和各单位、处(室、队)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目标总分值为100分。

(二)专项目标依据省政府下达的专项目标,省局党组会议或主要领导确认的专项任务制定(包括省局下达给市(州)局的试点任务);单项目标分值上限为1分。

(三)督办目标依据省局党组会议所定重要事项由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制定督办目标;单项督办目标分值上限为0.2分。

第三章目标运行

第六条目标的运行监控实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半年检查、抽查和年终全面考核,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查。

第七条专项目标、督办目标运行的监控按照目标时限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随机检查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八条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目标考核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承担,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核内容: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情况;

(二)党风建设廉政目标完成情况;

(三)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专项目标完成情况;

(五)督办目标完成情况;

(六)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方法:目标考核实行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年终全面考核的方法。

(一)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当年6月30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对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省级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只重原始材料。

(二)年终全面考核。当年12月中旬,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各被考核目标责任单位和处(室、队)须认真准备年度考核材料,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规定的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和要求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第十三条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综合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考评实行非百分制。

(一)各单位、处(室、队)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100分。

(二)各单位、处(室、队)年度考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基本分 加分-扣分。

(三)目标计分实行四级计分:1、超额或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分;2、完成目标任务,计满分;3、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4、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下,计0分。

第十五条加分。

(一)对年度工作目标中的量化指标超额完成的加分,加分上限为该目标基本分的10。对非量化指标高质量完成的加分,加分按受国家局、省(含省局)、市(州)政府表彰或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肯定的分别以该目标基本分的10、8、5。

(二)专项目标、督办目标按目标设定分值加分。

(三)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分、0.6分、0.3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四)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第2页

)个人受省局表彰和省局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0.3分、0.2分。加分依据以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和批示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五)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每件加0.2分。

(六)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服从大局、政令畅通,但因目标以外的加分因素很少的单位和处(室、队),如当年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小组在考核时可以提出0.5—1分的加分建议,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审定。

(七)对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且在全系统具有表率作用的单位和处(室、队),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可按1—5分提出加分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十六条减分

(一)未完成目标项目的,有核定的该项目标基本分为基数,完成量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完成量70以下,该项目标计0分。

(二)未完成专项目标、督办目标的单位和处(室、队),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按设定分值减分。

(三)在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2分。

(四)在完成目标任务和督办工作中,强调单位和处(室、队)或局部利益,不服从全局,相互推诿,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扣2分。

(五)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省局党组审定。

第六章目标调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经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确认报请省局党组审定,允许调整目标:

(一)省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调整的目标项目;

(二)局党组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

(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目标项目。

第十八条需调整目标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陈述调整目标原因,过期不予认可。经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完成的只得基本分。

第七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奖惩方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完成目标任务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目标考核得分在省局机关处(室、队)前3名、市州局前5名、直属单位前1名,并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的,视为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由省局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目标管理奖金的计发。省局机关各处室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未纳入省政府计发范围的单位由省局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版权所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行为,保障职工民主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的发展,根据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行政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中心地位,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企业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实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
第五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管理局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应由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其中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不低于60%。女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应占适当比例。

第九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单位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分配名额和比例成分,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代表名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上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时,由本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其代表候选人原则上是该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有权决定罢免其职工代表资格。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在选举单位内部调动时,仍保留代表资格。对去世、退休、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调出选举单位和因年龄等原因退出领导干部岗位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选举单位可按上级工会的要求补选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三级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数不少于100名。

科(大队)级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数不少于30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队(班组)级单位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成立职工民主管理小组。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代表团,并由职工代表推选产生各代表团正、副团长。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中应有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各代表团对大会报告、议案的审查意见,提出大会决议草案;决定职工代表大会立案事项;处理大会期间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

职代会实施细则第2页

大会的组织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专门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部分非职工代表的专业人员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或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向行政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本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科(大队)级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政领导或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列支。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报告、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工资调整和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减员分流方案,集体合同及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各级组织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章工会组织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四)主持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五)组织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职工代表,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对表现突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表彰。

(七)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八)组织开展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二条工会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模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

第六章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召开前,各单位工会应提前十五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如需换届则提前三十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提前七日将《职工代表大会预审表》报上级工会审核。

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闭幕后,各单位工会应在七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书》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并认真履行其职权。如有违反的,其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

第三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得阻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七条对侵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及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通报工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运输公司工会。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自****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活动方案实施细则”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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