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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为了做好眼前的工作,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方案,方案能够更好的帮助我们规划未来。想必你正在收集整理方案范文吧!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要求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府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产城互动,结合我县资源、环境、气候、交通、区位等优势,引导房地产业与文化、体育、旅游、商贸、工业、医疗、教育等产业有机结合,发展高端复合地产,不断提升房地产业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转变房地产发展方式

根据房地产差异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推进产品和业态创新,推动房地产由盲目扩大需求带动向依靠合理扩大需求带动转变,由依靠规模扩张、资源消耗为主向品质提高、资源节约为主转变。

(三)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

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房地产去库存任务,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市场健康发展。

二、严格规划控制,发挥引领作用

(四)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强化精细管理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头作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规划引领。系统研究房地产开发结构、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明确房地产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控制各房地产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审批后,不得擅自调整修改。县规划局要跟踪建设过程,指导房地产企业执行规划,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行为。要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房屋建设和销售需要,采取分区、分批组织规划验收,确保工程有序建设,顺利验收。房地产企业要提高规划指标的透明度,采取挂牌公示等方式,公开已审批的规划,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建设过程规划动态管理档案,作为规划验收必备资料,与工程建设档案同时归档。

(五)统筹规划空间布局,加强项目监管

县城区仍将以刚性需求住房为主体,中铁生态城片区以**省及国内部分高端居住、投资、休闲、个性化旅游、体育、度假的改善型住房为主体。科学定位城市功能区,让城区“显山露水”,使人民群众“记得住乡愁”。要充分尊重科学,引导控制新建建筑风格样式,严禁兴建与本地历史人文感观迥异、奇奇怪怪、贪大求洋的建筑。要充分采用自然仿真方式,依托自然风向构建城镇区通风风道,避免加剧城镇热岛效应。要充分照顾既有建筑居民观景权等法定权利,控制核心、重点区域建筑高度,特别是**洞堡国际机场周边的建筑高度务必严格控制,确保航道安全,同时与周边山形、地貌、天际线及已有建筑协调。加强项目审批后管理,深入开展“规划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房地产项目不按审定规划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

三、加大供给改革,促进转型升级

(六)严格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管理

要根据我县商品房库存情况科学制定国有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合理调控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防止过度投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建立房地产去库存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挂钩制度,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供应。

(七)调整已出让房地产项目用地结构

在不影响原有规划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已出让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用途转换方案,调整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鼓励用于发展旅游、养老、文教、体育等第三产业。依法按程序对按照新用途或新规划开发建设的项目,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重新核定土地价款。对已实际供地但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由政府回购用于土地储备,对调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依法进行处置。

(八)允许改变房屋用途,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1.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对于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作出调整。

2.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电子商务、旅游、养老、教育、体育地产,或家居式短期宾馆、小型超市等持有型物业。并将符合条件的非住宅库存改造为中小学和幼儿园、电商用房、工业地产等,实行多样化经营。

3.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多元化发展转变,鼓励房地产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进行精装后销售,并逐步投放到租赁市场,满足不同收入阶层购房需求。

4.建立扶优扶强机制,支持具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推动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市场竞争力,逐步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集团。

(九)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

1.完善房地产项目手续。用足用活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流程,全力搞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快完善房地产项目相关手续。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强化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有序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建立房地产市场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强化房地产信息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3.规范商品住房交付使用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商品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需取得《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证书》方可交付使用。将停车位资源纳入公共资源统筹管理,鼓励建设地面立体式停车位,积极推行单位停车场有偿开放和停车位错时停车,充分发挥停车位使用效率。制定完善住宅装饰装修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合同管理;推行装饰装修保证金制度,加强质量验收和服务管理。组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4.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以满足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城镇低保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健全完善满足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严格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凡不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保证金一律停止执行。允许一宗已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符合规划条件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按照规划功能分区进行分割办证、抵押融资。允许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物余额部分,再次办理抵押登记。调整有关收费缴交时间节点,有线电视建设安装费、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费调整至项目竣工交付前缴纳;供水管网建设费、燃气管道建设费可分期进行缴纳。供水、燃气、供电、数字电视、通讯、消防、气象、地震等行业按照全面放开、市场定价的原则,进一步降低中介及行业服务收费标准,严禁行业抱团,超标准收取费用。

四、实施积极政策,培育消费市场

(十一)大力培育房屋租赁市场

1.建立房屋租赁备案及网络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包括租赁人身份识别、租赁合同备案、税收征管、租赁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纠纷调解、企业信息档案、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等为一体的监管系统。实现对企业注册地,流动人口信息的适时监管,加大税收的征管力度,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持有部分商品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租赁方式将商品住房推向市场,由单一销售向以租代售、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可由政府认购为保障性住房或指定为安置用房。鼓励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或购买商品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协调金融机构拓宽住房租赁机构融资渠道。

3.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允许户口已迁至工作地或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外来工作人员租住保障性住房;鼓励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家庭租住商品房。

4.推行“以租代售”房屋产权共有模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房屋产权部分持有、部分出售制度,与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新模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持有的产权部分租赁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照约定逐年购买剩余产权。

5.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十二)对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商品房购买补助、扶持政策

1.凡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以迁入县城区户口本为准)并在县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各类政策性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40㎡以内的部分,给予300元/㎡的购房补贴。申请及审批发放程序:(1)购房者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产权人身份证、迁入县城区户口本和银行账号,向县房管局房地产窗口申请办理购房补助。(2)县房管局房地产交易窗口审核相关凭据原件并留存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迁入县城区户口本复印件及银行账号,按月汇总应补助数额,提交县财政局审核。(3)县财政局审核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将购房补助资金按季拨付给补助对象。

2.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房的,原有土地、山林权利不变。

3.县内农村人口自愿退出宅基地,拆除原有房屋并进行土地复垦的,对退出的宅基地占地面积给予200元/㎡的补贴。此项补贴如果与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交叉,不能叠加,采用靠高标准方式给予补贴。

4.有针对性地对进城购房农业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家庭收入,增强其在城市中的生存能力。

5.为进城购房的农业人口提供就业平台,由县就业局等部门举办专场招聘,优先提供就业机会。

6.为进城购房的农村人口提供优质的社保服务,对从农村社保转入城镇居民社保的优先办理,凡农村人口转移为居民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还可自主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三)指导完善房地产销售合同

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销售合同的管理指导,就有线电视建设安装费、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费费用承担及支付方式、“以租代售”房屋产权共有模式等涉及到购房人与房地产销售企业之间权利义务问题,对现有格式化的销售合同进行修订,减少房地产消费环节的纠纷,培育良好的房地产消费市场环境。

五、强化组织保障,正确宣传引导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一盘一策”的原则,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十五)健全房地产信息宣传引导机制

强化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发布土地供应、住房供应、房价变动等权威信息。切实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稳定住房消费预期,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强对虚假信息、失实报道的监测查处力度,防止误导消费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十六)本实施细则暂定期限为一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30日终止。

(十七)本实施细则由**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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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县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我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推进健康**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完善推进机制,逐步扩大医药产业规模,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推动医药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实现医药产业中高速发展向中高端转型。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宏观指导、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责任,落实国家相关医改政策,完善产业政策和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 坚持创新驱动与开放合作相结合。 将自主创新作为医药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吸收,引进省内外一流研发团队,加强科技攻关技术合作,加快我县医药研发创新。

3. 坚持区位优势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发挥中药材种植区位优势,优化中药材种植结构,促进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引导中药企业种植、加工一体化,促进医药产业改造升级和绿色安全发展。

4. 坚持提高效益与提升质量相结合。 紧抓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机遇,不断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医药产业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国家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全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创新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医药健康制造业与服务业相互促进,产业格局更趋合理;中药材年种植面积稳定在 30 万亩以上;骨干企业竞争实力明显增强,产业集聚水平大幅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成为省内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区域。全县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养结合形成规模;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医药成本医疗费用有效降低。

二、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强中药材种植业,打造道地中药材品牌

1. 加快药源基地建设步伐。 以道地优势地产中药材品种提纯复壮为重点, 坚持品种繁育与野生驯化相结合 , 科研、生产、经营并重 , 加快品种选育和种源基地建设 , 全面推行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优化区域布局,提升中药材质量水平。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措施,加大中药材种植扶持力度,把中药材种植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纳入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生态屏障保护等项目支持范围,推动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

2. 加强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壮大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种植示范基地。依托华瑞农业、宏泰药业、本草源生物科技等中药材加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订单种植,重点在沿山片区建设板兰根、甘草、黄芪、柴胡、孜然、王不留行等特色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发展中药材产业链。采取“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基地 + 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进中药材种植“订单式”生产和企业上下游一体化经营。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资金导向作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3. 提升中药材加工生产能力。 鼓励中药饮片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改进工艺和设备,消化优势道地中药材品种原料。提升中药材仓储、养护等管理水平,切实解决虫蛀、霉变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资本建设中药材储藏设施,形成加工中药材龙头企业集群,全面提升中药材加工转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 大力发展药菜两用蔬菜加工产业。 各乡镇在规划蔬菜产业发展时要将药菜两用蔬菜作为重点产业来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种植品种。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围绕药菜两用蔬菜开发相关产品,提高药菜两用蔬菜附加产值。

牵头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各乡镇。

(二)加快中医药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竞争力

1. 依靠科技研发新药产品,推进中药现代化。 坚持注重品牌、提升品质、扩大品种、持续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和挖掘中药材资源固有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加强道地药材作用机理、生产特性及标准化研究,以及中医药领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围绕板兰根、甘草、黄芪、孜然、王不留行等优势品种,大力推进“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基地 +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挥全县中药材产业园优势,推进优质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和加工一体化建设。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医疗机构联合攻关,建立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中药新制剂开发。积极打造区域生物医药基地,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围绕产品设计、原料选择、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全过程,推广应用基因工程、生物催化、生物转化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构建符合国家规范、开放共享的新药筛选、安全性评价、临床评价、制药工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2. 加强保健食品及药食同源中药材的开发利用。 积极争取陇药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相关企业开发药膳、保健食品、药食同源中药材产品。争取将地产甘草、板兰根等中药材纳入国家药食同源管理目录或申报为新资源食品,充分利用地域资源优势,开发食疗、保健、养生、康复产品。鼓励扶持社会机构开展推拿按摩、艾灸拔罐、药浴熏洗、贴敷刮痧等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服务。加大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研究开发,积极开发涵盖食品、化妆品等日化用品的系列产品,提高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3. 推动中医药产业品牌化发展。 引导和鼓励中医药企业进一步加强品牌意识,实施品牌经营战略,积极培育、申报、认定国家发明专利、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充分发挥我县被省农牧厅确定为全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县,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组委会命名为“中国板蓝根之乡”的品牌优势,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引导和促进中医药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品牌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估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中医药产业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县工信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推进绿色改造升级

1. 规范药材生产企业生产行为。 按照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副产物综合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污染物综合治理的绿色制造和循环生产模式,实施中医药标准化提升工程,运用中药材现代化科学检测技术,推动开展中药制品和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升级,增强标准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药材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药品生产销售一体化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 健全药品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药品风险排查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应急机制,实施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精准监管,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实现药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加快基层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强基层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药学和法律专业人员比重,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风险信息分析评价全覆盖。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投诉举报系统、审评审批系统、药品稽查系统。加大企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生产经营。加强医药广告发布审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净化医药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

(四)统筹资源优势,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1. 推动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以创建全省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优势资源,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针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的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服务。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的护理服务,大力开展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和治未病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将康复护理延伸至居民家庭,逐步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2. 发展中医药生态养生保健旅游。 围绕全市创建全省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要求,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特色基地,支持企业开发优质、安全、养生的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用品、药膳美食等,围绕医食养生、中医药康体养生、温泉养生、中药材香草花卉养生等项目,积极推广开发推拿按摩、针灸拔罐、熏洗药浴、温泉疗养、药膳食疗等可体验、可消费的养生保健产品,打造中医药保健养生旅游服务品牌,使养生保健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餐馆、进乡村,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游客消费需求,推进中医药与养生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依托227 线观光游览线、乡村旅游文化示范点、方舟水世界和扁都口景区,开展养生休闲、健康饮食和养老服务,把健康养生融入旅游体育产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山地户外运动、自行车和自驾旅游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保健旅游。逐步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中医药健康旅游宣传推广,推出一批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精品线路和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开发等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进中医药与养生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3. 推动健康服务多样化发展。 积极开展健康体检及咨询服务、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各类健康体检、咨询机构和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融合建设,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健康保险服务机制,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力度,为参保对象提供多样化选择。加快健康养老、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等服务行业发展步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保险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卫计委、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

(五)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同步发展,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1. 提升医疗服务综合能力。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诊疗行为管理,防止过度医疗等不规范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完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加快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扩大患者选择权。推动医师多点执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到2020 年,力争全县医疗服务综合能力进入全省县区前列。

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结合医药分开,加快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推动分级诊疗、中西医同病同价和医师多点执业,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价格、招标采购、医保政策衔接,推动药品价格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价格信息公开,防止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逐步扩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及使用范围。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控制临床不合理用药行为,促进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药品优先使用。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新药(医疗器械)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健全大病保障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社会多样化健康保障和医药产品需求。

3. 开展智能化医疗服务。 积极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行动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在线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等便民服务,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拓展和完善现有设施资源,推进以全员人口数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建设,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面向基层开展病理诊断、影像诊断、专家会诊、监护指导、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协同应用。到 2020 年,跨部门、跨区域的医疗、医药、医保、健康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牵头单位:县卫计委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

(六)发展现代医药物流,着力构建医药诚信体系

1. 建立现代营销模式。 建设药品流通大健康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功能,开展药品配送和医疗健康管理服务。推动优势企业开展零售连锁经营,统一采购配送、质量管理、服务规范、信息管理和品牌标识,提高连锁药店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水平。依托生态工业园区“西部药都”及洪水镇、三堡镇、新天镇中药材批发市场,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配送和仓储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中药材期货市场。加快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完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立现代医药流通体系,推动大型企业联合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中小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做精做专,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

2.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健全医药诚信管理机制,改善市场诚信环境,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医药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档案,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依法及时在“西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依法制定信息收集、评价、公布等制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加快企业信用与商品质量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守信承诺行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食药监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立足区域医药产业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将医药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促进医药产业发展议事协调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眼产业长远发展,统筹推进药材种植、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医药科研、药品监管以及医药改革、健康医疗、养生旅游等医药产业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县医药产业发展实际,结合部门职责和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医药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医药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平台、产业服务平台等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整合部门现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扶持具备医药创新发展能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发展。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贷款、企业兼并重组、小微企业发展、研发费用扣除、引进重大装备关键设备,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向创新人员转增股本、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股权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孵化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支持投资医疗健康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积极培育成长性好的医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引导符合条件的医药健康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进行融资,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以医药产业集聚区和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医药企业和重点产业链延伸项目,以重大项目为支撑,带动全县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对投资建设综合性现代医药物流园区、养生养老场所、大型医疗服务机构的,在享受已有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三)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医药产业人才评价、流动、激励、保障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支持职业学校培养栽培种植、制药制剂、医药物流与营销、医药电子商务、老年护理、健康管理、养生旅游管理、对外交流等与中医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复合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医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人才、专利、技能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和股权激励机制,形成“团队+ 技术 + 资本”的引智新模式,充分调动各层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医药产业引进的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 优先推荐入选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持续开展省、市级名中医和县级名医名科评选认定工作。依托国家和省级医药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培养本土化医药创新创业人才梯队。

(四)加强协同监管。 加快构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 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行为,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完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医药企业沟通机制 , 构建全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遏制部分原料药包销垄断现象,加大查处力度,防止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垄断行为,保障药品正常供应,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五)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评估乡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医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执行不到位、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法依规问责,确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全面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专项行动计划,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调度,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探索建立医药产业发展评价体系,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行业信息发布,及时整顿规范医药市场,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实施方案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大力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x发〔xx〕xx号)要求,围绕稳市场,加快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鼓励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消费,支持居民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着力解决结构性问题,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努力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商品房库存160万平方米。xx年起,全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控制在15个月左右,到xx年底,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55个月左右,并实现供需基本平衡,房价基本稳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支持新市民住房消费。

1.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继续保持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进城落户农民的购房支付能力。力争到xx年,全市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60%以上。现阶段(xx年—xx年),对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在经营1年后,按1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市、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市农林委

2.进城落户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社保政策。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创业服务、职业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在本市有固定工作的落户农民,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没有固定工作的,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提升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力。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用人单位须定期为其缴存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权益。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发放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行“公转商”贷款贴息等方式,努力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需要。

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4.创新购房信贷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住房融资租赁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前提下,创新住房金融产品,创新收入认定机制、审贷流程、还款安排设计等制度安排,积极支持进城农民贷款购房。支持农业银行实施针对农民购房的信贷产品“农民安家贷”,在规定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金额标准内,简化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和异地还款手续费,并放宽还款频次,给予利率优惠。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由购房所在地政府为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向担保机构购买担保服务。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出现不良,处置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部分,贷款银行承担70%、购房所在地政府担保机构承担20%、省再担保机构承担10%。担保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0.4%;超出2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率0.5%。

责任单位: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5.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给予购房奖励。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县、区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县、区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国土局

6.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将取得居住证且在城镇无住房的中低收入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二)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

1.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以后年度逐年提高比例。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改安置住房;确需实物安置的,原则上不再直接组织安置房建设,公开从市场购买安置房。加快推行货币化安置,提高安置比例。扩大城中村改造居民货币化安置实施范围,xx年市区城中村改造全面实施货币化。大力实施“房票”制度,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每个项目采用“房票”率不低于7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委

2.优化棚改居民购房服务。搭建棚改货币化安置服务平台,鼓励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进入平台,公布房源信息和信贷产品,给予棚改居民适当降价或折扣、让利等优惠。也可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组织棚改居民团购住房。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3.加强财税政策引导。辖区政府对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规定时限内购买商品房的棚改居民,给予适当奖励。对被征收户自愿选择以征收补偿款选购商品房(含二手房)的,辖区政府给予原被征收房屋面积价格补偿金5%的补贴。对小户型的被征收户,凡符合《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6号)独立计户优惠条件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自愿选择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安置的,辖区政府再对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与45平方米的差额部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棚改居民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在缴纳契税后给予所缴纳契税100%补助。货币化安置补偿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商品房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按规定提取用于公租房建设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可以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4.加快推进公租房改革。xx年起,市、县不再新开工建设公租房,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主要利用存量公租房和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鼓励探索公租房资产证券化,加快推进公租房管办分离、租补分开、租售并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金融办

5.提高公租房使用率。适当放宽公租房保障条件,加大分配力度,更好发挥保障作用。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存量公租房,可委托专业租赁机构面向社会出租,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发放公租房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或归还公租房建设贷款。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

1.加强房地产供地调控。严控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根据土地开发周期和需求总量,科学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和供地节奏。严控商业综合体及办公用地供给,对于商品住房项目,根据库存情况适时调整。各县、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在8—12个月的,要适当控制新增住宅开发用地审批,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不得超过上年度供应量;库存去化周期在13—36个月的,严格控制新增住宅开发用地的审批,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不得超过上年度供应量的70%;库存去化周期超过48个月的,原则上停止住宅开发用地审批和供应。对于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用地的具体情况,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重点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核定的土地价款高于原出让地价不予退还,低于出让地价需补齐差额部分。商业(办公)用地需在满足交通、配套等条件的前提下调整为住宅用地,建筑外立面需符合公建化要求,保持规划风格的一致性。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须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土地用途。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2.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逐步提高预售条件,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所建商品住房逐步过渡到现售。国土部门要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制定拟供地块出让方案,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规划部门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公共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建设、房地产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预售条件、房屋装修、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等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或长期拖欠滞纳金的房地产用地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xx市土地竞买;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房地产用地闲置的,在闲置土地未整改到位前,不允许其参加xx市土地竞买。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3.积极推进非住宅去库存。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严控一批、改造一批、购买一批”的措施推进我市非住宅去库存。对原自持房屋申请上市的,原则上3年内不予调整;确需调整,须按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取消土地限制条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对于可以改造为公寓、住宅的非住宅商品房,经批准可以改造为公寓、住宅,并允许其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分割销售和办理产权登记;对已出让未开发的商业非住宅用地,在补交相关费用和出让地价差价、符合公建化要求的前提下,经审批后,可以改为住宅用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房销售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其xx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促进非住宅房屋销售,对公益性用房原则上实行政府购买。一是鼓励各区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利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购置商业房办公、经营。二是鼓励各区围绕社区商业服务配套、电商产业发展、社区服务用房等,购置非住宅房屋,扶持产业发展,服务群众生活。三是市级公益性服务用房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市场供给。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委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市场,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全面托管。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公布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对未经备案的经纪机构,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实现市、县联网。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机制,按月公布商品房成交量、成交价格、批准预售等市场信息。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加强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行为监管。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5.推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推动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战略协作,鼓励兼并、收购、重组。落实好国家和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各项政策,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等企业,可在项目所在地以分公司名义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设立银行账号、按项目独立核算、按规定在当地缴纳相关税费,可不再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扶持一批骨干物业服务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公共资源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税务机关应当从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按项目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账,做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建设同步。对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土地增值税实行1.5%的低预征率;对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除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超过1.5%的,要在现行预征率的基础上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幼儿园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属于房地产企业的待售开发房产,未纳入自有固定资产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征收房产税。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债权、债务以及劳动力等一并转让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经省级税务机关依法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对兼并重组的房地产企业,市、县政府应当按照不增加企业地方税收负担的原则,给予适当支持。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类收费,重点清理与行政审批挂钩的经营性收费和中介服务类收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动态公布涉企收费清单,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自发文之日起,县以下地区2年内暂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取消防雷、防震等行政审批技术性服务收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住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市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去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8月底前,完成本地商品房供应情况专项调查统计,全面摸清现有商品房总量、商品房库存、常住人口数、户籍人口数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深入分析本地房地产库存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制定去库存具体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住建委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按季度对各县、区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全面盘点,查找存在问题,对履行去库存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目标考核办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库存政策解读,强化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新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不断壮大完善慈善组织,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安老助孤、扶贫济困、赈灾救难、公益援助”的慈善宗旨,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基本要求,完善法规政策,培育慈善组织,强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救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基本原则

——扶贫济困,救济解难。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从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与政府的社会救助形成合力,发挥重要补充作用。

——改革创新,优化环境。加快慈善事业体制机制、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紧密对接、慈善捐助方式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大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使各类慈善资源、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公开透明,加强自律。引导和规范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开展慈善活动,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规范引导,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慈善监管体系,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禁止强捐、索捐和变向摊派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慈善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基层慈善组织,构建完整的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网络。积极发挥慈善协会作用,重点培育发展镇、街道(社区)慈善组织,强化基层慈善工作站建设,依托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慈善捐助室,努力实现镇、街道(社区)慈善组织全覆盖。到2xx0年两镇、80%的街道(社区)建立慈善组织,50%的街道(社区)设立慈善超市,设立5—xx个慈善捐助接收点。大力培育慈善类公益组织,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逐步扩大慈善资xx规模,努力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慈善氛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每年9月为“慈善宣传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慈善活动,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为慈善事业捐助资xx、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并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服务困难群众等方面起示范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将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把参与慈善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支持志愿服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通过设立慈善基xx、成立基xx会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鼓励个人设立“个人冠名基xx”。积极探索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的有效方式。积极倡导在单位内部、社区邻里之间广泛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以及慈善事业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慈善典型,传播慈善文化。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社会开展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的募捐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积极支持各类慈善组织开展捐款捐物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活动,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慈善电子商务等新型捐赠方式。在确保资xx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创新慈善信托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直接服务于特殊困难群体慈善医院、学校和养老机构、残障康复等社会服务机构,并与公办机构平等对待,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慈善超市社会化运营,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逐步将公办慈善超市交给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企业运营。依托社区服务场所设立物资捐赠接收站,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捐赠。慈善组织要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管理,向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开展项目所需成本要按规定列支并向捐赠人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慈善名义敛财。

(四)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机制。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慈善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公开本级登记和备案的慈善组织基本信息,为慈善信息公开提供规范便捷的信息发布渠道。慈善组织要通过自身官方网站或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定期公开组织章程、机构代码、等级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及时回应捐赠人及利益相关方的询问。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一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周期大于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一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慈善组织应对其公开信息和答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捐赠人或受益人与慈善组织协议约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慈善组织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民政部门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新闻媒介等广泛发布社会救助政策和慈善服务项目,便于有需求的社会公众进行求助。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并由民政部门对特殊困难群众社会帮扶、公益服务、资xx援助等需求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定期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对接协商,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民政部门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和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信息资源,畅通救助信息互通渠道,做到因情施救、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社会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信息要同时向审计等有关部门开放。

(五)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到社区注册志愿者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服务机制。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完善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及激励机制等制度,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点,搭建志愿者和困难群众之间的对接平台,重点向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服务、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到2xx0年,全区社区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活动的比例达到90%以上,志愿者每年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三、监督管理

(一)强化行政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对登记和备案的慈善组织建立年审和抽查制度,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抽查面每年不少于30%。财政、税务部门要依法对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享受税收优惠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其他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基xx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xx%,其他慈善组织的管理成本可参照基xx会执行。捐赠协议约定从捐赠财产中列支管理成本的,可按照约定执行。慈善资xx要建立专户、转账管理。所募集的慈善款物要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应的慈善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捐赠人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款物用途。倡导募用分离,支持在款物募集方面有优势的慈善组织,将募得款物用于资助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运作项目。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中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在慈善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相关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投诉,或向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举报。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性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捐赠人对慈善组织、其他受赠主体和受益人使用捐赠财产持有异议的,除向有关方面投诉举报外,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慈善组织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违规开展募捐活动、违反约定使用捐赠款物、拒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资助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所在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以慈善为名组织实施的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以诽谤造谣等方式损害慈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声誉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于慈善组织或其负责人的负面信用记录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兑现或不完全兑现捐赠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予以曝光。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佝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要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加强慈善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公安、教育、民宗、财政、人社、文广、工商、税务、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为成员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慈善事业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慈善工作。

(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公共财政购买慈善组织服务的导向作用,定期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承担。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监管体系,提高慈善组织服务质量。

(三)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慈善捐赠减免税的资格和条件,并积极为捐赠人办理捐赠减免税手续提供便捷通畅的渠道。

(四)加大社会支持力度。相关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将参与慈善捐赠、参与志愿服务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按规定给予优惠。倡导xx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xx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慈善组织为慈善对象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新闻媒体要为慈善组织在慈善项目宣传及信息公开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和费用优惠。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慈善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和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健全以慈善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行慈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合理确定慈善行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完善专职工作人员福利、薪酬等制度,促进慈善工作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六)落实部门工作职责。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广泛开展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理论研讨和会商机制等活动。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捐赠资xx的监管;人社部门要监督、指导慈善组织落实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和人才培养;文厂部门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公安、民宗、工商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募捐活动,严厉打击以慈善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相关部门要发挥社会动员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有关慈善活动。

(七)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民政部门要根据慈善事业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慈善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者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完善志愿者嘉许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加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慈善氛围。

市房地产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市房地产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市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是全面加快我市房地产行业跨越式发展,实现我局提出的争创“全国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国家级文明单位”发展目标的重要规划,对促进我市“三大目标”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十一五”规划编制要求,我局在总结房地产“十五”规划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我市未来五年建设和谐***的发展形势,拟定出与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规划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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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时期房地产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五”时期是我市房地产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市提出并坚定了“大房管、大行业”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经济体制,打造“五个体系”,拓展职能服务,营造了统一规范、竞争有序、和谐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氛围。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蓄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五年的奋斗业绩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住房保障体系得以巩固和加强。我市通过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方式,多措并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五年间监督指导归集住房公积金超过****亿元,发放公积金个贷***亿元,实现贷款回收率***以上,不良贷款低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切实强化了廉租住房配租后的服务与管理,健全了进、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了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作用,全市已享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的达***户。为进一步扩大救助面,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起以财政预算为主、广泛吸纳社会捐助等多种成份为一体的廉租住房基金制度,通过社会各界解囊相助,筹集廉租住房基金***万元,为廉租住房制度的推行起到了强有力的长效保障作用。同时,我市坚持大力推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在深入调查全市职工住房情况基础上,经省房改办批准,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以此确保住房分配货币补贴的顺利实施,为我市住房制度改革起到了深化和延展作用。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集资建房管理,集资建房行为更加规范。

城市人居水平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得以优化和健全。五年来,我市建立并逐步形成了以商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商品房总体上发展平稳,投资总额***亿元,开工面积***万m2,竣工面积***万m2,销售面积***万m2,销售额***亿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亿元,建设面积***万m2,在满足全市***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同时,有效地稳定了住房价格,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走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全市人民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市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m2,与改革开放前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相比,增长了***倍,高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年,在国家房地产调控新政密集出台的背景下,我市房地产业立足实际,瞄准城市化发展方向,努力改善产品供应结构,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多层次消费。以***、***、***、***、***等为代表的商业地产,积极培育市场新视点,不断创新发展主题,在城市功能分区和新区建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小区、***等为代表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以***、***、***、***等为代表的商品住宅小区凸显行业品牌特色,打造了新城时尚亮点,从群众所关注的、群众所需要的、群众所共享的城市环境层次上建造了一批生态宜居家园,充分展示了房地产行业在城市品位塑造上的表现力和震撼力。

房地产职能日益扩充规范,房产市场管理体系得以完善和发展。“十五”之初,我们放眼长远,积蓄力量,在自力更生基础上增加科技投放,打造了一座***万m2的现代化房地产市场,可称为全国居前、全省一流。五年来,综合集成了包括房产权属登记、交易、抵押、测绘、租赁、中介等多元化服务的房产市场管理体系,功能日臻完善,与社会良性互动。五年中共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宗,交易金额***亿元,面积***万m2,抵押手续***宗,抵押金额***亿元,面积***万m2;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发放房屋所(共)有权证***本,登记率和发证率均在***以上。为财政征得房产契税***万元。房屋权属登记和产权交易管理顺利通过了“全国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考核验收,为我市的“全国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年,我们牢牢把握了区划调整机遇,整合了市区房产管理资源,合并了房地产产权、交易两部门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在4个市辖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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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4个直属房管分局。通过机构调整,实现了房屋产权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营造了统一规范、竞争有序、和谐发展的市场氛围。突出表现在:一是实行了房屋租赁区域化管理。着力在房屋租赁管理覆盖面上挖掘潜力,集中力量实施区域排查,健全房屋租赁档案,加强部门配合,改善收缴方式,增强执法能力,积极探索住宅租赁管理新机制,加大了租赁管理力度。非住宅租赁管理面已达***,住宅租赁管理工作也开始启动,管理面也在逐年上升。二是确保了公有住房经营管理的良好态势。我市继续推进了公有住房出售,五年来,共出售公有住房***万m2以上,回收售房款***亿元。同时,加强存量公有住房的维修和管理,积极推行竞价、拍租制度,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使其逐步走向市场化,加大租金收缴力度,积极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村镇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拓展服务职能,我局在全省首家开展了村镇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制定了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程序,大力宣传,引导示范,扩展了管理服务职能,统筹了城乡发展。四是实现了房屋测绘与权属管理相分离,运作规范。房屋测绘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善,加大了数字化工作力度,特别是对**老城区基础图进行了修测补测,完善了数字化系统,有力地拓宽了房产测绘发展空间。五是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展良好。进一步强化了安全鉴定职能,努力拓宽服务面,配合开展了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普查和全市20xx年以来的***个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培育了省级先进典型,树立了良好部门形象。六是成功举办了五届***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为进一步巩固和繁荣我市房地产市场,我市精心筹办了五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促使房展会成为全市房地产经济的增长点、房地产市场的兴奋点和全市人民的关注点,引导房地产会展走向市场化运作,集聚多种业态,创办高层论坛,开辟了会展新路,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届会展共办理房地产交易***件,交易额***亿元。

社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得以逐步形成。五年来,我市着力于培育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使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是按照科学引导和“细、实、深、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物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管企业行为,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严把物管企业资质审批关,实行了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制度,规范物管收费行为;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加强了行业自律;建立了业主投诉、举报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投诉,解答群众询问;强化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市近***名从业人员取得了上岗证,持证上岗率达***。二是加大了物业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力度,积极创新物业维修资金收缴模式,建立了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维修资金管理,确保了专款专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努力营造物业管理发展的社会环境。“十五”末,全市共有住宅小区***个,其中有***个小区实行了物业管理,物管企业进驻率***,全市***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管理覆盖面达到了***;***小区创“全国示范小区”,***小区创“全国绿色小区”,全市还创省级示范小区***个,省级优秀小区***个,省级“绿色小区”***个,市级优秀小区***个,市级“绿色小区”***个。此外,我市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同时,投资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修建了城市部分路段和小区精品花园,创造了宜居环境。一个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日益形成。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物业管理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新兴行业,对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扩大再就业,推动社区文明建设,创建生态宜居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已成为省内各地物业管理交流的示范点。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房地产行政执法体系得以培育和加强。“十五”期间,我市从“规范房产管理”这一管理范畴放大到“建、管、服”并重的新领域,覆盖到房地产行业方方面面的依法行政工作面,大大拓宽了房地产行业的法治视野。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市、县两级房产监察机构,目前已形成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纪律严的专业化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统一完善的房地产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市房地产业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体制保障。一是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管理。建立起预售现场图片电子档案,及时对外公布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为购房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依据。二是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较为全面地建立了全市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了社会监督,并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了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规范管理和市场选择,优胜劣汰,取消了一批无资金、无信誉、无项目的企业,引导和培育了我市房地产行业实力企业。三是着力清欠工程款。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我市结合行业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坚持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合同欺诈、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和违法中介,重点查处了投诉集中、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开发行为,创造了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五是加强对县域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指导和交流。在政策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行政执法和专业培训等多方面给予指导,在经验上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实现了市、县两级的共同发展。

五年来,我市房管部门先后获得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创全国先进达标单位、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达标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每年度的省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省房地产交易管理先进单位、省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先进单位、省房改先进单位、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省房地产中介管理先进单位、省物业及房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个人获得省、市级荣誉的达***人次。

“十五”时期,我市房地产业在取得卓著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改革发展的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大房管、大行业”发展理念。核心内容是:狠抓诚信行业建设,努力拓展职能服务,深化房地产业改革。二是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以“事业造就人才,人才推动事业”为方针,加强行业队伍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以先进性教育为载体,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依法依规行政能力,为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领导基础。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为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积储力量。这些经验都为指导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面对新形势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房地产市场经济结构还不尽合理,城市化水平还相对落后,滨河宜居城市特色尚未充分显现,住房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二、“十一五”时期房地产业发展总体构想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我市“三大目标”,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科学引导各类房地产开发投资,充分利用我市自然景观资源,建设较高品位的生态宜居滨河区域,合理布局商业房地产,努力打造我市开放型、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积极探索城乡房地产开发模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产权属登记和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以构建和谐**为主攻方向,巩固和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千方百计解决困难群体在住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住房权益;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加强诚信行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充满生机、活力和希望的新**做出贡献。

(二)主要预期指标

商品房开发建设:年均投资增长率**以上,**年累计投资额突破**亿元,住房空置率控制在**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m2。每县区争取培育**个以上小城镇开发建设试点镇,引领城乡一体化。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年内计划开发**万m2,平均每年开发**万m2。

廉租住房制度落实:**年内累计投入***万元,其中:建设廉租住房***套,对***户廉租对象家庭进行实物配租;对全市***户实行租金补贴,年均落实***户。

物业管理:实现全市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万m2以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

(三)重点发展方向

1、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把握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向,切实加强对国家重大政策实施及房地产应对策略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市房地产业市场信息预警、预报系统,着力于市场调查监测,与相关部门一起运用综合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创造良好的住房消费预期,引导房地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2、积极调整完善房地产市场结构。坚持住宅建设和环境优化同步,建立合理化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调整产品供应结构,重点突出沿河开发、商业开发、郊区开发的综合开发观念,鼓励仓储开发,满足我市现代物流业、食品工业、餐饮业、旅游业、会展业等行业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发展进程,充分发挥县域房地产在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促进房地产行业统筹发展。积极探索把开发建设企业做大做强的路子,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横向、纵向联合,通过品牌、技术、财力等资源整合,催生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集约度。

3、着力完善产品多样化的住房供应体系。科学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努力采取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多措并举,尤其要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控制大套型,适当配置小套型,完善供应办法;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和供应对象的准入管理,在保证“经济”的前提下,切实注重居住环境质量,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适用性”;加强配租后的廉租住房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作用,规范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制度。

4、大力建造节能省地型住宅。按照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指导全市住宅建设,落实“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的产业政策;建立“节能省地型”住宅控制指标,研究制订并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创新机制,大力推进住宅建设的技术进步,通过引进和创造先进技术实现住宅产业的不断更新升级。

5、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积极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在完成权属登记和产权交易一体化管理基础上,以有效保障国家和个人权益为核心,深化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证环节,强化民本意识,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水平;实现产权登记和产权交易的系统链接和升级,增强办事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积极研究制订相关政策;逐步完善房屋测绘数字化系统,实现房屋测绘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扩展职能服务的覆盖面,加大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村镇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6、发展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支持并鼓励房地产置业担保、房屋收购和置换业务的开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着力构建中介服务支撑体系,扶持一批有实力、服务规范的中介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引进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知名房地产中介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行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所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大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纳入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开展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资信评价等活动,向社会宣传、推介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中介机构。

7、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坚持落实行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体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大力宣传贯彻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出台《***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房屋安全规定,对未经竣工综合验收而居住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力度。

8、规范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认真落实国家公安部、综治办、民政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成立房屋租赁协管机构,制定协管方案;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出租的房屋;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于以租赁经营为目的的商品住宅建设,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宅建设;鼓励私人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积极发展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9、努力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全面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物业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大力推行市场竞争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大力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继续通过资质动态管理等手段,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开展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市场信用档案建设。

10、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住房问题。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住房需求纳入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及保障体系,通过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职工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要。

三、保障机制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原则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审批责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全面落实项目手册备案、项目资本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交验使用等各项制度,实施房地产开发市场专项治理,查处违法违规开发销售、合同欺诈、虚假广告等行为,优化房地产开发市场环境。进一步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格实施房地产中介执业资格制度,严肃查处非法中介行为;健全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资信管理制度,形成行业自律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市场管理体系。狠抓行业诚信建设。着力健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等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积极推行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加强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主体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深入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在房地产行业大力提倡和开展购买“放心房”以及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标准化服务等诚信服务活动。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注重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规则公开,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真正做到高效、快捷、便民。

2、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增强干事创业活力。从目标设置、考核办法、奖惩措施、干部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干部激励机制,目标设置既突出重点,又注重统筹兼顾,反映发展绩效的指标和创新工作,考核办法采取定量考核,全程量化打分;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部门考核与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平时监督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形成立体化的考评体系,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群众公认,对一个班子、一个干部的评价,主要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位次、创新成果、各方面的公认度来衡量。在奖惩措施上,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体现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统一。切实体现凭实绩用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全局干部竞相干大事业、求大发展。

3、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切实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事业造就人才,人才推动事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行业队伍综合素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送外”、“引进”等方式加强行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个人信用制度,努力提高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竞岗制度和聘任制度,强化干部任期责任目标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干部聘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管理,完善“职、岗、责、权、利”相统一的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感和成就感。加强房地产行业社团建设,充分发挥社团的桥梁纽带、提供服务、反映投拆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为有志于从事房地产行业者拓展新的发展渠道。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十六届四中全会所要求的“五种能力”,把握和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增强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着力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和树立房地产行业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房地产行业精神,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单位,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

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


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xx政〔xx〕6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x政〔xx〕72号),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群众。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服务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和服务。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新体制、机制。

坚持互动发展。立足全局,统筹兼顾,促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产业互动融合,体育部门和旅游、文化等部门协同,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管理。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市场管理和服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三)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到2020年,积极围绕xx区全域旅游工作重心,以xx绿道为基础,打造户外运动休闲旅游基地,建立休闲慢生活旅游目的地。引进、扶持2-3家体育用品生产骨干企业;打造1-2个国内品牌赛事主场落户xx;积极申报国家级(县域)体育产业基地,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到全区从业人数的1%;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4亿;经常参加锻炼人数达4万。初步形成体育健身服务、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商贸、体育竞赛表演、体育运动休闲、体育教育培训等具有xx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第二阶段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户外运动产业、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体育用品生产企业达到3—4家,打造1-2个知名体育品牌; 体育服务业不断壮大,形成规模效应。全区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8亿;经常参加锻炼人数达到4.5万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全市平均值;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区。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全面推进体育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类社会组织承担。建立健全政务管理机制,对公共体育服务业,除按国家要求继续需要提供优质公益性服务外,对能够市场化部分,坚决推进市场经营,增加市场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二)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以xx绿道为主线,以乡镇、学校健身广场为重点,以村居、社区健身场所为基础,完善全区群众体育活动网络。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开发新兴时尚健身项目,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鼓励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跨区域连锁经营。

(三)培育体育用品制造业。发挥xx经济开发区的政策和项目优势,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重点依托体育服装企业资源优势引进体育运动器材制造企业)落户xx。发挥体育服装产业优势,培育体育服装制造企业,建立xx(xx)体育运动服装品牌。

(四)打响体育赛事品牌。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专业办赛”的方式,借力权威媒体和专业机构的支持,积极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和承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争取每年举办1次全国性(或国际性)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打响xx马拉松、中国xx国际乡村徒步大会等体育赛事品牌。推动专业赛事发展,打造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特色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加强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单位联系,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着力提升办赛水平、培育打造品牌,进一步活跃体育市场,促进体育消费,使品牌赛事成为宣传xx形象,助力xx发展的有力支撑。

(五)发展户外运动休闲产业。加快推进户外运动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xx绿道户外运动基地、野狼谷户外运动基地等户外基地建设,打造有特色的户外运动休闲旅游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户外运动与休闲娱乐、竞赛表演、康体养生、体验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级户外运动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完善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促进户外运动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六)拓展体育彩票市场。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丰富营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销售网点,推行标准化销售服务,稳步提高体育彩票销量。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宣传体育彩票公益性,严厉打击民间私自发行彩票和代销境外“xx” 等非法行为。

(七)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规定,落实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设施100%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八)推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综合效应,以大型体育赛事表演、群众体育活动、户外运动等为重点,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走、健身跑、健身气功、自行车骑行、球类运动、水上运动、登山攀岩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引导大众体育消费,不断推广舞龙、跳钟馗等传统体育项目。根据我区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积极推进体育与旅游、体育与文化、体育与休闲、体育与康复、体育与会展、体育与培训等融合式发展;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着力培育健身服务业品牌形象,引导健身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健身服务业。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设立并发挥体育产业发展资金的作用,多渠道加大对中小型体育企业的扶持力度,区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争取省、市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体育产业发展,丰富体育产品。

(二)大力吸引社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名牌项目和公司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

(三)完善健身消费政策。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积极探索对适龄人群免费发放健身消费券和对特定人群使用医保卡健身消费政策。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四)落实税费价格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体育事业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依法享受免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五)完善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进入区政府的规划委员会。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应列入区重点项目库,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近年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和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六)完善人才培养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重视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继续加强与xx学院地校合作,探索订单式培养体育服务业专门人才。加强现有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积极引进体育产业管理与经营人才,鼓励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从事体育产业相关工作。建立完善xx体育产业人才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业绩突出的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

(七)完善无形资产开发利用政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依法保护体育无形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八)优化发展环境。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规律,重点做好体育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强化体育产业宣传,区级主流电视、广播、网络等应开辟体育专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依法开发体育赛事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鼓励企业以冠名、特许、专营等合作方式赞助体育赛事,支持广播电视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的转(直)播,探索实行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有偿转让。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机制,督查落实。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的协调组织,建立发改、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落实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惠体强企政策落实到位。区发改委、体育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xx-2020年为投入转型阶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加强产业结构优化,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体育产业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策引导、标准规范、行业自律为重点的市场化管理体系。

2021-2025年为融合提升阶段。完善专项发展规划,以建设1-2个体育旅游示范项目,打造1-2个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户外运动基地为牵引,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科技、医疗、电子信息等融合,促进体育相关业态的发展。使xx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不断壮大完善慈善组织,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安老助孤、扶贫济困、赈灾救难、公益援助”的慈善宗旨,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基本要求,完善法规政策,培育慈善组织,强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救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基本原则

——扶贫济困,救济解难。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从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与政府的社会救助形成合力,发挥重要补充作用。

——改革创新,优化环境。加快慈善事业体制机制、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紧密对接、慈善捐助方式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大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使各类慈善资源、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公开透明,加强自律。引导和规范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开展慈善活动,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规范引导,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慈善监管体系,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禁止强捐、索捐和变向摊派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慈善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基层慈善组织,构建完整的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网络。积极发挥慈善协会作用,重点培育发展镇、街道(社区)慈善组织,强化基层慈善工作站建设,依托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慈善捐助室,努力实现镇、街道(社区)慈善组织全覆盖。到2020年两镇、80%的街道(社区)建立慈善组织,50%的街道(社区)设立慈善超市,设立5—10个慈善捐助接收点。大力培育慈善类公益组织,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逐步扩大慈善资xx规模,努力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慈善氛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每年9月为“慈善宣传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慈善活动,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为慈善事业捐助资xx、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并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服务困难群众等方面起示范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将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把参与慈善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支持志愿服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通过设立慈善基xx、成立基xx会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鼓励个人设立“个人冠名基xx”。积极探索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的有效方式。积极倡导在单位内部、社区邻里之间广泛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以及慈善事业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慈善典型,传播慈善文化。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社会开展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的募捐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积极支持各类慈善组织开展捐款捐物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活动,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慈善电子商务等新型捐赠方式。在确保资xx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创新慈善信托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直接服务于特殊困难群体慈善医院、学校和养老机构、残障康复等社会服务机构,并与公办机构平等对待,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慈善超市社会化运营,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逐步将公办慈善超市交给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企业运营。依托社区服务场所设立物资捐赠接收站,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捐赠。慈善组织要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管理,向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开展项目所需成本要按规定列支并向捐赠人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慈善名义敛财。

(四)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机制。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慈善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公开本级登记和备案的慈善组织基本信息,为慈善信息公开提供规范便捷的信息发布渠道。慈善组织要通过自身官方网站或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定期公开组织章程、机构代码、等级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及时回应捐赠人及利益相关方的询问。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一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周期大于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一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慈善组织应对其公开信息和答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捐赠人或受益人与慈善组织协议约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慈善组织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民政部门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新闻媒介等广泛发布社会救助政策和慈善服务项目,便于有需求的社会公众进行求助。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并由民政部门对特殊困难群众社会帮扶、公益服务、资xx援助等需求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定期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对接协商,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民政部门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和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信息资源,畅通救助信息互通渠道,做到因情施救、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社会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信息要同时向审计等有关部门开放。

(五)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到社区注册志愿者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服务机制。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完善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及激励机制等制度,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点,搭建志愿者和困难群众之间的对接平台,重点向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服务、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到2020年,全区社区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活动的比例达到90%以上,志愿者每年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三、监督管理

(一)强化行政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对登记和备案的慈善组织建立年审和抽查制度,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抽查面每年不少于30%。财政、税务部门要依法对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享受税收优惠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其他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基xx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其他慈善组织的管理成本可参照基xx会执行。捐赠协议约定从捐赠财产中列支管理成本的,可按照约定执行。慈善资xx要建立专户、转账管理。所募集的慈善款物要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应的慈善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捐赠人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款物用途。倡导募用分离,支持在款物募集方面有优势的慈善组织,将募得款物用于资助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运作项目。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中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在慈善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相关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投诉,或向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举报。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性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捐赠人对慈善组织、其他受赠主体和受益人使用捐赠财产持有异议的,除向有关方面投诉举报外,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慈善组织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违规开展募捐活动、违反约定使用捐赠款物、拒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资助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所在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以慈善为名组织实施的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以诽谤造谣等方式损害慈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声誉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于慈善组织或其负责人的负面信用记录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兑现或不完全兑现捐赠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予以曝光。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佝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要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加强慈善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公安、教育、民宗、财政、人社、文广、工商、税务、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为成员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慈善事业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慈善工作。

(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公共财政购买慈善组织服务的导向作用,定期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承担。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监管体系,提高慈善组织服务质量。

(三)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慈善捐赠减免税的资格和条件,并积极为捐赠人办理捐赠减免税手续提供便捷通畅的渠道。

(四)加大社会支持力度。相关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将参与慈善捐赠、参与志愿服务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按规定给予优惠。倡导xx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xx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慈善组织为慈善对象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新闻媒体要为慈善组织在慈善项目宣传及信息公开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和费用优惠。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慈善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和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健全以慈善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行慈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合理确定慈善行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完善专职工作人员福利、薪酬等制度,促进慈善工作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六)落实部门工作职责。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广泛开展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理论研讨和会商机制等活动。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捐赠资xx的监管;人社部门要监督、指导慈善组织落实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和人才培养;文厂部门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公安、民宗、工商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募捐活动,严厉打击以慈善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相关部门要发挥社会动员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有关慈善活动。

(七)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民政部门要根据慈善事业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慈善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者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完善志愿者嘉许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加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慈善氛围。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xx政〔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意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x政办秘〔xx〕x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加快发展旅游经济。坚持串点成网、做优扩面,落实“一体两翼、全域旅游”提升计划,促进乡村旅游均衡发展。以“旅游+”为导向,全面拓展旅游广度和深度,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多点支撑、多业融合的业态体系。坚持转型升级、增效做强,以实施旅游牵动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打造专业经营平台,继续支持京黟旅游公司发展,规范徽黄旅游集团管理经营,切实巩固两大企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以徽黄旅游集团为平台,落实“1+4+n”合作方案,引进旅游行业专业化团队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旅游市场能力、经营能力。扎实推进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旅委、县发改委。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工业企业帮扶力度。完善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县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和县直部门“局长办事日”活动。细化企业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完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帮助重点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宣传和落实好国家出台的系列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服务企业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稳增长、转方式、提效益。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围绕骨干企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型发展;坚持走品牌、创新驱动之路,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外引内联,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成为产业旗舰型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发展。调整完善农业特色产业扶持办法,支持茶叶、蔬菜、粮油、香榧、蚕桑、黑鸡和花猪等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大力推行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产业化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扶持。进一步加大电网改造投资,解决电网“卡脖子”、低电压、茶叶生产区用电不足、供电可靠性不高及停电多等问题。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用地需求,确保将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2%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委、县供电公司、县国土资源局。)

4.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效应。设立工业发展资金600万元,专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工业经济“调转促”步伐。设立服务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审核拨付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产能。跟踪服务年度财政补助项目的争取和实施,督促加快建成投产见效。加大力度清理“僵尸企业”,妥善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委。)

5.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争取省财政民营经济发展资金和省信用担保集团参股资金,充实县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力争注册资本达到16000万元。继续设立还贷应急资金并做大规模至3000万元,帮助企业缓解还贷困难。设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630万元,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深入推进 “4321”模式的新型政银担业务,不断扩大政银担合作范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6.帮助企业降低税费、人工、用电等成本。全面落实“营改增”和国家支持小微企业、企业改制重组、非货币资产投资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xx年,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不作上调,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执行适当降低后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县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继续执行1.2%的年化担保费率。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以及国家陆续出台的减免、取消、缓征等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对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由企业申请,经批准后可缓6个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满按规定补缴后,允许继续申请缓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电价政策执行各类电价,支持大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信委、县物价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供电公司。)

7.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扩大与县域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担保贷款渠道,深入开展“税融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包括“税融通”业务在内的各种银税合作活动,支持守信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服务力度,促进直接融资。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力争融资总额放大至600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工作,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鼓励金融企业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信委、县农业委、县国土资源局。)

二、保持有效投资力度

8.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形式,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争取中央预算内重点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农民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教育卫生社会事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大力谋划旅游、文物、自然文化遗产、供排水等项目,围绕大xx国家公园创建等平台,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谋划一批“大新专”项目,谋划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充实完善重点项目库,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计划。在库项目个数动态保持在20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达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旅委、县农业委、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9.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工作要求,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到项目现场督查调度一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供水、供电、征收、规划、环保等问题。加强督查督促,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带队开展项目督查,确保全县78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7.6亿元以上,比xx年增长8%以上,其中,25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1.3亿元以上,比xx年投资计划增长6%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旅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10.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申报和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充实完善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重点申报宏村艺术小镇基础设施建设、西递遗产小镇、xx县城供水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争取省产业发展资金募集资金,引导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等示范项目。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减缓政府投资压力,对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排水管网、垃圾中转站及城市道路等非经营性领域,在完善财政补贴、政府回购或购买服务的操作方式和具体办法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项目法人招标、epc(工程总承包)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增加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委、县房管局。)

1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领导带头和“一把手”抓招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招商水平。坚持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出台《xx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发挥考核办法导向作用。确保市、县出台的各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政策执行到位,发挥政策效应。完善重大招商项目联合预审机制,及时召开招商引资项目预审会。加强城东新区、古城片区、西递片区、宏村-秀里片区、工业园区等五个重点区域项目洽谈和建设,全面促进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积极向上争取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和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有偿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地,对工业企业改造升级的,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县国土资源局。)

12.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制定《xx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县生态、文化、旅游和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社区功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体制机制灵活、示范效应显著的特色小镇。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先行调剂安排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首批启动建设宏村艺术小镇、西递遗产小镇,准确把握特色小镇产业定位,科学编制规划,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吸引相关企业项目落户特色小镇,加速项目建设、业态打造,确保宏村艺术小镇、西递遗产小镇打造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徽黄公司、县招商局、县规划局、宏村镇政府、西递镇政府。)

三、加快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

13.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完善科技扶持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创新驱动“1+6+2”政策、市委市政府“1+12”政策体系,争取省市财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室建设、科技重大专项、科技保险试点等专项资金支持。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进科技成果“三权”管理,鼓励科研人员留职创业与职务发明,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落实专利资助政策,促进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14.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发展项目资金,支持县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完善园区配套,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加快现有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升级,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委。)

1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积极争取省财政贷款贴息、设备补助,引导企业技术改造、供给侧改革和降本增效等政策。积极争取省级重大技术装备的专项资金补助。支持企业瞄准行业先进标准,采用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开展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效率提升、质量改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提质增效。(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个人可以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合伙创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积极推荐、争取省创业引导资金扶持创业,利用省创业引导资金为初始创业阶段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向创业发展阶段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办的小微型企业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抵押放大2倍的贷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科技局。)

17.强化人才支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集聚。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建设公共职业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打造一批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建立xx专家信息库,全面掌握我县事业单位和企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待上级实施细则出台之后正式实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委。)

四、注重扩大消费需求

18.大力促进消费升级。鼓励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入进入养老健康领域。落实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和购置补贴政策。发展使用权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发展电子商务、智能家居等消费。争取对企业以食品、工业消费品及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提升品质、创新供给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增加中高端、多元化的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旅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县经信委。)

19.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组织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活动,围绕确保商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坚持诚信经营、树立商业品牌等任务,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鼓励和支持商业企业规范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便利和扩大消费。加快推进“互联网+流通”,方便居民消费。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创建特色商业街区和特色小镇,进一步优化流通产业布局,促进商贸流通转型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发展家用轿车、家用信息设备、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旅委、县招商局。)

20.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支持暂时买不起房的居民特别是非户籍人口先租房,对其中难以承受市场化租房、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货币化租金补贴。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施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将有稳定就业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1.稳定房地产市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并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积极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新一轮战略合作,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支持商业银行对进城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开展贷款业务。(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财政局、县房管局、县金融办。)

五、稳步扩大外贸进出口

22.支持外贸优进优出。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合作,促进富余产能转出。组织企业参加涉外展会,积极开拓市场,挖掘新商机,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加大与海关、商检、外管、国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宣传好国家、省、市最新政策,制定我县专项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新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力争在电子、茧丝绸、农产品(茶叶)等行业有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23.继续深化简政放权。使用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前置审批,做好行政审批承接,实行限时办结,提高项目审批监管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条件管制,积极开展简易注销,实现企业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务中心、县市监局、县编办。)

2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按照“处置一批、运营盘活一批、委托管理一批”的思路,加强存量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25.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工程投入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好省、市民生工程。加大11项扶贫攻坚民生工程投入,强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898户、1996人稳定脱贫,丰梧、兰湖等6个贫困村率先出列。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城乡居民医保等项目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

26.大力促进和稳定就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型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人均不低于500元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分别给予相应补贴。对各类创业大赛获奖入围项目在xx落地转化提供启动资金资助。鼓励企业招用更多技能员工创业,对我县各类民营企业,当年新招技能员工3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年新招用人数,给予企业一次性人均500元的用工补助,单个企业一年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所需资金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支出。各类外来我县创业群体创办实体企业,享受免费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档案托管、用工招聘、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委。)

八、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金融风险

27.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实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严格限定政府债务举借程序和资金用途。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争取省级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减小地方政府偿还债务压力,腾出资金空间,推动重点领域建设。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8.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争取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力度。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部门职责,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依法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加强风险预测预警,妥善处置风险案件,维护金融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把“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活动要求体现到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上,突破惯性思维定势,打破传统路径依赖,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引领我县经济迈上新台阶。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用于担当,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营造保护创新、崇尚创造、鼓励干事的良好氛围。要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坚定不移地以责任到位促进工作到位。县政府督办室要根据清单要求加强跟踪督查,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问责,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95号)精神,促进我市竹产业发展,根据市长批示,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竹产业发展现状

(一)竹资源状况

我市位于中亚热带南缘,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自然条件优越。境内竹资源丰富,有毛竹、刚竹、李竹、桂竹、水竹、紫竹、斑竹等10属42种,大多分布在海拔400—800米的板页岩、花岗岩山谷山坡地段。全市共有竹林面积126.8万亩,占全市有林地面积7.2%,占全省竹林面积10%以上,有立竹1.53亿株,是全省竹类资源分布中心区之一。全市竹林95%为毛竹,集中分布在东安、双牌、零陵、蓝山、祁阳等五县区,共有竹林面积101万亩。20XX年,双牌、蓝山、零陵和东安四县区被列入全省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县。

(二)生产经营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毛竹新造6.26万亩,低改62.75万亩,总投入1.11亿元,采伐2952万根。近年来,全市每年安排毛竹低改20万亩,竹材产量590万根/年,竹笋加工量1.67万吨/年,现有竹类加工企业、作坊近万家,20XX年实现竹产业产值3.24亿元。全市共有竹胶板厂5家,没有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20XX万元以上),设计年产3.5万立方米。20XX年生产2.23万立方米,实现产值5020万元,上交税金497万元,消耗毛竹152万根。目前我市竹胶板企业分别是双牌竹胶板厂、道县金马竹业有限公司、东安人造板厂、零陵竹胶板厂、蓝山竹胶板厂。技术装备水平均不高,没有采用热进热出和径向剖蔑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全市共有竹地板(竹砧板)企业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家),设计年产500万平方米,20XX年生产竹地板、竹砧板70万平方米,实现产值6470万元,上交税金610万元,消耗毛竹100万根。目前有新田县家乐福竹制品有限公司,东安县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生产比较正常。

全市还有竹凉席生产企业9家,卫生竹筷46家、木竹工艺品企业1家,没有规模以上企业。20XX年生产竹凉席24.3万床,卫生竹筷2.79亿双,木竹藤工艺品2万件,实现产值1.34亿元。目前在零陵、宁远、双牌、蓝山、东安、江永等县区,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作坊式生产木竹旅游工艺品,交旅游公司和公园管理部门收购,在有关旅游景点出售。产品有葫芦丝、笛子、二胡、快板等木竹制乐器、木竹(泪竹)拐杖、木竹工艺扇、江永女书扇、工艺竹筷、木竹制文具、玩具、木竹烙画等等。双牌县确定建设30万亩毛竹林基地的目标,以永江公路沿线和潇水河两岸为重点,每年新造竹林1万亩以上,以阳明山和紫金山系为重点建立毛竹低改基地每年3万亩以上。

蓝山县按照林用、笋用、笋材两用三个经营类型,平均每年完成1万余亩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双牌县的鼎泰、三鑫、华兴、大竹海等企业在双牌县何家洞、阳明山、五里牌、茶林等地租赁林地兴建基地1.8万亩,对毛竹基地进行标准化管理。同时,鼓励农户依法进行林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培育专业大户150户,全县竹林流转面积达2.3万亩。我局对发展竹产业高度重视,成立了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毛竹产业发展规划》,将毛竹低改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列入对各县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浙江等竹产业大省相比,差距很大。

当前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雨雪冰冻灾害损失严重。20XX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对毛竹破坏严重,全市竹资源恢复重建工作量大,任务重。

2、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一个周期(按5年算),每亩至少需投入1000元,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投入全部加起来还不够100元,建设资金的严重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

3、经营规模小,加工利用率低。据统计,在全市现有的233家竹类加工企业中,除少数几家规模企业外,均为设备落后的手工作坊式生产,龙头企业少,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目前我市竹胶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均不高,没有采用热进热出和径向剖蔑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无论竹胶板、竹地板和竹制家具、餐具生产,占原料30—70%的加工剩余物没有得到合理利用,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竹加工制品在全市还是空白。

4、培育品种少,经营模式单一。竹林培育只侧重用材竹和笋竹两用林,对高产笋用竹培育极少,至于观赏竹、生态竹则更是近乎空白。经营模式上,只注重竹林的生产加工价值,对竹林的生态旅游价值则几乎没有考虑。

5、认识不统一,发展不平衡。竹业开发周期短,见效快,是林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但个别县区对此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竹类培育和加工利用的前景缺乏足够的认识,有部分竹农认为只要山上种了竹子,就有收获,疏于管理,在少数竹类资源丰富的县区,竹类加工利用几乎还是空白。另外,现有集体竹林分散承包到户后,各户分户经营,由于各户面积少,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不利于统一规划,统一组织施工,制约着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的全面实施。

二、竹产业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培育竹林资源为基础,以低产竹林改造为重点,以提高竹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为目标,树龙头企业,打品牌效应,创规模效益,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逐步形成竹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化竹产业体

5系,实现数量、质量和效益三者统一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20XX年,全市竹林面积发展到150万亩,立竹总数达到2.4亿株,建设竹林道500公里,建设笋、竹加工骨干企业20家,扶持发展竹集成材、竹纤维纺织、竹胶板、竹地板、竹滕家具、竹食品加工、竹工艺品等七大竹产业建设示范项目,竹产业年总产值达到6亿元。20XX年,全市竹林面积发展到175万亩,立竹根数达到2.8亿株,建设竹林道1000公里,竹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2亿元。20XX年,力争将我市竹产业打造成过20亿元产业。

(三)发展原则

1、基地建设专业化。统一规划,改革生产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资源管理,建设毛竹速生丰产专业基地,定向培育笋、竹专用基地。

2、资源布局区域化。重点围绕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笋竹基地,在零陵、东安、祁阳、双牌、蓝山等毛竹面积10万亩以上主产县区建设以低改提质为主、新造扩面为辅的毛竹速生丰产基地。在城市、郊区和旅游景点重点发展笋用竹、观赏竹,建设竹类食品加工专用基地,发挥竹林生态作用。

3、加工产品系列化。合理布局加工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扶持竹地板、竹制包装容器、竹藤家具、竹工艺品、竹胶板和竹类食品等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扶优扶强,使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4、市场服务社会化。积极培育多层次、多门类的竹木市场,特别是竹木建材、室内装饰材料、竹木家具和竹木制工艺品、小玩具专业市场,扩大市场流通,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物流有序、竞争合理的林产品市场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增强兴竹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竹产业开发利用的广阔前景,把发展竹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来抓,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竹林建设发展规划,要明确领导负责,成立竹产业办公室专抓。制定发展竹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加强领导,主动搞好服务。

(二)加强竹林培管,壮大毛竹资源。一是增加资金投入。争取国家和省级立项投资,鼓励群众自筹投入,引导部门和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二是推广育竹新技术。在积极推广新造用材竹林,低效林改造,笋材两用林技术的同时,要大力营造生态竹、观赏竹,形成竹林品种和价值的多样化。三是加强病虫害防治。特别是对竹蝗、竹小蜂防治要对连片或相邻竹林统一规划,同时防治,确保效果。

(三)扩大加工规模,扶持龙头企业。要提高现有竹胶板、竹凉席、竹地板、竹藤家具、竹餐具、竹工艺品等产品的质量,稳定其产量,促使达产达标。实行龙头带动战略,大力招商引资,新建竹集成材、竹纤维纺织生产线。以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内的竹产业加工并幅射到相关产业。争取到20XX年,全市竹胶板年产量达到4万立方米、保健竹凉席100万平方米,竹地板或薄竹贴面地板100万平方米,竹工艺品1.5万件,竹藤家具5000套(件),竹加工年工业产值突破6亿元大关,原竹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扶持培育年产值过5千万元的企业10个以上,使20%的企业形成80%的产值。

(四)瞄准市场依托科技,积极开发新产品。

一是开发竹集成材及其家具制品。竹集成材由竹片拼接胶合而成,是原料来源广,使用价值高的人造板基材。可进行二次加工生产竹地板、竹砧板、竹家具等高附加值产品,应引进投资经营者大力开发,赢得先机。

二是大力发展竹纤维纺织产业。我市竹类资源丰富,竹类各种纤维含量丰富,竹纤维纺织品具有透气性好,吸附能力强等特点,是各种高档服饰的原料。国内和省内均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经营成功的厂商(益鑫泰等),应多方引进大力开发。浙江竹林资源与湖南相近,但浙江竹产业总产值达到280多亿元,是湖南的10倍。组织主产县区有关人员前往考察,引进和吸收该省发展竹产业的有益经验。

三是大力开发竹工艺品、日常用品和竹类保健用品加工。浙江、福建等地把现代加工技术与竹工艺艺术融合在一起,开发出实用、保健与艺术价值兼有的竹编织品、竹炭保健复合纺织品和竹醋系列饮料,特别是屏风、竹扇或壁挂、竹盘、竹篮、果盒和竹炭、竹醋系列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很受欢迎。我市完全具备开发基础,关键在技术引进、招商引资、产业规模、产品种类和市场开发上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规模优势。

四是开发竹类食品。竹笋、竹荪、竹醋具有保健抗癌等多种功能,是公认的绿色食品,应积极开发。

(四)树立品牌意识,创新经营机制。品牌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广阔的市场需要品牌来开拓。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精心打造品牌,以品牌树质量,以品牌促销售,以品牌出效益。要不断创新经营机制,经营上鼓励实行国有民营、民有民营,企业间可以通过各种利益关系形成联合,或者强强联合,形成龙头企业集团,产生规模效益;或者强弱联合,形成产业链的延伸,产生补偿效益。通过这些途径,想方设法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最终赢得市场。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竹产业发展是建设现代林业、培育林业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建议市政府成立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移民局、扶贫办、农开办、银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9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成立专门班子和专抓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加强调研,出谋划策,从生产、经营、加工等各方面予以指导支持,做大做强我市竹产业。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整合农、林、水、扶持开发等涉农资金,对示范基地建设县区加大投入,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市、县财政设立专项基金促进竹产业发展。建议市政府成立毛竹产业发展基金,实行以奖代补,毛竹低改每亩补助100元,毛竹新造每亩补助300元。三是招商引资,引进扶持企业扩大毛竹基地建设。

(三)合理布局,培育资源。根据我市竹产业的基础和布局,以零陵、双牌、东安、蓝山为核心区,合理规划,形成一些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集中区,实现全市竹产业的集群集约式发展。

(四)积极引进,办好示范。积极参加各类有关竹产业的活动,以开拓视野、广泛联系,吸取先进经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力量,根据我市实际,深入研究和完善全市竹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有效组织实施。办好和扶持毛竹丰产示范林场、乡镇和竹业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办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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