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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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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安办〔20**〕46号)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较大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构建和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镇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对我镇危化品、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进行系统性风险评估,根据各类高危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查找隐蔽致灾因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2.全面排查评定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分析我镇境内较大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镇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行业优先、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监督管理。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职责,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的范围之内。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等数据信息入库。

(二)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各项规定要求和实际,依法履职,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执法合作,协调配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各种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3.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三)全面加强安全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探索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我镇发展总体规划。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安全风险,消除重大隐患。

2.严格规模准入。结合我镇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完善准入制度。

(四)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以高危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确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等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

(五)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提升群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2. 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演练。强化落实预案管理、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责任,健全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实训演练,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开展好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生产月”“守护生命”“安全杯”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对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提高对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它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2.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专题宣讲,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向全社会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努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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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篇二: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篇三: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篇四: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反弹,按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超活动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曾卫华任顾问;镇长陈兵任组长,副镇长谷名东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周东杰,镇干部职工邓继承、王小生、曾荣平、李昌凯、曹利华、龙志宏、李辉腾、谷健、薛友华、黄文锋、谷冬高、陈鹤飞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谷名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装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1个月的努力,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超行为;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五化要求的长效治超机制(治超工作常志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全镇治超工作从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四、行动措施

(一)展开货运源头治超攻坚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货运源头各类违规装载行为,完善机制,监管到位。

主要任务:

1、严打四种行为。即严厉打击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行为;严厉打击接纳、纵容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货运源头源企业出现违法装超行为或接纳、纵容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2、强化四项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增强企业治超自觉性。企业治超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必须依法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同时自觉抵制违法双超车辆进入厂(站、场)。经公示的合法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必须做到六有(有一个机构,有一名专干,有一套制度,有一本台帐,有一份承诺)。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要定期向县运管所报送治超台帐资料。二是强化监管巡查机制,实行网络化管理。以镇、村(居)为单位,把全镇境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源尾企业和车辆维修站全部划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治超任务逐项分解,形成责任网格体系,责、权明确,人、事对应。对所有经公示的合法货源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必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并进行责任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11月28日前,对镇辖区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重新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核定企业年货运规模(年产量),建立《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档案》,并报县治超办在全县统一进行公示。镇政府将轮流组织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做到每周必查并有检(巡)查记录。三是强化培训上岗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县治超办的统一要求,企业治超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未按要求培训的,不得上岗。各货运源头企业要将治超纳入企业员工培训和考核内容。

(二)展开打击短途超载驳载阵地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实行乡镇围、边界守、流动查、从严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路面双超和短途超载、驳载等违法行为。

主要任务:

1、乡镇围堵拦截。全面禁止双超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安全。各村居公路的交接处要设置固定的治超警示牌,镇治超纠察队成员要经常上路巡查,全面围堵、拦截违法双超车辆,对经检测认定的违法双超车辆,一律就地强制卸载,要及时移交到县流动治超稽查大队对其车辆进行处罚。

2、边界联合整治。镇政府将会与县治超办联合行动,开展经常性综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边界地区短途超载驳载行为。对采取短途超载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查的,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顶格处罚。

3、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镇治超办要充分发挥流动治超车的作用,加大流动稽查力度和频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货物重要集散地的综合执法整治,对短途超载、避站绕行打时间差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4、严查上路车辆违法双超行为。做到逢车必检、超载必查、超载必卸,超载必罚。

(三)展开割马槽车行动歼灭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以台帐更细致、工作更深入、打击更有力为准则,坚避清野,风扫落叶,彻底铲除双超违法载体,夺取治超割马槽车风暴行动全面胜利。

主要任务: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再掀打马狂潮,要切实发挥打击马槽车固定殷勤点的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对途经的马槽车非法改装货车、非法改装农用车辆,一律要做到现场强制切割,并建好台帐,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达到货运车辆及改装车辆清理复查到位率100%,非法改装车辆查处率100%,基本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这次整治活动是巩固扩大治超成果的再升温再加力。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局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一个战役、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个预案、一抓到底。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督查,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居组的治超责任包干制度,上下同心真抓实干,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治超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口号,挂横幅,办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依法治超、和长效治超的理论,使规范装载成为一种习惯,为实现治超工作新跨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秩序,确保稳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和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行动期间,实行党政领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要切实加强安全执法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六、完善举报制度。

在瑶岗仙境内出现的所有超载超限车辆,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者实行奖励,每次500元。


篇五: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XX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XXX。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XX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XX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重点建设领域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石华高速司监字【20**】8号文件要求《关于石华高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方案》及湘质安安【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关于石华高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方案》(石华高速司监字8号)及质安局文件精神,以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为主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广湘;副组长:陈祝卿、周国勇;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部长刘毅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严厉打击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施工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质量安全年”活动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坍塌(工棚坍塌)、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高空、脚手架、大模板工程、起重机械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要在施工现场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其停工整改。

(三)第三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巩固提高和迎接业主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阶段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当前马上进入施工旺季,同时又是施工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项目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场张贴安全警示录,鼓励从业人员举报违法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违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控股集团工程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本企业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在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实施

为确保本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明确责任,保障实施

组长和各成员将立足本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互相监督作用。

三、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在职员工的饮食卫生、临时用电、消防隐患排查、各类工作设施安全。

四、整治重点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重点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

1、现场施工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检查现场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是否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配电要求。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处、保温材料堆放处、密目网堆放处、生活区活动板房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防水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宿舍等临建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检查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加强教育,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消防器材使用普及等各种形式,向在职员工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员工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6、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全体员工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全体员工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7、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防火防水防电防气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五、方法步骤

1、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积极投入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3、定期自查,限期整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三)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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