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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源头治腐、纠风治乱实施方案。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按照公司对我们个人的要求,我们需要作好合适的方案。方案在工作的计划上和相关活动的组织上有着重要作用。那大家对于方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源头治腐、纠风治乱实施方案,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中心学校
源头治腐、纠风治乱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加强,规范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和职务上的影响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的有关教育焦点、热点问题,从而转变思想作风,服务中心,服务师生的意识得到增强,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内容和要求
1、学习宣传阶段(2006年1-6)
学习内容:
①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
②新党章。
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
④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
⑤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的通知》。⑦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收费行为严明收费纪律的决定》。
⑧市教育局《关于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
⑨市教育局《两个八项承诺》。
1、宣传方式:
①拉横幅;
②贴;
③利用五月份宣传党风廉政建设。
2、监督查处阶段(2月26日-12月31日)
①设立举报电话:0713-6572431
②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龙坪中心学校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二00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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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20XX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87号),现提出我镇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珠溪镇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纠建并举,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一)扎实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结合三项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规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等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的问题实行有效监督;健全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 社会经济发展办

协助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

(二)认真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整治节庆活动。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章立制,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协助单位:各相关单位、站所

(三)严肃整治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规范国土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

协助单位: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强化日常管理,防范和控制食物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机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 镇宣传办

协助单位:镇中心卫生院、镇医保办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广覆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方便群众的医保结算方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一岗双责制;抓好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坚决制止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

牵头单位:镇中心卫生院

协助单位:镇党政办、财政所、工商所

(六)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规范办学的监管责任,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两免一补资金监督检查,严禁发生截留、挪用、平调、统筹各项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推行阳光收费运行机制,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牵头单位:镇纪委办

协助单位:镇教办、各学校

(七)深化治理三乱工作。严格涉企检查审核,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和发挥各级涉企负担监督联系点及监督员的作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不断完善企业监督体系;严肃查处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协助单位:镇党政办、派出所

(八)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纠风工作的重要措施,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基本方法,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单位及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实施乡特邀监察员聘任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牵头单位:镇纪委办

协助单位:党政办、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各单位实际,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督查职能和作用,督促负责各单位认真落实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二)坚持创新精神,开创工作新局面。各单位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谋划、落实和推动纠风工作,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纠风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转变;二是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实现从以开展创建为主向纠建并举、机制创新转变;三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实现从规模扩张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要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把握规律与运用规律、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改革和创新的方法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办典型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联合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要以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把案件查处作为更有效、更直接的预防措施,敢于动真格,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公开曝光。

(四)加大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大防范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一是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和完善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紧紧盯住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公共权力不被滥用,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三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制度等相结合的政府与群众对话的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促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四是建立和完善治本的创新机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减少和消除不正之风的发生。


篇二: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纠风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次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逐步健全当合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推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摸清我镇20XX年至20XX年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各项流向,审计专项资金开支使用是否合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用、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经管站;完成时限:全年)

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土地所;责任单位:各村委;完成时限:全年)

三是加强涉农收费监管。纠正和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治农民负担过重。(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委;完成时限:全年)

(二)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站所作风建设。

1、开展基层站所优质服务年活动,将机关效能建设向基层延伸。今年将在我镇所属的14个基层站所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思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议,做到服务意识有信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为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完成年限:全年)

2、加强信访受理和纠风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信访制度,加强对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坚持以查案促纠风,确保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责任单位:镇纪委;完成年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今年我镇的纠风工作已经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因此,我镇成立了镇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对本镇的监管责任。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纠风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行成工作合力。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镇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协助抓好各部门纠风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没有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及时责令其整改,对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今年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治理任务,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年内要开展至少两次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镇纠风领导小组将结合重点工作队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镇纪委要提高自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通过群众来信信访、热线投诉等多种却倒,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定期通过发文、简报、会议等方式进行通报和曝光。

(四)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反应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展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篇三: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开创保安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一年,也是我镇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及要求,深入推进我镇软环境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为民服务,强化纠风执法,提出20XX年纠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镇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中纪委XX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20XX年纠风工作,确保20XX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保安镇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柯青松

副组长:严吉庆 李灿华 袁启发 尹立强(常务)

陈世湖 辛 勇 王洪兵 石玉栋 柯光明

卢洪权

成 员:刘福松 陈新华 王更胜 龙啸胜 张国鹤

饶政洪 柯建奎 秦盛富 柯志军 皮育红

胡树全 黄朝坤 鲁晓丹 罗厚加 陈首权

张友军 石斌强 徐祥盛 余学兵 刘 勋

卫书堂 秦海清 余六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

1、着力提升行政效能。要在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快民主决策化、科学化进程;推行重要事项公示制度,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推动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首问首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滞办反馈告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优质服务吸引项目落地、扶持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教育、预警、监督、考评奖惩等机制,促使各级干部大力弘扬为民服务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清正廉洁之风。在继续深入实施五办作风、一线工作法、工作成果倒逼法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抓落实机制,完善任务分解、工作报告、督促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奖优树模等制度,形成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考评有据、奖惩分明的有效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求实、务实、落实的作风,始终保持紧张快干,雷厉风行干事业的精神状态,确保决策条条算数、任务件件落实、承诺项项兑现。

3、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机关行业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开展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对站所、学校、医院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的依据。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兑现服务承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二)加大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农村医疗制度的管理,加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健全各类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药品购销中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实行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分开核算,纠正促销收费、开单收费等回扣行为的不正之风;加大医务、院务公开的力度,推行一日清单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器械采购和药品集中统一配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督促医疗服务机构改善服务环境,减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就医。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3、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节能排污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

4、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

5、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时将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加强对教育收费和中小学生减负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教育经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违规开办有偿补习班。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查处中小学乱补课加重教师及学生学习负担的违纪违规行为。

7、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8、加强对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农民土地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

9、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各类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规定,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10、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管理。要严格杜绝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

11、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落实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和处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

12、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治理打击虚假广告、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早部署安排,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二)加大查处追究力度

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着力治拖、严肃查推,失责必问、有错必纠,以最严厉的问责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依法、高效、廉洁行政,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刚性的、必保的任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好监督检查,把日常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治理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事)件,既要追究责任,又要公开曝光。

(三)加大源头防范力度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切实加强防治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篇四: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根据区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发改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它纠风工作。

(一)做好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各项工作

牵头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会同区农办、区计生局、区监察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清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清理检查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查处涉及涉农收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做好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平稳。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长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纠风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执法监督股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执法监督股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统一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栏)。

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配合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聘请办事公道、乐于为农民服务的农民代表、乡镇干部或离退休干部作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2、配合区国土资源局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责任领导: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配合区农办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5、配合区工信局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篇五: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委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我乡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XX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乡党委145发展战略决策和乡政府1235工作路径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紧紧围绕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我乡实施民生工程,加强明查暗访,重点掌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有无违规收费行为、一事一议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确保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落实和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二)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分管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实行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过程质量,严防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分管领导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和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加强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等各种公路三乱问题。

(四)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

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中小学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补习班乱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超标准跨年度收取借读费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切实纠正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研究制定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20XX年救灾、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落实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公示、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

1.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村、社区、乡级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认真落实本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统一开展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七)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软环境治理工作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据国务院、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备案的不审批,能取消的不保留,最大限度地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府重大决策及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层次和水平。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项规定,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制定服务守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八)建立村级直报纠风工作机构

目前我乡已建立了乡纠风工作网络,为进一步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经乡政府同意,在建立纠风工作组的基础上,拟在各村、乡级各单位设置纠风监督员,建立村级直报纠风网络工作机构,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抓好纠风工作,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辖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乡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紧紧围绕村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从机制制度上着手,防止问题纠而复生。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重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民主评议等相结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围绕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征地拆迁、住房建设与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四) 机关干部要求时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强专项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拒腐,倡廉能力。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重点建设领域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石华高速司监字【20**】8号文件要求《关于石华高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方案》及湘质安安【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关于石华高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方案》(石华高速司监字8号)及质安局文件精神,以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为主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广湘;副组长:陈祝卿、周国勇;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部长刘毅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严厉打击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施工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质量安全年”活动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坍塌(工棚坍塌)、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对高空、脚手架、大模板工程、起重机械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要在施工现场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其停工整改。

(三)第三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巩固提高和迎接业主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阶段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当前马上进入施工旺季,同时又是施工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项目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场张贴安全警示录,鼓励从业人员举报违法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违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控股集团工程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本企业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在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实施

为确保本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明确责任,保障实施

组长和各成员将立足本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不折不扣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着力发挥互相监督作用。

三、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在职员工的饮食卫生、临时用电、消防隐患排查、各类工作设施安全。

四、整治重点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重点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

1、现场施工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检查现场用电及生活区用电是否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配电要求。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处、保温材料堆放处、密目网堆放处、生活区活动板房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防水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宿舍等临建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检查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加强教育,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消防器材使用普及等各种形式,向在职员工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员工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6、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全体员工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全体员工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7、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防火防水防电防气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五、方法步骤

1、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积极投入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3、定期自查,限期整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于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三)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篇二: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篇三: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篇四: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反弹,按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超活动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曾卫华任顾问;镇长陈兵任组长,副镇长谷名东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周东杰,镇干部职工邓继承、王小生、曾荣平、李昌凯、曹利华、龙志宏、李辉腾、谷健、薛友华、黄文锋、谷冬高、陈鹤飞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谷名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装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1个月的努力,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超行为;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五化要求的长效治超机制(治超工作常志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全镇治超工作从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四、行动措施

(一)展开货运源头治超攻坚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货运源头各类违规装载行为,完善机制,监管到位。

主要任务:

1、严打四种行为。即严厉打击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行为;严厉打击接纳、纵容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货运源头源企业出现违法装超行为或接纳、纵容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2、强化四项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增强企业治超自觉性。企业治超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必须依法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同时自觉抵制违法双超车辆进入厂(站、场)。经公示的合法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必须做到六有(有一个机构,有一名专干,有一套制度,有一本台帐,有一份承诺)。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要定期向县运管所报送治超台帐资料。二是强化监管巡查机制,实行网络化管理。以镇、村(居)为单位,把全镇境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源尾企业和车辆维修站全部划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治超任务逐项分解,形成责任网格体系,责、权明确,人、事对应。对所有经公示的合法货源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必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并进行责任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11月28日前,对镇辖区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重新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核定企业年货运规模(年产量),建立《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档案》,并报县治超办在全县统一进行公示。镇政府将轮流组织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做到每周必查并有检(巡)查记录。三是强化培训上岗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县治超办的统一要求,企业治超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未按要求培训的,不得上岗。各货运源头企业要将治超纳入企业员工培训和考核内容。

(二)展开打击短途超载驳载阵地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实行乡镇围、边界守、流动查、从严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路面双超和短途超载、驳载等违法行为。

主要任务:

1、乡镇围堵拦截。全面禁止双超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安全。各村居公路的交接处要设置固定的治超警示牌,镇治超纠察队成员要经常上路巡查,全面围堵、拦截违法双超车辆,对经检测认定的违法双超车辆,一律就地强制卸载,要及时移交到县流动治超稽查大队对其车辆进行处罚。

2、边界联合整治。镇政府将会与县治超办联合行动,开展经常性综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边界地区短途超载驳载行为。对采取短途超载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查的,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顶格处罚。

3、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镇治超办要充分发挥流动治超车的作用,加大流动稽查力度和频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货物重要集散地的综合执法整治,对短途超载、避站绕行打时间差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4、严查上路车辆违法双超行为。做到逢车必检、超载必查、超载必卸,超载必罚。

(三)展开割马槽车行动歼灭战

行动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工作重点:以台帐更细致、工作更深入、打击更有力为准则,坚避清野,风扫落叶,彻底铲除双超违法载体,夺取治超割马槽车风暴行动全面胜利。

主要任务: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再掀打马狂潮,要切实发挥打击马槽车固定殷勤点的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对途经的马槽车非法改装货车、非法改装农用车辆,一律要做到现场强制切割,并建好台帐,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达到货运车辆及改装车辆清理复查到位率100%,非法改装车辆查处率100%,基本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这次整治活动是巩固扩大治超成果的再升温再加力。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局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一个战役、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个预案、一抓到底。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督查,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居组的治超责任包干制度,上下同心真抓实干,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治超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口号,挂横幅,办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依法治超、和长效治超的理论,使规范装载成为一种习惯,为实现治超工作新跨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秩序,确保稳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和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行动期间,实行党政领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要切实加强安全执法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六、完善举报制度。

在瑶岗仙境内出现的所有超载超限车辆,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者实行奖励,每次500元。


篇五: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XX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XXX。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XX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XX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一)

一、“六打六治”重点内容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涉煤气企业、涉粉尘企业、城市燃气、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

1、打击涉粉尘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违反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行为。

2、打击破坏损害城市燃气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职业卫生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充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问题;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和职业卫生等方面违反规程标准等突出问题。

4、整治、高温金属运输车、校车无证经营等违规行驶问题。

5、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涉粉尘领域,重点打击整治粉尘企业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厂房违规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粉尘防治、车间粉尘浓度检测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按照国家规程标准要求配齐通风、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和独立除尘装置;产尘点没有装设吸尘罩;没有建立清洁制度;作业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教育;未采取有效措施在涉粉尘领域实施检维修及交叉作业;没有制订针对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未依法取得许可,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建筑物、公路、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及非法占压的。重点治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装置未装备或不完善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相关生产、储存装置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不足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执行安全规范不严格,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等不到位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化工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发生变化未纳入变更管理的,未制订变更管理制度、严格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的,变更前、变更过程中和变更后的各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不严格,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过程安全监督不到位,外来施工队伍未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要求、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行的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管道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敷设在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未采取强化措施的;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七项具体要求落实不到位的。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在开发区内设置零售点,严禁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冶金有色和涉氨、涉煤气领域,一是冶金有色企业:整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没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高温液态金属运输环节没有使用有专门资质的运输车辆;生产吊运铁水等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的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生产、使用企业未对起重吊具进行检验检测;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制定、落实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等。二是涉氨制冷企业:集中整治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没有形成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控措施;未按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使用(储存)装置和各类压力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并登记备案;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安全出口、疏散标示、应急通道不畅通,应急装备配备不足等行为。三是涉煤气企业:整治不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维修作业;没有按规定装设安全安全保护装置、自动控制调节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等问题。

城市燃气,重点抓好管线违章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城、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液化石油气瓶组、燃气违规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燃气管线违规占压清理力度,能拆除的要拆除,难以拆除的可采取改线等办法解决。对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的燃气管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公安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职业卫生领域,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深入开展冶金有色企业和水泥、石材加工企业粉尘治理,对不具备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进行关闭。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曾经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行业领域,重点查处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没有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检测评价行为,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机构质量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年8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开发区安监站要对本辖区和所管行业“三非”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下发各相关部门及各企业动员部署。

2、开发区安监站对辖区内企业依法取得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建立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3、企业要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政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1、开发区安监站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开发区内重点区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实施约谈警示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企业,将对辖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警示。

(三)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

1、涉粉尘、涉氨、涉煤气、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等领域由开发区安监站负责。

2、消防、烟花爆竹打非等领域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3、城市燃气及燃气管道领域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管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4、校车安全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2、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二)

一、总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省政府、绥化市委市政府肇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范围采矿行为;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至9月初)

1、各村企事业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六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乡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初至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村企事业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情况,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乡政府将组成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大检查活动。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给予举报奖励。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单位,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五)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其所在村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党委、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全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王铁任组长,武装部长盛国为副组长,乡宣传委员、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电力站、乡卫生院、乡土地办、乡广播站、乡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派出所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土地办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广播站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有关要求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责任,防止工作推诿扯皮。要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与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粉尘爆炸危险企业防爆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绥化市委市政府肇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结合,一并部署,一并推进,务求实效。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三)

进一步深化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6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安委〔20**〕10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20**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证照不全、厂房违规设置及粉尘燃爆风险辨识、通风除尘、防火防水等防爆措施不落实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职责分工

(一)重点行业领域“六打六治”职责分工,由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按职能分工抓好落实。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1)无证开采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2)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经贸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

2、危险化学品。(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未执行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的,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超核载吨位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2)非法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3)无证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挂靠、外包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巡警大队等相关单位)。

3、交通运输。(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的;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审批线路行驶的(牵头单位:县交巡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2)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无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道路营运驾驶的;超范围经营的;挂靠经营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4、建筑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未批先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资质进行施工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

6、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作业场所没有设置独立厂房的、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通风除尘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防火防水措施不落实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县政府安办牵头组织,县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粮食局、质监局、县消防大队、县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联动,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乡(镇、街道)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督查。

2、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要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报送县政府安委办备案,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跨乡(镇、街道)、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县里每月至少开展1次,乡(镇、街道)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县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区域,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政府安委会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协调督促,及时汇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乡各村(居)委、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事故预防,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基本稳定。决定从今年2月至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重点领域: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对象: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以往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

重点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技改整合无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无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校车特有标记的校车上路运送学生的;

(3)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4)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的;

(5)有严重不良纪录、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客货车辆的;

(6)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机动车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的;

(7)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投入建设并在竣工后非法运行的;

(4)未按“九大作业证”规定进行作业审批的。

3、烟花爆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向未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以及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3)非法使用氯酸钾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4、民用爆炸物品

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5、人员密集场所

(1)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3)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的;

(4)室内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6、特种设备

(1)非法制造锅炉、压力容器、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

(2)非法安装锅炉、压力管道;

(3)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与气瓶;

(4)未经许可使用特种设备或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

三、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

1、乡安委会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分析形势,针对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乡安委会要认真组织发动,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3月20日前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二) 执法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20日)

1、对我乡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顿中查出的违规违法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名单,将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取缔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对证照过期的,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乡安委会将从3月上旬起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办打非治违行动。综治、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要派出专门力量现场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

3、乡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及时发现各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 巩固提高阶段(3月20日至3月30日)

乡安委会要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有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乡安委会要组织综治、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尤其要对黑恶地霸、涉枪涉爆把持矿山资源、组织非法生产的,公安机关要与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抽调力量“准、狠、严”地予以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肃纪律,严格问责。相关部门应查清情况列出名单而未落实的,以及有关部门未及时作出决定并采取停产整顿措施,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乡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小学六打六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校按照上级指示的“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五个要严”(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的落实更要严)的总体要求,卢湾二中心小学细化安全工作项目,明确职责责任,每项安全工作做到“有事就有人,有人就有责”,压实责任,落实到位。发现隐患、消除危害,防止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指定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及职责分工:

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作为整治内容。

1、学校在建筑施工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学校自行管理的施工项目,由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依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对学校自行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与校产站联系让其进行指导和监管。

2、对学校的教学大楼及办公区域,不留死角,全面检查,按照“一般火灾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标准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制定治理方案。要通过采取搬离、改建、增设消防设施等物防技防措施,以及查封、关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等手段,从严治理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3、严格整治特种设备无证操作、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电梯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维保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维保等问题。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上报。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下旬)

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的实际,成立推进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以上重点领域隐患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上旬-11月底)

对重点部门和单位实施多检查,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推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深入开展。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实施跟踪督办,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开展联合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每月至少开展2次督查行动。

(三)开展信息报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具体联系人,并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校园安全管理中心。

卢湾二中心小学

20XX年9月15日

三治三提活动实施方案


三治三提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院领导认真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梁(20xx)14号文件和内部明电,决定在全院开展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为目的的“三治三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干部职工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纪律松驰,不思进取等问题为重点,树立“勤勉、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作风,以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为抓手,探索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医院不断向前发展,以问事、问效、问责为主要手段解决当前存在于干部职工中的“庸、懒、散”等问题,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加强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我院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以“三治三提”为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使服务临床一线和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卫生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努力实现:“治庸提质,治懒提速、治散提效”的目的。

1、治“庸”:查工作在不在状态,推动工作提质。重点查找和整治干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缺乏事业心,作风浮漂,管理不严,不深入一线,不调查研究,抓工作平庸;职工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缺乏责任感,信念淡薄,收受红包,过度诊疗,技术不精,服务不优等影响医院形象的庸碌行为。

2、治“懒”:查任务有没有完成,推动工作发展提速。重点查找和整治干部工作目标不明确,干劲不足,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效;职工岗位职责不明确,服务意识差,只讲待遇,不讲奉献,对工作漫不经心,推诿扯皮等懒惰作风。

3、治“散”:查管理是不是规范,推动管理提效。重点查找和整治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作风涣散,群众满意率低;职工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驰,迟到、早退、脱岗、在岗工作松散等散漫现象。

三、方法步骤:

采取学习教育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相结合。各科室要用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11日)

医院召开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传达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和医院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在思想上应引起高度重视,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努力营造强作风、优服务、提效能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2日至11月)

1、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要结合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及医院管理年活动,对照“三治三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是注重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

2、坚持督促检查:主要检查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及首诊负责制,首问责任制,医患沟通、服务承诺是否落实到位。

3、开展民主评议: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提高科学性可操作性,实行定期评议。

(三)总结提高(20xx年12月)

1、抓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整改边落实的方法,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通过整改要认真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干劲不足,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纪律不严,效率不高,态度生硬等问题,形成“真干者有奔头,实干者受表彰,能干者有舞台,不干者没市场”的新风正气。

2、抓好考核,紧密结合实际,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工作任务量化到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年终进行一次考核,通过考核,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开展“三治三提”专项活动是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干部职工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服务广大患者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抓住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领导组:

(组织成员省略)

在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氛围。各支部要将这一活动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医院管理年等活动结合起来;要与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与当前医院工作的难点、热点、重点结合起来。突出氛围,提升素质,振奋精神,促进工作,为我院的各项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卫生局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局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卫生局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省2016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6年仁怀市卫生(爱卫)“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原则,举全市卫生系统之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必要条件。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爱国卫生工作要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由卫生局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创治结合、城乡联动、丰富多彩、全省前列的总体要求,“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通过重点治理,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使我市的创卫成果得到巩固加强,要继续开展好创建(巩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寨、卫生单位的活动,搞好饮食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按照整脏治乱的要求和各类创建标准作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爱卫会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村寨)标准、国家(省、市)级卫生单位标准开展好卫生城市的创建活动。
(2)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和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无农产品、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食品摊点、小饮食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等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标准。
四、实施步骤
整个“整脏治乱”工作分为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督促检查、资料汇总及迎接验收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至6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召开卫生系统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脏治乱”动员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按“整脏治乱”和各类标准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16年6月至12月),分别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城区除四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根据各类标准,部署本部门及本单位的“整脏治乱”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完成“整脏治乱”及创卫工作目标。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阶段(2016年9月至10月),由市卫生局(爱卫办)牵头,对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各位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
第五阶段:资料汇总及迎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相关责任单位要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同时作好迎检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仁怀市卫生(爱卫)“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卫生局整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委、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乡政府决定, 2015年8月25至12月30日在全乡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证照不全、厂房违规设置及粉尘燃爆风险辨识、通风除尘、防火防水等防爆措施不落实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村、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职责分工

重点行业领域“六打六治”职责分工,由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按职能分工抓好落实。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1)无证开采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安办、供电所等相关部门)。(2)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牵头单位:乡安办,配合单位: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

2.危险化学品。(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未执行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的;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超核载吨位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牵头单位:安办,配合单位:交管站、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2)非法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的(牵头单位:公安派出所,配合单位:交管站等相关单位)。(3)无证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挂靠、外包的(牵头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

3.交通运输。(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的;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审批线路行驶的(牵头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校)。(2)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无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道路营运驾驶的;超范围经营的;挂靠经营的(牵头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4.建筑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未批先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资质进行施工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牵头单位:乡村建办公室,配合单位:安办、场管办等相关部门)。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牵头单位:安办,配合单位:乡村建办、**中心校等相关部门)。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作业场所没有设置独立厂房的、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通风除尘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防火防水措施不落实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乡安办牵头组织,交管站、农技站、林业站、公安派出所、烟草站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25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

1.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村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综合督查。

2.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乡直相关单位要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报送镇政府安全办备案,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乡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乡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村、乡直有关部门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区域,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提请乡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安全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镇政府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协调督促,及时汇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各村、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村、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及具体实施方案书面报告,于9月5日前报送乡政府安办(联系人:,电话:)。各村、有关成员单位要于12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镇政府安全办,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排查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治理全过程,切实找出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主要负责跟踪和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28个乡(镇、街道)、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煤矿及非煤矿山、消防、旅游、

四、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及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情况;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关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容器是否检验合格;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三超一疲劳”,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强化道路事故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整治以及公路防护措施、道路标牌、标志、标识完善等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安全: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雨情、水情、强降雨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区域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治理情况。

4.建筑施工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事故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建筑施工遗留坑洞处理情况。

5.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建停产指令、打假密闭以及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以及停建煤矿关停等情况。

6.粉尘涉爆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类娱乐、体育赛事、庆典庆祝、展销会等群众性活动场所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消防安全: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8.森林防火安全:由县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管控重点部位、管控敏感时段,及特殊群体监护责任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打击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等行为;打击在森林内吸烟、使用明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祭祀上坟烧纸、放孔明灯等行为。

9.电力安全:由县供电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乱建、乱拉乱接等损坏电力设施,危机电网安全等行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常态检查考评制度及电力保护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农村线路、村路灯、表后设备等的日常维护情况,打击违章用电和偷盗电能等行为。

10.旅游安全:由县文旅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景区内住宿、娱乐场所防火安全设施完善情况;景区内食品卫生安全和防控突发传染病传播和扩散措施完善情况,以及景区内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消防操作技能等情况。

11.公共场所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12.食品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有关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情况;是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持证情况;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13.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安全:由县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全面摸清摸准留守儿童及空巢老人基本情况,是否建立信息数据和管理台账;是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等情况;是否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留守儿童情感联线制度、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制度、留守儿童社会服务机制等情况;是否建立空巢老人医疗保障制度,推行结对帮扶空巢老人活动等情况。

14.特种设备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执行情况,按时申报并负责落实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城市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等情况。

15.危旧房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房屋所有人是否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是否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需要拆除重建的,是否及时拆除到位等情况。

16.水上交通安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通航水域、渡口、码头和新增水域、思林水电站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及装备、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监管及“渡口五定”、“签证放行”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货船载客、自用船舶载客、渔船载客等违章行为情况;对无船舶登记证、无船员适用证、无检验证书“三无”违法运输船舶办证、取缔、整治情况。

17.燃气及燃气管道安全:由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情况;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按时开展燃气瓶安全年检;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行为等。

教育、水务工程、防雷减灾、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要按照本行业职能职责自行开展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时间、步骤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年8月25日—12月31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和排查,并将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检查整改阶段(9月16日-11月**日)。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县安委办结合第三、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反馈意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

3.总结通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

(三)检查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近期开展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巡查工作;县安委会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开展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安委会要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成立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联络员,于8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广泛地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大家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此次大检查活动,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按照“整治手段要铁、监控措施要严、整改隐患要彻底”的要求,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或责令关闭,严防隐患发展为事故。对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资料报送。各乡(镇、街道)、部门将各阶段工作小结于各阶段工作开展结束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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