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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书党总支审查意见

局党总支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生活中很多重要的事情都需要去提前做好规划。对于想达到自己人生目标的人来说,我们都要策划撰写一份合适的方案,方案的制定可能比执行本身更为重要。那大家对于方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局党总支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实施意见,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局党总支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实施意见xx局党总支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队伍的结构变化,增强对各类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x号文件精神,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xx系统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第1文章- 找范文,到第1]一、指导思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要求,以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体现党员队伍先进性为目标,通过对不同类型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形成模范党员保先进、争新荣誉,普通党员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树立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新形象。二、分类教育管理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三、分类教育管理科考核内容(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员1、能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信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2、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3、关心集体、热爱集体。同志之间团结协作,相处融洽,尊重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参谋、出主意。注重下基层第一线,了解民情,加强调查研究,化解干群矛盾,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勤奋,有务实创新,化解干群矛盾,积极为群众干实事,办好事。工作勤奋、有务实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精神。4、注意自身形象,品行优良,生活作风正派。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吃、拿、卡、要等。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处事公正,敢说真话、实话,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二)企业党员1、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信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和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2、能按时自觉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学习政治理论3、遵纪守法,遵守厂纪厂规,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单位遇到急、难、险等重大事件时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作风正派。5、团结和带领职工办好企业,及时听取、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确决策,协调劳资矛盾,为企业正常性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四、管理考核办法1、各支部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目标管理教育要求,结合一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在年底对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考核程序如下:自我测评打分。每位党员根据目标考核内容先对自己进行小结,作出客观的自我评定打分。定性互评。由支部党员相互进行民主测评,并吸收党外群众参与评议。支部审核打分。支部根据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对党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结果汇总。根据自评、互评、支部审核打分以及党员队伍出口管理意见要求,分别按规定程序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决定。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考评出来的档次,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应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原则。对不合格党员,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教育整改。五、加强领导对党员实行分类目标管理考核,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各自实际,针对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进行一次排摸分析,拟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各支部根据考核要求搞好日常考评纪录,建立考评台帐,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局党总支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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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围绕构建和谐、廉洁教育的总体目标,结合我镇中小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认真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1、认真传达贯彻市、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和任务。

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就本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班子成员书面写出述职、述廉报告。

二、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完善和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学校各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各层领导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重大人事任免由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由三人以上集体统一购买。

5、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规、文件,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每学期组织几次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

2、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

1、继续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项纪律、八大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

2、 认真落实七个严禁规定。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券和贵重礼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党员干部参与 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 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杜绝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

3、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积极配合上级组织认真查处。

(2)对所管理的干部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时组织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3)对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审批的案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行政法规,及时讨论处理意见,无畸轻畸重和共他脱节现象。

(4)积极改善执纪执法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执纪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4、狠抓经济发展环境的治理,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对违法违纪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严处分。

5、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转下达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件或任务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结回复。

五、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配套制度。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度,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有关责任制规定的,给予责任追究。


方案二:颍上县中小学校长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综合管理水平,实行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坚持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1、辖区学校教职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2、辖区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3、辖区学校有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并造成极坏影响的;

4、辖区学校教职工有在编不在岗、借调及不经许可(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私自到校外兼课情况。

三、加分因素

学年或年度考核最高加分为10分。

1、辖区学校教职工有出席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者分别加3、2、1分;

2、辖区学校有出席国家、省、市级的先进集体分别加4、3、2分;

3、省、市、县级督导评估辖区学校被认定为先进单位或优秀等次,分别加3、2、1分;

4、创建省、市特色示范学校者,分别加2、1分;

5、艺体活动在省、市、县级比赛中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第一名者,分别加3、2、1分;

6、其他突出成绩,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者,适当加分,但最多加3分。

以上相同项目均不累计加分,且一人(学校)只取单项最高分。

四、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长考核细则(见《颍上县中心校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样本)共计:a级指标四项,b级指标二十三项,c级指标七十项,加分因素一类。总评分达85分以上为优秀;71-84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自评:各中小学校长对照《颍上县中心校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报教育局。

2、县局考核:成立颍上县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陈 君

副组长:武 锐王守让刘丽君郑田福凌仲德

成员:蒋 评王胜利刘长春郝家峰谢 勇刘万章

何长剑张志兰吕 刚张浮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刘丽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对照考核细则认真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六、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通报全县中小学。

2、考核为优秀等次者,视情况按一定比例,当年予以表彰和奖励;晋职、晋级、调整使用时优先。

3、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当年不评先、不评优、不提拔重用,并对其戒勉谈话,同时,视情况责令其辞职或予以免职(按干管范围);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校长,责令就地辞职或予以免职(按干管范围)。

4、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校长,责令其限期改正,否则,视为不合格,并以不合格论处。


方案三:许昌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为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代表学校对院(部)实行目标管理,各院(部)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色的措施和方法,并对学生个人实行量化管理和综合考评。学校最终根据各院(部)学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各院(部)的学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一、目标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实行院(部)学生工作目标管理,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以院(部)为主的学生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院(部)学生工作的内容、重点和责任;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院(部)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目标管理的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即围绕学生工作的目标、重点,建立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对各院(部)的学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目标评估工作主要通过查、看、听、评等手段,将目标落实的情况细化、量化,依据量化的结果对各院(部)的学生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和奖惩。为使目标评估顺利进行,必须重视以下三个环节:(1)各院(部)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细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2)各项学生工作的开展都要有完整记录,及时上报归档;(3)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要深入各院(部)调查、了解、掌握各院(部)学生工作情况,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院(部)学生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搞好信息反馈。

三、目标管理的激励机制

1、学校对各院(部)目标管理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学生工作总结、述职、评议与推荐,学校每年评选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五名。奖励金额: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以上三个奖励等次凡学生人数在1200人以上的院(部)增加20%;此项奖励从学校学生工作经费中支出,以经费划拨形式奖励给获奖单位)。同时,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院(部)的单位,在次年学生评先表优时,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增加3%。

2、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在当年学校评先表优时推荐学校及相关部门予以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该院(部)当年评先的资格:(1)学生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学校追究有关院(部)领导责任的;(2)出现群体斗殴事件的;(3)其它有严重不良影响情况的。

四、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州)药品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队)。

第三条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与省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目标分为年度工作目标(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专项目标和督办目标。

第五条目标制定:

(一)年度工作目标依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目标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业务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工作报告和各单位、处(室、队)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目标总分值为100分。

(二)专项目标依据省政府下达的专项目标,省局党组会议或主要领导确认的专项任务制定(包括省局下达给市(州)局的试点任务);单项目标分值上限为1分。

(三)督办目标依据省局党组会议所定重要事项由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制定督办目标;单项督办目标分值上限为0.2分。

第三章目标运行

第六条目标的运行监控实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半年检查、抽查和年终全面考核,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查。

第七条专项目标、督办目标运行的监控按照目标时限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随机检查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八条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目标考核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承担,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核内容: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情况;

(二)党风建设廉政目标完成情况;

(三)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专项目标完成情况;

(五)督办目标完成情况;

(六)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方法:目标考核实行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年终全面考核的方法。

(一)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当年6月30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对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省级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只重原始材料。

(二)年终全面考核。当年12月中旬,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各被考核目标责任单位和处(室、队)须认真准备年度考核材料,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规定的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和要求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第十三条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综合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考评实行非百分制。

(一)各单位、处(室、队)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100分。

(二)各单位、处(室、队)年度考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基本分 加分-扣分。

(三)目标计分实行四级计分:1、超额或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分;2、完成目标任务,计满分;3、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4、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下,计0分。

第十五条加分。

(一)对年度工作目标中的量化指标超额完成的加分,加分上限为该目标基本分的10。对非量化指标高质量完成的加分,加分按受国家局、省(含省局)、市(州)政府表彰或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肯定的分别以该目标基本分的10、8、5。

(二)专项目标、督办目标按目标设定分值加分。

(三)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分、0.6分、0.3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四)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第2页

)个人受省局表彰和省局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0.3分、0.2分。加分依据以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和批示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五)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每件加0.2分。

(六)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服从大局、政令畅通,但因目标以外的加分因素很少的单位和处(室、队),如当年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小组在考核时可以提出0.5—1分的加分建议,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审定。

(七)对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且在全系统具有表率作用的单位和处(室、队),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可按1—5分提出加分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十六条减分

(一)未完成目标项目的,有核定的该项目标基本分为基数,完成量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完成量70以下,该项目标计0分。

(二)未完成专项目标、督办目标的单位和处(室、队),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按设定分值减分。

(三)在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2分。

(四)在完成目标任务和督办工作中,强调单位和处(室、队)或局部利益,不服从全局,相互推诿,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扣2分。

(五)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省局党组审定。

第六章目标调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经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确认报请省局党组审定,允许调整目标:

(一)省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调整的目标项目;

(二)局党组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

(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目标项目。

第十八条需调整目标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陈述调整目标原因,过期不予认可。经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完成的只得基本分。

第七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奖惩方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完成目标任务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目标考核得分在省局机关处(室、队)前3名、市州局前5名、直属单位前1名,并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的,视为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由省局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目标管理奖金的计发。省局机关各处室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未纳入省政府计发范围的单位由省局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版权所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目标管理方案


目标管理方案

**市第一人民医院20xx年目标管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继续以院科两级管理为主线,按照《**市市直医疗机构以奖代补暂行办法》(金卫医发(20xx)4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抓手,不断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力争实现业务收入1760万元,门诊人次达100000人次,住院5300人次,床位使用率达65%。

二、硬件建设目标

20xx年医院的硬件建设目标是:(1)通过不断改善病房服务条件为目标,不断提升医院病房服务设施水平。(2)按照医院设备购进计划,分步骤地购进医疗设备,增强医院竞争能力。(后附20xx年设备修购计划,见附件九)。(3)建立医生工作站及相应的配套硬件,医院微机管理软硬件建设。减轻医生书写工作量,使医院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医德医风建设目标

20xx年继续按照卫生局制定的医德医风建设责任书要求,在做好行风教育和正面引导的同时,严格落实“十不准”和“十项便民措施”,加大医德医风监督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自收费现象,大力查处“吃、拿、卡、要”收受“红包”、药品提成等不正之风。每月调查门诊病人200名以上,门诊患者调查满意率达95%以上;每月调查住院患者100名以上,住院患者满意率调查达95%以上。

四、科教目标

20xx年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在职职工的继续医学教育,大力培养人才。力争20xx年聘请省内外专家来院讲学指导36人次;送出去进修学习16人次;参加各类学习班20人次;培养来院进修、学习、实习人员60人次。大力提倡学术活动,鼓励开展科研项目,力争年内开展学术活动12次,开展科研项目4-5项,开展新技术项目10项。

五、医疗目标。

(1)严格按照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标准和医院管理年中对临床、医技、护理的规范性要求,不断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防治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3)坚决杜绝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发生。

(4)积极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及时化解医患矛盾,杜绝因医疗纠纷而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5)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预案》,做好院前、院内各类医疗急救工作。

(6)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尽量为患者提供服务优、价格低、流程短的医疗服务,平均住院天数控制在9.5天以内。

(7)合理用药,力争把药品收入控制在全院业务总收入的37.5%以内。

(8)严格执行药品网上询价采购,询价采购的实际金额达到全院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中成药使用金额达到药品总金额的25%。

(9)采取措施,不断降低医疗成本,最大限度为患者提供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平均门诊费用控制在52元以内,平均住院费用控制在2200元以内。

(10)各科室工作要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指南》认真抓落实,要在现有的医疗工作基础上,不断改进,力求医疗、医技、护理工作不断规范花、科学化,使医院整体医疗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后勤管理目标

1、继续结合全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医院内外环境建设。院内绿化、硬化、美化要常抓不懈。重点抓好门诊、病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行政科等相关科室定期、不定期对医院卫生工作进行督查,现场办公,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为患者提供良好、舒适的就医环境,树立医院卫生单位的良好服务形象。

2、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实行“下送、下收、下修”。同时加强对院内物资、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在物资购进、合理使用、降耗节约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医院后勤工作的新路子。通过不断加强、细化节能降耗的管理,使医院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水、电、煤等主要的后勤消耗物资数量在前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节省10%。

七、实施办法

(一)、行政管理

1、改革分配机制,职工工资按每人在册工资进行绩效考核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医院每月拿出一部分奖金,对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奖励标准,以充分发挥院科两级管理效能,激发科室的责任感、发挥科室能动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医院各项目标。

2、各职能科室对所分管的工作常抓不懈,负有管理、协调、监督、促进、指导的责任。对分管的工作及时总结研究,改变因循守旧的管理模式,不断探索医院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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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的任务经常检查督促,每月按期对临床医技科室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财务科进行核算。

(二)、科室管理

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医院中层管理干部,进行有序轮转。以便更好地的进行科室管理。

2、科主任(科长)在院长领导下工作,并对院长负责。对科室所有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经常督促、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医疗事故、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每月对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做出公正的评价并做好记录,对缺点、错误及时处理、上报。做到令行禁止,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合理公正的应用好二次考核分配经费。

3、科主任对无故缺勤、不按时上班、不坚守岗位、上班干私活、打架斗殴、不服从分配等违反劳动纪律及表现不好的人员,按照职工守则中的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让其停职检查(三天之内),扣发工资,并上报医院。

4、护士长对科室成员按技术能力分类排队,按技术能力、工作质量、数量、平时表现等综合考核发放奖励工资。

5、各科室对科内考勤管理、劳动纪律管理、请销假等,严格执行卫生局(20xx)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劳动纪律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八、考核标准

(一)医院感染管理考评标准(附件一);

(二)医疗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附件二);

(三)医技科室检查评分标准(附件三);

(四)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质量评分标准(附件四);

(五)护理质量月考核标准(附件五);

(六)行政后勤质量考核标准(附件六);

(七)财务考核标准(附件七);

(八)党务、人事考核标准(附件八)。

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附件(1-8)。

九、说明。

此方案自20xx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方案若有较大政策性变动、收费标准出现较大调整,人员出现较大变动或未尽事宜、出现重大偏差,影响全院工作,院长可及时召开院长办公会和职代会常委联席会进行修改、调整和补充规定。

二0xx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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