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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能通向成功的路,一定是有准备的路。想要快人一步完成工作,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自己创业、开展活动、融资、自我发展,都需要写方案。优秀的文案该怎么下笔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步伐,圆满完成2016年度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特制度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快我县交通建设步伐的重要指示,坚持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整体推进,建管并重、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快速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监理,分项实施,把农村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调整、文明新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乡村干部加强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四级联动的农村公路建设体系。3.坚持先主干线,后支线,先乡道,后村道,再村道,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公路幅射的人群、公路现状、农民生活水平和公路布局规划等条件,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的先后次序和建设标准,路面结构因地制宜采取沥青表处或水泥路砼路面。4.坚持交通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充分利用老路,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的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安全相统一的理念贯穿到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的各个环节。5.坚持积极性高优先的原则。农村公路建设涉及的具体问题很多,难度很大,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办群众自己愿意办的事。哪里的积极性高,哪里的具体问题处理得好,就先修哪里的路。二、建设目标、技术标准(一)建设目标1.建成11条98公里县通乡公路(附表一)2.建成10个村75公里乡通村公路(附表二)(二)建设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应结合当地农村发展和交通量的实际情况,本着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大改大调和大挖大填,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路面抗灾能力,提高车辆通行能力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1、县通乡公路按照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面宽度力争达到4.5米,个别地段受条件限制,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计安装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车辆行车安全。穿越场镇地段要结合城镇规划同步设计,有效路面宽度不得低于5米,同时要疏通水系。2、乡通村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力争达到4.5米,每隔100—200米建一处错车台。三、施工组织形式和工期安排(一)施工组织形式1.县委、县政府组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工程管理组、计划财务组和安全协调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开展,并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2.各项目乡镇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搞好路基工程,做好沿线土地调整和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各项目乡镇要迅速着手准备开采片石,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片石开采任务(见附表3)。3.县交通局负责组建具备公路建设法人资质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作为县通乡公路建设业主,具体承担建设任务。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村民委员会作业主,具体承担乡通村公路建设任务。4.所有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除使用群众投工投劳的路基工程外,均应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签订规范完善的施工合同。(二)工期安排2005年11月底,完成工程立项和施工设计;2005年12月至1月,完成工程招标,施工队伍组织入场;2016年8月底完成路面工程;2016年10月底完成全部附属工程,竣工通车。四、工程投资和资金管理(一)投资估算和来源2016年全县县通乡公路投资总额控制在5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92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580万元,乡通村公路投资总额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县中上级补助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250万元。(二)资金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统一管理,专户储存,集中安排使用。要严格遵循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超范围使用。要制定严格的资金拔付程序和支付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和按工程量拔付工程款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五、施工监理与建设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员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和工程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水平,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乡通村公路可由交通主管部门抽调或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同业主质量管理人员或现场代表组成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理控制,严防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充分发挥群众的义务监督作用,推行项目质量义务监督员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农村公路建设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
*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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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借助国家加大公路建设投入,实施“五年千亿元”计划的难得机遇,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实现“村村通”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多方筹资,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质量和等级,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改建计划、标准和资金来源
改建计划:改建农村公路479.2公里,年均100公里,工程造价为每公里34万元(每公里路基造价8.万元,每公里路肩造价3万元,每公里路面造价23万元)。
改建标准:改建农村公路路基宽标准宽度为7米,厚度为18厘米,要求用爱华林场黄粘沙垫层;路面标准宽度为3.5米,厚度为18厘米,要求混凝土结构;两侧路肩标准宽度为1.75米,要求用土方或粘沙夯实。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每公里10万元;省金每公里7万元;县投资金每公里6万元;各乡镇自行解决资金每公里11万元。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路基储备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十一五”期间,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各村屯,对村屯道路路基土方工程按照标准先行改建。经申请,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后,立项备案,并年报县政府审批。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解决配套资金问题。
“十一五”期间,县政府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将匹配部分按照不低于当年新增财政收入5%的标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工农产品 每吨2元的征收标准,加大农产品销售环节地方养路费征收力度;县政府对农村公路改建给予政策倾斜,免除环评、规划设计、土地、工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税费。各乡村自行解决的每公里11万元缺口资金,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采取出工出劳、投工投料的方式,对不出义务工的农户可实行以资代劳,出资额度小的可当年缴齐,多的可分二至三年缴齐;鼓励受益企业或回乡人员及社会各界人事捐资助路,为捐资助路的企业或个人树碑立传,实行农村公路贯名制探索建立商品路、贷款责任路建设模式,吸纳信贷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不足部分可协调施工单位先行垫付,争取三年的事情一年完,一年的债务三年还。 
(三)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
1、加强工程领导:农村公路建设实行 “三长”负责制,县长、乡长、村长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交通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2、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坚持“四制”原则,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属招标项目的必须根据招标标准,由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进行招投标,招标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具有三级以上公路施工资质、资信的企业参与建设,投标按每公里1万元缴纳保证金。
3、加强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建设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二是落实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坚决杜绝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三是落实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每个标段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做为监理,村派一名群众代表做为监督人员。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抽查和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制定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四是落实质量责任人追究制度。对质量都督人实行立牌都督,便于沿线群众随时都督和举报。
4、强化工程验收。通村工程竣工后,由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型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

项目等级。项目等级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给予罚款,并进行返工。对于质量优良的要给予奖励。
5、加强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截流、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四)、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公路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养,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保障投入,专款专用,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办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县市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按总数的70-80%用于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年度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要求用于养护生产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县政府拨付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机遇,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科学的养路费征收计划,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在上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农村公路养护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立养护公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积极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路路畅通。
(五)建立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证“十一五”期间我且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xxx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办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乡长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常年抓公路建设,并与其它工作脱勾。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由村长负总责领导组织,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服务和监督。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行政村必须无偿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用水、用电以及取土和原材料场地等。
(六)建立奖惩制度,调动各方公路建设工作积极性 
自2006年起,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每年度将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评比表彰,将评出1个先进乡镇,奖金3万元,评出2个先进村,奖金分别为1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村2年内不列通村项目,三年后再议。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活动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今年是质量年活动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取得预定的成效,根据2011年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在全省开展一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农村公路质量“回头看”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为我市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活动,总结2011年以来开展“质量年”活动取得的成效,在推广先进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弥补不足,迎头赶上。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水平,为下一步的质量管理理清思路。确保既定的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三年内分别达到87%、88%和89%,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内容
(一)范围:2011—2011年以来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改桥工程。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各参建单位和人员,以及应聘参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从2011年5月20日开始至2011年8月10日结束。其中:2011年5月20日至6月15日为质量调查阶段,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7月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0日为汇总总结阶段。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并制订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对各县(区)质量年“回头看”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各县(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各县区 “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 “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次“回头看”活动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组织农村公路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参建单位(不少于总体参建单位的30%),对2011年以来的新建和改建工程进行实体质量调查,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活动方案实施细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今年是质量年活动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取得预定的成效,根据2011年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在全省开展一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农村公路质量“回头看”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为我市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活动,总结2011年以来开展“质量年”活动取得的成效,在推广先进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弥补不足,迎头赶上。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水平,为下一步的质量管理理清思路。确保既定的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三年内分别达到87%、88%和89%,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内容
(一)范围:2011—2011年以来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改桥工程。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各参建单位和人员,以及应聘参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从2011年5月20日开始至2011年8月10日结束。其中:2011年5月20日至6月15日为质量调查阶段,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7月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0日为汇总总结阶段。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并制订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对各县(区)质量年“回头看”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各县(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各县区 “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 “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次“回头看”活动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组织农村公路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参建单位(不少于总体参建单位的30%),对2011年以来的新建和改建工程进行实体质量调查,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
(三)各级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落实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质量管理责任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总结,并督促和汇总相关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质量年”总结。施工单位从严格履行合同,加强施工质量,做好技术交底,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控制方面做出总结;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安排,从履行监理职责,加强监理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独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方面进行总结;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安排,从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设计质量,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体现节约、环保、安全、实用设计原则方面做出总结。
五、各阶段活动安排
(一)质量调查阶段
1、各县区对本辖区内2011年以来修建的工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路面病害情况(如裂缝和坑槽)、路基及附属设施情况(如路肩培护和排水设施、交通标志等)、桥梁病害情况(附表1-7),认真填写汇总后,写出县区质量调查总结,于6月15日前以县为单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2、市交通运输局将在6月15日至6月30日对各县区质量调查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并于7月1日前将汇总表(表7)及质量调查阶段总结材料上报省厅。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乡农村公路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乡党委、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乡范围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实施计划和对全乡范围内农村公路管护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小修保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善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清理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梁的堆积物、垃圾、非交通标志、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及路肩边坡种植物,遇有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路障,保障全乡所有路段安全畅通;按公路建筑控制距离的标准监督实施公路两侧建设规划;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管养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各村要建立农村养护管理领导小组,村上由支部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村范围内的农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协调员,对各路段的管护人员做好日常指挥、协调工作。配合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农路管护的“十无”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尤其对农路边建(构)筑物,必须控制在离公路边三米以上,并对各道口警示桩、路名牌、急转标志、桥头限载标志等确保完整无缺,如有缺少的要及时补冲完善,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无阻。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乡共有8条农村公路在养护范围内,共计里程达65.393公里,路线分别为:××至联席、九甲电站至大九甲、渔塘丫口至新河村、小河口至兴文村、大桥洼子至下六甲村、黄家丫口至杞木林、××至鹿塘、倒坟丫口至光山。
不在养护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暂由受益的村自行解决管护。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做到“三有三无三到位”,即:有机构、有责任、有资金、路面无堆积物、路肩无种植物、路边无违法建筑物,路肩硬质化到位、交通标志到位、绿化栽植到位。
主要标准为:路面养护要达到路面清洁和路面完整完好。路基养护要达到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强度和水稳性,路基横断面形式和尺寸符合原设计标准,两侧路肩宽度达到标准。桥涵养护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危桥。沿线设施和交通标志养护要使之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公路绿化养护要达到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病害。
(二)监督管理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对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考核督查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半年度考核、年终考评等四种方式进行考核督本文 查。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对管护人员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并通过每季度一次例会及时点评通报当季度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必须与养护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突出、管护到位的养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所有养护路段管护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人档案,并发动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考核内容及办法
1、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对不达标的实行倒扣分,保持路面整洁,发现路面脏污或有抛洒物,每处扣1分。
2、实行路田分界,边沟通畅、路肩边坡无农作物。未实行路田分界,每1000米扣1分;边沟不畅或路肩边坡有农作物,一处扣0.1分。
3、整理路肩、边坡,路肩平整度,路肩、边坡培土密实度,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每1000米扣1分。
4、桥栏杆、道口桩等缺损,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采取措施的,扣1分/处。
5、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桥梁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乡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未对桥梁进行周期性检查的或发现桥梁存在隐患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6、加强公路绿化管理。出现擅自损毁公路绿化,未及时制止查处的,扣1分/处。
7、公路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病害,未及时发现并及时维修的,扣1分/处。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一)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目标是达到“十无”标准,即:公路两侧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及公路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公路和公路用地无“马路市场”及摆摊设点;集乡段无摊外摊、店外店;公路路肩和边坡无种植物;公路沿线无未经许可的各式广告牌和搭接公路的道口;公路两侧无未经审批的架埋杆线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第2页

;无公路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和损毁绿化;以及无其他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
(二)路政管理考核内容及办法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乡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1分、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公路桥梁上下无堆积物和临时搭建,有一处扣1分。
2、公路路面无打谷晒场,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如出现打谷晒场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扣1分。
3、加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管理,杜绝出现违法建筑(构)筑物。公路两侧建筑控制距离为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的区域。
(1)出现违法建筑,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2)出现违法棚披或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2分/处;
(3)在弯道内侧和十字路口等位置出现遮挡视线建(构)筑物,未及时查处并拆除的,扣3分/处;
4、加强公路道口的管理。出现未经许可的搭接公路道口,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5、加强非公路标志的管理。
(1)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包括灯箱广告和路灯杆上的旗杆广告等),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2分/处;
(2)出现未经许可设置的高炮广告或跨越公路的门式广告,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4分/处;
(3)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出现活动非公路标志,扣1分/处。
6、未经许可,不得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埋)设杆(管)线,不得穿(跨)越公路。凡未经许可已经实施,未及时制止并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7、未经许可,不得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
非法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未及时制止,并责令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恢复原状和督促办理路政审批手续的,扣3分/处。
(三)路政安全处理
1、农村公路发生侵犯产路权的案件,由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路政协管员现场劝阻、制止、力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对路政案件,路政协管员确实无法制止和消除违法状态的,报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其协调公安、城管、建设、国土等部门,会同属地交管所联合查处;
3、路政协管员必须加强公路巡查管理力度,确保达到责任落实。
四、奖惩办法
1、对季度考核、半年度及年终考核都能进入前三名的村,乡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2、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按照养护人员的总人数的3%评出先进工作者,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3、对各村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每分按3元计算,所扣分值换成金额后在下拨的700元/公里养护费中扣减。
4、对养护不到位,综合考核评定低于85分的村,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养护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公路养护就是对公路的保养与维护,保养侧重于从建成通车开始的全过程养护,维护侧重于对被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全镇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农村公路建养并重,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健全养护管理机构,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养护资金渠道,实行目标考核,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和谐”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是:尽快建立符合我镇农村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管养分离、招标养护、养事不养人的农村公路管养市场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分级职责

农村公路的技术范畴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安保工程三个组成部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养机制。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因地制**、确保长效”的原则,逐步做到全面养护、有路(桥)必养。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层层建立目标考核制,镇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一)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统筹安排、管理、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检查考核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交通运输局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具体承担交通部门管理的国、县道(包括国、县道上的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指导监督县、乡、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对县、乡、村道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二)乡(镇)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乡、村道(包括辖区内乡、村道上的桥梁和渡改桥)的日常管理养护、养护工程计划的编制和养护资金筹措。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内容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分为路政管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大中修)。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车辆未经批准行走于农村公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上挖沟、砍伐路树;严禁在大中桥桥位上游100米、下游150米范围内采砂;严禁铁履带式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行驶于水泥或沥青路面;禁止以路代市和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堆放建材和垃圾;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造成的路产路权破坏行为进行追究、核定路产路权损失的赔偿等。

日常养护的主要工作有: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路树管理、补栽,绿化修剪,涵洞清淤、排水沟疏通,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增设、维护、更新交通警示、指示标志和里程牌,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下的安保工程,每公里100平方米以下的路面整修,150立方米以下的边坡塌方清理、路基缺口填筑。

养护工程的主要工作有:每公里100平方米以上的路面大中修和路面重铺、自然灾害损毁工程,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上的安保工程,150立方米以上的边坡塌方清理、路基缺口填筑,危桥改造,全路段新设交通警示、指示标志和里程牌等。

四、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路政管理资金、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等三大块。养护工程费由省统筹,市、县配套;日常养护资金由县负责统筹、乡(镇)配套;路政管理资金由县负责统筹。

(一)养护工程资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厅发〔2017〕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申请和使用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交规划字〔2015〕67号)精神,用于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专项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按标准统筹安排,市财政进行奖补、县财政根据大中修工程需求情况进行配套。凡县(市、区)日常养护资金到位(县级财政按每年县道3000元/公里,乡道1500元/公里,村道500元/公里安排);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做到“五到位”(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可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二)日常养护资金

1、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筹集,整体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专户储存管理(或专账管理)与使用,县交通运输局检查、考核后,资金拨付到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对象(机构或养护队)。按照县道、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1500元、500元的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需要,其中养路的经费占总经费的80%,养桥的经费占总经费的20%。

2、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公路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乡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专户储存(或专账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

农村公路总量和增量很大,必须充分发挥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沿线群众的积极性,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积极推进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建立养护工程和正常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行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公路养护效率,提升养护质量。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因技术性较强,应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有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乡道及村道的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沿线农民。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乡、村公路,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个人(农户)分段进行养护。

(三)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由乡镇负责,可结合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县交通局进行业务指导。

六、完善配套措施,平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技术指导下,要针对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和规律,抓紧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所在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领导,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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