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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知识给人以分量,行动给人以光泽。为了更好地完成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应该要努力做一份方案,方案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多次改进与完善。你如何写好一份方案呢?也许以下内容“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合你胃口!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准则,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通过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的渠道,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二、选拔职位
共8个,即团县委书记1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1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八中副校长1名,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1名。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在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其他职位在全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才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
3、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三)特殊要求
1、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要求是中共产党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凭,现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参加工作3年以上(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2、报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放宽在4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煤炭、采矿、矿山机械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在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
3、报考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具有规划、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助理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
4、报考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要求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凭。
5、报考**八中副校长、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教师资格证,同时报考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是非中共产党员。
四、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告。从5月18日开始,召开有关会议,并充分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广泛宣传公开选拔的目的、意义,公布选拔范围、条件等有关事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公开选拔工作。
2、报名。5月28日—29日。报考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提供学历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交纳考务、体检费200元。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四大院566房)。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质量,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开考,但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报考职位。
4、笔试。笔试实行封闭式命题、阅卷,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定于6月2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定于6月7日。面试后,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定于6月8日。
7、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德

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综合分析排队,提出建议意见,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8、讨论决定。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入选对象,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选拔职位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9、公示。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定人选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确定的入选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或任职,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对列为考察对象未能入选者,经考察比较优秀又有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拔顺利进行,县委决定成立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峻柳同志任组长,周贤旗、刘继春同志任副组长,何增科、廖春光、谭珍友、侯海青、刘铅锌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何增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具体要求
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通知精神,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发动、报名、笔试、体检、面试、考察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这项工作。特别要注意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原则上要求符合条件的干部都要报名考试。对参加报考的同志,各单位要尽量保证其复习时间,报名费、车船费、规定内的补助等费用由单位负责解决。公选办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切实搞好接待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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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方案


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从区域内的优秀人才来选拔领导干部,来不断加强我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拟于10月至20xx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徐汇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网-找文章,到网]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本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精神进行公开选拔,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吸引更多的干部人才为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二、选拔职位

XXXX局副局长、XXXX医院副院长、XXXXX副院长、XXXX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等4个职位。

三、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5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9月28日—11月10日)。制定公开选拔实施方案,报区委讨论决定;成立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公开选拔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等。

2、公开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24日)。通过市组织人事报、市大众卫生报、XXX报、市21世纪、市卫生、区政府网站发布《XXXX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并发函区域内有关卫生单位,公布选拔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事项,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一定的比例进入考试。

3、考试测试阶段(11月24日—12月16日)。委托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中心,于12月上中旬统一组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一定的比例进入心理素质、角色评估等测试和专家面试。

4、组织考察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根据考试、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成绩,经综合分析,由区委组织部按3:1的比例提出考察建议名单;经区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对被考察对象实施差额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5、讨论决定阶段(12月30日—20xx年1月13日)。区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方案,经区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实施

1、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会同区纪监委、区人事局和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共同组织实施。

2、建立XX区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主要领导等人员组成,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XXX区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任主任、区人事局分管干部人才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的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具体组织和落实公开选拔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开展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2、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本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精神,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

3、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选拔经费

由区财政局拨专项经费,待方案具体实施后根据实际测算情况再作专题请示。

七、其他说明

1、公开选拔的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和任职培训。

2、公开选拔的干部上岗后实行任期制、聘任制,任职和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所任职务,一般作自主择业安排,也可根据干部任职试用期表现,按干部任职前职务职级由组织作适岗安排。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级的政治、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3、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三年任职期满后,由区委根据岗位任职情况续任、续聘或作其他使用安排。

4、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按用人单位的性质确定其编制身份。

5、对公开选拔中未被录用的优秀干部人才,可作为干部人才储备,也可征得本人同意,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到其他岗位任职,或向有关方面推荐。

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实施方案


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公开选拔一名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拔职位
副主任科员(副科级)1名。
二、选拔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并取得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资格证书。
3、局机关公务员。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工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5、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
三、选拔方法
采取选拔产生候选人和党组票决确定的办法,任命副主任科员(副科级)。
四、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3月2日-3日)
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本人自愿报名两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局组织人事处报名(407室),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竞争上岗资格证书等)。
2、资格审查(3月4日)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市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登记表》。
3、公开投票(3月6日)(暂定)
组织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及本处室全体人员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副主任科员职位只能选1名,多选无效;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获得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候选人,如获得半数以上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取舍。
4、组织考察
根据投票情况,局组织人事处对候选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工作实绩。
5、确定人选
根据投票和考察结果,局党组研究,对候选人采取票决制,确定拟任命人选。
6、任前公示
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7、任命和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任命副主任科员(副科级),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任命手续。
五、严肃纪律
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要严密,程序要规范,自觉接受局纪检组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发现有打招呼、私下串通等情况,一律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视情况进行处理。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实施方案

改进领导干部学习实施方案


改进领导干部学习实施方案

关于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的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和“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市医管中心党委《关于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的意见》(锡医管党〔2014〕1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学习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新的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继承弘扬,也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重要保障。
从总体上看,全院党员干部学习风气是好的,但不愿学、不勤学、不真学、不深学、不善学的现象仍然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当前医疗卫生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院正处于江大附院建设的过渡期阶段,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改进和加强学习的任务也日益繁重。只有改进和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才能使领导和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才能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为此,全院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学习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思维水平、领导能力和执政本领,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二、准确把握改进和加强学习的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以及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认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神,注重学习党史、国史并深入汲取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
3、深入学习率先基本现代化建设必备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根据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课题,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把握时代脉搏、培养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协调利益关系、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
4、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和各类法律知识。带头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严格贯彻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等党纪法规,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表率作用。
三、建立完善改进和加强学习的方法途径。
1、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见附件1),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至少组织2次反腐倡廉制度和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等制度,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集体学习时一般由中心组组长作中心发言,每次安排2-3位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其他成员可提供书面发言,中心组成员学习出勤率达90%以上。
2、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经常性自学。领导干部结合实际需要,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明确重点内容和学习书目。结合所学内容和分管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年内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用学习调研的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医院每年举办1次学习成果交流会。领导干部带头自学推荐好书,注重做好读书笔记。
3、进一步办好领导干部学习会。医院每月外请专家举办一次学术讲座,每两月举办一次管理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出勤率达90%以上,县处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一般不少于110学时。
4、进一步建立领导干部学习联系点。建立领导干部学习联系点制度(见附件2)。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联系点的党支部二级中心组学习,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每年面向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领导干部每年到一线调研不少于60天,以点带面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报告制度。把改进和加强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

改进领导干部学习实施方案第2页

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分析报告。把理论素养、学习作风和学习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优、评比表彰、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党支部要把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摆上重要议程,建立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为推进江大附院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附件:1、2014年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2、领导干部学习联系点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抄送:市医管中心党委。
附件1:
2014年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院江大附院建设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思维水平、决策能力和工作本领,根据中央、省市委和医管中心党委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4年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学习专题
全年安排以下六个专题,可单独设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安排。
第一专题: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
学习要点: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宣传思想工作、国际关系和我国外交战略、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促进我院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第二专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要点:理解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既是改革的目的,又是改革的条件;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集中精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成果。
第三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学习要点:理解把握群众路线是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结合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四查四治”的活动主线,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第四专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习要点:理解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理想信念为核心、联系实际、改进创新的原则;必须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在推动“四个无锡”建设的新实践中,在我院江大附院建设的新征程中,领导干部务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院积极倡导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党风廉政教育、医德医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医疗服务的全过程。
第五专题: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学习要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体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全院形成廉洁从政、廉洁办事、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围绕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省建设“清廉卫生”的工作目标和市医管中心《2014年度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入手,推进具有医疗行业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
第六专题:“立足‘两个率先’ 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专题读书调研
学习要点: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立足‘两个率先’ 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专题读书调研活动的通知》(锡宣通〔2014〕17号)要求,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六个紧紧围绕”的总任务入手,研究探索解决关系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以学习调研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建设江大附院作出应有贡献。11月底前,每位党委中心组成员结合所学内容、分管工作和调研专题,认真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论文或体会文章。
二、学习篇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5日)
2、《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4日)
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4、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2014年3月18日,见相关文件或报道)
5、《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6、《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7、《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3年修订版)》(学习出版社)
8、《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9、《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摘编》(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编印)
10、《学习活页文选》(《党建》杂志社主办)
11、《2013年度梁溪大讲堂讲座实录》(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编印)

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下面是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用科学的标尺考核工作实绩、衡量发展成果、引领发展方向,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级人民团体、直属机构,有关上划单位;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考核和社会评价两部分。其中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为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及其它列入单项考核的重点工作任务;社会评价为各级和社会各界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的评价,同时对被考核单位服务的领域和对象进行公众满

意度调查。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本年度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完成反腐倡廉任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三、考核方法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上级考核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采取职能部门平时考核、半年初评、督查督办、现场观摩的办法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过程性考核检查;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进行监察和监测预警、状态评价。

1、部门考核:由制定考核指标的县直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按时向县考核办报送任务落实情况。

2、半年初评:由县考核办组建考核组,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3、督查督办:由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对县委、县政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一工作项目受两次以上督查督办的,每次在本指标年终考核得分中扣2分。

4、日常督查:建立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按时填写工作日志,包括每日工作内容及成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日志年终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格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5、现场观摩: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各乡镇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观摩测评,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定量经济指标,由县统计局每季度向县考核办报送一次考核评估结果;社会发展指标由县上相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分别在半年和年底前向县考核办报送结果;综合指标年终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同时,结合县上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适时进行考核评价。

平时考核内容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为主,由考核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由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相应考核组,按照被考核对象自查自考、数据汇总、任务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和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

1、自查自考。结合年终总结,形成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形成领导班子工作自查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各种报告于工作报告大会前一天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

2、数据汇总。对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年终数据汇总,法定数据由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汇总、审核评估;其它数据由负责制定目标任务的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汇总。各类数据于年终考核前按时限要求报县考核办。县直各部门要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任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抽调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考核组。考核前,县考核办要对考核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等。

考核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指导被考核单位召开工作报告和讲评大会;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写出考核综合分析报告。

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工作报告。由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汇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乡镇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人员和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社会评价的人员。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退休干部代表;社会评价的人员一般为所在地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参加工作报告大会的人员一般为机关单位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民主测评。工作报告大会上,由考核组组织发放测评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并由考核组统一收回统计汇总。

(三)查阅资料。由考核组查看被考核单位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核实情况。

(四)实地核查。考核组依据考核要求,实地进行必要的数据抽样调查;根据考核需要,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难以认定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可采取专项调查、数据核实、委托审计等方法进行核查。同时,对市考核指标的评定,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市上考核结果,给各责任部门评定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五)评价打分。考核组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写出书面考核材料上报县考核办,内容包括考核采取的方式和方法、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等。

4、年终讲评。由县考核办组织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讲评大会,分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和上划单位四个层面进行。大会由年终考核组、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结合影像资料限时向大会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考核组根据汇报和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现场评价打分,形成年终讲评分值。

5、社会评价。采取下级评价、同级互评、上级评价、各界代表评价等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各方评价、县级领导评价、县政府分管领导评价、乡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评价和民意调查五个方面。该项所占分值为100分,分别按2∶2∶2∶2∶2的比例计算得分。

①各方评价。对各乡镇的评价,由考核组在工作报告大会上组织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对县直部门的评价,结合市上考核时召开的工作报告大会进行,由县考核办组织参加工作报告大会的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记名填写《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

②县级领导评价。由所有县级领导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职能服务、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

③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评价。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评价。

④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评价。由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和上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有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⑤民意调查。年终考核期间,由县统计局负责在各地群众中对各乡镇工作成效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在县直部门下属单位、工作联系单位、服务领域的干部群众中,对各部门工作成效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6、综合评定。由县考核办汇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提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格次,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四、分值评定

(一)分值构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千分制,各乡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五大类指标和县直各部门核心职能、公共服务、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分值权重以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分值为准。乡镇目标任务考核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年终考核组考核300分,平时考核150分,县直部门考核100分,项目观摩100分,年终工作讲评100分,社会评价100分;县直部门目标任务考核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年终考核组考核400分,平时考核150分,年终工作讲评100分,社会评价100分,市考核指标评定50分,包村工作50分。

(二)评定标准:目标任务考核中,对于量化指标的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在60%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60%以下的不计分;定性指标的考核,按评价要点核定实际落实情况计分。

(三)加减分认定

1、奖励加分

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当年工作中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

①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固定资产

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

②县直部门某一项主要职能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且在

全市排名在前2名的;

③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

④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有重大创新,且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宣传推广的。

2、失误减分

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当年工作中出现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减分:

①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发生重大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③行风评议位居全县后3名的。

以上奖惩加减分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前下发的当年兑现、以后下发的转入次年兑现。奖惩加减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根据考核导向另行制定。

五、等次评定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得分,分别按乡镇、党群系统、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上划单位四个类别排序确定。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同类别单位总数的35%;良好等次一般不超过同类别单位总数的50%;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比例掌握在15%左右。得分排名在政府部门类别后两位、其它类别最后一位且考核总得分低于800分以下的,应评为较差等次,其余为一般等次。

凡乡镇、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类通报批评文件资料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搜集整理,在年终考核时提供给县考核办。

凡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6项指标中每项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承担部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凡重点项目建设、部门包村工作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凡承担市考指标的责任部门在全市系统内年度考核排名未进入前两名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位居后一名的不能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位居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直接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凡有任意三项县考指标在考核排名中居末位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有任意两项县考指标居末位的,直接确定为一般等次。

另外,在等次评定中,把考核奖励加分后的情况与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比较,在原基础分上,一般只能晋升一个等次,凡综合考核位居前3名的,加分后的情况不影响原考核等次,但在同一等次的,则按加分后的情况进行排名。

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秩序等某一项被“一票否决”的,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程序:在年终综合考核时,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初步意见,送县考核办汇总后,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负责;社会稳定由县政法委(维稳办、综治办)负责;安全生产由县安监局负责;环境保护由县环保局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信访秩序由县信联办(信访局)负责。

(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格次评定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格次评定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挂钩。凡单位年终考核不是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中有1项测评内容的优良率(指优秀票和良好票得票率之和)低于70%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格次;有2项低于70%的,一般不得评为良好格次;有3项低于70%的,应评为较差格次。

凡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和有其他严重问题的,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三)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格次评定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党政正职得分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8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20%;其他领导干部得分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7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30%。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百分制换算。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

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格次的,党政正职可直接评为优秀格次,其他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格次;领导班子被评为良好和一般格次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分别按15%、10%的比例确定优秀格次;领导班子评为较差格次的,领导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领导干部评为优秀格次的,其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优良率(称职票以上)一般应达到90%以上;领导干部评为称职格次的,其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优良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不称职票平均得票率超过30%的,经组织调查认定后,一般应评为不称职格次。

领导干部在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间不能评定为优秀格次;领导干部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论前,只参加年度考评但不评定考核格次。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律处分和组织立案审查的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在年终考核时提供给县考核办。

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由县直各党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各党委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程序确定;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凡参与县上中心工作或包抓重点项目建设离开原单位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一律在用人单位考核。

六、结果运用

县考核办建立考核工作数据库,并将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资料及时移交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奖惩的重要依据。

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按要求将科级以下干部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县考核领导小组每年通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情况。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和领导班子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奖金由获奖的乡镇、县直部门支配使用,可根据内部考核结果奖励到人,但不搞平均主义。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考评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

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充分运用历年考评结果。干部考察材料中必须反映所在单位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年考核结果。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在末位的单位,其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领导采取免去现职、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班子其他成员两年内一般不得提拔任用。

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免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使用。对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

七、有关要求

1、县考核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研判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宏观监控指导作用。

2、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工作问责制。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素质能力,遵守工作纪律,严格照章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实绩,自觉接受考核检查和公众评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公开举报制度,提高考核评价质量,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工作环境。被考核对象如对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分别向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予以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在年度考核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核内容,降低考核标准,特别是列入市考指标的目标任务,要逐一进行单项考核,逐项评定得分。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提交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5、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各部门随意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合同,禁止在年终搞突击检查评比,影响和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违者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6、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考核实施办法,做好考核工作。

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积极下访,时刻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领导干部自己的事,深化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领导下访促使基层干部端正了对信访工作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来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疑难案件。今年为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20xx年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今年干部大下访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确保建设领域已化解信访积案无反弹,巩固率达到100%;20xx年区交办信访积案息诉息访率达100%。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建设领域信访总量、到市区信访、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

二、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

坚持“走访解民难、走访聚民心、走访促发展”原则,将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城乡建设信访积案、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干部下访、走访活动的主要任务,将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全力推进“事要解决”。

(一)认真下访,化解矛盾(1月至4月)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集中时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走访、下访和回访活动。通过走访、下访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较多的问题,加大协调处置力度,对已化解处理的信访积案和群体类信访问题进行回访。一是按照“谁解决问题,谁跟踪落实,谁回访”的原则,对已化解处理的信访积案个案进行回访,督促解决措施的落实兑现,确保真息访,促成真结案,避免已结案件出现反弹。对出现反弹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重新研究制定化解处理方案,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二是认真落实对部分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群众真正得实惠。委领导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制定的《关于建立委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的通知》(巴南建委发〔〕166号)确定的联系帮扶企业和镇街为大走访对象,分别开展大走访工作。

(二)排查梳理,登记建档(1月至5月)

1、全面排查梳理。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对建设领域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排查重点为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一城龙洲项目质量问题、屏都大厦等矛盾纠纷,要加大处置力度,避免相关人员到市区集访或进京上访。

2、逐一登记建档。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

3、集中分类交办。按照“事要解决”和“扬汤止沸、釜底抽薪”的要求,通过大下访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群体性问题、多次到市区上访信访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历史遗留等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落实区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分类分责,包案化解(5月至8月)

1、分类明确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各责任单位委化解信访积案的责任主体,也是协调、指导、督查的责任主体,负责对职能范围内的信访案件进行协调解决,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2、落实包案领导。信访积案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各分管领导为信访积案包案领导。包案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亲自做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切实做到真包真抓,一包到底,直到“案结事了”。

3、制订化解措施。化解信访积案责任单位要按照“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定性、重新处理”的原则,由包案领导牵头,抽调专门人员,逐案研究,逐案提出化解意见。对处置信访积案困难较多,难度大的,要及时向区联席办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不能久拖不办,办而不结。

(四)结案审查,归档管理(9月至10月)

各单位要对区交办信访积案要以诉求合理的调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终结、教育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办理的所有信访案件,经包案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逐案建立卷宗,按行政类、涉法涉诉类分别报送区联席办和区委政法委审核。所有交办案件审结后,统一将卷宗报送县联席办归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定期研究大下访工作和信访积案处置情况。每月至少集中研究1次干部大下访工作,每周集中分析处理信访疑难问题。

(二)实行网格管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接访、下访工作情况台帐;建立已化解处理信访积案走访回访工作台帐,包括走访回访对

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象基本情况、走访回访责任领导、走访回访结果等内容;建立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工作台帐,按要求统计汇总并上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在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三)明确工作重点。对市、区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成效。要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强大合力。对已化解信访积案的走访回访工作要明确具体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面对面与当事人沟通,了解问题处理和落实情况。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包案领导要亲自处理。

(四)强化正面宣传。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实施考核奖惩。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是今年全市开展“三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已纳入全区年度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因此,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干部大访工作,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处理信访积案和建设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切实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凡因工作不努力,工作责任心不强,信访问题处置不力,造成大规模上访、集访或其它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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