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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德育实施方案

教育局贯彻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方案。

平常做事如果没有计划,着急的时候就会一团乱。在我们想要尽快完成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需要制定合格的方案。我们要具备灵活写方案的能力,那么,写方案真的较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局贯彻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方案,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教育局贯彻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促进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县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对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问责,努力实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遵循权责统一、赏罚分明、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问责工作有序开展。
二、问责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问责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督学办、各级各类学校。
问责对象:主要是对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领导干部,局机关各股室长,督学办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进行问责。领导干部对岗位职责内发生的应该问责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发生的应该问责行为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
问责内容:对问责对象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
三、问责的主体、程序和方式
问责主体:局机关和县直属学校、各乡镇督学办、中学、中心学校领导干部由教育局进行问责,乡镇中心学校以下村完小、办学点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督学办进行问责。
问责程序: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启动:问责主体根据领导的指示和批示,上级的通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检举控告,新闻媒体的报道,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巡视、工作检查和工作目标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或通过其它渠道发现的应该问责情形,及时启动问责。
调查:问责主体组建由相关人员参加的问责调查组,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问责调查报告。
决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问责主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作出问责决定。
执行:按照有关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落实问责决定。
申诉: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问责主体或其它上级机关和部门提出申诉。
复议、复查:受理申诉机关和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复议、复查,并做出决定。
问责方式:视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大小,对被问责对象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组织处理。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按党纪、政纪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岗位职责体系。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制约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改革,理顺股室及岗位之间的职责分工,完善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体系,细化、量化领导岗位职责,形成层级之间、责任之间的责任链条,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为问责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建立责任考评体系。坚持把责任考评与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干部考核聘用等工作结合起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切实做到分清是非、分清功过、分清责任,保证奖罚分明、责罚相符。
(三) 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等形式,保证及时发现应该问责的行为,保证问责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实施,保证问责结果的及时反馈和应用。
(四)建立问责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参与机制、落实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五、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将学习贯彻《问责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贯彻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临沧市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实行)》和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结合各自职能,明确分工,划分责任,精心设置各个岗位的职责,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为,无为必问责”的分级问责体系,使每个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能正确履行职责。将问责事项层层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形成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氛围。
(二)营造氛围,作好表率。充分发挥

教育局贯彻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方案各种宣传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问责制》的重要意义,做到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做到“机关人人明白,社会家喻户晓”。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将问责工作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之中,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的行动上,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尽责为荣、失责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爱干就是德、善干就是能、多干就是勤、干好就是绩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肃查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扩大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大力支持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以及新闻媒体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监督,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投诉、控告或举报。对需要问责的情形,及时提请问责,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提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事例向社会公布,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激励一群的效果。
(四)注重总结,不断完善。对《问责制》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克服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使《问责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得到充实完善,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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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下面是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用科学的标尺考核工作实绩、衡量发展成果、引领发展方向,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级人民团体、直属机构,有关上划单位;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考核和社会评价两部分。其中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为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及其它列入单项考核的重点工作任务;社会评价为各级和社会各界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的评价,同时对被考核单位服务的领域和对象进行公众满

意度调查。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本年度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完成反腐倡廉任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三、考核方法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上级考核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采取职能部门平时考核、半年初评、督查督办、现场观摩的办法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过程性考核检查;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进行监察和监测预警、状态评价。

1、部门考核:由制定考核指标的县直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按时向县考核办报送任务落实情况。

2、半年初评:由县考核办组建考核组,对各乡镇目标任务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3、督查督办:由县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对县委、县政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一工作项目受两次以上督查督办的,每次在本指标年终考核得分中扣2分。

4、日常督查:建立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按时填写工作日志,包括每日工作内容及成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日志年终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格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5、现场观摩: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各乡镇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观摩测评,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定量经济指标,由县统计局每季度向县考核办报送一次考核评估结果;社会发展指标由县上相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分别在半年和年底前向县考核办报送结果;综合指标年终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同时,结合县上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适时进行考核评价。

平时考核内容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为主,由考核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由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相应考核组,按照被考核对象自查自考、数据汇总、任务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和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

1、自查自考。结合年终总结,形成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形成领导班子工作自查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各种报告于工作报告大会前一天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

2、数据汇总。对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年终数据汇总,法定数据由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汇总、审核评估;其它数据由负责制定目标任务的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汇总。各类数据于年终考核前按时限要求报县考核办。县直各部门要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任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抽调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考核组。考核前,县考核办要对考核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等。

考核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指导被考核单位召开工作报告和讲评大会;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写出考核综合分析报告。

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工作报告。由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汇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乡镇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人员和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社会评价的人员。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退休干部代表;社会评价的人员一般为所在地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参加工作报告大会的人员一般为机关单位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民主测评。工作报告大会上,由考核组组织发放测评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并由考核组统一收回统计汇总。

(三)查阅资料。由考核组查看被考核单位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核实情况。

(四)实地核查。考核组依据考核要求,实地进行必要的数据抽样调查;根据考核需要,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难以认定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可采取专项调查、数据核实、委托审计等方法进行核查。同时,对市考核指标的评定,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市上考核结果,给各责任部门评定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五)评价打分。考核组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写出书面考核材料上报县考核办,内容包括考核采取的方式和方法、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等。

4、年终讲评。由县考核办组织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讲评大会,分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和上划单位四个层面进行。大会由年终考核组、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被考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结合影像资料限时向大会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考核组根据汇报和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现场评价打分,形成年终讲评分值。

5、社会评价。采取下级评价、同级互评、上级评价、各界代表评价等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各方评价、县级领导评价、县政府分管领导评价、乡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评价和民意调查五个方面。该项所占分值为100分,分别按2∶2∶2∶2∶2的比例计算得分。

①各方评价。对各乡镇的评价,由考核组在工作报告大会上组织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对县直部门的评价,结合市上考核时召开的工作报告大会进行,由县考核办组织参加工作报告大会的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记名填写《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

②县级领导评价。由所有县级领导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职能服务、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

③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评价。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评价。

④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评价。由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和上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有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⑤民意调查。年终考核期间,由县统计局负责在各地群众中对各乡镇工作成效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在县直部门下属单位、工作联系单位、服务领域的干部群众中,对各部门工作成效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6、综合评定。由县考核办汇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提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格次,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四、分值评定

(一)分值构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千分制,各乡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五大类指标和县直各部门核心职能、公共服务、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分值权重以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分值为准。乡镇目标任务考核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年终考核组考核300分,平时考核150分,县直部门考核100分,项目观摩100分,年终工作讲评100分,社会评价100分;县直部门目标任务考核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年终考核组考核400分,平时考核150分,年终工作讲评100分,社会评价100分,市考核指标评定50分,包村工作50分。

(二)评定标准:目标任务考核中,对于量化指标的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在60%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60%以下的不计分;定性指标的考核,按评价要点核定实际落实情况计分。

(三)加减分认定

1、奖励加分

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当年工作中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

①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固定资产

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

②县直部门某一项主要职能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且在

全市排名在前2名的;

③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

④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有重大创新,且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宣传推广的。

2、失误减分

乡镇和县直部门在当年工作中出现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减分:

①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乡镇和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发生重大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③行风评议位居全县后3名的。

以上奖惩加减分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前下发的当年兑现、以后下发的转入次年兑现。奖惩加减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根据考核导向另行制定。

五、等次评定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得分,分别按乡镇、党群系统、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上划单位四个类别排序确定。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同类别单位总数的35%;良好等次一般不超过同类别单位总数的50%;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比例掌握在15%左右。得分排名在政府部门类别后两位、其它类别最后一位且考核总得分低于800分以下的,应评为较差等次,其余为一般等次。

凡乡镇、县直部门某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类通报批评文件资料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搜集整理,在年终考核时提供给县考核办。

凡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6项指标中每项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承担部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凡重点项目建设、部门包村工作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凡承担市考指标的责任部门在全市系统内年度考核排名未进入前两名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位居后一名的不能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位居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直接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凡有任意三项县考指标在考核排名中居末位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有任意两项县考指标居末位的,直接确定为一般等次。

另外,在等次评定中,把考核奖励加分后的情况与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比较,在原基础分上,一般只能晋升一个等次,凡综合考核位居前3名的,加分后的情况不影响原考核等次,但在同一等次的,则按加分后的情况进行排名。

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秩序等某一项被“一票否决”的,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程序:在年终综合考核时,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初步意见,送县考核办汇总后,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负责;社会稳定由县政法委(维稳办、综治办)负责;安全生产由县安监局负责;环境保护由县环保局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信访秩序由县信联办(信访局)负责。

(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格次评定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格次评定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挂钩。凡单位年终考核不是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中有1项测评内容的优良率(指优秀票和良好票得票率之和)低于70%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格次;有2项低于70%的,一般不得评为良好格次;有3项低于70%的,应评为较差格次。

凡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和有其他严重问题的,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三)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格次评定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党政正职得分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8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20%;其他领导干部得分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7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30%。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百分制换算。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

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格次的,党政正职可直接评为优秀格次,其他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格次;领导班子被评为良好和一般格次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分别按15%、10%的比例确定优秀格次;领导班子评为较差格次的,领导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领导干部评为优秀格次的,其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优良率(称职票以上)一般应达到90%以上;领导干部评为称职格次的,其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优良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各项内容的不称职票平均得票率超过30%的,经组织调查认定后,一般应评为不称职格次。

领导干部在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间不能评定为优秀格次;领导干部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论前,只参加年度考评但不评定考核格次。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律处分和组织立案审查的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在年终考核时提供给县考核办。

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由县直各党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各党委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程序确定;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凡参与县上中心工作或包抓重点项目建设离开原单位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一律在用人单位考核。

六、结果运用

县考核办建立考核工作数据库,并将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资料及时移交县委组织部,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奖惩的重要依据。

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按要求将科级以下干部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县考核领导小组每年通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情况。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和领导班子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奖金由获奖的乡镇、县直部门支配使用,可根据内部考核结果奖励到人,但不搞平均主义。

乡镇和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考评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

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充分运用历年考评结果。干部考察材料中必须反映所在单位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年考核结果。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在末位的单位,其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领导采取免去现职、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班子其他成员两年内一般不得提拔任用。

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免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使用。对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

七、有关要求

1、县考核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研判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宏观监控指导作用。

2、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工作问责制。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素质能力,遵守工作纪律,严格照章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实绩,自觉接受考核检查和公众评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公开举报制度,提高考核评价质量,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工作环境。被考核对象如对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分别向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予以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在年度考核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核内容,降低考核标准,特别是列入市考指标的目标任务,要逐一进行单项考核,逐项评定得分。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提交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5、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各部门随意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合同,禁止在年终搞突击检查评比,影响和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违者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6、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考核实施办法,做好考核工作。

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科学技术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根据《中共__市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自委发[2017]9号)和《__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自整建办发[2017]1号),制定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作风整顿建设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会议上指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此,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投身到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以确保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能顺利实现。
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作风兴市”工作,市科技局系统领导干部的作风呈现“务实为民”的良好局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稳定。特别是近年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理论知识学习不够,综合素质不强;工作思路创新不够,[找文章到☆第1 ( )范文资讯网!]工作方法不新;深入基层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和广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功夫认真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按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良好的作风和“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__”,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加快老工业城市的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三、活动目标
(一)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既要坚定不移、常抓不懈,又要把市委的总体要求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既抓住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立足长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工作中扎实推进,防止反弹。
(二)大力弘扬“四种作风”。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坚决杜绝漠视群众利益、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坚决杜绝精神萎靡、不负责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杜绝工作漂浮、形式主义;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杜绝滥用权力、贪图享乐。
(三)努力增强“五种意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增强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和工作能力;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民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和团结共事;增强自律意识,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增强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切实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切实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二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亲民为民,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三是切实解决极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不实的问题,广泛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四是切实创新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
局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进科技工作、创新科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捷的科技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督查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局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干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四、活动对象
参加本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对象是市科技局、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的副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含副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县级及以上调研员)。
五、活动安排
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从2017年2月5日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4月30日基本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学习讨论、对照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4月底活动结束后,转入经常性建设。
(一)学习讨论阶段(2017年2月5日—2月28日)
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着力抓好提高认识、强化学习、集中讨论、落实惠民举措等四个重要环节。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子政治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间进行集中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按照市委刘捷书记在市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科技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自觉增强搞好此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政治责任感。
1、具体要求和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讨论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明显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得到强化、工作作风切实转变,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实现科技工作“在推进科学发展全局上有新举措,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有新突破,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新进展”。
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使参加活动的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两个明白”、“两个清醒”和“两个自觉”。
“两个明白”:即明白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重要意义、目的;明白领导干部在作风整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
“两个清醒”:即清醒认识新时期、新阶段本系统、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影响__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清醒认识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两个自觉”:即自觉剖析本系统、本单位和本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为实现“全面振兴__老工业城市,构建和谐__”的目标做出自己的最大努力。
2、工作安排和要求
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局党组按照要求于2月14日召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动员大会,由党组书记做动员报告,讲清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市委的部署要求,明确本系统本部门的具体安排及需要着重思考、查找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要作好先进典型和优良作风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支持和评判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和促进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健康发展。
⑵强化学习,夯实基础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
②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③国务委员陈至立《在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④市委刘捷书记在市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⑤市政府王海林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
⑥组织副县级及以上干部观看资料片《居安思危》。
要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的作用,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好学习计划,明确中心发言人,搞好专题讲课。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专题辅导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灵活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⑶集中讨论,查找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市委刘捷书记在市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我市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召开学习研讨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认真开展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讨论,有针对性的提出不同岗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目标要求,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⑷落实举措,惠及民众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着感情、责任和关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问题较多、矛盾较多的地方,与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沟通思想,真心实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脚踏实地摸实情,在春节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访贫助困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党员和职工群众,为群众送温暖、办好事、做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深入企业、农村,进一步了解工农业发展中对科技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工业强市”战略。同时让更多的农民继续依靠科技,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从而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3、学习要求和注意事项
⑴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动员阶段,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⑵确保学习质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勤和学习讨论记录。学习阶段结束时,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学习情况,开展学习笔记抽查活动。
⑶确保学习效果。合理安排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各单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学习讨论的情况上报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组要将开展学习的情况上报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习讨论搞得好的单位要介绍推广其经验做法,对搞得差的单位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补课”重学。
⑷主要领导带头学。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开展得好不好,责任在班子,关键在“一把手”。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学习动员,切实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把本单位的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⑸正确处理工学关系。年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完成好学习讨论阶段的各项任务。切实把学习讨论与抓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抓学习。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⑹强化督促指导。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进学习讨论阶段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防止走过场和一般化。各单位要落实活动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对敷衍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进行“补课”。
⑺搞好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加强对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信息沟通,局领导小组及时将学习讨论阶段的总体部署、具体方案、工作进展及工作小结等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市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中好的经验、作法、初步成效和建议意见,及时形成简报上报,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对照检查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此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求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入查找个人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特别是找准抓住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不良表现和突出问题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要联系班子和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特别是联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谈心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1日—4月30日)
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逐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整改,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要结合作风整顿建设,广泛开展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把心思用在谋发展、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办实事、抓落实上,把工作体现在顺民意、解民忧、促和谐的行动中,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__,加快老工业城市全面振兴”的实践中培育良好的作风,以良好的作风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全社会感受到作风整顿建设的成效。
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这个关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干部轮岗交流、末位淘汰等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
要紧紧围绕《__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重点科技发展专项,促进我市“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推进市场化配置科技资源,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有机融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抓整改、见实效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推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开展,局党组成立了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勇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英、副局长罗毅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监察室),由局监察室、局人事科、局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宣传报道组和秘书组。樊勇毅同志是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局系统在__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开设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专栏,宣传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做法、经验和成效,为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尤其要抓好作风整顿活动中先进典型和优良作风的宣传,要求每个阶段各单位至少有3篇以上的新闻稿件。
(三)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局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灵敏快捷地反馈各种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局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职能,设立公开举报电话(8109239)、意见箱受理投诉和来信来访,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纠违规,形成多层面多角度强化监督的作风建设合力。
(四)严格政策,把握界限。集中整顿建设活动既要依靠群众,又要解决问题,既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又要注意区分以权谋私同改革开放中因缺乏经验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界限,保护干部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性。要鼓励大家干事业、干成事业,也要坚决纠正打着改革旗号、借改革之名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五)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实为民、真抓实干、推动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相结合;与加强和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全面完成市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束时,要组织一次社会评价,对开展活动的过程与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写出总结报告。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整顿建设活动走过场、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成“补课”。各单位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情况及检查考核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挂钩。局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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