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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做大事的人,目标一定要远大,计划一定要明确、合理。为了让下一个月工作更加顺利,我们应该在此之前做好方案的准备工作。方案是可以对未来发生的事情起到预警作用如何写一篇比较标准的方案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市**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三)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等非登记成分等大案要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按照省里部署,调查分析农药经营单位现状,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摸清非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名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广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各界的农药法制意识。按新制定的我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经营许可,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年活动
1、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备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确保到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在**市由政府下文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基础上,力争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区域逐步向全市延伸。
2、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确保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一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和对非法生产窝点的打击,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生产企业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是积极排查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要在关键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监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除禁限用高毒农药外,还要对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关注,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实行全市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月报表制度,掌握自产农药产品产销动态、质量状况。建立农药经营单位市场检查记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做好农药市场常规监管的基础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争取财政对抽检经费的支持,努力实现农药市场监管由标签管理向质量管理的重心转移,要对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从外观、标签、包装、价格、防效等方面可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提高执法有效性,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药产品。
4、狠抓农药案件查处,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要案件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照货值标准,及时移交,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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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实行案件查处奖惩制度。对历次农药监督抽查合格、在为农民服务、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扬。省设立案件查处奖励基金,对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及时果断、措施有力并对外宣传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5、打假扶优,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继续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跟踪。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控。省厅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企业挂牌管理动态,市县(市、区)要根据企业挂牌情况,分别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管。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对农药抽检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实行评选“一票否决”制度,通过表彰树立起农药行业学习的标兵和榜样。做到药生产企业监管到位率100%,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到位率100%,
(二)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大对媒体农药广告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对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批刊登的农药广告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农业部门对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检。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向农业部门提出广告申请,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杜绝不经审查批准发布农药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力度,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参展企业和产品及时查处。做到农药广告审批受理率100%。
(三)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发布、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农药药害事故受处理率100%。
(四)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
《条例》出台以前,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要对目前的农药管理单位进行清理,调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经营单位各自比例以及各自销售农药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许可条件,合理核定经营者数量,研究制定现存经营者处置方案。二是对拟禁止经营高毒农药、杀鼠剂的区域及进行定点经营的四类农药(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农药品种)进行调查,确定本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区拟禁止经营的农药品种和拟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种,并提出本辖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研究不同类别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管理办法,探索经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办法等。
《条例》出台后,省厅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县市区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农药登记办理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县要有农药管理单位,乡镇要有农药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业局领导联系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人员联系农药经营企业的办法,做到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单位、农药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农药产品。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县市区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从20xx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要向市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药检定所。
(六)做好农药项目。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栖霞市的蔬菜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组织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2-4月,组织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xx年全市农药监管工作。
(二)4-6月,制定全市农药监管和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两项制度”的推行,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统计,对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四类有风险农药进行调查,开展经营许可试点。
(三)4-10月,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检查活动。4月,组织春季农药市场、小麦用药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抽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1月份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抽查。5、10月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6-10月,开展蔬菜用药调研和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开展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六)7-10月,组织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组,结合农药抽检情况,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同时进行基层农药广告暗访工作。
(七)7-11月,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加强对农药交易会的监管工作。对各市(县、区)大案要案进行总结、宣传。
(八)11-12月,对各县(市、区)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电子信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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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实施方案


法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法治**(**)建设,根据《法治兵团建设纲要》的指导意见,结合师市法治建设实际,决定在师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法治**(**)”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法治兵团建设纲要》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自觉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维护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工作目标

1. 各级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普遍增强,政务公开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2. 各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依法办案要求切实落实,司法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3. 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领导班子、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浓厚,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4. 师、团、连(或社区)三级法律顾问机构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服务及时高效。

5. 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行业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到2015年,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单位、人员全覆盖,70%的团场和单位成为师级“法治团场(单位)”,90%的连队(社区、单位)成为师级“民主法治连队(社区、单位)”。

到2018年,80%的团场和单位成为师级“法治团场(单位)”, 70%以上学校达到师级“法治示范学校”标准;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师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标准;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标准。

三、 主要内容

(一)党政机关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1.师市党政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事项符合决策程序。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决策部署。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违背或抵触的现象。依法决策,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和论证。

2.人大、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监督法》,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复率达100%,办复满意率达95%以上。人大、政协要把推进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组织法治建设工作视察、检查。

3.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公开、公正的考核奖惩制度,无违反政策法规选人用人情况;规范执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无违规招录人员或循私舞弊情况。

(二)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行使。

1.严格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无超越行政权限设置行政许可和规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仍以其他形式予以保留的情况。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无因行政处罚不当被纠错的现象。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不低于85%,执行到位率不低于80%。

2.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无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无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忠于法律,执法办案文明规范,无徇私枉法行为,无发生执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现象。落实执法绩效考评,提高执法效能,无发生未按承诺或规定时限办结审批事项或超时限办案的现象。

3.对公共权力监督全面有效。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全面落实。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依法处理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案件。积极推行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以上。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审查。

4.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八类刑事案件发生率不得高于全兵团平均水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无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行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公众对社会安全状况的满意率逐年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不能低于95%。

5.依法严格管理执法队伍。按要求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力度,确保执法部门领导班子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执法人员不发生违法乱纪、失职、渎职案件。行政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持证执法、执法证件要按规定年检。公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公民意识提高,社会秩序良好。

1.公民文明守法,公共秩序良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无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无公共场所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无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群众遵纪守法,犯罪率低于全兵团平均水平。常住人口中故意杀人、强奸、重大抢劫、涉黑涉恶、特大盗窃等重大犯罪案件低于全兵团水平。

2.畅通信访渠道,引导职工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师市信访接待大厅建设符合兵团要求。信访积案逐年下降,不发生因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引发赴京、赴自治区和兵团大规模上访的情况,并能得到及时稳妥处置。

3.社会公共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公共安全事件。

4.社会诚信建设不断加强。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强化对诚信守法的鼓励和对失信的惩戒。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工作。规范行业协会组织和行为,保障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四)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1.基层自治组织健全规范,“四民主”、“两公开”得到全面落实。以“法治团场(单位)”、“民主法治连(社区、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依法民主选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无违反法定程序选举连(居)委会或发生贿选等严重干扰选举的行为。80%的连队和社区建成“民主法治连(社区)”。开展基层执法评议,促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2.认真贯彻执行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落实义务教育法,规范教育收费,确保无超范围、超标准收取或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资助达到兵团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良好,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该处罚而未处罚的事件发生。切实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高于9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拆迁依法规范进行,被征地居民补偿依法足额到位,无违法拆迁、克扣补偿,杜绝违规征地拆迁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严重影响事件。

3.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犯应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发生重大案件或事件。企业全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险。企业参保率不能低于98%。用人单位依法及时向付出劳动的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无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现象发生。

4.依法保障公众的消费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无重大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商品市场监管规范有力,辖区内无集中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或市场存在,不存在传销据点和打击处理不力的情况。及时办理消费者举报投诉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五)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和各类学法制度。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实行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的任职考试。师(市)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学法用法通报、学法情况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党校培训规划,领导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切实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与述职内容,与干部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2.深入落实“六五”普法教育各项要求,公务员及其他各类学法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实施公务员全员学法培训。推进“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学校法制教学制度化和管理法制化,提高以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外来务工人员学法制度健全落实,每年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不少于2次。

3.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健全完善。组织成立师市法制宣讲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送法进连队”法律宣讲活动。在各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并认真履职。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人员按规定比例和要求足额落实到位。

4.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制定实施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实践,每年举办大型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有固定法治(制)专栏,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

(六)法治建设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

1.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实践,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创新的工作举措。定期出台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法治建设分工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法治建设在党政综合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2. 建立党委总揽全局、各方齐抓共建的组织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分工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制。

四、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师市政府和部门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任务,扎实推进。

师市政府和工作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分解细化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责任,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协调、总调度作用,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机构健全、经费保障。

加强人、财、物保障,切实做到场所、人员、经费三落实。法治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法治办、警务室、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团场不少于5-10人,(街道)不少于3—5人。法治**(**)建设所需经费(注:原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分级预算、分级保障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确保师、团两级人均1元,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四) 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

要制定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绩效管理办法,师市党委要把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纳入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年度述职报告以及干部任用考察的基本内容。研究制定依法行政情况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公务员任职晋升挂钩的具体办法。

(五)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动员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到法治**(**)建设活动中,各级各类媒体要把法治**(**)建设的宣传报道作为重要职责和重点工作内容,营造持久浓厚的法治氛围。

关于加强农药监管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农药监管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农药监管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无公害要求的提高,加强农药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人类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农药监管规范与否在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近几年的执法实践,笔者就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力度这个话题谈几点看法。
一、农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各地对农药的生产、经营、管理、使用、认识滞后,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国家禁用、无证、假冒伪劣农药在市场上仍占近14%的比例。农民传统的用药习惯得不到有效改变,这不仅降低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还污染了环境,增加了生产成本,影响了农业效益。
二是农药标签不规范。农药名称与登记不符、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产品保质期标注不清或残缺,农药毒性标志不明、注意事项标注不全等现象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尽管执法部门的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由于厂家进货渠道混乱,以及少数单位存在隐藏“两高”农药逃避检查的侥幸心理,执法死角时有出现。
三是农药销售、使用技术滞后。一些农药经营部对进货的产品缺乏调查,有的农药经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服务技能,农药拆零供应缺少使用说明书,农药经营档案不健全。有的农民在使用农药时或不按说明书规范操作,或不按照病虫防治的适期用药,不注意用药安全间隔期,致使因药害引起的农药投诉案件时有发生。
四是监管、检测工作尚不完善。为提高食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食品法》、《农药管理条例》、《质量法》等,近年又出台了一系列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仍跟不上生产发展的需要,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仍较薄弱。
二、加强农药监管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应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有毒有害生产资料,不断加强农药管理法规的宣传,增强农药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广大使用者科学规范地使用农药。
(二)加强登记管理和生产环节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在基层查实的违法生产单位应在登记管理中及时给予纠正,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及时撤销登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农药生产厂家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建立完整的农药生产档案,并做到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局部抽检相结合,源头检查与农产品检测相结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推行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农药残留检测力度,杜绝假劣农药、高毒长效农药进入农产品生产基地,禁止农残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交易。
(三)建立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在农药经营环节上应设立无公害农药销售专柜,在生产过程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农民按照技术规程生产,积极倡导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制。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和认定,切实加强农药的监督管理。

师德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局关于开展“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闽教人2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师德水平,区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决定今年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是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的具体承担者。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和社会的发展。我们要从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从落实、构建的高度,从确保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师德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广大教师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师德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但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提出了新的期待;教师的思想素质、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教师教书育人责任心不强,为人师表不够自觉,少数教师甚至存在失德违纪行为;部分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手段亟需更新,教书育人的能力亟待增强。为此,有必要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让全体教师在活动中普遍接受深刻的师德教育,从而培育良好的教风、学风、作风和校风,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实现全区师德建设工作的新突破,促进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二、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
“师德建设年”活动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推进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目标,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通过“师德建设年”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推动教师依法执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机制,落实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把师德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全员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要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式,制订详细的计划和切实可行的举措,联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专题研讨、、典型介绍、学习反思等方式,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不断增强师德教育的时代感和实效性。当前要组织广大教师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学习、培训,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教师职业行为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提高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二)广泛开展主题活动
各学校要不断创新师德建设方式、方法,将师德建设寓于形式多样的活动中,让广大教师在活动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今年,要着重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是开展向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在全区各学校开展向霍懋征、孟二冬和方永刚老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霍懋征老师以爱执教、文道统一的教育思想,孜孜不倦、勇于进取的创新精神;学习孟二冬老师淡泊名利、恪守职守和奉献精神,锲而不舍、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学习方永刚老师刻苦钻研、与时俱进,追求真理、矢志不渝,不辱使命、甘愿奉献,师德高尚、知行统一的精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工作要求,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各学校要围绕“今天怎么当好教师”的主题,在教师中广泛开展新形势下如何当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的大讨论,要求全体教师对照先进典型人物、对照师德

规范,找出自己在师德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的计划和措施。学校要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家长、社会人士评议本校师德建设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师德检查活动。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行为“十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随时督查。对全区教师中存在的不重视教学、上课不认真讲授或只重教书不重育人等对学生不负责的现象,利用职权向学生谋取私利的错误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纠正教师中的失德行为。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力求师德检查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开展“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活动。全面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教育理念,引导每个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增进社会和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三)注重培育先进典型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人物,在广大教师中树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扎根边远等各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特别要注意挖掘先进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并在教师节期间集中表彰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等。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区和教师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开展“比奉献、比敬业、比育人、比质量”活动,积极营造全区教育系统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严格师德考核管理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监督制度,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师德考核,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师德条件与学术专业等业务条件并重的原则,全面考核评价教师,注重考核教师的理想信念、教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完善奖惩机制。要加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有失教师形象的言行,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要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各校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研究、查处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爱护学生的情感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当前,要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禁止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纠正教师教学马虎、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不与家长沟通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各校要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况,应严肃查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师德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教育系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本校师德建设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以学习为主导,以活动为抓手,以考评为手段,以激励为动力,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师德建设年”活动开展得扎实而富有成效。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成立全区“师德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建设年”方案制定和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加大对“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师德建设氛围,认真组织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师德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师德建设工作。秀屿教育信息网设立“师德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学校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情况。
(三)加强督导,扎实推进
各学校要把“师德建设年”活动同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解决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与解决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结合起来,通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来体现“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同时,要将“师德建设年”活动与教育系统的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做到全年有计划,过程有重点,年终有总结。

各学校“师德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活动方案请于4月30日前上报局人事股陈国文同志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师德建设年”活动信息的通知(闽教办人2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师德建设年”活动中出现的经验、典型要及时总结上报我局办公室林国民处收集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办公室,信息在省教育厅“师德建设年”活动专栏中刊登的学校在今年的“政风行风工作”评比中给予加分奖励。
附件:中国共产党莆田市秀屿区委教育工委、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2010年“师德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国共产党秀屿区委教育工委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10年4月15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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