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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小结

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之我见。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之我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之我见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区己相继建立了三个街道,同时在街道设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实现了人大工作向街道的延伸和拓展,体现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实践证明,在街道设立人大工委,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反映民情民意提供了重要渠道,活跃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弥补了区人大监督上的断层,适应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街道人大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可代行区人大的部分职权,主要是监督权,但如何行使没有现成的经验,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探讨。本文想就这一问题谈一点看法。
关于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
法律赋地方人大常委会重要的职权,监督权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运用最多的职权,在对一府两院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中,通过听取汇报、开展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有效行使职权。街道人大工委受常委会的授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区政府派出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进行监督,其监督的内容是较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市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区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各级代表提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街道财政经济、社会事业以及事关全局重要问题;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及有关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设在本行政区域内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及社会治安管理方面执法情况;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情况;本行政区域内事关公民权利、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所关注、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由此看来,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很多,任务也很重,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对区人大监督权行使的完善,可以促进本区域内三个文明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关于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
街道人大工委和镇人大相比,在职权的行使上、工作的对象上、工作的方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监督方式的选择同样需要考虑采用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取得实际效果的方式。结合工作实践笔者以为,以下一些方式可以采用。
⒈听取汇报。这是一种常用的方式,无论是开展工作还是法律监督都可以采用,通过这种方式了解本区域内财政经济、社会事业等方面工作,了解办事处领导人员履职的情况,了解司法机关执法情况等。如:街道办计划、财政完成和执行情况,镇人大可以通过召开人代会来作出审查决定,闭会期间通过召开主席团会议等来加强监督,保证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完成。街道人大工委已不能每年召开人代会计论决定重大事情,而又需要通过有效的监督保证计划、财政预算的实现,听取汇报是比较好的一种方式。
⒉开展视察。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一定的议题组织代表视察,对某一方面工作的推进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看法,以供政府在具体运作中参考,是非常有效的。如目前的三个街道人大工委准备组织代表就水利建设、重点工程、园区和城市建设、社区建设、拆迁安置等开展视察,就非常符合当前的实际。当然这种视察可以集体也可以小型,可以综合也可以专题,我们还应提倡代表个人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证视察的方式,三个街道的省、市、区三级代表有近八十人,分布范围涵盖了方方面面,这种灵活方便的视察方式可以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情况,体察民情民意。对于代表视察后需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要求,街道人大应积极加以协调,及时安排。
⒊执法检查。地方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执法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推进法律法规的实施,推进行政执法任制的落实,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街道人大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工作机构,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是重要的职责。街道人大工委的执法检查要注意效果,事先可通过一定的方式,就某一方面的执法工作开展一些调查,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开展执法检查,事先务必要注意对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从中才可以发现问题,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使执法检查不要流于形式。
⒋专题调查。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政府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从中发现值得总结的经验,需要引起关注的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党委的决策提供参考,为推进政府工作提供支持,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街道人大需要关注和调研的课题很多。如:区域规模扩大后的社区建设,就业和再就业,建设发展中的征地拆迁安置,城市建设与管理,村级经济的发展等问题都可以作为我们调查研究的很好课题。
⒌情况通报。开展经常的情况通报,了解方面面的工作情况,一方面可以有利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同时也可以使人大更好地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街人大工委应和街道办建立定期的情况通报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一些重点工程的推进,一些涉及群从利益的需出台的有关规定等进行事先的沟通,征求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也可以使政府作出的决定更符合群众的要求。
⒍开展评议。评议是集听取汇报、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于一身的综合监督方式,声势大,效果好,实践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街道人大工委可以组织代表参加区人大组织的评议活动,但是否可以自已组织评议,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可以借鉴的做法。但就街道人大工委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来说,采用这种方式是可以尝试的。可以组织代表就本行政区域内司法机关、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评议,以此促进转变职能,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以此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稳定。
关于开展监督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街道人大工委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它的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委的中心开展,体现呼应,这是工作中应把握的原则。脱开中心和重点,监督就不可能达到很好的效果。比如今年区委提出“两个率先”和“以江阴为标杆,奋战五年,进入苏南第一方阵的”目标,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加快发展,这就是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委的工作中心,以此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就是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促进依法治街道,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的监督,把政府为民办实事落在实处。街道人大工委应经常把准备开展的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委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⒉依靠代表,突出主体。人大代表是街道人大工作的基础,紧紧依靠代表搞好监督是工作中应把握的基点。要注意充分发挥各级代表比较集中的资源优势,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请他们为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建言献策。要按照与时俱进的精神,根据变化的情况在代表活动方式上进行新的探索。听取汇报和专调研相结合,开展视察和重点跟踪相结合,大组活动和专业组活动相结合,执法检查和开展评议相结合。要发挥代表生活在群众之中,联系群众得天独厚的优势,强化代表联系工作,通过代表接待日、代表信箱、代表联系卡等多种方式让代表工作走进社区,广泛深入的走访调研,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什么,最希望政府解决什么,最需要人大做什么,最想要代表干什么。集中民情民智,反映民情民意,使人大的监督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上,使政府的行政行为符合人民的意愿,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利益。
⒊重视发挥整体功能。人大工作最显著的持点是集体行权,集体决定重大问题,街道人大工委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对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不论是工作要点的确定,还是监督工作的开展,人大工委要经常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这里有个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街道人大工委代行区人大的部分职权,对街道办、本区域内司法机关的工作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其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但在监督过程中涉及对有关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利在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应把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比较重大的、需要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问题及时报告,以在监督上形成整体合力。
⒋加强通气支持促进。街道人大工委对街道办,以及本区域内的司法机关的工作开展监督是法律赋的职责,在监督的同时也包含了支持,因为在促进本地区三个文明建设上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街道人大工委应经常和他们加强通气联系,使人大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能使他们及早了解,从各方面做好支持配合,在提高活动效果的同时,也使他们感受对工作的支持和促进。
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工作在推进基层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监督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实施,推进依法治街道;如何畅通代表联系渠道,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如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等课题,还有待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完善提高,只要我们在依法的前提下,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开拓创新,就一定能使街道人大工作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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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委开展投资发展工作体会


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发展、建设“20亿”关键之年。为此,年。街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发展为动力,管理出成效,群众得实惠,基层有活力”为目标,着力实施“一园、两圈、三基地”工程,立足优势,突出重点,加快产业培育,拓宽引资渠道,加强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发展社会事业,为构建和谐而努力奋斗。
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亿元,年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5亿元。增长26%;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亿元,增长23%;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15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60万元,增长15%以上;力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00元,分别增长16%、20%新增城镇就业1500人,其中移民就业1300人,4050人员就业25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7.8%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00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600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政策性生育率达95%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打造市级都市工业园。加强招商引资。
以完善的硬件设施吸引投资,一是要抓建设。积极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与工业园区的协调,继续扩展园区空间,新建标准厂房,完善园区内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扩张都市工业园建设。二要抓招商。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和推荐工作,今年力争引进1家投资上亿的企业落户园区,实现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2家,同时,要加大对现有企业的培育力度,盘大盘强3个规模以上企业。三要抓服务。继续做好现有企业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的项目争取、集资融资、招工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 街道、街道的协作联系。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加大财政无偿资金的争取力度,为街道社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着力打造新兴商贸中心。依托校园经济。
围绕汽车南站和学府商贸圈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发展要求,一是尽快完善城区商业网络规划方案。培植消费热点。二是要积极引进5家大型品牌餐饮或商贸企业入驻,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0-30户,大力培育文化、餐饮、家俱、服装、建材、宝石等特色街,提升街道商贸经济的品位和档次,力争创建市级商业示范街。三是坚持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联系非公经济企业大户制度,尽力为非公经济大户排忧解难,为商贸经济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民增收。
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承包耕地、林地流转,一是推进集约化经营。努力实现“万元增收”计划。围绕城市人的吃、喝、玩做文章,发展都市农业,新增土地单户规模10亩以上集约化经营500亩。天星村要着力发展蔬菜、花卉和休闲观光旅游农业;保安村坚持上部以发展干果为主、中部以柑橘为主、下部以蔬菜为主的发展模式,尽快建成柑桔、花卉、蔬菜三个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面貌。各村要围绕“兴水、造林、修路、建园”八字方针,突出抓好村级道路、农民新村、人畜饮水、塘堰整治等工程建设。保安村要做好知青点农民新村建设的后续工作,天星村要加大新村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完成3公里公路硬化、5公里道路整修、10公里人行道修建;实施保安2000人安全饮水工程;加快户用沼气建设,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积极推进森林工程建设,抓好现有退耕还林和库周绿化带的管护,改造低效林1000亩,建成绿色小康示范村1个。三是开展就业培训,坚定不移抓好劳务经济。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目标,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200人,对外输出农民工200人,实现劳务总收入2600万元以上。四是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发展高效农业。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强化畜禽疫病综合防治,大力推广畜牧科技,加快生态规模养殖发展,提高畜产品优质率、商品率。
四、全面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探索。
将全街道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直至每幢楼、每一户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登记起来,开展全面细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平台,然后以街道为中枢,实行定岗定人,实现工作的全覆盖,达到上得来、下得去、连得上、做得实的目的上得来就是以居民信箱、服务热线、上门走访等方式,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和快速反应机制;下得去就是通过领导大接访大下访、心连心、1+10等活动走进群众、倾听群众,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连得上就是针对居民不同群体的需求,通过无偿服务、低偿服务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网络体系;做得实就是把每年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实事和解决突出问题落到实处,做到服务资源、服务重心下移到居民区。

某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交流材料


年市人大换届后,新一届财经委在保持人大财经委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协助常委会履行好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现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抓住难点,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市是一个拥有___万人口、___万产业大军的老工业城市,到____年末下岗职工达__万人。我们认为这既是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的必然,又是迫在眉睫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如何搞好再就业工程,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经济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我们抓住这个难点从三个方面实施工作监督。
注重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当好参谋。换届后的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作为自己行使监督职权的第一个议题。为了协助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去年人代会后,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一道,对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听取汇报、书面问卷、组织视察、选择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剖析、走访特困职工家庭和下岗人员、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材料;还专程赴沈阳、大连进行对比性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题和学习,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提供了切实的、基础性的依据。调研情况表明,尽管我市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形势不容乐观,下岗人数呈上升趋势,而可供就业的岗位有限,加之部分职工生活十分困难,再就业的安置任务还相当艰巨。在去年_月常委会会议上,财经委作专题发言,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后,认为:市政府的工作报告情况不够明晰,目标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得力,要求市政府对此项工作要认真研究,重新写出报告,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一次汇报。会后,常委会办公厅向市政府印送了“再就业工程实施审议意见的函”。此后,财经委积极关注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进展,继续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协调工作。一个多月后,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情况下,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政府工作给予肯定,有力地推动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认真督办议案,促进“两个确保”及时到位。《关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案》,是今年人代会的一件十分重要的议案(简称_号议案)。市人大财经委认为,认真督办_号议案,也是推动市政府实施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环节。我们继续把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列为今年的第一项调研工作。首先是进一步开展专题调查。先后召开了市政府综合部门、群团组织、特困企业、下岗职工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并实地察看了部分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再就业基地。在此基础上就_号议案涉及的“两个确保”问题,专题听取了市劳动局、市社保局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再就业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今年_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_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时,财经委负责人发言,充分肯定了去年市政府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市政府关于_号议案办理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同时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指出如何形成“有进有出”的再就业机制,促进“两个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仍然是当前再就业工作的难点,也是人大继续实施监督的重点。
积极参与立法,把再就业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随着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以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为主体,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支撑,其他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市场网络体系,对促进实施再就业工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市劳动力市场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钱财,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非法收费;有的求职人员盲目求职,造成自发无序的劳动力市场屡禁不止;政府和劳动力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财经委认为,这都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将劳动力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对劳动力市场加以引导和规范,保证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达到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的。为此,我们及时建议制定《××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把制定条例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为了提高法规草案质量,从去年_月份开始,财经委就提前介入了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和起草修改工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九易其稿,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意见;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负责人及财经专业组代表,听取我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视察中国××劳动力市场等单位。__月份常委会初审后,财经委又就初审中提出的几个问题,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劳动部就业司请教,到兄弟省市学习借鉴这方面的立法经验,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的研究修改,并向常委会会议作了修改说明。__月份常委会会议二审通过了这部地方性法规,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促进我市再就业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关注热点,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一年多来,市人大财经委注意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如国企改革、优化环境、个私经济发展等开展一些相关的工作,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特别是今年初,我们对自来水价格调整这个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事前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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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之我见


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之我见
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之我见
自1998年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政法委根据指示精神,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公正案件、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治理,确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解决,为推进依法办事,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得到严格实施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发现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为此,我们结合近几年来我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谈谈进行专题调研。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2000年以来执法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的深入分析,我们认为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执法监督重点不突出,工作不平衡。2000年以来,我们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虽然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一保两不”、“刑罚执行”、清理“超期羁押”等专项检查工作,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开展的重点则主要集中在大量的接处访和案件协调工作上,而主要的执法指导工作和督办案件工作的则开展相对较(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弱,存在等靠应付的现象,导致执法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范围及深度不够,执法监督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监督缺乏刚性,性质不明。中央和省政法委虽然制定了“宏观抓共性,微观抓典型”的基本执法监督工作原则,明确了行使执法监督职权主要在对政法各部门具体执法活动的指导检查、专项治理和监督上,但执法监督性质不够明确,缺乏刚性,致使操作中容易与专门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的行使相联系,导致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到各自职权的充分、正确行使。如: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时,政法各部门之间难免产生一些争议、分歧甚至冲突,本应主要通过法定程序,采取法律手段,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角度出发来加以解决,而实践中各方往往消极地将其交由政法委来协商解决。这种简单地用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来替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做法,不仅使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大量消耗在处理具体案件和事务上,削弱了其指导作用,而且极易造成公、检、法三家“重配合、轻制约”的不良倾向。
3、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目前,我们工作中,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程序和规范有效的监督措施,导致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在某些环节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是监督行使程序不规范。如:在指导工作中,有时采取电话或普通信函等不够规范的方式进行。在案件协调工作中,有的以单位党组的名义提请协调,有的以单位执法主体的名义提请协调;研究协调结果有的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达,有的以案件协调审批表的形式下达,还有的用平件的形式下达。二是监督措施不完善,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和相应的保障体系,监督难以引起被监督者的足够重视,回应不积极,监督者往往束手无策。三是被监督者与之相应的工作机制不完善,管理松散。绝大部分协调案件是由谁提起、谁落实,各单位没有明确的专门机构对此项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导致责任分散、相互推诿,彼此间工作协调不畅。
二、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的职责,摆正监督的位置。应进一步明确政法委执法监督职权的政治属性。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应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上,而不应过多地放在对处理具体案件和法律事务的领导上,应主要通过指导和检查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方式,来督促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依法独立行使其职权,以防止政法工作背离党的法治轨道。
2、理顺好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关系,强化监督的重点。在明晰职权的基础上,应正确处理好政法委执法监督与专门机关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来。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是指二者职权属性有差异,各有侧重。“统一”是指二者均具有保证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一致性,彼此联系密切。因此,实践中,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应坚持适度原则,即监督内容应突出重点,在不同时期有相应的侧重,并充分体现其职权的政治属性,防止越权和失职。同时还应坚持间接原则,即政法委执法监督不宜也无权直接干涉专门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实施,不能干涉具体案件的处理,更不能替代专门的法律监督职能,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从而进行间接的监督控制。
3、制定完善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的权威。新形势新阶段,树立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权威,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推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律化、规范化、程序化。实际工作中,应从强化监督手段,完善监督程序入手,健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权威。监督手段和监督程序是监督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手段,监督将不足以引起被监督者的应有尊重,监督者也难免产生懈怠,就难以获得理想的监督效果。因此我们认为,为强化政法委执法监督手段,应采取以下执法监督方式:(1)预警通告。若发现被监督者有轻微的错误行为,应发出预警通告,提醒其不要再犯类似错误。(2)指导意见书。若发现被监督者司法工作出现偏差或存在不足,应发出指导意见书,要求其限期修正或弥补,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3)纠正通知书。若发现被监督者有一般违法行为,应及时发出纠正通知书,勒令其立即纠正,并书面报告纠正结果,同时予以通报。(4)建议罢免。若发现被监督者违法失职不再胜任司法行政职务,应建议人大或党委、政府依法予以罢免。(5)建议党纪处分。若发现被监督者的行为有违党纪,应建议党纪检查部门给予党纪处分,若在政法委职权范围内可直接作出纪律处分。(6)实绩考核。要把执法监督职能与部门工作实绩能结合起来,把是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作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应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办等各个方面,分别明确监督关系各方的职权与职责及其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程序要求,以严格规范和约束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相关活动,从而使执法监督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严谨有序。
自1998年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政法委根据指示精神,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公正案件、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治理,确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解决,为推进依法办事,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得到严格实施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发现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为此,我们结合近几年来我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谈谈进行专题调研。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2000年以来执法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的深入分析,我们认为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1、执法监督重点不突出,工作不平衡。2000年以来,我们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虽然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一保两不”、“刑罚执行”、清理“超期羁押”等专项检查工作,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开展的重点则主要集中在大量的接处访和案件协调工作上,而主要的执法指导工作和督办案件工作的则开展相对较弱,存在等靠应付的现象,导致执法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范围及深度不够,执法监督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监督缺乏刚性,性质不明。中央和省政法委虽然制定了“宏观抓共性,微观抓典型”的基本执法监督工作原则,明确了行使执法监督职权主要在对政法各部门具体执法活动的指导检查、专项治理和监督上,但执法监督性质不够明确,缺乏刚性,致使操作中容易与专门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的行使相联系,导致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到各自职权的充分、正确行使。如: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时,政法各部门之间难免产生一些争议、分歧甚至冲突,本应主要通过法定程序,采取法律手段,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角度出发来加以解决,而实践中各方往往消极地将其交由政法委来协商解决。这种简单地用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来替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做法,不仅使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大量消耗在处理具体案件和事务上,削弱了其指导作用,而且极易造成公、检、法三家“重配合、轻制约”的不良倾向。
3、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目前,我们工作中,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程序和规范有效的监督措施,导致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在某些环节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是监督行使程序不规范。如:在指导工作中,有时采取电话或普通信函等不够规范的方式进行。在案件协调工作中,有的以单位党组的名义提请协调,有的以单位执法主体的名义提请协调;研究协调结果有的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达,有的以案件协调审批表的形式下达,还有的用平件的形式下达。二是监督措施不完善,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和相应的保障体系,监督难以引起被监督者的足够重视,回应不积极,监督者往往束手无策。三是被监督者与之相应的工作机制不完善,管理松散。绝大部分协调案件是由谁提起、谁落实,各单位没有明确的专门机构对此项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导致责任分散、相互推诿,彼此间工作协调不畅。
二、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的职责,摆正监督的位置。应进一步明确政法委执法监督职权的政治属性。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应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上,而不应过多地放在对处理具体案件和法律事务的领导上,应主要通过指导和检查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方式,来督促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依法独立行使其职权,以防止政法工作背离党的法治轨道。
2、理顺好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关系,强化监督的重点。在明晰职权的基础上,应正确处理好政法委执法监督与专门机关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是指二者职权属性有差异,各有侧重。“统一”是指二者均具有保证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一致性,彼此联系密切。因此,实践中,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应坚持适度原则,即监督内容应突出重点,在不同时期有相应的侧重,并充分体现其职权的政治属性,防止越权和失职。同时还应坚持间接原则,即政法委执法监督不宜也无权直接干涉专门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实施,不能干涉具体案件的处理,更不能替代专门的法律监督职能,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从而进行间接的监督控制。
3、制定完善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的权威。新形势新阶段,树立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权威,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推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律化、规范化、程序化。实际工作中,应从强化监督手段,完善监督程序入手,健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权威。监督手段和监督程序是监督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手段,监督将不足以引起被监督者的应有尊重,监督者也难免产生懈怠,就难以获得理想的监督效果。因此我们认为,为强化政法委执法监督手段,应采取以下执法监督方式:(1)预警通告。若发现被监督者有轻微的错误行为,应发出预警通告,提醒其不要再犯类似错误。(2)指导意见书。若发现被监督者司法工作出现偏差或存在不足,应发出指导意见书,要求其限期修正或弥补,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3)纠正通知书。若发现被监督者有一般违法行为,应及时发出纠正通知书,勒令其立即纠正,并书面报告纠正结果,同时予以通报。(4)建议罢免。若发现被监督者违法失职不再胜任司法行政职务,应建议人大或党委、政府依法予以罢免。(5)建议党纪处分。若发现被监督者的行为有违党纪,应建议党纪检查部门给予党纪处分,若在政法委职权范围内可直接作出纪律处分。(6)实绩考核。要把执法监督职能与部门工作实绩能结合起来,把是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作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应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办等各个方面,分别明确监督关系各方的职权与职责及其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程序要求,以严格规范和约束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相关活动,从而使执法监督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严谨有序。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民营经济是以民间投入和经营为主体的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前几年,由于国营巴中罐头厂的破产、倒闭,国营丝绸、机械、纺织企业相继陷入极度困境之中,全区国营工业滑入历史最低谷,直接影响了财政经济的快速增长。近三年来,该区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构建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区域经济框架的重大决策,痛下决心改变了硬环境,优化了软环境,坚定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狠抓了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截止去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4.1万户,私营企业238户。民营经济实现产值11.5亿元,占全区GDp总量的53%;民营经济覆盖全区各个领域,已初步构成了该区经济结构的主骨架。在实际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三紧扣”(紧扣区委工作中心,紧扣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紧扣社会生活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工作思路,较好的发挥了决策把关、推动促进和规范保障作用,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决策和把关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主题。近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正确行使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五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85次,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议题达62次,占71%,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和书面审议意见36个,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如:1998年6月,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培育、壮大民营工商企业等4条决定,督促了企业14项自主权的落实,促进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理顺,支持政府制止“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和转换机制。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等文件。2000年7月,常委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决定了工业开发区和10个专业市场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的规划,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空间和有利条件。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常委会围绕区委工作中心,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常委会正副主任分别挂包、联系了1-2户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与班子领导和职工座谈,引导企业走向市场,积极为企业出谋献策,主动为企业争取项目和资金,并拿出领导的包干经费,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常委会主要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撰写了《人大在经济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在《民主法制建设》和市委《调研与研究》等报刊上发表。同时,常委会十分注重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坚持每审议一个议题,就实实在在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的原则,不说空话,不发妄议,不提难以操作的意见,不作不切合实际的决议,尽可能摒弃流于形式的监督。为提高监督实效,他们一抓会前调研,二抓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会前深入最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调研的方式视议题的特点而定,对经常接触、情况较熟悉的议题采取各工作委室自组调研方式;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议题,采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有关部门和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并要求调查者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供会议审议参阅。对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他们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对重大问题形成的决议、决定用常委会文件发出;二是常委会会议形成的重要意见用《审议意见》发出;三是主任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发出;四是形成的一般性意见用《工作通讯》发出。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在年底,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认真清理,逐条汇总,用办公室文件形式告知“一府两院”,做好专题汇报准备,并列入下年度首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如:2000年6月,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城镇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后,将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印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区政府年终汇报办理工作结果时,由于区政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领导力度,加快了国营、集体企业的改制力度,出台了相关的扶持、发展政策,赢得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导重视措施力,工作扎实效果好”的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他们积极发挥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1998、1999年他们把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人大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先后两次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建议和督促区政府召开了两次全区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现场会;督促区法制局牵头组织政府各部门清理了已出台的法律91部,法规176部,地方性规章87部,明确执法主体38个。对行动不力、效果差的一些单位进行了督查,推进了全区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强有力的监督和推动下,区政府规范了部门执法行政行为,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六统一、一监督”制度,制定了《总额控制,统收统支的收费管理办法》,出台了鼓励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了区级领导责任挂包制度。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时,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督促司法部门建立和落实了错案责任追究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沈昌福)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围绕民营经济主题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民营经济是以民间投入和经营为主体的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前几年,由于国营巴中罐头厂的破产、倒闭,国营丝绸、机械、纺织企业相继陷入极度困境之中,全区国营工业滑入历史最低谷,直接影响了财政经济的快速增长。近三年来,该区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构建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区域经济框架的重大决策,痛下决心改变了硬环境,优化了软环境,坚定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狠抓了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截止去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4.1万户,私营企业238户。民营经济实现产值11.5亿元,占全区GDp总量的53;民营经济覆盖全区各个领域,已初步构成了该区经济结构的主骨架。在实际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三紧扣”(紧扣区委工作中心,紧扣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紧扣社会生活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工作思路,较好的发挥了决策把关、推动促进和规范保障作用,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决策和把关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主题。近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正确行使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五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5次,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议题达62次,占71,同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和书面审议意见36个,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如:1998年6月,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培育、壮大民营工商企业等4条决定,督促了企业14项自主权的落实,促进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理顺,支持政府制止“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和转换机制。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等文件。20xx年7月,常委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决定了工业开发区和10个专业市场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的规划,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空间和有利条件。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常委会围绕区委工作中心,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常委会正副主任分别挂包、联系了1-2户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与班子领导和职工座谈,引导企业走向市场,积极为企业出谋献策,主动为企业争取项目和资金,并拿出领导的包干经费,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常委会主要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撰写了《人大在经济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在《民主法制建设》和市委《调研与研究》等报刊上发表。同时,常委会十分注重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坚持每审议一个议题,就实实在在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的原则,不说空话,不发妄议,不提难以操作的意见,不作不切合实际的决议,尽可能摒弃流于形式的监督。为提高监督实效,他们一抓会前调研,二抓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会前深入最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调研的方式视议题的特点而定,对经常接触、情况较熟悉的议题采取各工作委室自组调研方式;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议题,采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有关部门和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并要求调查者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供会议审议参阅。对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他们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对重大问题形成的决议、决定用常委会文件发出;二是常委会会议形成的重要意见用《审议意见》发出;三是主任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发出;四是形成的一般性意见用《工作通讯》发出。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在年底,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认真清理,逐条汇总,用办公室文件形式告知“一府两院”,做好专题汇报准备,并列入下年度首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如:20xx年6月,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城镇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后,将审议意见用《主任会议纪要》印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区政府年终汇报办理工作结果时,由于区政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领导力度,加快了国营、集体企业的改制力度,出台了相关的扶持、发展政策,赢得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导重视措施力,工作扎实效果好”的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他们积极发挥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1998、1999年他们把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人大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先后两次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建议和督促区政府召开了两次全区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现场会;督促区法制局牵头组织政府各部门清理了已出台的法律91部,法规176部,地方性规章8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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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执法主体38个。对行动不力、效果差的一些单位进行了督查,推进了全区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强有力的监督和推动下,区政府规范了部门执法行政行为,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六统一、一监督”制度,制定了《总额控制,统收统支的收费管理办法》,出台了鼓励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了区级领导责任挂包制度。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时,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督促司法部门建立和落实了错案责任追究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沈昌福)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对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依法改进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既是一项法律责任,也是一个实践和探索的问题。现结合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实际,谈谈本人对加强此项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做好预算监督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财政预算,简而言之就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表明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由于预算收入来自纳税人,其分配和使用涉及到社会公民和国家的利益,因而必须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进行必要的审查监督。由议会对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国外的通行做法。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预算审查监督既是权利,更是责任,如果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不认真地进行审查监督,或者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那将有愧于人民的重托。近年来,我县把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克服畏难和消极情绪,敢于对财政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勇于担担子,积极协调解决人大在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严把“五关”是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必要环节
预算管理的任务是准确编制预算、顺利执行预算、真实进行决算;人大预算监督即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到决算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构成预算监督的链条。
把好预算初审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初审主要是为人代会批准预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预算初审中,我们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预算的结构是否合理;预算收入是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是否把一切该纳入预算的收入都纳入预算;预算支出是否体现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资金安排是否得当。
把好预算批准关,增强预算审批的法定性。每年人代会前,财政部门除提供文字报告之外,还要附相应的表格,将收支项目尽量列细。对项目设置和统计口径,作出注明或附说明,对专业术语,作出通俗的解释,避免预算太粗、太专业,以致看不懂报告情况的发生。在大会期间设立触摸屏,向代表公开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的有关内容,便于代表参政议政。然后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审报告,报大会主席团审查同意后,再提交全体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把好预算执行关,加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认真执行。财经工委根据常委会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每年至少听取两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检查预算是否达到序时进度,增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完成预算的紧迫感。二是审阅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报送的资料,财政局按月向人大常委会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三是建立人大财经工委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出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财经方面的会议,掌握财政工作的动态。四是开展财税工作的调研,了解预算收支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把好决算审查关,注重结果的真实性。财政决算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结果,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反映。一是着重看财政总盘及各预算单位执行预算情况;农科教等重点支出完成及绩效情况;超收收入的来源及安排使用情况;转移支付、专项拨款等上级补助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二是决算审查一个月前,主任会议预先听取同级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就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同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进行沟通,督促相关问题的提前整改;三是常( )委会审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书,送交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把好预算调整关,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预算调整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的原则,要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调整预算之前,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调整方案,说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和保证收支平衡的措施。县政府提请关于追加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等五项议案,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认为预算调整符合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需要,同意并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三、突出重点是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性的重要措施
随着社会公共资金、项目资金的逐年增加,财政监督的外延不断扩大,只有突出重点,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才能达到以点带面之功效。
突出部门预算初审监督。部门预算有利于提高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第2页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实现阳光预算的有效途径。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方向和着力点。我县开展公安、水务、卫生三个部门的初审试点,按照细化预算、零基预算、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审查预算科目是否细化到类、款、项、目;是否编报了非税预算、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执行了项目预算的论证、审核和绩效评价制度等内容。部门预算的初审使得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向公正、透明、效益方向迈进。如初审指出县卫生局零级预算执行不彻底,人员经费难以定编到人的问题,根据初审建议,该局将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医保979万元实行统一打卡发放,解决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问题。
强化对非税收入的监督。作为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去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非税收入征管情况,针对征管领域、征管质量、监督稽查、综合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建议财政局在打造“阳光非税”、挖掘增收潜力、规范收支行为、加强效能建设、注重资源整合下功夫。对此,县财政局十分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深化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其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去年常委会视察了开发园区建设情况、乡镇工业聚集区建设情况,专题视察了县城大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就上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促进了政府投入资金的规范运行。
加强对专项基金、资金的监督。专项基金(资金)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只有规范使用,才能实现政策目标。县人大常委会历来关注社保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求财政同级审要延伸此类资金的审计。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提出了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率低、年末结存比例大等问题的建议。县政府积极回应,在第二轮“城保”政策的调整中,提高了城镇参保居民的报销比例。县人大常委会还注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在资金归集扩面、强化内外监督、防范资金风险、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关注政府债务的监督。举债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是资本运作、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式,如何防范债务风险,提高举债资金的使用效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应把政府举债纳入预算监督范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投融资议案,会议认为通过政府适度举债,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有利于吸引企业、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加速向我县流动聚集。会议要求县政府加强对融资资金的管理,严格投资项目的审批与拨付,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创新方法是强化预算监督的活力所在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财政资金运行的状况愈来愈复杂,人大预算监督只有不断创新方法,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建章立制,规范监督流程。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点及流程》,工作要点及流程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个环节应把握的程序、原则、内容、方式及时限要求等做出分解细化,使人大的监督更具操作性、更具针对性,有利于推动人大财政监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提前介入,初审关口前移。由于人代会会期短、时间紧,要实现预算草案审查的有效监督必须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提前编制预算,为人大常委会初审提供宽裕的时间。积极了解掌握预算编制的信息,或要求财政部门通报预算编制各阶段的情况;在政府预算盘子初步确定后,听取财政部门关于预算安排意见的汇报;对部门预算初审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调查了解。这样,使得人大常委会变被动为主动,审批预算时有的放矢地提出实质性的建议,增强预算的执行力。
跟踪监督,紧抓审议意见落实。人大常委会注重在财政预算审查意见的跟踪落实上下功夫,实行跟踪问效。如同级审发现的四个方面29个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逐一梳理,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督促整改落实。此后人大常委会又听取县政府关于同级审所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促进了22个问题的及时整改,剩下的7个问题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将逐步得到解决。又如部门预算初审时对县水务局“水利兴修”项目的立项、资金使用存有疑议。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现场查看项目建设进度、了解资金拨付情况等措施,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实施了有效地跟踪监督。
借助外力,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借用审计机关的力量是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的“审计风暴”在维护法律尊严、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彰显了威力。我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同级审在内容上做到“两个全面”、“三个延伸”,“两个全面”是全面地审计财政收支、全面审计税收收入;“三个延伸”是延伸审计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延伸到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使审计更全面,结论更准确。在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审计报告不遮不盖、原汁原味地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为人大批准决算提供翔实的依据。同级审开展的对6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审减金额2087万元,平均审减率18%,节约了大量财政建设资金。
五、解决存在问题是深化预算监督的破题之需
预算监督在具体实践工作中还有一些法律上、体制上、工作上不完善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
预算科目的细化问题。详细的预算草案及有关参考资料是提高审查质量的必要条件和基础。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以来,预算编制有所细化,但与法律要求报送“四表一书”,即预算收支总表、收支明细表、收支分级表、各部门基本数字表和预算草案说明书,还有差距。建议预算报告要实现通俗化,力求表格、数字更加具体、细化,使代表看得明白,从而达到审查的效果。
预算调整的报批问题。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指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只要不影响收支平衡,就不经人大审查批准调整预算,使得部分收支游离于监督之外。建议在预算执行中,只要超过一定幅度的变动就应向人大报告。
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打赤字”,有关法律法规又对农业、教育、科技经费、卫生事业、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做出“三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规定,而地方财力状况有限,有时难以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地方编制预算时无所适从。为了实现硬性指标,只好采取权宜之计。建议有关法律法规应与预算法相一致,或在预算法中加入“在财政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要求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妥善安排”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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