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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小结

卫生监督工作实习小结。

古人曾说,力行而后知之真。实习生活肯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吧,实习报告是在实习结束后必定要写的书面文章,实习报告可以对以往的工作实践进行回顾和分析,帮助我们开展接下来的工作。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实习报告呢?以下“卫生监督工作实习小结”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卫生监督工作实习小结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防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署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防市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XX]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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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模板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
20xx年5月12号——到20xx年5月23号的实习是在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但说到真正的去实践,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卫生监督所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XX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 、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2、 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保证医疗机构经营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或者执业资格证,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并且只有遵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行医,才能保证其从业的合法性。依法行医也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 行医的观念。然而,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特殊技术行为,本身蕴含着对人体可能的致害因素,具有获益与致害同时发生、发展的双向行为特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对具有法律效应--重要证据的病历,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 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 患者或家属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以德行医
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 并非易事。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品格和行为上真正值得 病人信任托付。这就是意味着把病人的利益要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总之,医疗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的科学实践过程,难免不发生意外, 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结果。由于医学科学的特点,就应当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医学,看待 医疗活动。 一定要 增强安全和依法行医的意识。《条例》是从总体上调节、促进医患关系的法规依据,它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针对”谁的问题。同时,医护人员只要依法行医,依规诊疗,没有因为过失而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条例》就是自己的“保护伞”。
卫生安全知识的贫乏和卫生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XX年春天一场席卷全球的sars风波造成了成百上千的生命凋零;XX年,安徽阜阳的毒奶粉让数十名“大头娃娃”生命攸关,20xx年的手足口病又让许多家庭悲痛欲绝……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违反卫生制度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卫生监督事业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卫生安全”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卫生、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卫生安全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卫生安全的防范,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卫生隐患,则是行为的幼稚。
在市卫生监督所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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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5月12号——到20xx年5月23号的实习是在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但说到真正的去实践,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卫生监督所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XX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 、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2、 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保证医疗机构经营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或者执业资格证,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并且只有遵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行医,才能保证其从业的合法性。依法行医也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 行医的观念。然而,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特殊技术行为,本身蕴含着对人体可能的致害因素,具有获益与致害同时发生、发展的双向行为特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对具有法律效应--重要证据的病历,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 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 患者或家属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以德行医

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 并非易事。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在品格和行为上真正值得 病人信任托付。这就是意味着把病人的利益要放在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总之,医疗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的科学实践过程,难免不发生意外, 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结果。由于医学科学的特点,就应当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医学,看待 医疗活动。 一定要 增强安全和依法行医的意识。《条例》是从总体上调节、促进医患关系的法规依据,它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针对”谁的问题。同时,医护人员只要依法行医,依规诊疗,没有因为过失而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条例》就是自己的“保护伞”。

卫生安全知识的贫乏和卫生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XX年春天一场席卷全球的sars风波造成了成百上千的生命凋零;XX年,安徽阜阳的毒奶粉让数十名“大头娃娃”生命攸关,20xx年的手足口病又让许多家庭悲痛欲绝……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和违反卫生制度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卫生监督事业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卫生安全”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卫生、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卫生安全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卫生安全的防范,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卫生隐患,则是行为的幼稚。

在市卫生监督所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市卫生监督所实习报告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
2008年5月12号——到2008年5月23号的实习是在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但说到真正的去实践,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卫生监督所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十三亿人口的健康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我们的国民究竟生活在怎样的医疗卫生状况下呢?我国的医疗事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就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做出自己的总结。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2002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 令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 构和医 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发生的事故。 根据《条例》定义,要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有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和措施,用法律 法规来规范医疗行为,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为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重视。
1 、照章行医
照章行医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医疗事故定义强调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过失行为,有过失的前提是因违反规定。只要按章办事,就无违规及过失之说,即便有人身 损害,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因此,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是减少医疗事故、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照章行医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医 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与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已总结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特别是诊疗护理规范及操作常规,凝聚着古今中外历代医务人员行医的珍贵经验和 深刻教训,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照章行医不仅是为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 前提。
2、 依法行医
依法行医是保证医疗机构经营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或者执业资格证,才能从事医疗活动,并且只有遵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行医,才能保证其从业的合法性。依法行医也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 行医的观念。然而,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特殊技术行为,本身蕴含着对人体可能的致害因素,具有获益与致害同时发生、发展的双向行为特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对具有法律效应--重要证据的病历,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 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 患者或家属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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