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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为民初心演讲稿

谈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几点体会。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谈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几点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谈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几点体会


谈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几点体会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三大社会政治历史使命。作为科、所、队领导而言,“三大使命”所赋予的责任、任务将是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市局组织科、所、队领导干部集训,正是落实公安部“大讨论”的具体一项举措,对如何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几天的集中学习,使自己深受教育、启发和鼓舞,深感自身的责任重大,并为下一步工作再次奠定了理论基础,事实证明,只有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是指导实际工作的重要前提。现就如何落实好“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谈谈几点体会:
第一,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信仰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保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条件和前提,只有坚定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信仰,才能更加自觉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用敢为人先、一住无前的开拓精神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和创造,以确保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与时代同步,始终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因此,作为科、所、队领导,必须坚定政治信仰、坚定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信仰,更加牢固地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以寝食不安的忧劳精神和夜以继日的工作态度,去为民办实事、谋实利,这样才能以实际行动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真正以自己的言行,带动广大民警。否则,淡化了政治信仰,淡化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信仰,往往容易成为“香风毒雾”侵蚀的对象、“酒绿灯红”染指的对象、“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金钱美色引诱的对象,一不谨慎和警觉,就有可能“被俘”,干出损害人民利益、危害人民警察的蠢事和丑事,甚至沦为人民的罪人。因此,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信仰,是做好科、所、队主官的精神食粮,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补充、不断地洗脑,只有这样,在工作中才能拿出优异的答卷,党和人民才会放心。
第二,带头做好“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
胡锦涛同志就深入学习宣传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作出了重要批示,对郑培民同志的先进事迹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郑培民同志是新时期优秀的共产党员,是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光辉典范。他常说:“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他二十年如一日,心系人民群众,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本文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真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德,得了广大群众的衷心赞誉。作为科、所、队领导干部,既然是一科之主、一所之主、一队之主,就应该向郑培民同志那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真正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脚踏实地为人民服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眼前,重点从三方面入手:首先自省。与郑培民同志对比,自己的差距有多大,差距在哪里,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宿小差距;其次自警。自立规章,时常警示自己,对自己的一举一动时常剖析,约法三章;其三自励。以郑培民同志为榜样,时刻激励自己,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就像郑培民同志所说:“当官的最高境界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享清福”。我想:如果做领导的都能够像郑培民同志那样,只少对得起党的培养、人民的信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才能不会变为一句空话。
第三,带好队伍,做好本职
科、所、队的工作是第一线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全局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的威信。因此,公安队伍绝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要在新形势下,以十六大精神为动力,按照十六大报告中指明的建警方向,全面实行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所以科、所、队领导务必要看好自家的们,管好自家的人,做好自家的事。管好自家的人是做好自家事的前提,要保证队伍少出事,不出大事;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以管理创新为手段,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以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与战斗力为核心,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让自己所管的队伍不断焕发生机。我的看法是:领导带头,要求部属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这样才有说服力;求真务实,不图名,只图实,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善于总结,不断吸取经验教训,只有不断地总结、完善,对于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本职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谈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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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


“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内容显示中
“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
消防行政执法要坚持以民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同志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也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归宿点都要以民为本。消防行政执法,围绕为民、便民、利民这个民本核心,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消防秩序,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思想要统一,要有正确的权利观,消防行政执法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执法权是代表国家,不是个人行为,权利的运用应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现在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人权意识越来越强,以人为本已成为各项工作的价值取向,因此消防行政执法应该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随时思考我们的执法,随时改正我们的工作。二是感情要深,对人民要有深厚的感情,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影响着消防行政执法的立场,也是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要做到时时想着人民群众,把群众的需要做为我们的第一选择,群众的利益做为第一考虑,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进一步理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视人民为父母。其次要有纯正的执法目的,力求消防行政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措施要实,(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消防执法要以民为本,说到底就是要通过消防执法使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要实现执法管理与执法服务的统一,就要主动降低门槛,自动舍弃与人民利益相冲突的部门利益,正确处理好权利、责任和社会贡献的关系,积极主动的排查问题,严格依法办事。
消防行政执法要强化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消防行政执法树立为民的思路,既是宗旨的体现,也是时代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防怎么办,消防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自觉地将工作思路溶入这个大局,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执法为民,公安部出台的三十条便民措施,就是顺应时代要求,体现执法服务这一主旨的。必须通过大力提倡执法为民,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推动发展的意识,更新观念,转变态度,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使消防行政执法成为加快经济建设的“绿色通道”。
消防行政执法要依法办事。消防行政执法本身是一个执法活动,但其本身与过程都存在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常常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如执法者随意性较大,以依法为名为个人捞取好处,将执法片面理解为罚款,执法程序意识差,经不起监督等问题,这些现象与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执法观念落后,执法思路不正确,法制意识差等原因造成的,这些恰恰与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尊重保障人权,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要求相违背,如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迅速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性不断提高,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网络基础的普及,使社会的监督的力度增大,手段增多,深度不断拓展,(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所有这些都对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适应时代潮流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把严格依法行政作为一项根本性的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消防行政执法要加强自律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自觉地将消防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是做好消防执法工作的保证,它能时时、事事督促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活动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同时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素质与执法水平,促使内部监督机制日趋完善、根本扭转执法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为此,我们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消防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
消防部队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只有努力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形象,从而才能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才能更好地肩负起公安消防部队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如何开展好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要在三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在教育动员上下功夫
一是重点解决与已无关的思想误区。当前,在我们部队或者在少数同志中,自觉不自觉地把思想教育当作可有可无的工作,“依葫芦画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同志认为执法为民教育是针对消防监督而言的,做后勤的或搞执勤备战的,或做其它非消防监督的同志就不需要抓专题教育;有的同志认为这个专题教育是针对那些基层一线执法而开展的,机关就不需要了;有的同志认为执法教育只能在干部中开展,战士就不需要了;还有的同志认为专题教育是领导的事,是政治部门的事,一般干部就不需要了。诸如此类,这些观点都是偏面的。诚然,执法为民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依法监督,为民服务;另一个方面是依法履行职责,为民服务。所以无论你是负责防火监督还是负责灭火救援,无论你是干部还是战士,无论你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要端正思想,认清使命;都要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深入地开动脑筋,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摸索新途径,解决执法思想上的问题,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解决执法不依法的问题,解决执法中怎样为民服务的问题。二是要克服“两难”的思想误区。有的同志片面强调,执法难以为民服务,为民服务就难以执法。产生这一思想的根源是对执法的片面理解,有的同志从单纯的法理观念出发,把执法理解为铁面无私,依法办事,而不能把执法与为民联系起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就是为民,因为我们是代表人民执法。当前受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执法确实有难度,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这个难度是暂时的、局部的,个别的,是可以解决的。要解决“两难”,重要的是认清“两个关系”,做到“两个统一”。即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的关系,将严格执法,依法监督与执法为民统一起来,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与监督对象可承受能力统一起来。
二、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
照本宣科、例行公事的专题教育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只有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找准广大人民群众在执法问题上的难点和热点,才能找准消防部队在执法为民上存在的症结,发现不了症结,自然就无对策,既然什么对策也没有,所谓教育实效就无从谈起了,所以,我们要深入社会各阶层各类人员中去调查,了解老百姓和社会单位的真正需求,查找差距,剖析原因,研究对策,着力落实。
三、在教育结合上下功夫
专题教育不能搞成单纯的学习,要立足本职业务工作,找到结合点,执法为民是一种理念,在执法与为民之间,存在许多方式方法,这些方式方法因形势不同而不同,因执法内容不同而不同,因地方环境不同而不同,因工作层次不同而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全体官兵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去研究去探索。这个结合点要以社会的需要为依托,要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依托,要以消防工作的难点、疑点为依托。只要我们抓住了结合点,找准了结合点,那么专题教育就算没有白抓。



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心得体会内容显示中
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学习“执法为民”教育的一点体会


学习“执法为民”教育的一点体会
学习“执法为民”教育的一点体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二十公”会议的要求,在全国消防部队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我作为一名普通消防警官,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执法为民专题教育,通过近三个月的系统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执法为民教育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领悟到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消防部队的建设和发展,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的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我们消防监督工作在这一论述的指引下,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执勤、抢险救援等神圣职责,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我想通过学习执法为民专题教育谈几点体会:
一、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1、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带着对办事群众一种深厚情感,做到“对待群众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声问候关心”。结合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语言沟通上有一些障碍,但我们一定要态度和蔼,一遍听不懂两遍,要不厌其烦的诚心诚意的为他们服务,使办事人员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能够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2、在执勤灭火中,根据火灾的大小,来决定出水量。既要把火灭掉,又要保护受灾群众的利益。带着对群众的一份情感去灭火,不能(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火灾过后是水灾,避免群众损失雪上加霜,损失更大。
3、我们要切实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解决消防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一是要解决消防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的问题;二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三是解决执法中感情用事的问题;四是解决“执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解决上述问题,来促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在群众“最盼”上赢人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真正树立“我为人民管消防,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思想。
二、努力提高执法为民的本领。
作为消防部队官兵是社会公民的一份子,如何把自己担负的消防监督任务与执法为民的使命联系起来,在具体的岗位上提高执法为民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
1、把学习理论作为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习不仅是个人行为,更是社会行为;不仅是个人需要,更是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更关系到部队建设发展的兴衰成败。只有学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才能丰富我们的业务能力和知识面,增强我们的理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科学决策,才能不会偏离执法为民的轨道。当前,我认为最根本的就是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结合“二十公”精神和公安部白副部长、郭铁男局长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努力在认识上求深化,在理解上求深入,在落实上求突破。
2、把维护官兵的利益,作为提高支队科学决策能力的根本目的。作为各级领导,做出任何决策,都要把官兵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形势下,支队执勤灭火、防火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要求我们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防止盲目决策,用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切实避免“经验决策”、“分散决策”和“感情决策”等问题。要抓大局,抓大事,抓主要矛盾,把官兵关注的冬天取暖、营区的环境、伙食的改善、提职晋衔、考学提干、学会技术、转士官等热点问题,作为决策的重点内容,努力保证决策符合官兵的根本利益。
3、把依靠官兵作为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关键环节。依靠官兵,就是在支队决策之前,深入到基层大、中队官兵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把官兵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决策之中。充分集中兵智,把权力交给官兵,调动大家参与管理教育和基层建设的积极性,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执法为民查摆剖析材料


执法为民查摆剖析材料



在这次立警为公、执尖为民学习教育活动中,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总结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认真,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自身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认识存在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自认为还不错,但没有站在更高的角度,从大局出发,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当好参谋,出谋划策,有很多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首畏尾,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大队防火工作上,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三)业务知识不够钻研。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讲一下动一下,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去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行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出路和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惦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上身。
(五)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训练方面。在上半年的冬训工作中,本人没有重视训练工作的重要性,在抓训练中对自身要求不严,对战士要求也不严,总是在找理由说工作忙,事太多,把任务交给班长,自己没有认真去抓训练,导致冬训考核失利。今年5月4日,黄支队长到岳西检查部队执勤备战工作时对我大队尤其是对我个人进行了深刻批评,并提出殷切期望,在今年的执勤岗位练兵对抗赛中要争先进位。在执勤岗位练兵训练中,认为今年的考核是考部队装备,在训练中只侧重于操法训练,而忽视了官兵的身体素质训练,自己也没有好好带头参加体能项目的训练,大队领导在今年的训练过程中一再要求,要加强体能素质的强化训练,可是我还是没有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一味的我行我素,不听领导的指示。在训练方法上,特别是在单项技能训练中,没有组织大家认真训练,要求不高,导致在对抗赛中队员体力跟不上,动作都乱了套,器材准备不充分,丢三那四。如:沿拉梯铺设水带,平时在训练中没有很好地总结,特别是水带挂钩,在队里都觉得不错,到比武时就发现我们的动作不对,这充分表现出本人对工作要求不严,不求进取,不求创新。百米消防障碍训练,没有考虑到场上发挥不正常的情况,平时训练强度不高,细节方面也没有进行过多考虑,导致有2名队员失败,本人在考核中也没有正常发挥。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的。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自学时间少,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经常,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二)综合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不够全面。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进行钻研,必需要掌握各方面的消防业务,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心理,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因此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自信。
(三)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执法为民查摆剖析材料第2页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政治教育学习是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习法律、学习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挠、知难而进和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个人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的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学习,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权为民的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

《执法为民查摆剖析材料》

法治理念心得体会之执法为民


法治理念心得体会之执法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必须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研究探索服务群众的规律,切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要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上,必须解决好执法“为了谁”的问题,能够始终做到心系群众、善待百姓。因此,在执法思想上,必须使广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保障人权的观念。公安机关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公正执法的观念。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讲究效率的观念(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效率观念,迅速、及时、认真地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水平新提升。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队伍形象,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民警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地加强对各种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水平的培养,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人民群众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改革越是深入,开放越是扩大,就越要把这个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人的多层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紧的便是安全需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拥有财富的逐渐增加,对安全需要也与日俱增。安居才能乐业,乐业也会推动安居,安居与乐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很难设想在一个安全毫无保障的社会中,人类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安居乐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安居乐业,并非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所能涵盖,也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达成,但公安机关在这个环境的培育、实现和发展过程中,任务无疑最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定、康乐的生活环境,能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必将凝聚人心,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随着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逐渐加快,公共事业发展方兴未艾,人民群众对提供新型的服务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无疑问,公安机关职能的定位,也应该随着人民群众需要的发展而发展。公安机关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力军,而安居乐业的实现要靠我们坚定地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应该看到,公安机关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人民群众期望安居乐业,这本身就为我们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开创了广阔的途径。我们常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而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我们就难以让群众满意。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使命和任务无疑更加繁重而艰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要着重体现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优化行政管理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直接动力、直接服务、直接效益上;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要树立指导型、服务型、沟通型的执法理念,学会运用便民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不仅要做到传统意义上的爱民、助民等服务,而且要自觉地、优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题中重要之义,我们才能自觉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党的奋斗目标。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消防)


执法为民教育学习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部队,担负着保卫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做好消防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消防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通过近期的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学习了各级领导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公安部消防局编印的《执法为民教育读本》和消防部队履行职责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使我认识到了执法为民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执法为民事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和宗旨的客观要求;是公安消防部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使我理解到了坚持依法治国,严格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坚持执法为民,正确行使消防执法权利;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消防执法水平;立足热情服务,提高消防执法质量;践行执法为民,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教育引导了我如何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对外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灭火和抢险救援、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工程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火灾调查等等都是公安消防部队从事的具体消防执法工作。现就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环境,谈我自己的个人体会。
首先,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吸纳和运用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代科技手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地做好消防执法工作,不断开创消防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其次,要结合消防工作的方针,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才能有效地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状况、火灾危险性及火灾特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制定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我作为一名中队主官,分管工作,一定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视人民为父母,带领全中队官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立足热情服务,平时刻苦训练业务技能,精心组织官兵熟悉辖区内的交通道路、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严格执勤备战,严格做好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全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自身的灭火救援指挥水平和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扬不畏艰难、勇敢顽强、机制灵活动战斗作风,积极同各类火灾作斗争,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人员、装备的优势,全力参加灭火战斗以外的抢险救灾活动。
总之,经济在快速发展,时代在飞越前进,消防保卫工作日趋繁重,我们只有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才能按照“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履行好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责,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维护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00四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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