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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入党申请书

新形势下民警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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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警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


新形势下民警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实行规范性津补贴后,物质激励作用无法充分实现,现行的目标管理方法过于死板,干警工作积极性不能有效调动,已成为当前影响队伍建设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如何积极探索、完善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业绩、贡献相适应的新型激励机制,引入针对不同层次需求的激励方法,实现由重物质激励向全方位激励的转变,是政治工作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本文结合规范性补贴实施后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对如何完善现有激励机制进行初步思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规范津补贴给激励机制带来的影响
(一)奖励经费面临着困境。规范津补贴的目的就是防止各单位乱设名目乱发钱。补贴的规范和严格执行,有效遏制了这一现象。同时也带来了另一方面问题,各种活动奖励和表彰奖励只能以精神鼓励为主了,如果要物质奖励,那只有从单位的行政经费中支出。即便这样,还要细致思考和论证是否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像监狱劳教这种特殊单位,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场所安全的重大事项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警个人,如果事事都用精神鼓励,那么干警们那种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能持续多久?是不是每一个干警都愿意去更多的付出?如果设物质奖,经费又从哪里来?虽然我们的管理部门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因规口不同,情况不同,落实经费的问题还比较困难。
(二)主动性工作无法调动。因为缺少了奖励资金的来源,一些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活动经费面临着严重不足。比如每年的调研工作,以前可以按照调研的数量和质量评定给予奖励。干警这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高,出了不少优秀的调研成果和工作经验。现在的情况是,调研是任务,完不成扣分,那好,既然是任务,只要完成任务就行了,质量和成效就大打了折扣。很多人善于总结,善于思考,每年在各种网络和刊物发表大量文章,也因此受到了大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现在缺少了物质奖励,干多干少一个样,写作的热情没了,单位的调研工作也受到了影响。有些调研文章,因为是任务,存在粗制滥造,甚至网上抄袭,直接影响了调研工作质量。
二、现行目标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一)重单位和部门考核,轻个人考核。目标考核规定的项目很多,也很细,但主要还是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考核。就是说考核的是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对部门内人员的考核缺少一定的约束。不论你一个单位或部门被评为几等奖,整个单位和部门都拿同等次目标奖,不论你在这个部门工作干得多还是少,干得好还是坏,都同样对待。虽然一定程度上,让一个单位和部门的内部人员更能关注集体利益,更好地去工作,但如果不对个人进行考核区分等次,长期下去,干得多的心理自然会不平衡,导致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末端细节考虑不细,激励效果不明显。目标考核是对“面”的考核,而不是对“点”的考核。具体一个工作岗位,你的职责是什么,工作是什么,怎样才算是干得好,怎样才算称职,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有的人一年到头只是关心自己手头一点事,其它工作安排不下去,不愿干,不想干,让我们的基层领导很头痛。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工作任务繁重程度不同,体现在目标任务上,工作量也不同,有些部门因为事务多,没有精力完成有些任务性工作,反而在这方面被扣分。现实的问题就是调研工作,有些综合部门,事情多得转不开,没有大量的时间去思考和写作,最后就是因为这一项目标没有完成好,排名最后。而有些工作任务轻的部门,时间充裕,反而因为这项目标任务完成得好,整个目标考核名列前茅。这些都是目标考核制度仍不健全、不合实际的地方。
(三)突出等级,忽视绩效。目标奖的多少是按等级确定数额,但个人工作成绩如何体现在目标奖上?如何实现在同一级别的基础上的多劳多得?这些仍是目标考核制度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三、面对问题,以积极的态度,实现民警管理全方位激励
(一)转换思维,增强正面引导,以正向思维方式,促进干警工作积极性提高。我们目前的管理机制更多的是如何处罚,如何考核你哪些方面干得不好。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思维,经常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那些工作干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典型引路,树立正气,那么经常得不到表彰奖励的部门和干警自然会觉得面上无光,也就会想办法,主动工作,争取做得更好。从细节上来讲,如果我们发现一个干警在某项工作上成绩突出,我们大力宣传,制造正面舆论,那么他的带动作用是很大的。进而,如果我们对一些工作做得好,成绩明显的干部及时发现和正确使用,在一个单位树立起择优而用的良好风气,那么对一个集体来讲,正面激励效应就更为明显。
(二)深挖激励点,灵活运用考核方式,充分调动干警的自身潜能。一项活动能否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光是提要求,还需要在工作成绩上有体现。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要加分,干得好的个人要奖励。奖励从哪里来?可以从目标考核和用人制度上来。作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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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和部门,用重大活动工作干得好得到的加分,弥补某些方面工作的不足,这样目标考核就会显得更为灵活。作为个人,重大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或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如果既可以得到奖励,又可以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分值依据,而很多有特长、有潜力的干部从活动中能够脱颖而出,条件成熟还可以提拔使用,那么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能够得到充分调动,形成想干、愿干、主动干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引入更多的激励机制,不断规范考核体系。激励机制的建立依靠的是完善的干部管理制度。如何让激励机制更有效,关键还是要结合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实际工作。这就需要每个单位和部门对每个岗位要定岗、定职、定责,不仅如此,涉及需要多部门协调的工作,还要分清责任。哪个单位或部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明显,就要奖励,就要在目标上有加分。每个工作岗位的考核也是一样。个人考核还要在表彰的基础上,在竞争上岗和选拔任用上,在一定幅度内加分。只要考核制度上对争先创优给予政策上的规范和支持,那么一个单位就不会缺少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各项工作就不愁无法开展。
(四)推进绩效考核,把目标转为量化,加大对个人的考核管理力度。现有的干部管理,更多的关注在考勤上,就是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下班,至于你来一天干了多少工作,缺少一定量化体现。经常出现“忙的人忙死、闲的人闲死”现象。推进绩效考核,就是要打破常规,把工作内容量化到一个部门的整体工作,加入到日常考勤中。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确定各种工作内容的考核分值,通过量化考核,体现在目标奖的兑现上,调动所有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进而提高工作效能。
(五)争取政策支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奖励激励机制的正常运转。监狱劳教单位的特殊性、安全稳定工作的艰巨性就是我们争取专项经费的最大理由。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不仅需要完善的监管设施,更重要的是人。要激发干警的奉献精神,不能仅够靠精神奖励,还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奖励作为基础。对场所安全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是调动干警工作主动性的重要手段。作为监狱劳教单位一定要在政策上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拿出一分部场所安全稳定专项经费作为奖励,保障奖励激励机制的正常运转,最大限度的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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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思考心得


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思考心得

为推进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化建设,中组部、人事部于成立《公务员法》起草小组,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起草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先后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公务员法》草案。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1月1日起实行。这部法律共18章,107条,约1字,分为总则,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这是我国第一部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法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公务员激励机制步入了法制化。《公务员法》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吸收了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经验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在公务员制度建设各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和突破,对促进公务员制度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规体系,凡进必考的录用制度的全面铺开,竞争激励机制的内部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等,但随着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公务员的激励机制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和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忽视不同层次的公务员需求

《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综合分类10级,非领导职数8级,级别越低,公务员的人数越多,反之越少,呈典型的“金字塔”结构。由于不同层级公务员在政治前途、社会地位、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发展空间不一样,各阶层公务员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同一公务员在不同的阶层的需求也不相同。尽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激励机制包括了考核、晋升、培训、及工资福利等内容,但也只是从公务员的整体进行设计,忽视了不同阶层公务员的不同需求,没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因此,此类激励机制对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激励作用。可以说,县处级以上的公务员基本上可以说是“衣、食、住、行”不用愁,基本需求是个人政绩与政治前途,而科级以下的公务员可以说“衣、食”一般有保障,可“住、行”是个难题,除了整天为生活操心外,还要关注个人的前途、应付上面各级领导交代的工作,个人的需求显然不同。

二、忽视物质激励的作用

我国公务员的奖励制度的普遍特点是:重精神奖励、轻物质奖励,很多地方和单位奖励先进的办法都是用奖牌、奖状、证书之类的精神奖励,很少有物质奖励。特别是有的地方想用物质奖励,且不说政策规定不能太高,就是地方财政吃紧也是一大障碍。另外公务员的工资在工资未涨之前,有的地区公务员工资的区域差别较大,领导追求政绩,强调城市和基层县(市)的公务员工资的等同性,由于城市和基层的消费水平不同,导致城市公务员生活拮据,工作积极性不高。工资政策全国实施后,同一地区公务员的收入只有行政级别和资历的细微差别,公务员要晋升工资,除了资历外,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晋升职务或级别,不能够从收入上体现个人的能力和实绩。而制定的一些奖励政策,绝大多数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平均的,如目标考核奖、单项奖都是已人均标准下达的,根本不能奖勤罚懒,对能干事、干成事的人的激励非常有限。有的公务员兢兢业业,一生奉献,获得的奖牌不少,可最终还是小孩上学交不起学费,父母看不起病,等等,诸如此类的社会现象还是屡见不鲜。这种激励机制会导致部分意志力差、素质差的公务员走向腐败,而且还会造成很多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大量流失。

三、精神激励往往流于形式

我国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公务员的精神激励,公务员被置于公仆地位,不能明确的追求个人利益,而只能多讲奉献、少谈利益。这种不科学的激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否认了公务员首先是一个独立的物质存在,由此产生的政治宣传和教育脱离了实际,千辛万苦树立的模范代表却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完人,时间一久,公务员对此产生怀疑,即使确有其人、确有其事,也往往会被认为“又是吹捧出来的”,精神激励失去作用。三天两头的政治学习、精神传达成为公务员的一种工作负担,容易产生抵制情绪,难以达到精神激励的目的。表面化、形式化的精神激励在某一程度上扭曲了公务员对精神激励的认识,产生了负面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精神面貌难以有较大改观。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这就决定了对公务员的激励就不能以物质为主,而应以精神为主。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的激励手段都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依靠政治觉悟,人们会自觉的进行自我激励,在这样一个时期里,这种认识是正确的。到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政府对公务员的激励没有改变以前的观念,还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相对忽视了物质激励。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经济,每个主体都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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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所体现的这种精神实质必然要反映到公务员的激励机制中,仅仅强调精神激励,就会弱化激励的效果。

四、绩效考核措施不当

绩效考核是激励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是人员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培训和辞退的依据,它一方面可以为公务员本人指明工作方向,激发他们实现目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将考核跟公务员的工资、奖金、晋升、培训等联系起来,不仅能够满足他们的物质利益,也利于在组织内部形成竞争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所以说,只有建立完善的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才能对公务员起到较大的激励作用。但是,事实上,在我国行政机关这种激励机制通常难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一般的公务员基本没有什么危机意识,一是因为绩效考核机制本身的作用不明显,没有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二是因为各级行政机关没有认真对待,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主要原因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是服务,很难量化,而且政府绩效大部分都带有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及时的表达出来。目前,公务员考核存在的较多问题,导致考核过程中不公平现象产生。比如;考核的内容分类等,处长、科长、科员、办事员一起考核,难以分出优劣,有的部门连续几年的“优秀”都是领导而无群众;考核结果“等次”,不能充分反映公务员的真实情况。有些地方考核程序中民主流于形式,考核往往是走过场,干好干坏一个样,以至只上不下、优不胜劣不汰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损害了考核的严肃性、公平性、科学性,导致考核难以产生实效。有些部门按人数比例分配优秀名额,大多数人员集中在“称职大平台”上,结果往往是工作量大、认真负责的公务员没有被评为优秀,而少数实际上工作不称职的公务员也被勉强评为称职。这样的考核无法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务员德能勤绩等实际情况,起不到奖优罚劣的作用。

五、晋升渠道单一

近年来,我国对公务员的流动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缺乏与社会各类人力资源一样的灵活性,机制比较僵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务员横向流动较难,缺乏合理的进出规则,目前地区间、部门间也仅仅只有少数主要领导干部可以交流,一般公务员的交流几乎没有。二是公务员纵向流动太难,缺乏合理的升降细则,典型表现是能上不能下、能升不能降,而实际上公务员晋升的速度也是人所共知。晋升是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肯定,运用得当将对公务员本身及其其他公务员产生鼓舞和激励作用。晋升不断能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动力,而且也是公务员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体现。我国公务员职绩晋升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法制执行不力,晋升依据不合理。地方特别是基层的主要领导将个人的权利凌驾于法制之上,或者对法制执行不到位,升官意志严重,在人员晋升上拉帮结派、任人为亲、任人为钱,出现了不少“跑官、买官、卖官”的现象。这对于许多有真才实学、有能力、有本事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破坏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政风建设。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晋升机会、空间有限,公务员晋升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有职位空缺,公务员职务的设置是成金字塔型,领导职务总是少于非领导职务,高级职务总是少于低级职务。同时《公务员法》又对公务员晋升做了整体上的规定,而且我国公务员绝大多数是科级干部居多,越往上晋升的可能性越小,大部分公务员一辈子只是个科级干部。所以,这样的晋升制度如何能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县级以下的低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六、负激励机制不规范

监督和惩罚是负激励的主要形式。长期以来,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人治问题存在,使监管机制受到忽略。监管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利,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主要表现在:任免考核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操作中忽略负激励的作用,出现正激励平均主义和宽大化的问题;惩戒的条件和形式在宽严和层次上存在标准不统一。目前在许多单位,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暴露后,由于其所在的行政机关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因而,应受处罚的公务员常常被包庇,以至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这种被打了折扣的行政处分,不仅失去了惩罚和威慑的作用,还挫伤了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缺乏风险性的激励机制

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公务员职业保障太强,即公务员的职业风险性相对缺乏。很多人认为,一旦进了公务员队伍,就一辈子是国家干部,一生吃“皇粮”,又有地位又有保障,还有人说“金饭碗、银饭碗不如公务员的铁饭碗”,因此很多公务员平时习惯安逸,养尊处优,不思进取,工作没有激情;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首先是在公务员的管理上,虽然我国对公务员已普遍实施“凡进必考”,严格控制“进口”,但对于公务员的“出口”的管理除非重大的犯罪情节和自动辞职,否则执行力度不大或根本没有执行。让公务员工作、生活各方面“安逸”有余,没有危机感。其次我国对公务员物质激励主要通过工资、福利和保险等机智实现,实行全国统一的职级工资制度,虽然不同的地区有差别,但同一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级别、不同职务的公务员收入差距没有合理拉开,差别不大,收入稳定、有保障。所以没有风险性的激励挫伤了本来努力工作的公务员的积极性,出现心理不平衡或消极怠工。从一定程度上说,正是由于公务员职业的低风险性,才使部分公务员没有工作压力、没有进取精神,以致缺乏职业危机意识。

有效的激励机制所涵盖的内容很广,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物质、精神、舆论、民主和监督等五个方面。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人力资源与开发的要求,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公务员组为政府的战略性人力资源,充分认识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极其原因,结合我国公务员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必须遵循正负激励相结合、精神与物质相结合、内外激励相结合以及公平、民主的原则,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从上世纪90年代到今天,西方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发展速度惊人,各类机构将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情,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培训经费,来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反我国许多地区和部门缺乏这种充分开发培训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有效激励管理人才的观念。从企业的角度讲,人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动力,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的重要保证,大量的事实证明同样的设备、同样的原材料,我们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就是不如人家,没有市场,就没有效益。因此企业要发展、要搞活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样的道理,我们国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就必须尽快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公务员人力资源的质量及管理研究。

首先要在观念上摆脱传统人事管理观念的束缚,将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引入公务员管理,深刻认识到人力资源不仅是自然资源,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资本性资源,将公务员作为一种稀缺性的资源加以开发利用。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针对公务员不同层次的需要,采取人性化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掘人的潜力,努力做到适才适用。在管理中始终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借助通讯技术的发达和日益完善。加强政府部门横向和纵向的沟通,鼓励发表意见,使行政决策透明化、民主化,扩大决策的参与群体,鼓励较低级别的公务员参与决策,调动积极性。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各种管理手段达到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的最佳状态,摸索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公务员队伍的行政文化,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主人翁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政府部门的凝聚力,在极强的创新精神的鼓舞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人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产生最大化效益。

二、完善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由于公务员法在整个公务员的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在《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对包括考核制度在内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完善。一是强调依法考核,提高考核的质量。《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是我国实现公务员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一步。公务员考核首先要强调依法考核,《公务员法》规定,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考核的,相应的领导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特别是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依法对公务员的绩效进行考核,才能解决现行考核中存在的对考核工作不够重视,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缺乏客观公正等弊端,提高考核的质量和效果,从而获得比较可靠的考核结果,最大限度的释放公务员考核的激励功能。二是考核的标准要有针对性,考核的等级要系化和定量化。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对德、能、勤、绩、廉的每一类予以分解。尽可能的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标准来。科学确立德、能、勤、绩、廉的指标,使考核结果更具有客观公正性。在考核过程中,要突出以业绩为导向,尽可能的将目标量化。如将上述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其中,德和能占30%--40%的分值,勤和绩占60%--70%;在勤和绩中,勤又占30%--40%绩占60%--70%;廉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果廉出了问题,考核结果的等次就可以确定为不称职,并做相关处罚。三是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在考核时,公务员首先是自我考核,然后是由上级、下级、同级以及服务对象也对他进行考核。这样一来,考核就是一个综合表现。它的主要优点有:立足于发展,帮助公务员弥补缺点、发扬优点;多人的参与,使考核更全面、更准确;各组织能得到每个公务员的优缺点及他们对该组织目标贡献情况的信息等。公务员的考核要把机关内部考核与机关外部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在当前要扩大考核的民主性,加强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制度,要强调公务员服务对象的参与,以增加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四是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可以以半月考核、月考核或季度考核为考核期,可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与定期的年终考核不同,平时考核可以形式多样,规范约束性不强,但是作为年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和因素。而且平时考核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和行为的反应更快,对公务员的评价更科学和准确。五是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首先应提高公务员对考核程序的重视程度。考核程序应由个人述职报告、群众评议、部门领导鉴定和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构成,重点抓贯彻落实,程序是实现考核公平公正的保证。考核部门应严格遵守考核程序,不得跨越或省略程序。其次,应建立考核环节责任人制度,采取严格措施规范责任人的行为,严厉处罚违规操作者。另外考核中还应充分发扬民主,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核后,应及时公示结果。

三、设计合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与考核制度一样,都是内在的激励手段。公务员的工资不仅是满足公务员物质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而且是满足公务员的受人尊敬和上进心的心理需求的基本途径之一。工资的公平合理、分配不断提高,除了直接影响公务员的竞技水平与生存需要外,还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务员的心理需求和发展需求,从而激励公务员更加兢兢业业的做好本质工作,并且努力的提升自己的综合制度和职业技能,充分发挥内在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在国家统一实行工资政策、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各地方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灵活的实施方案,这样即有利于宏观调控,又有利于解决各地的实际问题。建立切实可行的津贴制度,以体现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岗位差别。同时,要在工资制度中引进利益原则,注重物质利益的激励作用,承认公务员个人利益的合理性,把公共利益融于公务员的个人利益中,公务员在实现个人私利的同时实现公共利益。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公务员劳动的差别,可以对每一级工资设定一个浮动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决定其收入。同时适当拉大工资的差距,拉开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差距,对一些岗位尝试实验性考核工资,设定一个基本点,完成任务则领取,不能完成任务,则应相应扣除一定比例工资,超额完成任务时,在领取原定的工资的基础上还可以获得奖励工资。

四、构建科学的职务晋升制度

晋升是指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升迁,即公务员由原来的职级调任更高的职级。晋升激励关系到能否有效的使用公务员,也影响公务员的地位、荣誉、工资、福利方面的利益,影响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虽然国家规定公务员工资级别为20多级,但对于占绝大多数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实际上很少。低层公务员要想晋升职务,难度扩大。所以,要从根本上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就应该拓宽晋升渠道,扩大晋升空间,鼓励公平竞争。一方面,应增加每一职务对应的级别,使受到客观原因限制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有望晋升级别。另一方面,应破除逐级晋升原则的限制,建立“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选人用人机制。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应当予以适当跳级,这样,低层公务员看到晋升机会增多,必然会努力工作,以求晋升。此外,应该完善岗位竞争激励机制。坚持民主、公平竞争原则,把好任用关;可采用竞争性考试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优秀者自动取得晋升资格,再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确定晋升对象;坚持平等择优的原则,鼓励公务员多岗位锻炼,探索低层级公务员跨地方或部门轮岗交流制度,扩大竞争范围等等。

五、完善公务员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在公务员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重要环节。奖励公务员发掘自身潜能,并相应的惩罚公务员的违法过失行为,这种强化功能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有效手段。一是奖励必须与公务员的日常行为相联系。成功的公务员奖惩制度,都特别注意奖惩的实体规范与公务员的日常行为相联系,以使奖惩能够成为公务员的经常性的行为准则。把奖励的标准定的过高,多数公务员将其试为望尘莫及的目标而放弃;如果把惩罚的标准定的过严以至很少人会受到处罚的地步,那么惩罚对公务员也将失去警戒意义。只有将日常行为与奖惩相联系,才可能使这一制度成为公务员自觉的行为。二是坚持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只奖不惩,会降低奖励的价值,影响奖励的效果;只惩不奖,就会削弱惩戒的作用,达不到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目的。在奖励工作中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三是做到功过分明,奖惩得当。奖惩的目的是通过奖优惩劣,维护纪律,端正作风,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奖惩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奖不当功,罚不当过;对公务员的功过评价、奖惩实施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奖惩必须准确无误,若功绩与荣誉不符,过失与处分相殊,不但不能调动起积极性,反而会引起个人或群众对组织的信赖。

对新形势下开展个私协工作的思考


对新形势下开展个私协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促进全面创业,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这使个私协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迎来了新的挑战。个私协会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协会凝聚力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摆在了协会工作者面前,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个私协会作为社团法人,只有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会员入会登记管理、深化组织建设、细化协会骨干的预选培养、理顺会费管理、加大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力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树立协会的良好社会形象,才能不断增强协会的发展后劲,促进协会工作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区协会工作情况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积极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对协会工作的要求。

目前,个私协组织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必须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三是牢固树立社团意识,转变办会观念。从“依靠工商部门办会”转变为“社团法人依托工商部门的支持、依靠广大会员按照协会章程办会”;四是要围绕中心工作,并结合协会特点,贴近会员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满意、会员受益、社会认可的服务工作和活动;五是创新观念、创新思维、创新办法,进一步增强和壮大协会服务发展的实力;六是抓好基层协会办公场所、办公机构、办公人员、办公经费的“四落实”,在此基础上实现协会工作的全面落实。下大力气抓好协会的建设,不断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服务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协会整体活力。

一是培养个私协干部,形成梯次配备。会员队伍是协会组织的生存之根、壮大之本、发展之源。组织建设是协会各项工作的基础,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选拔和培养个私协基层组织的干部则是个私协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应把该项工作作为理事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属各分会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物色热心个私协工作的积极分子,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培养、考察和使用。其一组织他们学习个私协工作常识,了解个私协的职能和政治使命,通过学习有关经济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其二是给他们工作机会,出点子、压担子,使其在工作中体会到“三自”工作的艰巨性,激发其责任感和光荣感;其三是启用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担任基层协会职务,他们长期在国有企业工作,有着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和政治修养,充实到基层协会担任骨干后,可以促进协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预选培养骨干,使个私协工作人员结构形成梯次配备,防止人才断档。只有选配好协会的干部和骨干,才是开展好协会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障。

二是加强会员登记管理工作,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在贯彻落实中个协[1999]23号文件,对会员进行登记管理时,要运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把协会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等常识灌输到会员之中去,引导广大个体劳动者加强对个私协组织的认识,特别是要把加入协会有什么好处讲清楚,讲透彻,使会员加深对协会组织的认识和了解,增加对协会的亲近感和入会的自豪感。通过登记管理工作,稳定巩固会员队伍,有条件的基层协会可与工商所联网,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掌握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信息,便于发展新会员入会。在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一定要选拔政治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议事能力较强的个体工商户担任协会的骨干。这些从优秀个体户中选拔出来的不吃“皇粮”的个协干部不脱离生产经营,与个体户比较接近、了解情况、息息相通,既有工作实践又有经商经验,做起思想工作来得心应手,便于发展新会员。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协会的议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会员队伍稳定和发展工作,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议,促进基层协会的全面建设。
三、抓好会费管理,确保协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开展活动是协会的生命,经费是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物质保证,因此,个私协必须依规做好会费收取工作,抓好会费收支管理,为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夯实基础。为理顺会费管理,确保各级协会经费开支,协会必须有自己的帐户和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采用统一的会费收据,加强票据管理,实现协会自己收取会费,会费收缴后统一由区个协财务管理。按票据上的收款额的“451”的比例进行分配,即40%的会费由区个协管理,基层协会使用到区协会集中报帐;50%的会费由区个协使用,10%作为团体会费上缴上级协会,使协会工作有经费保障,解决基层协会无钱办事的困难,杜绝挪用会费现象,实行会费收支情况按年度向理事会汇报,并接受上级协会、工商分局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在会费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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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管理、使用上严格遵照武个私协[20xx]2号关于会费管理方法和武工商[20xx]193号关于会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落实。
四、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增强协会凝聚力。

在“入会自愿”的办会原则下,如何提高协会的凝聚力,以巩固、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是摆在协会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只有充分了解会员的心声,真实反映他们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只有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提供法律保护、舆论及道义援助,才能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协会是自己的“靠山和娘家”。因此必须在做好宣传教育、经营指导工作的同时,加大依法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力度。近几年我区个私协会牵头在全区各分会建立维权工作小组,指定一名理事负责维权工作,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会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提供非诉讼型法律服务,在会员中营造“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有个私协撑腰,需要法律援助时有个私协律师指导”的氛围。充力发挥会员中人大、政协代表的作用,把会员的意见和呼声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到有关部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我们针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会员队伍中以区(基层协会)为单位,成立资金互助会、联合担保会,区协会出面进行协调,会员自愿结合联合担保,互助会与借款人及联合担保方凭考察情况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同时加大在会员中开展“扶危解困、帮渡难关”的活动,在会员因天灾人祸造成损失时有协会出面组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进行帮扶,使会员感到协会是一个温暖的家,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
五、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树立个私协会社会形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部分会员从经济方面已经先富了起来,但社会地位不是很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在诸多方面还是弱势群体,我们要按照中个协提出的“两个扩大、三个提高”的要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一是以服务会员为中心,提供政策、信息、人才、培训、资金、项目、维权、就医优惠平台,扩大服务领域、扩大受益面、提高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层次、提高服务效益,帮助会员解决个体难以解决的倾向性难题;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抓好宣传活动,运用招商引资、对外交易、协会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宣传国务院《36条意见》,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增强信心,大胆地参与市场竞争,鼓励他们做大做强;三是继续抓好维权工作、建设维权网络,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会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会员服务活动,为会员带来更多的实惠,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会员的支持;五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向各级政府推荐会员中对社会做出贡献的积极分子,树立个私协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努力提高协会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提升协会工作水平。

做好协会工作,关键在人。从事协会工作的同志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信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改变工作作风、关心为会员服务的决心;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当好协会干部,切忌当“二工商”;在会员中树立协会工作者是“反映会员呼声,当好纽带桥梁,抓好‘三自’教育,推动经济增长”的威信和良好形象。结合体制机制改革后协会工作人员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适时举办个私协工作人员培训班,对新补入个私协系统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以提高个私协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促进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新形势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三年一届村级换届选举即将在全市各地举行。村级换届包括村集体组织(村委)和村党组织(村党委或党总支或党支部)的换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笔者根据在杭州市梅城镇担任农村指导员工作的经历,结合梅城镇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分析新形势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新难点以及可能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而对全市的村级组织换届提出相关对策及措施。

一、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杭州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农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显现,也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带来了更多新挑战。文章通过分析,认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第一,村组织管理职能模糊,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程中,村委班子在竞选中,拥有较高的民意基础,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权威性产生冲击。目前,村级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委会管理村级事务不规范,党组织与村委会关系没理顺,部分干部群众中对于“以党组织为核心”和“村民自治”两者之间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等问题,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冲突,使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面临挑战。如双签、村务监督等,村书记的核心作用难以发挥。

第二,农村政治资源有垄断倾向,家族化特性突出。农村往往是族群集居,同姓族群、亲戚连带意识较为浓厚,往往宗族势力大的,在任何事务上都会有优先话语权。再加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青壮年等素质较高的人群大部分都已进城务工,造成村级党员和村干部后续乏人。如梅城镇洋尾片4个行政村在近两届的换届选举中,连选连任者达到18人,占现有两委人数的69.2%。政治资源被少数人垄断,村班子有家族化、宗族化的倾向。

第三,本位主义明显,干扰选民民主意识。梅城镇实行“大村”概念,村级规模进行了调整。通过合并,全镇建制村减少了近一半。合并村中各自然村相对比较分散,且交通不便,信息不通,有些自然村到中心村有十几里,给选举工作的宣传落实带来难度。一些选民的“原村本位主义”思想明显,干扰选民表达民主意识,阻碍选举进程。

第四,利益驱动,使得村干部竞争更趋激烈。目前,村集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政府对“三农”的支持逐年增加;同时还有土地开发、征地拆迁等工作;另外村主要领导的工资由财政承担,村两委干部的工资待遇有了较大提高。由于村干部的权力越来越大,待遇也有了提高和保障,因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竞选参与面和激烈程度都将有所增加。

第五,各种势力,有可能干扰正常换届工作。从调查摸底和历届选举来看,可能会出现黑恶势力干预;非法党派散布不法言论;老板势力贿赂选票;以及原村干部之间矛盾在换届选举时显现等现象,可能会影响村级换届工作。

二、新形势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挑战

第一,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级情况比以前表现出更复杂,大部分村都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土地征用后的遗留问题、拆迁征地的政策兑现问题、农村住房改造和宅基地整理的政策落实问题、集体资产有效管理和使用问题等等。部分村干部在上届选举时向村民作出的承诺事项,在任期内因种种原因无法兑现,加大群众对立情绪,导致群众对村两委产生不满,有些矛盾会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凸显出来。

第二,村干部的职责发生变化。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大力帮扶农村,每年下拨项目资金较多,村集体拥有更多资金,使村干部在项目承包、资金调控等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另外近几年从农村村干部中直接招考公务员,换届中当选村干部无疑拿到了含金量很高的“准考证”,为进入公务员队伍提供了一条便捷通道。而在农业税征收的取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正常化、大量本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原因减轻了村干部管理工作的难度。

第三,选举组织工作难度加大。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的流动不断加快,尤其是本镇边远山村人口向城乡转移,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壮年大量离乡外出寻求发展,给选举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如对认定选民资格、确保参选率特别是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参选率等,增加了难度。另外,各村在选举安排上,普遍采取发放误工补助的方式鼓励选民参加投票,也造成了选举成本的大幅度增加。

三、做好新一轮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

第一,统一思想,加强对村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做好村级民主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班子,是提高各级党组织民主执政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根据村级民主选举工作要求,镇党委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个村有一名镇领导联系,有一名联村指导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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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镇纪委、派出所、民政、农办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二,注重引导,扩大对村级换届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会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和程序方法等真正让群众明白、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正确对待选举,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把那些“双带”能力强,有真才实学,真心实意为民办事的人选进班子。

第三,化解矛盾,打好村级换届工作的基础。督促村两委对三年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换届前逐一落实。做好村两委干部届末考核和履职情况的测评。同时要处理好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新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细致排查,逐条梳理,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和症结,积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矛盾较为突出、宗族派性明显的村,要摸清各派的底子,找准关键人物,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说服教育,使他们摒弃狭隘的思想观念。镇党委除了要及时化解矛盾外,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调整村级班子或主要负责人,充实班子力量,为村级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第四,优化职位,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村两委干部选拔通过“民主选举和镇党委聘任”相结合的方式任用干部,对采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选上的干部,及明显不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人员不予聘任。探索实行主任书记“一肩挑”,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实现新农村跨越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减少村两委的岗位编制,推进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有利于促进村两委干部凝心聚力干工作,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省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促进干群关系。

第五,重视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落选村干部的关怀。以杭州市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评选活动为契机,重点培养选拔种养殖大户、双带能手、大学生村官等,通过自荐报名、现场演讲方式评选好青年,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的重点培养对象。做好对落选村干部的关怀:一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工作;二是对一些年龄较大、工作时间较长的落选村干部,可适当考虑一定的经济补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对一些思想作风硬,有一定工作能力而又落选的村干部,可根据各自的情况,把他们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去发挥作用,如担任护林员、村务监督员等工作。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当前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梅城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将面临的问题进行思考,并积极查找对策,全力保障杭州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督促检查工作以其不可代替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企业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显示出极其旺盛的生命力。我们集团铁运处办公室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正确分析督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探索督查工作规律,把握督查工作特点,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围绕“坚持三个原则、把握三大方法、处理四种关系、增强五种意识”,转变思路,突出特色,紧扣重点,开创了督查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三个原则,把握督查工作的切人点
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如何把常规性工作做出新意,是我们做好督查工作的切人点。在实际工作中,一要坚持服务中心原则。督查工作面宽量大,抓不住重点,就显不出力度;抓不住关键,就抓不好落实;攻不破难点,就推不动发展。督查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工作。督查前,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及时提出督查建议,协助领导制订预案,搞好各项准备工作;督查中,要安排和组织各项活动,协助领导收集整理情况;督查结束后,要协助领导搞好综合分析,研究问题,并提出进一步落实中心工作的措施,为修正和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督查人员在全面系统地收集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对决策在贯彻落实中进展到何种程度,取得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这种判断必须客观公正,不带个人偏见,不唯心唯上,不弄虚作假,没有主观片面性。在向领导反映情况时,必须真实客观,秉公直言,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肯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事例,又要如实报告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敢讲真话,敢报实情;在写督查报告时,少用模糊的语句,旗帜要鲜明。三要注重实效原则。督查人员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始终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着力推动领导决策落实,不走马观花,不摆空架子;督查过程中,要事事抓具体,不管大事小事,一经安排布置,就立即催办,做到桩桩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改变单纯靠“文来文往”的做法,在加强督查调研和检查上求突破,把转办、协办和自办结合起来,把听取汇报和深人查证结合起来,切实形成“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
二、把握三大方法,选准督查工作的着力点
为了更好地发挥督查作用,提高督查实效,近几年来,我们在探索督查规律上出主意、想办法,有效地促进了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分项督查。领导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下达后,督查人员根据领导意图,及时拟定督查方案,进行分解立项,确定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严格按照督查方案,按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完成得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完成得相对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查找原因,限期进行整改,以此形成奖优惩劣、奖勤罚懒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跟踪督查。根据企业决策实施的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选择关系全局的焦点问题、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和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解剖分析,进行跟踪督查,重点调查下级部门在贯彻落实决策的过程中,基层干部群众对决策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影响决策落实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决策的建议等,然后向领导写出督查报告,促进决策落实。三是专项督查。重点围绕领导的重要批示,建立健全“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的专项查办运行机制。
三、处理四种关系,找准督查工作的关联点
近年来,我们转变工作思路,紧扣督查工作主题,突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处理好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的关系。督查工作既要注意从工作全局出发,认真抓好一般批办事项的落实,同时又要注意加大力度抓好事关全局的领导和职工都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做到重点突出,顾全大局,既有深度,又有广度。我们坚持从职工来信来访案件以及领导讲话中捕捉督查重点,如职工上访反映负担过重的问题较多,那么督办重就应放在增加职工收入上等等,依据这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确定督办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处理好决策督查与开展专项查办的关系。决策督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涉及到方方面面,单靠督查工作人员是难以完成任务的,必须改变办公室独撑督查工作的格局,加强组织协调,依靠各职能部门开展合成督查,形成上下配合、左右协调的大督查格局。三是处理好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的关系。推动企业决策的落实,使其达到预期目标,这是企业督查的真谛所在。但决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有时职工创造的新事物、新经验会使决策的内容日趋丰富,比如铁运处各项制度汇编,因此需要对原来的决策进行充实、完善;有时实践中发现一些始料不及的情况,使决策中的部分内容不切合实际,需要调整或改变,比如雨季三防铁路抢险预案。因此要求企业督查人员不仅要为决策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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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出力,而且还要做好决策执行的跟踪督查,为完善决策多出主意、多做工作,为我处各项工作日趋成熟奠定了条件。四是处理好报喜与报忧的关系。我们在向上反映情况时,真实客观,秉公直言,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要肯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又如实报告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一些问题,敢讲真话、敢报实情,敢于反映决策中不落实的问题,让领导掌握了真实全面的情况,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四、增强五大意识,抓住督查工作的根本点
近年来,我们围绕“增强责任意识,树立铁运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狠抓督促检查,使各项重大决策在全处得以迅速贯彻落实。一是增强主动意识。督查人员对督查工作必须具有积极主动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平时应努力观察,勤于思考,善于在复杂的事物和有关材料中发现问题。对于听到、看到的那些具有较大影响、需要立项督查的问题,要主动地、及时地做好摘记整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呈请领导同志阅批后进行督查。二是增强创新意识。督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督查人员要做到既坚持按领导批示意见办事,又要在不违背领导意图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转办、催办、核查结果等环节上,多动脑筋,大胆提出一些新的思想和具体处理意见,以确保领导同志的每一个批示既能真正落到实处,又能获得最佳的效果。三是增强原则意识。凡是能列为督查的事项,往往都是事关全局或领导同志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规做出的决定,能否使之全面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利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企业领导的权威,也关系到企业领导者本人的威信。从事督查工作的人员如果是非观念不强,放弃原则,不但自己的工作不能奏效,而且还会有损于企业及企业领导的形象。四是增强协调意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局限性和看待事物的多角度,更由于一些单位及地方局部利益的差异性,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会出现分歧,上级某些政策和决策在企业贯彻落实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冷静地思考并进行一些卓有成效的协调。五是增强实效意识。企业督查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要保证企业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真正落到实处。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督查过程也是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过程。凡被列人督查的事项督查人员必须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思考


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思考文章标题: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思考
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思考

随着企业内外部形势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
一、创新领导机制,建立大政工格局。目前企业经济运行节奏加快,单纯由政工部门抓思想政治工作将出现信息滞后问题。职工的很多思想问题是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者如不从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考虑问题,将使企业付出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因此,要适应新形势,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大政工格局,真正使行政部门和行政管理者也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他们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和思想反映,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二、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思想政治工作多年一直延续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一个活动,不分行业,要求全部参加,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实际上,企业性质不同、效益情况不同、改革的进度不同,职工的思想问题就不一样,思想政治工作重点任务也不一样,单纯地实行上下同调、整齐划一的运行机制,容易脱离企业实际,难免产生形式主义。要按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实行分类指导,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上级部门下达任务,要有所区别,多提指导性、原则性的,少提具体、规定性的,更不能以是否全面“不走样”的贯彻来考核。应注意效果,体现差异性,真正促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实际的密切结合。
三、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激励、引导、感化功能。过去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此激发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无疑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宝贵经验。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光靠学理论,进行思想教育显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需要用物质的激励、事业的激励来解决思想问题。例如,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必须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一些科技人员和贡献大的职工而言,待遇问题反映的就会强烈一些,制定新的政策,提高人才待遇,真正使分配体现人才的价值和贡献,看似是个政策问题、管理问题,实际上也是个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对广大职工来说,企业还要做好长远规划,用发展的愿景凝聚人心,用事业激发创业激情。因此,新时期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既要用理论武装人、教育人,也要用解决实际问题感动人,用物质激励人,用发展目标、待遇、事业吸引人。
四、创新方式方法,加快思想政治工作手段现代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积极吸取现代科技的新成果,注意发挥网络的作用,开展“网上政工”,加快信息的交流沟通。要善于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及手段,分析人的心理和行为,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要改进方式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先进性和广泛性、普遍要求与分类指导、一般号召与典型宣传、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精神塑造与文化熏陶等相结合,区别不同利益群体的思想状况,精心设计新的活动形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
五、创新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同样一个思想问题、同是一群人,由于工作水平不同,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也大不一样,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素质对做好工作至关重要。要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委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班子建设,选拔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干部交流,实行政工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岗位轮换制。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理论和业务,学习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本领。通过队伍建设,使多数政工干部能够想得明白,讲得清楚,以必胜的信念激励人,以朴实的形象感召人,以广博的知识感染人,以深厚的情感凝聚人,以文明言行吸引人,以清廉风范教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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