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工作计划 >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 导航 > 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随着下一个阶段的工作即将到来,我们要尽快完善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需要合理安排工作量和时间节点等。有什么写工作计划的技巧嘛?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更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全面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责任内容:
责任状共分六项工作目标:即:1、科技服务工作;2、宣传教育及队伍建设;3、政法及流动人口管理;4、规划统计工作;5、药具管理;6、计生协会工作。
第一项:科技服务工作

(20分)
1、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对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一年进行两次孕情普查,普查率达到9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重点人群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术后随访率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2、坚持孕情跟踪服务,建立孕情报告单制度,孕后出现一例私自引产扣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分)
3、出现一例计划外22周岁以上引产的扣10分,免去中心户长职务。出现一例超生免去计生主任职务。(10分)
第二项:宣传教育及队伍建设。(20分)
1、村计划生育组织健全。人员责任清、任务明,村与中心户签订责任状,年内以村为单位培训中心户长4次以上(有记录),中心户对育龄妇女集中学习6次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10分)
2、坚持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大型宣传活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没有活动扣5分(有记录和图片)。(5分)
3、每月报计生信息一份(300字以上),全年12份,差一份扣0.5分。(5分)
第三项:政法及流动人口管理。(18分)
1、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行使“省条例”赋予村民委员会的权利,真正做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三个组织健全,三个记录齐全,少一项扣2分。(8分)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验发证率达95%以上,育龄妇女建档率达100%,信息的反馈率达100%,每项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流动人口报表及时、准确,迟报一天扣0.5分。(10分)
第四项:规划统计工作(22分)
1、严格执行二、多孩报批制度,无标生育一例扣5分。二、多孩生育通知单必须在育龄妇女怀孕3个月内发放,不按规定发放一例扣3分,对怀孕超过5个月后发放一例扣5分。(10分)
2、严格控制出生人口瞒、漏报行为,瞒报一例扣3分;漏报一例扣2分。(5分)
3、及时准确上报计生统计信息,统计准确率达100%,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迟报一天扣0.5分。(5分)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及时准确,无漏报,错报发生。(2分)
第五项:药具管理工作(10分)
1、村级“五化”建设达标,一项不达标扣5分。(5分)
2、药具发放,随访率达100%,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第六项:协会工作(10分)
1、开展“少生快富,一村帮两户”扶贫帮困工程,帮扶对象措施落实到位,差一户扣2分。(2分)
2、村级协会组织健全,不健全不得分。(2分)
3、年内开展4次协会活动,有记录,差一次扣1分。(4分)
4、开展“生育关怀”五个行动,(其中落实一个关怀即可),有实施方案、有材料,未做到不得分。(2分)
本考核细则实行随时考核方法,年底将考核分数计入经济工作责任状。
镇计生办

fwR816.COM小编品读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提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监察、检察、审计部门协助,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等人员参加。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核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发布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发布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第2页

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政府采购季报表和分析报告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10分。迟报、漏报、虚报或缺报一次的,扣1分,扣完8分为止。

六、对违反本细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除扣分以外还要按《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每年的考核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操作程序考核的扣分事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将公布一次结果,以利于双方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

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第2页

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

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十、内城河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以上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本标准由琅琊区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某乡镇下半年人口与计生实施方案


20xx年人口与计生工作下半年的整改方案在20xx年4月22日全县20xx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目标兑现表彰暨20xx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根据半年工作运行情况和省、市、县半年抽查结果显示,有5个乡盐井、果布戛、金盆、化乐、南开上半年工作滞后,影响了省、市对水城县半年人口计生工作抽查结果。市计生局张志祥局长在讲话时,未提名的针对我乡工作作了严厉的批准,按照会议的要求,苏书记代表乡党委、政府作了表态的发言。会后,县委、县政府又对5个乡进行诫免谈话,谈话中重申有关规定、严肃纪律。要求我们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迅速赶上来。如果不认真整改,工作仍无起色变化,那就不换思想就换人。五、手术库存量大,按报表反映,目前我乡手术库存有78例。七是两站一办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服务站卫生不达标,器械消毒不严,计生办和服务数据不一致,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差。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主动性差;二责任心不强。工作懒散,缺乏尽业精神;三督查工作不到位;四工作时松时紧,只注重安排,不注重落实;五村一级两委班子缺乏活力,有不敢抓,不敢管的现象。

三、为了切实扭转工作局面,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迎头赶上,步入正轨,改变长期处于滞后的工作状况,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措施: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全乡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半年来,虽然说通过市县验收我们的工作处于滞后,但并不等于我们没有干工作,应该说我们还是取得一定的成绩。在4月22日全县半年人口与计生会议上,大家要清醒的认识我们乡面临的严峻形势。具体表现要为:计划生育基础薄弱,部分计生干部不实,村一级班子软弱涣散,各种帐、卡、册表混乱,底数不清,上、下帐不及时,心中无数,群众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差距,特别是我们这些偏辟的乡镇,在社会保障没有完善的同时,生育男孩的愿望仍然很强烈,人口与计生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的格局没有的根本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全乡干部职工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自信心,增强责任心,克服畏难情绪,开成上下一致的工作格局。掀起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高潮。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育龄群众的知晓率,转变婚育观念。一各村在公路沿线、人群集中地方粘贴标语,每村要在60条以上。计生办周围有两条永久性标语。乡政府周围有2条布标。二计生办每周星期

五、星期六,利用广播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基本内容。三订购宣传资料,保证每户至少存一份计生宣传资料。四各村人口学校要认真开展起来。每个季度要有一次培训,要做到有花名册,有授课记录。四、扫清手术库存,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各村要集中力量,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扫清手术库存。同时对于在第二季度未妇检的育龄妇女,要追踪到位。对于本村内的新婚,凡是婚龄不到的,全部实行上环控制。

五、计生办要组织力量,到各村进行检查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各种软件资料。

六、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严格按下发的文件执行,与4月——5月份的工资挂钩。

七、服务站要严格制度,做到工作到岗、到位。

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奖励扶助政策人口与计生工作属于一种动态工作,必须有一个稳定、扎实的工作机制,长抓不懈,时松时紧,就难以控制,计划外生育和多孩生育。同时,在工作中,要开展“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活动,贯彻落实好各种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使我乡人口与计生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目的,改变以往落后状况。20xx年4月26日某乡镇下半年人口与计生实施方案飞雪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