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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颗星子下读后感900字

在那颗星子下读后感900字

读了舒婷的《在那颗星子下》,我深深地感到了林老师在她心里所占据的位置。星子正从她的身后川流成为夜空,最后她自己也成为一颗最亮的星星,在记忆的银河中,我的老师。她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也在文章的最后点明了这篇文章的中心。想一想,老师对我们所起的影响,或者说是教诲,也许每个人的记忆里都有,我也不例外,也有那么一件小事,像一只小铃,轻轻然而分外清晰地在记忆中摇响。

在小学四年级,我也有不错的记忆。那时,教我们语文的薛老师叫我们每天背一篇散文,隔天早上抽背。记得那时,作业特别多,作业做好,通常已经到了晚上9点多,哪还有心情背那些散文啊!所以,我总是晚上不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抓紧了分分秒秒背散文。背下应付老师的背诵任务这是最好,要是实在不行,就用我的必杀技(当然不能说),争取时间。但有一次,我连续两天用了这招,还有背书的效果不理想,在我的临时抱佛脚地当场被擒获(那叫一个惨哦!)被老师抓到只能认倒霉,当场我就声泪俱下,心里还一边盘算着怎样对老师解释,因为我认为老师一定会大发雷霆在先,撤我的中队长职务在中,告诉我家长在后,外加还要在全班面前批评通报,我算是彻底完结了。但没想到的是,她说不会再追究下去,不过想找我谈谈,下课到她那边去。哇塞!我是一阵欣喜,心里不住地在谢天谢地,最大的还是要谢薛老师。

下了课,来到薛老师的办公室,刚进门,我想先说些什么,但薛老师却先开口了:我是不是布置的作业太多了?我感到莫名其妙,但嘴上还是回答着:是有一点点多我还没说完,薛老师又话锋一转,说:你的记忆好像不错嘛,背了那么多次我都没发现。说完笑了笑。我心里想:老师啊,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啊,可嘴里没吱声。沉默了一会儿,老师又说:我让你们背散文,是为了让你们能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能把每篇散文都映在心里,不是让你背出来应付老师的,否则我让你们背还有什么作用呢?记住,这些背的文章都要映在心里,这样,才能用到紧急的时候。你有那么好的记性,还是用在记忆永久的地方吧!这时,我第一次发现,老师的心是那么贴近我,我用力地点了点,擦干了眼泪。

读了《在那颗星子下》,使我想起了这件事。我发现,薛老师也像在我记忆的银河中闪光的星星,我就在那颗星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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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颗星子下读后感(一)

玖了舒婷的【在那颗星子下】,我感受到了老师和作者之间那种相互关怀的感情。星子就是星星的意思,而星星就是林老师,这可以说明林老师在作者的心中占有很高的位置。而在我心中也有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象一串小铃铛,经常在我耳边响起。

我记不清是在几年级的时候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常规作业,一天听写20个词语,而我却非常不在意。写完书面作业,一妈一一妈一和爸爸都异口同声地问:还有作业没?我理直气壮,连撒谎都不眨眼的说:没有了!

第二天,组长问我要常规作业,我又一次撒谎:忘在书桌上了。组长把名字记在了黑板上,老师又向我要,我又说:明天带。这天晚上,我赶紧抄了40个词语,跟一妈一一妈一说:老师让我们抄词语,还让家长签字。一妈一一妈一痛快地给我签了字。第三天,我交上作业,老师也没注意,再以后,我每天都以这种方式,骗同学,骗老师,骗家长。

过了一段时间,期中考试。我的试卷发下来了,81分。我把头埋的很低,双臂护住试卷,不想让同学看到我的分数。之后,我被老师请到了办公室,我想这下完了,又得挨一顿k。可是,我来到办公室,老师第一句话就是:你小子,有点退步了,老师相信你下一次能考好。你回去吧!好好努力!我是来准备挨批的,没想到老师不但没有批评我,还用慈母般的话语鼓励我,受宠若惊的同时暗自下定决心决不辜负老师。

从那以后,我每天不光听写20个词语,还把每天学的课程重新看一遍。在我五年的学习生涯当中,老师就像一颗纯洁而慈祥的星星一样照亮我前进的道路,激励着我前进。而这件小事,将会让我铭记终生!

在那颗星子下读后感(二)

玖了舒婷的【在那颗星子下】,我深深地感到了林老师在她心里所占据的位置。星子正从她的身后川流成为夜空,最后她自己也成为一颗最亮的星星,在记忆的银河中,我的老师。她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也在文章的最后点明了这篇文章的中心。想一想,老师对我们所起的影响,或者说是教诲,也许每个人的记忆里都有,我也不例外,也有那么一件小事,像一只小铃,轻轻然而分外清晰地在记忆中摇响。

在小学四年级,我也有不错的记忆。那时,教我们语文的薛老师叫我们每天背一篇散文,隔天早上一抽一背。记得那时,作业特别多,作业做好,通常已经到了晚上9点多,哪还有心情背那些散文啊!所以,我总是晚上不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抓紧了分分秒秒背散文。背下应付老师的背诵任务这是最好,要是实在不行,就用我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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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曾有幸读过秦素衣的一篇小说:《拔掉那颗蛀牙》,令我受益匪浅。小说的主人翁是一位女孩。她在家里的地位十分尴尬,连夜里开灯看书,母亲都认为浪费。她的心渐渐滋生了仇恨。为了复仇,便拼命读书。虽然她的成绩优异,但是她的内心却无比冰冷。经过努力,她考上了外国的大学。在外留学时,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向任何人敞开心扉,感到无比孤独,于是去找心理医生。经过心理医生的指点,她第一次和家里通了电话,重新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亲情,内心无比轻松愉悦。第二天,她便回家回报了父母对她的哺育之恩,感受到无比的幸福与快乐。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不但精彩。小说的文题也很精彩,表达也很别致,中心也很凸显。首先,小说的题目拔掉那颗蛀牙有着深刻的含义。蛀牙比喻她对家人的恨,以及她自己自闭性格的畸形发展。拔掉那颗蛀牙意味着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要怀着一颗关爱的心,这样自己才会快乐。其次,小说的表达也很别致。就拿小说中三个句子来说。。一句是文章开头独句成段的一句她恨她全家。这句话开头,给人一种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并为下文写她重温亲情做出铺垫、埋下伏笔。另一句是她回家后看到的家里的场景。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这一句渲染出亲切的气氛,寄予着父母与女儿的关系正在冻解,亲情重新回归。还有一句是文章结尾独句成段的一句拔掉那颗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这句话结尾,照应文题,点明中心,警示我们对待他人应有一颗关爱的心。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更美好。再次,小说的中心凸显。通过写她对亲人的态度由恨到爱,她的心情由孤独到幸福的经历,反映了孩子缺少关爱后而产生畸形心理。从父母的角度告诫我们应学会给予孩子的关爱,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从她的角度高诉我们,也应该学会关心别人,这样自己才会快乐。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拔掉过蛀牙。小时候住在小镇里,到处都是卖烧饼的小店,一次和妈妈吵架,被妈妈赶出家门。走在路上,心中满是恨。经过一个烧饼店,老板送给我一个烧饼,我十分感激,想到妈妈把我赶出家门,便火冒三丈,对老板倾诉了一番,老板听完安慰我说:孩子,我仅仅送你一个烧饼,你就感激我,***妈养了你十多年,你为什么不感激她呢?听完我震住了,蛀牙早已被拔去,感到无比幸福便急忙向家门跑去,向妈妈认了错。《拔掉那颗蛀牙》这篇小小说无论从故事情节、开头结尾还是中心,表达都十分出色。我喜欢《拔掉那颗蛀牙》,它在我眼中,是那么有魅力,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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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卿和兰芝两情相悦,不能长相斯守,便有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苍凉。为了摆脱独自徘徊的悲凉,他们选取了共同殉情。留下了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千古盟誓。终究,他们还是走在了一齐,好不令人掬泪的悲凉生不偕老,好不令人慨叹的幸福死求同穴

对于兰芝为焦母不容而致使夫妻分离的缘由众说纷纭,各执其辞。我虽不才,也还想置喙几句。在我看来,还有两大可能:

《礼记内则》中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仲卿甚宜其妻,这无疑问――当焦母坚持遣兰芝走时,只听到仲卿绝望而悲怆的呼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从前嘘寒问暖,无所不谈,可谓母子深情矣。此刻小夫妻昵喃燕语,忘乎所以。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失落感猛然袭向焦母,她踉跄失措。试问向来都把全副精神寄托于独子身上的她,情何以堪?于是,杯具的序幕被拉开此或为其一。

其二,焦母守寡多年,独独地守着这么的一个宝贝儿子。深闺一贯孤独寂寞,自我的日子不好过,也便见不得别人比自我幸福。时下,却忽然地瞧见儿与媳的卿卿我我,如胶似膝,好不恩爱。不论是嫉妒也好,忌恨也好,反正,她愤怒了!

你听我说,这并非谬论。张爱玲的《金锁记》里,主人公七巧就是翻版焦母。七巧出身低微,嫁入豪门。丈夫却是患有骨痨,离不得床半步的。且豪门是非多,这样的生活,尽管七巧非善男信女,与幸福大概也沾不上边吧。守到大女长安长大了,要嫁人了,七巧还困着女儿不放。别人以为是爱女心切吧。推掉了几个忠实信徒,长安步进了尴尬的年纪,最后遇了那么的一个男人,她以为幸福就要到来了!这时,七巧却轻手轻脚地从阴森的木梯上吱吱地走下来。应对着准女婿,她也许只要轻轻地问候一声,甚至仅是牵动嘴角的一丝笑就能够了。然,她没有,轻轻地张口,微微地笑道:长安还在上方吸着烟呢,再等一下吧,或是幸福的水晶苹果让七巧轻轻地一抹,碎片散落一地。天明白,为了这男人,可怜的长安早已戒掉烟了!

曹七巧,这母亲,她到底怎样了?难说不是仲卿的母亲心里怀的鬼胎在曹七巧身上还魂了。

终究,兰芝还是穿着新娘妆向清池赴身而去了。这与祝英台葬身梁山伯的坟里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身的嫁妆,漫天的通红,本该都是洋洋喜气的一片,然而这轻轻的一跃,那生不偕老,死求同穴的追求却教这一切都于瞬间停止了,这美丽举动如流星被定格,在数千年的时间荒野里,数亿人的心灵深处,是瞬间,也是永恒!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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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弟子规》是根据《三字经》编写的。其中的礼仪规范是做人的根本。就像大树,只有根扎得牢,树才会长得茂盛。做人,只有将最基本的道德建立起来,一个拥有谦虚恭敬仁慈博爱的心的人,才会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像画画,让没有绘画基础的孩子发挥想象创作是不会创作出一幅优秀的作品的。不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凭着自己的意愿任意胡为,那他不会被别人接受,他的人生不会快乐。我也没有接受过正规传统文化教育,在学习了弟子规后,我就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在正确理解古老地中华文化的基础上将这块文化瑰宝传承下去。真心希望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从我们班级教育的一点一滴做起,帮助每一位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算起来,真正意义上接触传统文化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其实,这么算也不见得正确,因为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人都随时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毕竟,文化是一个连续的传递过程。就好比我的一位语文老师讲的无论世家子弟还是山野村夫,无论略识文字还是一字不识,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显现儒家文化的教养。这句话,我是感受越来越深。一种思想理念在中华大地上延续了几千年,这里的人民哪里还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呢?虽然传统文化在近代屡遭浩劫,她还是在中国大地上有很强的生命力。

在我看来,《弟子规》包含了《孝经》《礼》等传统思想,特别是在行动方面做了规范。所谓弟子规的规,也就是规范的意思。本来这本书是作为儿童启蒙读物的,大约和《三字经》的效用差不多。可是,我们现在的人,普遍缺乏这种教育,所以现在学习这本经典也是恰当的。特别是当今,社会伦理失纲,人心不古,有志之士呼吁重新定位我们的教育,突出人本思想,突出人文关怀,创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学习经典也就显得尤其必要。

学习的过程就是一个认同的过程,而对自身产生影响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例如,我们学习《弟子规》,背诵下来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真正对一个人产生有益的影响,那就需要时间了。一个人处世必定有一些原则,在他们潜意识中受到这些原则的制约。学习了《弟子规》,就是要把圣人教诲贯彻到生活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中。

学习《弟子规》,我想不仅是一个提高个人修养的过程,更是一个思想升华的过程。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爱周围的人,爱这个世界。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变成和谐的社会,这个世界才变成和谐的世界。

900字读后感范文二

带着几分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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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就按你的志向发展吧,你的正道应该是读书。这是牛顿的舅舅对牛顿说的一句话,正是这句话,改变了牛顿的一生。可我似乎触摸到了更多的东西。

是什么?繁复的思想让我的心好沉重。

小时候,我很贪玩。谦虚点说,方圆几十里地的泥土受过我双脚的亲昵。春季和煦的春风带走了我懵懂的岁月,夏季奔放的骄阳熔化了我所有的忧虑,秋季飘落的枯叶见证了我最纯真的笑意,冬季呼呼的北风留下了我最美好的记忆。这样的日子似乎很惬意。或许我的人生就是如此的精彩。我在心中默默的想。时光如水,日月如梭,终于我发现我错了。

有一次,因为贪玩,繁重的家庭作业我竟只字未写。我没敢告诉父亲,因为我比谁都清楚,只要我金口一开,呼啦啦迎接我的必是一阵狂风暴雨。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家中度了最煎熬的时光。公鸡终于叫了一声,这真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妈,我上学去了。还没吃饭哩!老师说今天要早到。为了我的目的早点到校抄别人的作业,我牺牲了自己的最美味的早餐,甚至撒了一个小小的谎。

但铃声似乎并不眷顾奋笔疾书的我,舞着一个人的脚步,发出最刺耳的声音:你们班主任生病了,今天自习。噢,上帝,慈眉善目的上帝,你太伟大了,知道我今天没完成作业,就让老师生病,我真该给你烧三炷香。我在心中默默地念,默默地为上帝祈祷。传达室的老师走了,平时不安分的我今天却开始很认真的学习因为我的作业没有完成。

作业终于完成了,放学的铃声也响了。

回到家,我很兴奋的告诉父母。当我生动的讲述故事的发展情节时,他们的脸变得苍白。把昨天的作业重做十遍,并向老师做深刻的检讨。父亲丢下狠狠的一句话,离开了。真是不孝女,白养活你了。母亲也离开了。但我并不伤心。我那时很小,我虽然接受的是惩罚,但我仍然很高兴。

时间很快就流逝了,我长大了。再回想起这件事,心中感到无限的惭愧。

比起牛顿,我简直就是一只跳蚤。我在心中埋怨自己。望着书中的牛顿,我感觉自己好渺小。都是上帝惹的祸,干嘛要让老师生病请假。直到现在,我都在推卸一切责任。哎,为什么这会是我。

人生有太多的选择要我们去面对,有太多的责任要我们去承担,有太慢长的旅途要我们去走完。我们没有任何捷径,我们只能脚踏实地的学习。比起牛顿,我们很幸运,我们不必躲在篱笆下学习,我们可以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接受知识。那我们还有什么权利推卸刻苦学习、努力学习的义务呢!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永远是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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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曾有幸读过秦素衣的一篇小说:《拔掉那颗蛀牙》,令我受益匪浅。 小说的主人翁是一位女孩。她在家里的地位十分尴尬,连夜里开灯看书,母亲都认为浪费。她的心渐渐滋生了仇恨。为了复仇,便拼命读书。虽然她的成绩优异,但是她的内心却无比冰冷。经过努力,她考上了外国的大学。在外留学时,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向任何人敞开心扉,感到无比孤独,于是去找心理医生。经过心理医生的指点,她第一次和家里通了电话,重新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亲情,内心无比轻松愉悦。第二天,她便回家回报了父母对她的哺育之恩,感受到无比的幸福与快乐。 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不但精彩。小说的文题也很精彩,表达也很别致,中心也很凸显。 首先,小说的题目拔掉那颗蛀牙有着深刻的含义。蛀牙比喻她对家人的恨,以及她自己自闭性格的畸形发展。拔掉那颗蛀牙意味着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要怀着一颗关爱的心,这样自己才会快乐。 其次,小说的表达也很别致。就拿小说中三个句子来说。。一句是文章开头独句成段的一句她恨她全家。这句话开头,给人一种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并为下文写她重温亲情做出铺垫、埋下伏笔。另一句是她回家后看到的家里的场景。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这一句渲染出亲切的气氛,寄予着父母与女儿的关系正在冻解,亲情重新回归。还有一句是文章结尾独句成段的一句拔掉那颗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这句话结尾,照应文题,点明中心,警示我们对待他人应有一颗关爱的心。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更美好。 再次,小说的中心凸显。通过写她对亲人的态度由恨到爱,她的心情由孤独到幸福的经历,反映了孩子缺少关爱后而产生畸形心理。从父母的角度告诫我们应学会给予孩子的关爱,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从她的角度高诉我们,也应该学会关心别人,这样自己才会快乐。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拔掉过蛀牙。小时候住在小镇里,到处都是卖烧饼的小店,一次和妈妈吵架,被妈妈赶出家门。走在路上,心中满是恨。经过一个烧饼店,老板送给我一个烧饼,我十分感激,想到妈妈把我赶出家门,便火冒三丈,对老板倾诉了一番,老板听完安慰我说:孩子,我仅仅送你一个烧饼,你就感激我,你妈妈养了你十多年,你为什么不感激她呢?听完我震住了,蛀牙早已被拔去,感到无比幸福便急忙向家门跑去,向妈妈认了错。 《拔掉那颗蛀牙》这篇小小说无论从故事情节、开头结尾还是中心,表达都十分出色。我喜欢《拔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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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字《酥油》读后感 一盏酥油灯,感动10亿人,一本爱与信仰的书。 酥油,一本以去藏区支教为引的书,讲述了一对年轻男女的爱情在面对不同的信仰时他们是无助的,也是无奈的,谁也无法去说服对方。当然他们是有爱的,可是当面对信仰不同的冲突时他们又是那么地倔强,那么地执着。 梅朵,一个心地善良的汉族小姑娘,接受着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崇尚着科学,热爱着她的教育事业,更为了已逝的爸爸及妹妹,她义无反顾的走上了支教的道路,她不知道面临的困境是什么。当她先坐火车,再坐汽车,再坐拖拉机,再坐摩托,还骑了两天的马,终于到了她开展草原孤儿教育工作的地点麦麦草原时,迎接她的是一望无迹的草原,她迷茫了,此刻她才意识到这将会是一条多么艰辛的路程。 月光,一个纯正的藏区草原小伙,常年累月地接受着藏区文化的洗礼,供奉着他们的活佛,信仰着他们的喇嘛。在他的世界里,活佛是神,活佛是天,活佛就是权威,谁都不可忤逆。 故事就是以两个信仰不同的年轻人的相识为开端,他们的相识是一场美丽的邂逅,他们一起的经历有欢笑,有悲伤,有恐惧,所有这一切的经历促使他们彼此之间有了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尽管如此可是每当面对信仰不同的他们出现分歧时梅朵总是无奈的,其实我更愿意相信梅朵是无力的。她一个外来的汉族女子不管如何的心地善良;如何的想为他们着想;如何地想改变他们的现状。可是,她是无力的。她一个人的力量怎么能够抗衡整个藏族的信仰,她要抗衡的不仅仅是一个月光,而是整个藏族的文化传承,那不是她可以改变的事实,所以她是无力的。任由着他们信仰自己的活佛,尽管她是多么地不愿意咽下 藏传秘药,她明知那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可是她却无力去抗衡,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她每晚必不可少的噩梦。不论是信仰还是人心,她都是无力的,也是无奈的。 故事的结局往往不都是那么完美的,梅朵和月光的故事就是因为那些意外和灾难而无缘地错过了并就此画上了句号。那个倔强的女子---梅朵是遗憾的、是惋惜的、更多的是不甘心的,她不甘心就这样错过了,她不甘心努力了那么久却成了一场空。而对于那个憨厚的藏族男孩----月光来说他是无奈的,他没有想过他的梅朵还活着,他是愿意和自己心爱的女子在一起的,可是他许诺了佛祖。他认为既然佛祖选择让他出家那便是他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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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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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一本讽刺意味极高的作品,其中精选的十四篇(包括序)文章,严谨、明了,含义深刻,通俗易懂,不像其他文章难懂难辨,以种种事例来打击当时社会雾霾,用冰冷残酷的笔调融出了一个个利益熏心、泼辣凶暴、庸俗可悲的人的嘴脸,同时又含有自责、惭愧和感叹。遂将其命名为呐喊。

文章所塑造的狂人、孔乙己、阿q等人物形象,性格鲜明,属于社会底层人物,是受尽社会迫害、不堪一击、举无轻重的人,作者以人物为中心,侧面写出当时社会动荡无情、百姓深受欺迫的整个原状,以及百姓生活中衣着的恶劣、吃穿的用度等,总是一笔带过,却少不了暗示。描写生动形象,人物中心突出。

印象最深的还是《孔乙己》,以一个穷读书人为主人公,刻画了此人的平庸可笑,讽刺了社会对待没有身份地位的人毫无留念的态度。

念过书么?这是孔乙己问我的话。念过。那你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么?孔乙己自知与大人说话会被取笑,便和小孩子炫耀起来,第二次提到其迂腐。关键来了:我心中气愤:难道我还要给这样的人教一个字吗?这是我的心理描写,看不起孔乙己,一个庸俗的人。会写罢我教你他很恳切地说。迂腐再现,其随便找个人炫耀也好的心理突出。再看几个动作服装描写:他总是穿着那件破布长衫,虽是长衫,却是补了再补,他从不肯脱下长衫是读书人穿的,孔乙己不论如何也要让人知道我是读书人、有身份的人的性格显然可见。他从门前踱了进来,从踱字可见,此时他是慢条斯理地进来,就像有身份的人,譬如宫里的娘娘,走路仍神神气气。他排出了大钱来从排可见其装模作样的架势,对短衫主顾的不屑一顾。孔乙己,你又偷钱了。这是主人家对其的玩笑,对其的鄙夷,自认为他的存在就是给人解闷的,是死是活无所谓。你凭空诬陷,之后又是什么君子固穷之类的其迂腐又浮现纸上。直接跳过,细观最后主人家的话:孔乙己还欠着钱呢!如果没有钱,根本不会想起有孔乙己这个人,在社会上,他只是个可悲可怜、可多可少的人。

鲁迅强烈地碰撞了当时与他笔调一般冰冷的社会,勾出种种鲜活人物,此书不但风格新颖、人物刻画精准,而且讽刺意味深长、可见民国社会无情,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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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颗星子下读后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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